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088 公司简称:中国神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本报告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人,亲自出席 董事 9 人。高嵩董事因公请假,委托米树华董事代为出席并投票。 三、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为本公司 2018 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董事长凌文、财务总监许山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班军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 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建议:以本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889,620,455 股为基础,派发 2018 年度末期股息现金人民币 0.88 元/股(含税),共计人民币 17,503 百万元(含税)。该利 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受到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本报告中基于对未来 政策和经济的主观假定和判断而作出的前瞻性陈述,可能与实际结果有重大差异。该 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 的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九、重大风险提示:受煤炭、发电行业供需及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本集团 2019 年度 经营目标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除此之外,本公司在“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一 节详细说明了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产业政策、成本上升、环境保护、生产安全等风险, 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本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报告”内容包括本报告第五节、第六节(利润分配预案)及 第九节(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1 第四节 董事长致辞............................................................................................................. 13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5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85 第九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 97 第十节 监事会报告........................................................................................................... 106 第十一节 投资者关系........................................................................................................... 108 第十二节 信息披露索引 ....................................................................................................... 109 第十三节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 ........................................................................................... 116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26 第十五节 意见签字页........................................................................................................... 227 第十六节 近 5 年主要财务信息摘要 ................................................................................... 228 附件 .............................................................................................................................................. 230 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神华/本公司 指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国家 能源集团公司 / 指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神华集团公司 新名称 国家 能源集团 /神 华 指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含本集团) 集团 中国国电 指 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 国电集团 指 中国国电及其下属子公司 国电电力 指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神东煤炭集团 指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神东电力公司 指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准格尔能源公司 指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朔黄铁路公司 指 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铁路货车公司 指 神华铁路货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销售集团 指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黄骅港务公司 指 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能源公司 指 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煤化工公司 指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神宝能源公司 指 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珠海煤码头公司 指 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神皖能源 指 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能源 指 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财务公司 指 神华财务有限公司 南苏 EMM 指 国华(印度尼西亚)南苏发电有限公司 盘山电力 指 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河电力 指 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华准格尔 指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准能电力 指 准格尔能源公司控制并运营的发电分部 浙能电力 指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神木电力 指 中电国华神木发电有限公司 台山电力 指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沧东电力 指 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绥中电力 指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锦界能源 指 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定州电力 指 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华呼电 指 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 太仓电力 指 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 孟津电力 指 神华国华孟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余姚电力 指 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九江电力 指 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风能 指 珠海国华汇达丰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惠州热电 指 中国神华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 宁东电力 指 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徐州电力 指 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 舟山电力 指 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燃气 指 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寿光电力 指 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电力 指 神华国华广投(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华宁东 指 神华国华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富平热电 指 神华神东电力陕西富平热电有限公司 庐江电厂 指 神皖合肥庐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爪哇公司 指 神华国华(印尼)爪哇发电有限公司 神华融资租赁公司 指 神华(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JORC 指 澳大利亚矿产资源和矿石储量报告标准 上海证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海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 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指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公司章程》 指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 指 净利润+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折旧及摊销-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率 指 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总债务资本比 指 [长期付息债务+短期付息债务(含应付票据)]/[长期付息债 务+短期付息债务(含应付票据)+股东权益合计] 沪港通 指 上海证交所和香港联交所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深港通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股票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元 指 人民币元,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 5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国神华 公司的英文名称 China Shenhua Energy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英文名称缩写 CSEC / China Shenhu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凌文 于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 凌文、黄清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清 孙小玲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邮政编码:100011) (邮政编码:100011) 电话 (8610) 5813 3399 (8610) 5813 3355 传真 (8610) 5813 1804/1814 (8610) 5813 1804/1814 电子信箱 1088@shenhua.cc ir@shenhua.cc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 公司香港联络处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香港中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60楼 (邮政编码:100011) B室 电话 (8610) 5813 1088/3399/3355 (852) 2578 1635 传真 (8610) 5813 1804/1814 (852) 2915 0638 三、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11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11 公司网址 http://www.csec.com或http://www.shenhuachina.com 电子信箱 ir@shenhua.cc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 http://www.sse.com.cn及http://www.hkex.com.hk 网站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证交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及香港联 络处 6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交所 中国神华 601088 H股 香港联交所 中国神华 01088 六、其他相关资料 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境内) 西二座 8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陈文龙、于春晖 名称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香港金钟道 88 号太古广场一座 35 楼 (香港) 签字会计师姓名 任绍文 A股 H股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股份过户 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处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室 7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2018年 2017年 2018年比2017年 2016年 增减(%) 营业收入 264,101 248,746 6.2 183,127 利润总额 70,069 70,333 (0.4) 38,896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867 45,037 (2.6) 22,712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6,065 45,104 2.1 23,37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248 95,152 (7.3) 81,883 剔除神华财务公司影响后经营 77,588 87,931 (11.8) 92,564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8年末比2017 2016年末 年末增减(%)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27,763 301,487 8.7 312,357 资产总计 587,239 567,124 3.5 571,664 负债合计 182,789 192,497 (5.0) 191,760 期末总股本 19,890 19,890 0.0 19,89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8年比2017 2016年 年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205 2.264 (2.6) 1.1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2.316 2.268 2.1 1.175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94 14.67 减少0.73个百 7.51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14.59 14.69 减少0.10个百 7.72 资产收益率(%) 分点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4 4.78 (7.3) 4.12 (元/股) 剔除神华财务公司影响后每股经营 3.90 4.42 (11.8) 4.65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8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18年 2017年 2018年末 2017年末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43,867 45,037 327,763 301,487 调整: 维简费、安全生产 1,665 2,758 3,930 4,054 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 用 “三供一业”分离 (1,395) - - - 移交的费用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44,137 47,795 331,693 305,541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 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 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 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 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调整的说明:本集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 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16〕45 号)的有关规定,将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职 能从本集团剥离,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本集团 2018 年度发生分离移交 “三供一业”相关支出金额人民币 1,831 百万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金额为 1,395 百 万元。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对“三供一业”移交的资产,以及部分移交改造性 质的支出冲减权益。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移交资产及相关支出应确认为当期损益。 九、2018 年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62,979 64,401 66,704 70,017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33 11,344 12,301 8,589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1,639 11,378 12,708 10,340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10 20,127 35,885 20,426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 √不适用 9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及处置损益 (1,365) 317 (304)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19 9 4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105 250 472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37 524 13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对外贷出款项的收益 106 245 3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31) (1,028) (1,03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损益 (1) (1) 22 存货跌价准备转回 334 6 4 所得税影响额 229 (331) 1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69 (58) (10) 合计 (2,198) (67) (662)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百万元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0 30,000 30,000 21 同业存单 0 2,447 2,447 12 衍生金融(负债)资产 (12) 5 17 17 注 衍生金融资产 56 0 (56) (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9 811 62 0 信托理财产品 52 0 (52) 0 券商理财产品 105 0 (105) 6 注:该项为本集团于 2018 年 1 月完成交割的动力煤期货。 10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11 月在北京成立,于 2005 年 6 月在香港联交所 上市,于 2007 年 10 月在上海证交所上市。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是煤炭、电力的生产和销售, 铁路、港口和船舶运输,煤制烯烃等业务。 按销售量计算,本集团是中国乃至全球第一大煤炭上市公司,2018 年本集团煤炭销售 量 460.9 百万吨,商品煤产量 296.6 百万吨。本公司拥有神东矿区、准格尔矿区、胜利矿区 及宝日希勒矿区等优质煤炭资源,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保有资 源量 303.0 亿吨、煤炭保有可采储量 149.5 亿吨,JORC 标准下煤炭可售储量 82.6 亿吨。本 集团控制并运营大规模高容量的清洁燃煤机组,于 2018 年底本集团控制并运营的发电机组 装机容量 61,849 兆瓦,2018 年总售电量 267.59 十亿千瓦时。本集团控制并运营围绕“晋西、 陕北和蒙南”主要煤炭基地的环形辐射状铁路运输网络和“神朔—朔黄线”西煤东运大通道, 控制并运营的铁路营业里程约 2,155 公里,2018 年自有铁路总运输周转量 283.9 十亿吨公里。 本集团还控制并运营黄骅港等多个综合港口和码头(总装船能力约 2.7 亿吨/年),拥有约 2.18 百万载重吨自有船舶的航运船队,以及运营生产能力约 60 万吨/年的煤制烯烃项目。公 司的煤炭开采、安全生产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燃煤发电、重载铁路运输等技术处于 国内领先水平。本公司在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拥有或运营燃煤电厂、煤矿等 项目。 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请见本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一节。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2018 年,本集团主要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总资产达到 587,239 百万元,比上年末增长 3.5%;归 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到 327,763 百万元,比上年末增长 8.7%。本集团于境外(含中 国香港、澳门、台湾)的资产总额为 25,024 百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4.3%,主要为在澳 大利亚、印度尼西亚等国的煤矿及发电资产,以及中国香港发行美元债券形成的资产等。 2019 年 1 月 31 日,本公司与国电电力分别以各自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共同 组建合资公司的交易完成交割,本集团发电资产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增加。详见本报告 第五节“期后事项”。 1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集团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 (一)独特的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本集团拥有规模可观、高效运营的煤炭、发电业务, 拥有铁路、港口和船舶组成的大规模一体化运输网络,形成了煤炭、电力、运输、煤化工一 体化开发,产运销一条龙经营,各产业板块深度合作、有效协同的核心竞争优势。 2018 年,本公司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参股组建发电公司,加强资源组织和运 输管理,充分发挥煤电运协同效应和一体化优势,整体竞争力持续加强。 (二)煤炭资源储量:本集团拥有优质、丰富的煤炭资源,适宜建设现代化高产高效煤 矿。截至 2018 年末,本集团拥有和控制的煤炭矿业权,在中国标准下煤炭保有资源量为 303.0 亿吨,煤炭保有可采储量为 149.5 亿吨;JORC 标准下的煤炭可售储量为 82.6 亿吨。本集团 的煤炭资源储量位于中国煤炭上市公司前列。 (三)专注于公司主业的管理团队和先进的经营理念:中国神华管理团队具有深厚的行 业背景和管理经验,重视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紧密围绕公司主业开展运营,持续专注于 能源领域的清洁生产、运输和转化。 2018 年,公司继续推进实施清洁能源发展战略。 (四)产业技术和科技创新能力:中国神华持续加强产业技术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公 司的煤炭绿色开采、安全生产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燃煤发电、重载铁路运输等技术 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初步形成了科学决策、系统管理、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科技资源一体 化运行模式和科技创新驱动型发展模式。 2018 年,重点推进数字矿山建设、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等。报告期内,中国神 华共获得专利授权 581 项,其中发明专利 113 项。 1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第四节 董事长致辞 尊敬的各位股东: 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各位股东呈报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并汇报公司在该期间 的业绩。 2018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国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有效应对外部环 境变化,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全国能源 市场供需延续总体宽松格局,煤炭市场供需趋向平衡,火电发电量同比明显回升。 中国神华坚持清洁发展,发挥一体化优势,加强运营组织、市场开拓和提质增效,生产 经营保持高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合并抵销前经营收益计算,2018 年公司煤炭业务实 现 413.85 亿元,运输业务实现 207.14 亿元,发电业务实现 127.20 亿元,煤炭、运输、发电 业务占比分别为 55%、27%、17%,三大板块的高效、协同运行,有效提升了公司业务结构 的适应性和竞争力。 2018 年,公司营业收入 2,641.01 亿元,同比增长 6.2%。实现利润总额 700.69 亿元,归 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8.67 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2.205 元),同比分别下降 0.4 % 和 2.6%。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神华总市值为 506 亿美元。在普氏能源资讯公布的“全球 能源公司 2018 年 250 强”榜单中,中国神华位居第 5 位,中国企业第 1 位。 2018 年:强化煤电协同效应和一体化优势,创造优良业绩 党建引领,强根铸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 家能源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坚持反腐倡廉,坚持业务工作 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同考核。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岗位建功 行动,举办“大国顶梁柱”道德讲堂、“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主题党日活动、运输产业“火 车头标兵”劳动竞赛等富有特色的党建活动,促进了公司员工精神面貌和治理水平的不断提 升。 高效协同,再创佳绩 公司发挥国家能源集团重组整合效应,持续提升一体化产业链水平,主要生产经营指标 保持高位运行。 煤炭分部克服部分煤矿减产影响,依法合规优化生产组织,商品煤产量保持相对平稳, 运行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全年商品煤产量达到 296.6 百万吨,同比增长 0.4%,本集团 19 个 1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井工煤矿中的 18 个入围“2018 中国煤炭企业科学产能百强”,其中 7 个进入前 8 名并包揽 前三甲。 公司响应国家号召,率先签订电煤三年长协合同,增加和保障东北等地区煤炭供应,充 分发挥能源保障“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科学研判市场,精心制定营销策略,加强外 购煤源组织,实现效益最大化。全年煤炭销售量达到 460.9 百万吨,同比增长 3.9%,其中 下水煤销量 270.0 百万吨,同比增长 4.6%。 发电分部抓住全国用电需求旺盛、火力发电形势较好的时机,持续完善设备可靠性管理, 努力增加发电量。2018 年总发电量达到 285.32 十亿千瓦时,总售电量达到 267.59 十亿千瓦 时,同比分别增长 8.5%和 8.7%。燃煤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为 4,877 小时,较全国火电设 备平均利用小时 4,361 小时高出 516 小时。19 台机组在全国火电能效对标竞赛中获奖,5 台 机组在全国火电运行可靠性对标竞赛中获奖,显著高于公司燃煤总装机容量在全国火电装机 的占比 5.4%。 运输分部强化上下游衔接管理,开行长交路列车,加大万吨列车、两万吨列车开行力度, 强化准班轮运行机制,运输效率提升明显。2018 年完成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 283.9 十亿吨公 里,同比增长 4%,创历史最高水平;航运周转量 89.9 十亿吨海里,同比增长 11.8%。 “大物流”工作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2018 年,非煤铁路运输量完成 15.48 百万吨;铁 路分部为外部客户提供运输服务的周转量为 30.7 十亿吨公里,同比增长 4.4%,获得收入 5,877 百万元,同比增长 4.7%。 煤化工分部持续强化生产组织与过程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优化生产运行系统,提高设 备长周期运行水平;跟踪市场行情,拓展销售渠道,增加收益。2018 年完成煤制烯烃产品 销量 613.1 千吨,同比下降 3.2%。 创新驱动,安全发展 公司努力以科技创新带动和激发公司发展新动能,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2018 年, 世界首台“8.8 米智能超大采高综采成套装备”在神东上湾矿投入试生产,国内首套超纯水 液压支架系统在神东锦界矿平稳运行。朔黄铁路“重载铁路移动闭塞关键技术”成功运行, 神朔铁路自动带电过分相装置实现了在该领域的全球首创。全年共获省部级科技奖励 34 项, 其中一等奖项目 9 项;获得授权专利 581 件,其中发明专利 113 件。 公司积极开展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推进减人提效,安全发展。持续 强化安全环保责任落实,推进风险预控和隐患整治“双重预控”,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岗位标 准作业流程建设有效推进。2018 年,煤矿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 0.0126,继续保持行业 安全生产的国际领先水平。运输分部已连续实现安全生产 1,052 天,18 个煤矿安全生产周期 超过 1,000 天,6 个煤矿及井下服务单位实现安全生产 10 周年。 践行责任,聚力攻坚 1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严格投资管控,全年投资规模控制在 232.1 亿元。推进“降杠 杆、减负债”工作,资产负债率 31.1%,较年初下降 2.8 个百分点。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北电胜利露天矿落实产能置换指标 800 万吨/年,庐江电厂等 6 台优质火电机组投入 商业运行,高标准开工建设锦界三期等项目,神木电力完成关停。 精准脱贫方面。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注重生态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培养激 发帮扶对象内生动力。2018 年本公司共向 3 个定点县投入扶贫资金 0.54 亿元,实施各类帮 扶项目 22 个,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人数 1,186 人,帮助贫困人口转移就业 70 人。通 过国家能源公益基金会平台开展教育和医疗扶贫,投入资金约 0.43 亿元。准能集团等 13 个 子公司积极投入扶贫资金,对公司属地范围内的贫困村开展对口支援。 污染防治方面。2018 年,煤炭分部持续开展生态恢复和环境治理,节能环保能力建设 富有成效。发电分部完成 7,810 兆瓦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新建煤电项目全部符合“超 低排放”指标,“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容量占公司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 89.9%。2018 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同比下降,继续保持国内领先水平。运输分 部主要铁路的露天站台环保改造项目有序推进;黄骅港成功解决了煤港粉尘污染、含煤污水 处理两大行业顽疾,成为全国煤港绿色发展标杆企业。 2019 年: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下功夫,建设世界一流综合能源企业 2019 年,经济形势稳中有变、变中有忧,中国政府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公司审慎分析市场环境与运营实际,制定了全年经营目标。全年公司商品煤产量 2.9 亿 吨,煤炭销售量 4.27 亿吨,售电量 1,431 亿千瓦时,营业收入 2,212 亿元,营业成本 1,249 亿元,期间费用 229 亿元。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企党建工 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党的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经常化,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 员的作用,推动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始终保持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 高标准高起点,谋划企业发展之路 以“建设国家能源集团的旗舰公司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能源企业”为总目标, 进一步深入研究公司新的战略定位,完善战略管理体系,横向聚焦公司主业,纵向延伸产业 链一体化运营,探索优化产业结构、加强产业协同融合的实施路径,打造能源行业的“百年 老店”。 优化产运销组织,提升企业发展质量 煤炭分部重点提品质、增品种、创品牌,推进煤炭清洁高效生产,建设智慧矿山、绿色 矿山,做好核心区资源获取和接续,做好露天矿增产工作,加大市场营销力度,稳定能源供 15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应。发电分部坚持稳健发展,促进煤电合作,提升发电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确保机组平 均利用小时数继续保持行业领先。运输分部优化网络布局,增强铁路集运能力,提升港口疏 运能力,打造安全智慧高效绿色的运输通道。煤化工分部加强技术研发和工艺集成,确保安 全运行。 安全健康运营,履行社会责任 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管理,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国际领先水平。加 强资金链安全管控,努力控制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的增长,降低发电和运输业务可控成本。 从紧从严管控投资项目,推动黄大铁路、爪哇 7 号煤电项目等项目建设。抓好精准扶贫项目 实施,积极探索科技扶贫等新的工作方式。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坚决守好生态保护红线。建 立职业健康监测信息化系统,确保职业健康检查全员覆盖率。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科研设施建设,培养引进更高水平的创新人才。大力培育科技 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开展煤炭绿色开发、 智能发电、绿色智慧铁路和港口、高端煤化工品的科技攻关,尽快研究掌握一批核心关键前 沿技术,示范引领一批重点项目,推动公司创新发展。 2019 年,是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是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中国神华将不 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实现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 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 凌 文 董事长 2019 年 3 月 22 日 16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8 年,本集团紧抓煤炭、电力市场需求增长的有利时机,努力克服部分煤矿减产、 天气等因素影响,继续推进一体化模式,利用自有运输和销售网络,获取产业链上每一环节 的经营利润,提高业务竞争力,经营业绩持续稳定。 全年本集团实现营业利润 73,146 百万元(2017 年:71,102 百万元),同比增长 2.9%;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867 百万元(2017 年:45,037 百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2.205 元/股(2017 年:2.264 元/股),同比下降 2.6%。 2018 年 2018 年 完成比例 2017 年 同比变化 实现 目标 (%) 实现 (%) 商品煤产量 亿吨 2.966 2.9 102.3 2.954 0.4 煤炭销售量 亿吨 4.609 4.3 107.2 4.438 3.9 总售电量 十亿千瓦时 267.59 248.6 107.6 246.25 8.7 营业收入 亿元 2,641.01 2,493 105.9 2,487.46 6.2 营业成本 亿元 1,555.02 1,507 103.2 1,438.42 8.1 销售、管理、财务费用 亿元 251.44 239 105.2 234.63 7.2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变 / 同比增长 同比增长 / 同比下降 / 动幅度 4.5% 约 8% 0.4% 注:上表管理费用中包含研发费用。 本集团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18 年 2017 年 变化 期末总资产回报率 % 9.2 9.5 下降 0.3 个百分点 期末净资产收益率 % 13.4 14.9 下降 1.5 个百分点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 百万元 97,146 97,094 0.1%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变化 每股净资产 元/股 16.48 15.16 8.7% 资产负债率 % 31.1 33.9 下降 2.8 个百分点 总债务资本比 % 13.0 20.6 下降 7.6 个百分点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方法请见本报告“释义”部分。 17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变动情况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变化(%) 营业收入 264,101 248,746 6.2 营业成本 155,502 143,842 8.1 销售费用 725 612 18.5 管理费用 19,879 19,053 4.3 研发费用 454 341 33.1 财务费用 4,086 3,457 18.2 资产减值损失 1,042 2,719 (61.7) 信用减值损失 152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收益 317 401 (20.9) 投资收益 593 1,321 (55.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22 (19) (215.8) 营业外支出 3,504 1,262 17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248 95,152 (7.3) 其中:神华财务公司经营活动产生 10,660 7,221 47.6 注 的现金流量净额 剔除神华财务公司影响后经营活 77,588 87,931 (11.8)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056) 13,363 (49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715) (77,621) (42.4) 注:此项为神华财务公司对除本集团以外的其他单位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产生的存贷款及利息、手 续费、佣金等项目的现金流量。 1、 收入和成本 (1) 驱动收入变化的因素 2018 年本集团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6.2%,主要影响因素有: ① 受益于全社会用电量增长及本集团加大营销力度,2018 年本集团实现售电量 267.59 十亿千瓦时(2017 年:246.25 十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8.7%; ② 2018 年我国煤炭消费总量延续增长态势,本集团适应市场需求,加大外购煤销售力 度,全年煤炭销售量达 460.9 百万吨(2017 年:443.8 百万吨),同比增长 3.9%。 ③ 煤炭业务带动自有铁路、港口和航运业务量增长,本集团合并抵销前运输业务收入 同比增长 6.0%。 18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主要运营指标 单位 2018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6 年 比 2017 年 变化(%) (一)煤炭 1. 商品煤产量 百万吨 296.6 295.4 0.4 289.8 2. 煤炭销售量 百万吨 460.9 443.8 3.9 394.9 其中:自产煤 百万吨 300.7 301.0 (0.1) 285.5 外购煤 百万吨 160.2 142.8 12.2 109.4 (二)运输 1. 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 十亿吨公里 283.9 273.0 4.0 244.6 2. 港口下水煤销量 百万吨 270.0 258.2 4.6 226.4 其中:经黄骅港 百万吨 193.2 184.1 4.9 158.6 经神华天津煤码头 百万吨 45.1 43.7 3.2 39.5 3. 航运货运量 百万吨 103.6 93.0 11.4 79.2 4. 航运周转量 十亿吨海里 89.9 80.4 11.8 63.0 (三)发电 1. 总发电量 十亿千瓦时 285.32 262.87 8.5 236.04 2. 总售电量 十亿千瓦时 267.59 246.25 8.7 220.57 (四)煤化工 1. 聚乙烯销售量 千吨 315.4 324.6 (2.8) 292.6 2. 聚丙烯销售量 千吨 297.7 308.8 (3.6) 282.1 (2) 成本分析表 单位:百万元 成本构成项目 本年金额 本年占营业成 上年金额 上年占营业 本年金额较 本比例(%) 成本比例(%) 上年变化(%) 外购煤成本 56,321 36.2 49,950 34.7 12.8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23,118 14.9 19,523 13.6 18.4 人工成本 15,888 10.2 13,842 9.6 14.8 折旧及摊销 20,856 13.4 21,342 14.8 (2.3) 运输费 16,635 10.7 14,326 10.0 16.1 其他 22,684 14.6 24,859 17.3 (8.7) 营业成本合计 155,502 100.0 143,842 100.0 8.1 19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018 年本集团营业成本同比增长 8.1%。其中: ① 外购煤成本同比增长 12.8%,主要原因是本集团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增加外购煤的销 售量; ②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成本同比增长 18.4%,主要原因是发电量增加导致发电业务燃 煤成本增加;煤矿剥离、掘进耗用材料增加; ③ 人工成本同比增长 14.8%,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单位根据经营绩效情况提高工资标 准; ④ 运输费:指本集团通过外部铁路、公路、船舶运输及使用外部港口等产生的费用。 2018 年同比增长 16.1%,主要原因是通过国铁运输的煤炭量增加,以及租船费用增加。 单位:百万元 营业成本分行业情况(合并抵销前) 行业 成本构成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变动(%) 煤炭 外购煤成本、自产煤生产成本(原材料、燃 147,313 135,814 8.5 料及动力,人工成本、折旧及摊销、其他)、 煤炭运输成本及其他业务成本 发电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人工成本、折旧及摊 68,491 64,522 6.2 销、其他以及其他业务成本 铁路 内部运输业务成本(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15,574 14,446 7.8 人工成本、折旧及摊销、外部运输费、其他)、 外部运输业务成本以及其他业务成本 港口 内部运输业务成本(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3,016 2,497 20.8 人工成本、折旧及摊销、其他)、外部运输 业务成本以及其他业务成本 航运 内部运输业务成本(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3,179 2,435 30.6 人工成本、折旧及摊销、外部运输费、其他) 及外部运输业务成本 煤化工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人工成本、折旧及摊 4,392 4,518 (2.8) 销、其他以及其他业务成本 (3)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本集团的主要运营模式为煤炭生产→煤炭运输(铁路、港口、航运)→煤炭转化(发电 及煤化工)的一体化产业链,各分部之间存在业务往来。2018 年本集团煤炭、发电、运输 及煤化工分部经营收益(合并抵销前)占比由 2017 年的 60%、10%、29%和 1%变为 2018 年的 55%、17%、27%和 1%。 以下分行业的营业收入、成本等均为各分部合并抵销前的数据。分行业成本情况请见本 节“分行业经营情况”及本报告附件。 20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018 年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合并抵销前)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百万元) (百万元) (%)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 (%) 煤炭 205,191 147,313 28.2 4.7 8.5 下降 2.5 个百分点 发电 88,452 68,491 22.6 11.2 6.2 上升 3.7 个百分点 铁路 39,149 15,574 60.2 4.2 7.8 下降 1.4 个百分点 港口 6,124 3,016 50.8 7.1 20.8 下降 5.5 个百分点 航运 4,089 3,179 22.3 25.9 30.6 下降 2.7 个百分点 煤化工 5,840 4,392 24.8 2.8 (2.8) 上升 4.3 个百分点 (4) 主要产品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主要 生产量 销售量 期末 生产量比上 销售量比上 库存量比年 产品 库存量 年增减(%) 年增减(%) 初增减(%) 煤炭 296.6 百万吨 460.9 百万吨 23.7 百万吨 0.4 3.9 (4.0) 电力 285.32 十亿 267.59 十亿 / 8.5 8.7 / 千瓦时 千瓦时 (5) 主要客户 2018 年,本集团对前五大客户的合计收入为 72,626 百万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 27.5%。 其中对关联方的收入为 38,725 百万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 14.7%。 (6) 主要供应商 2018 年,本集团对前五大供应商的总采购额为 32,951 百万元,占本年度总采购额的 24.2%。其中对关联方的采购额为 9,934 百万元,占本年度总采购额的 7.3%。 2、 费用 (1) 销售费用:2018 年同比增长 18.5%,主要原因是外购煤量增加、新增转运站台等导 致煤炭销售机构费用增长。 (2) 管理费用:2018 年同比增长 4.3%,主要原因是管理人员相关人工成本增长。 (3) 研发费用:2018 年同比增长 33.1%,主要原因是本集团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及 煤炭、铁路分部的研发支出增加。 (4) 财务费用:2018 年同比增长 18.2%,主要原因是外币债务汇兑损失增加。 2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3、 其他利润表项目 (1) 资产减值损失:2018 年同比下降 61.7%,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本集团对关停发电机 组及澳洲沃特马克项目部分土地因用途改变而计提减值准备较多;以及本报告期坏账损失减 少。 (2) 信用减值损失:2018 年信用减值损失 152 百万元,主要是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 准备,以及神华财务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3) 其他收益:2018 年同比下降 20.9%,主要原因是燃气电厂收到的政府补贴减少。 (4) 投资收益:2018 年同比下降 55.1%,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理财产品投资收益较多, 本报告期对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下降。 (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2018 年本集团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2 百万元(2017 年: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9 百万元),主要是对美元债务进行套期保值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变动产生收益。 (6) 营业外支出:2018 年同比增长 177.7%,主要原因是 2018 年发生分离移交“三供一 业”相关支出,以及对外捐赠增加。 4、 研发投入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百万元) 454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百万元) 406 研发投入合计(百万元) 860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47.2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3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2,603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3.0 2018 年本集团研发投入 860 百万元(2017 年:863 百万元),主要用于神东矿区 8.8 米 智能超大采高综采成套装备研发与示范工程项目、氧化铝工业化示范项目、高铝粉煤灰综合 利用及煤矿安全监测保障技术研究等。 5、 现金流 本集团制定了以为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资金管理政策,在保障持续运营的前提下, 维持优良的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按照公司政策进行投资。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8 年净流入 88,248 百万元,同比下降 7.3%。其 中:神华财务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10,660 百万元(2017 年:净流入 7,221 百万 元),同比增长 47.6%,主要原因是神华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增加。剔除神华财务公司影响后, 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同比下降 11.8%,主要原因是自产煤生产成本上升、外购 煤销售量占比提高及外部运输费用增长导致现金流出增加,以及各项税费支出较上年同期增 加。 2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8 年净流出 53,056 百万元(2017 年:净流入 13,363 百万元),同比变化 497.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理财产品到期收回,以及本年新增理财 产品投资。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8 年净流出 44,715 百万元,同比下降 42.4%,主 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本公司派发特别股息,以及本报告期发电分部的银行借款增加。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百万元 项目 本年末数 本年末 上年末 上年末数 本年末 主要变动原因 数占总 数 占总资产 金额较 资产的 的比例 上年末 比例 (%) 变动 (%) (%) 货币资金 72,205 12.3 81,090 14.3 (11.0) 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偿还 到期美元债券及借款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不适用 不适用 108 0.0 不适用 根据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对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报表科目进行重分类。主要 金融资产 是本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452 5.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品,神华财务公司同业存款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3,055 2.2 19,455 3.4 (32.9) 应收票据到期兑付;以及部 分电厂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划分至“持有待售资 产” 存货 9,967 1.7 11,647 2.1 (14.4) 参见“持有待售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83,367 14.2 0 0.0 不适用 将本公司与国电电力组建 合资公司交易所涉标的资 产相关的全部资产划分至 “持有待售资产”,详见本 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其他流动资产 16,784 2.9 15,235 2.7 10.2 神华财务公司发放贷款增 加 债权投资 9,352 1.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该项主 要为神华财务公司发放的 长期贷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854 0.2 不适用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对财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11 0.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务报表科目进行了重分类 及重新计量 固定资产 237,227 40.4 309,218 54.5 (23.3) 参见“持有待售资产” 2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项目 本年末数 本年末 上年末 上年末数 本年末 主要变动原因 数占总 数 占总资产 金额较 资产的 的比例 上年末 比例 (%) 变动 (%) (%) 短期借款 2,000 0.3 9,493 1.7 (78.9) 偿还银行借款;以及部分电 厂的“短期借款”划分至“持 有待售资产” 应付票据 1,305 0.2 2,326 0.4 (43.9) 本集团以应付票据结算的 款项减少,以及部分应付票 据到期结算 应付账款 25,579 4.4 31,588 5.6 (19.0) 应付购煤款减少,以及部分 电厂“应付账款”划分至“持 有待售负债” 预收款项 0 0.0 5,530 1.0 (100.0)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 合同负债 3,404 0.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则,财务报表科目进行了重 分类,合同负债主要是煤炭 业务的预收款 应交税费 9,868 1.7 13,012 2.3 (24.2) 应交企业所得税、水土保持 补偿费及矿产资源补偿费 等减少 其他应付款 43,135 7.3 35,003 6.2 23.2 神华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增 加 持有待售负债 29,914 5.1 0 0.0 不适用 将本公司与国电电力组建 合资公司交易所涉标的资 产相关的全部负债划分至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4,229 0.7 14,899 2.6 (71.6) 一年内到期的中期票据及 负债 美元债券兑付 长期借款 46,765 8.0 64,321 11.3 (27.3) 部分电厂“长期借款”划分 至“持有待售负债” 专项储备 15,107 2.6 13,060 2.3 15.7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净增 加 2、 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本集团不存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的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受限资产余额 10,631 百万元。其中神华财务公司存放于央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 6,254 百万元,其他受限资 产主要是为获得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及各类保证金等。受限资产信 息详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48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四) 分行业经营情况 1、 煤炭分部 (1) 生产经营及建设 本集团生产及销售的煤炭品种主要为动力煤。2018 年,国内煤炭需求较为旺盛,电力、 化工行业耗煤量增长显著,钢铁、建材行业耗煤量稳中有增。本集团抓住有利时机,坚持安 2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全绿色、均衡高效生产,有力保障市场供应。针对东北区域气候特点,合理安排煤炭开采, 全力支持东北地区冬季用煤需求。深入推进提质增效,提高煤炭清洁化水平。持续优化煤炭 产品结构,增加高附加值产品产量。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生产组织、煤质管理、灾害检 测预警等管控水平。全年本集团商品煤产量达 296.6 百万吨(2017 年:295.4 百万吨),同 比增长 0.4%,主要是神东矿区、神宝矿区保持稳产增产。全年本集团完成掘进总进尺 37.3 万米(2017 年:33.5 万米),同比增长 11.3%。 本集团积极推进煤矿采矿用地申请及资源获取工作。哈尔乌素露天矿草原占用证、采矿 接续用地手续等已经办理完毕;宝日希勒露天矿采掘场接续用地预审获批复;北电胜利露天 矿通过购买产能置换指标新增产能 800 万吨/年;新街矿区台格庙北区 2018 年 7 月完成探矿 权延续,取得新的详查探矿权证,南区探矿权正在积极申办。 2018 年本集团各煤炭品种产销情况如下: 产量 销量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 煤炭品种 百万吨 百万吨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动力煤 296.6 460.5 197,161 142,680 54,481 其他 / 0.4 620 618 2 合计 296.6 460.9 197,781 143,298 54,483 由于煤炭销售规模大、产品种类较多、部分自产煤与外购煤混合运输及销售等原因,本 集团目前尚无法准确按煤炭来源(自产煤和外购煤)分别核算煤炭销售收入、成本及毛利。 2018 年,本集团煤炭勘探支出(即可行性研究结束之前发生的、与煤炭资源勘探和评 价有关的支出)约 0.18 亿元(2017 年:0.48 亿元),主要是澳洲沃特马克项目相关支出; 煤矿开发和开采相关的资本性支出约 41.41 亿元(2017 年:33.32 亿元),主要是新街台格 庙矿区前期开发支出,神东、准格尔、宝日希勒等矿区煤炭开采、支付采矿权价款以及购置 固定资产等相关支出。 本集团拥有独立运营的铁路集疏运通道,集中分布于自有核心矿区周边,能够满足核心 矿区的煤炭外运。本集团自有铁路运营情况详见本节“铁路分部”。 (2) 煤炭销售 本集团销售的煤炭主要为自产煤。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充分利用铁路运力,本集团还在 自有矿区周边、铁路沿线从外部采购煤炭,用以掺配出不同种类、等级的煤炭产品后统一对 外销售。本集团实行专业化分工管理,煤炭生产由各生产企业负责,煤炭销售主要由神华销 售集团统一负责,用户遍及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多个行业。 2018 年,本集团科学研判市场,灵活制定销售策略,持续优化煤源组织和运输调配, 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实现了一体化高位平稳运行。通过最大化自产煤供应、加大外购煤 销售力度、合理调整产品结构、开展电子竞拍等多项举措,提升煤炭销售利润。全年实现煤 炭销售量 460.9 百万吨(2017 年:443.8 百万吨),同比增长 3.9%,其中,国内煤炭销售量 456.4 百万吨。高效匹配港口和船舶资源,提高“准班轮”运量,下水煤业务实现高质量发 25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展。全年港口下水煤销量达 270.0 百万吨(2017 年:258.2 百万吨),同比增长 4.6%,其中, 通过黄骅港、神华天津煤码头两个自营港口下水的煤炭占本集团港口下水煤总量的 88.3% (2017 年:88.2%),同比增加 0.1 个百分点。 本集团通过自主开发的神华煤炭交易网(https://www.e-shenhua.com)拓展煤炭购销渠 道,提高销售效率。2018 年本集团通过神华煤炭交易网实现的煤炭销售量约 2 亿吨。 本集团对内外部客户实行统一的定价机制,执行年度长协、月度长协及现货三种定价机 制。2018 年本集团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 429 元/吨(不含税)(2017 年:425 元/吨),同比 增长 0.9%。截至 2018 年底,本集团已与国内 15 家信誉良好的优质客户签署了三年(2019-2021 年)电煤年度长协合同,将采用“基准价(5,500 大卡动力煤 535 元/吨(含税离岸平仓现汇 价))+浮动价”的价格机制。长期稳定的内外部煤炭用户,有利于本集团合理安排生产和 运输计划,保持一体化高位平稳运行,维持较高的生产效率、运输效率和资金周转率。 2018 年本集团煤炭销售情况如下: ① 按内外部客户分类 2018年 2017年 价格 (不含税) 销售量 占比 价格 销售量 占比 价格 变动 (不含税) (不含税) 百万吨 % 元/吨 百万吨 % 元/吨 % 对外部客户销售 353.6 76.7 441 344.7 77.7 436 1.1 对内部发电分部销售 103.2 22.4 393 94.7 21.3 390 0.8 对内部煤化工分部销售 4.1 0.9 360 4.4 1.0 359 0.3 销售量合计/ 460.9 100.0 429 443.8 100.0 425 0.9 平均价格(不含税) 注:本报告中本集团的煤炭销售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2018 年公司对前五大国内煤炭客户销售量为 99.3 百万吨,占国内销售量的 21.8%。前 五大国内煤炭客户主要为电力及煤炭销售公司等。 ② 按销售区域分类 2018年 2017年 变动 销售量 占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占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合计比例 (不含税) 合计比例 (不含税) (不含税) 百万吨 % 元/吨 百万吨 % 元/吨 % % 一、国内销售 456.4 99.0 428 436.4 98.3 426 4.6 0.5 (一)自产煤及采购煤 435.9 94.6 428 416.3 93.8 426 4.7 0.5 1、直达 167.6 36.4 316 160.3 36.1 310 4.6 1.9 2、下水 268.3 58.2 499 256.0 57.7 498 4.8 0.2 (二)国内贸易煤销售 16.5 3.5 419 19.4 4.4 427 (14.9) (1.9) 26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018年 2017年 变动 销售量 占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占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合计比例 (不含税) 合计比例 (不含税) (不含税) 百万吨 % 元/吨 百万吨 % 元/吨 % % (三)进口煤销售 4.0 0.9 457 0.7 0.1 591 471.4 (22.7) 二、出口销售 1.7 0.4 543 2.2 0.5 447 (22.7) 21.5 三、境外销售 2.8 0.6 506 5.2 1.2 382 (46.2) 32.5 销售量合计/ 460.9 100.0 429 443.8 100.0 425 3.9 0.9 平均价格(不含税) ③ 按合同定价机制分类 销售量 占销售量合计比例 价格(不含税) 百万吨 % 元/吨 一、年度长协 220.5 47.8 381 二、月度长协 158.9 34.5 511 三、现货 81.5 17.7 401 销售量合计/平均价格(不含税) 460.9 100.0 429 注:1. 以上为本集团不同发热量煤炭产品销售情况的汇总; 2. 现货销售中,售价较低的直达销量占比较高。 (3) 安全生产 2018 年本集团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推进重大灾害及隐患治理和应急救援 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持续开展综合或专项检查与督导,排查隐患, 杜绝重大风险。依靠科技保安全,开展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2018 年,本集团煤矿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 0.0126,继续保持国际领先水平。 煤炭安全生产情况详见本集团《2018 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 (4) 环境保护 2018 年,本集团继续推进煤矿绿色高效开采,矿区环境安全水平持续提升。露天矿复 垦绿化、矿井水治理利用和煤矸石资源化利用方面成果显著。全年矿井水利用率 83.2%,煤 矸石综合利用量 1,163 万吨,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安全事件。 2018 年末,本集团预提复垦费用余额为 31.91 亿元,为生态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煤炭分部环境保护情况详见本集团《2018 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 27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5) 煤炭资源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保有资源量为 303.0 亿吨,比 2017 年 底增长 27.8%,主要是新街矿区台格庙北勘查区完成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保有资源量增加; 煤炭保有可采储量为 149.5 亿吨,比 2017 年底下降 1.6%;JORC 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可售 储量为 82.6 亿吨,比 2017 年底下降 3.4%。 单位:亿吨 矿区 保有资源量 保有可采储量 煤炭可售储量 (中国标准) (中国标准) (JORC 标准) 神东矿区 160.3 92.3 47.8 准格尔矿区 39.0 31.2 20.7 胜利矿区 20.3 13.8 2.1 宝日希勒矿区 13.9 11.8 12.0 包头矿区 0.5 0.4 0.0 新街矿区 64.2 - - 其他 4.8 - - 合计 303.0 149.5 82.6 注:1.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包头矿区 JORC 标准下的煤炭可售储量为 438.1 万吨。 2. 2018 年 11 月,新街矿区台格庙北勘查区煤炭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取得国家自然资源部 评审意见。 公司主要矿区生产的商品煤特征如下: 序 矿区 主要煤种 主要商品煤的发热量 硫分 灰分 号 (千卡/千克) (%) (平均值,%) 1 神东矿区 长焰煤/不粘煤 4,800-5,800 0.2-0.8 5-15 2 准格尔矿区 长焰煤 4,300-4,900 0.3-0.8 18-26 3 胜利矿区 褐煤 3,100-3,400 0.4-0.7 18-22 4 宝日希勒矿区 褐煤 3,300-3,600 0.2-0.3 13-16 5 包头矿区 不粘煤 4,200-4,800 0.3-0.8 12-18 注:受赋存条件、生产工艺等影响,各矿区生产的主要商品煤的发热量、硫分、灰分数值与矿区个别 矿井生产的商品煤或公司最终销售的商品煤的特征可能存在不一致。 (6) 经营成果 ①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炭分部经营成果 2018年 2017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百万元 205,191 195,918 4.7 煤炭销售量增加 营业成本 百万元 147,313 135,814 8.5 外购煤销售量增加导致外 购煤采购成本增长;随煤炭 销量增加,相关的运输成本 增长 毛利率 % 28.2 30.7 下降 2.5 个百 分点 经营收益 百万元 41,385 43,282 (4.4) 28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018年 2017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经营收益率 % 20.2 22.1 下降 1.9 个百 分点 ②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炭产品销售毛利 2018 年 2017 年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 国内 195,483 141,480 54,003 27.6 185,846 129,790 56,056 30.2 出口及境外 2,298 1,818 480 20.9 2,997 2,540 457 15.2 合计 197,781 143,298 54,483 27.5 188,843 132,330 56,513 29.9 ③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单位:元/吨 2018年 2017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113.4 108.5 4.5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23.0 17.9 28.5 哈尔乌素等露天矿加大土方剥 离耗用的材料增加,以及井工矿 掘进进尺增加 人工成本 21.2 18.8 12.8 部分生产单位工资上涨 折旧及摊销 18.5 17.5 5.7 专项储备资本化支出同比增加 其他成本 50.7 54.3 (6.6) 本报告期计提但未使用的维简 安全费同比下降 其他成本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维简安全费、洗选加 工费、矿务工程费等,占 65%;(2)生产辅助费用,占 19%;(3)征地及塌陷补偿、环 保支出、税费等,占 16%。 ④ 外购煤成本 本公司销售的外购煤包括自有矿区周边及铁路沿线的采购煤、国内贸易煤及进口、转口 贸易的煤炭。 2018 年,本集团外购煤销售量达 160.2 百万吨(2017 年:142.8 百万吨),同比增长 12.2%, 占公司煤炭总销售量的比例由 2017 年的 32.2%上升到 34.8%。全年外购煤成本为 56,321 百 万元(2017 年:49,950 百万元),同比增长 12.8%,主要是本集团根据煤炭市场供需情况 增加外购煤的销售量。 29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 发电分部 (1) 生产经营 2018 年,本集团发电分部抓住全社会用电量较快增长的有利时机,加大营销力度,全 年完成发电量 285.32 十亿千瓦时(2017 年:262.87 十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8.5%;完成总 售电量 267.59 十亿千瓦时(2017 年:246.25 十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8.7%,占同期全社会 用电量 6,844.9 十亿千瓦时1的比例为 3.9%。积极应对电力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产业链一体 化、大容量机组和电源布局优势,优化交易电资源配置。全年本集团实现市场化交易电量约 80.27 十亿千瓦时,占总售电量的比例约 30.0%。 (2) 电量及电价 ① 按电源种类 总发电量(十亿千瓦时) 总售电量(十亿千瓦时) 售电价(元/兆瓦时) 电源种类 2018 年 2017 年 变动 2018 年 2017 年 变动 2018 年 2017 年 变动 (%) (%) (%) 燃煤发电 278.78 256.86 8.5 261.20 240.39 8.7 313 306 2.3 燃气发电 5.85 5.29 10.6 5.71 5.15 10.9 561 571 (1.8) 水电 0.69 0.70 (1.4) 0.68 0.69 (1.4) 222 214 3.7 风电 0.00 0.02 (100.0) 0.00 0.02 (100.0) 0 599 (100.0) 合计 285.32 262.87 8.5 267.59 246.25 8.7 318 312 1.9 ② 按经营地区 发电量 售电量 售电价 经营地区/ (十亿千瓦时) (十亿千瓦时) (元/兆瓦时) 发电类型 2018 年 2017 年 同比 2018 年 2017 年 同比 2018 年 2017 年 同比 (%) (%) (%) 境内合计/加权平均 283.73 261.29 8.6 266.20 244.87 8.7 313 311 0.6 河北 33.95 34.83 (2.5) 31.84 32.67 (2.5) 319 309 3.2 燃煤发电 33.95 34.83 (2.5) 31.84 32.67 (2.5) 319 309 3.2 江苏 23.21 24.17 (4.0) 22.16 23.06 (3.9) 324 319 1.6 燃煤发电 23.21 24.17 (4.0) 22.16 23.06 (3.9) 324 319 1.6 浙江 29.04 28.08 3.4 27.54 26.60 3.5 364 367 (0.8) 燃煤发电 27.11 26.37 2.8 25.66 24.93 2.9 354 352 0.6 燃气发电 1.93 1.71 12.9 1.88 1.67 12.6 503 587 (14.3) 内蒙古 24.41 21.34 14.4 21.83 19.20 13.7 223 212 5.2 燃煤发电 24.41 21.34 14.4 21.83 19.20 13.7 223 212 5.2 广东 27.32 23.79 14.8 25.65 22.21 15.5 355 363 (2.2) 燃煤发电 27.32 23.77 14.9 25.65 22.19 15.6 355 363 (2.2) 风电 0.00 0.02 (100.0) 0.00 0.02 (100.0) 0 599 (100.0) 陕西 26.60 25.40 4.7 24.36 23.18 5.1 267 260 2.7 燃煤发电 26.60 25.40 4.7 24.36 23.18 5.1 267 260 2.7 安徽 23.66 22.79 3.8 22.60 21.78 3.8 322 305 5.6 燃煤发电 23.66 22.79 3.8 22.60 21.78 3.8 322 305 5.6 1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30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发电量 售电量 售电价 经营地区/ (十亿千瓦时) (十亿千瓦时) (元/兆瓦时) 发电类型 2018 年 2017 年 同比 2018 年 2017 年 同比 2018 年 2017 年 同比 (%) (%) (%) 辽宁 17.57 18.13 (3.1) 16.49 17.03 (3.2) 309 299 3.3 燃煤发电 17.57 18.13 (3.1) 16.49 17.03 (3.2) 309 299 3.3 福建 15.55 13.40 16.0 14.89 12.80 16.3 341 328 4.0 燃煤发电 15.55 13.40 16.0 14.89 12.80 16.3 341 328 4.0 新疆 5.64 4.79 17.7 5.19 4.39 18.2 181 194 (6.7) 燃煤发电 5.64 4.79 17.7 5.19 4.39 18.2 181 194 (6.7) 天津 5.10 5.15 (1.0) 4.77 4.81 (0.8) 355 360 (1.4) 燃煤发电 5.10 5.15 (1.0) 4.77 4.81 (0.8) 355 360 (1.4) 河南 5.04 5.94 (15.2) 4.75 5.62 (15.5) 300 305 (1.6) 燃煤发电 5.04 5.94 (15.2) 4.75 5.62 (15.5) 300 305 (1.6) 四川 4.04 3.12 29.5 3.72 2.87 29.6 356 348 2.3 燃煤发电 3.35 2.42 38.4 3.04 2.18 39.4 386 390 (1.0) 水电 0.69 0.70 (1.4) 0.68 0.69 (1.4) 222 214 3.7 宁夏 9.64 4.68 106.0 8.94 4.21 112.4 229 226 1.3 燃煤发电 9.64 4.68 106.0 8.94 4.21 112.4 229 226 1.3 重庆 6.44 4.91 31.2 6.16 4.70 31.1 348 348 0.0 燃煤发电 6.44 4.91 31.2 6.16 4.70 31.1 348 348 0.0 北京 3.92 3.58 9.5 3.83 3.48 10.1 589 563 4.6 燃气发电 3.92 3.58 9.5 3.83 3.48 10.1 589 563 4.6 山西 3.39 4.55 (25.5) 3.18 4.25 (25.2) 276 229 20.5 燃煤发电 3.39 4.55 (25.5) 3.18 4.25 (25.2) 276 229 20.5 山东 11.52 10.78 6.9 10.99 10.26 7.1 339 318 6.6 燃煤发电 11.52 10.78 6.9 10.99 10.26 7.1 339 318 6.6 广西 1.98 1.86 6.5 1.86 1.75 6.3 345 345 0.0 燃煤发电 1.98 1.86 6.5 1.86 1.75 6.3 345 345 0.0 江西 5.71 0.00 不适用 5.45 0.00 不适用 354 0.00 不适用 燃煤发电 5.71 0.00 不适用 5.45 0.00 不适用 354 0.00 不适用 境外合计/加权平均 1.59 1.58 0.6 1.39 1.38 0.7 510 477 6.9 印尼 1.59 1.58 0.6 1.39 1.38 0.7 510 477 6.9 燃煤发电 1.59 1.58 0.6 1.39 1.38 0.7 510 477 6.9 合计/加权平均 285.32 262.87 8.5 267.59 246.25 8.7 318 312 1.9 (3) 装机容量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61,849 兆瓦,比上年末增长 6.9%,其中, 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 59,994 兆瓦,占全社会燃煤发电机组装机容量 10.1 亿千瓦1的 5.9%。 1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3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单位:兆瓦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内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电源种类 总装机容量 新增/(减少)装机容量 总装机容量 燃煤发电 55,984 4,010 59,994 燃气发电 1,730 - 1,730 水电 125 - 125 风电 16 (16) - 合计 57,855 3,994 61,849 2018 年本集团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变化情况如下: 公司 发电机组 新增/(减少) 说明 所在地 装机容量(兆瓦) 九江电力 江西 2,000 新建机组投运 富平热电 陕西 700 新建机组投运 神皖能源 安徽 1,320 新建机组投运 福建能源 福建 100 增容改造 浙能电力 浙江 30 增容改造 台山电力 广东 60 增容改造 寿光电力 山东 20 核增 神木电力 陕西 (220) 关停 珠海风能 广东 (16) 关停 合计 3,994 (4) 发电设备利用率 2018 年本集团燃煤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达 4,877 小时,同比增加 194 小时,比全国 6,000 千瓦及以上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 4,361 小时1高 516 小时。发电效率持续改善,平均发 电厂用电率同比下降 0.11 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循环流化床机组装机容量 6,484 兆瓦,占本集团燃煤机组装机容量的 10.8%。 