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088 公司简称:中国神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三、 本报告的中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按 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2 年中期财务报表出具了审阅报告。 四、本公司负责人吕志韧、总会计师宋静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燕玲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 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受到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本报告中基于对未来政策和 经济的主观假定和判断而作出的前瞻性陈述,可能与实际结果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 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本公司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节详细说明了公司面临的安全生产及环保 风险、市场竞争风险、投资风险、工程项目管理风险、国际化经营风险、宏观经济波动风险、一 体化运营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 第三节 董事会致辞.................................................................................................................................9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五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 36 第六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40 第七节 重要事项...................................................................................................................................47 第八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8 第九节 投资者关系...............................................................................................................................62 第十节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告...............................................................................................................63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217 附件......................................................................................................................................................... 218 2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神华/本公司 指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指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 指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含本集团) 神东煤炭 指 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神东电力 指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准格尔能源 指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宝日希勒能源 指 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北电胜利 指 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朔黄铁路 指 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新朔铁路 指 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集团 指 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黄骅港务 指 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包神铁路 指 国能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能源 指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煤化工 指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榆林能源 指 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港务 指 国能(天津)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港务 指 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 四川能源 指 国能四川能源有限公司 福建能源 指 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准能电力 指 准格尔能源控制并运营的发电分部 南苏 EMM 指 国华(印度尼西亚)南苏发电有限公司 印尼爪哇 指 神华国华(印尼)爪哇发电有限公司 (PT. Shenhua Guohua Pembangkitan Jawa Bali) 神木电力 指 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台山电力 指 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沧东电力 指 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锦界能源 指 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定州电力 指 国能河北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孟津电力 指 国能孟津热电有限公司 九江电力 指 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惠州热电 指 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燃气 指 国能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寿光电力 指 国能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电力 指 国能广投柳州发电有限公司 永州电力 指 国家能源集团永州发电有限公司 胜利能源 指 本公司胜利能源分公司 广东售电公司 指 国能(广东)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山东售电公司 指 国能(山东)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JORC 指 澳大利亚矿产资源和矿石储量报告标准 财务公司 指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港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海上市规则 指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3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香港上市规则 指 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 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指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公司章程》 指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 指 净利润+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折旧及摊销-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率 指 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总债务资本比 指 [长期付息债务+短期付息债务(含应付票据)]/[长期付息债 务+短期付息债务(含应付票据)+股东权益合计] 元 指 人民币元,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 4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国神华 公司的英文名称 China Shenhua Energy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英文名称缩写 CSEC / China Shenhu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祥喜先生已于2022年7月29日辞任本公司董事长、执 行董事职务,即日生效。新董事长选任工作正在推进过 程中。 于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 黄清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 名 黄清 庄园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邮政编码:100011) (邮政编码:100011) 电 话 (8610) 5813 3399 (8610) 5813 3355 传 真 (8610) 5813 1814/1804 (8610) 5813 1814/1804 电子信箱 1088@csec.com ir@csec.com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香港联络处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香港中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54楼B室 (邮政编码:100011) 电 话 (8610) 5813 1088/3399/3355 (852) 2578 1635 传 真 (8610) 5813 1814/1804 (852) 2915 0638 三、 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11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11 公司网址 www.csec.com 或 www.shenhuachina.com 电子信箱 ir@csec.com 5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及 www.hkexnews.hk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交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公司香港联络处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交所 中国神华 601088 H股 港交所 中国神华 01088 六、 其他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 名 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事务所(A 股)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二座办公楼八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张楠、王霞 公司聘请的会计 名 称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于《财务汇报局条例》下的注册 师事务所(H 股) 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办公地址 香港中环遮打道 10 号太子大厦 8 楼 公司股份过户登 名 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记处(A 股)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公司股份过户登 名 称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记处(H 股) 办公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2021年上半年 变动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上半年 重述后 重述前 % 营业收入 165,579 143,979 143,979 15.0 利润总额 54,325 37,395 37,395 4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144 26,026 26,026 5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0,510 25,562 25,562 58.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363 40,219 40,219 45.1 于2021年12月31日 变动 于2022年6月30日 重述后 重述前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69,378 376,690 376,875 (1.9) 资产合计 650,214 606,827 607,052 7.1 负债合计 205,227 161,376 161,376 27.2 总股本 19,869 19,869 19,869 0.0 6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2022年上半年 2021年上半年 变动 重述后 重述前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2.071 1.310 1.310 58.1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2.071 1.310 1.310 5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元/股 2.039 1.287 1.287 58.5 本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03 7.32 7.32 上升 3.71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 10.86 7.19 7.19 上升 3.67 个百分点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元/股 2.94 2.02 2.02 45.1 流量净额 期末总资产回报率 % 7.4 5.2 5.2 上升2.2个百分点 期末净资产收益率 % 11.1 7.4 7.4 上升3.7个百分点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 百万元 63,537 46,175 46,175 37.6 单位 于2022年 于2021年 变动 6月30日 12月31日 % 重述后 重述前 每股净资产 元/股 18.59 18.96 18.97 (2.0) 资产负债率 % 31.6 26.6 26.6 上升5.0个百分点 总债务资本比 % 12.0 12.5 12.5 下降0.5个百分点 报表重述原因说明: 2021 年 12 月,财政部印发实施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其中对企业将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统称“试运行销售”)的 会计处理及列报进行了明确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有关规定,本集团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对试运行销售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时,对在首 次施行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 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对本集团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固定资产减少 2.25 亿元,股东权益减少 2.25 亿元。 因本集团 2021 年上半年未发生试运行销售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对本集团 2021 年上半年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未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报表重述情况详见本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公告》。 7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1年 于2021年 2022年 于2022年 上半年 12月31日 上半年 6月30日 重述后 重述前 重述后 重述前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41,144 26,026 26,026 369,378 376,690 376,875 调整: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 1,331 474 474 3,134 3,163 3,163 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42,475 26,500 26,500 372,512 379,853 380,038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 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 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 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 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243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13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58 对外贷出款项的收益 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 所得税影响额 (12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57) 合计 634 8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三节 董事会致辞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22 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局部冲突引发能源短缺,能源安全居于突出位置。各 国持续加强能源供应链建设,煤炭价格高位波动。为保障能源充足供应和价格稳定,中国政府出 台了煤炭产能核增、价格管控、中长期协议等多项政策,实现了全国煤炭经济运行基本平稳、煤 炭供应有效保障。 作为中国最大的煤炭上市公司,中国神华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的重要指示批 示精神,积极贯彻煤炭行业增产保供要求,切实落实供应监管措施,突出“稳健、协同、赋能、 提质”的工作导向,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主要指标优于去年同期,继续保持了稳中有进、进中向 好、好中增优的良好态势。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56 亿元,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1 亿元,基本每股收 益 2.071 元,总市值 852 亿美元。公司向股东派发 2021 年度末期现金股息人民币 2.54 元/股(含 税),被誉为“践行共同富裕的最佳央企”。公司位列 2022 年《财富》中国 500 强第 36 位。 能源安全保供不负使命。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能源保供决策部署和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 施,坚持安全增产、系统保障、吨煤必争,优化采掘采剥接续,强化管理挖潜,上半年自产商品 煤月均突破 2,600 万吨。强化火电设备运维和精细化检修,发电小时数区域同比领先,总发电量 同比增长 10.1%。运输分部加强空重车辆衔接,提高编组效率,高效组织装卸,夯实一体化稳健 运营机制。带头严格落实煤炭合同签约履约调控政策,协调落实电力中长期交易政策。公司常态 化长效化保供有序有力并且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发挥了能源稳价稳市的“压舱石”和“稳 定器”作用。 企业经营实现量增质升。我们统筹实施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和价值创造行动,持续推动煤炭增 产增利、电热增量调价、运输挖潜增效、化工提价增收。宝日希勒能源、胜利能源等单位煤炭产 销量创新高,售电均价同比提高 7.9 分/千瓦时,运输产业非煤运量突破 1,000 万吨。产业基础进 一步夯实,新街一井二井取得探矿权,获得上湾、补连塔煤矿深部区资源,青龙寺等 3 个煤矿获 得 460 万吨/年产能核增,罗源湾煤电项目全面竣工投产,惠州二期气电联产项目启动施工准备, 黄骅港 7 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基本完成。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确保了资产保值增 值,体现了助力国民经济稳增长的最可依靠力量。 产业智能化建设加快实施。我们持续提升科技创新新动能,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快行业 引领级项目攻关。煤矿智能化技术及建设覆盖率不断提升,世界采矿业最大企业级 5G 专网在神 东矿区搭建完成,大柳塔煤矿通过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验收,准格尔能源“5G+无人驾 驶”项目实现多编组作业。铁路调度信息系统工程竣工,北京燃气智能电站信息物理系统 CPS 实现智能管控一体化,智慧化工统建系统上线运行。上半年,公司获授权专利 413 项,其中发明 专利 99 项。 9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推进。我们积极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定不移推进绿色转型和安 全降碳,主动对接地方能源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安排,充分发挥资金、土地优势,积极获取新能 源产业资源。截至报告期末,各所属子分公司已开工、投产的光伏项目 20.5 万千瓦。高水平推 进化石能源清洁化,狠抓供电煤耗、化工综合能耗等控制,煤电“三改”联动按计划实施,“码 头船舶岸电应用”建设基本完成。高标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绿色矿山产能全国领先,黄骅港务 成为荣获“中华环境优秀奖”的全国首个港口企业,锦界电厂 CCUS 工程稳定运行,上半年产 出纯度为 99.9%工业级液态二氧化碳近 7,000 吨。 深化改革成果激发活力。我们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高质量推进国企改革三 年行动任务。认真贯彻中央企业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的操作指引,加快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在 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财务监控、人事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履行好董事会职权,确保各项制 度落地见效。扎实开展“强化合规意识、夯实发展基础”专项行动,确保生产经营依法合规,获 评“全国诚信建设十佳案例”。自主建设运用央企首套 ESG 管理系统,不断创新实践 ESG 治理。 制订上市公司 A+H 股合规风险预控指引,深入推进“法治中国神华”建设。 党建引领保障巩固提升。我们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实施“四 强化、六提升”党建工作举措,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宣传,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是干 出来的”岗位建功行动,大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党委领导力、支部战斗力、干部执行力不断提升。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下半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 司质量工作精神,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 目标任务。一是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深入开展危化品、煤矿等重大灾害、重大隐患排查 治理,加强一级标准化矿井建设和施工工程安全管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 定;二是加快优质合规产能释放,做好自产煤稳产增产和外购煤提量补欠,确保机组应发尽发、 稳发满发,全力保障能源供应;三是认真落实中长期合同签约兑现要求,严格执行煤炭价格政策, 巩固落实电价改革政策,建成珠海高栏港和广西北海煤炭储备基地,更好发挥龙头企业稳价稳市 作用;四是加大新街矿区开发工作力度,推进北海电厂、惠州热电二期、神朔朔黄线扩能改造、 黄万线电气化改造、外部铁路专用线、港口扩能改造等项目建设,按计划实施煤电机组“三改” 联动,提高供热和调峰能力,持续增强一体化运营质量和韧性;五是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和资 金优势,多渠道拓展新能源发展机会,确保胜利能源露天排土场光伏等开工项目按期投产。推进 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努力在智能重载铁路运输、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智慧化工等领域 实现新突破,为加快转型发展增添后劲;六是深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 ESG 治理体系建设,扎实推动绿色低碳、和谐共赢的高质量发展。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 10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上半年本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1 1. 宏观经济环境 2022 年以来,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国内疫情多发散发,经济发展面临复杂困难局面。 中国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有效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 策措施,疫情反弹得到有效控制,国民经济企稳回升,生产需求边际改善,市场价格基本平 稳,高质量发展态势持续。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 2.5%,全国居民 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 1.7%。 2. 煤炭市场环境 (1)中国动力煤市场 2022 年上半年,在我国能源保供稳价政策引导下,煤炭自给能力显著提升,中长期合 同销售比例显著提升,消费季节性波动明显,国内煤炭供需总体平稳有序。上半年,动力煤 中长期合同(5,500 大卡,北方港口下水)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均价约 721 元/吨;截至 2022 年 6 月末,环渤海动力煤(5,500 大卡)价格指数为 733 元/吨,较上年末下降 4 元/吨;上 半年指数均价 738 元/吨,同比上升 132 元/吨,增幅约 21.8%。 2022年上半年 同比变化(%) 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亿吨) 21.9 11.0 煤炭进口量(亿吨) 1.15 (17.5) 全国铁路煤炭发运量(亿吨) 13.3 4.4 从供给侧看,各主要产煤省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挖掘生产潜力,有效释放先进产 能,实现增产增供。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 21.9 亿吨,同比增长 11.0%,其 中 6 月份生产原煤 3.8 亿吨,日均产量 1,264 万吨。上半年煤炭产量增量主要来自山西、陕 西、内蒙古、新疆四省。全国铁路煤炭发运量持续增长,上半年发送煤炭 13.3 亿吨,同比 增长 4.4%。上半年煤炭进口量 1.15 亿吨,同比下降 17.5%。重点环节存煤水平全面提升, 有力保障煤炭供应安全。 从需求侧看,上半年煤炭消费整体稳定。风、光、水等清洁能源出力显著增加,火力发 电量同比下降。钢铁行业煤炭需求在二季度逐步企稳。受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影响,建材行 业煤炭消费量同比下降。化工行业整体呈现快速发展,煤炭销售量保持增长。 1 本部分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本公司对本部分的资料已力求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中全部 或部分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有效性承担任何责任或提供任何形式之保证,如有错失遗漏,本公司恕不 负责。本部分内容中可能存在一些基于对未来政治和经济的某些主观假定和判断而作出的预见性陈述,因 此可能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并无责任更新数据或改正任何其后显现之错误。本文中所载的意见、估算及 其他数据可予更改或撤回,恕不另行通知。本部分涉及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中国煤炭市场网、 中国煤炭资源网、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煤炭运销协会等。 11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国际动力煤市场 2022 年上半年,国际局势错综复杂,多国能源短缺加剧,煤炭需求显著增加,国际煤 炭价格波动上行。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美国等主要产煤国产量保持增长;但受多种因 素影响,主要煤炭出口国印尼、俄罗斯、澳大利亚煤炭出口量下降。煤炭贸易流向发生转变, 欧盟国家重启燃煤发电,煤炭进口大幅度增长。上半年欧盟煤炭进口同比增长约 49.6%,中 国、印度煤炭进口量同比下降。煤炭供需失衡,价格持续攀升。截至 7 月 1 日,纽卡斯尔 NEWC 动力煤现货价格 390.40 美元/吨,较年初增长 123.1%,上半年均价约 271 美元/吨, 同比增长 173.0%。 3. 电力市场环境 2022 年上半年,我国电力消费需求增速放缓。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40,977 亿千瓦时,同 比增长 2.9%。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 39,631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0.7%。其中,非化石能源发 电量快速增长,水电、太阳能发电量增速超过 20%;火电发电量 27,277 亿千瓦时,同比下 降 3.9%,占全国发电量的 68.8%,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最主要电源。全国 6,000 千瓦及 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1,777 小时,同比下降 81 小时。其中,火电设备平均 利用小时 2,057 小时,同比下降 133 小时(煤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 2,139 小时,同比下降 123 小时)。 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增长明显。上半年,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的比重约 84.7%。截至 6 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设备装机容量 24.4 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 机容量 11.8 亿千瓦,同比增长 14.8%,占总装机容量的 48.2%。火电(含生物质发电)13.0 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 53.3%,占比较上年末下降 1.3 个百分点。 市场交易电量显著增长,电价水平同比上涨。上半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 成市场交易电量 24,826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45.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 60.6%;其中全国电 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为 19,971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45.0%。跨区、跨省输送电 量同比增长。各省份有效落实交易电价,电价水平同比实现显著增长。 4. 下半年展望 2022 年下半年,尽管全球经济滞胀风险上升,国内经济恢复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但 是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中国政府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 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住经济恢复关键期,狠抓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地见效, 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增效力激活力添动力,不断巩固经济稳定恢复的基础, 经济运行有望逐步改善,经济增速运行在合理区间。 煤炭行业来看,下半年煤炭消费增速将延续恢复态势,增速或将比上半年有所提升。随 着下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回升,电煤需求量将小幅增长。优质煤炭产能将继续加速释放, 12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煤炭进口量预计将继续呈现同比弱势。煤炭中长期合同覆盖将进一步提升,我国煤炭市场供 需将保持总体平衡,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 电力行业来看,我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为经济回升、全社会用电量增长提供了最主 要支撑,预计下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将比上半年回升。非化石能源装机容量占比将保持增 长,电力安全供应保障能力提升。考虑到气温、降水、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在迎峰度夏、迎 峰度冬时段局部地区电力供需或总体紧平衡。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11 月在北京成立,于 2005 年 6 月在港交所上市, 于 2007 年 10 月在上交所上市。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是煤炭、电力的生产和销售,铁路、港口 和船舶运输,煤制烯烃等业务。煤炭、发电、铁路、港口、航运、煤化工一体化经营模式是 本集团独特的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 本集团拥有神东矿区、准格尔矿区、胜利矿区及宝日希勒矿区等优质煤炭资源,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国标准下煤炭保有资源量 330.9 亿吨、煤炭保有可采储量 140.5 亿吨,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商品煤产量 157.6 百万吨、煤炭销售量 210.1 百万吨。本集团控制并运 营大容量、高参数的清洁燃煤机组,于 2022 年 6 月底本集团控制并运营的发电机组装机容 量 38,929 兆瓦,2022 年上半年完成总售电量 79.60 十亿千瓦时。本集团控制并运营围绕“晋 西、陕北和蒙南”主要煤炭基地的环形辐射状铁路运输网络及“神朔—朔黄线”西煤东运大 通道,以及环渤海能源新通道黄大铁路,总铁路营业里程达 2,408 公里,2022 年上半年自有 铁路运输周转量达 145.2 十亿吨公里。本集团还控制并运营黄骅港等多个综合港口和码头(总 装船能力约 2.7 亿吨/年),拥有约 2.18 百万载重吨自有船舶的航运船队,以及运营生产能 力约 60 万吨/年的煤制烯烃项目。本集团的煤炭开采、安全生产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清 洁燃煤发电、重载铁路运输等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营业务范围、经营模式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集团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1)煤电路港航化的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2)优 质、丰富的煤炭资源;(3)专注于公司主业的管理团队和先进的经营理念;(4)在煤炭开 采、安全生产、重载铁路、清洁燃煤发电、煤制烯烃等方面的国内外领先的产业技术和科技 创新能力。 13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本集团经营业绩稳步提升,继续保持了稳中有进、进中向好、好中增优的良好 态势。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收入 165,579 百万元(2021 年上半年:143,979 百万元),完 成年度经营目标的 55.8%,同比增长 15.0%;实现营业利润 54,208 百万元(2021 年上半年: 37,470 百万元),同比增长 44.7%;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144 百万元(2021 年上 半年:26,026 百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2.071 元/股(2021 年上半年:1.310 元/股),同比 增长 58.1%。 本集团 2022 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项目 单位 2022年目标 2022年上半年 完成比例 完成 % 商品煤产量 亿吨 2.978 1.576 52.9 煤炭销售量 亿吨 4.029 2.101 52.1 发电量 亿千瓦时 1,805 847.9 47.0 营业收入 亿元 2,966 1,655.79 55.8 营业成本 亿元 1,869 981.47 52.5 销售、管理、研发及财 亿元 132 53.11 40.2 务费用合计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 同比增长 10%左右 同比增长 21.4% / 变动幅度 注:以上经营目标会受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年度实际结果可能与目标 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 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22 年上半年 2021 年上半年 变动(%) 营业收入 165,579 143,979 15.0 营业成本 98,147 96,713 1.5 税金及附加 9,934 6,782 46.5 管理费用 4,575 3,586 27.6 研发费用 703 471 49.3 财务费用 (295) (37) 697.3 投资收益 1,411 708 99.3 资产处置收益 261 469 (44.3) 14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 2022 年上半年 2021 年上半年 变动(%) 其他收益 272 141 92.9 所得税费用 6,526 6,373 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363 40,219 4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09) 5,489 (397.1)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3,163) (1,396) 126.6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① 煤炭市场需求旺盛,煤炭价格上涨,煤炭平均销售价格同比增长 26.9%; ② 自 2021 年下半年以来本集团多台机组陆续投运,以及受电价政策调整影响,本集团 售电量和平均售电价格同比分别增长 10.5%和 23.7%。 主要运营指标 单位 2022 年上半年 2021 年上半年 变动(%) (一)煤炭 1. 商品煤产量 百万吨 157.6 152.4 3.4 2. 煤炭销售量 百万吨 210.1 240.8 (12.7) 其中:自产煤销售量 百万吨 160.0 152.2 5.1 外购煤销售量 百万吨 50.1 88.6 (43.5) (二)运输 1. 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 十亿吨公里 145.2 150.0 (3.2) 2. 黄骅港装船量 百万吨 103.2 109.4 (5.7) 3. 天津煤码头装船量 百万吨 20.3 22.8 (11.0) 4. 航运货运量 百万吨 65.8 59.3 11.0 5. 航运周转量 十亿吨海里 64.4 53.0 21.5 (三)发电 1. 总发电量 十亿千瓦时 84.79 77.04 10.1 2. 总售电量 十亿千瓦时 79.60 72.04 10.5 (四)煤化工 1. 聚乙烯销售量 千吨 183.7 190.2 (3.4) 2. 