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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沈飞: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5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总经理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次推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聚文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
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李聚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邢一新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邢一新先生未受

到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邢一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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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文山



                        邢冬梅



                        张云龙



                        朱 军




                                             2020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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