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30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航沈飞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航沈飞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计提减
值准备方案。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全体股东利
益,我们同意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此页无正文,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文山
邢冬梅
张云龙
朱 军
2020 年 10 月 29 日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