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协议受让吉航公司60%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2-04-30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协议受让吉航公司60%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中航沈飞协议受让吉航公司 60%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本次交易是综合考虑公司与吉航公司的经营情况而做出的决策,符合
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依
据经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遵循了自愿、公开、
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此页无正文,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协议受让吉航
公司 60%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邢冬梅
朱 军
王延明
朱秀梅
2022 年 4 月 29 日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