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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黑豹: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7-12-20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600760                            中航黑豹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二、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 89 号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读到会股东人数及代表股份

        (二)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三)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
  2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8)人                 应选董事(8)人
4.01 郭殿满                                                     √
 4.02     纪瑞东                                               √
 4.03     刘永涛                                               √
 4.04     孙继忠                                               √
 4.05     钱雪松                                               √
 4.06     周寒                                                 √
 4.07     刘志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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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8     王永庆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4)人
 5.01     宋文山                                              √
 5.02     邢冬梅                                               √
 5.03     张云龙                                               √
 5.04     朱军                                                 √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6.01     王志标                                               √
 6.02     肖治垣                                               √

        (四)股东发言,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
题

        (五)提名并选举监票人

        (六)投票表决,宣布表决结果

        (七)宣读大会决议并签署会议文件

        (八)请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会议结束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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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须知
     为保障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
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董事会下设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事宜。

     二、参加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
权。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在发言前需以书面形式向大会会务组登
记要求发言,发言顺序按持股数量多少为序;股东发言应针对议案内
容,否则大会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其发言。

     四、会议须表决的议题,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表决。

     五、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投票需注意的事项如下:

     (1)表决票须写明投票人姓名及持有或代表股数,否则投票无
效。

     (2)表决票须书写清楚。

     (3)表决票须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六、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维护公司利益,
维护其他股东的利益,自觉维护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大会的严肃性
和正常秩序。公司有权对干扰会议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报有关部门查处。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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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公司主营业务已变更为“实业投资;航空产品研发、生产、服务保障”。为
适应公司主营业务调整以及配合公司战略规划,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
拟将公司名称由“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ZHONGHANG HEIBAO CO.,LTD)”
变更为“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AVIC SHENYANG AIRCRAFT COMPANY
LIMITED)”。公司各规章制度中涉及的公司名称一并变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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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公司主营业务已发生重大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如下:

    公司原经营范围为:微型汽、柴油载重汽车及其配件制造;厢式柴油专用汽
车制造;(以上经营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草坪修整机、电动车的制造、销
售;资格证书范围内自营进出口业务;钢材、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销售;房屋
修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航空产品研发、生产、服务保障,机械、
电子产品开发、制造;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