电源种类 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发电厂用电率(%) 2018 年 2017 年 变动(%) 2018 年 2017 年 变动 燃煤发电 4,877 4,683 4.1 5.62 5.72 减少 0.10 个百分点 燃气发电 3,384 3,059 10.6 1.90 2.08 减少 0.18 个百分点 水电 5,517 5,618 (1.8) 0.28 0.25 增加 0.03 个百分点 风电 0 1,160 (100.0) 不适用 0.90 不适用 加权平均 4,834 4,634 4.3 5.53 5.64 减少 0.11 个百分点 (5) 环境保护 本集团按照国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要求,持续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降耗 工作。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国内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脱硫、脱硝改造;累计完成新建或 改造共计 53,960 兆瓦 93 台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占本集团燃煤发电装机容量的 89.9%。全年 1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3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本集团燃煤发电机组平均售电标准煤耗为 308 克/千瓦时,较上年的 311 克/千瓦时下降 3 克 /千瓦时。燃煤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单位排放量及排放总量同比下降。 发电分部环境保护情况详见本集团《2018 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 (6) 资本性支出 2018 年,本集团发电分部完成资本开支 129.2 亿元,主要用于印尼爪哇 7 号煤电项目 (2×1,050 兆瓦)、江西九江煤炭储备(中转)发电一体化工程(2×1,000 兆瓦)、神华神 东电力公司新疆五彩湾电厂二期工程(2×660 兆瓦)、神皖能源公司庐江电厂新建工程项目 (2×660 兆瓦)等,以及电厂环保技改等。 (7) 电力市场化交易 2018 年 2017 年 变动(%) 市场化交易的总电量(十亿千瓦时) 80.27 69.10 16.2 总上网电量(十亿千瓦时) 267.59 246.25 8.7 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 30.0 28.1 上升 1.9 个百分点 (8) 售电业务经营情况 目前,本集团拥有位于山东、江苏、广东的三家售电公司,主要业务是代理客户采购需 求电量,以及为客户提供增量配电网业务及综合能源服务等。 2018 年,本集团代理销售的非自有电厂的电量为 0.44 十亿千瓦时,实现收入 1.4 百万 元。 (9) 经营成果 ①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发电分部经营成果 2018年 2017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百万元 88,452 79,511 11.2 售电量同比增加,平均售电 价格小幅上涨 营业成本 百万元 68,491 64,522 6.2 发电量增加导致燃煤成本 上升 毛利率 % 22.6 18.9 上升 3.7 个 2018年9月本公司拟投出的 百分点 与国电电力组建合资公司 的电厂划分为持有待售资 产后,相应折旧摊销不再计 提 经营收益 百万元 12,720 7,399 71.9 经营收益率 % 14.4 9.3 上升 5.1 个 百分点 3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②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售电收入及成本 单位:百万元 售电收入 售电成本 2018 年 2017 年 变动 2018 年 占 2018 2017 年 占 2017 2018 年 电源类型 (%) 年总成 年总成 比 2017 本比例 本比例 年变动 (%) (%) (%) 燃煤发电 83,798 75,383 11.2 64,770 95.4 61,107 95.7 6.0 燃气发电 3,201 2,941 8.8 3,080 4.5 2,712 4.2 13.6 水电 150 147 2.0 66 0.1 63 0.1 4.8 风电 0 11 (100.0) 6 0.0 8 0.0 (25.0) 合计 87,149 78,482 11.0 67,922 100.0 63,890 100.0 6.3 本集团售电成本主要由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人工成本、折旧及摊销以及其他成本构成, 详情请见本报告附件。2018 年本集团单位售电成本为 253.8 元/兆瓦时(2017 年:259.5 元/ 兆瓦时),同比下降 2.2%,主要是发电量同比增加,摊薄固定成本。 全年发电分部共耗用中国神华煤炭 101.1 百万吨,占耗煤总量 122.6 百万吨的 82.5%。 ③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燃煤电厂售电成本 2018 年 2017 年 成本变动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百万元 % 百万元 % %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50,511 77.9 46,008 75.3 9.8 人工成本 4,453 6.9 3,939 6.4 13.0 折旧及摊销 8,005 12.4 9,235 15.1 (13.3) 其他 1,801 2.8 1,925 3.2 (6.4) 燃煤电厂售电成本合计 64,770 100.0 61,107 100.0 6.0 3、 铁路分部 (1) 生产经营 2018 年,本集团铁路分部持续优化运输组织,提高作业效率。海勒斯壕南站至肃宁北 站长交路成功试行,列车平均运行时间压缩约 3-4 个小时。优化重载列车开行结构,加大 3+0 单元万吨及 2 万吨列车开行比例。加快铁路专用线和车站通过能力建设,铁路运输能力 继续提升。全年本集团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达到 283.9 十亿吨公里(2017 年:273.0 十亿吨 公里),同比增长 4.0%,创历史最好水平。 创新开展大物流业务。在保障煤炭运输基础上,统筹推进煤化品运输、双向准班轮等工 作,铁水联运运输通道规划和试运行取得新进展。2018 年,铁路分部完成非中国神华煤炭 运输量 100.1 百万吨,反向运输量 6.67 百万吨,非煤货物运输 15.48 百万吨。全年为外部客 户提供货物运输的周转量为 30.7 十亿吨公里(2017 年:29.4 十亿吨公里),同比增长 4.4%; 3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为外部客户提供运输服务获得收入为 5,877 百万元(2017 年:5,615 百万元),同比增长 4.7%, 占铁路分部营业收入的 15.0%(2017 年:14.9%)。 (2) 项目进展 2018 年,本集团铁路集疏运辐射能力进一步提高。截至本报告期末,新建黄大铁路河 北段线位已确定,为推进建设和全线贯通奠定基础;神朔铁路朱盖塔煤炭集运站(发运能力 1,000 万吨/年)专用线开通,郭家湾煤矿铁路专用线建设启动,物流园区、煤炭集装站接轨 自有铁路稳步推进。 (3)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铁路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18年 2017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百万元 39,149 37,586 4.2 本集团煤炭销售量增加带 动铁路运量增长 营业成本 百万元 15,574 14,446 7.8 铁路运输周转量增加,以 及人工成本、外部运输费 上升 毛利率 % 60.2 61.6 下降 1.4 个 百分点 经营收益 百万元 17,660 17,496 0.9 经营收益率 % 45.1 46.5 下降 1.4 个 百分点 2018 年铁路分部单位运输成本为 0.052 元/吨公里(2017 年:0.050 元/吨公里),同比 增长 4.0%,主要是外部联运机车上线率提高导致联运费增加;部分铁路沿线锅炉环保改造 后燃料成本上升;以及人工成本增长。 4、 港口分部 (1) 生产经营 2018 年,本集团港口分部全力提升生产作业效率,保障一体化运营效益。全年本集团 实现下水煤销量 270.0 百万吨(2017 年:258.2 百万吨),同比增长 4.6%;其中通过自有港 口下水的煤炭销售量 238.3 百万吨(2017 年:227.8 百万吨),同比增长 4.6%。黄骅港、神 华天津煤码头克服恶劣天气、设备维修改造等因素影响,密切与铁路、航运和销售端衔接, 卸车、装船量均创历史新高。神华珠海煤码头发挥中转基地作用,进港量突破 2,000 万吨。 本集团港口分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黄骅港成功解决煤港粉尘污染、含煤污水处理两大 行业顽疾,得到行业及监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35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港口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18年 2017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百万元 6,124 5,717 7.1 通过自有港口下水的煤 炭量增加 营业成本 百万元 3,016 2,497 20.8 港口装船量增加;受天 气影响疏浚费上升 毛利率 % 50.8 56.3 下降 5.5 个 百分点 经营收益 百万元 2,331 2,516 (7.4) 经营收益率 % 38.1 44.0 下降 5.9 个 百分点 2018 年港口分部单位运输成本为 10.7 元/吨(2017 年:9.4 元/吨),同比增长 13.8%, 主要是受天气影响,疏浚费增加。 5、 航运分部 (1) 生产经营 2018 年,本集团航运分部克服港口极端天气频发、运量不均等不利因素,不断提高调 度管理水平和船舶周转效率,积极落实“准班轮”制度,充分利用船岸衔接优势和租入船舶 释放运能。全年“准班轮”船舶增加至 51 条,有效保障重点客户燃煤供应。积极开拓外部 优质客户,增加经济效益,增强抵御航运市场风险能力。全年对外部客户提供运输服务的货 运量约占总货运量的 22.9%。 航运分部航运货运量 103.6 百万吨(2017 年:93.0 百万吨),同比增长 11.4%;航运周 转量 89.9 十亿吨海里(2017 年:80.4 十亿吨海里),同比增长 11.8%。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航运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18年 2017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百万元 4,089 3,247 25.9 海运价上涨及航运周转量 增加 营业成本 百万元 3,179 2,435 30.6 航运货运量增加;油料价 格上涨;以及租船运量增 加导致租船成本上升 毛利率 % 22.3 25.0 下降 2.7 个 百分点 经营收益 百万元 723 661 9.4 经营收益率 % 17.7 20.4 下降 2.7 个 36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018年 2017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百分点 2018 年航运分部单位运输成本为 0.035 元/吨海里(2017 年:0.030 元/吨海里),同比 增长 16.7%,主要是租船成本上升以及油料价格上涨的影响。 6、 煤化工分部 (1) 生产经营 本集团包头煤化工公司的煤制烯烃项目,主要产品包括聚乙烯(生产能力约 30 万吨/ 年)、聚丙烯(生产能力约 30 万吨/年)及其他少量副产品(包括工业硫磺、混合碳五、工 业丙烷、混合碳四、工业用甲醇等)。煤制烯烃项目的甲醇制烯烃(MTO)装置是国内首 创的大规模甲醇制烯烃装置。 2018 年,包头煤制烯烃项目保持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高负荷运行 8,164 小时,平均生 产负荷达到 100%,共生产烯烃产品 617.4 千吨。持续优化工艺条件,降低催化剂单耗,实 现降本增效。 本集团煤化工分部 2018 年共耗用煤炭 4.1 百万吨,较上年的 4.4 百万吨下降 6.8%。包 头煤制烯烃项目生产所用燃料煤及原料煤全部由本集团供应,煤炭运输和产品外运均使用铁 路专线,保证原料供应和产品外送。 2018 年本集团聚乙烯、聚丙烯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2018 年 2017 年 变动 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千吨 元/吨 千吨 元/吨 % % 聚乙烯 315.4 7,442 324.6 7,373 (2.8) 0.9 聚丙烯 297.7 7,327 308.8 6,429 (3.6) 14.0 2018 年,包头煤化工公司的环保投入约 1.11 亿元,主要用于锅炉脱销、脱硫、除尘设 施和废水治理设施运行。通过废水处理项目改造,含泥生化废水危废物处理费用显著降低。 报告期内,煤制烯烃项目达标排放,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二期项目,75 万吨煤制烯烃装置)前期环保相关工作稳 步推进。 37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化工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18年 2017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百万元 5,840 5,681 2.8 烯烃产品销售价格上 涨 营业成本 百万元 4,392 4,518 (2.8) 烯烃产品产量下降 毛利率 % 24.8 20.5 上升 4.3 个百分点 经营收益 百万元 754 561 34.4 经营收益率 % 12.9 9.9 上升 3.0 个百分点 (3)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成本 2018年 2017年 变动 产量 单位生产成本 产量 单位生产成本 产量 单位生产成本 千吨 元/吨 千吨 元/吨 % % 聚乙烯 317.1 5,447 327.1 5,476 (3.1) (0.5) 聚丙烯 300.3 5,309 309.7 5,304 (3.0) 0.1 (五) 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来源于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 261,330 245,230 来源于境外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 2,771 3,516 合计 264,101 248,746 注:对外交易收入是按接受服务及购买产品的客户所在地进行划分的。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经营煤炭及电力的生产与销售,铁路、港口和船队运输,煤制烯烃等 业务。2018 年,来自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为 261,330 百万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 99.0%, 同比增长 6.6%,主要原因是国内煤炭、电力销售量同比增加。来源于境外市场的对外交易 收入同比下降 21.2%,主要原因是煤炭转口贸易量大幅下降。 2018 年,本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快国际化步伐。国华印尼南苏 EMM 一期项目(2×150 兆瓦)连续 6 年安全稳定运行无非停,创造了印尼双机连续运行最长记录, 2018 年荣获印尼发电行业“年度最佳电力企业(200 兆瓦以上)”等多项荣誉;印尼爪哇 7 号煤电项目(2×1,050 兆瓦)建设稳步推进,已获得印尼财政部所得税优惠减免的正式批复。 美国宾州页岩气项目 29 口气井全部投产,全年共生产中国神华权益气量 108.63 亿立方英尺 38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折合 3.08 亿立方米),经济效益良好。澳大利亚沃特马克露天煤矿项目完成初步设计、 探矿权更新等工作。其他境外项目按照稳妥原则开展工作。 (六) 投资状况分析 2018 年,本公司股权投资额为 20.49 亿元(2017 年:97.80 亿元),同比下降 79.0%。 股权投资主要是增资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爪哇公司、柳州电力等。 本公司重要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及本公司的权益占比情况,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本公司与国电电力以各自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共同组建合资公司的交易情 况,详见本节(十三)期后事项。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负债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本公司一 年内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神华财务公司的同业存单,以及神华融资租赁公司对美元债务进 行套期保值的衍生金融工具。于 2018 年末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为 5 百万元。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本 集团所持的 811 百万元对被投资方无重大影响的非交易性股权投资。2018 年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所得税前的公允价值变动额为 66 百万元。 本集团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负债金额及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二节,以及本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八、公允价值的披露。 (七)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八)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39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1、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百万元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序号 公司 于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 2017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1 神东煤炭集团 4,989 37,516 24,945 15,397 15,587 (1.2) 2 朔黄铁路公司 5,880 42,270 35,544 7,492 7,596 (1.4) 3 锦界能源 2,278 10,402 8,624 3,241 3,014 7.5 4 准格尔能源公 7,102 38,451 30,942 3,146 3,283 (4.2) 司 5 神华销售集团 1,889 18,852 9,288 2,850 1,772 60.8 外购煤销量及毛利 率上升 6 神宝能源公司 1,169 7,608 4,784 1,274 936 36.1 煤炭销售价格上涨 7 黄骅港务公司 6,790 15,136 9,962 1,213 1,513 (19.8) 8 包头能源公司 2,633 6,088 5,052 1,165 742 57.0 煤炭销售量增长 9 铁路货车公司 4,803 21,993 7,390 965 1,079 (10.6) 10 神华财务公司 5,000 95,823 9,032 947 858 10.4 注:(1)以上披露的主要子公司的财务数据(合并前未经评估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或 审阅。 (2)神东煤炭集团 2018 年营业收入为 59,714 百万元,营业利润为 18,277 百万元。 (3)朔黄铁路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为 19,748 百万元,营业利润为 10,095 百万元。 本公司取得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神华财务公司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神华财务公司 100%的股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权比例(%) 1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81.43 2 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7.14 3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公司 7.14 4 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4.29 合计 100.00 本报告期内,神华财务公司严格执行 2011 年 3 月 25 日中国神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的以下决议:(1)中国神华目前并无意向或计划改变神华财务公司现有的经营方针和 40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策略;(2)中国神华及其下属子分公司在神华财务公司的存款将只用于对中国神华及其下 属子分公司的信贷业务和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及五大商业银行(即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 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不参与公开市场/私募市场及房地产等业务 的投资。 (1)神华财务公司治理情况 A. 董事会 序号 于本报告期末的董事会成员 职务 1 张克慧 董事长 2 韩维平 执行董事 3 梅雪艳 副董事长 4 张映 执行董事 5 许山成 非执行董事 6 杜胜利 独立董事 7 张东辉 职工董事 注:因退休原因,董事长张克慧女士、执行董事韩维平先生目前正在办理离任法定程序中。 副董事长梅雪艳女士自2005年1月起任神华财务公司董事,自2006年7月起任神华财务公 司总经理,自2014年8月起任神华财务公司党委书记,自2017月1月起任神华财务公司党委副 书记(该公司正职级),自2018年2月起任神华财务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该公司正 职级),自2018年10月起任神华财务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梅雪艳女士曾在中国建设银 行总行从事资金计划、财政投资及内控方面的工作达8年。 执行董事张映先生自2000年开始在神华财务公司工作,自2011年11月起任神华财务公司 副总经理。张映先生在神华财务公司工作多年,熟悉业务,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非执行董事许山成先生同时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请见本报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一节。 独立董事杜胜利先生为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拥有多年的资本运营管理与公司 金融运作、集团管理控制与经营业绩评价、集团公司治理与财务公司管理、国有资产监管与 国有企业经营经验和独立董事履职经验。 职工董事张东辉女士通过董事会会议参与神华财务公司决策。 神华财务公司董事会按照《神华财务有限公司章程》运行。神华财务公司董事会所议事 项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并经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2018年,神华财务公司董事会共召开2次会议。 B. 专业委员会 目前神华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三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A)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4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神华财务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月15日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管理公司关联/ 关连交易事务,包括关联/关连交易的识别、统计、预测、上报、额度控制、提出处理建议 等。 2018年,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B)风险管理委员会 神华财务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月15日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协助董事会审定公司 的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程序和内部控制流程,以及对相关高级管理 人员和风险管理部门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2018年,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 (C)审计委员会 神华财务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1月10日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指导公司内部 审计稽核工作以及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 2018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 (2)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A. 风险管理 2018 年,神华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无重大风险事件发生。主要完成 以下风险管理工作:①完成全面风险排查工作;②完成监管意见整改,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机制,持续提升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③持续开展法律合规工作;④做好季度风险监测工作, 确保风险可防可控;⑤完善风险管理制度;⑥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良好,风险管理能力 不断提升。 B. 内部控制 2018 年,神华财务公司持续优化内控体系。对整个内部控制体系设计的健全性、合理 性和运行有效性进行独立的综合评估,对实现神华财务公司合理保证自身经营管理合法合 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以及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 展战略等内部控制目标提供了合理的保障。客观分析控制制度现状,及时完善以适应发展需 要。 (3)报告期内神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A. 期末存贷款总量 单位:百万元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 存款余额 86,129 68,903 25.0 贷款余额 34,945 30,403 14.9 其中:担保贷款余额 0 0 / 4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B. 前十名客户的存贷款余额 (a) 前十名客户的存款余额 单位:百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5,986 2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712 3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411 4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 3,115 5 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375 6 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2,303 7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2,125 8 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2,054 9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1,779 10 神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573 注:除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本级外,其他公司数据均为合并口径。 (b) 前十名客户的贷款余额 单位:百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 神华准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6,680 2 神华新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3,470 3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 4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 5 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 2,340 6 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127 7 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974 8 神华甘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854 9 神华国能焦作电厂有限公司 1,390 10 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 1,033 C. 报告期贷款审批情况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8年 签订贷款额度 11,066 注 发放贷款额度(包含贴现资产) 8,944 注 其中:担保贷款额度(包含贴现资产) 0 4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项目 2018年 拒发贷款额度 0 注:该发放贷款额度指 2018 年签订的贷款合同并在当年发放贷款后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形成的余额。 (九)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环境政策及执行 本集团从对环境负责的原则出发,致力于环境及社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遵守有关环境 保护的法律法规,并采取有效措施达到资源的有效利用、节能及减排。有关公司环境保护方 面的信息请见本集团《2018 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 本集团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2018 年,本集团开展多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主要是 完善碳排放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体系,研究编制了《碳排放管理规定》等厂级制度范本。积极 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明确了碳交易“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开发、统一交易”的管理 原则,组织火电企业开展碳交易实操培训,9 家碳交易试点市场电厂全部按期完成履约。锦 界能源电厂“十万吨级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全流程示范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 (十一)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就董事会及管理层所知,于 2018 年,本集团在所有重大方面全面遵守与本集团业务及 运营有关的法律法规,本集团并无重大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二) 与利益相关方的关系 本集团员工薪酬及培训情况请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一节。 本集团重视与客户、供应商、其他商业合作伙伴等保持良好关系,以达到长期目标。本 集团管理层经常与他们沟通、交换意见及探讨合作机会。 于 2018 年,本集团与客户、供应商、其他商业合作伙伴等并无发生重大纠纷。 (十三) 期后事项 1.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与国 电电力以各自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标的资产”)共同组建合资公司(“本次 交易”)。2019 年 1 月 3 日,合资公司已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完成工商设立 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详见本公司 2019 年 1 月 4 日 H 股公告及 2019 年 1 月 5 日 A 股公告。 4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根据《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资产重组组建 合资公司之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的交割日为合资公司工商登记完成之日当月的最后一天, 即 2019 年 1 月 31 日。自交割日起,标的资产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合资公司享有和承担。详见 本公司 2019 年 1 月 31 日 H 股公告及 2019 年 2 月 1 日 A 股公告,以及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 2019 年 1 月 30 日,本公司接到国家能源集团公司转来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无偿划转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 13,812,709,196 股 A 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69.45%;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58,932,628 股 A 股股份,约占本 公司总股本的 1.805%,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58,932,628 股 A 股股份,约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 1.805%。具体请见本公司 2019 年 1 月 30 日 H 股公告及 2019 年 1 月 31 日 A 股 公告。 三、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1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 宏观经济环境 2018 年,我国发展面临多年少有的国内外复杂严峻形势,经济出现新的下行压力。全 国各族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完成全年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国内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全年国内 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 6.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 2.1%,工业生产者 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上涨 3.5%。 2019 年,虽然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复杂更严峻,但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拥 有足够的韧性、巨大的潜力和不断迸发的创新活力,经济长期向好趋势不会改变。中国政府 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国内生产总值增速预期在 6%-6.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 3%左右。 2. 煤炭市场环境 (1)中国动力煤市场 2018 年回顾 1本部分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本公司对本部分的资料已力求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中全部 或部分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有效性承担任何责任或提供任何形式之保证,如有错失遗漏,本公司恕不 负责。本部分内容中可能存在一些基于对未来政治和经济的某些主观假定和判断而作出的预见性陈述,因 此可能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并无责任更新数据或改正任何其后显现之错误。本文中所载的意见、估算及 其他数据可予更改或撤回,恕不另行通知。本部分涉及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中国煤炭市场网、 中国煤炭资源网、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煤炭运销协会等。 45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018 年,国内煤炭市场总体呈现出淡季不淡、旺季不旺的特征。截至 12 月 31 日,环 渤海动力煤(5,500 大卡)价格指数为 569 元/吨,全年指数均价 571 元/吨,同比下降 2.4%。 现货价格受政策、预期、季节性等因素影响在 570-770 元/吨区间宽幅震荡。 2018年 同比变化(%) 原煤产量(百万吨)1 3,680 4.5 煤炭进口量(百万吨) 281.2 3.9 煤炭铁路运量(百万吨) 23.8 10.4 从供给侧看,随着完善煤炭产能置换等政策的持续推进,优质产能不断释放,原煤生产 逐步恢复,2018 年原煤产量 36.8 亿吨,同比增长 4.5%。其中,内蒙古原煤产量 9.3 亿吨, 同比增长 8.7%;山西原煤产量 8.9 亿吨,同比增长 3.7%;陕西原煤产量 6.2 亿吨,同比增 长 13.4%。 煤炭进口量保持增长,全年共进口煤炭 2.8 亿吨,同比增长 3.9%,增速较 2017 年有所 回落。 从需求侧看,煤炭消费总量增长 1%,延续 2017 年以来正增长,煤炭消耗向电力和化 工行业集中,呈现数量稳定、结构优化的态势。电力、化工行业耗煤增长显著,钢铁、建材 行业耗煤稳中有增,其他行业及居民生活耗煤持续减少,沿海煤炭供应通道更为畅通,大秦 线、朔黄线运量高位运行,蒙冀线运力继续释放,全国铁路煤炭运量 23.8 亿吨,同比增长 10.4%。全国重点港口煤炭运量 7.48 亿吨,同比增长 3.0%。中下游库存持有意愿强烈,北 方港口、南方港口、重点电厂全年库存均有显著提升。 2019 年展望 2019 年,虽然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复杂更严峻,但预计仍将在合理区间内运行, 对能源消耗构成一定支撑。全社会能源消耗中非化石能源增长较快,煤炭消费量预计将基本 稳定。2019 年,煤炭产能将继续释放,但受安全、环保检查趋严的影响,预计 2019 年煤炭 产量增幅有限。 预计全年进口煤量与上年保持基本稳定。 整体看,预计 2019 年煤炭供需基本平衡。受资源条件、运输约束等不确定因素影响, 可能出现局部地区、部分时段结构性偏紧或偏松的情况。 (2)亚太地区动力煤市场 2018 年回顾 全球能源结构调整持续推进,非化石能源保持快速发展,西欧、美国煤炭产量及用量持 续下降,煤炭贸易重心继续向亚太地区倾斜。 1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18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46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018 年,东亚地区的日本、韩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煤炭进口保持基本稳定;“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尤其是东南亚及南亚国家煤炭消费大幅增加,印度、泰国、越南等国家煤炭进口增 长超过两位数。2018 年全球煤炭供应有所增加,出口国继续向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俄 罗斯集中,其中印尼煤炭出口 5.4 亿吨,同比增长 10.5%,俄罗斯煤炭出口增长 3.4%,澳大 利亚煤炭出口增长 2.6%。 国际煤价随供需关系呈季节性变化特征,整体高于上年水平。截至 12 月 31 日,纽卡斯 尔 NEWC 动力煤现货价格由年初的 104.94 美元/吨下降至 101.38 美元/吨,全年均价同比上 升 21.3%。 2019 年展望 2019 年,受世界经济格局变化、贸易摩擦、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世界 煤炭市场下行压力加大,尤其是欧美地区煤炭产销预计将进一步收缩。同时,亚洲发展中国 家由于自身经济和技术条件,仍将是新增煤炭需求的主力,对全球煤炭需求和价格提供支撑。 2019 年受印尼煤炭低成本资源减少和国内消耗增加影响,出口量将小幅下降,俄罗斯、 蒙古等国家出口将有所增加,澳大利亚供货量基本保持稳定,预计 2019 年全球煤炭市场供 需基本平衡,动力煤价格将随季节波动。 3. 电力市场环境 2018 年回顾 2018 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宽松。全社会用电量 68,449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8.5%,比 上年提高 1.9 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 9.8%,第二产业同比增长 7.2%, 第三产业同比增长 12.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比增长 10.4%。 全国发电量保持较高水平,同比增长 8.4%,比上年提高 1.8 个百分点。火电发电量 49,231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7.3%,占全国发电量的 70.4%;水电发电量同比增长 3.2%,占全国发 电量的 17.6%;核电、并网风电和并网太阳能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 18.6%、20.2%和 50.8%, 继续保持较快增速。 2018 年,全国 6,000 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3,862 小时,同比增加 73 小时。其中,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 4,361 小时,同比增加 143 小时,水电设备平均利用 小时 3,613 小时,同比增加 16 小时。 全国电力供应能力较为充足,火电发电装机占比下降,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快速增长。 截至 2018 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 19.0 亿千瓦,较期初增长 6.5%。火电 11.4 亿千瓦(含 煤电 10.1 亿千瓦、气电 8,330 万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 60.2%,较 2017 年底下降 2 个 百分点。2018 年新增发电设备容量 12,439 万千瓦,其中水电 854 万千瓦、火电 4,119 万千 瓦、核电 884 万千瓦、并网风电 2,100 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 4,473 万千瓦。 47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019 年展望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服务业和城镇居民用电水平、电能替代等因素,预计 2019 年 全社会用电量小幅增长,但天然气、核电、光伏、风电等替代能源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 影响火电增量空间;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市场主体应放尽放、交易方式创新多元, 交易电总量不断增长,电价下行压力依旧存在。 (二) 公司发展战略 本公司以“打造国家能源集团旗舰公司,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能源企业”为 战略目标,将继续坚持一体化优势,不断提升一体化运营效率、实现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努力做到规模一流、效益一流、创新一流、管理一流、文化一流、党建一流。 (三) 2019 年度经营目标 项目 单位 2019年目标 2018年实际 增减(%) 商品煤产量 亿吨 2.9 2.966 (2.2) 煤炭销售量 亿吨 4.27 4.609 (7.4) 售电量 亿千瓦时 1,431 2,675.9 (46.5) 营业收入 亿元 2,212 2,641.01 (16.2) 营业成本 亿元 1,249 1,555.02 (19.7) 销售、管理(含研发)、 亿元 229 251.44 (8.9) 财务费用合计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 同比增长不超过 同比增长 4.5% / 变动幅度 5% 本公司与国电电力以各自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标的资产”)共同组建合 资公司的交易已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交割。自交割日起,上述本公司投出的标的资产不再纳 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因此,本集团 2019 年的经营目标不包含该部分资产的相关数 据。 以上经营目标会受到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等因素的影响, 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陈述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 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预计本公司 2019 年 1-3 月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同比变动可能达到或超过 50% 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2019 年度资本开支计划 单位:亿元 48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019年计划 2018年完成 1. 煤炭业务 60.7 51.3 2. 发电业务 91.2 129.2 3. 运输业务 107.8 48.8 其中:铁路 95.5 37.4 港口 11.4 11.3 航运 0.9 0.1 4. 煤化工业务 11.6 0.7 5. 其他 0 2.1 合计 271.3 232.1 注:2019 年资本开支计划不包含本公司投出的用以与国电电力成立合资公司的电厂的相关数据。 2018 年资本开支总额为 232.1 亿元,主要用于燃煤电厂、黄大铁路建设,以及煤矿采掘 设备购置等。 基于严控投资、注重质量效益等原则,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2019 年资本开支计划总额为 271.3 亿元(不含股权收购)。其中,煤炭分部资本开支中,用于煤矿项目、集运站建设、 设备购置等基建类支出约 24.5 亿元,用于技改类支出约 32.8 亿元。铁路分部资本开支中, 用于黄大铁路建设、神朔铁路 3 亿吨扩能工程、购置设备等基建类支出约 67.6 亿元,用于 技改类支出约 26.4 亿元。发电分部资本开支中,用于项目建设等基建类支出约 74.3 亿元, 用于技改类支出约 16.4 亿元。 本集团 2019 年资本开支计划可能随着业务计划的发展(包括潜在收购)、资本项目的 进展、市场条件、对未来业务环境的展望及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与审批文件而有所变动。除了 按法律要求之外,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更新资本开支计划数据的责任。本公司计划通过经营 活动所得的现金、短期及长期贷款,以及其他债务及权益融资来满足资本开支的资金需求。 (五) 面对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已审视及列出主要风险,并采取对应措施;但受各种因素限制, 不能绝对保证消除所有不利影响。 1. 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本集团所处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当前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 经济结构调整压力较大。国家继续深化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动煤炭行业淘汰 落后产能,释放优质产能,实现新旧发展动能转换。能源领域的改革创新将对本集团的发展 战略产生较大影响。 为应对宏观经济波动风险,本集团将进一步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和相关行业发展趋势研 究,主动预调微调、强化政策协同,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 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继续实施清洁能源战略。 49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 市场竞争风险 2018 年全国煤炭市场供需总体平稳,煤炭产能利用率稳步提升,煤炭有效产能增长。 预计 2019 年煤炭市场供需基本平衡。2018 年全社会用电量 6.8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8.5%, 预计未来电力市场供需总体平衡,计划发电量比例逐年减小,市场竞争加剧。国家加大跨省 区运煤铁路通道建设,地方运煤铁路陆续投运和扩能,煤炭运输能力将逐步释放,运输格局 趋向多元化。 为应对市场竞争风险,本集团将提高煤炭市场预判的精准度,严格履行长协合同,增强 质量把控,树立品牌优势,加大新市场开发、老市场维护和中转基地建设的力度,均衡安排 运输和销售;进一步开展电力业务提质增效工作,做好风险预控、安全生产,依法合规参与 电力市场交易;积极参与国铁运煤通道投资,加大公司自有铁路的集运、疏运能力,持续提 升本公司的运输核心竞争力。 3. 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受到国家产业调控政策的影响。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进入 深水区,人员安置和债务处置问题解决难度加大。此外,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优化煤炭行业 运输格局,保障煤炭供应是近年政策制定的重点。上述政策可能客观上会影响公司新建扩建 项目的核准、运营与管理模式的变革等。 为应对产业政策变动风险,本集团将加强对国家最新产业政策及行业法规的研究,合理 匹配各板块投资规模,进一步规范煤电项目开工建设秩序,加大环保支出,积极推进产业升 级和结构调整。 4. 成本上升风险 随着本集团矿井开采的向下延伸,生产条件日趋复杂,煤炭开采成本将逐步增加;同时 材料、人工等生产要素成本呈持续上涨的趋势,国家对资源获取、环保监管日趋严格,可能 导致本集团成本上升。 为应对成本上升风险,本集团将树立价值创造理念,加强战略成本管控,完善成本责任 体系,推动成本对标工作的常态化,深挖降本增效空间,巩固成本领先优势。 5. 环境保护风险 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进一步趋严,地方超低排放标准已严于国家标准,环保税增加企业运 营成本,生态环境需求对企业发展运营提出更严格的要求,本集团面临的节能、减碳、环保 约束进一步加大。 本集团围绕清洁能源发展战略,以煤炭的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和转化为核心,全面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提升环保软硬件能力,保障资金投入,积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 污染、水污染防治和节能环保升级改造工作,持续打造煤电“超低排放”品牌。坚持排查环 保隐患找短板,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加强隐患问题整治与环境应急管理,确 保实现各项节能减排目标,杜绝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50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除已计入财务报表的数额外,目前尚不存在可能对本集团财务状况 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环保责任。 6. 煤矿生产安全风险 本集团提出了“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严防一般事故,努力减少轻重伤事故,创建安 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的安全生产目标。虽然本集团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安全生 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为应对煤矿生产安全风险,本集团将强化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运行和重大隐患查治及 考核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救援管理,创新安全监查机制,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夯 实安全生产基础。 7. 一体化运营风险 本集团煤矿、发电、运输、煤化工一体化运营优势与一体化个别链条中断风险相互交织, 若一体化组织协调不力或某一环节中断都将影响一体化的均衡组织和高效运营,对本集团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为应对一体化运营风险,本集团将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抓好一体化的综合协调平 衡,强化科学调度和计划管理工作,完善铁路集疏运系统,加强电网协调,强化生产装置运 行管理,努力实现均衡生产、一体化运营不间断,最大限度发挥公司竞争优势。 8. 国际化经营风险 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社会、宗教环境复杂多样,法律体系不尽相同,汇率波动、环保 要求日趋严格、部分国家间贸易摩擦加剧等多种因素影响,未来国际贸易秩序和经济形势可 能存在起伏和波动,加之当今世界能源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本集团的国际化经营活动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对本集团的境外业务产生影响。 为应对国际化经营风险,本集团将进一步加强境外项目投资决策前信息的搜集、分析和 研究工作,做好境外项目资源评价、经济效益评价、技术评估等,确保经济、技术的可行性; 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育和引进,为“走出去”提供有力保障。 9. 自然灾害风险 本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可能会受到自然灾害或恶劣天气等因素的影响而遭受一定的损 失。 为应对自然灾害风险,本集团将进一步加强重大自然灾害的预警,制定应急预案,完善 重大灾害防治技术和救援体系,配置必要资源并抓好相关应急演练工作,确保将自然灾害的 影响降到最低。 本集团实行商业财产保险集中管理,不断审查评估面临的风险及风险组合,并根据需要 及中国保险行业惯例,对保险策略和行为做出必要及适当调整,以防范各项风险损失。 5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利润分配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本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按照有关会计年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较少者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每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5%。 (二) 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1、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每 10 股 现金分红 按企业会计准则分红年 占合并报表中归 派息数 的数额 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 属于本公司股东 (含税) (含税)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净利润的比率 元 百万元 百万元 % 2018 年度末期股息(预案) 8.8 17,503 43,867 39.9 2017 年度末期股息 9.1 18,100 45,037 40.2 2017 年派发的特别股息 25.1 49,923 不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度末期股息 4.6 9,149 22,712 40.3 本集团 2018 年度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867 百万元,基本每 股收益为 2.205 元/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本年利润为 44,137 百万 元,基本每股盈利为 2.219 元/股。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企业会计准则下可供本公司股东 分配的留存收益为 132,711 百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以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889,620,455 股为基础派发 2018 年度末期股息现金人民币 0.88 元/股(含税),共计 17,503 百万元(含税),为企业会计准 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9.9%,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本 年利润的 39.7%。 2、上述 2018 年度末期股息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董 事会批准。董事会在提出 2018 年度末期股息预案时,已听取和考虑本公司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本公司将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星期五)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包括董事会建议的上述股息预案。 5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3、2018 年度末期股息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人民币向本公司 A 股股东(包括通过沪 股通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的股东(简称“沪股通股东”)),以及通过港股通持有本公司 H 股股票的股东(包括上海及深圳市场,简称“港股通股东”)支付股息,以港币向除港股 通股东以外的 H 股股东支付股息。以港币支付股息计算的汇率以宣布派发股息日前五个工 作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基准价的平均值为准。 按照本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股东周年大会的初步安排,本公司 H 股股东的 2018 年度末期股息预计将在 2019 年 8 月 9 日或前后派出。请 H 股股东及时领取本公司已派 发的股息。 4、根据《公司章程》: (1) 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上海证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包括沪股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权出 席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2)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和 A 股派息的市场惯例,本公 司 A 股股东(包括沪股通股东)的 2018 年度末期股息派发事宜将在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周 年大会后另行发布派息公告,确定 A 股股东 2018 年度末期股息派发的权益登记日、除权日 和股息发放日。 5、暂停办理 H 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安排: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序 对应权利 起始日期 结束日期 最迟办理过户登 本公司 H 股股 号 (含当天) (含当天) 记手续时间 份过户登记处 1 出席 2018 年度 2019 年 5 月 22 日 2019 年 6 月 21 日 2019 年 5 月 21 日 香港中央证券 股东周年大会 (星期三) (星期五) (星期二)下午四 登记有限公司 并于会上投票 时三十分 2 享有 2018 年度 2019 年 6 月 29 日 2019 年 7 月 5 日 2019 年 6 月 28 日 香港中央证券 末期股息 (星期六) (星期五) (星期五)下午四 登记有限公司 时三十分 6、根据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本公司向名列于 H 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年度末期股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0%。本公司将依据 2019 年 7 月 5 日本公司 H 股股东名册上所记录的 非居民企业股东身份,代扣代缴本公司 2018 年度末期股息的企业所得税。 7、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11]348 号规定,对于 H 股个人股东,应由本公司代扣 代缴股息个人所得税;同时 H 股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 定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5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如果 H 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其他与中国协定税率为 10%的国家居民,本 公司将按 10%税率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 H 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定税率低于 10%的 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 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60 号)的有关规定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 H 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定税率高于 10%但低于 2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协定的实际 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 H 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并无达成任何税收协定的国家居民或与 中国协定税率为 20%的国家居民或属其他情况,本公司将按 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将以 2019 年 7 月 5 日本公司 H 股股东名册上所记录的登记地址(简称“登记地 址”)为基准来认定享有本公司 2018 年度末期股息的 H 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并据此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 H 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与登记地址不一致,H 股个人股东须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之前通知本公司的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并提供相关证明 文件,联系方式如下: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M 楼。 8、对于港股通股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作为上海市场、深圳市场港股通股东名义持有人接收 本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并通过其登记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发放至相关港股通股东。 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81 号)、《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 127 号)的相关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 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 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本公司对内地 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港股通股东股权登记 日时间安排与本公司 H 股股东一致。 9、对于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确定不准而提出的任何要求或对代扣代缴安排 的争议,本公司将不承担责任。股东须向彼等的税务顾问咨询有关拥有及处置 H 股所涉及 的中国、香港及其他税务影响。 55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承诺 承诺 承 承诺 承诺时间 是否有履 是否及 如未能及 如未能及 背景 类型 诺 内容 及期限 行期限 时严格 时履行应 时履行应 方 履行 说明未完 说明下一 成履行的 步计划 具体原因 与首 避免 国 根据双方于2005年5月24日 2005年5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次公 同业 家 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月24日, 履行 开发 竞争 能 及于2018年3月1日签订的 长期 过程 行相 源 《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 中 关的 集 协议》,本公司作为国家能 承诺 团 源集团公司下属煤炭业务的 公 整合平台,国家能源集团公 司 司承诺不与本公司在国内外 任何区域内的主营业务(煤 炭勘探、开采、洗选、销售; 煤炭综合利用制品的生产、 销售;矿产品的开发经营; 铁路运输;港口运输以及与 上述业务相关的产业及配套 服务)发生竞争,并授予本 公司对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 争的业务机会和资产的优先 交易及选择权、优先受让权 及优先收购权。 2014 年 6 月 27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批准《关于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 诺的议案》,并对外披露《关于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本公司将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对原神华集团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 14 项资产(“原承诺资产”)启动收购工作(将 资产收购方案提交中国神华内部有权机关履行审批程序)(详见本公司 2014 年 6 月 27 日 H 股公告及 6 月 28 日 A 股公告)。2015 年本公司已完成收购宁东电力 100%股权、徐州电力 100%股权、舟山电力 51%股权三项资产。2018 年未发生收购相关资产情况。 由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国电,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签署了《避 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除该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继续履行《避免同业 竞争协议》的约定。 《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国电完成后 5 年内,由本公司择机行使优先交易及选择权、优先受让权以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剥离业 务所涉资产,不再按照 2014 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项下所述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由本公司启 动收购工作执行。剥离业务是指(1)原承诺资产(扣除本公司于 2015 年完成收购的 3 项股 权资产)中除常规能源发电业务以外的资产,以及(2)原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与 本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的非上市业务(除原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已于 2007 56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年承诺注入其下属上市公司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资产外)。详见本公司 2018 年 3 月 1 日 H 股公告及 2018 年 3 月 2 日 A 股公告。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计意见及其他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本集团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新金融工具准则”),以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上述修订后准则首次适用影响详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 注三、32、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三) 公司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公司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公司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百万元) 9.0 本公司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年) 6 本公司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本公司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百万元) 1.5 本公司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年) 6 2018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本公司 2018 年度境内、境外审计师。本公司 过去三年内任何一年均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59 百万元 于 2018 年,上述两家会计师事务所未担任本公司下属若干控股子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 亦未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非审计服务。 57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并无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而就本集团所知,本集团亦无任 何未决或可能面临或发生的重大诉讼或索偿。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是某些非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的原告、被告或当事人。管理 层相信上述案件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 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关连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关连交易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行本公司关联/关连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公司设有由财务总监直接领导的关联/关连 交易小组,负责关联/关连交易的管理工作;并建立合理划分本公司及子分公司在关联/关连 交易管理职责的业务流程,在子分公司中建立了例行的检查、汇报及责任追究制度,以确保 关联/关连交易按照框架协议条款进行。 经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鉴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国电, 以及本集团与国电电力分别以其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组建合资公司而新增日常 关联/关连交易的需要,本集团与国家能源集团签署的《煤炭互供协议》及《产品和服务互 供协议》项下煤炭、产品及服务互供的2018年度及2019年度上限金额进行了调整。详见本公 司2018年4月27日H股公告和2018年4月28日A股公告。 58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018年8月,本集团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国电已完成。因此,原中 国国电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上海上市规则及香港上市规则所界定的本公司关联人/关连人 士。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签订的持续关联/关连交易协议包括: 1、本集团与国家能源集团的非豁免的持续关联/关连交易 该等持续关联/关连交易有利于本公司获得可靠、有质量保证的材料物资和服务供应, 降低经营风险和成本;以及由本公司控制的神华财务公司为本集团及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所属 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可充分发挥内部融资平台和资金管理平台的功能,进一步控制风险、增 加收入。 A. 《煤炭互供协议》 于2016年3月24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签订《煤炭互供协议》。《煤炭互供协 议》的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根据《煤炭互供协议》,本集团和国 家能源集团互相销售和供应各类煤炭。 《煤炭互供协议项下》的煤炭互供的价格以单价人民币元/吨乘以实际重量计算。单价 应经双方公平磋商,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及情况,并参考以下因素而厘定,但是交易条件应不 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1) 全国产业政策与中国的行业及市场状况; (2) 国家发改委就煤炭采购价格颁布的特定指引(如有); (3) 中国的地区煤炭交易所或市场的现行交易煤炭市场价格,即于同一地区或其附近地 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业条款向独立第三方出售或从独立第三方采购同等级 煤炭的价格。当地现货市场价格一般参考(i)中国煤炭运销协会设立的网站《中国煤炭市场网》 (www.cctd.com.cn)所公布在中国环渤海地区或邻近省份的地区煤炭交易所或市场的现价基 准;(ii)各个煤炭业网站(如有)所公布的当地大型煤炭企业的销售价格;及/或(iii)数家可 比较质量、数量及地点的企业的相关报价(如有)。就某些种类的煤炭,本公司可能无法获 得可比较质量、数量及地点的企业的相关报价。如本公司可以获得可比较质量、数量及地点 的企业的相关报价,本公司将获得可比报价,并将采用最优惠价格; (4) 煤炭的质量(包括不同燃煤发电机组所需的估计煤炭热值); (5) 煤炭的数量;及 (6) 运输费用。 B. 《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 于2016年3月24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签订《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产品 和服务互供协议》的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根据《产品和服务互供 协议》,本集团和国家能源集团互相销售和供应各类产品和服务。 59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定价,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 (a) 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如在任何时候,政府定价适用于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则 该等产品或服务将按适用的政府定价提供。政府有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 内协定定价; (b) 招投标定价:倘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适用招投标程序,按照招投标程序最终确定 的价格定价; (c) 市场价格:将按正常商业条款并基于下列方式厘定。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 其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管理层在确定本协议项下任何一 项产品或服务交易定价是否为市场价格时,至少应参考两项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同期可比交 易;及 (d) 协议价格:按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管理层在确定本协议项下相关产品或服务 的合理利润时,至少应参考两项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同期可比交易。 在上述基础上,就特定种类的产品或服务,下列定价政策被采纳: (a) 铁路运输服务:执行国家发改委及其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 (b) 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执行招投标定价;法律法规规定无需招标的, 执行市场价格; (c) 成品油:执行政府指导价; (d) 替代发电:按照国家发改委或其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定价; (e) 软硬件设备及相关服务:执行市场价格(含招投标定价); (f) 化工品:执行市场价格; (g) 生产设备及零配件、办公用品:执行市场价格; (h) 招投标代理服务: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收取; (i) 技术咨询服务:执行协议价格,利润率10%左右; (j) 信息技术服务: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计价办法和取费标准, 参考信息化行业市场惯例、事实标准和市场价格,并结合公司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通过 具有造价审核资质的专业机构审核确定预算,双方在预算内商定服务价格; (k) 后勤服务、培训服务:执行协议价格(即成本加5%左右利润); (l) 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员工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执行协议价格(即成本加5%左右 利润);及 (m) 为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总部机关提供各项日常行政管理服务(财务管理及服务除外): 执行协议价格(即成本加5%左右利润)。 C. 《金融服务协议》 60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于2016年3月24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金融服务协 议》的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根据《金融服务协议》,本公司通过 神华财务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协议》的定价政策如下: (1) 神华财务公司吸收国家能源集团成员单位存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 规定,同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定期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如有)及主要商业银行向国家能源 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2) 神华财务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成员单位发放贷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 关规定,同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定期颁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如有)及主要商业银行向国家能 源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及 (3) 神华财务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所收取服务费,凡中国人民银 行或中国银监会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按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没有规定的,神华财务公司 为国家能源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应参照主要商业银行向国家能源集 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2、本集团与其他方的非豁免的持续关连交易 D. 本公司与太原铁路局的《运输服务框架协议》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重大附属公司朔黄铁路公司10%以上的主要股东,而太 原铁路局是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太原铁路局为香港上市规则所界定的本 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运输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 下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为了保证本集团的煤炭运输服务,于2016年3月24日,本公司与太原铁路局签订《运输 服务框架协议》。《运输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运输服务框架协议》项下双方提供服务的价格由具体的实施协议约定,但应符合以下 定价原则和顺序: (1) 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如在任何时候,政府定价适用于任何特定服务,则该等服 务将按适用的政府定价提供。政府有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定定价。 (2) 招投标定价:倘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适用招投标程序,按照招投标程序最终确定 的价格定价。 (3) 市场价格:将按正常商业条款并基于下列方式厘定: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 其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提供相同或类似服务的价格。管理层在确定本协议项下任何单项交易 定价是否为市场价格时,至少应参考两项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同期可比交易。 (4) 协议价格:按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管理层在确定本协议项下相关服务的合理 利润时,至少应参考两项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同期可比交易。 6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在上述基础上,就特定类型的服务,采纳以下定价政策: (1) 太原铁路局集团向本集团提供运输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价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及 其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 (2) 本集团向太原铁路局集团提供铁路货车租赁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价格,执行国家发改 委及其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 (3) 本集团向太原铁路局集团提供铁路轨道维护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价格,在参照太原铁 路局集团上年或者当年与其他方既定的施工协议单价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E. 本公司与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 由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中铁总”)是包括太原铁路局在内的铁路局的控股股东。因此 中铁总为香港上市规则所界定的本公司关连人士,《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 行的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于2018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代表中铁总的太原铁路局签订《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 《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根据《持 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本集团和中铁总及其附属公司(不含太原铁路局及其附属公司)(“中 铁总集团”)同意按照有关条款及条件互相提供运输服务、出售煤炭及提供其他产品及服务, 其中,其他产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车使用、检修服务、设备供应、业务咨询、技术服务、 线路大中修维护服务等。 《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价格由具体的实施协议约定,但应符合以下定价 原则: (a) 中铁总集团与本集团互相提供运输服务的价格执行下列顺序予以确定: (i) 按照政府定价确定; (ii) 没有政府定价的,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国家铁路计费规则和标准确定; (iii) 如没有适用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按照适用的行业价格清算规则确定; (iv) 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行业清算规则外,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 优先参考该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v) 没有上述标准时,应参考关连人士与独立于关连人士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连交易价 格协商确定; (vi) 既无可比的市场价格又无独立的非关连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应依据提供服务的实 际全部成本加合理利润以及实际缴纳的税金和附加费后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b) 中铁总集团与本集团互相出售煤炭的价格以单价人民币元/吨乘以实际重量计算。单 价应经双方公平磋商,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及情况,并参考以下因素而厘定,但是交易条件应 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i) 全国产业政策与中国的行业及市场状况; 6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ii) 国家发改委就煤炭采购价格颁布的特定指引(如有); (iii) 中国的地区煤炭交易所或市场的现行交易煤炭市场价格,即于同一地区或其附近地 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业条款向独立第三方出售或从独立第三方采购同等级 煤炭的价格。当地现货市场价格一般参考(i)中国煤炭运销协会设立的网站《中国煤炭市场网》 (www.cctd.com.cn)所公布在中国环渤海地区或邻近省份的地区煤炭交易所或市场的现价基 准;(ii)各个煤炭业网站(如有)所公布的当地大型煤炭企业的销售价格;及/或(iii)数家可比 较质量、数量及地点的企业的相关报价(如有); (iv) 煤炭的质量; (v) 煤炭的数量;及 (vi) 运输费用。 (c) 中铁总集团与本集团进行其他产品及服务的互供的定价,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 定: (i) 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如在任何时候,政府定价适用于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则 该等产品或服务将按适用的政府定价提供。政府有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 内协议定价; (ii) 招投标定价:倘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适用招投标程序,按照招投标程序最终确定 的价格定价; (iii) 市场价格:将按正常商业条款并基于下列方式厘定。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 其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提供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的价格。管理层在确定本协议项下任何一 项产品或服务交易定价是否为市场价格时,至少应参考两项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同期可比交 易;及 (iv) 协议价格:按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管理层在确定本协议项下相关产品或服务 的合理利润时,至少应参考两项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同期可比交易。 在上述基础上,就特定类型的产品及服务,以下定价政策被采纳: (i) 货车使用:执行协议价格(成本+5%左右利润)。 (ii) 检修服务及线路大中修维护服务:在参照中铁总集团上年或者当年与其他方既定的 施工协议单价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iii) 设备供应:执行招投标价格。 (iv) 业务咨询及技术服务:执行市场价格。 以上A至C项协议为上海上市规则下的日常关联交易,以上A至E项协议为香港上市规则 下的持续关连交易。 3、非豁免的持续关联/关连交易协议执行情况及审核意见 6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于2018年,上述A至E项协议执行情况如下表。自2018年9月开始,本集团关联/关连方 国家能源集团包括国电集团。 序 协议名称 本集团向关联/关连方销售商品、提供劳 本集团向关联/关连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号 务及其他流入 及其他流出 现行有效的 报告期内的 占同类交易 现行有效的 报告期内的 占同类交易 交易上限 交易金额 金额的比例 交易上限 交易金额 金额的比例 百万元 百万元 % 百万元 百万元 % A 《煤炭互供协议》 65,500 18,708 12.0 20,700 8,608 15.3 B 《产品和服务互供协 13,000 6,959 - 23,500 3,590 - 议》 其中:(1)商品类 6,639 6.9 1,942 3.3 (2)劳务类 320 2.5 1,648 6.2 D 《运输服务框架协 1,700 320 4.9 14,000 4,336 26.1 议》 E 《持续关连交易框架 4,949 2,241 1.4 8,041 5,874 4.5 协议》 序号 协议名称 交易项目 现行有效的交 报告期内的交 易上限 易金额 百万元 百万元 C 《金融服务 (1) 对国家能源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担保服务(包括履约 4,420 0 协议》 保函、额度共享等金融企业营业范围内的担保业务)总额 (2)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每年交易总额 10,400 67 (3) 吸收国家能源集团成员单位的存款每日存款最高余额 58,500 30,674 (包括相关已发生应计利息) (4) 对国家能源集团成员单位办理贷款、消费信贷、买方信 28,600 16,301 贷及融资租赁每日最高余额(包括相关已发生应计利息) (5) 办理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及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子公司通 13,000 913 过神华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和/或本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每日委托贷款最高余额(包括相关已发生应计利息) (6) 向国家能源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221 24 提供咨询、代理、结算、转账、投资、融资租赁、信用证、 网上银行、委托贷款、担保、票据承兑等服务)收取代理 费、手续费或其他服务费用每年总额 6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上述持续关联/关连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范围,并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独立股东 审批和披露程序。 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向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其已审阅上述A至E项协议下的交易, 并认为:(1)该等交易在本集团的日常业务中订立;(2)该等交易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 款进行;及(3)该等交易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 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境外审计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已审阅上述A至E项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 易,并向董事会发出函件,表示他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他们相信上述持续关连交易:(1) 未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2)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本公司的定价政策进行;(3)没有在所 有重大方面根据相关协议条款进行;及(4)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发生的总额超过了本 公司在持续关连交易公告中披露的年度上限金额。 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44 载有 23 类关联方交易。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除第(ii)项“委托贷款收入”下的交易以及第(x)项“原煤购入”下向本 集团联营公司采购原煤交易以外,附注 44 披露的所有其他关联方交易均构成香港上市规则 的关连交易,须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作出披露。本公司就上述关连交易和持续关连 交易的披露已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的披露规定。 4、集团合并完成前本集团与国电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2017年8月28日收到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7〕146号),神华集团公司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后,吸收合并中国国电(“集团合并”)。 根据上海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自2017年8月28 日起,国电集团被视为本公司关联方。集团合并完成前2018年1-8月期间本集团与国电集团 的煤炭购销、产品和服务交易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本集团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 本集团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 供劳务及其他流入 受劳务及其他流出 百万元 百万元 本集团与国电集团的日常关联 14,255 845 交易 其中:(1)煤炭供应 14,239 766 (2)产品和服务互供 16 79 2018 年,本集团于《煤炭互供协议》《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项下向国家能源集团(含 国电集团)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39,922 百万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 15%。 2018 年本集团与国家能源集团(含国电集团)之间发生的煤炭、产品和服务互供交易总额, 65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未超过本公司《煤炭互供协议》《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2018 年度交易上限。本公司独立 董事认为:上述交易在本集团的日常业务中订立,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交易 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国电电力以各自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共同组建合资公司的交易进 展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五节(十三)期后事项。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百万元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本集团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发生额 发生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国家能源集团 控股股东及 0 0 0 1,373.85 (500.00) 873.85 公司及其附属 其附属公司 公司 其他关联方 其他 490.72 (3.30) 487.42 0 0 0 合计 490.72 (3.30) 487.42 1,373.85 (500.00) 873.85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上述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主要是本集团通过银行向本公司子公司 的联营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以及本集团向国家能源集团借入的 长短期借款;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关联债权债务清偿情况 目前以上委托贷款及借款正按照还款计划正常归还本金及利息。 与关联债权债务有关的承诺 不适用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 以上委托贷款及借款有助于本公司相关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的正 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常开展,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订立或存在有关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重大部分业务的管理及行政 合约。 66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二) 担保情况 单位:百万元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 担保发 担保 担保到 担保 担保 担保 担保 是否 是否 关联 与上市 方 金额 生日期 起始日 期日 类型 是否 是否 逾期 存在 为关 关系 公司的 (协议 已经 逾期 金额 反担 联方 关系 签署日) 履行 保 担保 完毕 神宝能 控股子 呼伦贝 96.59 2008.08. 2008.08. 2029.08 连带 否 否 0 否 否 不适用 源公司 公司 尔两伊 30 30 .29 责任 铁路有 担保 限责任 公司 神东煤 全资子 榆林朱 76.31 2017.06. 2017.06. 2019.06 连带 否 否 0 否 否 不适用 炭集团 公司 盖塔煤 13 13 .12 责任 炭集运 担保 有限责 任公司 珠海煤 控股子 珠海港 58.80 2018.06. 2018.06. 2026.09 连带 否 否 0 否 否 不适用 码头公 公司 股份有 13 13 .29 责任 司 限公司 担保 珠海煤 控股子 广东粤 58.80 2018.12. 2018.12. 2026.09 连带 否 否 0 否 否 不适用 码头公 公司 电发能 21 21 .29 责任 司 投资有 担保 限公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 147.30 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 290.50 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3,260.82)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6,906.86 三、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7,197.36 担保总额占企业会计准则下2018年末归属于本公 2.2 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0 (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 7,003.45 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7,003.45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见下文 担保情况说明 见下文 67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注:报告期末担保总额中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该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乘以本公司持有该子公司的 股权比例。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的担保余额合计 7,197.36 百万元。包括: (1)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持股 56.61%的控股子公司神宝能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为: 在 2011 年本公司收购神宝能源公司之前,依据《呼伦贝尔两伊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伊敏 至伊尔施合资铁路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保证合同》的约定,2008 年神宝能源公司作为 保证人之一为呼伦贝尔两伊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两伊铁路公司”,神宝能源公司 持有其 14.22%的股权)之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08 年至 2027 年在 207.47 百万元的最高余额内的贷款人享有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 是否已经到期。上述银团贷款自 2011 年至 2026 年分批到期。担保合同规定,担保方对该债 权的担保期间为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 年,即 2029 年。 由于两伊铁路公司经营情况恶化无法按时支付贷款利息,根据两伊铁路公司股东会决 议,两伊铁路公司获得其股东(包括神宝能源公司)增资;神宝能源公司已累计向两伊铁路 公司增资 11.82 百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神宝能源公司已按股比累计代两伊铁路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30.99 百万 元。神宝能源公司已对其持有的两伊铁路公司 14.22%股权及代偿金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神宝能源公司将与其他股东一起继续督促两伊铁路公司改善经营管理。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两伊铁路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38.89%。 (2)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神东煤炭集团对外担保情况为:依据 2017 年 6 月 13 日签订的《最高额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神东煤炭集团作为保证人之一为榆林朱盖塔 煤炭集运有限责任公司(神东煤炭集团持有其 33%的股权)之授信协议项下债务按股比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17 年至 2019 年在 400 百万元的最高余额内的 贷款人享有的债权。上述担保已经 2016 年 10 月 28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 准。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榆林朱盖塔煤炭集运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提款 231.24 百万元, 资产负债率 57.1%。 (3)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持股 40%的控股子公司珠海煤码头公司对外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反担保情况为: 广东粤电发能投资有限公司(“粤电发能”)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港”)分 别持有珠海煤码头公司各 30%股权。 珠海煤码头公司与浦发银行珠海分行签订了为期 10 年(2017 年 9 月 30 日至 2027 年 9 月 30 日)的 3.36 亿元贷款合同,由粤电发能、珠海港分别对该笔贷款提供 1.68 亿元的连带 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均为贷款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珠海煤码头公司对 68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粤电发能、珠海港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上限分别为 1.68 亿元。上述 反担保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截至本报告期末,珠海煤码头公司分别与珠海港和粤电发能签订了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合同(“《反担保合同》”),反担保金额上限分别为 1.68 亿元,反担保期间自《反担保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珠海煤码头公司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珠海煤码头公司已向浦发银行珠海分行贷款 2.94 亿元,并按 期偿付本金及利息。 (4)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2013 年 12 月 23 日,本公司董 事会批准本公司收购包头煤化工公司,并由本公司替代神华集团公司为包头煤化工公司向国 家开发银行所贷的 3.5 亿美元贷款(借款期限到 2018 年 8 月)提供保证担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美元贷款已偿还完毕,本公司的担保责任相应解除。 (5)截至本报告期末,按本公司持股比例计算,本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 的担保金额约 6,906.86 百万元。主要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对其全 资子公司中国神华海外资本有限公司发行 10 亿美元债券的担保,以及本公司间接控股 51% 的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其下属两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与本报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报告。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单位:百万元 注 产品类型 资金来源 本年发生额 年末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30,000 30,000 0 信托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50 0 0 券商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100 0 0 注:本年发生额是指 2018 年内本集团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 69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百万元 序 委托方 受托人 委托理财产 委托理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终 资金 资金 报酬确 年化 本年实 本年收 是否经 号 品类型 财金额 起始日期 止日期 来源 投向 定方式 收益率 际收益 回本金 过法定 程序 1 中国神华 国家开 银行理财产品 5,000 2018/12/25 2019/06/30 自有 债券、资产管理计划等 到期一 3.8% 3.64 0 是 发银行 资金 固定收益类资产 并支付 本息 2 中国神华 中国工 银行理财产品 5,000 2018/12/21 2019/06/25 自有 债权、资产管理计划等 到期一 3.45% 5.20 0 是 商银行 资金 固定收益类资产 并支付 本息 3 中国神华 中国建 银行理财产品 8,000 2018/12/25 2019/06/25 自有 银行间债券市场各类 到期一 3.45% 5.29 0 是 设银行 资金 债券、回购、同业存款 并支付 等 本息 4 中国神华 中国农 银行理财产品 9,000 2018/12/26 2019/06/25 自有 国债、金融债、央行票 到期一 3.4% 5.03 0 是 业银行 资金 据等,以及其他固定收 并支付 益类投资工具 本息 5 中国神华 兴业银 银行理财产品 3,000 2018/12/26 2019/06/26 自有 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 到期一 3.9% 1.92 0 是 行 资金 益类短期投资工具、信 并支付 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 本息 计划等 6 神华财务 中信信 信托理财产品 50 2016/12/27 2018/02/12 自有 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 按净值 4.23% 2.39 50 是 公司 托 资金 类资产等安全性高的 金融工具或产品 7 神华财务 中信证 券商理财产品 100 2017/01/04 2018/12/28 自有 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 按净值 4.95% 9.79 100 是 公司 券 资金 类资产及金融产品等 70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截至 2018 年末,本集团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产品本金总额为 30,000 百万元,主要是在 保证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公司为合理提高短期存量资金收益而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本集团未发现存在到期无法兑付或不能收回本金的迹象,未对上述理财产品计提减值准备。 2、 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单位:百万元 注 产品类型 资金来源 本年发生额 年末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委托贷款 自有资金 457.4 420.0 37.4 注:本年发生额是指 2018 年内本集团委托贷款单日最高余额。 7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单位:百万元 借款方 借款方与 受托人 委托贷 贷款起始 贷款终止 贷款 资金 资金 报酬确定 贷款 本年实 本年收 是否经过 名称 本集团的 款金额 日期 日期 期限 来源 投向 方式 利率 际收益 回本金 法定程序 关系 三新铁路 参股公司 北京银行 37.4 2014/02/13 2015/02/13 1年 自有资金 营运资金 到期一次性 6% 0 0 是 公司 还本付息 内蒙古亿 参股公司 中国银行 420.0 2017/12/29 2020/12/29 3年 自有资金 置换贷款 按季结息 4.75% 19.0 0 是 利化学 注:1、本公司对内蒙古三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三新铁路公司”)的委托贷款于 2015 年 2 月到期,尚未归还,双方正在协商后续相关事宜。 2、2017 年 12 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神东电力公司与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亿利化学”)签订了金额分别为 4.2 亿元和 2 亿元的委托贷款合同,其中,4.2 亿元的 委托贷款合同已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提款,2 亿元的委托贷款合同尚未提款。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概无对单一对象的委托贷款金额超过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资产 5%的情况。公司未使用募集 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亦无涉及诉讼的委托贷款。本集团未对上述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 本集团资金实施集中管理,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经营或建设所需资金,该部分委托贷款已在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抵销。 7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四) 衍生品投资情况 1、 动力煤期货 2018 年 1 月,本集团所持全部 3,800 手动力煤期货合同完成交割。截至 2018 年末,本 集团未进行其他动力煤期货交易。 2、 美元债务套期保值 为规避美元债务风险,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神华 2018 年度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经过规范的后续决策流程,2018 年本公司利用金融衍 生品对 1.5 亿美元的债务进行了汇率套期保值。 本集团所进行的汇率套期保值,目的在于风险管理,而非投资获利,所采用的具体方案 均符合套期保值的性质。 十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扶贫工作情况 1、 精准扶贫规划 本集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家 能源集团 2018-2020 年扶贫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扶贫工作组织保障体系。按照量力而 行、群众受益的工作宗旨,以持续改善定点扶贫县、贫困村人民的生产生活医疗条件为出发 点和落脚点,坚持“精准滴灌”,精心组织扶贫项目、持续投入援扶资金。重点开展教育扶 贫、卫生医疗扶贫、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建设、扶持贫困地区特殊产业发展工作等, 强化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在扶贫工作中的推广与应用。 国家能源公益基金会是本集团扶贫工作的主要实施主体。本公司是国家能源公益基金会 的重要理事单位和主要资金捐赠人1。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2018 年,中国神华用于精准扶贫的资金支出约为 9,740 万元2,主要用于:(1)因地制 宜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结合定点扶贫县县情和传统,因地制宜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 显的特色产业,拓宽贫困农牧民的增收渠道;(2)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投入,实现 生态改善和脱贫攻坚双赢;(3)资助当地修建生产道路和桥梁、治理基本农田、改造盐碱 地、新建灌溉系统和水源点、架设农电线路及建立村级医疗卫生设施等,并派出驻点干部深 1 国家能源公益基金会自成立以来收到的捐赠资金中,中国神华捐资比例为 83%。 2 用于精准扶贫的资金支出计算口径:国家能源公益基金会用于精准扶贫的资金支出×中国神华对国家能源 公益基金会的捐资比例+中国神华直接用于精准扶贫的资金支出。 7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入基层协助落实;(4)助力当地教育事业发展,援建学校,改善教学住宿环境,设立助学 帮困基金,资助贫困地区学生完成学业,以及救助贫困家庭的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等。 中国神华各项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当地政府、百姓的好评。扶贫相关工作情况 参见与本报告同时披露的《2018 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 3、 精准扶贫成效 1 指 标 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万元) 9,739.51 2.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1,186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万元) 1,120.05 其中:产业扶贫项目类型 农林产业扶贫 1.1 产业扶贫项目个数(个) 8 1.2 产业扶贫项目投入金额(万元) 1,120.05 2.转移就业脱贫(万元) 523.06 其中:2.1 职业技能培训投入金额(万元) 523.06 2.2 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次) 132 2.3 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就业人数(人) 70 3.教育脱贫(万元) 5,259.9 其中:3.1 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万元) 575.4 3.2 资助贫困学生人数(人) 1,100 3.3 改善贫困地区教育资源投入金额(万元) 4,684.5 4.健康扶贫(万元) 1,546.5 其中:4.1 帮助贫困人口得到大病救治的金额(万元)2 1,546.5 4.2 帮助贫困人口得到大病救治的人数(人) 19,813 5.其他项目(万元) 1,290 其中:5.1 项目个数(个) 6 5.2 投入金额(万元) 1,290 5.3.其他项目说明 实施基础设施扶贫,新建路、桥、 涵,安全饮水,生态保护等 注:1. 本表统计口径依据为《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4 号)。 2. 主要用于救助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儿童等。 4、 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的阶段性进展情况 本公司承担陕西省吴堡县、米脂县和四川省布拖县等 3 个县的定点帮扶任务,同时通过 国家能源公益基金会平台开展教育和医疗扶贫,准格尔能源集团等 13 个子公司对公司属地 范围内的贫困村开展对口支援。本公司向 3 个定点扶贫县派出挂职干部共 7 名,确保每个县 至少有一名县级挂职干部和一名驻村第一书记在岗开展定点扶贫工作。2018 年,计划内各 县扶贫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重点帮扶项目进展顺利,实施效果达到预期,米脂县和吴堡县 已进入脱贫考核验收。 7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在 2018 年全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果交流会上,公司荣获“首批精准扶贫最具影响力 企业”。驻布拖县博作村第一书记胡小明同志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锋人物”称号。 5、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019 年,本集团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年度计划推进扶贫工 作,助力各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重点是:(1)进一步坚持精准扶贫,根据当地实际 和特色,因地施策,真正做到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上;(2)充分发挥挂职干部的作用, 集中资金和资源,打造脱贫致富的精品工程;(3)坚持“志智双扶”,持续加大捐资助教 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自我发展能力;(4)积极应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 业模式,培养壮大当地特色农业、红色旅游等产业;(5)扶持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群 众的生产、生活条件;(6)加大“以购代捐”力度,积极推动贫困县农产品销售,帮助当 地群众建立农村产品品牌;(7)坚持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 文明建设双赢。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本集团社会责任工作情况参见与本报告同时披露的《2018 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 (三) 捐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对外捐款约为人民币 460 百万元。 (四)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1)排污信息 报告期内,本集团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企业及本公司重点监控污染源企业的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如下:二氧化硫 1.96 万吨、氮氧化物 3.86 万吨、烟尘 0.43 万吨、化学需氧量(COD) 671 吨。其中,属于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合计如下:二氧化硫 1.89 万吨、氮氧化物 3.73 万吨、烟尘 0.31 万吨、化学需氧量(COD)441 吨。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属于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企业共 49 家(其中 排放废气企业 43 家,排放废水企业 6 家(含同时为排放废气企业 1 家),排放固体危废企 业 1 家(同时为排放废气、废水企业)),主要是燃煤电厂、煤化工厂及洗煤厂等,分布在 内蒙古、陕西、福建、河北、安徽、江苏、浙江等地。 排放废气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通过烟囱向大气排放。 排放废气企业主要分布于公用火电厂、煤化工自备电厂、矿区供暖锅炉及焦化厂等。执行的 75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排放标准分别为《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3271-2014)及《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排放废水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COD),通过企业排放口向地表水体 排放。废水企业主要分布于煤矿、煤化工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执行的排放标准为《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GB8978-1996)。 2018 年,本集团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合计排放量最大的前三家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 企业分别是: 子公司名称 主要污染物 2018 年排放总量(吨) 排污许可证核定排放总 量(吨/年) 广东国华粤电台 SO2 1,229.75 4,780 山发电有限公司 NOx 2,524.39 9,560 注 烟尘 150.8 不适用 SO2 1,281.75 1,535 陕西国华锦界能 NOx 2,304.95 4,910.97 源有限责任公司 烟尘 263.15 1,314.35 SO2 1,029.0 3,200 神华亿利能源有 NOx 2,380.1 3,200 限责任公司 烟尘 193.9 450 注:该公司排污许可证核定的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 20mg/Nm3。 2018 年,本集团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最大的前三家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企业分 别是:包头煤化工公司 147 吨,锦界能源(煤矿)126.5 吨及神东煤炭集团大柳塔污水处理 厂 42.5 吨。 2018 年,本集团的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企业固体危废排放情况为:包头煤化工公司 1,379.56 吨(下半年安排检修,产生的固体危废较多),均合规处置并转移,无外排。 请投资者注意:以上数据均为本公司内部自行监测数据,未经地方环保监管部门确认, 可能与地方环保监管最终认定数据存在差异。 就现行法律规定下,管理层相信并无可能对本集团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 响的环保或有风险,未来可能发生的或有负债尚无法准确预计。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本报告期,中国神华下属各企业防治污染设施完备,运行稳定。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2015-2020)》,建设采空区地下水库,建设废水处理厂和深度水处理厂,实现 污水综合处理和利用。采用井下实施综合降尘,储煤场全封闭或装设挡风抑尘墙和喷淋设施, 铁路外运煤炭固化封尘等措施,加大粉尘治理。燃煤机组、热电锅炉的除尘、脱硫、脱硝等 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实现烟气达标排放,其中 89.9%的燃煤机组(按装机容量计算)实现超 低排放。化工产生的硫化氢气体,采用二级克劳斯+尾气加氢工艺技术,尾气经处理后达标 排放。煤矸石、炉灰渣、脱硫石膏等一般固体废物副产品采取发电、制砖等方式均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全部合规处置并转移。 76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本集团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验收、环境保护验收等“三同 时”管理,建设项目均按照要求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开展竣工环保验收、水保验收 等相关工作。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报告期,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均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管理要求开展相关工 作。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本集团规范环保在线监测系统管理,根据国家污染源在线监测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制 定《环保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均完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 编制,废水、废气自动监测及委托监测数据全部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传至地方环保部门监控 平台。报告期,设施运行正常。 (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本集团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原则,实行清洁生产,开展污染防治,最大 限度减小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全面加强废水综合治理回用,提高废水综合利用效率。以推进 燃煤电厂超低排放为引领,重点实施粉尘防治和锅炉技术改造,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积极 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阶段性任务。深挖煤矸石、粉煤、炉渣等固体废弃物价 值,加大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均安全处置。开展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塌陷区治理、复垦 绿化、生态建设等工作,保护并改善当地生态环境。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神华环保相关工作情况参见与本报告同时披露的《2018 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 77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十四、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本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9,889,620,455 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16,491,037,955 82.91 2、境外上市外资股 3,398,582,500 17.09 三、股份总数 19,889,620,455 100.0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内,本集团没有进行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购回、出售或 赎回本公司任何证券的行为。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据本公司董事所知,本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已满足香港上市规则第 8.08 条的规定。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行普通股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券 或其他衍生证券,也未订立任何股票挂钩协议。 (一)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优先购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及中国法律,并无规定本公司发行新股时须先让现有股东按其持股比 重购买新股。 三、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83,150 其中:A 股股东(含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180,995 79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H 股记名股东 2,155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76,341 其中:A 股股东(含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174,184 H 股记名股东 2,157 注:A 股股东户数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信息披露,为合并普通证券账户和融资 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有人数。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 股东性质 增减 (%) 售条件股 情况 份数量 股份 数量 状态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 14,530,574,452 73.06 0 无 不适用 国家 HKSCC NOMINEES LIMITED -303,503 3,390,476,296 17.05 0 未知 不适用 境外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1,697,594 594,718,049 2.99 0 无 不适用 其他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0 110,027,300 0.55 0 无 不适用 国家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6,669,612 73,501,578 0.37 0 无 不适用 境外法人 交通银行-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 0 无 不适用 其他 +11,057,276 24,080,916 0.12 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 0 无 不适用 其他 +5,826,282 20,975,346 0.11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策略 0 无 不适用 其他 +12,418,772 12,418,772 0.06 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有机 0 无 不适用 其他 +12,337,542 12,337,542 0.06 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 0 无 不适用 其他 +10,384,380 10,384,380 0.05 富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0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 股份种类及数量 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530,574,452 人民币普通股 14,530,574,452 HKSCC NOMINEES LIMITED 3,390,476,296 境外上市外资股 3,390,476,296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94,718,049 人民币普通股 594,718,049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027,3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027,3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3,501,578 人民币普通股 73,501,578 交通银行-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4,080,916 人民币普通股 24,080,916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20,975,346 人民币普通股 20,975,346 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 12,418,772 人民币普通股 12,418,772 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 12,337,542 人民币普通股 12,337,542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智能制造股票 10,384,380 人民币普通股 10,384,380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交通银行-易 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安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银行均为交通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智能制造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银行均为中国工商银行。除以上披 露内容外,本公司并不知晓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 H 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 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 A 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三) 主要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及淡仓情况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即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分部 第 336 条所规定须存置之股份权益及/或淡仓登记册所示,下表所列之人士拥有本公司股份 或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或淡仓: 序 股东名称 身份 H股/ 权益性质 所持H股/ 所持H股/A股 占本公司 号 A股 A股数目 分别占全部已 全部股本 发行H股/A股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 1 国家能源集团 实益拥有人 A股 不适用 14,530,574,452 88.11 73.06 公司 2 BlackRock, Inc. 大股东所控制的 H股 好仓 242,144,123 7.12 1.22 法团的权益 淡仓 3,627,500 0.11 0.02 3 JPMorgan 实益拥有人;投资 H股 好仓 215,485,407 6.34 1.08 Chase & Co. 经理;保障权益 淡仓 8,519,392 0.25 0.04 8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序 股东名称 身份 H股/ 权益性质 所持H股/ 所持H股/A股 占本公司 号 A股 A股数目 分别占全部已 全部股本 发行H股/A股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 人;受讬人;核准 可供借出 98,597,474 2.90 0.50 借出代理人 的股份 4 Citigroup Inc. 实益拥有人;保障 H股 好仓 178,294,047 5.24 0.90 权益人;核准借出 淡仓 904,500 0.02 0.00 代理人 可供借出 169,509,745 4.98 0.85 的股份 注:(1)在 BlackRock, Inc.持有的 H 股好仓及淡仓中,有 790,665 股 H 股好仓乃涉及衍生工具,类 别为:非上市衍生工具-以现金交收。 (2)在 JPMorgan Chase & Co. 持有的 215,485,407 股 H 股好仓中,55,585,728 股 H 股为其作为实益拥 有人持有,49,826,939 股 H 股为其作为投资经理持有,11,426,446 股 H 股为其作为保證權益的人持有,18,592 股 H 股为其作为受讬人持有,48,820 股 H 股为其作为核准借出代理人持有。 (3)在 Citigroup Inc. 持有的 178,294,047 股 H 股好仓中,8,759,802 股 H 股为其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 24,500 股 H 股为其作为保證權益的人持有,169,509,745 股 H 股为其作为核准借出代理人持有。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分部第 336 条,除上述披露外,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并无其他人士在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须登记于该条所指登记册的权益及/或淡仓, 或为本公司主要股东。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于本报告期末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名称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乔保平 成立日期 1995 年 10 月 23 日 主要经营业务 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 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 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 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集团所 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化工材料及化 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造材料、机械、 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 (1)控股的上市公司:持有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58.44%股份;持有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6.09%股 份;持有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8.4%股份;持 有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7.39%股份。实际控制内 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1.42%股份;实际控制宁夏 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1.25%股份;实际控制烟台龙 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3.25%股份。 (2)直接参股的上市公司:持有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 2.90%股份 其他情况说明 (1)2017 年 11 月 22 日,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详见本公司 2017 年 11 月 28 日 A 股公告,及 2017 年 11 月 27 日 H 股公告。 (2)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收到由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确认所持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已无偿划转至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和国新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过 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变更。 3、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2019 年 1 月 30 日,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无偿划转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无 偿划转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 13,812,709,196 股 A 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9.45%。详见本公司 2019 年 1 月 30 日 H 股公告及 2019 年 1 月 31 日 A 股公告。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名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8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一) 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1、期末在任人员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 报告期 (从首次聘任 计划日期 税前报酬总额 任期内 日起算) (万元) 是否在 股东单 其中:兑现以 位或关 前年度绩效 联单位 年薪(万元) 领薪 董事长 2018-01-02 2020-06-22 凌 文 男 55 - - 是 执行董事 2004-11-06 2020-06-22 执行董事 男 58 2016-06-17 2020-06-22 - - 是 李 东 高级副总裁(已辞 2011-05-24 2018-10-19 - - 是 任) 高 嵩 执行董事 男 57 2018-04-27 2020-06-22 - - 是 米树华 执行董事 男 56 2018-04-27 2020-06-22 - - 是 赵吉斌 非执行董事 男 66 2016-06-17 2020-06-22 - - 是 谭惠珠 独立非执行董事 女 73 2017-06-23 2020-06-22 45 - 否 彭苏萍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59 2018-04-27 2020-06-22 26.3 - 否 姜 波 独立非执行董事 女 63 2017-06-23 2020-06-22 45 - 否 钟颖洁 独立非执行董事 女 50 2017-06-23 2020-06-22 45 - 否 黄 明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54 2018-04-27 2020-06-22 26.3 - 否 翟日成 监事会主席 男 54 2014-08-22 2020-06-22 40.7 - 是 周大宇 监事 男 53 2016-06-17 2020-06-22 59.7 17.7 是 申 林 监事 男 58 2014-08-22 2020-06-22 60.1 18.8 是 张继明 总裁 男 55 2018-09-13 — 119.0 24.9 否 许明军 副总裁 男 55 2018-11-29 — 7.6 - 否 贾晋中 副总裁 男 55 2017-03-17 — 101.4 18.7 否 黄 清 董事会秘书 男 53 2004-11-06 — 114.5 29.9 否 张光德 副总裁 男 56 2018-08-24 — 27.4 - 否 许山成 财务总监 男 54 2018-12-28 — - - 否 合计 / / / / / 718.0 110.0 / 注:(1)在股东单位领薪的董事的 2018 年度薪酬,待国务院国资委考核完成后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网站公开披露。 (2)董事、监事 2018 年度薪酬方案尚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已经董事会批准;税前报酬包括薪金、社会福利缴费、退休计划供款、绩效薪酬等。 (3)翟日成、周大宇、申林于 2018 年 1-6 月在本公司领薪,于 2018 年 7-12 月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领薪;其他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计算期间为 2018 年度或自在本公司任职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4)于本报告期的任期内,上述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85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5)本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三年(2017 年 6 月 23 日至 2020 年 6 月 22 日)。 (6)年龄计算日期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报告期离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离任前职务 性别 年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 报告期 龄 日期 日期 的税前报酬总额 任期内 (万元) 是否在 股东单 其中:兑现以 位领薪 前年度绩效 年薪(万元) 韩建国 执行董事 男 60 2011-05-24 2018-05-15 - - 是 王金力 高级副总裁 男 59 2013-09-27 2018-10-19 - - 是 王树民 副总裁 男 56 2015-11-25 2018-10-19 - - 是 张子飞 副总裁 男 60 2015-11-25 2018-05-31 63.9 24.8 否 吕志韧 副总裁 男 54 2017-03-17 2018-09-13 74.5 14.0 否 张克慧 财务总监 女 55 2007-01-22 2018-12-14 112.0 28.2 否 合计 / / / / / 250.4 67.0 / 注:(1)在股东单位领薪的董事、高管的 2018 年度薪酬,待国务院国资委考核完成后在国家能源集 团公司网站公开披露。 (2)董事 2018 年度薪酬方案尚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经董事 会批准;税前报酬包括薪金、社会福利缴费、退休计划供款、绩效薪酬等。 (3)于本报告期的任期内,除吕志韧先生持有本公司 1,500 股 A 股外,上述其他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 股票。 (4)年龄计算日期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期末在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 姓名 简历 1963 年 2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共党员。凌博士拥有丰 富的金融机构及企业管理经验,他于 1991 年获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学位,1992 年至 1994 年在上海交通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 凌博士自 2018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董事,自 2017 年 11 月起 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凌博士自 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自 凌 文 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本公司总裁,自 2003 年 8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神华集团公司党 组成员,自 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神华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自 2010 年 4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神华集团公司董事,自 2014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神华集团公司总经理。 此前,凌博士曾担任神华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第二届董 事会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及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本公司总裁、执行副总裁及 财务总监,神华财务公司董事长,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亚洲)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友联中国业务管理公司主席等职务。 86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姓名 简历 1960 年 1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李博士具有丰富的 中国煤炭企业管理经验。他于 2005 年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 2005 年获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博士学位。 李博士自 2017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自 2017 年 11 月起任国家能 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李 东 李博士自 2011 年 5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自 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自 2006 年 8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神华集团公司副总经 理,自 2010 年 4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神华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此前,李博士曾任神华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神华集 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等职务。 1961 年 2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高先生拥有丰富的 电力企业管理经验,他于 1982 年浙江大学电厂热能动力专业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 高先生自 2018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自 2017 年 11 月起任国家能 源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自 2012 年 9 月起任国电电力董事。高先生亦为国电大渡河流 高 嵩 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国电金沙江旭龙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国电金沙江奔子栏 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此前,高先生曾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工委主任,国电电力总经理、 党组副书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华北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 理,河北省电力公司总工程师等职务。 1962 年 10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米先生拥有丰富的电力企 业管理经验,他于 1984 年东北电力学院热能动力专业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 米先生自 2018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自 2017 年 11 月起任国家能 源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自 2016 年 12 月起任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院长,自 2014 年 米树华 4 月起任国电电力董事。 此前,米先生曾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国电电力总经理、党组副书 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等 职务。 1952 年 7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赵先生在企业经营管理和 铁路运输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他于 1984 年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运输专业,后又在长春 光学精密机械学院获硕士学位。 赵先生自 2017 年 6 月起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自 2017 年 11 月起任国家能 源集团外部董事,自 2014 年 12 月起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赵吉斌 赵先生自 2015 年 4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神华集团公司外部董事,自 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自 2008 年 5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中国移动通信集 团公司副总经理,自 2007 年 12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此前,赵先生曾任长春铁路火车站站长,长春铁路分局局长,呼和浩特铁路局局长,郑 州铁路局局长,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交通大 学、长春理工大学名誉教授等职务。 87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姓名 简历 1945 年 11 月出生,女,中国国籍,香港大律师。她于 1970 年毕业于伦敦大学,获学 士学位,于 1989 年获得香港中文大学法律荣誉博士学位,拥有丰富的法律事务及监督经验。 谭博士自 2017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13 年 3 月起任第十二届全国人 大代表,为港区全国人大召集人;自 1997 年 7 月起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现任该委员会副主任。谭博士目前为香港基本法推介席会议董事,同时还担任永安国际有限 公司、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莎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和澳 谭惠珠 门励骏创建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谭博士自 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香港廉政公署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主席、 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当然委员;自 2010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香港廉政公署保护证人复 核委员会小组委员,自 2000 年 10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非执行董事,自 1997 年 4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五矿地产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此前, 谭博士曾任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谭博士于 1998 年获颁金紫荆星章,2013 年获颁象征港府最高荣誉的大紫荆勋章。 1959 年 6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中国矿业大学教授,中共党员,长期从事矿井地质 和矿井工程物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具有丰富的煤炭工业经验。彭博士于 1988 年中国矿业 大学北京研究生部煤田地质与勘探专业研究生毕业,获地质学博士学位。2007 年当选中国 工程院院士。 彭博士自 2007 年 1 月起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 彭苏萍 主任。自 2014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中国工程院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主任,自 2010 年 6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2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西 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此前,彭博士曾任中国工程院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副主任,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等职务。 1955 年 12 月出生,女,中国国籍,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姜博士具有 丰富的金融理论、企业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姜博士于 1983 年毕业于吉林省财贸学院,并 于 2004 年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姜博士自 2017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15 年 2 月起任中石化石油工程 姜 波 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此前,姜博士曾担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首席财务官、工会主席,中国光大集团有限 公司(香港)董事,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董事, 申银万国证券公司董事,中国光大银行常务董事、副行长、党委委员、首席审计官(兼)等 职务。 1968 年 11 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注册会计师。她于 1990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审计专 业,获学士学位,并于 2000 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丰富的 金融和资本市场工作经验。 钟颖洁 钟女士自 2017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此前,她曾于 2008 年 5 月至 2017 年 4 月在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总经 理、中国金融机构部主管;她曾担任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中国国际金融有 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并曾任职于国家审计署。 1964 年 3 月出生,男,美国国籍,美国康奈尔大学约翰逊管理学院金融学终身正教授, 长期从事金融学学术研究,熟悉中国金融市场和公司金融。黄博士于 1991 年美国康奈尔大 学毕业,获物理学博士学位;1996 年美国斯坦福大学毕业,获金融学博士学位。 黄博士自 2005 年 7 月起任美国康奈尔大学约翰逊管理学院金融学终身正教授,自 2010 黄 明 年 7 月起兼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教授。自 2008 年 8 月起任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自 2009 年 10 月起任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4 年 3 月起任 京东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4 年 7 月起任万洲国际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8 年 2 月起任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8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监事 姓名 简历 1964 年 7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翟先生于 2003 年获中国矿 业大学硕士学位。 翟先生自 2017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自 2018 年 5 月起任国家能源投资 集团公司专职董事(主任级)。 翟日成 翟先生自 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本公司产权管理局局长、神华集团产权管理局局 长,自 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自 200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神华集团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此前,翟先生曾任神华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神华准格尔煤炭公司财务处处长、总会 计师等职务。 1965 年 10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研究员,中共党员。他于 1986 年获北京大学经济 管理专业经济学士学位,于 2001 年获北京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 周先生自 2017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自 2018 年 5 月起任国家能源集团 产业协调部主任。 周大宇 周先生自 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本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神华集团公司资本运 营部总经理,自 2016 年 6 月 2017 年 6 月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自 2009 年 1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本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神华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 此前,周先生曾任神华集团公司企业策划部总经理,政策法规研究室副主任等职务。 