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18-10-18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18-044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51,558,585.00 元及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无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4 年 10 月,公司收到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民
事起诉状,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为由起诉
本公司,要求公司偿还欠款 51,558,585.00 元及利息。该案于 2014 年 12 月开庭
审理。
2017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报》披露《重大资
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并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完成出售资产及购买资产的交割。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自交割日起,与该等土地相关的权利、义务、风险都转由该等资
产的承接方金城集团有限公司享有及承担。
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披露的《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
告》(公告编号:2014-042)及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8 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二、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金城集团有限公司已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诉争建设用
地使用权合同纠纷达成和解。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民事裁定书》([2014]威民一初字第 65 号),根据该裁定书,威海经济技术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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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威海中院提出撤诉申请。威海中院裁
定准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撤诉。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自交割日起,与涉案土地相关的
权利、义务、风险都转由该等资产的承接方金城集团有限公司享有及承担,因此
本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威民一初字第 65 号)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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