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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沈飞: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06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航沈飞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本次推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钱雪松、邢一新、李长强、李克明、戚
侠、李聚文、刘志敏、王永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
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钱雪松、邢一新、李长

强、李克明、戚侠、李聚文、刘志敏、王永庆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本次推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邢冬梅、朱军、王延明、朱秀梅具备法律、
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且

已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邢冬
梅、朱军、王延明、朱秀梅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有利于规范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此页无正文,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文山



                        张云龙



                        邢冬梅



                        朱 军




                                                  2021 年 2 月 4 日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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