1960 年 5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申先生于 2006 年获哈尔滨 工业大学硕士学位。 申先生自 2017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自 2018 年 5 月起任国家 能源集团公司专职董事(主任级)。 申 林 申先生自 2010 年 7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本公司企业文化部主任、神华集团党建工作部主 任,自 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此前,申先生曾任神华包神铁路公司人事劳资部经理、副总经济师、总经济师、党委副 书记、纪委书记等职务。 (3)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简历 1963 年 11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专家。张先生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他于 1985 年毕业于辽宁省石油化工学校。 张先生自 2018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 张先生自 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本公司副总裁,自 2012 年 8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 张继明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自 2008 年 5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子公司正职级),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 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此前,张先生曾任辽阳石油化工分公司炼油厂副厂长、厂长等职务。 89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姓名 简历 1963 年 10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许先生拥有 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 许先生自 2018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自 2018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自 2018 年 5 月起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许先生自 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9 月历任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国电电力党组书记、 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许明军 副总经理,自 2012 年 1 月至 2016 年 5 月历任国电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兼办公 厅主任。 此前,许先生曾历任国家煤炭工业局机关党委群工处处长,中央企业工委群工部工会工 作处副处长、综合处副处长、正处级调研员,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工作局新闻处处长、助理巡 视员,新疆塔城地委副书记,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副巡视员,国电集团公司政治工作部 主任、直属党委委员、副书记,办公厅主任等职务。 1963 年 7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贾先生拥有丰富的 铁路运输企业管理经验。他于 1980 年毕业于太原铁路机械学校;于 2005 年获西南交通大学 硕士学位。 贾先生自 2017 年 3 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自 2018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自 2018 贾晋中 年 5 月起任国家能源集团总经济师。 贾先生自 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本公司下属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自 2011 年 4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此前,贾先生曾任太原铁路分局原平车务段副段长、太原铁路分局太原西站副站长、朔 黄铁路公司原平分公司经理等职务。 1965 年 11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黄先生于 2004 年取得上 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黄先生是香港特许秘书公会资深会士、美国 艾森豪威尔基金会高级访问学者,他于 1991 年获广西大学硕士学位。 黄 清 黄先生自 2004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自 2018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 党委委员;自 2019 年 3 月起任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此前,黄先生曾任神华集团公司董事长秘书、神华集团公司办公厅副主任、湖北省铁路 公司副总经理及湖北省政府副省长秘书等职务。 1962 年 5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张先生拥有丰富的 企业管理经验,他于 1983 年获得淮南矿业学院学士学位,1990 年获得焦作矿业学院硕士学 位。 张先生自 2018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自 2018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自 2019 年 3 月起任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董事。 张光德 张先生自 2013 年 5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本公司安全监察局局长、神华集团公司安全监察 局局长,自 2009 年 11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本公司安全监察局局长、神华集团公司安全监察 局常务副局长,自 2004 年 11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本公司安全健康环保部总经理。 此前,张先生曾任焦作矿务局科研所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焦作矿务局副总 工程师,焦作煤业(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神华集团公司安监质检部副经理、经理等职务。 90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姓名 简历 1964 年 3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许先生拥有丰富的财务管 理经验,他于 2001 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许先生自 2018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委员,自 2016 年 8 月起任神华(天 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17 年 8 月起任神华财务公司非执行董事;自 2019 年 3 月起任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许先生自 2018 年 5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书记、副主任, 自 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神华集团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自 2015 许山成 年 3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自 2012 年 12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神华国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神东电力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此前许先生曾任河北省电力工业局(公司)财务处处长,华北电力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 青海省电力公司(局)总会计师,华北电网公司总会计师,国家电网公司社会保险事业管理 中心(电网企业年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国网能源开发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等职务。 本公司坚决落实新时代政治建设的新要求,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已制定党建工作规划, 修订完善公司章程与规章制度,把党委研究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制度化,将党的领 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融合。 2018 年 6 月,中国神华成立新一届党委。截至本报告期末,许明军任中国神华党委书 记,张继明任党委副书记,贾晋中、黄清、张光德、杨素萍、许山成任党委委员,杨素萍还 任纪委书记。杨素萍简历请见下文,其他党委成员简历请见本节“期末在任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简历”部分。 姓名 简历 1965 年 8 月出生,女,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现任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素萍 杨博士曾任国家能源部计划司计划处助理调研员,国家电力公司综合计划与投融资部计 划处副处长,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副主任、党组巡视办公室主任等职务。 公司董事、监事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开展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董事会的决策及授权负责公司运营工作。总裁、党委副书记张继明对董事 会负责,按照章程规定行使总裁职权,主持公司日常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公司行政管理、科 技创新、审计、战略规划、煤制油化工产业协调等工作;党委书记、副总裁许明军负责党的 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干部人才、组织工作、新闻宣传、统战、群团、企业文化 建设工作;副总裁、党委委员贾晋中负责企业管理、法律事务、运输产业工作;董事会秘书、 党委委员黄清负责董事会事务、监事会事务,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副总裁、党 委委员张光德负责煤炭和电力产业协调、国际业务工作;财务总监许山成、党委委员负责财 务经营、成本管控、资本运营、产权管理、工会工作。纪委书记、党委委员杨素萍负责纪检 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察工作。 9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期末在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类别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日期 日期 中国神华 凌 文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董事、总经理、党组 2017-11 - 董事 副书记 李 东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17-11 -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17-11 - 国电电力 董事 2012-09 -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 董事长 2018-07 - 电开发有限公司 高 嵩 国电金沙江旭龙水 董事长 2018-06 - 电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金沙江奔子栏 董事长 2018-06 - 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米树华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17-11 - 国电电力 董事 2014-04 - 国电新能源技术研 院长 2016-12 - 究院 赵吉斌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外部董事 2017-11 - 中国神华 翟日成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原神华集团公司产 2015-06 2018-05 监事 权管理局局长 专职董事(主任级) 2018-05 - 周大宇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原神华集团公司资 2016-03 2018-05 本运营部总经理 产业协调部主任 2018-05 - 申 林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原神华集团公司党 2010-07 2018-05 建工作部总经理 专职董事(主任级) 2018-05 - 中国神华 许明军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总经理助理 2018-05 - 高管 贾晋中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总经济师 2018-05 - 黄 清 北京国电电力有限 副董事长 2019-03 - 公司 张光德 北京国电电力有限 董事 2019-03 - 公司 许山成 北京国电电力有限 监事会主席 2019-03 - 公司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日期 日期 赵吉斌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外部董事 2014-12 - 9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日期 日期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0-10 2018-05 司 永安国际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1994-01 - 五矿地产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1997-04 2018-04 谭惠珠 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1998-03 - 莎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4-06 - 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6-02 - 澳门励骏创建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3-06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煤炭资源 主任 2007-01 - 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 彭苏萍 中国工程院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 主任 2014-07 2018-06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0-06 2018-10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2-10 2018-10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5-02 - 姜 波 限公司 美国康奈尔大学约翰逊管理学院 金融学终身正教授 2005-07 -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金融学教授 2010-07 - 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08-08 - 黄 明 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09-10 - 京东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03 - 万洲国际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07 -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02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决策程序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经薪酬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批准。 确定依据 本公司按照国际、国内惯例并参照国内大型已上市公司董事、监事薪酬 水平,拟定相关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本公司依据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 实际支付情况 参见本节“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报告期末实际获 参见本节“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得的报酬合计 9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董事长 聘任 因工作需要,获 2018 年 1 月 2 日第四届董事会 凌 文 副董事长、总裁 离任 第八次会议批准 高 嵩 执行董事 选举 获 2018 年 4 月 27 日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米树华 执行董事 选举 获 2018 年 4 月 27 日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彭苏萍 独立非执行董事 选举 获 2018 年 4 月 27 日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黄 明 独立非执行董事 选举 获 2018 年 4 月 27 日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总裁 聘任 因工作需要,获 2018 年 9 月 13 日第四届董事会 张继明 副总裁 离任 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获 2018 年 11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许明军 副总裁 聘任 议批准 获 2018 年 8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张光德 副总裁 聘任 批准 获 2018 年 12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许山成 财务总监 聘任 议批准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韩建国 执行董事 离任 因退休,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辞任 李 东 高级副总裁 离任 因工作变动原因,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辞任高 级副总裁职务,继续担任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下属 委员会相关职务 王金力 高级副总裁 离任 因工作变动原因,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辞任 王树民 副总裁 离任 因工作变动原因,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辞任 张子飞 副总裁 离任 因退休,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辞任 吕志韧 副总裁 离任 因工作变动原因,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辞任 张克慧 财务总监 离任 因退休,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辞任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重要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原副总裁吕志韧先生持有 1,500 股本公司 A 股股票,吕志韧先生在 本报告期内未交易本公司股票。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依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而 应予披露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概 无拥有本公司或《证券及期货条例》(即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部所指的相联法团的任 何股份、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淡仓。而该等权益及淡仓如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须 9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予备存的登记册所记录或根据《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通知本公司和 香港联交所。 本公司董事的证券交易已依照本公司所遵守的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进行,该标准也适用于本公司的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他们于 2018 年在各自任期内完全遵守 标准守则。 全体董事、监事已向公司提供相关培训记录,各位董事、监事已按要求参加了监管机构 相关培训。公司董事会秘书已根据要求参加了由上市地交易所、香港特许秘书公会等机构组 织的共 15 个小时以上的培训。 各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审议任何事宜或交易时,申报其涉及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利益,并在 适当情况下回避。除其自身的服务合同、2018 年 3 月 2 日关于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公司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调整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公司日常关联 /连交易 2018 年度、2019 年度交易上限,与国电电力组建合资公司并签署《关于通过资产重 组组建合资公司之协议》及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与国电电力签署《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资产重组组建合资公司之协议之补充协议》、合资 公司章程外,本公司董事及监事概无在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于 2018 年度所订立(并于该 年度内或结束时仍然生效)的重要合约、交易或安排中直接或间接拥有任何个人的重大权益; 本公司董事及监事确认他们及其联系人未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任何有关连的交易。 本公司已与全部董事及监事订立服务合同。董事或监事概无与本集团成员公司订立或拟 订立本集团若不支付赔偿(不包括法定赔偿)就无法于一年内终止的服务合同。本公司为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适当的责任保险。在适用法律的规限下及在本公司为董事投保 的董事责任保险范围内,本公司董事有权获弥偿其在执行及履行职责时引致或与此有关的个 人核查与稽查费用、个人调查费用、纳税责任及防损支出等。此等条文在截至二零一八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期间有效,并于本报告日期亦维持有效。 除在本公司的工作关系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在财务、业务、家属、其他 重大方面无任何关系。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并未向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或其配偶或未满 18 岁子女授予其股本证券或认股权证。 七、本集团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本公司总部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120 本公司子分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86,736 本集团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86,856 本公司及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数量(人) 15,112 95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数量(人) 经营及维修人员 53,233 管理及行政人员 13,218 财务人员 1,830 研发人员 2,603 技术支持人员 11,364 销售及市场营销人员 902 其他人员 3,706 合计 86,856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研究生以上 3,093 大学本科 31,965 大学专科 23,039 中专 12,824 技校、高中及以下 15,935 合计 86,856 (二) 薪酬政策 本公司制定了以基本工资与绩效考评相结合、向一线员工倾斜并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 政策。 (三) 培训计划 本公司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体系,为员工提供适当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班 组管理等培训。2018 年累计投入培训资金人民币约 4.12 亿元,培训约 64 万人次,累计培训 学时约 6.18 百万小时。具体内容请见本集团《2018 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 (四) 劳务外包情况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约 7,973 万小时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30.59 亿元 96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第九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执行良好的企业管治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已按照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规定的 企业管治政策的要求建立了企业管治制度。 公司董事会召开、表决、披露程序、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提名、选举程序符合规范要 求。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第 130 条规定及所 适用的相关监管要求行使职权。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经营层是公司的常设执行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第 149 条及所适用的相关监管要求行使职权。《公司章程》 详尽地说明董事长与总裁这两个不同职位各自的职责,公司董事长、总裁分别由不同人员担 任。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内,本公司一直全面遵守各项原则、守则条文,同时符 合其中所列明的绝大多数建议最佳常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行企业管治守则的职权范 围请见《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并已在上市地交易所及公司网站公 布。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两次修订,详见本公司 2018 年 4 月 27 日及 6 月 22 日的 H 股公告和 2018 年 4 月 28 日及 6 月 23 日的 A 股公告。 公司董事会已制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列示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并 已对外披露。本公司董事会依据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甄选人选时,将按一系列多元化范畴 为基准,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技能、知识及专业经验方面, 综合人员特点、作用而定。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会共 10 名董事,分别是 4 名执行董 事、1 名非执行董事及 5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包括 3 名女性董事。董事来源于境内外的 不同行业,成员构成具有多元化的特征,每位董事的知识结构和专业领域于董事会整体结构 中,既具有专业性又互为补充,有益于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董事会组成及董事的证券交易、持续培训、任期情况,请见本报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一节;会计师事务所酬金请见本报告“重要事项”一节;公司战略及 风险检讨请见本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一节。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1、股东权利 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神华《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 权利。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利。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 股东可根据中国神华《公司章程》第 66 条、69 条及第 75 条的规定书面要求董事会召 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在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 97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并经公司核实股东身份后,股东有权查阅公司有关信息或 者索取《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决议、定期报告、财 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进行信息披露,设立了投资者关系接待电话、传真及邮箱 (详见本报告“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一节),通过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接待工作制 度与股东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 2、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 决议刊登的披露 网站的查询索引 日期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4 月 27 日 上海证交所网站 2018 年 4 月 28 日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2018 年 6 月 22 日 上海证交所网站 2018 年 6 月 23 日 上述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决议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6 月 22 日在 香港联交所网站披露,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6 月 23 日在上海证交所网站披露。 公司接受股东参会报名,会议上给股东安排了专门环节以有效审议议案,股东积极与会, 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 议,通过安排专门的问答时间实现了股东与管理层的互动交流。 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见证律师及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代表于股东大会上担任监票 人。公司境内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审计师代表列席了股东周年大会并宣读了审计意 见。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是否独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名称 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大会的次 加董事会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数/应出席 次数 加会议 次数 期末在任董事 凌 文 否 9 9 3 0 0 否 2/2 李 东 否 9 8 4 1 0 否 1/2 高 嵩 否 6 3 3 3 0 否 1/1 米树华 否 6 4 3 2 0 否 0/1 赵吉斌 否 9 7 3 2 0 否 2/2 谭惠珠 是 9 9 4 0 0 否 2/2 彭苏萍 是 6 5 3 1 0 否 1/1 姜 波 是 9 9 3 0 0 否 2/2 钟颖洁 是 9 9 3 0 0 否 2/2 黄 明 是 6 6 3 0 0 否 1/1 98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离任董事 韩建国 否 4 3 0 1 0 否 1/1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9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4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3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2 2018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上的各项议案均已获审议及通过。会议召开 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时间 方式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8年1月2日 现场结合通讯 2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8年3月1日 现场 3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8年3月23日 现场结合通讯 4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8年4月27日 现场 5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8年8月24日 现场 6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8年9月13日 通讯 7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8年10月30日 现场 8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8年11月29日 通讯 9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8年12月28日 通讯 (二) 独立董事工作开展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有五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谭惠珠、彭苏萍、姜波、钟颖 洁、黄明,其中姜波、钟颖洁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公司已接受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独立性的书面确认,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 事均为独立人士,独立董事人数及背景满足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要求。 本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神华《公司章程》、相关议事 规则及中国神华《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坚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发挥监督职能,参与公 司各项重大决策的形成和定期报告、财务报告的审核,对公司的规范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开展工作的各项条件,积极采纳独立董事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公司制 订了《独立董事制度》,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制度保证;指定部门作为独立董事事务 和独立董事委员会的工作承办部门,协助独立董事开展调研、召开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等工 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作为中国神华独立非执行董事,谭惠珠、彭苏萍、姜波、钟颖洁、 黄明五位董事对 2018 年 3 月至 2018 年 10 月期间李东、王金力同时担任中国神华高级副总 裁及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对 2018 年 3 月至 2018 年 10 月期间王树民同时担任中国 神华副总裁及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以及 2018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2 月期间许明军同 99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时担任中国神华副总裁及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的履职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 李东、王金力、王树民、许明军勤勉尽责,认真落实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和任务目标;2. 切实履行任职承诺,妥善处理好中国神华与控股股东的关系,维护了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未因兼职而做出损害中国神华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请见“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一节。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2018 年,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大会届次 事项 执行情况 1 2018 年第一次 批准《章程修正案》,并授权董事长在 已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 临时股东大会 报请核准/备案公司章程的过程中,根 按修订后《章程》进行公 据相关监管机构不时提出的修改要求, 司治理。 对《章程修正案》做其认为必须且恰当 的修改,并办理或授权办理公司章程修 改所必需的相关法律程序。 2 批准中国神华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签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 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 神华发展战略,开展避免 同业竞争相关工作。 3 批准公司与国电电力签署《关于通过资 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 产重组组建合资公司之协议》,授权董 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本 事长、总裁(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席 次交易已于 2019 年 1 月 组成的董事小组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 31 日完成交割。 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4 批准调整部分日常关联/连交易 2018 已执行调整后的部分日常 年度、2019 年度交易上限,授权董事 关联/连交易 2018 年度交 长、总裁(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席组 易上限。 成的董事小组决办理相关事宜。 5 2017 年度股东 批准本公司 2017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 周年大会 并授权董事长、总裁(董事)具体实施 配相关事宜已于 2018 年 利润分配事宜。 第三季度办理完毕。 6 批准 2018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续聘,并 2018 年度审计师聘任及酬 授权由董事长、总裁(董事)和审计委 金情况详见本报告“重要 员会主席组成董事小组决定审计师酬 事项”章节相关内容。 金。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会下设 5 个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00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凌文(主席)、彭苏萍(副主席)、高嵩、赵吉斌 审计委员会 钟颖洁(主席)、谭惠珠、姜波 薪酬委员会 谭惠珠(主席)、姜波、钟颖洁 提名委员会 姜波(主席)、黄明、赵吉斌 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 赵吉斌(主席)、李东、米树华、谭惠珠、钟颖洁 注:1. 韩建国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辞任本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2. 2018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 名,分别是执行董 事高嵩、米树华,独立非执行董事彭苏萍、黄明。 3. 2018 年 8 月 24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议任命彭苏萍为战略委员会副主席, 高嵩为战略委员会委员,黄明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米树华为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委员。 (二)专门委员会职责及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未提出异议事项。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 情况如下: 1. 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 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 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及执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018 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全资子公司神华神东电 力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组建合资公司、避免同业竞争补充协议、2018 年 第一批股权投资项目专项方案等议案,会议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各委员均亲自出席了所有会 议。 2.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 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协调管理层、内部审 计部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 及的其他事项。本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神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履行职责。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11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议案, 提出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做好内控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等建议,会议各项议案 均获通过,各委员均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 2018 年报、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中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1)在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 陈方会计师行(“德勤”)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德勤经过协商,确定了公司 2018 年 10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2018 年 10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计 划、2018 年度内控评价方案。 (2)在德勤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审阅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 会计报表草稿。2019 年 3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中国神华 2018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草稿)》、《中国神华 2018 年度财务报表(草稿)》。 (3)德勤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拟出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2019 年 3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对 2018 年度经审计年度财务会 计报表,内控评价报告,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同意将上述报告提交 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单独沟通,没有发现与管理层汇报不一致的情况。 3.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就制定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 或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 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审查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 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任何董事或其任何联系 人不得自行厘定薪酬;及执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等。 2018 年度,薪酬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及公司经理层 2018 年度经营业绩考评指标建议值等议案,会议各项议案均获通过, 各委员通过电话或亲自出席了会议。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审查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相关 期间董事、监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 薪酬委员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体现了上市公司以经济效益为 中心的价值理念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政治、社会、经济责任,薪酬委员会同意公司各项薪酬管 理制度。 4.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定期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 数及成员多元化,并就任何拟作出的变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拟订董事、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 合格的董事候选人、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前述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提名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各专业委员会主席除外);拟订 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后备人才的培养计划;在适当情况下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 化政策,及检讨董事会为执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而制定的可计量目标和达标进度,以及 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检讨结果;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10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018 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5 次会议,审议了总裁、副总裁候选人、提名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议案,会议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各委员 均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 5. 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 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计划的实施;就影响 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领域的重大问题向董事会或总裁提出建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物业 资产、员工或其他设施所发生的重大事故提出质询,并检查和督促该等事故的处理;及执行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018 年度,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 年度社 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各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 五、监事会对监督情况的说明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详情请见本报告“监事会报告”章节。 六、公司独立性及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于本报告期末,中国神华的两名副总裁兼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职 务,但不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领薪。 本报告期内,中国神华成立新一届党委,开展总部机构和人员改革,设立多个职能部门 和产业运营中心,改进管理制度流程,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形成了符合自身特点的国有控股 企业日常运行机制。 国家能源集团下属煤炭等业务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存在潜在同业竞争。根据本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本公司作为国家能源集团下属煤炭业务整合平台,将根 据双方签署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择机行使有关优先交易及选择权、 优先受让权,从而推动逐步减少同业竞争。详见本报告第六节之“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除上述披露内容外,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有关上市公司治 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中国神华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 能力,本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具有独立性。 七、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本公司依据《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其中绩效考核采取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相结合的考 核制度。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依据董事会和经营层签署的绩效考核责任书 进行。 10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管理层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管理暂行办法》确定,除基本年薪外,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经营层业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其绩效年薪。 八、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 本公司目前已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程序包括 年初风险评估和报告、季度重大风险监控、日常制度风险审核和内部控制专项监督检查、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等一体化闭环管理机制,并建立起公司董事会及所属审计委员会、总部各职 能部门及子(分)公司分层负责的工作组织架构,保障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有效运行。董事 会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负责,并有责任检讨该等制度的有效性;董事会每年进行一次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检讨,董事会认为 2018 年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运行 有效。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公 司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 有一定的风险。 本公司设有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对内部控制进行年度评价。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程序 包括: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方案、组成内部控制检查工作组、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开展内 部控制检查评价、沟通与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上述程序对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本公司 2018 年度内控评价工作方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2018 年度内控评 价工作报告已经董事会审核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检查监督机制能够评价 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运行的有效性。 经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已对所有涉及重要风险的业务与事项纳入评价范围,重要业务 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根据董事会《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 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10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在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方面,本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及《信 息披露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规定了内幕消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报告流程、登记备案、禁止行为等内容,严控知情人范围,严防内幕消息泄露风险。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本公司聘请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中国神华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述审计 意见与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一致。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请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105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第十节 监事会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 东认真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 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务行为等进行了认真监督。 2018 年,本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召开 召开 监事出 会议议题 表决结果 地点 方式 席情况 关于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第四届监 附条件生效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 全票通过 事会第五 3月1日 北京 现场 全部 议》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组建合资公司并签署《关于通过资产重组 全票通过 组建合资公司之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的议案 全票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全票通过 第四届监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全票通过 事会第六 3 月 23 日 北京 现场 全部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全票通过 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票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全票通过 第四届监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票通过 事会第七 4 月 27 日 北京 现场 全部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全票通过 次会议 第四届监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全票通过 事会第八 8 月 24 日 北京 现场 全部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全票通过 次会议 第四届监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票通过 事会第九 10 月 30 日 北京 现场 全部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全票通过 次会议 关于中国神华与国电电力签署《国电电力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全票通过 第四届监 关于通过资产重组组建合资公司之协议之补 事会第十 11 月 29 日 北京 书面 全部 充协议》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神华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资产重组组建合 全票通过 资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四届监 关于中国神华与中国铁路总公司签订《持续关 事会第十 12 月 28 日 北京 书面 全部 全票通过 连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一次会议 106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地有关法规规范运 作,本着诚信和勤勉态度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和各 项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 职务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财务核算规范,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均客观、真实、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报告真实可靠。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规则的规定,信息披露规范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 七、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实施有效,保证了内幕信息的安全。 本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监督职责,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107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投资者关系 2018 年,中国神华积极优化投资者关系工作,推动投资者保护工作,获得了良好效果。 一、依法合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18 年,公司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和上市规则,持续推动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保护 工作。一是积极落实投资者等各方诉求。根据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建议,公司在章程 中增加了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累积投票、不得限制征集投票权持股比例、分红政策听取股 东意见等内容,并在股东大会上高票通过,进一步提高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水平;落实“党 建入章”工作。二是拓宽渠道,加强投资者交流。公司积极参与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接待日活 动,增加了与投资者交流的频次;在接待现场调研同时,公司安排专人值守投资者热线,保 持电话畅通,日均接听电话超过 5 个;三是加强信息披露。全年披露文件 222 个,有力保证 了投资者的知情权,继续保持上交所信息披露 A 级评价。 二、提供有效信息回应市场关注重点 2018 年,国内煤炭行业供需形势不断变化、煤炭价格稳中有降。在此形势下,中国神 华围绕资本市场的核心关注点,一方面就股东回报、资金使用、项目投资、销售模式、新设 合资公司进展等与投资者进行深入坦诚的交流;另一方面是加强对政策和行业变化的分析, 着力向资本市场阐释公司对未来煤炭、电力行业的理解和判断。通过回应市场关注热点,帮 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方向,提振了资本市场对公司未来前景的信心。 三、抓住有利时机加强投资者关系 2018 年,资本市场对各行业龙头企业的关注度明显提升。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公司积 极加强投资者关系工作。通过业绩发布会、交易路演、网上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持续与投资 者和分析师进行坦诚、充分的沟通,实现与分析师、基金经理交流 800 余人次。其中,业绩 发布会、路演交流 270 余人次,投资论坛交流 140 余人次,反向路演、投资者调研及电话会 议交流 390 余人次,并进行了三次网络交流活动。 108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第十二节 信息披露索引 序 A 股披露文件(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 刊载日期 号 1 中国神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03 2 中国神华公司章程 2018-01-03 3 中国神华关于 2018 年度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的公告 2018-01-03 4 中国神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8-01-03 5 中国神华关于控股股东实施联合重组的进展公告 2018-01-05 6 中国神华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8-01-11 7 中国神华关于内蒙古准格尔矿山公园获得国家矿山公园资格的公告 2018-01-13 中国神华关于神华财务有限公司 2017 年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 8 2018-01-17 润表的公告 9 中国神华 2017 年 12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01-23 10 中国神华 2017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2018-01-30 11 中国神华关于控股股东实施联合重组的进展公告 2018-02-06 12 中国神华 2018 年 1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02-13 13 中国神华关于与国电电力共同组建合资公司之标的资产评估报告 2018-03-02 14 中国神华关于与国电电力共同组建合资公司之标的资产审计报告 2018-03-02 15 中国神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02 16 中国神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02 中国神华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 17 2018-03-02 见 18 中国神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2018-03-02 19 中国神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18-03-02 20 中国神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2018-03-02 中国神华关于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21 2018-03-02 《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2 中国神华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18-03-02 23 中国神华 H 股通函 2018-03-13 24 中国神华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8-03-13 25 中国神华 2018 年 2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03-17 26 中国神华 2017 年度报告 2018-03-24 27 中国神华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2018-03-24 28 中国神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8-03-24 29 中国神华 2017 年社会责任报告 2018-03-24 30 中国神华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18-03-24 31 中国神华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8-03-24 32 中国神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8-03-24 33 中国神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4 109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序 A 股披露文件(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 刊载日期 号 34 中国神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4 35 中国神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8-03-24 36 中国神华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2018-03-24 37 中国神华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2018-03-24 意见 38 中国神华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8-04-11 39 中国神华 2018 年 3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04-17 40 中国神华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8-04-28 41 中国神华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4-28 42 中国神华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04-28 43 中国神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28 44 中国神华公司章程(2018 年第一次修订) 2018-04-28 45 中国神华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2018-04-28 46 中国神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8-04-28 47 中国神华关于举办投资者网络交流会的公告 2018-05-04 48 中国神华 H 股通函 2018-05-08 49 中国神华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2018-05-08 50 中国神华 2018 年 4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05-16 51 中国神华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2018-05-16 52 中国神华关于董事辞任的公告 2018-05-16 53 中国神华关于监事辞任的公告 2018-05-23 54 中国神华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资料 2018-06-01 55 中国神华关于副总裁辞任的公告 2018-06-01 56 中国神华 2018 年 5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06-15 57 中国神华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8-06-23 58 中国神华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23 59 中国神华公司章程(2018 年第二次修订) 2018-06-23 中国神华关于江西神华九江电厂新建工程项目 2 号机组通过 168 小时 60 2018-06-28 试运行的公告 61 中国神华关于派发 2017 年度末期股息的公告 2018-06-30 中国神华关于江西神华九江电厂新建工程项目 1 号机组通过 168 小时 62 2018-07-12 试运行的公告 63 中国神华关于神华财务有限公司 2018 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 2018-07-14 表、利润表的公告 64 中国神华 2018 年 6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07-18 中国神华关于富平热电新建工程项目 1 号机组通过 168 小时试运行的 65 2018-07-24 公告 66 中国神华关于沃特马克项目进展的公告 2018-07-30 67 中国神华 2018 年上半年业绩预告 2018-08-04 110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序 A 股披露文件(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 刊载日期 号 68 中国神华 2018 年 7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08-18 69 中国神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2018-08-25 70 中国神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08-25 71 中国神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25 72 中国神华关于控股股东实施联合重组的进展公告 2018-08-29 中国神华关于富平热电新建工程项目 2 号机组通过 168 小时试运行的 73 2018-09-04 公告 74 中国神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9-14 75 中国神华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2018-09-14 76 中国神华 2018 年 8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09-19 77 中国神华 2018 年 9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10-17 78 中国神华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2018-10-20 79 中国神华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2018-10-24 80 中国神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31 81 中国神华关于举办投资者网络交流会的公告 2018-10-31 82 中国神华 2018 年 10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11-17 83 中国神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1-30 84 中国神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1-30 中国神华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 2018-11-30 85 的独立意见 86 中国神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2018-11-30 87 中国神华关于神皖庐江电厂 1 号机组通过 168 小时试运行的公告 2018-12-01 88 中国神华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2018-12-15 89 中国神华 2018 年 11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12-18 90 中国神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29 91 中国神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29 92 中国神华持续关连交易公告 2018-12-29 序号 H 股披露文件(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刊载日期 1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8-01-02 2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1-02 3 2018 年度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 2018-01-02 4 委任新董事长及董事调任及总裁变动 2018-01-02 5 现任董事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2018-01-02 6 修订公司章程 2018-01-02 7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1-02 8 控股股东实施联合重组的进展 2018-01-04 9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8-01-10 11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序号 H 股披露文件(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刊载日期 10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1-12 11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1-16 12 2017 年 12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01-22 13 2017 年业绩预增公告 2018-01-29 14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1-29 15 截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的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8-01-31 16 控股股东实施联合重组的进展 2018-02-05 17 2018 年 1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02-12 18 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的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8-02-28 19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3-01 20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3-01 21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3-01 22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3-01 23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3-01 24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3-01 25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3-01 26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3-01 27 须予披露的交易;关连交易-订立合资协议 2018-03-01 28 关连交易-修订现有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2018-03-01 29 持续关连交易-修订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 2018-03-01 30 建议委任董事 2018-03-01 31 须予披露的交易;关连交易;持续关连交易-订立合资协议;修订持 2018-03-12 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修订现有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建议委任董 事;及修订公司章程 32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2018-03-12 33 临时股东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2018-03-12 34 临时股东大会-回条 2018-03-12 35 致登记持有人的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2018-03-12 36 致非登记持有人的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2018-03-12 37 董事会召开通知 2018-03-12 38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3-12 39 2018 年 2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03-16 40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3-23 41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3-23 42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3-23 43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3-23 44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业绩报告 2018-03-23 45 2017 年度报告 2018-03-25 11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序号 H 股披露文件(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刊载日期 46 2017 年社会责任报告 2018-03-25 47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8-04-03 48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4-10 49 致登记持有人的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2018-04-13 50 致非登记持有人的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2018-04-13 51 董事会召开通知 2018-04-16 52 2018 年 3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04-16 53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4-27 54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4-27 55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投票结果 2018-04-27 56 中国神华公司章程 2018-04-27 57 修订公司章程 2018-04-27 58 现任董事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2018-04-27 59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04-27 60 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的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8-05-02 61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5-03 62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2018-05-07 63 修订公司章程 2018-05-07 64 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2018-05-07 65 股东周年大会回条 2018-05-07 66 致登记持有人的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2018-05-07 67 致非登记持有人的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2018-05-07 68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5-07 69 执行董事辞任 2018-05-15 70 现任董事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2018-05-15 71 2018 年 4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05-15 72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5-15 73 监事辞任 2018-05-22 74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5-31 75 副总裁辞任 2018-05-31 76 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的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8-05-31 77 2018 年 5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06-14 78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 2018-06-22 79 中国神华公司章程 2018-06-22 80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6-22 81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6-27 82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6-29 11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序号 H 股披露文件(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刊载日期 83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8-07-04 84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7-11 85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7-13 86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7-17 87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7-23 88 自愿公告-沃特马克项目进展公告 2018-07-29 89 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的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8-08-02 90 2018 年上半年业绩预告 2018-08-03 91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8-03 92 董事会召开通知 2018-08-08 93 2018 年 7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08-17 94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8-24 95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8-24 96 委任董事委员会委员 2018-08-24 97 现任董事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2018-08-24 98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2018-08-24 99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中期业绩公告 2018-08-24 100 2018 中期报告 2018-08-26 101 内幕消息公告-控股股东实施联合重组的进展 2018-08-28 102 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的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8-08-31 103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9-03 104 致非登记持有人的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2018-09-07 105 致登记持有人的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2018-09-07 106 海外监管公告 2018-09-13 107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2018-09-13 108 委任新总裁 2018-09-13 109 2018 年 8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09-18 110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8-10-02 111 2018 年 9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10-16 112 董事会召开通知 2018-10-16 113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2018-10-19 114 控股股东划转 A 股股份 2018-10-23 115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30 116 海外监管公告 2018-10-30 117 海外监管公告 2018-10-30 118 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止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8-10-31 119 2018 年 10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11-16 11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序号 H 股披露文件(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刊载日期 120 须予披露的交易;关连交易-关于组建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2018-11-29 121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2018-11-29 122 海外监管公告 2018-11-29 123 海外监管公告 2018-11-29 124 海外监管公告 2018-11-30 125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的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8-11-30 126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2018-12-14 127 2018 年 11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8-12-17 128 海外监管公告 2018-12-28 129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2018-12-28 130 持续关连交易-订立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 2018-12-28 115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第十三节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19)第 P00640 号 (第 1 页,共 4 页)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神华”)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的公司及合并利润表、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 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神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 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 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 独立于中国神华,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 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 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16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审计报告 - 续 德师报(审)字(19)第 P00640 号 (第 2 页,共 4 页) 三、关键审计事项 - 续 煤矿相关长期资产的减值评估 事项描述 我们识别煤矿相关长期资产的减值评估为关键审计事项,主要是由于在估计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 金额时涉及管理层重大估计及判断。 