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协议受让吉航公司60%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30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协议受让吉航公司60%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
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中航沈飞协议受让吉航
公司 60%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价格依据经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评
估结果确定,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中航沈飞协议受让吉航
公司 60%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此页无正文,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协议受让吉
航公司 60%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邢冬梅
朱 军
王延明
朱秀梅
2022 年 4 月 19 日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