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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重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3-12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0 年,公司在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管理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

慎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有力推进公司决策科学性、合规性的不断提

升,现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邱洪生先生、李平

女士及董事冉兴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邱洪生,男,1965 年 2 月生,哈尔滨工业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学士,哈尔滨工

业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工程硕士。1989 年参加工作,曾任航天工业部 710 所工程

师,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项目经理、部门总经理、业务总监、副总经理。2010

年至今,任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有研新材独立董事、河南

科迪乳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2013 年 5 月至今,任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李平,女,1972 年 6 月出生,湖北大学应用数学专业本科、研究生,中国科

学院概率统计专业博士。2000 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国科学院博士后、美国哥伦比

亚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等校的访问学者、北京市海淀区房管局局长助理、首创集

团金融管理部副总、北京市大兴区金融办副主任等职,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

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湖北省“楚天学者”。主持完成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和航空科学基金,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60 余篇。2017 年 3 月至今,任中

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冉兴,男,1968 年 8 月生,1990 年大学本科毕业于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材料
工程系铸造专业,2010 年获得贵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0 年 7 月参加工

作,曾任贵州安吉航空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分厂厂长、总工程师、总

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现任中航重机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对公司 2019 年度报告的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证

券监管机构相关要求,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关

注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在 2019 年年报编制期间,审计与风险控

制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对 2019 年的审计计划、管理层意见等资料进行审阅,

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召开会议,就公司相关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细

致的沟通。并对公司编制的 2019 年财务报告提出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意见,适

时发出审计督促函,并出具了对 2019 年度财务报表的书面审阅意见,发挥了审

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二)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

    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证监会要求进行关联交易预计及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报告期内,未有内幕交易发生,

无损害股东权益的现象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

方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

    报告期内,依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需要,

继续深化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体系

的实施、执行和监督力度。公司内部控制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

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在任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

出了指导性意见。

    (五)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情况

    2020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相关规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事宜,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为公司 2020 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后因立信的团队变动,向

公司发来函件说明不能担任公司本次年度审计的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变更事

项极为关注,公司经与立信到证监局和上交所沟通后,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并于 2021 年

2 月 4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20 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此前,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出具了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大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总结

    1、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1)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大华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

的工作计划,并一同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审阅了公司编制完成的 2020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同意提交大华予以

审计。
   (3)在进场审计期间,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与大华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大华出具 2020 年

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其编制的 2020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

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

   (4)根据审计时间安排,大华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的审计报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其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无异

议,同意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核。

   2、对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估

   执行年审的会计师,在公司 2020 年报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遵循执业准则,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

好地履行了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大华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实施的审计程序恰当、合理,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

务状况。

综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各委员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在新的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

风险控制委员会将继续尽职尽责履行职责。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邱洪生、李平、冉兴
                                                      2021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