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保税科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网材料2020-07-16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网材料




              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24 日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裁唐勇先生
   时 间:2020 年 7 月 24 日
   地 点: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 2718 会议室
   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审议通过本议程。
   二、董事会秘书介绍现场参会股东人数及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股东议事、发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出
的问题。
   五、董事会秘书宣布唱票、监票人员(律师参与)。
   六、现场会议书面表决。
   七、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统计表决结果,向大会报告。
   九、董事会秘书宣布大会表决结果。
   十、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到会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24 日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近日,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税
科技”)总裁办公室收到张保同辉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张保同辉(天津)”]提交的“张保同辉(天津)申请 2020 年度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报告”,报告显示:
    张保同辉(天津)于 2019 年 12 月设立,投入运营后融资租赁业
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为进一步拓展融资租赁业务规模,提升盈利水平,
张保同辉(天津)结合目前经营情况,现申请 2020 年度金融机构授
信,具体授信金融机构及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授信金融机构              2020年度授信额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5,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10,000

               拟将合作金融机构                  5,000
                       合计                      20,000

    上述总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具体以金融机构实际授
信为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其中张家港扬
子江保税贸易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担保 66%的部分,由保税科技提供
担保(即不超过人民币 1.32 亿元);剩余部分由张保同辉(天津)其
他股东或经金融机构认可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同时提请授权张保同
辉(天津)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2 亿元范围内可调整授
信金融机构及授信额度。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24 日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 10 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19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款目录                 修改前                       修改后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
              (三)公司实施有权部门批准的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购买公司股份   或者股权激励;
              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第二十六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
                                           公司股份。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一)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易方式;                     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    (二) 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一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
              式。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
                                           易方式进行。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一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会特别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六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
              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
              公司依照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二十八条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全部有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
              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         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
              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公司         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股本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让给员工。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
                                                 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第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
              一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         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
              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每届三
              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
              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年。
第一百○一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
条
              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
              务。                               务。
              ……                               ……
              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第一百三十
              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设       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必
一条
              副董事长一人。                     要时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
              聘可以连任。                     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的薪酬分配方案由董事       总经理的薪酬分配方案由董事
              会决定,并向股东大会说明,同     会决定,并向股东大会说明,同
              时予以披露。                     时予以披露。
第一百六十
              公司应与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     公司应与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
六条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
              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       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人员。                           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