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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明乳业:普华永道中天:光明乳业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2022-04-19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4 月 8 日止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专 项 审 计 报 告




防一伪一编一码:        31000007202249996L


被审计单位名称: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一计一内一容:

报一告一文一号: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0081号


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莉坤


注一师一编一号:        310000072645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诚


注一师一编一号:        310000074368


事一务一所一名一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一务一所一电一话:    021-23238888


事一务一所一地一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业务报告使用防伪编码仅说明该业务报告是由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业务报告的法律责任主体是出具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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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 0081 号
                                                                        (第一页,共二页)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乳业”)截至 2022 年
4 月 8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所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情况报告(以下简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执
行了鉴证工作。

     光明乳业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
告第二部分所述编制基础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
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邮编200021
总机: +86 (21) 2323 8888, 传真: +86 (21) 2323 8800, www.pwccn.com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9 月 1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21]2844 号文
《关于核准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4,153,35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2.52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1,929,999,992.08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10,527,503.13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919,472,488.95 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920 号验资报告。

二、编制基础

    本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根据本公司 2021 年 3 月 17 日《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自筹资金是指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在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时,本公司以截至 2022 年 4 月 8 日止,自筹资金已经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支
付金额为基础进行编制。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0,527,503.13 元(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中,
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9,103,773.55 元(不含增值税)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其他发行费
用人民币 1,423,729.58 元(不含增值税)中的人民币 1,285,522.03 元(不含增值税)由自有资金
支付,剩余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38,207.55 元(不含增值税)尚未支付。截至 2022 年 4 月 8
日止,上述由本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 1,285,522.03 元(不含增值税),本
次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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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21 年 3 月 17 日《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计划对 6 个具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计人民币 1,930,000,000.00 元。截至 2022 年 4 月 8 日止,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766,078,588.85 元,具体运用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截至 2022 年 4 月 8 日止
                                                                    总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     淮北濉溪 12,000 头奶牛养殖示范场新建项目           545,681,100.00          299,333,125.02
 2     中卫市 10,000 头奶牛养殖示范场新建项目             369,157,200.00          231,385,052.23
 3     阜南县 7,000 头奶牛养殖示范场新建项目              298,550,300.00          167,540,362.31
 4     哈川二期 2,000 头奶牛养殖示范场新建项目             90,248,400.00           51,311,363.14
 5     国家级奶牛核心育种场(金山种奶牛场)改扩建项目        50,936,500.00           16,508,686.15
 6     补充流动资金                                       575,426,500.00                        -
       合计                                             1,930,000,000.00          766,078,588.85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黎明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瑞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华志勇




2022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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