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光明乳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1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
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同意《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
2、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3、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
4、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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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1、同意《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
东要求和意愿,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3、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同意《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
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3、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
情况。
五、《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同意《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公司向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
采购糖、包装材料、畜牧产品、食用油及其他产品,出售乳制品、畜牧产品、淘
汰牛只及其他产品,支付租金、渠道费、广告服务费、运费、物业服务费、品牌
使用费及其他费用,均为公司必需的日常经营业务。此项关联交易有效利用了公
司和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专业优势、渠道优势、管理经验,有利于公司提高市
场竞争能力。
3、此项关联交易合理、合法,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此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同意《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经过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
2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能力和
投资者保护能力。
3、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审计报
酬 248 万元人民币。
七、《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同意《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经过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能力和投资
者保护能力。
3、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会计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报酬 93
万元人民币。
八、《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2、2022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九、《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同意《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2、2022 年度,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及信息披露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十、《关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1、同意《关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3
2、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
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公司与光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平、公允,公司资金独立、安全,
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
4、公司与光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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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毛惠刚:
赵子夜:
高 丽: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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