聚丙烯销售量 千吨 174.6 180.9 (3.5) 15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 成本构成项目 2022 年上半年 2021 年上半年 金额变动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百万元 % 百万元 % % 外购煤成本 30,096 30.7 41,522 42.9 (27.5)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12,894 13.1 10,996 11.4 17.3 人工成本 12,586 12.8 8,260 8.5 52.4 修理费 4,744 4.8 5,170 5.4 (8.2) 折旧及摊销 9,175 9.3 8,324 8.6 10.2 运输费 9,357 9.5 8,391 8.7 11.5 其他 19,295 19.8 14,050 14.5 37.3 营业成本合计 98,147 100.0 96,713 100.0 1.5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成本同比略有增长,其中: ① 外购煤成本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外购煤销售量同比下降 43.5%。 ②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成本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发电量增长,燃煤采购价格上涨; 蒙西地区电价上涨导致电费增长。 ③ 人工成本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根据本集团经营业绩及考核情况,本期计提但尚未 发放的员工工资及奖金同比增长;员工人数增加导致工资及社保缴费增长。 ④ 修理费用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受检修计划影响,铁路、港口、航运及煤化工分部 修理费下降。 ⑤ 折旧及摊销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自 2021 年下半年以来,本集团多台发电机组陆续 投运;煤矿生产设备购置增加。 ⑥ 运输费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燃油价格上涨导致燃油费增长,以及船舶租赁费上涨。 ⑦ 其他成本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煤炭子分公司矿务工程费、煤炭开采服务支出、煤 炭洗选加工费、安全维简费等增长;印尼爪哇、南苏 1 号项目按特许经营协议相关规定核算 的成本增长。 (3)其他利润表项目 ① 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自产煤销售收入增长导致资源税增长。 ②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工成本增长。 ③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本集团智能矿山、智慧铁路等项目研发支出增加。 ④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本集团平均存款余额增长带来利息收入增长,以及 汇兑收益增长。 ⑤ 投资收益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 ⑥ 本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主要是沃特马克项目待售资产处置取得的收益。 ⑦ 本报告期其他收益主要是本集团部分燃煤电厂取得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16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⑧ 平均所得税税率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本集团部分煤炭子公司按照西部大开发企业 所得税优惠税率 15%汇算清缴所得税,以前年度多缴税额抵减了本期所得税。 (4)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集团制定了以为股东获取最大利益为目标的资金管理政策,在保障持续运营的前提 下,维持优良的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按照公司政策投资于基建、并购等项目。 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2 年上半年现金净流入 58,363 百万元(2021 年 上半年净流入:40,219 百万元),同比增长 45.1%,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长。 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2 年上半年现金净流出 16,309 百万元(2021 年 上半年净流入:5,489 百万元),同比变动 397.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新增定期存款较多, 以及上年同期定期存款到期收回及处置子分公司收到的现金较多。 ③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022 年上半年现金净流出 3,163 百万元(2021 年上 半年净流出:1,396 百万元),同比增长 126.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偿还借款较多。 (5)研发费用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百万元) 703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百万元) 325 研发投入合计(百万元) 1,028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例(%) 31.6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6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2,616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3.2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研发投入同比增长 33.0%(2021 年上半年:773 百万元),主要用 于神东矿区智能矿山项目,准格尔矿区露天矿无人运输作业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 重载铁路基础设施智能运维技术、重载铁路移动闭塞扩大试验与工程化应用等项目的研究。 2. 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本集团的主要运营模式为煤炭生产→煤炭运输(铁路、港口、航运)→煤炭转化(发电 及煤化工)的一体化产业链,各分部之间存在业务往来。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煤炭、发 电、运输及煤化工分部的利润总额(合并抵销前)占比为 73%、8%、18%和 1%(2021 年 上半年:60%、8%、30%和 2%)。受煤炭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煤炭分部利润总额占比 上升。 本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17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分析 项目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金额 占总资产 金额 占总资产 的比例 的比例 百万元 % 百万元 % % 货币资金 207,924 32.0 162,886 26.8 27.7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 入增加 应收票据 1,887 0.3 3,349 0.6 (43.7) 本期解付及背书转 让票据金额较多 其他应收款 3,571 0.5 2,307 0.4 54.8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增加 持有待售资产 38 0.0 294 0.0 (87.1) 本期处置沃特马克 项目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379 1.0 8,314 1.4 (23.3) 上年末增值税留抵 税额较多,本期部分 留抵税额获得退税 应付票据 498 0.1 1,426 0.2 (65.1) 部分银行汇票本期 承兑 应付职工薪酬 12,884 2.0 5,941 1.0 116.9 已计提尚未发放的 员工工资及奖金增 加;员工人数增长 应交税费 9,851 1.5 19,638 3.2 (49.8) 本期平均企业所得 税税率下降,期末应 交所得税减少;上年 末应交增值税、资源 税较多 其他应付款 65,337 10.0 11,191 1.8 483.8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1 年 度 末 期 股 息 尚未支付 2. 境外资产相关说明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于境外(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的资产总 额为 28,909 百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4.4%,主要为位于印度尼西亚的发电资产以及在中 国香港发行美元债券形成的资产等。 18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本集团不存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的情况。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受限资产余额 7,306 百万元,主要是为获得银行借款提供 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及各类保证金等。 (四) 分行业经营情况 1. 煤炭分部 (1) 生产经营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立足常态化能源保供,强化煤炭安全生产,优化煤矿采掘剥离 接续,实现自产煤稳产增产。上半年商品煤产量为 157.6 百万吨(2021 年上半年:152.4 百 万吨),同比增长 3.4%。井工矿完成掘进总进尺 22.9 万米(2021 年上半年:23.0 万米), 其中神东矿区完成掘进进尺 21.9 万米(2021 年上半年:22.3 万米);露天煤矿商品煤产量 合计为 57.9 百万吨(2021 年上半年:53.3 百万吨),同比增长 8.6%。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良 好,上半年本集团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 0。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未发生煤炭勘探支出(可行性研究结束之前发生的、与煤炭资 源勘探和评价有关的支出,2021 年上半年为 40.00 亿元);煤矿开发和开采相关的资本性支 出约 9.7 亿元(2021 年上半年:54.4 亿元),主要用于支付上湾煤矿及补连塔煤矿边角区煤 炭资源出让收益金。 本集团持续推进煤炭资源获取和产能提升工作。内蒙古东胜煤田台格庙北区新街一井、 新街二井获有关部门颁发的探矿权证,已完成勘探(精查)并进行勘查报告的评审备案;上 湾矿、补连塔矿空白区及深部资源获取工作有序推进;黑岱沟露天矿 321 公顷、哈尔乌素露 天矿 289 公顷采掘场接续用地,取得国家自然资源部批复,有力保障了近 3 年用地需求,释 放剥离量约 8.3 亿立方米;黄玉川、青龙寺、神山煤矿合计核增生产能力 460 万吨/年,相关 环评及产能置换工作按计划推进。 智能化矿山建设成果丰硕,煤矿安全生产、灾害预防水平显著提升。国家级智能化示范 煤矿大柳塔矿和黑岱沟露天矿的智能化项目已建设完成,其中大柳塔矿已通过国家首批智能 化示范煤矿建设验收,达到 I 类中级智能化示范煤矿;神东煤炭各矿井变电所和水泵房已实 现 100%无人值守,主运输系统实现 80%无人值守;露天煤矿有 34 台 300 吨级和 220 吨级 卡车开展无人驾驶试运行。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已建成智能采煤工作面 27 个,智能掘 进工作面 28 个,露天矿智能采剥面 3 个。 (2) 煤炭销售 本集团销售的煤炭主要为自有煤矿生产。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充分利用铁路运力,本集 团还在自有矿区周边、铁路沿线从外部采购煤炭,用以掺配出不同种类、等级的煤炭产品后 19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统一对外销售。本集团实行专业化分工管理,煤炭生产由各生产企业负责,煤炭运输主要由 本公司下属的铁路公司负责,煤炭销售主要由本公司下属的销售集团统一负责,客户涉及电 力、冶金、化工、建材等多个行业。 上半年,本集团积极落实国家有关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和价格政策,自产煤销售进 一步向中长期客户倾斜,执行“基准价+浮动价”价格机制。上半年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 633 元/吨(不含税,下同)(2021 年上半年:499 元/吨),同比增长 26.9%。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对前五大国内煤炭客户销售量为 89.5 百万吨,占国内销售量的 43.0%。其中,对最大客户国家能源集团的销售量为 77.3 百万吨,占国内销售量的 37.2%。 前五大国内煤炭客户主要为电力、煤化工及煤炭贸易公司。 ①按合同定价机制分类 2022年上半年 2021年上半年 变动 销售量 占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占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合计比例 (不含税) 合计比例 (不含税) (不含税) 变动 百万吨 % 元/吨 百万吨 % 元/吨 % % 一、通过销售集团销售 199.0 94.7 651 229.6 95.3 512 (13.3) 27.1 1. 年度长协 104.5 49.7 513 99.2 41.2 412 5.3 24.5 2. 月度长协 74.1 35.3 808 103.1 42.8 614 (28.1) 31.6 3. 现货 20.4 9.7 780 27.3 11.3 489 (25.3) 59.5 二、煤矿坑口直接销售 11.1 5.3 322 11.2 4.7 231 (0.9) 39.4 销售量合计/平均价格 210.1 100.0 633 240.8 100.0 499 (12.7) 26.9 (不含税)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电煤销售量为 162.3 百万吨,占煤炭销售量的比例为 78.0%;对 冶金、化工等行业的煤炭销售量为 45.7 百万吨,占煤炭销售量的比例为 22.0%。 ②按内外部客户分类 2022年上半年 2021年上半年 变动 销售量 占比 价格 销售量 占比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不含税) (不含税) (不含税) 百万吨 % 元/吨 百万吨 % 元/吨 % % 1.对外部客户销售 175.3 83.4 650 212.1 88.0 506 (17.4) 28.5 2.对内部发电分部销售 32.3 15.4 556 26.4 11.0 458 22.3 21.4 3.对内部煤化工分部销售 2.5 1.2 450 2.3 1.0 322 8.7 39.8 销售量合计/平均价格(不含税) 210.1 100.0 633 240.8 100.0 499 (12.7) 26.9 20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③按销售区域分类 2022年上半年 2021年上半年 变动 销售量 占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占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合计比例 (不含税) 合计比例 (不含税) (不含税) 百万吨 % 元/吨 百万吨 % 元/吨 % % 一、国内销售 208.0 99.0 629 238.0 98.9 500 (12.6) 25.8 (一)自产煤及采购煤 199.0 94.7 619 228.1 94.8 500 (12.8) 23.8 1.直达 92.2 43.9 473 93.3 38.8 376 (1.2) 25.8 2.下水 106.8 50.8 746 134.8 56.0 586 (20.8) 27.3 (二)国内贸易煤销售 6.7 3.2 816 4.9 2.0 568 36.7 43.7 (三)进口煤销售 2.3 1.1 888 5.0 2.1 401 (54.0) 121.4 二、出口销售 0.3 0.1 1,149 0.3 0.1 668 0.0 72.0 三、境外煤炭销售 1.8 0.9 1,063 2.5 1.0 429 (28.0) 147.8 销售量合计/平均价格 210.1 100.0 633 240.8 100.0 499 (12.7) 26.9 (不含税) (3) 煤炭资源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国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保有资源量为 330.9 亿吨,比 2021 年 底减少 1.2 亿吨,煤炭保有可采储量为 140.5 亿吨,比 2021 年底减少 1.0 亿吨,煤炭证实储 量为 32.4 亿吨,比 2021 年底减少 0.7 亿吨;JORC 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可售储量为 72.7 亿 吨,比 2021 年底减少 1.6 亿吨。 单位:亿吨 矿区 保有资源量 保有可采储量 证实储量 煤炭可售储量 (中国标准) (中国标准) (中国标准) (JORC 标准) 神东矿区 152.9 86.7 17.8 41.7 准格尔矿区 36.8 29.3 12.4 18.4 胜利矿区 19.5 13.2 0.2 1.4 宝日希勒矿区 13.2 11.0 1.9 11.2 包头矿区 0.5 0.3 0.1 0.0 新街矿区 108.0 / / / 合计 330.9 140.5 32.4 72.7 21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主要矿区生产的商品煤特征如下: 矿区 主要煤种 主要商品煤的发热量 硫分 灰分 (千卡/千克) (平均值,%) (平均值,%) 神东矿区 长焰煤/不粘煤 5,000-6,200 0.1-0.6 4-33 准格尔矿区 长焰煤 4,000-5,300 0.3-0.6 17-33 胜利矿区 褐煤 2,800-3,100 0.9-1.1 21-28 宝日希勒矿区 褐煤 3,300-3,500 0.2-0.3 13-17 包头矿区 长焰煤/不粘煤 4,300-4,600 0.3-0.6 ≤25 注:受赋存条件、生产工艺等影响,各矿区生产的主要商品煤的发热量、硫分、灰分数值与矿区个别 矿井生产的商品煤或公司最终销售的商品煤的特征可能存在不一致。 (4) 经营成果 ①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炭分部经营成果 2022年 2021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上半年 上半年 % 营业收入 百万元 136,252 123,396 10.4 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上涨 营业成本 百万元 86,741 93,714 (7.4) 外购煤销售量下降导致外购煤 采购成本下降 毛利率 % 36.3 24.1 上升 12.2 个 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外购煤销售 百分点 量及其占煤炭销售总量的比例 下降 利润总额 百万元 38,137 21,324 78.8 ②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炭产品销售毛利 2022 年上半年 2021 年上半年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 国内 130,758 81,646 49,112 37.6 118,909 91,228 27,681 23.3 出口及境外 2,285 1,983 302 13.2 1,263 1,151 112 8.9 合计 133,043 83,629 49,414 37.1 120,172 92,379 27,793 23.1 ③ 按煤源类型分类的煤炭产品销售毛利 2022年上半年 煤源类型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 毛利率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 自产煤 94,496 46,431 48,065 50.9 外购煤 38,547 37,198 1,349 3.5 合计 133,043 83,629 49,414 37.1 22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本集团销售的外购煤包括自有矿区周边及铁路沿线的采购煤、国内贸易煤及进口、转口 贸易的煤炭。外购煤销售成本包括外购煤采购成本以及为达成销售而发生的运输费、港杂费 等。 ④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单位:元/吨 2022年 2021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上半年 上半年 %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165.0 135.9 21.4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28.4 25.5 11.4 蒙西地区电价上涨导致电费增长 人工成本 41.3 26.0 58.8 已计提但尚未发放的员工工资及 奖金增长,以及员工人数增加导 致工资及社保缴费增长 修理费 11.8 10.0 18.0 主要受检修计划影响 折旧及摊销 18.8 16.5 13.9 煤矿生产设备购置增加 其他成本 64.7 57.9 11.7 矿务工程费、煤炭开采服务支出、 煤炭洗选加工费、安全维简费等 增长 其他成本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安全维简费、洗选加 工费、矿务工程费等,占 71%;(2)生产辅助费用,占 15%;(3)征地及塌陷补偿、环 保支出、税费等,占 14%。 2. 发电分部 (1) 生产经营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充分发挥煤电兜底调峰作用和清洁高效机组优势,强化机组运 行管理,全力抢发电量,上半年实现发电量 84.79 十亿千瓦时(2021 年上半年:77.04 十亿 千瓦时),同比增长 10.1%;实现总售电量 79.60 十亿千瓦时(2021 年上半年:72.04 十亿 千瓦时),同比增长 10.5%,其中,市场化交易电量为 75.22 十亿千瓦时,占总售电量的 94.5%, 同比增长 32.3 个百分点。推动落实电价改革政策,积极争取上浮电价,上半年本集团平均 售电价格 412 元/兆瓦时(2021 年上半年:333 元/兆瓦时),同比增长 23.7%。 持续加强发电业务节能降耗。大力推动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对寿光电力、九江电力 共 9 台机组进行供热改造,台山电力、锦界能源共 7 台机组进行节能改造。2022 年上半年, 本集团燃煤发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为 297 克/千瓦时(2021 年上半年:298 克/千瓦时),同 比降低 1 克/千瓦时。 加快新能源发电业务发展。截至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已开工、投运的光伏发电装机 容量为 205 兆瓦,其中福建能源、寿光电力对外商业运营的装机容量合计 30 兆瓦。胜利能 23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源 15 万千瓦露天排土场光伏项目按计划建设,预计 2022 年底全容量并网。本公司参与设立 的北京国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和北京国能绿色低碳发展投资基金已于山西、江浙、两湖等 地完成多个新能源项目投资。 (2) 电量及电价 电源种类/ 总发电量(十亿千瓦时) 总售电量(十亿千瓦时) 售电价(元/兆瓦时) 经营地区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 上半年 上半年 % 上半年 上半年 % 上半年 上半年 % (一)燃煤发电 82.59 75.18 9.9 77.45 70.21 10.3 409 328 24.7 陕西 14.61 15.35 (4.8) 13.43 14.08 (4.6) 346 268 29.1 广东 14.41 13.31 8.3 13.56 12.47 8.7 436 385 13.2 河北 11.47 11.18 2.6 10.77 10.49 2.7 398 311 28.0 福建 8.59 8.15 5.4 8.19 7.61 7.6 422 351 20.2 四川 6.78 2.75 146.5 6.39 2.50 155.6 433 378 14.6 内蒙古 6.13 3.91 56.8 5.58 3.57 56.3 373 243 53.5 江西 5.18 6.28 (17.5) 4.94 6.00 (17.7) 430 350 22.9 山东 4.17 4.45 (6.3) 3.96 4.25 (6.8) 458 341 34.3 重庆 3.69 4.78 (22.8) 3.54 4.57 (22.5) 411 357 15.1 湖南 3.04 / / 2.90 / / 468 / / 河南 2.27 2.25 0.9 2.12 2.10 1.0 371 279 33.0 广西 1.48 1.92 (22.9) 1.40 1.82 (23.1) 484 344 40.7 印尼(境外) 0.77 0.85 (9.4) 0.67 0.75 (10.7) 524 453 15.7 (二)燃气发电 1.91 1.55 23.2 1.86 1.52 22.4 568 570 (0.4) 北京 1.91 1.55 23.2 1.86 1.52 22.4 568 570 (0.4) (三)水电 0.28 0.31 (9.7) 0.28 0.31 (9.7) 255 250 2.0 四川 0.28 0.31 (9.7) 0.28 0.31 (9.7) 255 250 2.0 (四)光伏发电 0.01 / / 0.01 / / 425 / / 福建 0.01 / / 0.01 / / 425 / / 山东 0.00 / / 0.00 / / 349 / / 合计 84.79 77.04 10.1 79.60 72.04 10.5 412 333 23.7 注: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位于山东的光伏电站的发、售电量分别为 29 兆瓦时和 28 兆瓦时。 24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 装机容量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 38,929 兆瓦。其中,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 容量 37,824 兆瓦,占本集团总装机容量的 97.2%。 单位:兆瓦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期内新增/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 电源种类 总装机容量 (减少)装机容量 总装机容量 燃煤发电 36,824 1,000 37,824 燃气发电 950 0 950 水电 125 0 125 光伏发电 / 30 30 合计 37,899 1,030 38,929 本报告期内,福建罗源湾港储电一体化项目发电厂工程 2 号机组投运,燃煤发电机组装 机容量增加 1,000 兆瓦;本集团位于福建、山东的光伏发电项目陆续投运,光伏发电装机容 量增加 30 兆瓦。 (4) 发电设备利用率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燃煤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2,220 小时,较去年同期的 2,464 小 时下降 244 小时,比全国燃煤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 2,139 小时1高 81 小时。 电源种类 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发电厂用电率(%)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 上半年 上半年 % 上半年 上半年 燃煤发电 2,220 2,464 (9.9) 5.06 5.47 下降 0.41 个百分点 燃气发电 2,012 1,632 23.3 1.48 1.26 上升 0.22 个百分点 水电 2,268 2,502 (9.4) 0.34 0.32 上升 0.02 个百分点 光伏发电 272 / / / / / 加权平均 2,213 2,440 (9.3) 5.23 5.63 下降 0.40 个百分点 (5) 售电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拥有 2 家分别位于山东、广东的开展售电业务的公司,提供购售电、 配电网、用电设备管理及综合能源利用等多种电力增值服务。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 2 家 售电公司代理销售的非自有电厂的电量合计为 3.63 十亿千瓦时,对应的售电收入和售电成 本分别为 1,264 百万元和 1,187 百万元。 1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5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序号 售电公司 售电量 售电均价(不含税) 单位购电成本(不含税) 所在省份 十亿千瓦时 元/兆瓦时 元/兆瓦时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上半年 上半年 上半年 上半年 上半年 上半年 1 山东 2.96 1.71 329 341 320 343 2 广东 0.67 2.67 433 362 369 391 (6) 资本性支出 2022 年上半年,发电分部资本性支出总额 4,267 百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报告期 截至本报告期末项目累 投入金额 计投入占总预算比例 (百万元) (%) 1 广西北海电厂项目(2×1,000MW) 1,255 65 2 福建罗源湾港储电一体化项目发电 905 82 厂工程(2×1,000MW) 3 湖南岳阳电厂项目(2×1,000MW) 425 10 4 广东清远电厂一期(2×1,000MW) 342 16 (7) 经营成果 1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发电分部经营成果 2022年 2021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上半年 上半年 % 营业收入 百万元 37,160 27,180 36.7 售电量和平均售电价格增长 营业成本 百万元 31,889 22,982 38.8 售电量增长;燃煤采购价格上 涨 毛利率 % 14.2 15.4 下降 1.2 个 百分点 利润总额 百万元 3,945 2,990 31.9 26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售电收入及成本 单位:百万元 售电收入(含售热) 售电成本(含售热)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 2022 年 占 2022 年上 2021 年 占 2021 年 2022 年上半 电源类型 上半年 上半年 % 上半年 半年总售电 上半年 上半年总售 年比 2021 年 成本比例 电成本比例 上半年变动 % % % 燃煤发电 33,081 24,132 37.1 29,166 96.3 20,933 95.7 39.3 燃气发电 1,059 865 22.4 1,063 3.5 899 4.1 18.2 水电 71 76 (6.6) 58 0.2 50 0.2 16.0 合计 34,211 25,073 36.4 30,287 100.0 21,882 100.0 38.4 注:本集团光伏发电规模较小,其售电收入及成本暂于燃煤发电中列示。 本集团售电成本(含售热)主要由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人工成本、修理费、折旧及摊 销以及其他成本构成,详见本报告附件。 3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燃煤电厂售电成本 2022 年上半年 2021 年上半年 成本变动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百万元 % 百万元 % %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22,311 76.5 15,636 74.7 42.7 人工成本 2,025 6.9 1,317 6.3 53.8 修理费 860 2.9 700 3.3 22.9 折旧及摊销 2,969 10.2 2,484 11.9 19.5 其他 1,001 3.5 796 3.8 25.8 燃煤电厂售电成本合计 29,166 100.0 20,933 100.0 39.3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单位售电成本为 380.5 元/兆瓦时(2021 年上半年:303.8 元/兆 瓦时),同比增长 25.2%,主要原因是燃煤采购价格上涨,以及人工成本增长。 2022 年上半年,发电分部共耗用来自本集团内部销售的煤炭(包括中国神华自产煤和 采购煤)32.1 百万吨,占本集团发电分部燃煤消耗量 38.1 百万吨的 84.3%。 3. 铁路分部 (1) 生产经营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铁路分部持续完善高效集疏运网络,增强引流上线能力,运输 效能持续提升。神朔铁路 3 亿吨扩能项目站台改造工程有序开工,朔黄铁路 2 万吨重载列车 安全开行超 7.5 万列。合理安排机车调度,优化车煤、空重衔接,确保装车最大化。上半年, 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为 145.2 十亿吨公里(2021 年上半年:150.0 十亿吨公里),同比下降 3.2%;铁路分部收入为 21,012 百万元(2021 年上半年:19,984 百万元),同比增长 5.1%。 27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以铁矿石、合金矿石、化工品、煤炭延伸品为主的非煤运输业务持续增长,上半年非煤货物 运量约 1,000 万吨,同比增长 2.4%。 黄大铁路进一步提高疏解能力。加快大家洼直通接轨工程建设进度,启动滨州物流园卸 煤线建设工程。上半年,黄大铁路完成煤炭运量 8.8 百万吨,实现净利润 5.0 百万元。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铁路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22年 2021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上半年 上半年 % 营业收入 百万元 21,012 19,984 5.1 营业成本 百万元 11,289 9,813 15.0 人工成本增长;业务分类调整导 致相关其他成本增长 毛利率 % 46.3 50.9 下降 4.6 个 百分点 利润总额 百万元 7,995 8,889 (10.1) 2022 年上半年铁路分部的单位运输成本为 0.070 元/吨公里(2021 年上半年:0.062 元/ 吨公里),同比增长 12.9%,主要原因是人工成本增长,以及业务分类调整导致相关成本增 长。 4. 港口分部 (1) 生产经营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港口分部克服到港资源不均衡等影响,强化上下游产业协同, 提升港口作业效率,保障运输通道高效畅通。受煤炭到港量下降影响,黄骅港实现煤炭装船 量 103.2 百万吨(2021 年上半年:109.4 百万吨),同比下降 5.7%;天津煤码头实现煤炭装 船量 20.3 百万吨(2021 年上半年:22.8 百万吨),同比下降 11.0%。 港口大物流业务稳步发展。上半年港口分部完成原油、化肥等非煤货物运量 2.71 百万 吨。大物流配套项目黄骅港 3#、4#通用散杂货码头主体完成施工,配套设备安装有序推进。 绿色生态港口建设取得实效。黄骅港实现煤港粉尘“近零排放”和港区污水零排放,上 半年压舱水、雨水、煤污水收集回用量占总用水量的 67%,完成粉尘处理制饼 1.5 万吨。黄 骅港务获“中华环境优秀奖”,成为该奖项设立以来唯一入选的港口企业。 28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港口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上半年 上半年 % 营业收入 百万元 3,237 3,297 (1.8) 港口装船量下降 营业成本 百万元 1,641 1,633 0.5 毛利率 % 49.3 50.5 下降 1.2 个 百分点 利润总额 百万元 1,338 1,401 (4.5) 5. 航运分部 (1) 生产经营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航运分部紧抓机遇,扩大运力规模,开拓外部市场,丰富货运 品种,航运业务实现稳步增长。上半年完成航运货运量 65.8 百万吨(2021 年上半年:59.3 百万吨),同比增长 11.0%;航运周转量 64.4 十亿吨海里(2021 年上半年:53.0 十亿吨海 里),同比增长 21.5%。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航运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22年 2021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上半年 上半年 % 营业收入 百万元 3,031 2,787 8.8 航运周转量增长 营业成本 百万元 2,499 2,129 17.4 航运周转量增长;燃油费、 船舶租赁费、人工成本等增 长 毛利率 % 17.6 23.6 下降 6.0 个 百分点 利润总额 百万元 442 573 (22.9) 2022 年上半年航运分部单位运输成本为 0.039 元/吨海里(2021 年上半年:0.040 元/吨 海里),同比下降 2.5%。 6. 煤化工分部 (1) 生产经营 本集团煤化工业务为包头煤化工的煤制烯烃项目,主要产品包括聚乙烯(生产能力约 30 万吨/年)、聚丙烯(生产能力约 30 万吨/年)及少量副产品(包括工业硫磺、混合碳五、 工业丙烷、混合碳四、工业用甲醇、精甲醇等)。 29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上半年,包头煤化工生产设备保持高负荷平稳运行,各主体装置运转率均达 100%。完 善化工产业营销模式,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和牌号,增产精甲醇、纤维料等高附加值产品。上 半年聚烯烃产品销售量 358.3 千吨(2021 年上半年:371.1 千吨),同比下降 3.4%。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正在开展总体设计。 包头煤化工坚持清洁化发展。上半年,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实现 废水零排放,废气污染物大幅减排。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聚乙烯、聚丙烯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2022 年上半年 2021 年上半年 变动 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千吨 元/吨 千吨 元/吨 % % 聚乙烯 183.7 7,060 190.2 6,522 (3.4) 8.2 聚丙烯 174.6 6,891 180.9 6,905 (3.5) (0.2) 上半年,包头煤化工坚持清洁化发展,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化工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22年 2021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上半年 上半年 % 营业收入 百万元 3,425 3,260 5.1 聚乙烯销售价格增长;精甲 醇销售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 2,741 2,353 16.5 原料煤及燃煤价格上涨;人 百万元 工成本增长 毛利率 20.0 27.8 下降 7.8 个百 % 分点 利润总额 百万元 494 742 (33.4) (3)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成本 2022 年上半年 2021 年上半年 变动 产量 单位生产成本 产量 单位生产成本 产量 单位生产成本 千吨 元/吨 千吨 元/吨 % % 聚乙烯 178.6 5,808 187.1 5,141 (4.5) 13.0 聚丙烯 173.2 5,795 176.0 5,058 (1.6) 14.6 聚乙烯、聚丙烯单位生产成本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原料煤及燃煤价格上涨,以及人工 成本增长。 煤化工分部耗用的煤炭全部为本集团自产煤,2022 年上半年共耗用煤炭 2.5 百万吨。 30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22 年上半年 2021 年上半年 变动(%) 来源于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 161,056 141,747 13.6 来源于境外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 4,523 2,232 102.6 合计 165,579 143,979 15.0 注:对外交易收入是按接受服务及购买产品的客户所在地进行划分的。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经营煤炭及电力的生产与销售,铁路、港口和船队运输,煤制烯烃等 业务。2022 年上半年,来自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为 161,056 百万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 的 97.3%;来源于境外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为 4,523 百万元,同比增长 102.6%,主要原因是 本集团位于印尼的爪哇电厂、南苏 1 号项目按特许经营协议相关规定核算的收入增长,以及 煤炭出口转口业务收入增长。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境外已投运项目运营稳定。印尼南苏 EMM 积极应对新冠疫情 和当地碳税政策影响,加强现场管控,努力节支降碳,生产经营保持安全平稳。印尼爪哇克 服煤炭供需紧张的不利局面,开拓煤源,提升发电负荷,上半年完成发电量 60.4 亿千瓦时。 美国宾州页岩气项目生产运营良好,上半年产气 0.76 亿立方米(权益气量),实现营业收 入 1,086 万美元,同比增长 45%。 (六)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2022 年上半年,本公司股权投资额为 5,880 百万元(2021 年上半年:5,890 百万元), 主要为本公司对部分发电、运输子公司的增资。 本公司重要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及本公司的权益占比情况,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之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1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4. 2022 年度资本开支计划完成情况 单位:亿元 2022年计划 2022年上半年完成 1.煤炭业务 61.57 35.66 2.发电业务 171.86 42.67 3.运输业务 80.69 18.43 其中:铁路 64.87 13.60 港口 15.38 4.83 航运 0.44 - 4.煤化工业务 4.83 0.92 其他 7.16 0.12 合计 326.11 97.80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资本开支总额为 97.80 亿元,主要用于支付煤炭资源出让收益金, 广西北海电厂项目、罗源湾储煤一体化发电项目、湖南岳阳电厂项目等在建发电项目,黄大 铁路建设,以及黄骅港散杂货码头工程建设等。 