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3-010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03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 1 号沈飞宾馆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76,600,1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70.215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总经理邢一新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李建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2022 年修订)》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71,944,275 99.6617 4,632,400 0.3365 23,500 0.0018 2、 议案名称: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71,944,775 99.6618 4,632,400 0.3365 23,000 0.0017 3、 议案名称: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71,944,775 99.6618 4,632,400 0.3365 23,000 0.0017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期)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71,944,275 99.6617 4,632,900 0.3365 23,000 0.0018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选举中航沈飞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决权的比例(%) 5.01 纪瑞东 1,375,764,154 99.9392 是 5.02 李建 1,374,899,564 99.8764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序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号 (%) (%) (%) 关于《中航沈飞 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 1 长期激励计划 75,819,036 94.2144 4,632,400 5.7563 23,500 0.0293 ( 2022 年 修 订)》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中航沈飞 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 2 激励计划(第二 75,819,536 94.2150 4,632,400 5.7563 23,000 0.0287 期)(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中航沈飞 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 3 激励计划(第二 75,819,536 94.2150 4,632,400 5.7563 23,000 0.0287 期)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 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A 4 股限制性股票 75,819,036 94.2144 4,632,900 5.7569 23,000 0.0287 激励计划(第二 期)相关事宜的 议案 5.01 纪瑞东 79,638,915 98.9611 5.02 李建 78,774,325 97.8867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1、2、3、4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 关系的股东应当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3、4 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朱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已向公司全体股东对前述议案征集投票权,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披露的《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投票权的公告》(编号:2023-008)。在征集期间内,独立董事未征集到投票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赖熠、黄宇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