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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沈飞: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30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航沈飞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指引》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关于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方案。

    三、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
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的前提情况下做出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保
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
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交易预计情况事项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交易;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的
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
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因工

作需要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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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邢冬梅



                        朱 军



                        王延明



                        朱秀梅




                                             2021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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