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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重机: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3-12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21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9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0年末总股本939,680,8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0.49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6,514,201.58元,未分配利润410,579,224.26元转
入下一年度。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以经审计的母公
司财务报表数为基准,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57,093,425.8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30%。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规定,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人民币46,514,201.58元(含税),已占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30.19%。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 2020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154,064,544.0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60,447,509.02元,扣除分配2019年度现金红利
42,012,172.80元、2020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5,406,454.40元,2020年末可供全体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457,093,425.84元。
     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939,680,8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49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6,514,201.58元,未分配利润410,579,224.26元转入下
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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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拟进行的现金分红数额为46,514,201.58元,占母公司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0.19%,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13.53%,比例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指引》中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达到30%的要求。主要
原因说明如下:
    中航重机主要从事锻铸、液压和热交换器业务,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业,处于产业链
的前端和中端,生产资金投入大,周转较慢,大部分资金集中在下半年回收,造成经营
资金压力较大。公司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近年来,随着配套行业的
快速发展及产品升级换代步伐的不断加快,对公司产品在性能、技术、质量等方面都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应对市场变化及竞争需要,公司在新品研发、材料研究、管理创新
和技术改造等方面,需要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
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
需要而做出的,留存利润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需要,将更有利于公司价值提升,
回报股东。因此,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计划将2020年度留存的部分未分配利润一方面将用于补充业务发展需要的部分
资本性投入,另一方面也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等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从而进一步支持公
司主业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今后,公司
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
最大化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
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重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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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
与长期发展的前提情况下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
和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
种因素,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履行审议程序,有利于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等均无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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