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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沈飞: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2021-03-06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航沈飞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对《关于聘任中航沈飞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
中航沈飞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中航沈飞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
计师、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意见
    经审阅邢一新先生的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聘任中航沈飞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等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经审阅李克明先生、邓吉宏先生、詹强先生、张绍卓先生、戚侠先生的履
历等资料,均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人员任

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
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


一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经审阅戚侠先生的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
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

   (此页无正文,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签署页)




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




                         邢冬梅




                         钱雪松




                         朱秀梅




                                                 2021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