    以上经营范围,以有权审批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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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发生重大变化,对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
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航黑豹股份有限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航沈飞股份有
         公司                                     限公司
         ZHONGHANG HEIBAO CO.,LTD                 英 文 全 称 :   AVIC SHENYANG
                                                  AIRCRAFT COMPANY LIMITED
 2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在国家的宏观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服从国家国
         政策指导下,充分利用资金、技术、人才和   防建设需要,“坚持航空为本、军机第一、
         管理的优势,大力发展运输车辆制造业,为   军民结合、多种经营、走向世界”的方针,
         社会特别是农村市场提供价廉物美、适销对   重点开发以歼击机为主的航空产品,确保
         路的产品,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努力提高   航空产品任务完成;与此同时参与民用飞
         经济效益和公司知名度,使公司实力不断壮   机发展,并致力于与航空技术能力相关的
         大,并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     非航空民用产品的发展,努力使股东效益
                                                  最大化。
 3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微型汽、柴油载重汽车及其配件制造;厢式   实业投资;航空产品研发、生产、服务保
         柴油专用汽车制造;草坪修整机、电动车的   障,机械、电子产品开发、制造;技术开
         制造、销售;资格证书范围内自营进出口业   发、转让、服务咨询。公司主营业务: 实
         务;钢材、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销售;房   业投资;航空产品研发、生产、服务保障。
         屋修缮。
 4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
         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
         会:                                     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所定人数
         2/3(6 人)时;                          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
         额的 1/3 时;                            总额的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
         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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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
         求日计算。                                 要求日计算。
 5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为公司住所地。                             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召集人通知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的其他地点。
         召开。公司还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网络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或其他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为股东参加     式召开。公司还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供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网络或其他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为股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
                                                    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6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
         事主持。                                   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的一名监事主持。
         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
         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推举代表主持。
         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    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
         举代表主持。                               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    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
         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     人,继续开会。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
         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
         会。
 7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议通过:                                   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
             (三)本章程的修改;                   算;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三)本章程的修改;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总资产 30%的;                             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五)股权激励计划;                   审计总资产 30%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调整;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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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                                     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
                                                    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的其他事项。
 8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
         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设董事长 1 人。
 9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10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     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11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 1 名,由董事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 1 名,由董
         会聘任或解聘。                             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 8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公司设副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
         聘。                                       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2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可以设    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
         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     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
         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     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
         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     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
         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主持监事会会议。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
         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      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
         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主选举产生。
13       第二百零八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批        第二百零八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批准之
         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重大     日起执行,修订时亦同。
         资产重组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后生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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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已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终止,但公司尚未完成
新一届董事会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履行职务至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产生。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模式、发展战略发生了重大
变更。为适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
资格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郭殿满、纪瑞东、刘永涛、孙继忠、钱雪松、
周寒、刘志敏、王永庆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议。为确保公司的正常
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李晓义、秦少华、孙丽、朱景林、孙军亮等原非独
立董事仍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
履行其董事职务。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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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殿满先生,出生于 1959 年 8 月,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研究员
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曾任航空工业哈飞党委书记、副
董事长、副总经理,航空工业哈飞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航直升机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分党组成员。现任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截至目前,郭殿满先生未持有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中航黑豹
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
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纪瑞东先生,出生于 1968 年 3 月,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
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现任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截至目前,
纪瑞东先生未持有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永涛先生,出生于 1961 年 12 月,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工作部部长。现任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截至目前,刘
永涛先生未持有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继忠先生,出生于 1968 年 2 月,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
曾任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
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现任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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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党委常委。截至目前,孙继忠先生未持有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与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
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
       钱雪松先生,出生于 1979 年 11 月,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沈
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军机管理部部长。现任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截至目前,钱雪松先生未持有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与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寒先生,出生于 1959 年 10 月,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曾任航空工业
雷电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苏州长风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航空工业航电系统
特级专务、航空工业雷电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现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监事
会四办副主任。截至目前,周寒先生未持有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志敏先生,出生于 1965 年 9 月,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曾任航空工
业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副所长、副总设计师、总体气动部部长兼党总支副书记,
航空工业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副所长、副总设计师。现任航空工业沈阳飞机设计
研究所所长兼党委副书记。截至目前,刘志敏先生未持有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没
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
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王永庆先生,出生于 1965 年 2 月,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曾任航空工业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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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副总设计师,航空工业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总设计师。现任航
空工业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总设计师兼科技委主任。截至目前,王永庆先生未持
有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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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已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终止,但公司尚未完成
新一届董事会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行职务至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产
生。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模式、发展战略发生了重大变更。
为适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股
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
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宋文山、邢冬梅、张云龙、朱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议,在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前,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
核无异议。

    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陈良华、宋文山、王大
伟等原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继续履行其董事职务。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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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文山先生,出生于 1955 年 10 月,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
会计师。曾任山东威海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威海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主任会计师,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截至目前,宋文山先生未持有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中航黑豹股
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
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
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邢冬梅女士,出生于 1971 年。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律
硕士,律师。邢女士 1994 年 6 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中国法律事务中心、香港
廖绮云律师事务所、信利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天达
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银行与金融部负责人,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
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邢冬梅女士未持有中航黑豹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与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云龙先生,出生于 1963 年 12 月,财务与会计专业,经济学学士,高级会
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山东冶金技术学院、山东淄博会计学校、山东淄
博会计师事务所、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江西鑫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
张云龙先生未持有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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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军先生,出生于 1963 年,经济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产评估师、
咨询工程师(投资)、房地产估价师、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国际注册企业价值
评估师、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专业会员(评估)、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
员、财政部金融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财政部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
评审专家,国务院国资委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曾任中国证监会第四、五届并
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资本市场会计顾问委员会顾问助理,中储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朱军先生未持有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中航黑
豹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
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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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已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终止,但公司尚未完成
新一届监事会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履行职务至新一届监事会监事产生。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模式、发展战略发生了重大变更。为适应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
王志标、肖治垣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监事职务。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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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志标先生,出生于 1958 年 10 月,研究生学历,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
特殊津贴人员。曾任国营第一五八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厂长、党委书记、
厂长,北京航空精密机械研究所所长、党委书记,航空工业基础技术研究院高级
专务,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高级专务。现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特级专务,
监事会四办主任,航空工业机电系统有限公司监事。截至目前,王志标先生未持
有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肖治垣先生,出生于 1966 年 6 月,博士研究生学历,编审。曾任航空工业
发展中心副主任、中航传媒集团总经理,中国航空报社社长,航空工业经济院副
院长、分党组成员。现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股东权益监督办公室高级专务、
监事会四办成员。截至目前,肖治垣先生未持有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