本集团 2022 年资本开支计划可能随着业务计划的发展(包括潜在收购)、资本项目的 进展、市场条件、对未来业务环境的展望及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与审批文件而有所变动。除了 按法律所要求之外,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更新资本开支计划数据的责任。本公司计划通过经 营活动所得的现金、短期及长期贷款,以及其他债务及权益融资来满足资本开支的资金需求。 5.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 本集团对被投资企业无重大影响的非交易性股权投资,以及计划用于贴现或背书的银行承兑 汇票。 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及变动情况如下,更多详情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之“公允价值的披露”。 单位:百万元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本报告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174 2,160 (14) 0 应收款项融资 376 163 (213) 0 合计 2,550 2,323 (227) 0 6. 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2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七)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八)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 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百万元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序号 公司 于2022年6月30日 2022年 2021年 变动 变动原因 上半年 上半年 % 1 神东煤炭 4,989 59,184 50,691 17,872 8,085 121.1 煤炭平均销售价格增长 2 朔黄铁路 15,231 48,230 39,148 3,713 4,233 (12.3) 铁路运输周转量下降 3 锦界能源 2,278 15,711 13,114 2,907 1,978 47.0 煤炭平均销售价格增 长;平均售电价格增长 4 宝日希勒 1,169 14,119 8,316 2,068 651 217.7 煤炭销售量和平均销售 能源 价格增长 5 准格尔能 7,102 47,627 38,985 1,657 956 73.3 煤炭平均销售价格增长 源 6 包头能源 2,633 10,169 8,518 1,297 527 146.1 煤炭销售量和平均销售 价格增长 7 北电胜利 2,925 11,569 7,607 1,276 645 97.8 煤炭销售量和平均销售 价格增长 8 销售集团 1,889 23,884 11,126 985 1,213 (18.8) 煤炭销售量下降 9 黄骅港务 6,790 14,654 12,211 886 847 4.6 10 榆林能源 2,420 7,644 5,806 774 459 68.6 煤炭销售量和平均销售 价格增长 注:1. 以上披露的主要子公司的财务数据(合并前未经评估调整)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 或审阅。 2. 神东煤炭 2022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 45,759 百万元,营业利润为 16,368 百万元。 3. 朔黄铁路 2022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 10,298 百万元,营业利润为 4,940 百万元。 本公司取得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之“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 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财务公司有关情况详见本报告“重要事项”章节。 33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九)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公司面对的主要风险有安全生产及环保风险、市场竞争风险、投资风险、工程项目管 理风险、国际化经营风险、宏观经济波动风险、一体化运营风险、政策风险(详见本公司 2021 年度报告),本报告期内未新增风险因素。 本公司已建立闭环的风险管理体系:每年年初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出主要风险,通过重 大风险季度监控、专项检查、内部审计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年末对主要风险管控情况进行 评价,促进改善决策流程,完善内控制度,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本公司董事会及审计与 风险委员会认为该机制能够评价公司风险管理运行的有效性。 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行业发展趋势研究,优化产业结构,持续提升发展质量。 1. 安全生产及环保方面,不断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运行,加强安全培训、 隐患排查治理及应急救援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切实提高安全管控水平;紧扣清洁能 源发展方向,以煤炭的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和转化为核心,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依 法合规和保护优先,严守生态红线,大力推行绿色矿山、绿色智慧重载铁路、绿色港口建设, 加强隐患问题整治与环境应急管理,坚持提升环保软硬件能力,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 系;主动适应能耗“双控”新政策、新要求、新指标,确保实现各项节能减排目标。 2. 市场与销售方面,全面准确掌握市场情况,提高煤炭市场预判的精准度,制定合理 的营销政策;严格履行长协合同,优化煤炭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品牌优势;加大新市场开 发、原有市场维护和中转基地建设的力度,深化产运销储用全面协同;进一步提升电力业务 发展质量和效益,依法合规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完善集疏运网络,推动煤炭核心区专用线建 设,加快线路扩能改造,加大公司自有铁路的集运、疏运能力。 3. 投资管理方面,不断优化投资结构,加强项目前期筛选,严格把关,加强对重大项 目的风险管控;持续抓好投资计划,扩大有效投资,合理把控项目投资节奏;积极、有序、 规范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提升投资效益。 4. 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强化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意识,加强标准化工地建设,不断加强 施工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实时跟踪和监控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制定有效 措施降低或消除工期延长因素的影响。 5. 国际化经营方面,进一步加强境外项目投资决策前信息的搜集、分析和研究工作, 做好境外项目资源评价、经济效益评价、技术评估等,确保项目经济、技术的可行性;积极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海外业务的影响,加强境外风险排查工作,定期监控境外法律合规风险; 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育和引进,按照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要求,积极稳妥“走出去”。 34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6. 政策研究与应对方面,加强对国家最新产业政策及行业法规的研究,强化政策协同, 抢抓资源接续政策窗口期,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合理匹配各产业投资规 模,推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已评估出主要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但受各种因素限制,不能 绝对保证消除所有不利影响。 35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第五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 一、公司治理概况 执行良好的企业管治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本公司已按照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 治守则要求建立了企业管治制度。 本公司董事会召开、表决、披露程序、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提名、选举程序符合规范 要求。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第 136 条规定及 所适用的相关监管要求行使职权。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经营层是公司的常设执行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第 156 条及所适用的相关监管要求行使职权。《公司 章程》详尽地说明董事长与总经理这两个不同职位各自的职责,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别由 不同人员担任。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内,本公司一直全面遵守各项原则及《企业管治守则》 所载的守则条文,同时符合其中所列明的绝大多数建议最佳常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履 行企业管治守则的职权范围请见《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并已在上 市地交易所及公司网站公布。 公司董事会已制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列示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并 已对外披露。本公司董事会依据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甄选人选时,将按一系列多元化范畴 为基准,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技能、知识及专业经验方面, 综合人员特点、作用而定。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会共 9 名董事,分别是 3 名执行董事、 2 名非执行董事、3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1 名职工董事。董事来源于境内外的不同行业,成 员构成具有多元化的特征,每位董事的知识结构和专业领域于董事会整体结构中,既具有专 业性又互为补充,有益于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本公司已经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设立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 是陈汉文博士(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拥有会计、财务等相关专业资格及经验)、袁国强 博士和白重恩博士,三位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监督及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 性,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的风 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本报告期内,就本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的修订《煤炭互供协议》项下 2021 年至 2023 年本集团向 国家能源集团供应煤炭的年度上限,以及《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项下 2022 年至 2023 年本 集团向国家能源集团提供产品和服务年度上限的议案,本公司成立了由袁国强博士、白重恩 博士和陈汉文博士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出具了建议独立股东投票赞成该议案的意见,详 见本公司 2022 年 5 月 20 日于港交所网站披露的通函。 36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本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按照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 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规程》履行职责。2022 年 8 月 23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已审阅本集团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之中期财务报表,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的证券交易已依照本公司所遵守的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进行,该标准也适用于本公司的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他们于 2022 年上半年在各自任期内完 全遵守标准守则。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无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部所述含义之本公司股份之任何权益。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决议刊登的 会议决议 决议刊登的披露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指定网站的 日期 查询索引 202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以现 2021 年 度 股 东 场记名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 2022 年 6 月 24 日 周年大会 票方式,审议并批准了全部 10 项议案 2022 年第一次 2022 年 6 月 24 日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A 股类别股东会 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结合 上交所网站 2022 年 6 月 25 日 网络投票方式审批并批准了 港交所网站 2022 年 6 月 24 日 《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 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022 年第一次 2022 年 6 月 24 日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 H 股类别股东会 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审批并批准了《关于授予董事 会回购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 权的议案》 1.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2.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会、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决议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在港交所网站披露,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37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接受股东参会报名,会议为股东安排了专门环节以有效审议议案,股东积极与会, 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 议,通过安排专门的问答时间实现了股东与管理层的互动交流。 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见证律师及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代表于股东大会上担任监票 人。公司境内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吕志韧 执行董事 选举 刘晓蕾 职工董事 民主选举 唐超雄 监事 选举 章丰 职工监事 民主选举 宋静刚 总会计师 聘任 王祥喜 董事长、执行董事 辞任 王兴中 职工董事 卸任 罗梅健 监事 辞任 张长岩 职工监事 卸任 许山成 总会计师 辞任 2022 年 3 月 28 日,许山成先生因工作变动辞任本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2022 年 6 月 24 日,本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选举吕志韧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执行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选举唐超雄为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罗梅健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022 年 7 月 5 日,经本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程序,刘晓蕾女士当选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职工董事,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章丰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王兴中先生不再 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及董事会安全、健康、环保及 ESG 工作委员会委员,张 长岩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2022 年 7 月 29 日,王祥喜先生因工作变动辞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其董事 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席、委员职务也同时终止。 2022 年 8 月 26 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宋静刚先生获聘任 为本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聘连任。 38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四、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 本公司并无宣派或派付半年度股息(包括现金分 情况说明: 红)的计划 (二)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22 年 6 月 24 日,本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向全体股东派发 2021 年度末期 股息每股人民币 2.54 元(含税),总额为人民币 504.66 亿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 上述股息已完成派发。2021 年度末期股息的派发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要求。 五、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39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第六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1. 排污信息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属于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企业共 28 个(分属 废气、废水、固体危废污染源企业),主要是燃煤电厂、煤化工厂及洗煤厂等,分布在内蒙 古、陕西、河北、福建、广东等地。 排放废气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通过烟囱向大气排放。 排放废气企业主要分布于公用火电厂、煤化工自备电厂、矿区供暖锅炉及焦化厂等。执行的 排放标准分别为《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3271-2014)及《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排放废水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COD),通过企业排放口向地表水体 排放。废水企业主要分布于煤矿和煤化工企业。执行的排放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废气)企业排放情况如下: 单位 主要污 排放总量 平均排放 核定排放 排放 排放口 排放 超标排 防治污 名称 染物 (吨) 浓度 总量(吨/ 口数 分布情况 方式 放情况 染设施 (mg/Nm) 年) 量(个) (小时) 运行率 (%) 国能亿利 SO2 316 31.9 3,200 有组织 1 100 每台机组一个 能源有限 NOX 480 48.48 3,200 4 连续排 0 100 排放口 公司电厂 烟尘 10 1 480 放 0 100 SO2 537 16.96 2,458 有组织 0 100 锦界能源 3 每 2 台机组共用 NOX 1,015 31.4 4,422.18 连续排 0 100 (电厂) 一个排放口 烟尘 84 2.76 884.45 放 0 100 SO2 729 17.41 4,780 1-2 号机组共用 0 100 有组织 NOX 1,271 30.34 9,560 一个排放口,3-7 0 100 台山电力 6 连续排 号机组每台机 烟尘 66 1.54 1,620 放 0 100 组一个排放口 国能神福 SO2 354 21.46 3,675 1 100 有组织 (石狮)发 NOX 683 42.32 3,675 每台机组一个 0 100 2 连续排 电有限公 排放口 烟尘 73 4.62 309 放 7 100 司 SO2 84 13.76 2,674.18 热电锅炉系统 0 100 有组织 烟气共用一个 包头 NOX 190 31.24 1,337.09 连续或 0 100 2 排放口,硫回收 煤化工 间歇排 装置尾气设单 0 烟尘 16 2.47 401.13 放 100 独排放口。 40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 主要污 排放总量 平均排放 核定排放 排放 排放口 排放 超标排 防治污 名称 染物 (吨) 浓度 总量(吨/ 口数 分布情况 方式 放情况 染设施 (mg/Nm) 年) 量(个) (小时) 运行率 (%) SO2 291 13.13 1,842.65 有组织 0 100 每台机组一个 沧东电力 NOX 520 23.36 2,632.36 4 连续排 0 99.95 排放口 烟尘 52 2.34 292.06 放 0 100 SO2 233 10.76 1,814.31 有组织 0 100 每台机组一个 定州电力 NOX 446 20.91 2,591.87 4 连续排 0 99.95 排放口 烟尘 92 1.69 521.86 放 0 100 四川能源 SO2 27 17.19 540 有组织 0 100 机组共用一个 江油发电 NOX 108 74.17 1,080 1 连续排 0 99.82 排放口 厂 烟尘 11 8.95 216 放 0 100 国能重庆 SO2 301 20.64 1,000 0 100 有组织 万州电力 NOX 614 42.4 1,500 每台机组一个 0 99.92 2 连续排 有限责任 排放口 烟尘 27 1.84 200 放 0 100 公司 SO2 268 31.08 501.52 有组织 0 100 机组共用一个 惠州热电 NOX 371 43.02 716.46 1 连续排 0 99.96 排放口 烟尘 10 1.16 71.65 放 0 100 SO2 207 21.26 1,079 有组织 0 100 每台机组一个 孟津电力 NOX 384 39.15 1,542 2 连续排 0 100 排放口 烟尘 21 2.34 308 放 0 100 SO2 291 13.44 1,031.81 有组织 1 99.9 神东电力 机组共用一个 NOX 716 33.03 1,474.02 1 连续排 3 99.9 店塔电厂 排放口 烟尘 46 2.4 294.80 放 0 100 SO2 170 13.84 1,347.50 有组织 0 100 每台机组一个 寿光电力 NOX 382 30.71 1,925 2 连续排 0 100 排放口 烟尘 14 1.08 192.50 放 0 100 SO2 222 14.2 2,805 每台机组一个 有组织 0 100 2 九江电力 NOX 516 33.56 3,014 排放口 连续排 0 100 烟尘 12 0.81 1,065 放 0 100 SO2 170 21.82 3,840 有组织 0 100 一期、二期各一 准能电力 NOX 295 39.8 3,840 2 连续排 0 100 个排放口 烟尘 22 3.02 576 放 0 100 福建晋江 SO2 25 12.11 182 有组织 0 100 机组共用一个 热电有限 NOX 88 42.47 260 1 连续排 3 99.96 排放口 公司 烟尘 2 0.87 52 放 0 100 国能江油 SO2 86 13.69 385 有组织 0 100 机组共用一个 热电有限 NOX 221 35.28 550 1 连续排 4 99.74 排放口 公司 烟尘 41 6.66 110 放 0 100 41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 主要污 排放总量 平均排放 核定排放 排放 排放口 排放 超标排 防治污 名称 染物 (吨) 浓度 总量(吨/ 口数 分布情况 方式 放情况 染设施 (mg/Nm) 年) 量(个) (小时) 运行率 (%) SO2 56 13.1 3,727.20 有组织 0 100 机组共用一个 柳州电力 NOX 159 36.45 1,863.60 1 连续排 0 100 排放口 烟尘 14 3.61 559 放 0 100 国能神福 SO2 108 19.69 358 2 100 有组织 (龙岩)发 NOX 231 44.31 358 机组共用一个 35 99.43 1 连续排 电有限公 排放口 烟尘 13 2.34 360 放 1 100 司 神东电力 SO2 0.1 2.51 47.32 有组织 0 100 机组共用一个 大柳塔热 NOX 13 47.6 67.6 1 连续排 20 100 排放口 电厂 烟尘 0.1 4.24 13.52 放 0 100 神东电力 SO2 19 2.36 420 有组织 0 100 机组共用一个 郭家湾电 NOX 214 26.28 600 1 连续排 0 100 排放口 厂 烟尘 4 0.45 120 放 0 100 SO2 54 7.78 189 有组织 2 99.9 机组共用一个 神木电力 NOX 160 25 270 1 连续排 4 99.5 排放口 烟尘 10 1.46 54 放 0 100 SO2 13 21.92 75 有组织 11 99.8 巴彦淖尔 焦炉烟囱一个 NOX 157 257.68 750 1 连续排 0 76.7 能源 排放口 烟尘 5 8.83 45 放 3 100 SO2 137 11.4 1,016.4 有组织 2 100 每台机组一个 胜利能源 NOX 237 19.71 1,271 2 连续排 0 100 排放口 烟尘 21 1.76 290.4 放 0 100 SO2 146 14.5 895 有组织 0 100 每台机组一个 永州电力 NOX 339 35.2 1,080 2 连续排 0 100 排放口 烟尘 16 1.2 110 放 0 100 国能(连 SO2 146 21.2 1,632.2 有组织 0 100 每台机组一个 江)港电有 NOX 248 35.43 2,282.2 2 连续排 12 100 排放口 限公司 烟尘 28 4.15 466.34 放 7 100 国能四川 SO2 205 17 924 有组织 0 100 每台机组一个 天明发电 NOX 583 38 1,313 2 连续排 0 100 排放口 有限公司 烟尘 27 2.3 174 放 0 100 42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COD)企业排放情况如下: 单位 主要污 排放总量 平均排放 核定排放 排放 排放口 排放 超标排 防治污 名称 染物 (吨) 浓度 总量 口数 分布情况 方式 放情况 染设施 (mg/L) (吨/年) 量(个) (小时) 运行率 (%) 包头煤化 外排废水总排 COD 0 0 150 1 连续排放 0 100 工 口 主井矿井水处 锦界能源 理厂排口;枣 连续或间 COD 55.55 4 - 3 0 100 (煤矿) 稍沟强排口; 歇排放 河则沟强排口 神东煤炭 大井矿井水处 连续或间 COD 3.12 4.55 54.45 1 0 100 大柳塔矿 理厂排口 歇排放 全厂一个排放 柳州电力 COD 15.14 16.97 - 1 间歇排放 0 100 口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固体危废)企业排放情况为:包头煤 化工 2,023.68 吨,神东电力郭家湾电厂 18.74 吨,九江电力 12.08 吨,均合规处置,无外排。 就现行法律规定下,本公司管理层相信并无可能对本集团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负面影响的环保或有风险,未来可能发生的或有负债尚无法准确预计。 请投资者注意:以上数据均为本公司内部自行监测数据,未经地方环保监管部门确认, 可能与地方环保监管最终认定数据存在差异。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本集团按照国家、地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各项标准要求,建设废水、废气、固废和噪 声防治设施。报告期内,防治污染设施整体有效稳定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本集团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验收、环境保护验收等“三同 时”管理,建设项目均按照要求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开展竣工环保验收、水保验收 等相关工作。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集团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管理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所属子公司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在当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43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根据国家污染源在线监测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均编制了环境自行监 测方案,并严格开展污染物排放数据监测。在线监控设施与地方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监控平台 连接,实现实时监控。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的行政处罚的情况 单位名称 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金额 处罚原因 整改情况 (万元) 锦界能源 2022.6.13 陕 K 神木环罚 15 排放口数量不符合排污 整改中。计划实 ﹝2022﹞89 号 许可证规定 施矿井疏干水综 合利用工程,同 时申请变更排污 许可证。 神东电力 2022.2.10 陕 K 环 罚 10 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 已补录固体废物 郭家湾电 ﹝2022﹞69 号 账 管理台账。 厂 2022.6.15 陕 K 府谷环罚 10 固体废物贮存过程中未 已采取符合国家 ﹝2022﹞71 号 采取符合国家标准的防 标准的防护措 护措施 施。 2022.6.15 陕 K 府谷环罚 5 运卸煤坑未全部封闭, 整改中。已完成 ﹝2022﹞72 号 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招标,处于施工 准备阶段。 神东电力 2022.3.24 陕 K 神木环罚 20 废旧脱硝催化剂临时贮 已采取符合国家 店塔电厂 ﹝2022﹞32 号 存,未采取符合国家标 标准的防护措 准的防护措施 施。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单位名称 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金额 处罚原因 整改情况 (万元) 神东煤炭 2022.1.17 鄂环罚〔2022〕7 617.8424 下 属 煤 矿 2015 年 完 成 改扩建项目环境 分公司 号 产能核增,未重新报批 影响报告已获生 环评手续 态环境部批复。 2022.1.17 鄂环罚〔2022〕8 1,138.5096 下 属 煤 矿 2015 年 完 成 号 产能核增,未重新报批 环评手续 2022.1.28 鄂环罚〔2022〕 299.5692 下 属 煤 矿 2018 年 完 成 11 号 产能核增,未重新报批 环评手续 44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名称 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金额 处罚原因 整改情况 (万元) 2022.3.30 陕 K 神木环罚 60 下属煤矿倾倒、堆放危 已整改。 〔2022〕61 号 险废物 2022.6.27 陕 K 神木环罚 1,264.45235 未批先建 整改中。产能核 ﹝2022﹞94 号 增环境影响报告 2022.6.27 陕 K 神木环罚 331.10735 未批先建 编制完成,上报 ﹝2022﹞95 号 生态环境管理部 门。 神东煤炭 2022.1.25 鄂环伊罚〔2022〕 10 武家塔排矸场超期超量 已停止排矸作 上湾矿 3号 服务 业。 神东煤炭 2022.1.25 鄂环伊罚〔2022〕 10 部分矸石未进入排矸场 已停止排矸作 补连塔矿 4号 业。 神东煤炭 2022.1.25 鄂环伊罚〔2022〕 10 排矸场超期超面积服务 已停止排矸作 布尔台矿 5号 业。 神东煤炭 2022.2.14 伊乌执罚〔2022〕 9 产能核增后未及时办理 整改中。已完成 乌兰木伦 3号 取水证 水资源论证报告 矿 编制并上报审 批。 包头能源 2022.1.10 鄂环罚〔2022〕 10.28 供暖锅炉烟尘日均排放 已实施设备、技 万利一矿 14 号 超标 术更新,避免外 因造成采集数据 偏差。 2022.5.18 (鄂)水罚决字 8 超批复取用水 已更换老旧管 ﹝2022﹞2 号 路,规范用水量 统计上报。 2022.6.15 东环罚﹝2022﹞ 36.34 部分矸石未进入排矸场 整改中。督促承 34 号 运方尽快完成环 评批复。 2. 其他环境信息 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如下: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尘 化学需氧量 固体危废 (COD) 万吨 万吨 万吨 吨 吨 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 0.52 1.06 0.07 73.81 2,054.50 企业 中国神华重点监控污 0.01 0.01 0.002 27.59 3,650.28 染源企业 其他企业 0.31 1.24 0.29 217.90 45,295.94 合计 0.84 2.31 0.36 319.30 51,000.72 45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注:自 2022 年起,本集团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全口径统计固体危废排放总量。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保护生态、防止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行动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全面推进绿色矿山、绿色运输、绿色电 力、绿色化工建设。坚持多措并举、源头防治,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落实各项环境 质量保障任务。坚持节约优先、循环利用,统筹推动水资源高效利用。坚持源头减量化、过 程资源化、末端无害化,加强固废危废依法合规处理处置。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土壤污 染管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统筹推进生态修复治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五) 公司在报告期内减少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本集团以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为指导,依法合规做优煤炭安全清洁高效智 能开发利用,实施煤电“三改”联动,打造综合能源供应体,推动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 化、低碳化发展,努力争取新能源产业资源项目,开展绿色低碳、节能减排技术创新,落实 全面节约战略,持续开展生态修复和绿色企业建设,推进全产业链的低碳发展。 2022 年上半年,本集团新增露天矿土地复垦面积 1,041.59 万平方米,新增井工矿沉陷 区土地治理面积 157.30 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 2,207.60 万平方米。 二、公司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本集团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履行央企职责使命,注重发 挥产业优势,注重凝聚振兴合力,注重推动全面振兴,注重守住底线红线,继续保持帮扶力 度总体稳定,不断深化和创新各项乡村振兴举措,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新进展、帮扶地区 发展迈出新步伐。 上半年,本集团乡村振兴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对陕西省米脂县和吴堡县、四川省 布拖县等 3 个定点县投入帮扶资金 3,891 万元,实施产业帮扶、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27 个, 培训技能人才、基层干部 774 人次,购买、销售农产品 415.5 万元。此外,准格尔能源等 8 个子公司开展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属地帮扶项目 12 个,共捐赠资金 2,788 万元。 46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七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 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时间 是否有履 是否及 如未能及 如未能及 背景 类型 方 内容 及期限 行期限 时严格 时履行应 时履行应 履行 说明未完 说明下一 成履行的 步计划 具体原因 与首 避免 国 根据双方于2005年5月24日 2005年5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次公 同业 家 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月24日, 履行 开发 竞争 能 及于2018年3月1日签订的 长期 过程 行相 源 《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 中 关的 集 协议》,本公司作为国家能 承诺 团 源集团公司下属煤炭业务的 公 整合平台,国家能源集团公 司 司承诺不与本公司在国内外 任何区域内的主营业务(煤 炭勘探、开采、洗选、销售; 煤炭综合利用制品的生产、 销售;矿产品的开发经营; 铁路运输;港口运输以及与 上述业务相关的产业及配套 服务)发生竞争,并授予本 公司对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 争的业务机会和资产的优先 交易及选择权、优先受让权 及优先收购权。 2014 年 6 月 27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批准《关于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 诺的议案》,并对外披露《关于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本公司将按计划逐步对原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 14 项资产(“原承诺资产”)启动收购工作(详见 本公司 2014 年 6 月 27 日 H 股公告及 6 月 28 日 A 股公告)。2015 年本公司完成收购宁东 电力 100%股权、徐州电力 100%股权、舟山电力 51%股权三项资产。 由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经本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 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除该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继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的约定。 47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国电集团有 限公司完成后 5 年内,由本公司择机行使优先交易及选择权、优先受让权以收购国家能源集 团公司剥离业务所涉资产,不再执行 2014 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剥离业务是指(1)原承诺 资产(扣除本公司于 2015 年完成收购的 3 项股权资产)中除常规能源发电业务以外的资产, 以及(2)原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的非上市 业务(除原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已于 2007 年承诺注入其下属上市公司内蒙古平庄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资产外)。详见本公司 2018 年 3 月 1 日 H 股公告及 2018 年 3 月 2 日 A 股公告。 