中国神华的特定煤矿目前仍存在经营压力,管理层识别部分煤矿相关的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 相关减值评估涉及管理层重大估计及判断,包括折现率以及基于未来市场供需情况的现金流量预测。 管理层估计及判断的改变可能造成重大财务影响。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39 资产减值损失中披露,本年度,管理层的结论为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 金额高于账面价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确定。 审计应对 我们对煤矿相关长期资产减值评估执行的程序包括: (1) 测试与长期资产账面价值评估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和有效性; (2) 评估中国神华管理层采用的估值模型; (3) 基于我们对于煤炭行业的了解,分析并复核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运 用的重大估计及判断的合理性; (4) 分析并复核了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的折现率; (5) 评估管理层做出的敏感性分析; (6) 通过抽样的方式比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本年实际完成情况,评价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准确 性,如存在重大偏离了解其原因; (7) 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基础数据与支持性证据(如已批准的预算)进行核对,并考虑预 算的合理性。 117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审计报告 - 续 德师报(审)字(19)第 P00640 号 (第 3 页,共 4 页) 四、 其他信息 中国神华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国神华 2018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 括财务报表及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 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 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国神华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国神华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国神华、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国神华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 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 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 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 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 中国神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 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 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 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国神华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 和事项。 118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审计报告 - 续 德师报(审)字(19)第 P00640 号 (第 4 页,共 4 页)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 续 (6) 就中国神华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 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 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 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 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 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 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文龙 (项目合伙人)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于春晖 2019 年 3 月 22 日 119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人民币百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附注 项目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五、1 72,205 81,090 短期借款 五、16 2,000 9,49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适用 108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不适用 12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2 32,452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负债 五、2 - 不适用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五、3 13,055 19,45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五、17 26,884 33,914 预付款项 五、4 2,589 2,373 预收款项 - 5,530 其他应收款 五、5 2,877 2,736 合同负债 五、18 3,404 不适用 存货 五、6 9,967 11,647 应付职工薪酬 五、19 3,947 4,042 持有待售资产 五、7 83,367 - 应交税费 五、20 9,868 13,012 其他流动资产 五、8 16,784 15,235 其他应付款 五、21 43,135 35,003 流动资产合计 233,296 132,644 持有待售负债 五、22 29,91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23 4,229 14,899 流动负债合计 123,381 115,905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五、15 9,352 不适用 非流动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854 长期借款 五、24 46,765 64,321 长期股权投资 五、10 9,983 9,449 应付债券 五、25 6,823 6,48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五、9 811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五、26 2,014 2,236 固定资产 五、11 237,227 309,218 预计负债 五、27 3,269 2,801 在建工程 五、12 36,585 39,054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14 537 749 无形资产 五、13 36,463 38,255 非流动负债合计 59,408 76,592 长期待摊费用 3,664 4,017 负债合计 182,789 192,497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14 3,418 4,1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五、15 16,440 29,449 股东权益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3,943 434,480 股本 五、28 19,890 19,890 资本公积 五、29 74,720 74,730 其他综合收益 五、30 (600) (33) 专项储备 五、31 15,107 13,060 盈余公积 五、32 11,433 11,433 未分配利润 五、33 207,213 182,4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27,763 301,487 少数股东权益 76,687 73,140 股东权益合计 404,450 374,627 资产总计 587,239 567,12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87,239 567,124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120 页至第 223 页的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凌文 许山成 班军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120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资产负债表 人民币百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附注 项目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十四、1 59,274 64,742 短期借款 十四、12 11,064 7,00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十四、2 12,662 11,977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十四、13 7,716 6,4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2 30,000 不适用 预收款项 - 86 预付款项 317 165 合同负债 73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十四、3 9,212 11,537 应付职工薪酬 十四、14 2,145 1,877 存货 十四、4 3,379 3,167 应交税费 3,277 7,102 持有待售资产 23,859 - 其他应付款 4,929 4,474 其他流动资产 十四、5 27,526 32,780 持有待售负债 378 - 流动资产合计 166,229 124,3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十四、15 210 5,467 其他流动负债 79,903 63,105 流动负债合计 109,695 95,587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债权投资 十四、11 11,078 不适用 长期借款 十四、16 3,617 4,744 长期股权投资 十四、6 119,191 134,087 长期应付款 十四、17 1,248 72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569 预计负债 1,498 1,28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6 不适用 非流动负债合计 6,363 6,749 固定资产 十四、7 32,446 35,478 负债合计 116,058 102,336 在建工程 十四、8 3,521 3,067 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十四、9 13,095 13,328 股本 五、28 19,890 19,890 长期待摊费用 1,946 2,121 资本公积 77,429 77,4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十四、10 560 506 专项储备 10,960 9,563 其他非流动资产 十四、11 19,301 31,708 盈余公积 五、32 11,433 11,433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1,784 220,864 未分配利润 132,711 124,576 其他综合收益 (468) 5 股东权益合计 251,955 242,896 资产总计 368,013 345,23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68,013 345,232 12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合并利润表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附注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五、34 264,101 248,746 减:营业成本 五、34 155,502 143,842 税金及附加 五、35 10,053 9,640 销售费用 五、36 725 612 管理费用 五、37 19,879 19,053 研发费用 454 341 财务费用 五、38 4,086 3,457 其中:利息费用 4,649 4,136 利息收入 (1,335) (959) 资产减值损失 五、39 1,042 2,719 信用减值损失 五、40 152 不适用 加:其他收益 五、41 317 401 投资收益 五、42 593 1,321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48 53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五、43 22 (19) 资产处置收益 6 317 二、营业利润 73,146 71,102 加:营业外收入 五、44 427 493 减:营业外支出 五、45 3,504 1,262 三、利润总额 70,069 70,333 减:所得税费用 五、46 16,028 16,283 四、净利润 54,041 54,050 (一)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54,041 54,050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二)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867 45,037 2、少数股东损益 10,174 9,013 五、其他综合收益(损失)的税后净额 五、30 169 (1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损失)收益的税后净额 125 (158)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6 11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30) 11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66 不适用 (二)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损失)收益 89 (169)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3 (3)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6 (170)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不适用 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损失)的税后净额 44 (40) 六、综合收益总额 54,210 53,8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3,992 44,87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218 8,973 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2.205 2.264 12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公司利润表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附注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十四、18 49,877 52,740 减:营业成本 十四、18 28,425 25,913 税金及附加 4,632 4,854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5,709 4,869 研发费用 192 148 财务费用 (33) 415 其中:利息费用 910 1,465 利息收入 (1,232) (991) 资产减值损失 330 233 信用减值损失 (89) 不适用 加:其他收益 8 2 投资收益 十四、19 21,635 19,606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11 12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40 (103) 二、营业利润 32,394 35,813 加:营业外收入 141 77 减:营业外支出 2,170 831 三、利润总额 30,365 35,059 减:所得税费用 3,734 5,257 四、净利润 26,631 29,80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26,631 29,802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 - 五、其他综合收益(损失)的税后净额 82 (25) 六、综合收益总额 26,713 29,777 12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合并现金流量表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附注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95,943 283,757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055 1,57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10,068 6,58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减少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27 1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544 6,9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5,637 298,8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7,177) (123,42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减少额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1,134) (685)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329) (2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8,693) (25,378) 支付的各项税费 (53,182) (48,69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874) (5,2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7,389) (203,7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五、47 (1) 88,248 95,15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12 60,02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62 1,87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942 1,34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2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44 3,3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62 66,62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0,935) (20,268) 投资支付的现金 (33,815) (29,96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68) (3,0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418) (53,2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056) 13,36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76 1,164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376 1,164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5,389 24,65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5 13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220 25,95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7,779) (34,49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3,156) (69,08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9,515) (4,24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935) (103,5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715) (77,62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9 (21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9,474) 30,684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1,872 41,18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535) -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五、47 (2) 61,863 71,872 12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公司现金流量表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附注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1,164 66,887 收到的税费返还 4 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40 2,1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108 69,0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693) (10,70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505) (9,30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549) (16,82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954) (2,3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701) (39,1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十四、20(1) 3,407 29,9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5,057 113,27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3,355 20,55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41 1,33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52 28,2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805 163,36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924) (3,618) 投资支付的现金 (60,163) (76,51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257) (5,7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344) (85,8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39) 77,52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7,918 18,46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918 18,46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530) (25,28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9,134) (60,73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664) (86,0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46) (67,5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 (2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9,873) 39,878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154 19,276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十四、20(2) 49,281 59,154 125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人民币百万元 2018 年度 少数 股东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附注 股东权益 权益合计 其他综合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收益 一、上年年末金额(已审计) 19,890 74,730 (33) 13,060 11,433 182,407 301,487 73,140 374,627 加:会计政策变更(附注三 32.3) - - (692) - - 692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9,890 74,730 (725) 13,060 11,433 183,099 301,487 73,140 374,62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0) 125 2,047 - 24,114 26,276 3,547 29,823 (一)综合收益总额 五、30/33 - - 125 - - 43,867 43,992 10,218 54,21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1,395) (1,395) (60) (1,455) 1.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376 376 2、其他 (1,395) (1,395) (436) (1,831) (三)利润分配 - - - 258 - (18,358) (18,100) (6,867) (24,967) 1.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五、33 - - - 258 - (258) - - - 2.向股东分配股利 五、33 - - - - - (18,100) (18,100) (6,867) (24,967) (四)专项储备 - - - 1,789 - - 1,789 256 2,045 1.本年提取 五、31 - - - 5,457 - - 5,457 827 6,284 2.本年使用 五、31 - - - (3,668) - - (3,668) (571) (4,239) (五)其他 - (10) - - - - (10) - (10) 四、本年年末余额 19,890 74,720 (600) 15,107 11,433 207,213 327,763 76,687 404,450 126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续 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度 少数 股东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附注 股东权益 权益合计 其他综合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收益 一、本年年初余额 19,890 74,729 125 9,394 11,433 196,786 312,357 67,547 379,904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1 (158) 3,666 - (14,379) (10,870) 5,593 (5,277) (一)综合收益总额 五、30 - - (158) - - 45,037 44,879 8,973 53,85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2,000 2,000 1.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2,000 2,000 (三)利润分配 - - - 344 - (59,416) (59,072) (5,733) (64,805) 1.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五、33 - - - 344 - (344) - - - 2.向股东分配股利 五、33 - - - - - (59,072) (59,072) (5,733) (64,805) (四)专项储备 - - - 3,322 - - 3,322 353 3,675 1.本年提取 五、31 - - - 5,316 - - 5,316 752 6,068 2.本年使用 五、31 - - - (1,994) - - (1,994) (399) (2,393) (五)其他 - 1 - - - - 1 - 1 三、本年年末余额 19,890 74,730 (33) 13,060 11,433 182,407 301,487 73,140 374,627 127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人民币百万元 2018 年度 项目 附注 其他综合 未分配 所有者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收益 利润 合计 一、上年年末金额(已审计) 19,890 77,429 5 9,563 11,433 124,576 242,896 加:会计政策变更 (附注三、32.3) - - (555) - - 555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9,890 77,429 (550) 9,563 11,433 125,131 242,89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82 1,397 - 7,580 9,059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82 - - 26,631 26,713 (二)利润分配 - - - - - (18,100) (18,100) 1.向股东分配股利 五、33 - - - - - (18,100) (18,100) (三)专项储备 - - - 1,397 - - 1,397 1.本年提取 - - - 3,740 - - 3,740 2.本年使用 - - - (2,343) - - (2,343) (四)其他 - - - - - (951) (951) 四、本年年末余额 19,890 77,429 (468) 10,960 11,433 132,711 251,955 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度 项目 附注 其他综合 未分配 所有者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收益 利润 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 19,890 77,429 30 6,855 11,433 153,846 269,483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25) 2,708 - (29,270) (26,587)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25) - - 29,802 29,777 (二)利润分配 - - - - - (59,072) (59,072) 1.向股东分配股利 五、33 - - - - - (59,072) (59,072) (三)专项储备 - - - 2,708 - - 2,708 1.本年提取 - - - 3,891 - - 3,891 2.本年使用 - - - (1,183) - - (1,183) 三、本年年末余额 19,890 77,429 5 9,563 11,433 124,576 242,896 128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于 2004 年 11 月 8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 称“中国”)境内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22 号。 本公司是由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集团”)经国务院批准独家发起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神华集团以其与煤炭生产、铁路及港口运输、发电等相关的核心业务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 的净资产投入本公司。上述净资产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后 净资产为人民币 186.12 亿元。于 2004 年 11 月 6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 资委”)以国资产权[2004]1010 号文《关于对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境内 外上市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对此评估项目予以核准。 经国资委国资产权[2004]1011 号文《关于对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神华集团投入本公司的上述净资产按 80.5949%的比例折为 本公司股本 150 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未折入股本的人民币 36.12 亿元计入本公司的资本 公积。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接管了神华集团的煤炭开采、发电及运输业务。 于 2005 年,本公司发行 3,089,620,455 股 H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以每股港币 7.50 元通过 全球首次公开发售形式出售。此外,神华集团亦将 308,962,045 股每股人民币 1.00 元的内资普通股 转为 H 股。总数为 3,398,582,500 股的 H 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 于 2007 年,本公司发行 1,800,000,000 股 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36.99 元。 该 A 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17 年 8 月 28 日,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神华集团收到国资委《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7〕146 号,以下简称“146 号文”),同意中国国电集团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与神华集团实施联合重组,神华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国电。2017 年 11 月 27 日,神华集团完成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更名完成后,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国家能源集 团。 本集团许可经营范围包括煤矿开采和煤炭批发经营。本集团一般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煤炭的 洗选、加工;矿产品的开发与经营;专有铁路内部运输;电力生产;开展煤炭、铁路、电力经营 的配套服务;船舶的维修;能源与环保技术开发与利用、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 口业务;化工产品、化工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以煤炭 为原料,生产、销售甲醇、甲醇制烯烃、聚丙烯、聚乙烯、硫磺、C4、C5。 本公司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六“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29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此外,本集团还按照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 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参见附注三、9) 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 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 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 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 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 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 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及 合并财务状况、2018 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30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的营业周期 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本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 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采用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以 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在编制本合并财务报表时对这些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进行了 折算(参见附注三、8)。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 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 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5.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将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 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集团为企业合并发 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 价值计量。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 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 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不摊销,以成本减已计提累计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19)在资产负 债表内列示。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3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 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 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时。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 该子公司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 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 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 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 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 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 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 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 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 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 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8.1 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即期汇率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或根据公布的 外汇牌价套算的汇率。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 率近似的当期平均汇率。 13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 续 8.1 外币业务 - 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 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 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参见附 注三、16)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 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 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 综合收益。 8.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 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 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与交 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 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的现金流量,采用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 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9、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 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 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 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新收入准则”) 确认的未包含 重大融资成分应收账款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则按照 新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13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金融工具 - 续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 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 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 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 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 虑预期信用损失。 9.1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9.1.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 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 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 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中的一年内到期的发放贷款及垫款、一年 内到期的委托贷款,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及长期委托贷款和债权投资(以下简称“应 收款项”)。 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 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 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 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 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 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 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3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金融工具 - 续 9.1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 续 9.1.2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科目列示。该等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等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 团持有该等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9.1.3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 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对该等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 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资产、信托理财产品 和银行理财产品,于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9.2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集团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新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 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 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 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 损益。 135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金融工具 - 续 9.2 金融工具的减值 - 续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 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 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 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9.2.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 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 于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集团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 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 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信用利差、针对借款人的信用违约互换价格、金融资产的公允 价值小于其摊余成本的时间长短和程度、与借款人相关的其他市场信息(如借款人的债务工 具或权益工具的价格变动)。 (3)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 利变化。 (4)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 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 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9.2.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 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136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金融工具 - 续 9.2 金融工具的减值 - 续 9.2.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针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确定其信用损失。本集团针对其他金融 资产,综合考虑相关账龄、发生损失情况存在显著差异的不同客户群体类别,将金融工具分为不 同组别,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 的现值。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 计付款额,减去本集团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 现值。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 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 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 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9.2.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 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9.3 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 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 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 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 负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 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 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 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37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金融工具 - 续 9.3 金融资产的转移 - 续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 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 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 义务的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针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与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针对被本集团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 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 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因资产转移 而收到的对价在收到时确认为负债。 9.4 金融负债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 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9.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 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 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9.4.2 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 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 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摊余成本参见附注三、9.1.1。本集团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 债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以下简称“应付 款项”),以及应付债券、借款。 138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金融工具 - 续 9.4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列报 - 续 9.4.2 其他金融负债 - 续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 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 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9.4.2.1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 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 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9.5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 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 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 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9.6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 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9.7 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9.8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 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 相互抵销。 139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0、存货 10.1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煤炭存货、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以及在建开发产品和已完工开发产品。存 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 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存货成本包括采购 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10.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10.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 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 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 格为基础计算。 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 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0.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0.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当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其划分为持 有待售类别。 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 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 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140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 续 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 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 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减记账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 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 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 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 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 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部分 自划分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再采用权益法核算。 12、长期股权投资 12.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2.1.1 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 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 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2.1.2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加投资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14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2、长期股权投资 - 续 12.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2.2.1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由本公司 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 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 金股利或利润除外。 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附注三、6 进行处理。 12.2.2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参见附注三、12.3)的被投资单位。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 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 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 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 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 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 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 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联 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 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 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14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2、长期股权投资 - 续 12.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 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 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本集团在判断 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重大影响时,通常考虑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 - 是否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 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 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 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及 - 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 12.4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三、19。 12.5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3、固定资产 13.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 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 属于该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附注三、14 确定初始成本。本集团在固定资产报废时 承担的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相关的支出,包括在有关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中。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 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 件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4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3、固定资产 - 续 13.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除井巷资产按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或使用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费用购置的固定资产 (参见附注三、18)外,本集团将其他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 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分别为: 类别 折旧年限(年) 建筑物 10-50 与井巷资产相关之机器和设备 5-20 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设备 20 铁路及港口构筑物 30-45 船舶 10-25 煤化工专用设备 10-20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及其他设备 5-20 本集团永久持有的土地不计提折旧。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 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3.3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三、19。 13.4 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本集团会予以终止确认。 - 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 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19)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4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5、勘探及评价支出 勘探及评价活动包括矿物资源的探寻、鉴定技术可行性及评价可分辨资源的商业可行性。 勘探及评价开支包括与以下活动有关的直接成本: - 研究及分析历史勘探数据; - 从地形、地球化学及地球物理的研究搜集勘探数据; - 勘探钻井、挖沟及抽样; - 确定及审查资源的量和级别; - 测量运输及基础设施的要求;及 - 进行市场及财务研究。 于勘探项目的初期,勘探及评价开支于发生时计入损益。当项目具有技术可行性和商业可行性时, 勘探及评价开支(包括购买探矿权证发生的成本)按单个项目资本化为勘探及评价资产。 勘探及评价资产根据资产性质被列为固定资产(参见附注三、13)、在建工程(参见附注三、14)或无 形资产(参见附注三、17)。 16、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资产 的成本。 除上述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在资本化期间内,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 销): -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本集团以专门借款按实际利率计算 的当期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本集团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 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是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 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 用,计入当期损益。 145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6、借款费用 - 续 资本化期间是指本集团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 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及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 购建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当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 3 个月的,本集团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17、无形资产 17.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及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减 值准备(参见附注三、19)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 产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后按直线法或工作量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 摊销。土地使用权在 30 年至 50 年内按直线法摊销,采矿权则依据探明及可能的煤炭储量按工作量 法计提摊销,软件在 10 年内按直线法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7.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 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 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46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8、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本集团按照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费用,用于维持 矿区生产、设备改造相关支出、煤炭生产和煤炭井巷建筑设施安全支出等相关支出。