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总经理的审核意见2020-01-15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总经理的审核意见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提名委员会主任邢冬梅女士召集,
会议应出席委员 3 人,亲自出席委员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关于提名
中航沈飞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中航沈飞总
经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意见
经审阅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聚文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李
聚文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我们认为李聚文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
力,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意见
经审阅邢一新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总经理的审核意见》签署页)
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
邢冬梅
钱雪松
朱 军
2020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