本公司作为国家能源集团下属煤炭业务整合平台,将根据双方签署的《避免同业竞争协 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对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和资产择机行使优先交易及 选择权、优先受让权及优先收购权,从而推动逐步减少同业竞争。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一)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2022 年 6 月 24 日,本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 2022 年度 A 股、H 股审计机构。 (二)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8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并无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而就本集团所知,本集团亦无任 何未决或可能面临或发生的重大诉讼或索偿。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是某些非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的原告、被告或当事人。管 理层相信上述案件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 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 团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况。 十、重大关联/关连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关连交易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行本公司关联/关连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公司 设有由总会计师直接领导的关联/关连交易小组,负责关联/关连交易的管理工作;并建立合 理划分本公司及子分公司在关联/关连交易管理职责的业务流程,在子分公司中建立了例行 的检查、汇报及责任追究制度,以确保关联/关连交易按照框架协议条款进行。 1. 2022 年日常关联/关连交易上限情况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 69.52%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关连人士)。2021 年 10 月 22 日,本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与国家 能源集团公司签订的 2021 年至 2023 年《煤炭互供协议》及《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并确 定该等协议项下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交易上限金额(请参见本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 H 股公告和 8 月 28 日 A 股公告,以及本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因煤炭及服务价格上涨、需 求增加等原因,本公司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本公司对《煤 炭互供协议》项下 2021 年至 2023 年本集团向国家能源集团供应煤炭的年度上限,以及《产 品和服务互供协议》项下 2022 年至 2023 年本集团向国家能源集团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年度上 限进行修订。2021 年至 2023 年国家能源集团向本集团供应煤炭、国家能源集团向本集团提 49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供产品和服务的年度交易上限,以及《煤炭互供协议》《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条款均未发 生变化。请参见本公司 2022 年 3 月 25 日 H 股公告和 3 月 26 日 A 股公告。 财务公司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持有 60%股权,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关 连人士)。本公司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了本公司与财务公 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签署的 2021 年至 2023 年《金融服务协议》及确定的相关日常关联/ 关连交易 2021 年至 2023 年的年度交易上限。请参见本公司 2021 年 3 月 26 日 H 股公告及 3 月 27 日 A 股公告以及本公司 2021 年度报告。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铁路局”)是本公司重大附属公司朔黄铁路主要 股东(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铁集团公司”) 是太原铁路局的控股股东,因此,国铁集团公司为香港上市规则所界定的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2019 年 10 月 28 日,本公司与代表国铁集团公司的太原铁路局订立《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 议》,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根据该《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 议》,本集团与国铁集团(国铁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包括太原铁路局集团(包括太原铁 路局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互相提供运输服务、出售煤炭及提供其他产品及服务。请参见 本公司 2019 年 10 月 28 日 H 股公告及本公司 2021 年度报告。 2. 报告期内各协议的执行情况 以下为本报告期内应予披露的主要持续关联/关连交易协议上限及执行情况。本报告期 内,本集团向国家能源集团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关连交易总金额为 54,829 百万元, 占报告期本集团营业收入的 33.1%。 50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协议名称 本集团向关联/关连方销售商品、 本集团向关联/关连方购买商品、 提供劳务及其他流入 接受劳务及其他流出 现行有效的 报告期内的 占同类交易 现行有效的 报告期内的 占同类交易 交易上限 交易金额 金额的比例 交易上限 交易金额 金额的比例 百万元 百万元 % 百万元 百万元 % 1.本集团与国家能源 99,000 46,931 41.2 29,000 2,867 9.5 集团公司的《煤炭互 供协议》 2.本公司与国家能源 39,000 7,898 / 17,000 3,037 / 集团公司的《产品和 服务互供协议》 其中:(1) 商品类 3,877 10.4 1,231 3.9 (2) 服务类 4,021 30.9 1,806 12.8 3.本公司与国铁集团 7,300 1,172 1.0 19,800 4,272 5.6 公司的《持续关连交 易框架协议》 协议名称 交易项目 现行有效的 报告期内的 交易上限 交易金额 百万元 百万元 本公司与 (1) 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综合授信每日最高余额(包 100,000 23,456 财务公司 括贷款、信贷、票据承兑和贴现、担保、保函、透支、开立信 的《金融服 用证等,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务协议》 (2) 本集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已发生 27,900 27,793 应计利息) (3) 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 300 14 供咨询、代理、结算、转账、投资、信用证、网上银行、委托 贷款、担保、票据承兑等服务)收取的代理费、手续费、咨询 费或其他服务费用总额 上述持续关联/关连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范围,并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独立股东 审批和披露程序。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1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百万元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发生额 发生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控股股东 - - - 874 - 874 财务公司 控股股东的 27,126 (176) 26,950 21,397 (387) 21,010 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其他 400 - 400 201 - 201 合计 27,526 (176) 27,350 22,472 (387) 22,085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1) 本集团向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借入长短期借款; (2) 本集团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 (3) 本集团发放或收到的委托贷款。 上述关联债权债务往来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决策 程序。 关联债权债务清偿情况 目前以上借款、委托贷款正按照还款计划正常归还本金及 利息。 关联债权债务对本集团经营成果 以上借款、委托贷款有助于本集团相关项目建设和生产运 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营的正常开展,对本集团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 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财务公司 40%的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 源集团公司持有财务公司 60%的股权,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构成本公司的关联/ 关连交易。 52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 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2022年上半年 2021年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百万元 1,901 2,998 利润总额 百万元 1,561 2,770 净利润 百万元 1,202 2,113 于2022年6月30日 于2021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计 百万元 184,047 143,734 负债合计 百万元 159,541 120,427 所有者权益 百万元 24,506 23,307 注:上表财务数据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 财务公司主要风险指标 序号 监控指标 于2022年6月30日 是否满足监管要求 1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13.56% 是 2 不良资产率不应高于4% 0% 是 3 不良贷款率不应高于5% 0% 是 4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应低于100% +∞(无关注次级 是 可疑损失类资产) 5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应低于100% +∞(无关注次级 是 可疑损失类贷款) 6 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56.10% 是 7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不得高于20% 0.06% 是 8 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70% 63.46% 是 9 拆入资金比例不得高于100% 0% 是 10 担保比例不得高于100% 30.01% 是 53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 存款业务 单位:百万元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每日最高 存款利率 期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存款限额 范围 余额 本期合计 本期合计 存入金额 取出金额 财务公司 控股股东 27,900 0.455%-3.30% 27,126 134,478 134,654 26,950 的子公司 合计 / / / 27,126 134,478 134,654 26,950 注:“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4. 贷款业务 单位:百万元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每日最高 贷款利率 期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贷款限额 范围 余额 本期合计 本期合计 贷款金额 还款金额 财务公司 控股股东 100,000 2.30%-3.95% 21,397 4,645 5,032 21,010 的子公司 合计 / / / 21,397 4,645 5,032 21,010 注:“每日最高贷款限额”为本报告期内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每日最高余额(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5.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单位:百万元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业务类型 限额 本期发生额 财务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票据贴现 100,000 2,118 财务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开具承兑汇票 100,000 571 财务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中间业务 300 14 注:(1)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综合授信(包括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等,含已 发生应计利息)的每日最高余额为 100,000 百万元。 (2)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的本期发生额,为本报告期内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相关服务的总额。 (3)中间业务的本期发生额,为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的总额。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54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单位: 百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担保方 被担 担保 担保发 担保 担保到 担保 担保是 担保 担保 是否 是否 关联 方 与上市 保方 金额 生日期 起始日 期日 类型 否已经 是否 逾期 存在 为关 关系 公司的 (协议 履行完 逾期 金额 反担 联方 关系 签署日) 毕 保 担保 宝日 控股子 呼伦贝 67.61 2008.08. 2008.08. 2029.08 连带 否 否 0 否 否 不适用 希勒 公司 尔两伊 30 30 .29 责任 能源 铁路有 担保 限责任 公司 本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 (4.83) 担保) 本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 67.61 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本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67.85 本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3,355.70 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3,423.31 担保总额占企业会计准则下本报告期末归属于本 0.9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0 (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 3,423.31 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3,423.31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见下文 担保情况说明 见下文 注:本报告期末担保总额中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该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乘以本公司持有该子公司 的股权比例。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的担保余额合计 3,423.31 百万元。包括: (1)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持股 56.61%的控股子公司宝日希勒能源对外担保情况为: 在 2011 年本公司收购宝日希勒能源之前,依据《呼伦贝尔两伊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伊敏 至伊尔施合资铁路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保证合同》的约定,2008 年宝日希勒能源作为 55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保证人之一为呼伦贝尔两伊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两伊铁路公司”,宝日希勒能源 持有其 14.22%的股权)之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08 年至 2027 年在 207.47 百万元的最高余额内的贷款人享有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 是否已经到期。上述银团贷款自 2011 年至 2026 年分批到期。担保合同规定,担保方对该债 权的担保期间为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 年,即 2029 年。 由于两伊铁路公司经营情况恶化无法按时支付贷款利息,根据两伊铁路公司股东会决 议,两伊铁路公司获得其股东(包括宝日希勒能源)增资;宝日希勒能源已累计向两伊铁路 公司增资 11.82 百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宝日希勒能源已按股比累计代两伊铁路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81.76 百万 元。宝日希勒能源已对其持有的两伊铁路公司 14.22%股权及代偿金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宝日希勒能源将与其他股东一起继续督促两伊铁路公司改善经营管理。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两伊铁路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78%。 (2)截至本报告期末,按本公司持股比例计算,本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 的担保金额约 3,355.70 百万元,主要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对其全 资子公司中国神华海外资本有限公司发行的 5 亿美元债券的担保。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单位:百万元 产品类型 资金来源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末 逾期未收回金额 发生额 未到期本金余额 委托贷款 自有资金 400.0 400.0 0 注:本报告期发生额是指 2022 年上半年内本集团委托贷款单日最高本金余额。 56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单位:百万元 借款方 借款方与 受托人 委托贷 贷款起始 贷款终止 贷款 资金 资金 报酬确定 贷款 本报告 本报告 是否经过 名称 本集团的 款金额 日期 日期 期限 来源 投向 方式 利率 期实际 期收回 法定程序 关系 收益 本金 亿利化学 参股公司 中国银行 400.0 2020/12/24 2023/12/23 3年 自有资金 置换贷款 按季付息 4.75% 9.6 0 是 2020 年 12 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神东电力与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亿利化学”)签订了金额为 4 亿元的委托贷款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概无对单一对象的委托贷款金额超过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资产 5%的情况。本公司未使用募 集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亦无涉及诉讼的委托贷款。本集团未对上述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本集团资金实施集中管理,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委托 贷款主要用于经营或建设所需资金,该部分委托贷款已在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抵销。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7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第八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本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单位:股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9,868,519,955 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16,491,037,955 83.00 2、境外上市外资股 3,377,482,000 17.00 三、股份总数 19,868,519,955 100.0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内,本集团没有进行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购回、出售或赎回 本公司任何证券的行为。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就本公司董事所知,本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已满足香港上市规则第 8.08 条的规定。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55,702 其中:A 股股东(含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153,774 H 股记名股东 1,928 58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 质押、标记或 股东性质 (全称) 减 (%) 限售条 冻结情况 件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状态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 0 13,812,709,196 69.52 0 无 不适用 国有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HKSCC -79,579 3,369,398,907 16.96 0 未知 不适用 境外法人 NOMINEES LIMITED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 0 594,718,004 2.99 0 无 不适用 其他 有限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151,952,954 370,622,771 1.87 0 无 不适用 境外法人 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 0 106,077,400 0.53 0 无 不适用 国有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杜桥 +57,393,300 57,393,300 0.29 0 无 不适用 境内自然 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12,509,796 33,566,730 0.17 0 无 不适用 其他 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 005L-CT001 沪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29,932,799 32,713,224 0.16 0 无 不适用 其他 有限公司-分红- 个人分红-005L- FH002 沪 珠海市瑞丰汇邦资 0 22,233,848 0.11 0 无 不适用 其他 产管理有限公司- 瑞丰汇邦三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上 -5,773,558 22,052,364 0.11 0 无 不适用 其他 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9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812,709,196 人民币普通股 13,812,709,196 HKSCC NOMINEES LIMITED 3,369,398,907 境外上市外资股 3,369,398,907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94,718,004 人民币普通股 594,718,00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70,622,771 人民币普通股 370,622,771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6,077,400 人民币普通股 106,077,400 杜桥 57,393,300 人民币普通股 57,393,3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33,566,730 人民币普通股 33,566,730 -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 沪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32,713,224 人民币普通股 32,713,224 -个人分红-005L-FH002 沪 珠海市瑞丰汇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233,848 人民币普通股 22,233,848 -瑞丰汇邦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开 22,052,364 人民币普通股 22,052,364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 不适用 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 明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 沪、中国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沪均 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除以上披露内容外,本公 司并不知晓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 H 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 A 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主要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及淡仓情况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即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分部第 336 条所规定须存置之股份权益及/或淡仓登记册所示,下表所列之人士拥有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的 权益及/或淡仓: 60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身份 H 股/ 权益性质 所持 H 股/ 所持 H 股/A 股 占本公司 A股 A 股数目 分别占全部已 全部股本 发行 H 股/A 股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 1 国家能源集 实益拥有人 A股 不适用 13,812,709,196 83.76 69.52 团公司 2 BlackRock, 股东所控制的法 H股 好仓 195,831,720 5.80 0.99 Inc. 团的权益 淡仓 78,500 0.00 0.00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分部第 336 条,除上述披露外,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并无 其他人士在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须登记于该条所指登记册的权益及/或淡仓,或为本公司 主要股东。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61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第九节 投资者关系 2022 年,中国神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落实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最新要求,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 着力提升服务投资者意识,完善投资者交流渠道,推动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助力公司高质量发 展。 一、创新采用多种手段,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2022 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积极探 索,组织编制了 2021 年度业绩解读小视频、业绩解读 PPT 等材料,充分满足投资者对信息可理 解性及便利获取信息的需求;针对因疫情难以组织投资者现场调研的问题,公司以神东煤矿智能 化建设、黄骅港绿色智慧生态港口建设为主题,制作云展播视频,引领投资者走进公司业务现场,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直观了解。公司总经理及高管人员出席两次业绩说明会,回答预先征集、现 场投资者提问共 176 题,引导投资者准确理解公司运营,实现了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公司独立 董事代表参加公司上半年两次业绩说明会,了解投资者关注,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二、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积极回报股东 上半年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针对股东大会中主要议案,公司主动联系中小股东,跟进解 答股东疑虑,了解股东关注诉求,对有需求的股东开展一对一沟通会议,认真回答相关问题。公 司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现场,公司董事长带领公司管理层与到会股东进行了深入细 致的交流,听取了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保障了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秉持与股东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的理念,实施高比例现金分红政策,倡导长期、理性的价 值投资文化。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派发 2021 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 2.54 元/股(含税),为中国 企业会计准则下 2021 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0.4%。公司按照最快时间,落实股东大 会决议,为股东派发股息。投资者高度认可 2021 年度业绩及分红方案,称赞公司为“践行共同富 裕最佳国企”。上半年,公司上榜“上市公司丰厚回报榜单”和“上市公司真诚回报榜单”,分别 位于榜单第 5 位、第 47 位。 三、诚信沟通,确保日常投资者沟通渠道畅通 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董秘热线、投资者信箱、董秘信箱、接待投资者调研、线上线下会议、 上证 e 互动等方式,及时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公司关注资本市场发展动向,跟进行业发展热点, 及时回应投资者关注问题。上半年,中国神华通过线上会议等累计沟通投资者约 1,600 人次;在 上交所 e 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 81 题。 62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第十节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告 审阅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201473 号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神华”) 中期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中期财务报表 是中国神华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期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中期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 要限于询问中国神华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 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63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审阅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201473 号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中国神华上述中期财务报表没有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中国神华 2022 年 6 月 30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楠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王霞 2022 年 8 月 26 日 64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未经审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附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207,924 162,886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26,950 27,126 应收票据 五、2 1,887 3,349 应收账款 五、3 10,095 10,258 应收款项融资 163 376 预付款项 五、4 8,471 7,893 其他应收款 五、5 3,571 2,307 存货 五、6 11,666 12,633 持有待售资产 五、7 38 294 其他流动资产 五、8 6,379 8,314 流动资产合计 250,194 208,310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5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未经审计) (续) 2022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附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五、9 400 400 长期股权投资 五、10 49,199 47,64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五、11 2,160 2,174 固定资产 五、12 234,019 237,801 在建工程 五、13 28,393 26,201 使用权资产 五、14 1,612 1,710 无形资产 五、15 51,410 50,908 长期待摊费用 3,607 4,1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16 4,163 3,990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五、17 25,057 23,585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0,020 398,517 资产总计 650,214 606,827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6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未经审计) (续) 2022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附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18 5,053 4,248 应付票据 五、19 498 1,426 应付账款 五、20 29,575 33,790 合同负债 五、21 6,385 6,864 应付职工薪酬 五、22 12,884 5,941 应交税费 五、23 9,851 19,638 其他应付款 五、24 65,337 11,19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25 8,169 7,283 其他流动负债 、21 1,810 1,367 流动负债合计 139,562 91,74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五、26 44,838 49,193 应付债券 五、27 3,336 3,172 租赁负债 五、14 1,406 1,510 长期应付款 五、28 7,689 7,881 预计负债 五、29 7,372 6,898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16 1,024 974 非流动负债合计 65,665 69,628 负债合计 205,227 161,376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7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未经审计) (续) 2022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附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负债和股东权益 (续) 股东权益 股本 五、30 19,869 19,869 资本公积 五、31 74,680 74,667 其他综合收益 五、32 93 (531) 专项储备 五、33 12,352 10,992 盈余公积 五、34 11,433 11,433 未分配利润 五、35 250,951 260,2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69,378 376,690 少数股东权益 75,609 68,761 股东权益合计 444,987 445,45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50,214 606,827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盖章)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8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未经审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附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十四、1 186,891 145,791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14,623 17,783 应收票据 256 270 应收账款 十四、2 6,957 8,950 预付款项 1,206 841 其他应收款 十四、3 5,910 5,062 存货 十四、4 3,448 3,372 其他流动资产 十四、5 29,115 33,513 流动资产合计 233,783 197,79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十四、6 10,535 10,663 长期股权投资 十四、7 173,986 167,56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976 1,989 固定资产 十四、8 32,478 35,227 在建工程 十四、9 3,896 3,624 使用权资产 十四、10 2,308 2,392 无形资产 十四、11 11,012 11,295 长期待摊费用 2,213 2,551 递延所得税资产 十四、12 1,175 1,146 其他非流动资产 十四、13 11,555 11,118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1,134 247,573 资产总计 484,917 