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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沈飞: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1年12月)2021-12-25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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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树立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的理念,促进公司完善治理、规范
运作,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互动交流、诉求处
理、信息披露和股东权利维护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形成尊重投资者、敬
畏投资者和回报投资者的公司文化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规范公司投资者调研及媒体来访接待工作;
    (三)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六)形成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和回报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范围包括于公司本部及所控股和控制的各级分
子公司。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构和人员:
    (一)包括潜在投资者在内的证券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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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证券监管部门等其他政府机构;
   (六)其他个人和相关机构。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工作内容:
   包括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二)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
营方针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的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信息;
   (六)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七)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八)投资者诉求信息;
   (九)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工作平台: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网站;
   (二)新媒体平台;
   (三)电话;
   (四)传真;
   (五)电子邮箱;
   (六)投资者教育基地;
   (七)媒体采访和报道;
   (八)证券交易所网络平台;
   (九)股东大会;
   (十)投资者说明会;
   (十一)路演;
   (十二)分析师会议;
   (十三)接待来访;
   (十四)座谈交流;
   (十五)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工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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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上述信息时,不得提供未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公司按照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开展
投资者沟通工作。
   第八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重点事项:
    (一)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
    在公司官网及时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信息。积极利用上海证券
交易所设立的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及时查看和回复投资者
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二)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
    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友好接听、接收
和回复,并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相关信息,号码、地址如有变更将及时
公布;
    (三)做好安排投资者、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的有关工作
    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活动过程,避免让来访者有机会接触到未公开的
重大事件信息。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在决策过程中尽量避免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
    (四)做好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有关工作
    公司应充分考虑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为投资者发言、提问以及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等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第九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现场调研的管理:
    (一)投资者来访应填写《投资者来访联系表》(见附件 1),确认身份证
信息,如参观厂区应签署《承诺书》(见附件 2);
    (二)证券事务部门负责牵头做好投资者调研接待的有关工作,公司有关
部门或子公司应当配合做好投资者调研的相关工作;
    (三)公司举办或参与各类投资者关系专项活动后,填写《投资者关系活
动记录表》(见附件 3),并做好存档管理工作。
    第十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说明会的管理:
    除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公司可视情况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
介绍情况、回答问题、听取建议。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
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等情形。一般情况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应该出席投
资者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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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一)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及时召开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二)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需要说明原因的;
   (三)公司在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后终止重组的;
   (四)公司证券交易出现相关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公司核查后发现存在
未披露重大事件的;
   (五)公司相关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的;
   (六)其他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
情形。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事先公告,事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说明
会情况。投资者说明会应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进行。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一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披露信息基础上,积极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
   (二)主动性原则。公司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
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三)平等性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
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创造机会。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注重诚信,守底线、
负责任、有担当,培育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五)保守国家秘密原则。公司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国防科
技工业行业管理部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
做好保密工作,保守国家秘密。
   第十二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责任分工:
   (一)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组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三)公司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
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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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证券事务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负责开展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活动。主要包括:
   1.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3.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4.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5.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
及管理层;
   6.采集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关的公司战略、经营、管理、财务等各方
面的信息,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
   7.开展公司舆情监测,对诉讼、仲裁、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盈利
大幅度波动、自然灾害等导致证券交易异常波动的危机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
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8. 负责投资者关系档案管理;
   9.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
   (五)公司各部门、公司控股和控制的各级分子公司,在不影响生产经营
和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应协助证券事务部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执业素养,诚实守信;
   (二)对公司有全面的了解,熟悉公司运营、财务、产品等状况;
   (三)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五)有较为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较高的文字修养。
   第十四条 公司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部门人员在投资
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对外透露或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事件信息;
   (二)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三)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四)对公司证券价格做出预期或承诺;
   (五)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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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证券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 公司定期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部门人员进行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培训,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举办的相关培训。
   第十六条 公司应切实履行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依法处理投资者诉
求,配合支持投资者维护自身股东权利的合法行为。
   第十七条 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予以适当回应。
   第十八条 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创建投资者关系管理数据库,
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存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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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来访联系表

                                                    联系人
    联系人姓名
                                               单位及职务

  联系人身份证号                               联系人电话

     来访目的

   来访人员类型                 投资者   证券机构     财经媒体   其他_____




           调
           研
           提
           纲




    拟拜访人员



1.传真预约:024-86598851
2.邮件预约: sac60076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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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单位       个人




注: 持股情况栏:如持股,请在相应栏划√,无需填写持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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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承 诺 书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已知悉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沈飞”)为军工保密单位,
在参加中航沈飞有关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相关活动时,本人将严格遵守中航沈飞
有关保密原则和规定,并郑重承诺如下:

    1、不故意打探中航沈飞未公开重大信息和国家秘密,未经中航沈飞许可,不与中航沈飞
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

    2、不泄露无意中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中航沈飞
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中航沈飞证券;

    3、在厂区内参观过程中,按规定参观路线和区域进行参观,服从中航沈飞安排,禁止使
用手机等音像设备拍照和录像;

    4、在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
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中航沈飞同时披露该信息,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
资料来源,不适用主观臆断、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5、如违反该承诺,造成非法获利或触犯国家安全保密相关法律法规,由此对中航沈飞所
造成的一切损失,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6、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公司)对中航沈飞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活动且长期
有效。

    承诺人(个人/公司/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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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活动类别
                     □现场参观
                     □其他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
         姓名


         时间


         地点


   上市公司接待
     人员姓名



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
     内容介绍



 附件清单(如有)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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