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0-18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航沈飞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
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修订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相关文件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文山
邢冬梅
张云龙
朱 军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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