445,372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9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未经审计) (续) 2022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附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十四、14 8,251 8,961 合同负债 141 90 应付职工薪酬 十四、15 6,860 3,714 应交税费 5,480 6,782 其他应付款 198,878 119,94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十四、16 1,230 1,242 流动负债合计 220,840 140,73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十四、17 1,386 1,619 租赁负债 十四、10 1,644 2,054 长期应付款 十四、18 789 802 预计负债 4,320 4,15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四、12 - 53 非流动负债合计 8,139 8,684 负债合计 228,979 149,414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0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未经审计) (续) 2022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附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负债和股东权益 (续) 股东权益 股本 五、30 19,869 19,869 资本公积 77,212 77,202 其他综合收益 (79) (73) 专项储备 8,348 7,704 盈余公积 五、34 11,433 11,433 未分配利润 139,155 179,823 股东权益合计 255,938 295,95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84,917 445,372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盖章)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1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一、营业收入 五、36 165,579 143,979 减:营业成本 五、36 98,147 96,713 税金及附加 五、37 9,934 6,782 销售费用 五、38 328 329 管理费用 五、39 4,575 3,586 研发费用 703 471 财务费用 五、40 (295) (37) 其中:利息费用 1,329 1,134 利息收入 1,493 1,133 加:其他收益 五、41 272 141 投资收益 五、42 1,411 708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274 708 资产处置收益 261 469 减:信用减值转回 五、43 (77) (17) 二、营业利润 54,208 37,470 加:营业外收入 五、44 251 188 减:营业外支出 五、45 134 263 三、利润总额 54,325 37,395 减:所得税费用 五、46 6,526 6,373 四、净利润 47,799 31,022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2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未经审计) (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一)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47,799 31,022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二)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144 26,026 2、少数股东损益 6,655 4,99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五、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一)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326 (2)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4) 72 (二)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5) 20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317 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合计 624 9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103 6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3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未经审计) (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六、综合收益总额 48,526 31,1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1,768 26,12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758 5,002 七、每股收益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2.071 1.310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盖章)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4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一、营业收入 十四、19 38,833 27,741 减:营业成本 十四、19 20,426 16,424 税金及附加 5,655 3,598 管理费用 993 751 研发费用 227 209 财务费用 (899) (644) 其中:利息费用 454 384 利息收入 1,405 1,050 加:其他收益 30 8 投资收益 十四、20 1,147 1,327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34 550 资产处置收益 3 - 减:信用减值转回 (58) - 二、营业利润 13,669 8,738 加:营业外收入 118 106 减:营业外支出 83 74 三、利润总额 13,704 8,770 减:所得税费用 3,906 581 四、净利润 9,798 8,189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5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未经审计) (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一)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9,798 8,189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 72 六、综合收益总额 9,792 8,261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盖章)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6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1,711 158,816 收到的税费返还 1,611 2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589 3,3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7,911 162,2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2,895) (79,37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834) (12,605)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567) (25,34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52) (4,6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9,548) (122,0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五、47(1) 58,363 40,219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7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 (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58 1,3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21 562 收到已到期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 6,749 10,142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3,97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28 16,64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089) (10,464) 投资支付的现金 (225) (383) 存放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 (10,568) (313) 存放于金融机构的限制用途资金的净额 (2,05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937) (11,160) 投资活动(使用) /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09) 5,489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8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 (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4 264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124 264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955 9,928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42 85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621 11,04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074) (10,44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609) (1,88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253) (402)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 (1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784) (12,439)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3,163) (1,396)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9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 (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73 (11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五、47(1) 39,164 44,20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6,706 112,88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五、47(2) 195,870 157,082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盖章)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80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3,994 33,850 收到的税费返还 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56 1,3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756 35,1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420) (10,87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685) (5,07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724) (7,83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0) (2,3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429) (26,1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十四、21(1) 14,327 9,011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81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 (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654 7,68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95 2,98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88 20 收到已到期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 6,000 10,000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15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037 22,66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470) (937) 投资支付的现金 (9,153) (11,955) 存放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 (9,071)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0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096) (12,892) 投资活动(使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59) 9,769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82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 (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052 25,8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052 25,85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9) (13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400) (32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1) (3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0) (4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26,312 25,36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48 (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十四、21(1) 36,628 44,14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2,410 105,6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十四、21(2) 179,038 149,751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盖章)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83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金额 19,869 74,667 (531) 10,992 11,433 260,445 376,875 68,801 445,676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185) (185) (40) (225) 二、本期期初余额 19,869 74,667 (531) 10,992 11,433 260,260 376,690 68,761 445,45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624 - - 41,144 41,768 6,758 48,526 (二)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子公司少数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124 124 (三) 利润分配 1.对母公司股东的分配 五、35 - - - - - (50,466) (50,466) - (50,466) 2.对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分配 - - - - - - - (463) (463) (四) 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五、33 - - - 2,896 - - 2,896 495 3,391 2.本期使用 五、33 - - - (1,536) - - (1,536) (119) (1,655) (五) 其他 - 13 - - - 13 26 53 79 四、本期期末余额 19,869 74,680 93 12,352 11,433 250,951 369,378 75,609 444,987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盖章)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84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未经审计) (续)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本期期初余额 19,890 74,765 (256) (754) 8,803 11,433 246,308 360,189 64,941 425,130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 97 - - 26,026 26,123 5,002 31,125 (二)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子公司少数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 405 405 2. 注销库存股 (21) (235) 256 - - - - - - - (三) 利润分配 1.对母公司股东的分配 五、35 - - - - - - (35,962) (35,962) - (35,962) 2.对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分配 - - - - - - - - (546) (546) (四) 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 - - - 2,478 - - 2,478 436 2,914 2.本期使用 - - - - (1,646) - - (1,646) (127) (1,773) (五) 其他 - 77 - - - - (94) (17) 3 (14) 三、本期期末余额 19,869 74,607 - (657) 9,635 11,433 236,278 351,165 70,114 421,279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盖章)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85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金额 19,869 77,202 (73) 7,704 11,433 179,811 295,946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12 12 二、本期期初余额 19,869 77,202 (73) 7,704 11,433 179,823 295,95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6) - - 9,798 9,792 (二) 利润分配 1 对股东的分配 五、35 - - - - - (50,466) (50,466) (三) 专项储备 1 本期提取 - - - 1,937 - - 1,937 2 本期使用 - - - (1,293) - - (1,293) (四) 其他 - 10 - - - - 10 四、本期期末金额 19,869 77,212 (79) 8,348 11,433 139,155 255,938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盖章)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86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未经审计) (续)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本期期初余额 19,890 77,437 (256) (409) 6,030 11,433 183,374 297,499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 72 - - 8,189 8,261 (二) 利润分配 1 对股东的分配 五、35 - - - - - - (35,962) (35,962) (三) 专项储备 1 本期提取 - - - - 1,637 - - 1,637 2 本期使用 - - - - (1,375) - - (1,375) (四) 其他 (21) (235) 256 - - - - - 三、本期期末金额 19,869 77,202 - (337) 6,292 11,433 155,601 270,060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盖章)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88 页至第 21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87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是于 2004 年 11 月 8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 称“中国”) 境内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22 号。 本公司是由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神华集团”) 经国务院批准独家发起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神华集团以其与煤炭生产、铁路及港口运输、发电等相关的核心业务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 的净资产投入本公司。上述净资产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后净 资产为人民币 186.12 亿元。于 2004 年 11 月 6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国 资委”) 以国资产权 [2004] 1010 号文《关于对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境内 外上市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对此评估项目予以核准。 经国资委国资产权 [2004] 1011 号文《关于对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神华集团投入本公司的上述净资产按 80.5949%的比例折 为本公司股本 150 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未折入股本的人民币 36.12 亿元计入本公司的资 本公积。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下简称“本集团”) 接管了神华集团的煤炭开采、发电及运输业务。 于 2005 年,本公司发行 3,089,620,455 股 H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以每股港币 7.50 元通 过全球首次公开发售形式出售。此外,神华集团亦将 308,962,045 股每股人民币 1.00 元的内资普通 股转为 H 股。总数为 3,398,582,500 股的 H 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 于 2007 年,本公司发行 1,800,000,000 股 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36.99 元。该 A 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17 年 8 月 28 日,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神华集团收到国资委《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7〕146 号,以下简称“146 号文”),同意中国国电集团 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国电”) 与神华集团实施联合重组,神华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国电。2017 年 11 月 27 日,神华集团完成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更名完成后,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国家能源集 团。 本集团许可经营范围包括煤矿开采和煤炭批发经营。本集团一般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煤炭的洗 选、加工;矿产品的开发与经营;专有铁路内部运输;电力生产;开展煤炭、铁路、电力经营的配 套服务;船舶的维修;能源与环保技术开发与利用、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 务;化工产品、化工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以煤炭为 原料,生产、销售甲醇、甲醇制烯烃、聚丙烯、聚乙烯、硫磺、C4、C5。 本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细情况参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88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列报要求。此外,本 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 年修 订) 》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参见附注三、9) 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 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 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 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 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 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 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89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本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 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采用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外的 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在编制本合并财务报表时对这些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进行了折算 (参见附注三、8) 。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 (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 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 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择 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 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 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 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 (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 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90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5.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将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 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集团为企业合并发生 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 值计量。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 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 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 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不摊销,以成本减已计提累计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三、19) 在资产 负债表内列示。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91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 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 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时。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 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该子公司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 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 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 (取得控制权的日期) 起将被购买子公 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其自购买日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 现金流量表中。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 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 确认该损失。 子公司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以 “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在合并利润 表中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 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 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 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92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 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 何收益或损失,也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接下述原则判断是否为一揽子交 易: -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 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按照不丧失控制权 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 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 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 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8.1 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即期汇率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或根据公布的外 汇牌价套算的汇率。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 似的当期平均汇率。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 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 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参见附注 三、16) 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 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 (含汇率变动) 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 合收益。 93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8.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 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 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 项目按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的现金流量,采用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 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期初数和上期实际数按照上期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9、 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条款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收入准则”) 确认的未 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应收账款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则按 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 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 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 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 同条款 (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 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 预期信用损失。 94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9.1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 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 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 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 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 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 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 他基本信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 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9.1.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 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 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中的一年内到 期的发放贷款及垫款、一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债权投资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银行债券 投资 (以下简称 “应收款项”) 。 该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确认减值时、重分类或终止 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 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 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 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 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 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 (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集团转 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95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9.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 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 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 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 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9.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对该等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 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和银行理财产 品,于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9.1.4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制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做出,且相关投资 从发行者的角度复核权益工具的定义。 本集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的“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列示。