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科技: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2022-01-20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 2022-004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国际”)收到了天津
海事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津 72 民初 762 号之五】,现将情况
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概述
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海洋”)于 2019 年 10 月以仓
储合同纠纷为案由向天津海事法院起诉长江国际,并申请冻结长江国际相关财
产。天津海事法院于 2021 年 9 月作出【(2020)津 72 民初 762 号之四】民事裁
定,驳回中交海洋的起诉。中交海洋不服该裁定,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
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2 月作出【(2021)津民终 1124 号】民事
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上述案件的起诉、一审裁定、二审裁定和财产冻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9-038、2021-015、2022-001)和公司定期报告。
二、进展情况
天津海事法院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出具了案号为【(2020)津 72 民初 762
号之五】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解除对长江国际名下银行存款 327,001,392 元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
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的民事裁定对增加公司现金流、增强经营能力有一定的积极影
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