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关于2019年度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的公告2019-01-30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2019-006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 月 29 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金融衍
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的议案》。本公司 2019 年度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金
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业务目的
因本公司存在并可能继续发生以外币计价的债务,在当前人民币日趋国际化、
市场化的宏观环境下,为有效防范因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的外币债务汇率风险,
根据本公司风险管控原则和策略,拟结合实际需要,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外
汇衍生工具交易业务。
同时,本公司境外建设和运营的项目,因项目贷款为浮动利率的美元贷款,
为有效防范因美元利率波动带来的利率风险,根据本公司风险管控原则和策略,
拟结合项目实际需要,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美元利率衍生工具交易业务。
此外,本公司拟通过办理结构性存款提高存款收益。因结构性存款预期收益
率与汇率、利率、大宗商品价格等因素挂钩,为有效防范因汇率、利率、大宗商
品价格等因素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根据本公司风险管控原则和策略,拟结合实
际需要,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相关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
为提前做好相关筹划和准备工作,以便在有利市场时机下迅速反应、完成交
易,本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并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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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品种
本公司拟仅选用远期、互换、期权,且易于估值的简单型金融衍生产品作为
金融衍生产品的业务品种。
三、业务规模
金融衍生工具业务额度如下:针对日元债务汇率风险,额度为不超过 322.04
亿日元;针对现有美元债务汇率风险,额度为不超过 3.17 亿美元;针对美元债
务利率风险,额度为不超过 10.69 亿美元;针对潜在结构性存款市场风险,额度
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 亿元。
上述额度的设定,均依据对汇率及利率等风险敞口金额的测算,实际执行时
将以届时的风险敞口金额为上限。
本公司没有任何使用杠杆工具放大上述业务交易规模的计划。
四、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市场汇率或利率走势与预期发生较大偏离时,本公司利用
金融衍生工具事先锁定的外债融资成本,可能高于不进行保值交易情况下发生的
成本,从而造成财务成本上的增加。此外,较大的汇率波动也会导致金融衍生工
具本身产生大额公允价值变动,如果不能与现有债务做到完全对冲,可能会对本
公司账面损益造成一定影响。
2、信用风险:如果选定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对手出现信用违约,交割时不
按照约定的价格或金额执行,可能导致本公司无法正常通过保值交易弥补对外币
债务还本付息时承担的汇兑损失。
3、操作性风险:在从事金融衍生工具业务过程中因人为操作失误或内部控
制机制不完善等主观和客观因素,导致交易执行上的不准确或不及时,从而造成
交易损失。
五、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目的和原则,坚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充分利
用金融衍生工具在对冲和转移外币债务风险方面的效用,杜绝一切具有投机目的
的高风险交易。在交易工具的使用上严格遵循交易配比、反向对冲、平衡损益、
简单性和系统性等交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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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授权手册等相关规定,强化本
公司外汇风险内部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管理制度办法和流
程,清晰界定业务交易审批和执行层面的权责划分,严格分离内控、交易、会计
核算岗位人员,确保每一笔金融衍生工具业务交易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仅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信用评级高的大型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工具业务。
六、会计核算原则
本公司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指南
中有关金融工具的核算规定,对所开展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处理。
请投资者注意,在本公司董事会批准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后,本公司
可能在当前市场汇率及利率走势和波动性预期下开展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但
是并不意味本公司一定会在 2019 年度内进行金融衍生工具业务交易。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9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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