该等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 等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 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 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96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9.2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集团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 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 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 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括考虑 续约选择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 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 分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 流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 履行期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 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 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 损益。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 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 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 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97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9.2.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 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 集团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主要考虑如下因素: - 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 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 生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信用利差、针对借款人的信用违约互换价格、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小于其摊余成本的时间长短和程度、与借款人相关的其他市场信息 (如借款人 的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的价格变动) ; -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 不利变化; -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9.2.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 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 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 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98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9.2.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 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 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 额的现值; -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 预计付款额,减去本集团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 额的现值; -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 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 额。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 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 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 息。 9.2.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 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99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9.3 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 该金融 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 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 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 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 (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 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 集团承担的义务 (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 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 (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 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 集团承担的义务 (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 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 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针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与分类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 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理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 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因资产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在收到时确认为负债。 9.4 金融负债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 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9.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 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 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9.4.2 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 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 100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量,终止确认或按照实际利率法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摊余成本参见附注三 9.1.1。本集团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 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除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部分、及租赁负债 (以下简称“应 付款项”),以及应付债券、借款。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 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 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 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 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 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9.4.2.1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 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 产而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作为此类金融负债发行方的,在初始确认后 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 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101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9.5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金融负 债) 。本集团 (借入方) 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 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 债。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 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9.6 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 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回购本公司股份时,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为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 备查登记。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股东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库存股注销时,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库存股成本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 公积 (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库存股成本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 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低于库存股成本的 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9.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 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 相互抵销。 102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0、 存货 10.1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煤炭存货、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以及在建开发产品和已完工开发产品。存货 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 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 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10.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10.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 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 计算。 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 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0.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0.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03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当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其划分为持有 待售类别。 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 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 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 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 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 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减记账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 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并在划 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 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 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部分自 划分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再采用权益法核算。 104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2、 长期股权投资 12.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2.1.1 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 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 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 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 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 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2.1.2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 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 资成本之和。 12.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2.2.1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由 本公司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不划分是否属于投 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 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 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附注三、6 进行处理。 105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2.2.2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参见附注三、12.3) 的被投资单位。对联营企业 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 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本集团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应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 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 团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 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 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 成对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 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 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 额。 106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2.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 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 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 资单位是否存在重大影响时,通常考虑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 - 是否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 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 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 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及 - 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 12.4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三、19。 12.5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3、 固定资产 13.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 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 于该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附注三、14 确定初始成本。本集团在固定资产报废时承 担的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相关的支出,包括在有关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中。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 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07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3.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除井巷资产按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或使用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费用购置的固定资产 (参见附注三、18) 外,本集团将其他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 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分别为: 类别 折旧年限 (年) 土地及建筑物 10 - 55 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和设备 5 - 40 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设备 8 - 35 铁路及港口构筑物 6 - 45 船舶 25 煤化工专用设备 8 - 20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及其他 5 - 35 本集团永久持有的土地不计提折旧。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 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3.3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三、19。 13.4 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本集团会予以终止确认。 - 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 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8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4、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三、19)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 理,计入当期损益。 15、 勘探及评价支出 勘探及评价活动包括矿物资源的探寻、鉴定技术可行性及评价可分辨资源的商业可行性。勘探及评 价开支包括与以下活动有关的直接成本: - 研究及分析历史勘探数据; - 从地形、地球化学及地球物理的研究搜集勘探数据; - 勘探钻井、挖沟及抽样; - 确定及审查资源的量和级别; - 测量运输及基础设施的要求;及 - 进行市场及财务研究。 于勘探项目的初期,勘探及评价开支于发生时计入损益。当项目具有技术可行性和商业可行性时, 勘探及评价开支 (包括购买探矿权证发生的成本) 按单个项目资本化为勘探及评价资产。 勘探及评价资产根据资产性质被列为固定资产 (参见附注三、13) 、在建工程 (参见附注三、14) 或 无形资产 (参见附注三、17) 。 16、 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资产的 成本。 除上述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在资本化期间内,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 销): -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本集团以专门借款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当 期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本集团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 部分的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 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是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 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109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资本化期间是指本集团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及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当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款费 用停止资本化。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本集团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17、 无形资产 17.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及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 (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及 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三、19) 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 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后按直线法或工作量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 内摊销。土地使用权在 30 年至 50 年内按直线法摊销,采矿权则依据探明及可能的煤炭储量按工作 量法计提摊销,软件在 10 年内按直线法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7.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 当期损益: -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 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 无形资产; -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10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8、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本集团按照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费用,用于维持矿 区生产、设备改造相关支出、煤炭生产和煤炭井巷建筑设施安全支出等相关支出。本集团按规定在 当期损益中计提上述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用于费用 性支出时,按实际支出冲减专项储备;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按照形成固定资 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相关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19、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 产、使用权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 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 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 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 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 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11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0、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 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1、 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 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与 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 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 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 调整。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 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12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2、 土地复垦义务 本集团的土地复垦义务包括根据中国有关规定,与复垦地面及矿井相关的估计支出。本集团根据所 需工作的未来现金支出款额及时间作出详尽计算,估计本集团在最终复垦和闭井方面的负债。估计 支出按通胀率调整后,并按可以反映当时市场对货币时间价值及负债特定风险的折现率折现,以使 准备的数额反映预计需要支付的债务的现值。本集团将与最终复垦和闭井义务相关的负债计入相关 资产。相关预计负债及资产在有关负债产生期间确认。资产按探明及可能的煤炭储量以工作量法摊 销。如果估计发生变化 (例如修订开采计划、更改估计成本或更改进行复垦活动的时间),本集团 将对相关预计负债及资产的账面价值按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则用适当的折现率进行调整。 23、 职工薪酬 23.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 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 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3.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离职后福利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 本及归属期间。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 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 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2)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的利息净额,包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 (3)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所产生的变动。 本集团将上述第 (1) 和 (2) 项计入当期损益;第 (3) 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 转回至损益。 113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3.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 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 -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 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4、 收入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 入。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 与煤炭销售相关的收入; - 电力销售收入; - 铁路、港口、航运以及其他服务收入; - 煤化工产品销售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 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 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 入。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 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本 集团电力、热力、燃料、煤化工产品及原材料销售收入于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港口及 运输于服务提供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 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 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 确认收入:(1)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 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 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 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服 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 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 之外的其他因素。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 (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 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114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4.1 特许经营权 本集团采用获取特许经营权的方式,与地方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国有企业 (合同授予方) 签订发电项 目相关的特许经营协议。根据特许经营协议,本集团兴建发电厂 (建造期间) ,之后一般在 25 至 30 年的特许经营期内运营 (运营期间) 。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本集团需要将有关的发电厂无偿或 以极低对价移交至各地方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国有企业 (移交)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在运营期间, 本集团可以收取上网电费。若本集团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 融资产的,或在本集团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 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本集团的,本集团在发生相关建造成本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金融资产处理 (参见附注三、9) ;若合同规定 本集团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 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集团在发生相关建造成本的同时确认 无形资产 - 特许经营权。 对于特许经营权形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规定判 断,对于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按照建造 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项目运营期间,本集团 对于特许经营权建造过程中确认的金融资产,后续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为基础确认相关特许经 营权利息收入,并相应确认运维收入等。 24.2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 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 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 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 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115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5、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 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 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 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 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 (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采用与 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 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 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 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116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6、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中 明确规定的补助对象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 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 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 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 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 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退回,在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7、 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27.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 (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 期应交纳 (或返还) 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27.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 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 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 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 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 亏损) 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 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 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 司和联营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 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 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17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 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 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 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根据 2013 年 6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 答》的规定,本集团不再就 2013 年以后新计提而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27.3 所得税的抵销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 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 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 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 销后的净额列报。 