本集团按规 定在当期损益中计提上述费用并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 用于费用性支出时,按实际支出冲减专项储备;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按照 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相关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 折旧。 19、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使用寿命确 定的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 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 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 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 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 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 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0、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 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1、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 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确认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 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则以预计 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147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1、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 - 续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 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2、土地复垦义务 本集团的土地复垦义务包括根据中国有关规定,与复垦地面及矿井相关的估计支出。本集团根据 所需工作的未来现金支出款额及时间作出详尽计算,估计本集团在最终复垦和闭井方面的负债。 估计支出按通胀率调整后,并按可以反映当时市场对货币时间价值及负债特定风险的折现率折现, 以使准备的数额反映预计需要支付的债务的现值。本集团将与最终复垦和闭井义务相关的负债计 入相关资产。相关预计负债及资产在有关负债产生期间确认。资产按探明及可能的煤炭储量以工 作量法摊销。如果估计发生变化(例如修订开采计划、更改估计成本或更改进行复垦活动的时间), 本集团将对相关预计负债及资产的账面价值按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则用适当的折现率进行调整。 23、职工薪酬 23.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 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 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 23.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离职后福利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 成本及归属期间。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 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 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2)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的利息净额,包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 (3)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所产生的变动。 本集团将上述第(1)和(2)项计入当期损益;第(3)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 至损益。 148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3、职工薪酬 - 续 23.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 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 -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 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4、收入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 的总流入。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 与煤炭销售相关的收入。 (2) 电力销售收入。 (3) 铁路、港口、航运以及其他服务收入。 (4) 煤化工产品销售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 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电力、热力、燃料及原材料销售收入于商品控制 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港口及运输于服务提供期间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 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 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 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 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 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 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 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 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 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149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4、收入 - 续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 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 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 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 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5、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 中明确规定的补助对象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 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 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 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退回,在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6、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26.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 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150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6、所得税 - 续 26.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 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 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 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 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 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 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 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 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 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 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根据 2013 年 6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的规定,本集团不再就 2013 年以后新计提而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6.3 所得税的抵销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 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15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6、所得税 - 续 26.3 所得税的抵销 - 续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 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 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 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 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7、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租入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 28、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 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29、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 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 业,不构成本集团的关联方。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a) 本公司的母公司; (b) 本公司的子公司; (c) 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d) 对本集团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e) 与本集团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企业或个人; (f)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g) 本集团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h) 本集团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i) 本公司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 (j) 与本公司母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 (k) 本集团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 他企业。 除上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被确定为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以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以下企业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也属于 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15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9、关联方 - 续 (l)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企业或者一致行动人; (m)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监事及 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n)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月内,存在上述(a),(c)和(l)情形之一的 企业; (o)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月内,存在上述(h),(i)和(m)情形之一的 个人;及 (p) 由上述(h),(i),(m)和(o)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30、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 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 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及 - 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以下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 一个经营分部: - 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 - 生产过程的性质; - 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 - 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及 - 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影响。 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 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31、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 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 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 以确认。 本集团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做的重要判断: 对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定州发电”)的控制 15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1、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 续 本公司持有定州发电 41%的所有者权益和表决权,定州发电 59%的所有者权益和表决权由另外 2 家 非关联方企业分别持有 19%和 40%。定州发电的具体信息见附注六(一)、1。 本公司董事评价本公司是否有能力主导定州发电的相关活动来判断本公司是否对其有实际控制。 定州发电的股东给予本公司委任董事会多数成员的权利,定州发电的董事会为其决定相关活动决 策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此,本公司董事认定本公司拥有主要表决权来主导定州发电的相关活动即 本公司对定州发电有实际控制。 本集团主要估计金额的不确定因素如下: (1) 金融资产减值 如附注三、9.2 所述,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复核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以评估预期 信用损失情况。在考虑预期信用损失时,需要利用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及未来情况预 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对发生信用损失的各种可能性和预计损失率做出估计,上述相关 信息更新导致发生信用损失的各种可能性和预计损失率的变化,作为估计变更处理,增加 或转回的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 长期资产减值 如附注三、19 所述,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 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全部收回, 有关资产便会视为已减值,并相应确认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或资产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由于本集团不能获得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开市价,因此 不能准确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生产 产品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 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 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3)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和摊销 如附注三、13 和 17 所述,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 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审阅使用寿命和剩余探明 及可能的煤炭储量,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如发生改变则作为 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定。 15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1、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 续 (3)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和摊销 - 续 探明及可能的煤炭储量是指本集团根据 JORC 规程中对于实测具有开采经济价值的煤炭资源 的规定而确定(JORC 是指于 2012年 12 月生效的澳洲报告矿物质资源量及矿产储量的规程)。 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煤炭储量的 估计涉及主观判断,因此本集团煤炭储量的技术估计往往并不精确,仅为近似数量。在估 计煤炭储量可确定为探明和可能储量之前,本集团需要遵从若干有关技术标准的权威性指 引。探明及可能储量的估计会考虑各个煤矿最近的生产和技术资料,定期更新。此外,由 于价格及成本水平逐年变更,因此,探明及可能储量的估计也会出现变动。这些变动视为 估计变更处理,并按预期基准反映在相关的折旧及摊销率中。 尽管技术估计固有的不精确性,这些估计仍被用作计算折旧和摊销。 (4)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人民币 3,418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184 百万元),并列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主要取决 于未来的实际盈利及暂时性差异在未来使用年度的实际税率。如未来实际产生的盈利少于 预期,或实际税率低于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将被转回,确认在转回发生期间的合 并利润表中。此外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由于无法确定相关可抵扣税务亏损和可抵扣时间 性差异的回收期,故本集团对于可抵扣税务亏损人民币 7,532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7,268 百万元),以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人民币 6,685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 民币 6,555 百万元),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实际产生的盈利多于预期,或实际税 率高于预期,将调整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在该情况发生期间的合并利润表中。 (5) 土地复垦义务 如附注三、22 所述,本集团根据未来现金支出款额及时间作出的详尽计算,估计最终复垦 和闭井方面的负债。估计支出按通胀率调整后,并按可以反映当时市场对货币时间价值及 负债特定风险的折现率折现,以使准备的数额反映预计需要支付的债务的现值。本集团考 虑未来生产量及发展计划、煤矿地区的地质结构及煤矿储量等因素来厘定复垦和闭井工作 的范围、支出金额和时段。由于这些因素的考虑牵涉到本集团的判断和预测,实际发生的 支出可能与预计负债出现分歧。本集团使用的折现率可能会因市场对货币时间值及负债特 定风险的评估改变,例如市场借贷利率和通胀率的变动,而作出相应变动。当估计作出变 更(例如采矿计划、预计复垦支出、复垦工作的时段变更),复垦费用将会按适当的折现率作 出相应调节。 32、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集团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新收入准则。 155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2、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续 本集团从编制 2018 年度财务报表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 15 号文件”)及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以下简称 “财会 1 号文件”)。财会 15 号文件和财会 1 号文件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 新增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研发费用”行项目,修订了“其 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应付款”和 “管理费用”行项目的列报内容, 减少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固定资产清理”、“工 程物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在“财务费 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行项目进行列报,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 列报位置。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集团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32.1 金融工具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确认、计量和报告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 附注三、9。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集团按照新金 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 本集团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计入 2018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于 2018 年 1 月 1 日本集团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 的影响详见下表: 人民币百万元 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 重分类 按原准则列示的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自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项目 账面价值 自原分类为可供出 自原分类为贷款和 列示的账面价值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售金融资产转入 应收款项转入 2018 年 1 月 1 日 金融资产/负债转入 (注 1) (附注五、15 注 1) (注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08 - (108) -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适用 - 108 - 10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54 (854)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理财投资 不适用 105 - - 10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不适用 749 - - 749 其他非流动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 9,699 - - (9,699) - 其他非流动资产-长期委托贷款 420 - - (420) - 债权投资 不适用 - - 10,119 10,11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2 - (12) -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负债 不适用 - 12 - 12 其他综合收益 (33) (692) - - (725) 未分配利润 182,407 692 - - 183,099 156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2、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续 32.1 金融工具 - 续 注 1:自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金融资产转入 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原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749 百万元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被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该部分投资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并且本集团预计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出售。这些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于以前期间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按照成本扣除减值计量。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对该部 分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未导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增加。对该部分股权投资在以前 期间计提的减值准备人民币 688 百万元从未分配利润转入其他综合收益。 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人民币 105 百万元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被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 前期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 4 百万元从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未分配利润。 注 2:自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转入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人民币 108 百万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被重 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人民币 12 百万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被重分 类至交易性金融负债。 32.2 收入 本集团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 5 步法,并针对 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 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已在附注三、24 中列示。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18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集团仅对首 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期期初之前发生的 合同变更,本集团予以简化处理,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 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157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2、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续 32.2 收入 - 续 (1)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当期期初的留存收益金额未产生影响。本集团对 2018 年 1 月 1 日合并财 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未受影响的报表项目未包含在内: 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2018 年 项目 重分类 12 月 31 日 1月1日 流动负债: 预收款项 5,530 (5,530) - 合同负债 - 5,530 5,530 (2)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当期利润表相关项目无影响,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 影响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新准则下 原准则下 项目 调整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流动负债: 预收款项 - 3,404 3,404 合同负债 3,404 (3,404) - 32.3 新准则首次适用影响汇总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本集团首次施行上述新收入准则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资产、负债和所 有者权益的影响汇总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施行新收入 施行新金融工具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准则影响 准则影响 1月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适用 - 108 10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08 - (108)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54 - (854) 不适用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理财投资 不适用 - 105 10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不适用 - 749 749 其他非流动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 9,699 - (9,699) - 其他非流动资产-长期委托贷款 420 - (420) - 债权投资 不适用 - 10,119 10,119 对资产影响总额 11,081 - - 11,081 预收款项 5,530 (5,530) - 不适用 合同负债 不适用 5,530 - 5,530 对负债影响总额 5,530 - - 5,530 其他综合收益 (33) - (692) (725) 未分配利润 182,407 - 692 183,099 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总额 182,374 - - 182,374 158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2、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续 32.3 新准则首次适用影响汇总 - 续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首次施行上述新收入准则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资产、负债和所 有者权益的影响汇总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施行新收入 施行新金融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准则影响 工具准则影响 1月1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69 - (569)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不适用 - 569 569 其他非流动资产-长期委托贷款 12,111 - (12,111) - 债权投资 不适用 - 12,111 12,111 对资产影响总额 12,680 - - 12,680 预收款项 86 (86) - 不适用 合同负债 不适用 86 - 86 对负债影响总额 86 - - 86 其他综合收益 5 - (555) (550) 未分配利润 124,576 - 555 125,131 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总额 124,581 - - 124,581 四、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 增值税 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缴增值税 6%、10%、11%、16%、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计征 5%、7% 资源税 按煤炭销售金额计征 6%、8%、9%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15%至 30%(注) 注: 除下述境外子公司及附注四、2 所述享受优惠税率的分、子公司外,本公司及各境内分、子 公司法定所得税率为 25%。 本集团的主要境外子公司本年度的所得税率列示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税率 神华澳大利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华澳大利亚”) 30% 神华沃特马克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华沃特马克”) 30% 国华(印尼)南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印尼南苏”) 25% 神华国华(印尼)爪哇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印尼爪哇”) 25% 奥格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 神华马加丹能源有限公司 20% 神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16.5% 159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四、 税项 - 续 2、税收优惠及批文 本集团享受税收优惠的主要子、分公司的税率列示如下: 2018 年及 2017 年 公司名称 优惠税率 优惠原因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准格尔能源”)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神华销售集团东胜结算有限公司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神东煤炭集团”)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以下简称“神东煤炭分公司”)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电胜利能源公司”)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神华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包神铁路”)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国华锦界”)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乌素煤炭分公司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神宝能源”)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神华包头煤化工”)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 号)、《内 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西部大开发鼓励类项目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公 告》(2011 年第 2 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2 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符合西部大开发鼓励类项目的相关企业在 2017 年及 2018 年获得批准继续执行 15%优惠税率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有效期至 2020 年。 160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货币资金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现金: 人民币 1 1 银行存款: 人民币 68,840 75,129 美元 2,237 4,685 港币 2 3 澳元 1,087 1,230 俄罗斯卢布 1 2 欧元 - 40 印尼卢比 37 - 小计 72,204 81,089 合计 72,205 81,090 其中:存放于境外的款项总额 2,631 2,446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银行存款中限制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煤矿及 港口经营相关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本集团子公司神华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华财务公 司”)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等存款,金额共计人民币 8,607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7,348 百万元)。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银行存款中包括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金额为人民币 1,735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870 百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明细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452 其中:理财投资(注) 32,447 衍生金融资产 5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其中:衍生金融负债 - 注: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银行理财投资合计人民币 30,000 百万元,理财投资期限 为 180 至 273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10%至 3.90%。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银行同业存单人民币 2,447 百万元,期限为 92 至 365 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2.75%至 4.35%。 以上理财投资期末价值根据折现现金流量确定公允价值,参见附注八、1。 16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票据 4,567 6,136 应收账款 8,488 13,319 合计 13,055 19,455 3.1 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 人民币百万元 种类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4,567 6,113 商业承兑汇票 - 23 减:信用损失准备 - 不适用 合计 4,567 6,136 本集团的应收票据均为一年内到期。 (2)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种类 终止确认金额 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2,052 -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账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88 百万 元)的应收票据作为本集团开具应付票据的质押。 3.2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种类 2018年12月31日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 9,616 减:信用损失准备 1,128 合计 8,488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5,797 60 (25) 5,772 10,427 73 (16) 10,411 1至 2年 926 10 (80) 846 1,766 12 (118) 1,648 2至 3年 1,444 15 (118) 1,326 1,585 11 (558) 1,027 3 年以上 1,449 15 (905) 544 580 4 (347) 233 合计 9,616 100 (1,128) 8,488 14,358 100 (1,039) 13,319 (2)本集团本年未发生应收账款核销。 16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续 3.2 应收账款 - 续 (3)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坏账准备 合计 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 (1,039) (1,039)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 - 2018 年 1 月 1 日余额 - (1,039) (1,039) 本年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以前年度确认的应收账款计 (111) - (111) 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年新产生的应收账款计提 (3) - (3)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年转回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25 25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14) (1,014) (1,128) (4)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方 730 1 年以内 7 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 第三方 665 1 年以内 7 国家电网河北省电力公司 第三方 552 1 年以内 6 中钢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第三方 542 3 年以上 6 国家电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第三方 407 1 年以内 4 合计 -- 2,896 -- 30 (5)作为本集团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利用应收账款账龄来评估各类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的预 期信用损失。这些业务涉及大量的客户,其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客户于应收账款 到期时的偿付能力。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这些业务的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账龄 预期平均损失率 (%) 金额 损失准备 账面价值 信用期内 - 4,823 - 4,823 逾期 1 年以内 1 335 (3) 332 逾期 1 至 2 年 5 656 (29) 627 逾期 2 至 3 年 10 795 (76) 719 逾期 3 年以上 20 32 (6) 26 合计 -- 6,641 (114) 6,527 上述预期平均损失率基于历史实际信用损失率并考虑了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除上述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对账面原值为人民币 2,975 百万元的已发生信 用减值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单项评估,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确认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人民币 1,014 百万 元。 16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续 3.2 应收账款 - 续 (6)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将部分电费收费权进行质押作为本集团银行借款的担保。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2,251 79 - 2,251 1,998 75 - 1,998 1至 2年 171 6 - 171 254 10 - 254 2至 3年 121 4 - 121 172 6 (86) 86 3 年以上 308 11 (262) 46 233 9 (198) 35 合计 2,851 100 (262) 2,589 2,657 100 (284) 2,373 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材料款、服务费及煤款等款项。 (2)本集团本年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人民币 2 百万元,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24 百万元。 (3)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占预付款项 与本集团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未结算原因 关系 (%) 准格尔旗矿区发展协调服务中心 第三方 94 1 年以内 3 交易尚未结束 哈尔滨铁路局代收款清算中心 第三方 47 1 年以内 2 交易尚未结束 山西省电力公司忻州供电公司 第三方 44 1 年以内 2 交易尚未结束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方 39 1 年以内 1 交易尚未结束 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锡林浩特西站 第三方 34 1 年以内 1 交易尚未结束 合计 -- 258 -- 9 -- 注: 本集团对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均未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收款 人民币百万元 种类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代垫款项 1,710 1,675 押金及保证金 274 192 输电线路转让款 - 101 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 528 441 其他 805 744 减:信用损失准备 440 不适用 坏账准备 不适用 417 合计 2,877 2,736 16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其他应收款 - 续 (2)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1,765 53 (126) 1,639 1,640 52 (19) 1,621 1至 2年 456 14 (46) 410 518 16 (24) 494 2至 3年 240 7 (69) 171 305 10 (105) 200 3 年以上 856 26 (199) 657 690 22 (269) 421 合计 3,317 100 (440) 2,877 3,153 100 (417) 2,736 (3)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坏账准备 合计 (未发生信用减值) 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 (417) (417)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 - 2018 年 1 月 1 日余额 - (417) (417) 本年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以前年度确认的应收账款计 (120) - (120) 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年新产生的应收账款计提 (13) - (13)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年转回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96 96 本年核销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5 5 本年转入持有待售资产的预期信用 - 9 9 损失准备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33) (307) (440) (4)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总 单位名称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 账龄 额的比例(%)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 第三方 203 3 年以上 6 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 国家能源集团 关联方 102 1至2年 3 珠海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第三方 91 1 年以内 3 1 至 2 年及 2 至 3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方 89 3 年及 3 年以上 福建恒联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方 67 1至2年 2 合计 -- 552 -- 17 注: 本集团对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均未计提坏账准备。 165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存货 (1)存货分类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煤炭存货 3,546 - 3,546 4,579 - 4,579 辅助材料、零部件及 小型工具 7,399 (2,097) 5,302 7,879 (1,997) 5,882 房地产开发产品及 房地产开发成本 1,408 (289) 1,119 1,471 (285) 1,186 合计 12,353 (2,386) 9,967 13,929 (2,282) 11,647 (2)存货跌价准备 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本年转回或 转出至持有 201 年 存货种类 本年增加 12 月 31 日 转销 待售资产 12 月 31 日 辅助材料、零部件及 1,997 612 (384) (128) 2,097 小型工具 房地产开发产品 285 4 - - 289 合计 2,282 616 (384) (128) 2,386 本集团于本年度内根据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以及房地产开发产品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 值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存货年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人民币 36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5 百万元) 。 持有待售资产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预计处置费 预计处置时间 本集团拟投出资产的所有资产 83,367 - 2019 年 1 月 31 日 2018 年 3 月 1 日,本公司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签署《国电电力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资产重组组建合资公司之协议》(以下简称 “合资协议”),约定中国神华以其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15 家火电公司股权及 3 家火电 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拟投出资产”)及国电电力以其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共同组建合 资公司。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交易已经分别取得其他有权机关以及中国神华、国电电力股东大会 的批准,《合资协议》的生效条件已经满足。本集团预计该交易将于 2019 年内完成,故将上述拟投 出资产所涉及的资产和负债分别列报为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 上述拟投出资产属于本集团的电力分部。本公司在合资公司中所占权益预期将超过相关资产和负债的账 面净值,因此,未确认减值损失。 166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7、持有待售资产 - 续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拟投出资产的主要资产和负债项目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53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5,005 预付款项 69 其他应收款 183 存货 1,539 其他流动资产 479 流动资产合计 7,810 长期股权投资 1,06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 固定资产 67,319 在建工程 2,106 无形资产 2,404 长期待摊费用 1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08 非流动资产合计 75,557 资产合计 83,367 短期借款 4,49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988 合同负债 99 应付职工薪酬 424 应交税费 773 其他应付款 59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63 流动负债合计 11,241 长期借款 18,186 长期应付款 286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673 负债合计 29,914 167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其他流动资产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发放贷款及垫款(注 1) 8,800 6,700 委托贷款(注 2) 37 37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571 3,075 预缴税费款 459 502 其他 5,107 5,062 小计 16,974 15,376 减:减值准备(注 3) 190 141 合计 16,784 15,235 注 1: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放贷款及垫款为神华财务公司发放予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的 贷款,及拆出予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贷款年利率 3.92%至 4.93% (2017 年 12 月 31 日:3.92%至 4.93% )。 注 2: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委托贷款为本集团委托北京银行借予第三方的委托贷款人民币 37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7 百万元),贷款年利率 6.00% (2017 年 12 月 31 日: 6.00%)。 注 3: 2018 年度,本集团计提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49 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转回人民币 88 百万元)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价值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公司* 595 内蒙古三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52 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29 国电四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6 其他 69 合计 811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重要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68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长期股权投资 人民币百万元 本年增减变动 减值 权益法 宣告发 2017 年 计提 转出至 2018 年 准备 被投资单位 追加 减少 下确认 其他权 放现金 12 月 31 日 减值 持有待 12 月 31 日 年末 投资 投资 的投资 益调整 股利或 准备 售资产 余额 损益 利润 联营公司 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蒙西华中")*(注) 4,249 1,330 - - - - - - 5,579 - 神东天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神东天隆") 1,180 - - 108 42 (36) - - 1,294 -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能嘉华")* 973 - - 89 - (96) - (966) - -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四川广安") 302 - - 5 1 - - - 308 - 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河北新能源") 565 - - 25 - (10) - - 580 - 天津远华海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津远华")* 329 - - 5 - (63) - - 271 - 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亿利化学") 401 - - 83 - (3) - - 481 - 其他 1,450 38 - 133 13 (68) - (96) 1,470 (5) 合计 9,449 1,368 - 448 56 (276) - (1,062) 9,983 (5)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重要联营企业。 注: 本集团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在蒙西华中董事会中派有 1 名董事,对蒙西华中存在重大影响。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发电装置及 家具、 土地及 与井巷资产相关 铁路及 煤化工 项目 井巷资产 相关机器 船舶 固定装置、 合计 建筑物 的机器和设备 港口构筑物 专用设备 和设备 汽车及其他 一、账面原值 1. 2017 年 12 月 31 日 86,044 12,977 66,431 179,844 127,350 6,897 13,177 17,820 510,540 2.本年增加额 4,703 388 1,660 10,455 1,330 592 21 106 19,255 (1)报表折算差异 (32) - - 77 - - - - 45 (2)购置 59 300 1,129 454 991 - 10 65 3,008 (3)在建工程转入 5,059 80 362 10,789 543 10 60 41 16,944 (4)调整 (383) 8 169 (865) (204) 582 (49) - (742) 3.本年减少金额 (32,178) (50) (2,766) (94,074) (524) - (3) (236) (129,831) (1)处置或报废 (2,128) (47) (2,766) (1,127) (461) - (3) (236) (6,768) (2) 转出至持有待售资产 (30,050) (3) - (92,947) (63) - - - (123,063) 4.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8,569 13,315 65,325 96,225 128,156 7,489 13,195 17,690 399,964 二、累计折旧 1.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1,117 5,430 46,027 65,794 37,896 757 4,908 12,596 194,525 2.本年增加额 1,869 303 4,320 8,126 4,663 450 741 386 20,858 (1)计提 1,883 310 4,152 8,107 4,720 450 741 386 20,749 (2)调整 (21) (7) 168 (9) (57) - - - 74 (3)报表折算差异 7 - - 28 - - - - 35 3.本年减少金额 (12,452) (32) (2,238) (42,453) (333) - (1) (108) (57,617) (1)处置或报废 (555) (31) (2,238) (503) (298) - (1) (106) (3,732) (2) 转出至持有待售资产 (11,897) (1) - (41,950) (35) - - (2) (53,885) 4.2018 年 12 月 31 日 10,534 5,701 48,109 31,467 42,226 1,207 5,648 12,874 157,766 三、减值准备 1.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302 26 528 3,523 884 - 495 39 6,797 2.本年增加额 252 1 32 264 22 - 12 - 583 (1)计提 252 1 32 264 22 - 12 - 583 3.本年减少金额 (336) - (14) (2,054) (5) - - - (2,409) (1)处置或报废 (75) - (14) (456) (5) - - - (550) (2) 转出至持有待售资产 (261) - - (1,598) - - - - (1,859) 4.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218 27 546 1,733 901 - 507 39 4,971 四、账面价值 1. 2018 年 12 月 31 日 46,817 7,587 16,670 63,025 85,029 6,282 7,040 4,777 237,227 2. 2017 年 12 月 31 日 63,625 7,521 19,876 110,527 88,570 6,140 7,774 5,185 309,218 169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1、固定资产 - 续 (1)固定资产情况 - 续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暂时闲置的重大固定资产。 本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尚有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9,314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8,771 百万元)的建筑物之权证或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中。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及有效地占用或 使用上述建筑物。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1,058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644 百万元)的 固定资产作为本集团银行借款的抵押担保。 关于固定资产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请参见附注五、39 资产减值损失。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国华爪哇 7 项目 2*1000MW 新建工程项目 7,579 - 7,579 3,737 - 3,737 黄大铁路 7,044 - 7,044 5,611 - 5,611 神华福建罗源湾储煤一体化发电厂工程 2,597 - 2,597 2,390 - 2,390 神华巴蜀江油 2 台 100 万燃煤机组新建工程 2,096 - 2,096 1,692 - 1,692 神华国华湖南永州电厂新建工程 922 - 922 617 - 617 神华国华广投北海电厂 2*1000MW 新建工程 863 - 863 846 - 846 神华新疆准东五彩湾电厂二期 4*1000M 工程 796 - 796 207 - 207 中国神华胜利发电厂一期工程 662 - 662 327 - 327 印尼南苏 1 号坑口煤电项目 584 - 584 475 - 475 神华国华广投北海能源基地 1、2 号码头工程 534 - 534 501 - 501 新建巴准(巴图塔至点岱沟)铁路 234 - 234 189 - 189 神朔万吨列车扩能项目 75 - 75 299 299 神华国华江西九江煤炭储备(中转)发电一体化新建工程 15 - 15 4,968 - 4,968 神东电力富平热电项目 - - - 2,447 - 2,447 神皖合肥庐江发电厂机组工程 - - - 1,227 - 1,227 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工程 - - - 115 - 115 其他 12,713 (864) 11,849 13,489 (819) 12,670 小计 36,714 (864) 35,850 39,137 (819) 38,318 工程物资 749 (14) 735 749 (13) 736 合计 37,463 (878) 36,585 39,886 (832) 39,054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有部分电厂及铁路项目正在办理相关政府部门批复手续,本公司 董事认为本集团将可获得有关所需批复。 170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2、在建工程 - 续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减值准备 其中:本年 本年利息 2017 年 本年 转入 减值准备 转出至持有 2018 年 工程投入占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本年减少 转出至持有 利息资本化 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 12 月 31 日 增加 固定资产 (增加)减少 待售资产 12 月 31 日 预算比例(%) (%) 累计金额 待售资产 金额 (%) 国华爪哇 7 项目 2*1000MW 新建工程 项目 11,999 3,737 3,842 - - - - - 7,579 62 62 276 211 4.64 自筹及贷款 黄大铁路 10,512 5,611 1,433 - - - - - 7,044 67 67 95 10 3.18 自筹及贷款 神华福建罗源湾储煤一体化 发电厂工程 10,928 2,390 207 - - - 2,597 24 24 218 52 3.50 自筹及贷款 神华巴蜀江油 2 台 100 万燃煤机组 新建工程 6,444 1,692 404 - - - - - 2,096 35 35 98 - - 自筹及贷款 神华国华湖南永州电厂新建工程 7,426 617 305 - - - 922 15 15 83 43 3.54 自筹及贷款 神华国华广投北海电厂 2x1000MW 新建工程 7,563 846 17 - - - - - 863 12 12 42 - - 自筹及贷款 神华新疆准东五彩湾电厂二期 4*1000M 4,253 207 589 - - - - - 796 19 19 47 38 2.27 自筹及贷款 中国神华胜利发电厂一期工程 5,424 327 335 - - - - - 662 12 12 - - 0.00 自筹及贷款 印尼南苏 1 号坑口煤电项目 4,943 475 109 - - - - - 584 11 11 98 48 5.68 自筹及贷款 神华国华广投北海能源基地#1、 #2 码头工 1,182 501 33 - - - - - 534 45 45 39 7 4.00 自筹及贷款 新建巴准(巴图塔至点岱沟)铁路 10,891 189 45 - - - - - 234 99 99 1,040 7 0.1 自筹及贷款 神朔万吨列车扩能项目 5,772 299 368 (473) (119) - - - 75 91 91 8 - - 自筹及贷款 神华国华江西九江煤炭储备 (中转)发电一体化新建工程 7,531 4,968 646 (5,592) (7) - - - 15 99 99 257 94 4.21 自筹及贷款 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工程 7,153 115 81 (194) (2) - - - - 99 99 132 - - 自筹及贷款 神皖合肥庐江发电厂 2*1000MW 机组工 4,477 1,227 2,511 (3,700) (38) - - - - 99 99 69 63 4.31 自筹及贷款 神东电力富平热电项目 2,942 2,447 261 (2,708) - - - - - 99 99 166 55 3.90 自筹及贷款 其他 -- 12,670 5,736 (4,277) (88) (90) (2,147) 45 11,849 -- -- 5,728 164 2.57-4.69 -- 合计 -- 38,318 16,922 (16,944) (254) (90) (2,147) 45 35,850 -- -- 8,396 792 -- --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重大在建工程。 17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2、在建工程 - 续 (3)工程物资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兴建发电机组的有关工程物资 569 505 建设煤矿的有关工程物资 79 134 建设铁路的有关工程物资 86 96 其他 15 14 期末余额 749 749 减:减值准备 14 13 期末净值 735 736 本集团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1 百万元。 无形资产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注1) 采矿权 其他(注2)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17 年 12 月 31 日 21,802 23,267 6,469 51,538 2.本年增加额 1,674 348 747 2,769 (1)报表折算差异 - 6 12 18 (2)在建工程转入 124 - 57 181 (3)购置 1,550 342 678 2,570 3.本年减少金额 (3,190) - (428) (3,618) (1) 转出至持有待售资产 (3,137) - (322) (3,459) (2)处置 (53) - (106) (159) 4.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286 23,615 6,788 50,689 二、累计摊销 1.2017 年 12 月 31 日 3,908 7,296 2,024 13,228 2.本年增加额 768 726 417 1,911 (1)计提 768 726 417 1,911 3.本年减少金额 (849) - (227) (1,076) (1)处置 (15) - (6) (21) (2) 转出至持有待售资产 (834) - (221) (1,055) 4.2018 年 12 月 31 日 3,827 8,022 2,214 14,063 三、减值准备 1.2017 年 12 月 31 日 36 19 - 55 2.本年增加额 - 108 - 108 (1)计提 - 108 - 108 3.2018 年 12 月 31 日 36 127 - 163 四、账面价值 1.2018 年 12 月 31 日 16,423 15,466 4,574 36,463 2.2017 年 12 月 31 日 17,858 15,952 4,445 38,255 注 1: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有净值为人民币 1,984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097 百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之权证或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中。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 及有效地占用或使用上述土地。 17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3、无形资产 - 续 注 2: 本集团无形资产的其他主要为探矿权及软件。 注 3: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866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892 百万 元)的无形资产作为本集团银行借款的抵押担保。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人民币百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7,400 1,303 7,031 1,296 长期资产(复垦费及其他) 2,828 564 2,777 544 税务亏损额 250 62 1,296 324 本集团内销售的未实现利润 3,944 986 4,411 1,103 未支付的预提工资等费用 1,336 218 1,211 210 长期应付款折现影响 1,261 189 1,248 187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 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829 144 1,036 158 其他 1,610 375 3,501 772 小计 19,458 3,841 22,511 4,594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人民币百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 2,188 531 2,204 535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833 200 1,203 301 无形资产(采矿权摊销及其他) 1,088 163 1,011 151 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202 50 669 167 其他 60 16 22 5 小计 4,371 960 5,109 1,159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人民币百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抵销后递延所得 递延所得税资产 抵销后递延所得 和负债 税资产或负债 和负债 税资产或负债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互抵金额 余额 互抵金额 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3 3,418 410 4,184 递延所得税负债 (423) (537) (410) (749)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可抵扣亏损 7,532 7,268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6,685 6,555 合计 14,217 13,823 17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 续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人民币百万元 年份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8 年 - 683 2019 年 849 1,380 2020 年 2,220 2,285 2021 年 2,085 1,477 2022 年 1,443 1,443 2023 年 935 - 合计 7,532 7,268 债权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与工程建造和设备采购有关的预付款 6,748 8,189 预付矿区前期支出 8,000 8,000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314 1,834 长期应收款 - 318 发放贷款及垫款(注 1) - 9,951 长期委托贷款(注 1) - 420 商誉 988 1,599 银行债券投资 100 100 减:减值准备(注 2) 710 962 合计 16,440 29,449 注 1: 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作为债权投资列报。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计入债权投资科目的发放贷款及垫款为神华财务公司发放予国家能 源集团子公司的长期贷款人民币 9,161 百万元,贷款按年利率 4.28%至 4.41%(2017 年 12 月 31 日:4.28%至 4.41% )计息,将于二至七年内收回。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发放的贷款及垫款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 229 百万元(2017 年:人民币 252 百万元),其中本年本集团转回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23 百万元(2017 年: 转回人民币 96 百万元)。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计入债权投资科目的长期委托贷款为本集团委托中国银行借予本集 团联营公司的长期委托贷款人民币 420 百万元,贷款年利率 4.75%。该利率为浮动利率,且 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20 百万元, 贷款年利率 4.75%)。 注 2: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商誉的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710 百万元(2017 年:人民币 710 百万元)。 17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分类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信用借款 2,000 9,493 合计 2,000 9,493 短期借款利率为从 3.85 %至 4.8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应付票据 1,305 2,326 应付账款 25,579 31,588 合计 26,884 33,914 17.1 应付票据 人民币百万元 种类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1,305 2,326 合计 1,305 2,326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2017 年 12 月 31 日:无)。 17.2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明细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应付材料款 4,452 5,521 应付工程款 10,011 11,727 应付设备款 2,680 4,046 应付煤款 2,378 5,877 其他 6,058 4,417 合计 25,579 31,588 (2)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除应付工程款及设备款外,无个别重大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 账龄自应付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175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列示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销货合同相关的合同负债 3,404 合计 3,404 (2)年初合同负债在本年度确认收入的金额为人民币 5,530 百万元。 (3)有关合同负债的定性分析 本集团的合同负债主要来自于销货合同。 本集团的销货合同通常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 点确认收入。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部分销货合同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晚于客户付款的时 间,从而形成销货合同相关的合同负债。 (4)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个别重大账龄超过一年的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人民币百万元 2017年 转出至持有 2018年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待售负债 12月31日 1、短期薪酬 3,731 25,489 25,204 421 3,595 2、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 311 3,531 3,487 3 352 3、辞退福利 - 2 2 - - 合计 4,042 29,022 28,693 424 3,947 (2)短期薪酬列示 人民币百万元 2017年 转出至持有 2018年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待售负债 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509 16,323 16,358 230 1,244 2、职工福利费 - 1,811 1,811 - - 3、社会保险费 918 1,893 1,709 9 1,093 其中:医疗保险费 877 1,649 1,463 8 1,055 工伤保险费 30 142 142 - 30 生育保险费 11 102 104 1 8 4、住房公积金 148 1,441 1,506 - 83 5、住房补贴 14 - - - 14 6、工会经费及教育费附加 1,087 732 531 182 1,106 7、其他 55 3,289 3,289 - 55 合计 3,731 25,489 25,204 421 3,595 176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9、应付职工薪酬 - 续 (3)设定提存计划 人民币百万元 2017年 转出至持有 2018年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待售负债 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 162 2,386 2,370 2 176 2、失业保险费 54 62 57 - 59 3、企业年金缴费 95 1,083 1,060 1 117 合计 311 3,531 3,487 3 352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分别按员 工基本工资的 20%、1%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本集团参加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 金方案,根据该等方案,本集团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 5%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 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年损益或相关资产 的成本。 本集团本年已分别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缴存费用及年金缴存费用人民币 2,370 百万元、人民 币 57 百万元及人民币 1,060 百万元 (2017 年:人民币 2,185 百万元、人民币 57 百万元及人民币 670 百万元)。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有人民币 176 百万元、人民币 59 百万元及人民币 117 百 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62 百万元、人民币 54 百万元及人民币 95 百万元) 的应缴存费用 是于本报告期间到期而未支付给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计划的。有关应缴存费用已于资产负债表日 后支付。 应交税费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增值税 3,073 2,741 营业税 1 6 企业所得税 4,213 5,604 个人所得税 358 467 城市维护建设税 121 129 教育费附加 96 110 资源税 635 729 矿产资源补偿费 - 338 水土流失/保持补偿费 650 1,641 耕地占用税 111 366 其他 610 881 合计 9,868 13,012 177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吸收存款(注) 30,143 20,075 保证金 1,345 1,388 代扣代缴款 486 434 客户及其他押金 994 857 应付利息 419 472 应付股利 1,501 4,149 其他 8,247 7,628 合计 43,135 35,003 注: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吸收存款为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存放于神华财务公司的款项, 存款按年利率 0.42% 至 1.62% (2017 年 12 月 31 日:0.42% 至 1.62% )计息。 (2)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除保证金外,无个别重大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 持有待售负债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本集团拟投出资产的所有负债 29,914 - 详见附注五 7、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24) 3,772 6,292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附注五、25) - 8,262 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214 18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注) 243 165 合计 4,229 14,899 注: 主要为应付采矿权价款的现值。应付采矿权价款按年于合同执行期间支付。每年支付的金 额按照每年煤矿的生产量按每吨定额计算按年缴交。 178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分类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45,064 61,232 保证借款(注 1) 1,086 907 质押借款(注 2) 2,721 6,976 抵押借款(注 3) 1,666 1,498 小计 50,537 70,613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3,772 6,292 合计 46,765 64,321 注 1: 上述保证借款由四川财政和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注 2: 上述质押借款由本集团的部分电费收费权及股权做质押,质押借款的质押资产类别参见附 注五、3 及附注十四、6。 注 3: 上述抵押借款由本集团的部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作抵押,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抵押情况 参见附注五、11 及 13。 上述借款年利率为从 1.08%至 6.55%及 LIBOR+0.70%至 LIBOR+2.85%。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美元债券 6,823 9,752 中期票据 - 4,995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8,262 合计 6,823 6,485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人民币百万元 按面值 发行 债券 发行 2017 年 本年 折溢价 汇率 本年 2018 年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计提利息 总额 期限 净额 12 月 31 日 发行 调整 变动 偿还 12 月 31 日 金额 13 神华能源 MTN001* 100 元/张 5,000 07/11/2013 5年 4,957 4,995 - 236 5 - 5,000 - 15 神华资本美元债券 1000 美元/张 3,061 20/01/2015 3年 3,034 3,267 - 4 - (59) 3,208 - 15 神华资本美元债券 1000 美元/张 3,061 20/01/2015 5年 3,033 3,255 - 107 6 164 - 3,425 15 神华资本美元债券 1000 美元/张 3,061 20/01/2015 10 年 3,016 3,230 - 133 5 163 - 3,398 合计 -- 14,183 -- -- 14,040 14,747 - 480 16 268 8,208 6,823 上述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依次为 5.49%、2.50%、3.13%以及 3.88%,实际年利率依次为 5.69%、2.84%、 3.35%以及 4.10%。 * 该债券同时也为本公司债券。 179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长期应付款 人民币百万元 性质 附注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应付采矿权价款(一年以上部分) 五、23 (注) 673 704 递延收益(一年以上部分) 1,235 1,367 其他 106 165 合计 2,014 2,236 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主要是预提复垦费用,预提复垦费用是根据管理层的合理估计而厘定。然而,由于要在 未来期间才可以清楚知道目前所进行的开采活动对土地造成的影响,预提金额可能因未来出现的 变化而受影响。本公司董事会相信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预提的复垦费用是充分适当的。由于预提 金额是必须建立在估计的基础上,所以最终的复垦费用可能会超过或低于估计的复垦费用。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8年12月31日 预提复垦费用 2,745 446 - 3,191 其他 56 152 (130) 78 合计 2,801 598 (130) 3,269 股本 人民币百万元 本年变动 2017 年 2018 年 项目 发行 公积金 12 月 31 日 送股 其他 小计 12 月 31 日 新股 转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6,491 - - - - - 16,491 2.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3,399 - - - - - 3,399 合计 19,890 - - - - - 19,890 本公司已发行及缴足股本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分别于 2004 年 11 月 6 日、2006 年 3 月 10 日及 2007 年 9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文号分别为 KPMG-A(2004)CRNo.0071、 KPMG-A(2006)CRNo.0007 及 KPMG-A(2007)CRNo.0030。 根据中国相关政府机构于 2009 年 6 月 19 日发布的财企[2009]94 号《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 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和 2009 年第 63 号公告《关于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 公告》,神华集团已将其持有的 1.80 亿股 A 股,即 A 股发行的 10%,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会持有。于 2013 年 10 月 9 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所持有本公司的 A 股已解除禁售。 所有 A 股及 H 股在所有重大方面享有相等之权益。 180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资本公积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8年12月31日 股本溢价(注) 74,698 - (53) 74,645 其他资本公积 32 - 43 75 合计 74,730 - (10) 74,720 注: 股本溢价中为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本溢价。此外,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取得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的差额已调整股本溢价。 其他综合收益 人民币百万元 会计政策 本期发生额 2017 年 变更调整 2018 年 本期 减:前期计入其 税后归属 2018 年 项目 减:所得 税后归于 12 月 31 日 (附注三、 1月1日 所得税前 他综合收益当期 于母公司 12 月 31 日 税费用 少数股东 32.1) 发生额 转入损益 所有者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 (688) (695) 36 - - 36 - (659) 其中:重新计算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和净资产的变动 (7) - (7) (30) - - (30) - (3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 - - - 66 - - 66 - 66 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减值转入其他综合收益 不适用 (688) (688) - - - - - (688)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26) (4) (30) 133 - - 89 44 59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 35 - 35 13 - - 13 - 48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5) - (65) 120 - - 76 44 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 (4)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33) (692) (725) 169 - - 125 44 (600) 专项储备 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2018 年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11,962 5,457 3,668 13,751 一般风险准备(注) 1,098 258 - 1,356 合计 13,060 5,715 3,668 15,107 注: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神华财务公司需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通过税 后利润提取一般风险储备,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 盈余公积 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2018 年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11,433 - - 11,433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提取净利润的 10%作为法定盈余公积,直至余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为止。此项公积金需在向股东分派股息前提取。 18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2、盈余公积 - 续 法定盈余公积已于 2009 年达到注册资本的 50%。因此,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并未提取利润分配 至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作弥补往年的亏损(如有),或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按股东现时持有股权的百 分比分配新股,或提高现时持有股票的面值,但有关转股后的余额不得少于转为资本前注册资本 的 25%。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盈余公积均为法定盈余公积。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提取任意公积 金。 未分配利润 人民币百万元 注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 182,407 196,786 加: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附注三、32.1) 692 - 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 183,099 196,786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867 45,03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258 344 分配股利 (1) 18,100 59,072 其他 (2) 1,395 - 年末未分配利润 (3) 207,213 182,407 (1) 分配股利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可供分配予公司股东的留存利润为按照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较低值。 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中批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末股息,每 股人民币 0.46 元,合计人民币 91.49 亿元;特别股息,每股人民币 2.51 元,合计人民币 499.23 亿元。该股息已于 2017 年 8 月付清。 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中批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末股息,每 股人民币 0.91 元,合计人民币 181.00 亿元。该股息已于 2018 年 7 月付清。 (2) 本集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 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 号)的有关规定,将企业职工家属 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职能从本集团剥离,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 化管理,2018 年度发生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相关支出金额人民币 1,831 百万元,其中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金额为人民币 1,395 百万元。按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对“三供一业” 移交的资产,以及部分移交改造性质的支出冲减权益。 (3)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中包含了本公司的子公司提取的 法定盈余公积余额人民币 25,198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2,573 百万元)。 18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名称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54,503 152,460 240,147 140,600 其他业务 9,598 3,042 8,599 3,242 合计 264,101 155,502 248,746 143,842 注: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 262,308 百万元。 (2)营业收入明细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54,503 240,147 - 煤炭收入 155,792 150,740 - 发电收入 86,905 78,246 - 运输收入 6,530 6,076 - 煤化工收入 5,276 5,085 其他业务收入 9,598 8,599 合计 264,101 248,746 (3)营业成本明细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外购煤成本 56,321 49,950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23,118 19,523 人工成本 15,888 13,842 折旧及摊销 20,856 21,342 运输费 16,635 14,326 其他 22,684 24,859 合计 155,502 143,842 税金及附加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年度 营业税 - 3 资源税 5,821 5,8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1,262 1,279 教育费附加 1,156 1,190 房产税 438 489 土地使用税 360 368 其他 1,016 511 合计 10,053 9,640 18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本集团销售机构发生的费用及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输和装卸等其他费用。 管理费用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年度 人工成本 6,144 5,538 折旧及摊销 939 1,065 租赁费 171 204 修理费 10,025 9,938 税费 233 290 其他 2,367 2,018 合计 19,879 19,053 财务费用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利息支出 5,695 5,709 减﹕已资本化的利息费用 792 799 利息收入 (1,335) (959) 汇兑差额 518 (494) 合计 4,086 3,457 本集团本年度用于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 2.57%至 4.69% (2017 年:2.48%至 4.81%)。 资产减值损失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注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坏账损失 (22) 847 二、存货跌价损失(注) (1) 282 106 三、其他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88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65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1 六、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2) 108 41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 583 1,492 八、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90 174 九、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1 1 十、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96) 合计 1,042 2,719 (1) 存货跌价损失,请参见附注五、6(2)。 18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9、资产减值损失 - 续 (2)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单项资产减值 受煤炭产能退出政策的影响,本集团煤炭分部神东煤炭分公司下属唐公沟煤矿已关停,并 已经对相关固定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年度,因相关采矿权预计无法足额取得预期 补偿,管理层对其采矿权进行减值评估并按照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估 计其可回收金额,对于账面金额高于可收回金额的部分,按照其差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98 百 万元。 (3)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单项资产减值 本年度,本集团开展节能环保技术升级改造,因技术改造拆除或需要拆除的机器设备等固 定资产按照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于账面价值 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252 百万元。2017 年度,由于节能环保 技术升级改造产生的资产减值损失为人民币 164 百万元。 上述资产均属于电力板块的固定资产,根据设备状况,区分可利用机器设备以及不可利用 机器设备。对可利用的机器设备其公允价值参照近期同行业中相似资产在二手交易市场中 的报价,调整如剩余使用年限存在的差异后确定。对于不可利用的机器设备,其公允价值 参照相似资产材质在二手交易市场中的报价,调整如不同地区存在的差异后确定。上述相 关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属于第三层次。 本年度,本集团开展铁路运力升级改造,对于以后无法使用的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固定资 产按照该项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于账面价值高于可 收回金额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207 百万元。 上述资产均属于铁路板块的固定资产,其公允价值参照相似资产材质在二手交易市场中的 报价,调整如不同地区的存在的差异后确定,上述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属于第三层次。 资产组减值 本年度本集团的部分煤矿存在经营压力,管理层识别该部分煤矿相关的长期资产存在减值 迹象。管理层将该部分的每个单独煤矿作为一个资产组,通过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 确定可收回金额,对上述长期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管理层的评估模型使用不超过 5 年的 预测期(“预测期”)和 8.12% 至 11.87%的税前折现率计算,预期资产组超过预测期后的现 金流量与预测期最后一年的现金流量相近。根据评估测试结果,上述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高于账面价值,本集团未对该资产组中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85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信用减值损失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度 一、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89 二、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37 三、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 49 四、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23) 合计 152 其他收益 人民币百万元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损益的金额 税收返还 8 16 - 财政资助拨款 309 385 - 合计 317 401 -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48 53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 (1)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不适用 535 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2 不适用 其他流动金融资产处置收益 6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适用 7 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收益 (6)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33 不适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不适用 1 债券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5 不适用 贷款及应收款项投资收益 不适用 245 债权投资的投资收益 106 不适用 合计 593 1,32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人民币百万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来源 2018年度 2017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 (19)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24 (21) 合计 22 (19) 186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明细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 124 259 124 罚没收入 37 18 37 理赔收入 63 34 63 其他 203 182 203 合计 427 493 427 营业外支出 人民币百万元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 460 63 460 罚没及滞纳金支出 1,237 968 1,237 其他 1,807 231 1,807 合计 3,504 1,262 3,504 所得税费用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13,817 14,172 以前年度应补交所得税 1,769 1,981 递延所得税费用 442 130 合计 16,028 16,283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调节表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度 2017年度 会计利润 70,069 70,333 按 25%的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017 年度:25%)(注 1) 17,517 17,583 分子公司收益的税率差别(注 1) (4,324) (4,851) 不可抵扣支出的纳税影响(注 2) 1,357 1,489 非应税收入的纳税影响 (382) (175) 联营公司收益的税务影响 (112) (128)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及可抵扣暂行性 差异的纳税影响 (304) (518) 未确认的可抵扣亏损及可抵扣暂行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508 905 应补交所得税 1,769 1,981 其他 (1) (3) 所得税费用 16,028 16,283 187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46、所得税费用 - 续 注1: 除本集团部分子公司是按附注四、2所述优惠税率以及境外子公司是按附注四、1的税率计 算所得税外,本集团根据中国相关所得税规定按应纳税所得的25%法定税率计算中国所得 税金额。 注2: 不可抵扣支出主要是本年已计提尚未使用的维简安全费及超出税务上规定可抵税限额的人 工相关费用及其他费用。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人民币百万元 补充资料 2018年度 2017年度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54,041 54,050 加:资产减值损失 1,042 2,719 信用减值损失 152 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 20,749 22,066 无形资产摊销 1,911 1,68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24 872 毁损报废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收益 (126) (587) 毁损报废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1,491 270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2,216 3,84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22) 19 财务费用 4,086 3,457 投资收益 (593) (1,321)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变动 442 131 存货的(增加)减少 (141) 1,58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减少 (725) 67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2,801 5,6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248 95,15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61,863 71,872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71,872 41,188 加: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3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9,474) 30,684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人民币百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1 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三个月及三个月内的定期存款 61,862 71,871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1,863 71,872 注: 以上披露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含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的金额。 188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8,607 存款准备金以及各类保证金 应收票据 100 用于开具应付票据的抵押担保 固定资产 1,058 用于银行借款的抵押担保 无形资产 866 用于银行借款的抵押担保 合计 10,631 -- 注: 本公司以其持有的国华印尼爪哇 70.04%的股权作为质押取得长期借款,详见附注十四、6。 外币货币性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折算汇率 外币金额 折算人民币金额 货币资金 其中: 美元 118 6.8632 809 港币 1 0.8762 1 小计 -- -- 810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21 6.8632 145 卢比 48,000 0.0005 24 小计 -- -- 169 应付账款 其中: 美元 66 6.8632 456 欧元 80 7.8473 625 澳元 1 4.8250 5 卢比 158,000 0.0005 79 日元 3,684 0.0619 228 小计 -- -- 1,39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日元 711 0.0619 44 小计 -- -- 44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737 6.8632 5,061 欧元 2 7.8473 12 日元 31,493 0.0619 1,949 小计 -- -- 7,022 189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六、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1、重要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人民币百万元 2018 年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表决权 是否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12 月 31 日 比例(%) 比例(%) 比例(%) 合并报表 实际出资额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集团”)* 北京市 北京市 1,889 煤炭销售 2,149 100 - 100 是 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神皖能源”)*(注 1) 安徽省 安徽省 5,732 煤炭销售 2,924 51 - 51 是 神华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400 百万澳元 煤炭开采及发展,生产及销售电力 1,900 - 100 100 是 神华沃特马克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350 百万澳元 煤炭开采及发展,生产及销售电力 350 百万澳元 - 100 100 是 国华印尼南苏* 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 63 百万美元 煤炭开采及发展,生产及销售电力 316 70 - 70 是 定州发电*(注 2) 河北省 河北省 1,561 生产及销售电力 1,032 41(注 2) - 41(注 2) 是 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福建能源”)* 福建省 福建省 2,551 生产及销售电力 2,680 100 - 100 是 神华准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 山西省 4,710 提供运输服务 4,004 85 - 85 是 中国神华海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5,252 百万港币 投资控股 4,487 100 - 100 是 神华铁路货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4,803 提供运输服务 5,003 100 - 100 是 包神铁路*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10,000 提供运输服务 10,000 100 - 100 是 神华(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天津市 天津市 1,765 融资租赁业务 1,765 72 28 100 是 劣煤、煤矸石、煤炭伴生资源综合 神华准能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1,200 1,283 100 - 100 是 利用研发 注 1: 该子公司为本集团拟投出资产范围内的火电公司,相关资产及负债已经重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负债,详见附注五、7。 注 2: 定州发电的股东已赋予本公司委任定州发电董事会大多数席位的权利,从而使本公司拥有定州发电的控制权,详见附注三、31。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一级子公司。 190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六、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1、重要子公司情况 - 续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人民币百万元 2018 年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表决权 是否合并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12 月 31 日 比例(%) 比例(%) 比例(%) 报表 实际出资额 准格尔能源*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7,102 煤炭开采及发展、生产及销售电力 4,120 58 - 58 是 神东煤炭集团*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4,989 煤炭销售及提供综合服务 4,799 100 - 100 是 神宝能源*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1,169 煤炭开采及提供运输和装卸服务 662 57 - 57 是 北电胜利能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2,720 煤炭开采及提供运输和装卸服务 1,310 63 - 63 是 国华锦界* 陕西省 陕西省 2,278 煤炭开采及发展、生产及销售电力 1,570 70 - 70 是 神华国华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华国际”)* (注) 北京市 北京市 4,010 生产及销售电力 2,807 70 - 70 是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神东电力”)* 陕西省 陕西省 3,024 生产及销售电力 16,205 100 - 100 是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粤电台山”)* 广东省 广东省 4,670 生产及销售电力 4,225 80 - 80 是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浙能发电”)* (注) 浙江省 浙江省 3,255 生产及销售电力 1,986 60 - 60 是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 辽宁省 辽宁省 4,029 生产及销售电力 3,126 15 50 65 是 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华沧东”)* 河北省 河北省 1,834 生产及销售电力 935 51 - 51 是 国华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 江苏省 江苏省 2,000 生产及销售电力 1,153 50 - 55 是 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朔黄铁路”)* 北京市 北京市 5,880 提供运输服务 3,100 53 - 53 是 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黄骅港务”)* 河北省 河北省 6,790 提供港口服务 4,672 70 - 70 是 神华财务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5,000 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5,000 81 19 100 是 神华包头煤化工*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5,132 生产及销售烯烃化工品 5,343 100 - 100 是 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注) 江苏省 江苏省 1,790 生产及销售电力 3,019 100 - 100 是 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 浙江省 浙江省 804 生产及销售电力 669 51 - 51 是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一级子公司。 注: 该子公司为本集团拟投出资产范围内的火电公司,相关资产及负债已经重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负债,详见附注五、7。 19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六、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1、 重要子公司情况 - 续 (3)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人民币百万元 2018 年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表决权 是否合并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12 月 31 日 比例(%) 比例(%) 比例(%) 报表 实际出资额 神华中海航运有限公司(“中海航运”)* 上海市 上海市 5,180 货船运输,无船承运业务 2,932 51 - 51 是 神华四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能源”)* 四川省 四川省 2,152 生产及销售电力,煤炭销售 1,651 51 - 51 是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一级子公司。 19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六、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1、重要子公司情况 - 续 (4)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人民币百万元 少数股东 2018年度归属于 2018年度向少数 2018年12月31日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少数股东的损益 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神皖能源 49.00 281 508 4,357 准格尔能源 42.24 1,293 - 13,124 神宝能源 43.39 553 340 2,076 国华沧东 49.00 207 158 1,378 定州发电 59.50 433 311 1,915 四川能源 49.00 (85) - 1,336 朔黄铁路 47.28 3,536 1,527 17,048 中海航运 49.00 259 202 3,161 黄骅港务 30.00 366 357 3,079 国华国际 30.00 67 36 2,900 浙能发电 40.00 364 268 2,233 粤电台山 20.00 157 122 1,580 (5)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重要财务信息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子公司名称 流动 非流动 资产 流动 非流动 负债 流动 非流动 资产 流动 非流动 负债 资产 资产 合计 负债 负债 合计 资产 资产 合计 负债 负债 合计 神皖能源 1,547 14,633 16,180 2,451 4,837 7,288 1,302 12,492 13,794 3,050 2,425 5,475 准格尔能源 21,269 17,310 38,579 6,950 560 7,510 18,119 17,817 35,936 7,075 470 7,545 神宝能源 3,293 4,315 7,608 2,648 176 2,824 2,774 4,503 7,277 2,589 168 2,757 国华沧东 691 5,215 5,906 2,151 942 3,093 1,029 5,557 6,586 2,786 1,089 3,875 定州发电 1,079 4,716 5,795 1,735 841 2,576 1,240 5,048 6,288 2,503 769 3,272 四川能源 1,500 6,054 7,554 2,810 2,018 4,828 774 6,111 6,885 1,827 2,151 3,978 朔黄铁路 10,602 32,182 42,784 4,688 2,038 6,726 10,283 30,819 41,102 7,439 1,892 9,331 中海航运 928 6,185 7,113 615 46 661 1,288 6,634 7,922 1,538 48 1,586 黄骅港务 2,462 12,974 15,436 2,720 2,454 5,174 2,013 13,722 15,735 2,621 2,830 5,451 国华国际 2,468 15,015 17,483 4,454 3,361 7,815 2,545 15,909 18,454 5,647 2,844 8,491 浙能发电 1,316 8,932 10,248 2,164 2,502 4,666 1,826 9,687 11,513 3,223 2,945 6,168 粤电台山 999 10,177 11,176 2,373 905 3,278 936 10,972 11,908 2,889 1,301 4,190 人民币百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子公司名称 综合收益 经营活动 综合收益 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额 现金流量 总额 现金流量 神皖能源 7,547 573 573 1,131 6,894 419 419 517 准格尔能源 15,062 3,061 3,061 2,135 14,316 3,287 3,287 3,008 神宝能源 4,806 1,274 1,274 1,852 3,567 936 936 1,939 国华沧东 4,070 423 423 1,324 4,146 358 358 901 定州发电 4,231 727 727 1,380 4,104 557 557 766 四川能源 1,391 (173) (173) (415) 1,055 (255) (255) (256) 朔黄铁路 19,748 7,479 7,479 7,804 19,070 7,587 7,587 7,481 中海航运 4,089 529 529 1,572 3,247 463 463 752 黄骅港务 4,753 1,219 1,219 2,375 4,519 1,675 1,675 1,968 国华国际 11,054 222 222 1,523 10,758 84 84 2,390 浙能发电 7,604 909 909 2,474 7,310 746 746 1,736 粤电台山 8,172 787 787 1,679 6,849 571 571 1,947 19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六、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二)、在联营公司中的权益 (1)重要的联营企业 人民币百万元 持股比例(%) 对联营企业投资 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的会计处理方法 蒙西华中 北京市 北京市 铁路货物运输 10 - 权益法 神东天隆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煤炭生产、销售 - 20 权益法 浙能嘉华 浙江省 浙江省 电力生产和上网销售及相关业务 20 - 权益法 四川广安 四川省 四川省 火力发电 - 20 权益法 河北新能源 河北省 河北省 风力发电 - 25 权益法 天津远华 天津市 天津市 海上运输服务 44 - 权益法 亿利化学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氯碱、聚氯乙烯树脂等化工生产及销售 - 25 权益法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蒙西 神东 浙能 四川 河北新能 天津 亿利 蒙西 神东 浙能 四川 河北新能 天津 亿利 华中 天隆 嘉华 广安 源 远华 化学 华中 天隆 嘉华 广安 源 远华 化学 流动资产 4,284 4,987 3,811 802 422 635 1,432 3,236 4,105 4,550 581 403 850 1,285 非流动资产 136,494 4,429 6,079 2,631 2,569 30 3,930 98,455 5,674 8,254 2,791 2,729 29 3,908 资产合计 140,778 9,416 9,890 3,433 2,991 665 5,362 101,691 9,779 12,804 3,372 3,132 879 5,193 流动负债 5,047 2,531 1,146 870 410 28 2,534 5,017 2,812 3,372 814 306 116 2,710 非流动负债 79,941 537 3,914 1,021 261 18 903 54,184 1,182 4,566 1,046 567 13 879 负债合计 84,988 3,068 5,060 1,891 671 46 3,437 59,201 3,994 7,938 1,860 873 129 3,589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5,790 6,348 4,830 1,542 2,320 619 1,925 42,490 5,785 4,866 1,512 2,259 750 1,604 按持股比例计算 净资产份额 5,579 1,294 966 308 580 271 481 4,249 1,180 973 302 565 329 401 调整事项 - 其他 - - - - - - - - - - - - - - 对联营企业权益 投资的账面价值 5,579 1,294 966 308 580 271 481 4,249 1,180 973 302 565 329 401 营业收入 - 7,262 7,677 2,256 427 846 3,971 - 4,523 6,615 1,506 404 711 3,824 净利润 - 532 445 27 99 11 332 - 1,260 510 (196) 123 87 312 综合收益总额 - 736 445 30 99 11 332 - 1,260 510 (196) 123 87 312 本年收到的来自 联营企业的股利 - 36 96 - 10 63 3 - 237 177 - - - - (3)不重要的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1,470 1,450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合计数 - 净利润(亏损) 133 67 - 综合收益总额 146 64 19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七、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付债券、借款及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等, 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三、9。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的风险有市场风险(主 要为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风险。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 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 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 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 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 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a) 市场风险 外汇风险 本集团及本公司主要面临外币货币资金、外币应收账款、外币应付账款和外币借款所产生的外汇 风险。产生外汇风险的外币款项主要为日元、欧元和美元。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外币货币资金、外 币应收账款、外币应付账款和外币借款参见附注五、49。 为应对外汇汇率变动产生的风险,本集团签署了外币远期合同以降低外汇风险敞口。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假设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本集团及本公司 当期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本集团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汇率变动 对利润 对所有者权 对利润的 对所有者权 的影响 益的影响 影响 益的影响 美元 人民币对外币升值 10% 342 342 198 198 美元 人民币对外币贬值 10% (342) (342) (198) (198) 日元 人民币对外币升值 10% 167 167 159 159 日元 人民币对外币贬值 10% (167) (167) (159) (159) 其他外币 人民币对外币升值 10% 52 52 - - 其他外币 人民币对外币贬值 10% (52) (52) - - 本公司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汇率变动 对利润 对所有者权 对利润的 对所有者权 的影响 益的影响 影响 益的影响 美元 人民币对外币升值 10% - - 9 9 美元 人民币对外币贬值 10% - - (9) (9) 日元 人民币对外币升值 10% 149 149 159 159 日元 人民币对外币贬值 10% (149) (149) (159) (159) 195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七、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 续 (a) 市场风险 - 续 外汇风险 - 续 本公司 - 续 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假设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发生变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以变动后的汇率对资产 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公司持有的、面临外汇风险的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算得出的汇率变动对净利 润的影响。上述分析不包括外币报表折算差异。2017 年的分析以同样的基准计算。 利率风险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参见附 注八、2)有关。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其他流动资产及 债权投资有关。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对于浮动利率金融资产(剔除银行存款)及金融负债,假设所有其他变量保持 不变,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的影响如下: 本集团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度 2017年度 利率变动 对净利润 对所有者权 对净利润 对所有者权 的影响 益的影响 的影响 益的影响 利率上浮 1% (140) (140) (324) (324) 利率下跌 1% 140 140 324 324 本公司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度 2017年度 利率变动 对净利润 对所有者权 对净利润 对所有者权 的影响 益的影响 的影响 益的影响 利率上浮 1% 267 267 319 319 利率下跌 1% (267) (267) (319) (319) (b) 信用风险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 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 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 的变化而改变。 附注十、1 中披露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 196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七、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 续 (b) 信用风险 - 续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发电厂、冶金公司和电网公司,占本年度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营业收 入的主要部分。由于本集团及本公司与煤炭及电力行业的大客户维持着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为 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 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逾期债务。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 况,综合考虑相关账龄及逾期情况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预期平 均损失率参见附注五、3)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以确保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 信用损失准备。针对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本集团管理层评估了担保项下相关借款的逾期情况、 相关借款人的财务状况以及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认为自该部分财务担保合同初始确认后, 相关信用风险无显著增加。 本集团及本公司债权投资的信用风险有限,因为交易对手是财务状况良好的关联方和其他国有企 业。 本集团及本公司绝大部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都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里,管理层相信 这些是高质量的信贷机构,故货币资金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本集团及本公司其他应收款包括押金、保证金、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交易对手为国有企业和政 府机构,因此上述款项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担保合同的交易对手是运营及流动性良好的关联方和其他国有企业,故信用 风险较低。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风险敞口分布在多个合同方和多个客户,因此本集团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下表详细说明了本集团金融资产和财务担保合同的信用风险敞口,这些风险敞口需接受预期信用 损失评估: 12 个月内或 账面金额 2018 附注 外部风险评定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及债权投资 五、8、15 不适用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18,418 18,418 货币资金 五、1 AAA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72,205 72,205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568 其他应收款 五、5 不适用 3,317 已发生信用损失 2,749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11,20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注 1) 五、3 不适用 (减值矩阵) 14,183 已发生信用损失 2,975 其他 财务担保合同(注 2) 不适用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190 190 注 1: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集团采用的简化方法来计量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损 失金额。除信用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债务人外,本集团通过按债务人的账龄分组的减值矩阵 确定这些项目的预期信用损失。 注 2: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总账面金额为集团根据各自合同担保的最大金额。 197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七、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 续 (b) 信用风险 - 续 下表详细说明了集团债权投资,已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坏账准备 合计 (未发生信用减值)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8 年 1 月 1 日余额 (393) - (393) 本期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125) - (125) 本期转回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99 - 99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19) - (419) 综上所示,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及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c)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将不能偿还已到期的财务责任。本集团管理流动性的方法是确保经常持有 充足的流动性,在正常和紧迫的情况下,亦可以偿还已到期的负债,不会发生不可接受的亏损或 风险损害本集团的形象。 本集团严密监控现金流量要求使现金收益最优化。本集团编制了现金流量预测和确保持有足够的 现金以应付经营、财务及资本义务,但并不包括不能合理地预计的极端情况的潜在影响,例如自 然灾害。 根据合约非折现现金流(包括使用合约利率计算的利息支付或,如是浮动则根据于资产负债表日的 现行利率)和本集团及本公司可以被要求最早支付的日期,下表详列本集团及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 资产负债表日剩余的合约到期日: 本集团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1 年内到期或 项目 多于 1 年但 多于 2 年但 合约非折现 须于要求时偿 多于 5 年 账面余额 少于 2 年 少于 5 年 现金流合计 还 金融负债: 借款 8,151 7,369 14,989 41,461 71,970 52,537 应付款项 70,224 97 223 421 70,965 70,792 应付债券 2,402 900 399 3,572 7,273 6,823 合计 80,777 8,366 15,611 45,454 150,208 130,152 发出的财务担保: 最大的担保金额 32 14 49 95 190 -- 198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七、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 续 (c) 流动性风险 - 续 本集团 - 续 人民币百万元 2017年12月31日 1 年内到期或 项目 多于 1 年但 多于 2 年但 合约非折现 须于要求时偿 多于 5 年 账面余额 少于 2 年 少于 5 年 现金流合计 还 金融负债: 借款 19,858 10,673 23,758 51,532 105,821 80,106 应付款项 69,148 120 236 505 70,009 69,780 应付债券 8,736 229 3,652 3,527 16,144 14,747 合计 97,742 11,022 27,646 55,564 191,974 164,633 发出的财务担保: 最大的担保金额 31 33 47 111 222 -- 本公司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1 年内到期或须 多于 1 年但 多于 2 年但 合约非折现 多于 5 年 账面余额 于要求时偿还 少于 2 年 少于 5 年 现金流合计 金融负债: 借款 11,493 664 2,796 578 15,531 14,737 应付款项 12,746 97 223 421 13,487 13,418 应付债券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79,903 - - - 79,903 79,903 合计 104,142 761 3,019 999 108,921 108,058 人民币百万元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1 年内到期或须 多于 1 年但 多于 2 年但 合约非折现 多于 5 年 账面余额 于要求时偿还 少于 2 年 少于 5 年 现金流合计 金融负债: 借款 7,548 124 2,405 2,982 13,059 12,015 应付款项 11,097 120 236 505 11,958 11,801 应付债券 5,236 - - - 5,236 4,995 其他流动负债 63,105 - - - 63,105 63,105 合计 86,986 244 2,641 3,487 93,358 91,916 199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八、 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人民币百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允价值 项目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银行理财投资 32,447 - 32,447 2.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工具 5 - 5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11 811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32,452 811 33,263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 人民币百万元 2017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合计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1)衍生金融资产 56 - 56 (2)信托理财产品 - 52 52 (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委托理财产品 - 105 105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56 157 213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1)衍生金融负债 - 12 12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12 12 1.1 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衍生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报价计算的,属于公允价值第一层次。 1.2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其他流动资产中一年内到期的理财投资,其公允价值是依据折现现金流量的方法计算,属公允价 值第二层次。可比同类产品预期回报率为主要输入变量。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外汇远期合约,其公 允价值基于同类型工具的市场报价或交易商报价确定,属于公允价值第二层次。 1.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列入第三层级的金融工具主要是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未上市股权投资。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 重大投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上市公司比较法,估值技术的 输入值主要包括处于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的公允市场价值、比率乘数及不可流通折扣率。 200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八、 公允价值的披露 - 续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 续 1.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 续 人民币百万元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 2018 年 2018 年 项目 计入其他 出售 转出至持有 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 1月 1日 计入损益 12 月 31 日 综合收益 待售资产 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9 - 66 2 2 811 - 1.4 本报告期内,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未发生各层级之间的转换。 2、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于 2018 年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除下述以固定利率计息的中长期金融负债外,本集团以成本或摊 余成本列报的其他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与其公允价值相近。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金融负债: - 固定利率的借款 3,795 3,864 6,658 6,670 - 固定利率的中期票据 - - 4,995 5,009 - 美元债券 6,823 6,818 9,752 9,903 合计 10,618 10,682 21,405 21,582 以固定利率计息的借款的公允价值属于第二层次,是以合同规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按照市场上具有 可比信用等级的利率进行折现后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固定利率计息的中期票据和美元债券的公允价值属于第一层次,是按照来自公开市场的报价(未 经调整)确定。 九、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集团的母公司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母公司对本 母公司对本公司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公司的持股 的表决权比例(%) 比例(%) 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 源性产品、 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 各类运输业、金融、 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 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 国家能源集团 北京市 102,095 73.06 73.06 划、组织、协调、管理国家能源集团所属企业在上 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化工材料及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筑材料、机械、 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国家能源集团。 20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 续 2、本集团的子公司情况 本集团的子公司情况参见附注六。 3、本集团的主要联营企业情况 本集团的主要联营公司情况参见附注六。 4、本集团的其他主要的关联方(除关键管理人员外)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神华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神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山西晋神能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对其有重大影响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国电宁波燃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谏壁发电厂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国电铜陵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国电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福建国海燃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江苏苏龙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国电蓬莱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大连国电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国电肇庆热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国电乐东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20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九、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续 5、关联交易情况 (1) 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公司 项目名称 注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 (a) 1,295 784 2,722 2,058 生产辅助服务支出 (b) 1,085 392 1,400 1,156 运输服务支出 (c) 108 9 156 41 原煤购入 (d) 10,516 9,164 2,554 1,635 维修保养服务支出 (e) 17 48 245 194 煤炭出口代理支出 (f) 7 11 - - 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 (g) 1,153 1,173 179 118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公司 项目名称 注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辅助服务收入 (h) 18 90 2,185 2,180 运输服务收入 (i) 303 193 8,854 8,580 煤炭销售 (j) 31,219 9,481 34,448 38,008 煤化工产品销售 (k) 4,535 4,382 - - 其他收入 (l) 2,029 2,105 1,489 1,547 其他交易情况表 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公司 项目名称 注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利息收入 (m) 621 653 853 611 委托贷款收益 (n) 19 31 1,425 2,027 利息支出 (o) 328 248 - - 物业租赁 (p) 69 88 42 47 神华财务公司发放贷款 (q) 6,502 2,281 - - 神华财务公司收回贷款 (r) 6,692 3,067 - - 提供贷款 (s) - 420 28,487 34,470 收回贷款 (t) - 627 31,410 52,368 神华财务公司收到(返还)存款净额 (u) 10,068 6,583 - - 与子公司的往来款 (v) - - (16,799) (10,406) 接受贷款 (w) - - 9,000 7,000 偿还贷款 (x) 500 3,450 7,000 5,000 (a) 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是指自关联方采购与本集团业务有关的材料及设备物件。 (b) 生产辅助服务支出是指支付予关联方的生产支援服务支出,例如物业管理费、水及电费的 供应及食堂费用。 (c) 运输服务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运输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20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九、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续 5、关联交易情况 - 续 (1) 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 - 续 (d) 原煤购入是指从关联方采购原煤之费用。 (e) 维修保养服务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机器设备维修保养相关的费用。 (f) 煤炭出口代理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煤炭出口代理服务所发生的代理费用。 (g) 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设备和工程服务所发生的支出。 (h) 辅助服务收入是指向关联方提供煤炭开采服务相关的收入。 (i) 运输服务收入是指向关联方提供煤炭运输服务相关的收入。 (j) 煤炭销售是指销售煤炭予关联方的收入。 (k) 煤化工产品销售是指销售煤化工产品予关联方的收入。 (l) 其他收入是指代理费收入、维修保养服务收入、销售辅助材料及零部件收入、租赁收入、 管理费收入、售水、售电收入及手续费收入等。 (m) 本集团利息收入是指给予关联方贷款所收到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借款利率。 本公司利息收入是指本公司存放于关联方的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存款利 率。 (n) 委托贷款收益是指给予关联方委托贷款所收到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贷款利率。 (o) 利息支出是指吸收关联方存款及关联方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适用利率为现行银行利 率。 (p) 物业租赁是从关联方租入物业(经营租赁)所发生的租金。 (q) 神华财务公司发放贷款是指神华财务公司发放予关联方的贷款。 (r) 神华财务公司收回贷款是指关联方向神华财务公司偿还贷款。 (s) 提供贷款是指向关联方提供的委托贷款。 (t) 收回贷款是指关联方偿还的委托贷款。 (u) 神华财务公司收到(返还)存款净额是指神华财务公司收到(返还)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关联方的 净存款。 (v) 与子公司的往来款是指本公司从子公司取得的款项净减少额。 (w) 接受贷款是指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通过神华财务公司发放给本集团的委托贷款。 (x) 偿还贷款是指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偿还委托贷款。 20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九、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续 5、关联交易情况 - 续 (2)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名称 2018年度 2017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9 11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公司 科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货币资金 - - - - 50,712 - 44,240 - 应收票据 190 - 132 - 362 - 846 - 应收账款 2,666 (88) 2,655 (73) 11,292 - 10,248 - 预付款项 23 - 73 - 183 - 21 - 应收股利 - - - - 4,306 - 5,088 - 其他应收款 572 - 691 - 4,217 - 5,926 - 其他流动资产 5,800 (145) 5,200 (141) 22,119 - 27,61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 - 10,391 (252) 9,357 - 21,557 - 债权投资 9,581 (229) 不适用 不适用 11,078 - 不适用 不适用 (2)应付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公司 科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借款 - - 9,000 7,000 应付账款 2,466 2,193 2,056 1,831 预收账款 - 530 - 19 合同负债 862 不适用 3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20 78 11 15 应付股利 1 1 - - 其他应付款 31,142 20,937 819 798 其他流动负债 - - 79,889 63,090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 - - 6 长期借款 874 1,374 874 874 7、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关联方有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1)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为生产供应及辅助服务签订了一份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根据该协 议,国家能源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生产供应及服务、辅助生产服务包括使用信息网络系统及 行政管理服务。