118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8、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 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进行如下评估: -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 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 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 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 资产; - 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 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 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选择不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并 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合并为租赁。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对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 引发、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或以后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选择简化方法 (“疫情租金减让简化方法”) 进行会计处理,不再评估是否发 生租赁变更,也不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 可; - 减让仅针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2 年 6 月 30 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 影响满足该条件,2022 年 6 月 30 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 - 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本集团对所有属于疫情租金减让简化方法 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选择应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 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 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或工作量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 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按附注三、19 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 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19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 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 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 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了短期租赁及选择应用疫情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情形外,对于其他租赁变更,当租赁变更增加了 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且增加的对价与增加的使用权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 额相当,则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核算;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在 租赁变更生效日,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的租赁 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选择应用疫情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等后续计量。发生租 金减免的,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 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负债;延期支付租金 的,本集团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 (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了选择应用疫情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情形外,当短期租赁发生租赁变更或者因租赁变更之外的原 因导致租赁期发生变化的,本集团将其视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选择应用疫情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 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 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集团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 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 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 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集团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集团将该 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 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 和。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 认和减值按附注三、9 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20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除了选择应用疫情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情形外,对于融资租赁发生变更,当租赁变更增加了一项或 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且增加的对价与增加的使用权资产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 相当,则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核算;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的,本集团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 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 价值;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选择应用疫情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 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 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 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集团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 融资租赁款。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 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 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了选择应用疫情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情形外,对于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 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 收款额。 选择应用疫情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 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 期收取租金的,本集团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 认的应收款项。 121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9、 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 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30、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 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 不构成本集团的关联方。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a) 本公司的母公司; (b) 本公司的子公司; (c) 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d) 对本集团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e) 与本集团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企业或个人; (f) 本集团及本集团所属企业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g) 本集团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h) 本集团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i) 本公司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 (j) 与本公司母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 (k) 本集团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 企业。 除上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被确定为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以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以下企业或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 也属于 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l)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企业或者一致行动人; (m)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监事及 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n)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月内,存在上述 (a),(c) 和 (l) 情形之一 的企业; (o)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月内,存在上述 (h),(i) 和 (m) 情形之一 的个人;及 (p) 由上述 (h),(i),(m) 和 (o)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122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1、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经营分部,是指集团内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 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及 - 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生产过程的性质、 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影 响等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 则后确定报告分部。 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 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32、 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 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 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 认。 本集团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做的重要判断: 对国能河北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定州发电”) 的控制 本公司持有定州发电 41%的股东权益和表决权,定州发电 59%的股东权益和表决权由另外 2 家非关 联方企业分别持有 19%和 40% 。定州发电的具体信息见附注七 (一) 、1。 本公司董事评价本公司是否有能力主导定州发电的相关活动来判断本公司是否对其有实际控制。本 公司拥有定州发电权益的最大份额,且定州发电的其他权益持有人没有能力根据章程细则独立或联 合起来对定州发电行使控制。历史上,本公司通过委任高级管理人员、批准年度预算及确定员工薪 酬等对定州发电的经营进行控制。考虑上列因素,本公司董事认定本公司拥有主要表决权来主导定 州发电的相关活动即本公司对定州发电有实际控制。因此,定州发电于所列期间的的财务报表由本 公司合并。 123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本集团主要估计金额的不确定因素如下: (1) 金融资产减值 如附注三、9.2 所述,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复核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以评估预期信 用损失情况。在考虑预期信用损失时,需要利用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及未来情况预测的 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对发生信用损失的各种可能性和预计损失率做出估计,上述相关信息更 新导致发生信用损失的各种可能性和预计损失率的变化,作为估计变更处理,增加或转回的 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 长期资产减值 如附注三、19 所述,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 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全部收回,有关 资产便会视为已减值,并相应确认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 (或资产组)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 (或资产组) 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由于本集团不能获得资产 (或资产组) 的公开市价, 因此不能准确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 (或资产组) 生产产品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 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 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3)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和摊销 如附注三、13 和 17 所述,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 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审阅使用寿命和剩余探明及 可能的煤炭储量,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 估计变更处理。 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定。 探明及可能的煤炭储量是指本集团根据 JORC 规程中对于实测具有开采经济价值的煤炭资源 的规定而确定 (JORC 是指于 2012 年 12 月生效的澳洲报告矿物质资源量及矿产储量的规 程) 。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煤炭储 量的估计涉及主观判断,因此本集团煤炭储量的技术估计往往并不精确,仅为近似数量。在 估计煤炭储量可确定为探明和可能储量之前,本集团需要遵从若干有关技术标准的权威性指 引。探明及可能储量的估计会考虑各个煤矿最近的生产和技术资料,定期更新。此外,由于 价格及成本水平逐年变更,因此,探明及可能储量的估计也会出现变动。这些变动视为估计 变更处理,并按预期基准反映在相关的折旧及摊销率中。 尽管技术估计固有的不精确性,这些估计仍被用作计算折旧和摊销。 124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4)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人民币 4,163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990 百万元),并列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主要取决于未 来的实际盈利及暂时性差异在未来使用年度的实际税率。如未来实际产生的盈利少于预期, 或实际税率低于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将被转回,确认在转回发生期间的合并利润表 中。此外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由于无法确定相关可抵扣税务亏损和可抵扣时间性差异的回 收期,故本集团对于可抵扣税务亏损人民币 7,662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7,097 百万元),以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人民币 12,350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8,864 百 万元),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实际产生的盈利多于预期,或实际税率高于预期, 将调整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在该情况发生期间的合并利润表中。 (5) 土地复垦义务 如附注三、22 所述,本集团根据未来现金支出款额及时间作出的详尽计算,估计最终复垦和 闭井方面的负债。估计支出按通胀率调整后,并按可以反映当时市场对货币时间价值及负债 特定风险的折现率折现,以使准备的数额反映预计需要支付的债务的现值。本集团考虑未来 生产量及发展计划、煤矿地区的地质结构及煤矿储量等因素来厘定复垦和闭井工作的范围、 支出金额和时段。由于这些因素的考虑牵涉到本集团的判断和预测,实际发生的支出可能与 预计负债出现分歧。本集团使用的折现率可能会因市场对货币时间值及负债特定风险的评估 改变,例如市场借贷利率和通胀率的变动,而作出相应变动。当估计作出变更 (例如采矿计 划、预计复垦支出、复垦工作的时段变更),复垦费用将会按适当的折现率作出相应调节。 125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3、 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本集团于 2022 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 35 号) (“解释第 15 号”) 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试运行销售的 会计处理”) 的规定; - 解释第 15 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a) 解释第 15 号中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规定,本集团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以及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 对外销售 (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 取得的收入和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再 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上述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集团对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 试运行销售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 (i) 变更对本集团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减少报 表项目金额 资产: 固定资产 (10)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10) 126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 下: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 /(减少)报表项目金额 营业收入 63 营业成本 73 利润总额 (10) 净利润 (1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当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ii) 变更对比较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净利润及 2021 年年初及年末股东权 益的影响汇总如下: 本集团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1 年年末 2021 年年初 净利润 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调整前之净利润及股东权益 31,022 445,676 425,130 试运行销售影响 - (225) - 调整后之净利润及股东权益 31,022 445,451 425,130 本公司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1 年年末 2021 年年初 净利润 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调整前之净利润及股东权益 8,189 295,946 297,499 试运行销售影响 - 12 - 调整后之净利润及股东权益 8,189 295,958 297,499 127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 总如下: 本集团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资产: 固定资产 238,026 (225) 237,801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260,445 (185) 260,260 少数股东权益 68,801 (40) 68,761 本公司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资产: 固定资产 35,215 12 35,227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179,811 12 179,823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 无影响。 (b) 解释第 15 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 根据该规定,本集团在判断亏损合同时,估计履行合同的成本中应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 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解释第 15 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集团对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 128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四、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 6%、9%、13% 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 缴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计征 5%、7% 资源税 按煤炭销售金额计征 8%、9%、9.5%、10%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15%至 30% (注) 注: 除下述境外子公司及附注四、2 所述享受优惠税率的分、子公司外,本公司及各境内分、子 公司法定所得税率为 25% 。 本集团的主要境外子公司本期的所得税率列示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税率 神华澳大利亚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神华澳大利亚”) 30% 神华沃特马克煤矿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神华沃特马克”) 30% 国华 (印度尼西亚) 南苏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华印度尼西亚南苏”) 22% 神华国华 (印尼) 爪哇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华印尼爪哇”) 22% 神华国际 (香港) 有限公司 16.5% 神华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6.5% 神华国华 (印尼) 天健美朗发电有限公司 22% 中国神华海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神华海外开发投资”) 16.5% 神华美国控股有限公司 21% 129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本集团享受税收优惠的主要子、分公司的税率列示如下: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公司名称 优惠税率 (注) 优惠税率 (注) 国能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包神铁路”) 15% 15%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 15% 15% 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锦界能源”) 15% 15%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神华包头煤化工”) 15% 15%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准格尔能源”) 15% 15% 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神东煤炭集团”) 15% 15%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以下简称“神东煤炭分公司”) 15% 15% 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电胜利能源公司”) 15% 15%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乌素露天煤矿 15% 15% 注: 2020 年 4 月 23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延续西部大 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鼓励类产业的企业继续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1 年 1 月 18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40 号发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2020 年 本) 》,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目录中新增本公司相关煤炭子分公司适用的鼓励类产业。 本公司设在西部地区的符合西部大开发鼓励类项目的煤炭子分公司适用 15%优惠税率,有效 期至 2030 年。 130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现金: 人民币 -* -* 银行存款: 人民币 175,287 130,798 美元 3,787 3,176 港币 719 760 澳元 403 315 印尼卢比 778 711 小计 180,974 135,760 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 人民币 26,950 27,126 合计 207,924 162,886 其中:存放于境外的款项总额 3,474 3,404 * 金额少于人民币 50 万元。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银行存款中限制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煤矿及港 口经营相关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煤矿企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基金,共计人民币 6,534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479 百万元)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银行存款中包括三个月 以上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 5,520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701 百万元) 。 131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1,528 2,245 商业承兑汇票 359 1,104 合计 1,887 3,349 本集团的应收票据均为一年内到期。 (2)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终止确认金额 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2,599 1,192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2021 年 12 月 31 日:无) 。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应收票据作为本集团开具应付票据的质押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无) 。 132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性质分析如下: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售电款 5,321 4,480 售煤款 2,279 3,380 售热款 327 217 其他 3,368 3,458 小计 11,295 11,535 减:信用损失准备 1,200 1,277 应收账款净值 10,095 10,258 (2)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9,729 86 (49) 9,680 9,648 84 (121) 9,527 1至2年 248 2 (11) 237 155 1 (12) 143 2至3年 17 -* (2) 15 87 1 (7) 80 3 年以上 1,301 12 (1,138) 163 1,645 14 (1,137) 508 合计 11,295 100 (1,200) 10,095 11,535 100 (1,277) 10,258 * 比例小于 0.5% (3) 本集团本期未发生应收账款核销。 133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4) 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 账龄 净额的比例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方 1 年以内、1 至 2 年 983 10 PT PLN(Persero)Kantor Pusat 第三方 892 1 年以内 9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第三方 630 1 年以内 6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第三方 589 1 年以内 6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关联方 431 1 年以内 4 合计 3,525 35 注: 本集团对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均未计提坏账准备。 (5)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 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逾期天数 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除下表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 账款,本集团对账面原值为人民币 1,194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459 百万元) 已经发 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单项评估,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已确认信用损失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1,098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156 百万元) 。 2022 年 6 月 30 日 违约损失率 (%) 2022 年 6 月 30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未逾期 0.2 5,994 (12) 逾期 1 年以内 1 3,725 (37) 逾期 1 至 2 年 6 179 (11) 逾期 2 至 3 年 10 21 (2) 逾期 3 年以上 22 182 (40) 合计 10,101 (102) 134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违约损失率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未逾期 0.4 5,609 (23) 逾期 1 年以内 1 4,025 (40) 逾期 1 至 2 年 6 205 (12) 逾期 2 至 3 年 10 65 (7) 逾期 3 年以上 23 172 (39) 合计 10,076 (121) (6) 本集团本期计提坏账准备为人民币 2 百万元,本期因收回款项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79 百 万元。 (7)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将部分电费收费权进行质押作为本集团银行借款的担保。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等 3 家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及国投通 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保理协议,将取得的人民币 519 百万元应收电费款项作为基础资产分别转 让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及国投通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并取得相应的价款; 本年因保理业务而发生相关资产转让费人民币 3 百万元。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7,694 89 - 7,694 7,589 94 - 7,589 1至2年 646 7 - 646 212 3 - 212 2至3年 82 1 - 82 22 - - 22 3 年以上 253 3 (204) 49 274 3 (204) 70 合计 8,675 100 (204) 8,471 8,097 100 (204) 7,893 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材料款、服务费及煤款等款项。 (2) 本集团本期未发生计提、转回或核销坏账准备的情况。 135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 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预付款项 单位名称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 账龄 净额的比例 (%) 未结算原因 国能(北京)配送中心有限公司 关联方 1,071 1 年以内&1 至 2 年 13 交易尚未完成 满洲里通畅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第三方 498 1 年以内 6 交易尚未完成 利星行机械(香港)有限公司 第三方 235 1 年以内 3 交易尚未完成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方 198 1 年以内 2 交易尚未完成 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方 179 1 年以内 2 交易尚未完成 合计 2,181 26 注: 本集团对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均未计提坏账准备。 5、 其他应收款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代垫款项 1,510 1,123 押金及保证金 102 67 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 1,580 830 其他 1,256 1,191 小计 4,448 3,211 减:信用损失准备 877 904 合计 3,571 2,307 (1) 按账龄分析如下: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2,707 61 (15) 2,692 1,533 48 (44) 1,489 1至2年 683 15 (143) 540 684 21 (157) 527 2至3年 174 4 (122) 52 121 4 (117) 4 3 年以上 884 20 (597) 287 873 27 (586) 287 合计 4,448 100 (877) 3,571 3,211 100 (904) 2,307 136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 本集团本期核销坏账准备金额人民币 27 百万元。 (3) 本集团本期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 2 百万元,转回坏账准备金额人民币 2 百万元。 (4)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 神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关联方 156 1 年以内 4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114 1 年以内 3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102 3 年以上 3 珠海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第三方 101 1至 2年 3 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 78 1至 2年 2 合计 551 15 注: 本集团对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均未计提坏账准备。 6、 存货 (1) 存货分类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煤炭存货 5,132 - 5,132 6,373 - 6,373 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 7,586 (2,195) 5,391 7,384 (2,235) 5,149 房地产开发产品及房地产开发成本 1,159 (16) 1,143 1,127 (16) 1,111 合计 13,877 (2,211) 11,666 14,884 (2,251) 12,633 (2) 存货跌价准备 2021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 2,235 - (40) 2,195 房地产开发产品及房地产开发成本 16 - - 16 合计 2,251 - (40) 2,211 7、 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 北电胜利能源公司经会议研究确定将闲置土地使用权处置,相关资产价值约人民币 38 百万元,预 计于 2022 年内完成出售。 