另一方面,本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提供水、设备租赁、自备车管理、自备 铁路管理、铁路运输及其他相关或类似的产品及服务及使用信息网络系统。 205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九、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续 7、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关联方有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 续 (1) -续 根据该协议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按照下列的价格政策提供: - 以政府规定的价格(包括任何相关地方政府的定价)为准; - 若没有政府规定的价格但是有政府指导价格,则采用政府指导价格; - 若没有政府规定的价格及政府指导价格,则采用市场价格(包括招标价);或 - 若前三者均没有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则按有关各方彼此协议 的价格。该价格以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成本再加上合理且不高于 5%的利润为基 础。 (2)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及本集团的联营企业签订了煤炭互供或销售协议。煤炭互供及销售 以现行市场价格收费。 (3) 本集团(通过神华财务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一份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神 华财务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子公司提供金融财务服务。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存放于 神华财务公司的存款的利率不应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公布的利率下限。神华财 务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不应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型贷款 公布的利率上限。上述存款和贷款的利率应参照一般商业银行按一般商业条款的同种类交 易提供的利率而确定。神华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财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收的费用标准而确定。 (4)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互相租赁对方房屋。租金将参照市场价格 确定。如出租方欲将已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 买权。 (5)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租金应由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当地市场价值协商确定。本集团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自行转租。 (6)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一份煤炭出口代理协议。根据该协议,国家能源集团按照市 场价或低于市场价的原则向本公司收取出口代理费,在此前提下,国家能源集团有权收取 通过国家能源集团代理本公司出口煤炭以每吨出口煤炭离岸价格的 0.70%作为代理费用。在 从第三方获得出口代理条件同等或逊于国家能源集团的出口代理条件时,本公司应优先选 用国家能源集团作为煤炭产品出口代理商。 (7)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一份煤炭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的子公司被指定 为国家能源集团的独家动力煤代理商及非独家焦煤代理商。销售价格经国家能源集团确认, 按当时的现货市场行情定价。根据该协议,本公司的子公司有权按每吨在内蒙古自治区以 外销售的煤炭代理销售成本加 5%利润收取代理费用。本公司的子公司不会对在内蒙古自治 区内的煤炭销售收取任何代理费用。 (8)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根据该协议,国家能源集团许可本 集团在中国境内非独家使用其许可商标。国家能源集团已同意在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期限内 自付费用对其许可商标的注册进行展期。国家能源集团还同意承担为防范许可商标被第三 方侵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206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十、 或有事项 发出的财务担保 本集团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就一家本集团持股低于 20%的企业的若干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最高 担保额为人民币 171 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82 百万元)。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就一家本集团的联营企业的若干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为 人民币 19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0 百万元)。 管理层相信上述财务担保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 或有法律事项 本集团是若干法律诉讼中的被告,也是日常业务中出现的其他诉讼中的原告。尽管目前无法确定 这些或有事项、法律诉讼或其他诉讼的结果,管理层相信任何由此引起的负债将不会对本集团的 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 或有环保负债 截至本报告日止,本集团并未因环境补偿问题发生任何重大支出,并未卷入任何环境补偿事件, 亦未就任何与业务相关的环境补偿进一步计提任何金额的准备(除复垦费用准备外)。在现行法律规 定下,管理层相信不会发生任何可能对本集团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负债。然 而,相关政府已经并有可能进一步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环保负债所面临的不确定因素 较大,并可能影响本集团对最终环保成本的估计。这些不确定因素包括(i)相关地点(包括但不仅限 于正在营运、已关闭和已出售的煤矿及土地开发区域)所发生污染的确切性质和程度;(ii)清除工作 开展的程度;(iii)各种补救措施的成本;(iv)环保补偿规定方面的变化;及(v)新需要实施环保措施 的地点的确认。由于可能发生的污染程度未知和所需采取的补救措施的确切时间和程度亦未知等 因素,因此未来可能发生的此类费用的确切数额无法确定。因此,依据未来的环境保护法律规定 可能导致的环保方面的负债无法在目前合理预测,但有可能十分重大。 十一、 承诺事项 1、重大承诺事项 (1)资本承诺 于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资本承诺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公司 项目 2018年 2017年 2018年 2017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已批准及已签约 -土地及建筑物 17,854 19,485 3,911 3,684 -设备及其他 14,853 14,425 1,302 2,252 合计 32,707 33,910 5,213 5,936 207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十一、 承诺事项 - 续 1、重大承诺事项 - 续 (2)经营租赁承诺 根据不可撤销的有关房屋、固定资产等经营租赁协议,本集团及本公司于 12 月 31 日以后应支付的 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公司 项目 2018年 2017年 2018年 2017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1 年 591 373 415 319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2 年 533 301 365 287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3 年 528 294 364 287 以后年度 2,140 1,155 1,852 1,151 合计 3,792 2,123 2,996 2,044 十二、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有关附注五、7 所述的中国神华与国电电力共同组建合资公司事宜,2019 年 1 月 3 日,合资公 司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中国神华持有合资公司 42.53%股权,国电电力持有合资公司 57.47%股权。 本次交易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以下简称“交割日”)完成。自交割日起,拟投出资产全部权利和义 务由合资公司享有和承担。 2、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58,932,628 股 A 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805%)无偿划转给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诚 通金控”),及 358,932,628 股 A 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805%)无偿划转给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国新投资”)。2019 年 1 月 30 日,国家能源集团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 完毕。本次无偿划转后,国家能源集团持有本公司 13,812,709,196 股 A 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69.45%;诚通金控持有本公司 358,932,628 股 A 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805%,国新投 资持有本公司 358,932,628 股 A 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805%。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本公 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019 年 3 月 22 日,董事会提议向全体股东分配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 0.88 元,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 17,503 百万元。上述股息分配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股息分配并未于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 十三、 其他重要事项 分部报告 (1) 一般性信息 (a) 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 本集团根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确定了煤炭、发电、铁路、港口、航运和煤 化工共六个报告分部。每个报告分部为单独的业务分部,提供不同的产品和劳务,由于每个分部 需要不同的技术及市场策略而需要进行单独的管理。本集团管理层将会定期审阅不同分部的财务 信息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业绩。 208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十三、 其他重要事项 - 续 1、分部报告 - 续 (1) 一般性信息 - 续 (b) 报告分部的产品和劳务的类型 (i) 煤炭业务 - 地面及井工矿的煤炭开采并销售给外部客户、发电业务分部和煤化工业务分部。本集 团通过长期煤炭供应合同及于现货市场销售其煤炭。对于长期煤炭供应合同,本集团每年调整长 期煤炭供应合同价格。 (ii) 发电业务 - 从煤炭业务分部和外部供应商采购煤炭,以煤炭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及燃气发 电并销售给外部电网公司和煤炭业务分部。发电厂按有关政府机构批准的计划电价将计划电量销 售给电网公司。对计划外发电量,发电厂按与电网公司议定的电价销售,而该议定电价通常低于 计划电价。 (iii) 铁路业务 - 为煤炭业务分部、发电业务分部、煤化工业务分部及外部客户提供铁路运输服务。本 集团向煤炭业务分部、发电业务分部、煤化工业务分部和外部客户收取的运费费率是一致的并不 超过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最高金额。 (iv) 港口业务 - 为煤炭业务分部及外部客户提供港口货物装卸、搬运和储存服务。本集团根据经过相 关政府部门审查及批准后的价格收取服务费及各项费用。 (v) 航运业务 - 为煤炭业务分部、发电业务分部及外部客户提供航运运输服务。本集团向煤炭业务分 部、发电业务分部和外部客户收取的运费费率是一致的。 (vi) 煤化工业务 - 从煤炭业务分部采购煤炭,以煤炭制造烯烃产品并销售给外部客户。本集团通过现 货市场销售其烯烃产品。 (2) 计量报告分部的利润或亏损、资产和负债的会计政策 为了评价各个分部的业绩及向其配置资源,本集团管理层会定期审阅归属于各分部收入及经营成 果,这些信息的编制基础如下: 分部收入和费用是指各个分部产生的收入、发生费用以及归属于各分部的资产发生的折旧和摊销 费用。 分部资产包括归属于各分部的所有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及应收款项等流动资产, 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资产。分部负债包括归属于各分部的应付款项、银 行借款及其他长期负债等,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负债。 209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十三、 其他重要事项 - 续 1、 分部报告 - 续 (3) 报告分部的利润、资产和负债的信息 人民币百万元 煤炭 发电 铁路 港口 航运 煤化工 未分配项目 分部抵销 合计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对外交易收入 160,845 155,370 88,176 79,246 5,877 5,615 733 788 837 698 5,840 5,681 1,793 1,348 - - 264,101 248,746 分部间交易收入 44,346 40,548 276 265 33,272 31,971 5,391 4,929 3,252 2,549 - - 970 1,040 (87,507) (81,302) - - 分部营业收入合计 205,191 195,918 88,452 79,511 39,149 37,586 6,124 5,717 4,089 3,247 5,840 5,681 2,763 2,388 (87,507) (81,302) 264,101 248,746 报告分部营业成本 (147,313) (135,814) (68,491) (64,522) (15,574) (14,446) (3,016) (2,497) (3,179) (2,435) (4,392) (4,518) - - 86,463 80,390 (155,502) (143,842) 报告分部经营收益(注 1) 41,385 43,282 12,720 7,399 17,660 17,496 2,331 2,516 723 661 754 561 1,758 1,536 (1,037) (912) 76,294 72,539 报告分部利润总额 39,605 43,294 10,145 5,585 16,082 16,300 2,079 2,567 706 620 712 482 856 1,463 (116) 22 70,069 70,333 其他重要的项目: --净利息支出 1,348 1,452 2,871 2,284 922 1,028 344 397 19 59 67 120 1,016 1,660 (1,684) (2,090) 4,903 4,910 --资产减值损失 361 1,540 405 1,141 206 27 21 9 - - 49 24 - (22) - - 1,042 2,719 --信用减值损失 97 不适用 115 不适用 4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64) 不适用 - 不适用 152 不适用 --于联营公司投资收益 120 266 307 213 - - 16 17 - - - - 5 38 - - 448 534 --折旧和摊销费用 7,296 6,988 8,602 10,059 4,870 4,858 1,364 1,266 294 293 892 913 266 248 - - 23,584 24,625 --报告分部资本 开支(注 2) 5,126 4,566 12,922 15,226 3,740 5,384 1,126 722 11 8 73 106 207 188 - - 23,205 26,200 资产总额(注 3) 223,931 220,817 222,941 215,910 129,348 129,829 23,735 24,211 7,058 7,865 9,811 10,971 416,551 381,444 (446,136) (423,923) 587,239 567,124 负债总额(注 3) (109,845) (114,713) (158,033) (152,157) (56,341) (65,772) (10,094) (10,607) (636) (1,527) (1,816) (3,619) (191,617) (169,782) 345,593 325,680 (182,789) (192,497) 注 1: 分部经营收益是指营业收入扣除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 注 2: 分部资本开支是指在年内购建的预期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分部资产所发生的支出或成本总额。 注 3: 分部资产总额的未分配项目包括递延税项资产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资产。分部负债总额的未分配项目包括递延税项负债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负债。 210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十三、 其他重要事项 - 续 1、分部报告 - 续 (4) 其他信息 (a) 地区信息 本集团按不同地区列示的有关取得的对外交易收入以及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 资产,下同)的信息如下。对外交易收入是按接受服务及购买产品的客户所在地进行划分。非流动 资产是按照资产实物所在地(对于固定资产而言)或被分配到相关业务的所在地(对无形资产、长期 股权投资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而言)进行划分。本集团的地区信息(按客户所在地区)列示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来源于境内市场对外交易收入 261,330 245,230 来源于境外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 2,771 3,516 合计 264,101 248,746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位于境内的非流动资产 319,229 401,701 位于境外的非流动资产 21,033 17,204 合计 340,262 418,905 (b) 对主要客户的依赖程度 本集团从单一客户取得的收入均不超过营业收入的 10%。 重要资本管理 本集团通过维持充足的资本以维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市场的信心,并确保本集团的主体能够持续 经营。 本集团资本结构在经济情况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转变时作出调整。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 本集团可能调整分配给股东的股息、向股东返还资本或发行新股以降低债务。 本集团使用资产负债率(以总负债除总资产计算)来监控资本。本集团的目的是将资产负债率保持在 合理的水平。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 31% (2017 年:34%)。 本集团对于资本管理的方法与往年一致。 21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十四、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货币资金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人民币 1 1 银行存款: 人民币 7,932 20,018 美元 629 483 小计 8,561 20,501 存放在神华财务公司的存款: 人民币 50,712 44,240 合计 59,274 64,742 其中:存放于境外的款项总额 - -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银行存款中限制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煤矿经 营相关保证金,金额共计人民币 793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938 百万元)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 9,200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650 百万元),其中存放在神华财务公司的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 9,000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500 百万元)。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票据 1,186 1,527 应收账款 11,476 10,450 合计 12,662 11,977 (1)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2,193 19 - 2,193 9,383 90 - 9,383 1至 2年 8,573 75 - 8,573 955 9 - 955 2至 3年 624 5 - 624 9 - - 9 3 年以上 86 1 - 86 106 1 (3) 103 合计 11,476 100 - 11,476 10,453 100 (3) 10,450 (2)本公司本年转回坏账准备人民币 3 百万元。 21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十四、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续 (3)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神东煤炭集团 关联方 8,420 1 年以内及 1 至 2 年 73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关联方 800 1 年以内 7 国华锦界 关联方 569 1 年以内 5 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262 1 年以内 2 保德神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245 1 年以内及 1 至 2 年 2 合计 -- 10,296 -- 89 其他应收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收款 人民币百万元 其他应收款性质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给予子公司款项 3,032 5,322 代垫款项 4 27 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 5,204 5,630 其他 972 558 合计 9,212 11,537 (2)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5,028 55 - 5,028 8,912 77 - 8,912 1至 2年 1,755 19 - 1,755 359 3 - 359 2至 3年 333 3 - 333 1,739 15 - 1,739 3 年以上 2,096 23 - 2,096 552 5 (25) 527 合计 9,212 100 - 9,212 11,562 100 (25) 11,537 (3)本公司本年转回坏账准备人民币 25 百万元。 21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十四、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3、其他应收款 - 续 (4)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 800 3 年以上 9 销售集团 关联方 556 1 年以内 6 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关联方 448 1 至 2 年及 2 至 3 年及 3 年以上 5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关联方 238 1 年以内 3 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228 1 年以内 2 合计 -- 2,270 -- 25 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均未计提坏账准备。 存货 (1)存货分类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煤炭存货 25 - 25 44 - 44 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 4,809 (1,455) 3,354 4,430 (1,307) 3,123 合计 4,834 (1,455) 3,379 4,474 (1,307) 3,167 (2)存货跌价准备 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本年转回 转出至持有 2018 年 存货种类 本年增加 12 月 31 日 或转销 待售资产 12 月 31 日 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 1,307 377 (219) (10) 1,455 其他流动资产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委托贷款(注) 22,002 27,647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46 17 预缴税费款 210 108 其他 5,168 5,008 小计 27,526 32,780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27,526 32,780 21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十四、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5、其他流动资产 - 续 注: 于2018年12月31日,委托贷款为本公司委托北京银行借予第三方的委托贷款人民币37百万 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37百万元),贷款年利率6.00%(2017年12月31日:6.00%),本公 司委托银行借予本公司子公司及国家能源集团子公司的委托贷款人民币19,136百万元(2017 年12月31日:人民币21,010百万元),贷款年利率3.35%至5.35%(2017年12月31日:3.35%至 6.00%),本公司委托银行借予本公司子公司及国家能源集团子公司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829百万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6,600百万元),贷款年利率4.5% 至5.53 % (2017年12月31日:2.30%至5.66 %) 。 长期股权投资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对子公司投资(注) 113,048 - 113,048 128,363 (103) 128,260 对联营企业投资 6,143 - 6,143 5,827 - 5,827 合计 119,191 - 119,191 134,190 (103) 134,087 注: 本公司以其持有的国华印尼爪哇 70.04%的股权作为质押取得长期借款。 (1)对子公司投资 对子公司的主要投资增加分析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2018 年 公司名称 本年投资增加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神华国华(印尼)爪哇发电有限公司 1,505 274 1,779 神华国华广投(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81 183 464 神华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 868 99 967 神华国华永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70 60 330 神华准能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1,230 53 1,283 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650 27 677 锦界电力 1,570 14 1,584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700 10 5,710 (2)对联营企业投资 本公司对主要联营企业投资的信息见附注五、10。 215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十四、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固定资产 人民币百万元 与井巷资产 发电装置及 家具、固定 土地及 铁路及港口 项目 井巷资产 相关的机器和 相关机器和 装置、汽车及 合计 建筑物 构筑物 设备 设备 其他 一、账面原值 1.2017 年 12 月 31 日 16,271 5,878 38,445 2,112 16,701 4,508 83,915 2.本年增加额 1,031 160 273 4,826 611 1,323 8,224 (1)购置 13 160 273 - 52 308 806 (2)在建工程转入 358 - - 137 559 51 1,105 (3)取得分公司的影响(注) 660 - - 4,689 - 964 6,313 3.本年减少金额 (1,210) (50) (702) (4,983) (548) (1,308) (8,801) (1)处置或报废 (489) (47) (702) (51) (548) (471) (2,308) (2) 转出至持有待售资产 (721) (3) - (4,932) - (837) (6,493) 4.2018 年 12 月 31 日 16,092 5,988 38,016 1,955 16,764 4,523 83,338 二、累计折旧 1.2017 年 12 月 31 日 4,729 2,594 29,053 1,100 6,345 4,288 48,109 2.本年增加额 508 88 2,164 2,084 697 595 6,136 (1)计提 375 88 2,164 310 697 355 3,989 (2) 取得分公司的影响(注) 133 - - 1,774 - 240 2,147 3.本年减少金额 (320) (32) (538) (1,964) (272) (550) (3,676) (1)处置或报废 (174) (31) (538) (23) (272) (342) (1,380) (2)转出至持有待售资产 (146) (1) - (1,941) - (208) (2,296) 4.2018 年 12 月 31 日 4,917 2,650 30,679 1,220 6,770 4,333 50,569 三、减值准备 1.2017 年 12 月 31 日 52 13 217 38 - 8 328 2.本年增加额 24 - 6 19 21 6 76 (1)计提 11 - 6 14 21 - 52 (2) 取得分公司的影响(注) 13 - - 5 - 6 24 3.本年减少金额 (13) - (7) (47) (5) (9) (81) (1)处置或报废 - - (7) (28) (5) (1) (41) (2)转出至持有待售资产 (13) - - (19) - (8) (40) 4.2018 年 12 月 31 日 63 13 216 10 16 5 323 四、账面价值 1.2018 年 12 月 31 日 11,112 3,325 7,121 725 9,978 185 32,446 2.2017 年 12 月 31 日 11,490 3,271 9,175 974 10,356 212 35,478 注: 于 2018 年 3 月 1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神东电力与本公司签订《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神东电力将其持有的三家子公司股 权,及三家分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按照协议规定的条件及方式转让给本公司。 在建工程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中国神华胜利发电厂一期工程 662 - 662 327 - 327 采掘设备购置 464 - 464 125 - 125 大柳塔三盘区露天开采项目 295 - 295 289 - 289 大柳塔煤矿活鸡兔井四盘区开采工程 151 - 151 146 - 146 补连塔煤矿五盘区 1-2 煤开采接续工程 150 - 150 150 - 150 寸草塔一矿扩大区 22 煤开采项目 106 - 106 78 - 78 补连塔煤矿新建工业场地项目 95 - 95 87 - 87 神东燃煤锅炉达标治理项目 84 - 84 69 - 69 大柳塔区域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 84 - 84 41 - 41 神朔万吨列车扩能项目 75 - 75 299 - 299 上湾煤矿新副斜井及工业广场项目 68 - 68 55 - 55 信息工程 54 - 54 58 - 58 其他 1,178 - 1,178 1,231 - 1,231 小计 3,466 - 3,466 2,955 - 2,955 工程物资 55 - 55 112 - 112 合计 3,521 - 3,521 3,067 - 3,067 216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十四、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无形资产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采矿权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17 年 12 月 31 日 3,826 15,755 637 20,218 2.本年增加额 170 - 319 489 (1)购置 170 - 319 489 3.取得分公司的影响(附注十四、7) 72 - 10 82 4.本年减少金额 - - - - 5.转出至持有待售资产 (72) - (11) (83) 6.2018 年 12 月 31 日 3,996 15,755 955 20,706 二、累计摊销 1.2017 年 12 月 31 日 747 6,073 70 6,890 2.本年增加额 89 504 32 625 (1)计提 89 504 32 625 3.取得分公司的影响(附注十四、7) 9 - 4 13 4.本年减少金额 - - - - 5.转出至持有待售资产 (10) - (5) (15) 6.2018 年 12 月 31 日 835 6,577 101 7,513 三、减值准备 1.2017 年 12 月 31 日 - - - - 2.本期增加额 - 98 - 98 (1)计提 - 98 - 98 3.本年减少金额 - - - - 4.2018 年 12 月 31 日 - 98 - 98 四、账面价值 1.2018 年 12 月 31 日 3,161 9,080 854 13,095 2.2017 年 12 月 31 日 3,079 9,682 567 13,32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人民币百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103 319 1,235 189 固定资产(复垦费及其他) 1,040 157 1,322 198 未支付的预提工资等费用 1,148 172 915 137 长期应付款折现影响 1,261 189 1,248 187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 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516 77 585 88 其他 - - 194 49 合计 6,068 914 5,499 848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人民币百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 764 191 764 191 无形资产(采矿权摊销及其他) 1,088 163 1,011 151 收购子公司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 - - - 合计 1,852 354 1,775 342 217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十四、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 续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人民币百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 项目 负债年末互抵金额 产或负债年末余额 债年初互抵金额 产或负债年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4 560 342 506 递延所得税负债 (354) - (34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与工程建造和设备采购有关的预付款 1,944 1,848 预付矿区前期支出 8,000 8,000 长期应收款 - 318 长期委托贷款(注) - 12,111 拨付下属公司款 9,357 9,431 合计 19,301 31,708 注: 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作为债权投资列报。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计入债权投资科目的长期委托贷款为本公司委托银行和神华财务公 司借予子公司的长期委托贷款人民币 11,078 百万元,贷款利率 3.70%至 6.40%(2017 年 12 月 31 日:3.70%至 6.40%)计息。 短期借款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信用借款 11,064 7,000 合计 11,064 7,000 短期借款利率为 2.10%至 4.1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票据 103 441 应付账款 7,613 6,035 合计 7,716 6,476 218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十四、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3、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续 (1)应付账款明细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应付材料款 1,917 1,587 应付工程款 2,557 1,482 应付设备款 988 621 应付煤款 46 213 其他 2,105 2,132 合计 7,613 6,035 (2)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除应付工程款及设备款外,无个别重大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 账龄自应付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人民币百万元 2017年 转出至持有 2018年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待售负债 12月31日 1、短期薪酬 1,702 9,511 9,265 4 1,944 2、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 175 1,266 1,240 - 201 合计 1,877 10,777 10,505 4 2,145 (2)短期薪酬列示 人民币百万元 2017年 转出至持有 2018年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待售负债 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68 5,706 5,708 - 566 2、职工福利费 - 592 592 - - 3、社会保险费 652 655 505 - 802 其中:医疗保险费 622 547 392 - 777 工伤保险费 24 67 67 - 24 生育保险费 6 41 46 - 1 4、住房公积金 30 530 511 - 49 5、住房补贴 12 - - - 12 6、工会经费及教育费附加 421 290 210 4 497 7、其他 19 1,738 1,739 - 18 合计 1,702 9,511 9,265 4 1,944 219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十四、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4、应付职工薪酬 - 续 (3)设定提存计划 人民币百万元 2017年 转出至持有 2018年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待售负债 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 109 865 860 - 114 2、失业保险费 31 16 14 - 33 3、企业年金缴费 35 385 366 - 54 合计 175 1,266 1,240 - 201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公司分别按员 工基本工资的 20%、1%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本公司参加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 金方案,根据该等方案,本公司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 5%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 月缴存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年损益或相关资产 的成本。 本公司本年已分别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企业年金缴存费用人民币 860 百万元、人民币 14 百万元及人民币 366 百万元 (2017 年:人民币 803 百万元、人民币 14 百万元及人民币 248 百万元)。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有人民币 114 百万元、人民币 33 百万元及人民币 54 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9 百万元、人民币 31 百万元及人民币 35 百万元) 的应缴存费用是于本报 告期间到期而未支付给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计划的。有关应缴存费用已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支付。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十四、16) 56 271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4,995 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54 5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附注五、23(注)) 100 147 合计 210 5,467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分类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信用借款 3,673 5,015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56 271 合计 3,617 4,744 上述借款年利率为从 1.08%至 5.54%。 220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十四、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长期应付款 人民币百万元 性质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应付采矿权价款(一年以上部分)(附注五、23(注)) 673 704 其他 575 16 合计 1,248 720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名称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45,864 25,878 48,566 23,034 其他业务 4,013 2,547 4,174 2,879 合计 49,877 28,425 52,740 25,913 (2)营业收入明细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45,864 48,566 - 煤炭收入 34,575 38,038 - 发电收入 2,348 1,541 - 运输收入 8,941 8,987 其他业务收入 4,013 4,174 合计 49,877 52,740 (3)营业成本明细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外购煤成本 - -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6,586 4,690 人工成本 6,504 5,664 折旧及摊销 4,220 2,931 运输费 1,013 905 其他 10,102 11,723 合计 28,425 25,913 221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十四、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投资收益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0,075 16,79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11 124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不适用 51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8)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21 不适用 贷款及应收款项投资收益 不适用 2,196 债权投资的投资收益 1,428 不适用 合计 21,635 19,60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人民币百万元 补充资料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26,631 29,802 加:资产减值损失 330 233 信用减值损失 (89) 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 3,989 4,006 无形资产摊销 625 80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59 344 毁损报废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收益 (84) (37) 毁损报废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908 140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1,766 2,83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 财务费用 (33) 415 投资收益 (21,635) (19,606)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变动 (54) (27) 存货的(增加)减少 (381) 42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1,373 8,69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增加 (10,398) 1,8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7 29,92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49,281 59,154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59,154 19,27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9,873) 39,878 222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十四、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20、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续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1 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三个月及三个月内 的定期存款 49,280 59,153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281 59,154 注: 以上披露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含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的金额。 十五、 财务报表之批准 本公司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223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及处置损益 (1,365) 317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19 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5 25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7 524 对外贷出款项的收益 106 24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31) (1,028)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损益 (1) (1) 存货跌价准备转回 334 6 所得税影响额 229 (33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69 (58) 合计 (2,198) (67)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0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而编制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94 2.205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4.59 2.316 不适用 股东的净利润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43,867 45,037 327,763 301,487 调整: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 1,665 2,758 3,930 4,054 费用调整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费用调整 (1,395) - -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44,137 47,795 331,693 305,541 注: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调整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并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 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 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 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224 中国神华 2018 年度报告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 续 注: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调整 - 续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费用调整 本集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 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 号)的有关规定,将企业职工家属 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职能从本集团剥离,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 化管理。本集团 2018 年度发生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相关支出金额人民币 1,831 百万元, 其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金额为人民币 1,395 百万元。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对 “三供一业”移交的资产,以及部分移交改造性质的支出冲减权益。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移交资产及相关支出应确认为当期损益。 225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18年度报告 载有董事长、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备查文件目录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 本及公告的原稿 在上海证交所、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布的2018年度报告 董事长:凌文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 年 3 月 22 日 226 第十五节 意见签字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8条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第14条规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 公司2018年度报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为:公司2018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我们保证本报告所载数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 (凌 文) (李 东) (高 嵩) (米树华) (赵吉斌) (谭惠珠) (彭苏萍) (姜 波) (钟颖洁) (黄 明) 监事 (翟日成) (周大宇) (申 林) 高级管理人员 (张继明) (许明军) (贾晋中) (黄 清) (张光德) (许山成)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2 日 227 第十六节 近 5 年主要财务信息摘要 下列财务资料是摘自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合并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253,081 177,069 183,127 248,746 264,101 减:营业成本 166,215 110,427 110,769 143,842 155,502 税金及附加 4,100 5,833 6,922 9,640 10,053 销售费用 794 584 610 612 725 管理费用 17,965 17,837 17,532 19,053 19,879 研发费用 375 496 400 341 454 财务费用 3,826 4,669 5,059 3,457 4,086 资产减值损失 621 5,773 2,807 2,719 1,042 信用减值损失 — — — — 15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5) (6) 2 (19) 22 投资收益 733 644 302 1,321 593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09 428 237 534 44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222) 17 (304) 317 6 其他收益 — — — 401 317 营业利润 59,691 32,105 39,028 71,102 73,146 加:营业外收入 863 1,603 1,380 493 427 减:营业外支出 419 626 1,512 1,262 3,504 利润总额 60,135 33,082 38,896 70,333 70,069 减:所得税费用 13,082 9,818 9,360 16,283 16,028 净利润 47,053 23,264 29,536 54,050 54,041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419 16,144 22,712 45,037 43,867 少数股东损益 9,634 7,120 6,824 9,013 10,174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1.881 0.812 1.142 2.264 2.205 228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于 12 月 31 日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流动资产合计 119,646 121,036 133,463 132,644 233,296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4,925 432,929 438,201 434,480 353,943 资产总计 544,571 553,965 571,664 567,124 587,239 流动负债合计 110,778 101,487 112,185 115,905 123,381 非流动负债合计 74,195 94,321 79,575 76,592 59,408 负债合计 184,973 195,808 191,760 192,497 182,789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95,243 292,790 312,357 301,487 327,763 少数股东权益 64,355 65,367 67,547 73,140 76,687 股东权益合计 359,598 358,157 379,904 374,627 404,450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544,571 553,965 571,664 567,124 587,239 229 2018 1 2019 2 2019 2018 2018 2017 % % 264,101 248,746 6.2 2.9 2.966 (2.2) 70,069 70,333 (0.4) 4.27 4.609 (7.4) 97,146 97,094 0.1 143.1 267.59 (46.5) 43,867 45,037 (2.6) 2,212 2,641.01 (16.2) / 2.205 2.264 (2.6) 1,249 1,555.02 (19.7) % 13.94 14.67 0.73 229 251.44 (8.9) 88,248 95,152 (7.3) 77,588 87,931 (11.8) 5% 4.5% 4 5 2018 2017 % 2018 2017 % 296.6 295.4 0.4 296.6 295.4 0.4 460.9 443.8 3.9 300.7 301.0 (0.1) 195.8 193.3 1.3 160.2 142.8 12.2 52.3 55.4 (5.6) 283.9 273.0 4.0 18.7 19.2 (2.6) 270.0 258.2 4.6 29.2 25.3 15.4 103.6 93.0 11.4 0.6 0.4 50.0 – 1.8 (100.0) 89.9 80.4 11.8 285.32 262.87 8.5 196.9 190.6 3.3 267.59 246.25 8.7 95.7 98.6 (2.9) 315.4 324.6 (2.8) 4.0 4.4 (9.1) 297.7 308.8 (3.6) – 1.8 (100.0) 9 10 2019 2019 2018 2018 2017 % % 456.4 100.0 436.4 4.6 60.7 51.3 173.7 38.1 170.5 1.9 91.2 129.2 123.9 27.1 105.4 17.6 107.8 48.8 112.9 24.7 103.2 9.4 95.5 37.4 45.9 10.1 40.0 14.8 – – 17.3 (100.0) 11.4 11.3 374.3 82.0 370.5 1.0 0.9 0.1 24.0 5.3 23.6 1.7 11.6 0.7 55.2 12.1 40.8 35.3 – 2.1 2.9 0.6 1.5 93.3 271.3 232.1 12 2018 2017 % / % / % % . 456.4 99.0 428 436.4 98.3 426 4.6 0.5 435.9 94.6 428 416.3 93.8 426 4.7 0.5 1. 167.6 36.4 316 160.3 36.1 310 4.6 1.9 2. 268.3 58.2 499 256.0 57.7 498 4.8 0.2 16.5 3.5 419 19.4 4.4 427 (14.9) (1.9) 4.0 0.9 457 0.7 0.1 591 471.4 (22.7) . 1.7 0.4 543 2.2 0.5 447 (22.7) 21.5 . 2.8 0.6 506 5.2 1.2 382 (46.2) 32.5 / 460.9 100.0 429 443.8 100.0 425 3.9 0.9 353.6 76.7 441 344.7 77.7 436 2.6 1.1 103.2 22.4 393 94.7 21.3 390 9.0 0.8 4.1 0.9 360 4.4 1.0 359 (6.8) 0.3 3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160,845 155,370 88,176 79,246 5,877 5,615 733 788 44,346 40,548 276 265 33,272 31,971 5,391 4,929 205,191 195,918 88,452 79,511 39,149 37,586 6,124 5,717 (147,313) (135,814) (68,491) (64,522) (15,574) (14,446) (3,016) (2,497) / 41,385 43,282 12,720 7,399 17,660 17,496 2,331 2,516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223,931 220,817 222,941 215,910 129,348 129,829 23,735 24,211 (109,845) (114,713) (158,033) (152,157) (56,341) (65,772) (10,094) (10,607) 6 2018 2018 2017 / 2018 12 31 12 31 12 31 / / 32.6 29.2 3,392 367 213 960 – 960 554 71.4 64.5 5,411 310 236 1,320 – 1,320 639 60.2 54.3 5,019 321 236 1,200 – 1,200 960 / / 334.5 306.8 3,723 337 255 8,284 700 8,984 8,726 132.1 126.0 5,244 300 315 2,520 – 2,520 1,285 68.1 63.5 5,119 291 327 1,330 – 1,330 512 139.2 128.8 5,522 307 320 2,520 – 2,520 1,021 238.9 225.5 4,694 309 354 5,030 60 5,090 4,072 34.2 31.0 5,187 324 358 660 – 660 660 223.5 212.3 4,944 299 353 4,490 30 4,520 2,712 47.6 44.3 5,236 331 361 910 – 910 464 236.6 226.0 5,066 299 322 4,600 1,320 5,920 3,019 70.7 67.6 5,608 294 309 1,260 – 1,260 630 68.5 65.5 5,187 284 318 1,320 – 1,320 726 93.0 88.4 4,651 289 340 2,000 – 2,000 2,000 175.7 164.9 4,672 310 309 3,760 – 3,760 1,880 155.5 148.9 5,241 282 341 2,700 100 2,800 1,375 165.4 152.0 6,892 322 267 2,400 – 2,400 1,680 0.7 0.6 – 377 306 220 (220) – – 33.5 30.4 2,659 332 386 1,260 – 1,260 604 50.4 47.5 4,197 307 300 1,200 – 1,200 612 115.2 109.9 5,705 280 339 2,000 20 2,020 1,212 68.7 64.8 5,202 302 226 1,320 – 1,320 749 27.8 24.6 4,207 363 234 660 – 660 660 51.0 47.7 4,807 312 355 1,060 – 1,060 482 19.8 18.6 2,832 321 345 700 – 700 490 57.1 54.5 2,857 281 354 – 2,000 2,000 2,000 EMM PLN 15.9 13.9 5,302 367 510 300 – 300 210 / 2,787.8 2,612.0 4,877 308 313 55,984 4,010 59,994 39,934 39.2 38.3 4,131 200 589 950 – 950 950 19.3 18.8 2,474 232 503 780 – 780 624 6.9 6.8 5,517 – 222 125 – 125 48 – – – – – 16 (16) – – 13 JORC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 % % 160.3 162.3 (1.2) 92.3 93.8 (1.6) 47.8 49.7 (3.8) 39.0 39.6 (1.5) 31.2 31.7 (1.6) 20.7 21.2 (2.4) 20.3 20.4 (0.5) 13.8 14.0 (1.4) 2.1 2.3 (8.7) 13.9 14.2 (2.1) 11.8 12.0 (1.7) 12.0 12.3 (2.4) 0.5 0.5 – 0.4 0.4 – – – – 64.2 – – – – – – – – 4.8 – – – – – – – – 303.0 237.0 27.8 149.5 151.9 (1.6) 82.6 85.5 (3.4)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837 698 5,840 5,681 1,793 1,348 – – 264,101 248,746 3,252 2,549 – – 970 1,040 (87,507) (81,302) – – 4,089 3,247 5,840 5,681 2,763 2,388 (87,507) (81,302) 264,101 248,746 (3,179) (2,435) (4,392) (4,518) – – 86,463 80,390 (155,502) (143,842) 723 661 754 561 1,758 1,536 (1,037) (912) 76,294 72,539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7,058 7,865 9,811 10,971 416,551 381,444 (446,136) (423,923) 587,239 567,124 (636) (1,527) (1,816) (3,619) (191,617) (169,782) 345,593 325,680 (182,789) (192,497) 7 8 2018 2017 2018 2017 / / % / / % 56,321 160.2 351.6 49,950 142.8 349.8 0.5 67,922 2,675.9 253.8 63,890 2,462.5 259.5 (2.2) 34,096 300.7 113.4 32,654 301.0 108.5 4.5 6,922 300.7 23.0 5,380 301.0 17.9 28.5 53,192 2,675.9 198.8 48,355 2,462.5 196.4 1.2 6,389 300.7 21.2 5,673 301.0 18.8 12.8 4,522 2,675.9 16.9 4,000 2,462.5 16.2 4.3 5,565 300.7 18.5 5,272 301.0 17.5 5.7 8,298 2,675.9 31.0 9,523 2,462.5 38.7 (19.9) 15,220 300.7 50.7 16,329 301.0 54.3 (6.6) 1,910 2,675.9 7.1 2,012 2,462.5 8.2 (13.4) 52,881 49,726 4,015 3,484 569 632 147,313 135,814 68,491 64,522 11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 % % % 12,447 11,369 9.5 2,571 2,106 22.1 2,554 1,937 31.9 / / / 2,545 2,440 4.3 383 334 14.7 379 305 24.3 2,560 2,622 (2.4) 3,565 3,095 15.2 310 289 7.3 6 4 50.0 323 290 11.4 3,899 3,813 2.3 1,075 868 23.8 188 188 – 870 890 (2.2) 889 715 24.3 / / / 1,745 1,217 43.4 / / / 1,549 1,306 18.6 803 615 30.6 236 223 5.8 79 124 (36.3) 2,405 2,275 5.7 313 285 9.8 625 498 25.5 / / / 14,852 13,644 8.9 2,884 2,391 20.6 / / / 3,832 3,926 (2.4) 722 802 (10.0) 132 106 24.5 / / / 560 592 (5.4) 15,574 14,446 7.8 3,016 2,497 20.8 3,179 2,435 30.6 4,392 4,518 (2.8) 14 15 2018 2017 2018 2017 % % 238.3 227.8 4.6 283.9 273.0 4.0 193.2 184.1 4.9 52.6 52.6 – 45.1 43.7 3.2 176.3 171.1 3.0 30.1 28.4 6.0 31.7 30.4 4.3 9.9 8.9 11.2 270.0 258.2 4.6 1.2 1.4 (14.3) 3.6 2.1 71.4 16 10.2 8.5 20.0 – – 2018 2017 % 39.6 30.6 29.4 323.5 303.6 6.6 79.9 70.1 14.0 23.7 22.9 3.5 103.6 93.0 11.4 210.2 4,000 2015 2020 中國 CHINA 新疆 B25 Xinjiang A6 青海 Qinghai 西藏 Tibet 四川 B22 Sichuan 圖例 Legend 省界線 Provincial Boundary 國有或地方鐵路線 State-owned or Local Railway 自有運營鐵路 Self-owned Railway (in operation) 自有在建鐵路 雲南 Self-owned Railway (under construction) Yunnan 自有礦區 Self-owned mines 呼倫貝爾 Hulunbeier B8 A4 黑龍江 齊齊哈爾 Heilongjiang Qiqihar 內蒙古自治區 塔本陶勒蓋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吉林 Tavan Tolgoi Jilin A3 遼寧 Liaoning 北京 Beijing 天津 Tianjin 河北 B24 Hebei 寧夏 Ningxia B30 B28 山西 山東 Shanxi Shandong B17 甘肅 B14 Gansu B20 陝西 Shaanxi 河南 江蘇 Henan Jiangsu B19 E1 安徽 Anhui B18 上海 B21 Shanghai 甘其毛都 湖北 Ganqimaodu Hubei B12 B26 B27 重慶 浙江 Chongqing B11 Zhejiang C7 湖南 江西 Hunan Jiangxi A5 F1 包頭 Baotou 貴州 B23 釣魚島 Guizhou Diaoyu Islands 塔然高勒 韓家村 福建 Tarangaole C5 Hanjiacun Fujian 東勝 C10 Dongsheng C6 巴圖塔 Batuta B29 台灣 A7 A1 神東站 Shendong 廣東 廣西 Taiwan Guangdong Guangxi B16 B6 B13 B15 神木北站 Shenmu North C1 香港 D3 Hongkong 澳門 Macau 陝西省 SHAANXI 海南 Hainan 主要資產分佈圖 Assets Distribution Map 2019 煤礦 COAL MINE 電廠 POWER B1. 滄東電力 B9. 北京燃氣 B17. 孟津電力 B25. 南蘇EMM Cangdong Power Beijing Gas Power Mengjin Power EMM Indonesia A1. 神東礦區 Shendong Mines B2. 三河電力 B10. 綏中電力 B18. 太倉電力 B26. 九江電力 Sanhe Power Suizhong Power Taicang Power Jiujiang Power A2. 准格爾礦區 Zhunge’er Mines B3. 定州電力 B11. 浙能電力 B19. 陳家港電力 B27. 余姚電力 Dingzhou Power Zheneng Power Chenjiagang Power Yuyao Power A3. 勝利礦區 Shengli Mines B4. 盤山電力 B12. 舟山電力 B20. 徐州電力 B28. 壽光電力 Panshan Power Zhoushan Power Xuzhou Power Shouguang Power A4. 寶日希勒礦區 Baorixile Mines B5. 准能電力 B13. 錦界能源 B21. 神皖能源 B29. 柳州電力 Zhunge’er Power Jinjie Energy Shenwan Energy Liuzhou Power A5. 包頭礦區 Baotou Mines B6. 神東電力 B14. 富平熱電 B22. 神華四川能源 B30. 國華寧東 Shendong Power Fuping Thermal Shenhua Sichuan Energy Guohua Ningdong A6. 澳大利亞沃特馬克煤礦項目(前期工作階段) Watermark Coal Project in Australia (preliminary work in progress) B7. 國華准格爾 B15. 台山電力 B23. 神華福建能源 Guohua Zhunge’er Taishan Power Shenhua Fujian Energy A7. 新街台格廟勘查區(前期工作階段) Xinjie Taigemiao Exploration Area (preliminary work in progress) B8. 國華呼電 B16. 惠州熱電 B24. 寧東電力 Guohua Hulunbeier Power Huizhou Thermal Ningdong Power 鐵路 RAILWAY 港口 PORT 煤化工 COAL CHEMICAL C1. 神朔鐵路 D1. 黃驊港 F1. 包頭煤化工 Shenshuo Railway Huanghua Port Baotou Coal Chemical C2. 朔黃鐵路 D2. 神華天津煤碼頭 Shuohuang Railway Shenhua Tianjin Coal Dock C3. 黃萬鐵路 Huangwan Railway D3. 珠海煤碼頭 C4. 大准鐵路 Zhuhai Coal Dock 航運 SHIPPING Dazhun Railway C5. 包神鐵路 E1. 神華中海航運 Baoshen Railway Shenhua Zhonghai Shipping Company C6. 巴准鐵路 Bazhun Railway C7. 甘泉鐵路 Ganquan Railway C8. 准池鐵路 Zhunchi Railway C9. 黃大鐵路(在建) Huangda Railway (under construction) C10. 塔韓鐵路 Tahan Railway 註: 於2018年12月31日之分佈圖,僅做示意。 Note: This map as at 31 December 2018 is for illustrative purpose only. 內蒙古自治區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北京 BEIJING 外西溝 B10 Waixigou 大秦鐵路 B9 Daqin Railway 秦皇島港 大同東 B4 Qinhuangdao Port Datong East C4 B2 點岱溝 A2 Diandaigou C8 B5 天津市 B7 TIANJIN 准格爾 D2 Zhunge’er 曹妃甸港 河北省 Caofeidian Port 朔州西 HEBEI Shuozhou West C3 神池 Shenchi 神池南 B1 Shenchi South B3 D1 C2 黃驊 定州西 Huanghua Dingzhou West 肅寧北 Suning North 山西省 SHANXI 東營 Dongying C9 大家洼 Dajiawa 權益結構圖 煤炭生產 主要控股公司 H 股股東 17.09% 主要分公司 國家能源投資 集團有限 73.06% 責任公司 煤炭銷售 其他 A 股股東 9.85% 電力生產 主要控股公司 鐵路 中國神華能源股份 主要分公司 有限公司 港口 航運 煤化工 100.00% 神華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其他 主要控股公司 註:於2018年12月31日中國神華權益結構圖(包括主要分子公司),僅做示意。 30 60.00% 浙江國華浙能發電有限公司 80.00% 浙江國華余姚燃氣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51.00% 河北國華滄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40.50% 河北國華定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神東煤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80.00% 廣東國華粵電台山發電有限公司 57.76% 神華准格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70.00% 神華國華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62.82% 神華北電勝利能源有限公司 70.00% 陝西國華錦界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60.00% 神華新街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65.00% 天津國華津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包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55.00% 江蘇國華陳家港發電有限公司 56.61% 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70.00% 國華(印尼)南蘇發電有限公司 50.10% 榆林神華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主要 60.00% 神華巴彥淖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控股公司 92.00% 神華國華(北京)電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神華澳大利亞控股有限公司 60.00% 神華國華壽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神東煤炭分公司 100.00% 神華神東電力有限責任公司 哈爾烏素煤炭分公司 100.00% 神華(福建)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51.00% 神皖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51.00% 神華國華孟津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80.00% 內蒙古國華呼倫貝爾發電有限公司 100.00% 神華銷售集團有限公司 51.00% 神華四川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52.00% 神華國華廣投(北海)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包神鐵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國華(北京)燃氣熱電有限公司 88.16% 神華包神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50.00% 國華太倉發電有限公司 88.46% 神華甘泉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國華九江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90.00% 神華新准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國華永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52.72% 朔黃鐵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52.20% 神華國華廣投(柳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85.00% 神華准池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國華徐州發電有限公司 100.00% 神華鐵路貨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寧夏國華寧東發電有限公司 神朔鐵路分公司 51.00% 神華國華(舟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鐵路軌道機械維護分公司 51.00% 神華國華清遠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70.00% 神華黃驊港務有限責任公司 75.00% 神華國華(印尼)天健美朗發電有限公司 55.00% 神華天津煤炭碼頭有限責任公司 70.00% 神華國華(印尼)爪哇發電有限公司 40.00% 神華粵電珠海港煤炭碼頭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國華廣東售電有限責任公司 51.00% 神華中海航運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國華(北京)分布式能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直接及間接控制) 神華財務有限公司 56.77% 神華國華寧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物資集團有限公司 65.00% 神華國華江蘇售電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90.00% 神華山東售電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地質勘查有限責任公司 80.00% 神華岳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中國神華海外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100.00% 65.00% 天津國華盤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國際(香港)有限公司 55.00% 三河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准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50.00% 綏中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65.00% 內蒙古國華准格爾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51.00% 神華(天津)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國華電力分公司 主要 勝利能源分公司 分公司 國華惠州熱電分公司 51.00% 神華福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