137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8、 其他流动资产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341 3,107 预缴税费款 266 578 服务特许权应收款 (附注五、17(注 1)) 2,064 1,964 贷出款项 4,500 4,500 其他 511 468 小计 8,682 10,617 减:减值准备 2,303 2,303 合计 6,379 8,314 9、 债权投资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长期委托贷款 (注) 400 400 注: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长期委托贷款为神东电力委托中国银行借予本集团联营公司内蒙古亿 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亿利化学”)的长期委托贷款人民币 400 百万元,贷款年利率 4.75%,贷款期限为 3 年,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提款,将在 2023 年 12 月 23 日到期。该利率 为固定利率,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利率不变。 138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0、 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下 宣告发放 2021 年 确认的 其他权益 现金股利 2022 年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12 月 31 日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投资损益 调整 或利润 6 月 30 日 期末余额 联营公司: 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国电”)* 25,105 - - 207 - - 25,312 -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9,798 - - 481 - - 10,279 - 浩吉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浩吉铁路”)* 6,436 - - (41) 10 - 6,405 - 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神东天 隆”) 1,511 - - 546 329 (229) 2,157 -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四川广安”) 448 - - (7) - - 441 - 国华 (河北) 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河北新能源”) 695 - - 23 - - 718 - 亿利化学 591 - - 13 - (25) 579 - 其他 2,541 - - 52 (5) (24) 2,564 (65) 小计 47,125 1,274 334 -278 48,455 -65 结构化主体: 北京国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国能新能源基金”)* 427 137 - - - - 564 - 北京国能绿色低碳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 “国能低碳基金”)* 92 88 - - - - 180 - 小计 519 225 744 合计 47,644 225 - 1,274 334 (278) 49,199 (65)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重要联营企业。 139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注) 1,295 1,327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公司* 559 560 内蒙古三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22 103 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23 25 国电四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74 72 其他 87 87 合计 2,160 2,174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重要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注: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基金管理以及对贫困地区进行投资 和管理,中国神华认购基金公司 920,054,464 股,占比 2.97% 。 140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2、 固定资产 与井巷资产 发电装置 家具、固定 土地及 相关的机器 及相关机器 铁路及港口 煤化工 装置、汽车 建筑物 井巷资产 和设备 和设备 构筑物 船舶 专用设备 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59,679 16,631 73,161 112,755 142,747 7,582 12,987 18,747 444,289 2.本期增加额 (1) 报表折算差异 51 - - - - - - 1 52 (2) 外购 45 - 425 138 285 - 3 24 920 (3) 在建工程转入 474 136 318 3,006 10 - - 343 4,287 (4) 重分类 (41) - 91 - - - (50) - - (5) 其他 - 398 - - - - - - 398 3.本期减少金额 (1) 处置及报废 (21) - (302) (72) (17) - (1) (4) (417) (2) 其他 - - - - (60) - - - (60) 4.2022 年 6 月 30 日 60,187 17,165 73,693 115,827 142,965 7,582 12,939 19,111 449,469 二、减:累计折旧 1.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15,164 7,330 55,661 42,632 56,958 2,201 7,612 14,067 201,625 2.本期增加额 (1) 报表折算差异 27 - - - - - - - 27 (2) 计提 917 522 1,682 2,687 2,667 158 331 302 9,266 (3) 重分类 (11) - 24 - - - (13) - - 3.本期减少金额 (1) 处置或报废 (17) - (212) (41) (12) - - (4) (286) 4.2022 年 6 月 30 日 16,080 7,852 57,155 45,278 59,613 2,359 7,930 14,365 210,632 三、减:减值准备 1.2021 年 12 月 31 日 1,604 11 711 1,165 892 - 463 17 4,863 2.本期减少金额 (1) 处置或报废 - - (28) (17) - - - - (45) 3.2022 年 6 月 30 日 1,604 11 683 1,148 892 - 463 17 4,818 四、账面价值 1.2022 年 6 月 30 日 42,503 9,302 15,855 69,401 82,460 5,223 4,546 4,729 234,019 2.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42,911 9,290 16,789 68,958 84,897 5,381 4,912 4,663 237,801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不存在暂时闲置的重大固定资产。 本集团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尚有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3,915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 币 4,036 百万元) 的建筑物之权证或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中。本公司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及有效地占用 或使用上述建筑物。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772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815 百万元) 的 固定资产已作为本集团银行借款的抵押担保。 141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3、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黄大铁路 1,602 - 1,602 1,317 - 1,317 神华福建罗源湾储煤一体化发电厂工程 533 - 533 1,966 - 1,966 神华国华清远 2*1000MW 机组电厂新建工程 1,248 - 1,248 906 - 906 神华陕西国华锦界煤电一体化项目三期工程 741 - 741 416 - 416 恒联码头和恒发码头工程 1,819 - 1,819 2,212 - 2,212 中国神华胜利发电厂一期工程 334 - 334 256 - 256 神华国华湖南永州电厂新建工程 160 - 160 206 - 206 神华国华广投北海电厂 2*1000MW 新建工程 4,787 - 4,787 3,532 - 3,532 神华国华湖南岳阳电厂新建工程 733 - 733 308 - 308 神华国华广投北海能源基地 1、2 号码头工程 749 - 749 669 - 669 其他 16,215 (1,030) 15,185 14,796 (1,030) 13,766 小计 28,921 (1,030) 27,891 26,584 (1,030) 25,554 工程物资 514 (12) 502 659 (12) 647 合计 29,435 (1,042) 28,393 27,243 (1,042) 26,201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尚有部分电厂及铁路项目正在办理相关政府部门批复手续,本公司认 为本集团将可获得有关所需批复。 142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其中: 2021 年 外币报表 2022 年 工程投入占 利息资本化 本期利息 本期利息 预算数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减值准备增加 折算差异 6 月 30 日 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累计金额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黄大铁路 11,894 1,317 285 - - - - 1,602 95 95 314 30 2.15 自筹及贷款 神华福建罗源湾储煤一体化发电厂工程 7,992 1,966 905 (2,338) - - - 533 82 82 495 24 1.89 自筹及贷款 神华国华清远 2*1000MW 机组电厂新建工程 7,956 906 342 - - - - 1,248 16 16 71 38 1.90 自筹及贷款 神华陕西国华锦界煤电一体化项目三期工程 4,300 416 325 - - - - 741 94 94 - - - 自筹及贷款 恒联码头和恒发码头工程 3,207 2,212 164 (557) - - - 1,819 74 74 211 23 2.00 自筹及贷款 中国神华胜利发电厂一期工程* 5,676 256 78 - - - - 334 87 87 98 - - 自筹及贷款 神华国华湖南永州电厂新建工程 7,479 206 201 (247) - - - 160 95 95 317 - - 自筹及贷款 神华国华广投北海电厂 2*1000MW 新建工程 7,563 3,532 1,255 - - - - 4,787 65 65 255 73 1.87 自筹及贷款 神华国华湖南岳阳电厂新建工程 7,237 308 425 - - - - 733 10 10 19 15 1.78 自筹及贷款 神华国华广投北海能源基地 1、2 号码头工程 1,182 669 80 - - - - 749 64 64 86 7 1.99 自筹及贷款 其他 13,766 2,772 (1,145) (208) - - 15,185 37 68 1.08-2.45 自筹及贷款 合计 25,554 6,832 (4,287) (208) - - 27,891 1,903 278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重大在建工程。 143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 工程物资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兴建发电机组的有关工程物资 132 270 建设煤矿的有关工程物资 271 330 建设铁路的有关工程物资 69 47 其他 42 12 小计 514 659 减:减值准备 12 12 期 / 年末净值 502 647 14、 租赁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租赁情况 使用权资产 与井巷资产 发电装置及相关 家具、固定 土地及建筑物 相关的机器和设备 机器和设备 装置、汽车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1 年 12 月 31 日 509 523 1,000 194 2,226 2.本期增加额 44 - - 1 45 3.2022 年 6 月 30 日 553 523 1,000 195 2,271 二、减:累计折旧 1.2021 年 12 月 31 日 277 191 12 36 516 2.本期增加额 58 45 24 16 143 3.2022 年 6 月 30 日 335 236 36 52 659 三、账面价值 1.2022 年 6 月 30 日 218 287 964 143 1,612 2.2021 年 12 月 31 日 232 332 988 158 1,710 144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租赁负债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长期租赁负债 1,647 1,697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41 187 合计 1,406 1,510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费用 146 72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43 44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101 105 (a) 短期租赁 本集团租用车辆、房屋及设备,部分租赁期小于 12 个月。该等租赁为短期租赁 (参见附注 三、28) 。 (b) 基于租赁标的使用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集团的部分租赁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形式的租赁,主要与设备和车辆的使用量挂钩。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本集团可变租赁付款额如下: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使用量增加 1%对 可变付款额 年租金的估计影响 基于使用量确定的租赁付款额的租赁 43 1 145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情况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租赁收入 20 45 本集团于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将部分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用于出租,租赁期为 1 - 6 年。本集团将该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因为该租赁并未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 风险和报酬。 15、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采矿权 探矿权 其他 合计 (注 1) (注 2) 一、账面原值 1.2021 年 12 月 31 日 26,003 32,130 4,000 8,027 70,160 2.本期增加额 (1) 报表折算差异 - 6 - - 6 (2) 购置 926 - - 303 1,229 (3) 其他转入 200 - - 8 208 3.本期减少金额 (1) 处置 - - - (2) (2) 4.2022 年 6 月 30 日 27,129 32,136 4,000 8,336 71,601 二、减:累计摊销 1.2021 年 12 月 31 日 5,408 10,276 - 3,366 19,050 2.本期增加额 (1) 报表折算差异 - 2 - - 2 (2) 计提 286 432 - 220 938 3.本期减少金额 (1) 处置 - - - (1) (1) 4.2022 年 6 月 30 日 5,694 10,710 - 3,585 19,989 三、减:减值准备 1.2022 年 6 月 30 日 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63 127 - 12 202 四、账面价值 1.2022 年 6 月 30 日 21,372 21,299 4,000 4,739 51,410 2.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532 21,727 4,000 4,649 50,908 146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注 1: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尚有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4,432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 民币 3,685 百万元) 的土地使用权之权证或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中。本公司认为本集团有权合 法及有效地占用或使用上述土地。 注 2: 本集团无形资产的其他主要为软件。 注 3: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无无形资产作为本集团银行借款的抵押担保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无) 。 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 暂时性差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7,278 1,329 7,363 1,346 长期资产 (复垦费及其他) 3,655 539 3,195 476 税务亏损额 352 88 352 88 本集团内销售的未实现利润 6,082 1,521 5,500 1,375 未支付的预提工资等费用 167 34 167 34 长期应付款折现影响 1,196 179 1,196 179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197 41 232 46 其他 3,477 893 3,512 894 合计 22,404 4,624 21,517 4,438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负债 暂时性差异 负债 固定资产 (折旧及评估增值) 3,091 645 3,130 655 无形资产 (采矿权摊销及其他) 1,170 200 1,170 200 其他 1,723 640 1,433 567 合计 5,984 1,485 5,733 1,422 147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 抵销后递延所得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 抵销后递延所得 负债期末 税资产或负债 负债期末 税资产或负债 互抵金额 期末余额 互抵金额 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461 4,163 448 3,990 递延所得税负债 (461) (1,024) (448) (974)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可抵扣亏损 7,662 7,097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2,350 8,864 合计 20,012 15,961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2022 年 2021 年 年份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084 1,324 2023 年 589 589 2024 年 340 340 2025 年 1,152 1,152 2026 年 3,661 3,692 2027 年 836 - 合计 7,662 7,097 148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与工程建造和设备采购有关的预付款 4,880 4,868 预付矿区前期支出 6,091 5,273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35 392 商誉 351 351 服务特许权应收款 (注 1) 13,752 12,853 小计 25,209 23,737 减:减值准备 (注 2) 152 152 合计 25,057 23,585 注 1: 根据本集团部分子公司与印度尼西亚国家电力公司之间签订的购电协议 (以下简称 ”特许经 营权协议”),这些子公司将在印度尼西亚兴建发电厂,并自其投入商业运营起为印度尼西 亚国家电力公司供电 25 - 30 年。项目均采用”特许经营权”模式,协议到期后,发电厂的所 有权将转移至印度尼西亚国家电力公司。服务特许权应收款是指应收与特许经营权协议相 关的服务费用,即双方商定的无论电力使用程度如何都能确保的最低付款额。考虑到付款 计划的长度,应收款项按未来保证收取的现金的现值以实际利率进行折现计算。 注 2: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商誉的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152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52 百万元)。 18、 短期借款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5,053 4,248 短期借款年利率为从 2.30%至 3.75% (2021 年 12 月 31 日:3.00%至 4.35%) 。 149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9、 应付票据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498 1,426 20、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明细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材料款 6,918 6,717 应付工程款 6,675 8,854 应付设备款 4,710 5,077 应付煤款 2,272 2,019 其他 9,000 11,123 合计 29,575 33,790 (2)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除应付工程款及设备款外,无个别重大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 账龄自应付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21、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列示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销货合同相关的合同负债 6,385 6,864 150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 有关合同负债的定性分析 本集团的合同负债主要来自于销货合同。 本集团的销货合同通常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部分销货合同履行履约义务的 时间晚于客户付款的时间,从而形成销货合同相关的合同负债。 (3)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超过一年的合同负债。 (4)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由销货合同相关的合同负债形成的待转销项税,约人民 币 1,810 百万元。 22、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021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短期薪酬 5,463 18,767 (12,071) 12,159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478 2,206 (1,959) 725 合计 5,941 20,973 (14,030) 12,884 (2) 短期薪酬列示 2021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434 13,304 (7,425) 9,313 职工福利费 - 807 (807) - 社会保险费 515 1,384 (1,046) 853 其中:医疗保险费 463 1,270 (937) 796 工伤保险费 35 80 (79) 36 生育保险费 17 34 (30) 21 住房公积金 32 1,006 (985) 53 工会经费及教育费附加 1,437 484 (285) 1,636 其他 45 1,782 (1,523) 304 合计 5,463 18,767 (12,071) 12,159 151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 设定提存计划 2021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基本养老保险 294 1,420 (1,278) 436 失业保险费 62 44 (43) 63 企业年金缴费 122 742 (638) 226 合计 478 2,206 (1,959) 725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分别按员工 基本工资的 16%、0.8%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本集团参加国家能源集团企业年金方案,根据该 等方案,本集团按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 8%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 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年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23、 应交税费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2,247 4,951 企业所得税 5,023 9,028 个人所得税 85 615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5 249 教育费附加 111 199 资源税 1,200 3,040 水土流失 / 保持补偿费 459 541 耕地占用税 384 448 其他 227 567 合计 9,851 19,638 152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保证金 1,197 1,312 代扣代缴款 592 300 客户及其他押金 114 93 应付利息 277 209 应付股利 51,870 1,194 预提费用 5,881 1,835 其他 5,406 6,248 合计 65,337 11,191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除保证金外,无个别重大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 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附注五、26) 6,997 5,669 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附注五、29) 670 94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附注五、28) 261 482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附注五、14) 241 187 合计 8,169 7,283 153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6、 长期借款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41,936 44,792 保证借款 (注 1) 1,287 1,226 质押借款 (注 2) 1,865 1,898 抵押借款 (注 3) 6,747 6,946 小计 51,835 54,862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6,997 5,669 合计 44,838 49,193 注 1: 上述保证借款由四川省财政厅和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担保。 注 2: 上述质押借款由本集团的部分电费收费权及股权做质押,质押借款的质押资产类别参见附 注五、3 及附注十四、7。 注 3: 上述抵押借款由本集团的部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作抵押,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抵押情况 参见附注五、12 及 15。 上 述 借 款 年 利 率 为 从 2.15% 至 5.39% , LIBOR+0.70% 至 LIBOR+2.85% 以 及 LPR-1.00% 至 LPR+0.10% 。 27、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明细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美元债券 3,336 3,172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 合计 3,336 3,172 154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2021 年 按面值计提 折溢价 2022 年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总额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净额 12 月 31 日 利息金额 调整 汇率变动 本期偿还 6 月 30 日 15/25 神华资本美元债券 1000 美元 / 张 3,061 20/01/2015 10 年 3,016 3,172 62 4 98 - 3,336 上述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 3.88%,实际年利率为 4.10% 。 28、 长期应付款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采矿权价款 (注) 6,071 6,453 递延收益 1,383 1,408 其他 496 502 小计 7,950 8,363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261 482 合计 7,689 7,881 注: 上述应付采矿权价款为应付采矿权价款的现值。应付采矿权价款于合同执行期间按年支付。 155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9、 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主要是预提复垦费用,预提复垦费用是根据管理层的合理估计而厘定。然而,由于要在未 来期间才可以清楚知道目前所进行的开采活动对土地造成的影响,预提金额可能因未来出现的变化 而受影响。本公司董事会相信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预提的复垦费用是充分适当的。由于预提金额是 必须建立在估计的基础上,所以最终的复垦费用可能会超过或低于估计的复垦费用。 预提复垦费用 其他 合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6,938 905 7,843 本期增加 574 - 574 本期减少 (47) (328) (375) 2022 年 6 月 30 日 7,465 577 8,042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244 426 670 长期部分 7,221 151 7,372 30、 股本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6,491 16,491 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 3,378 3,378 合计 19,869 19,869 所有 A 股及 H 股在所有重大方面享有相等之权益。 156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1、 资本公积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注) 74,410 74,410 其他资本公积 270 257 合计 74,680 74,667 注: 股本溢价中为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本溢价。此外,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的差额已调整股本溢价。 32、 其他综合收益 本期发生额 本期 税后归属于 2021 年 所得税后 母公司 税后归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发生额 所有者 少数股东 6 月 30 日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69) 312 312 - 43 其中:权益法下不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26 326 - 32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19 (14) (14) - 405 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转入 其他综合收益 (688) - - - (688)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62) 415 312 103 50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6 (5) (5) - 71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 - - - (4)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334) 420 317 103 (17) 合计 (531) 727 624 103 93 157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3、 专项储备 2021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他类似费用 10,992 2,896 (1,536) 12,352 34、 盈余公积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11,433 11,433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提取净利润的 10%作为法定盈余公积,直至余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为止。此项公积金需在向股东分派股息前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已于 2009 年达到注册资本的 50% 。因此,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并未提取利润分配 至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作弥补往年的亏损 (如有),或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按股东现时持有股权的 百分比分配新股,或提高现时持有股票的面值,但有关转股后的余额不得少于转为资本前注册资本 的 25% 。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盈余公积均为法定盈余公积。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未提取任意公积 金。 158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5、 未分配利润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注 2022 年 2021 年 调整前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 260,445 246,30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 (185)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260,260 246,30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144 26,026 减:分配股利 (1) 50,466 35,962 其他 13 (94) 期末未分配利润 (2) 250,951 236,278 (1) 分配股利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可供分配予公司股东的留存利润为按照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计算的较低值。 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中批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末股息,每股 人民币 1.81 元,合计人民币 359.62 亿元。截至本报告日,该股息已全部支付。 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中批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末股息,每股 人民币 2.54 元,合计人民币 504.66 亿元。截至本报告日,该股息已全部支付。 (2)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中包含了本公司的子公司提取的法 定盈余公积余额人民币 26,936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6,936 百万元) 。 159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6、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58,363 92,861 138,461 94,584 其他业务 7,216 5,286 5,518 2,129 合计 165,579 98,147 143,979 96,713 注: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 165,559 百万元 (2021 年 1 - 6 月:人民币 143,934 百 万元) 。 (2) 营业收入明细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主营业务收入: 158,363 138,461 煤炭收入 113,976 107,319 发电收入 34,133 25,009 运输收入 7,106 3,153 煤化工收入 3,148 2,980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 158,363 138,461 其他业务收入 7,216 5,518 合计 165,579 143,979 160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 营业成本明细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外购煤成本 30,096 41,522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12,894 10,996 人工成本 12,586 8,260 修理费 4,744 5,170 折旧及摊销 9,175 8,324 运输费 9,357 8,391 其他 19,295 14,050 合计 98,147 96,713 (4) 试运行销售产生的收入和成本明细 本集团试运行销售产生的收入和成本如下: 属于日常活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营业收入 63 - 营业成本 73 - 161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7、 税金及附加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资源税 7,259 4,641 城市维护建设税 619 503 教育费附加 600 479 房产税 248 196 土地使用税 401 275 其他 807 688 合计 9,934 6,782 38、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本集团销售机构发生的费用及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输和装卸等其他费用。 162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9、 管理费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人工成本 3,429 2,560 折旧及摊销 273 251 租赁费 92 138 修理费 12 39 其他 769 598 合计 4,575 3,586 40、 财务费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贷款及应付款项利息支出 1,597 1,571 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10 5 减:已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278 442 利息收入 (1,493) (1,133) 净汇兑收益 (187) (81) 其他 56 43 合计 (295) (37) 本集团本期用于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 1.08%至 2.45% (2021 年 1 - 6 月:1.96%至 2.16%) 。 163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41、 其他收益 计入本期 非经常性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损益的金额 2022 年 2021 年 税收返还 38 37 1 财政资助拨款 112 85 112 其他 122 19 122 合计 272 141 235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42、 投资收益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274 708 债权投资的投资收益 8 - 债务重组损益 134 - 其他 (5) - 合计 1,411 708 43、 信用减值损失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应收账款 (77) - 其他应收款 - (17) 合计 (77) (17) 164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44、 营业外收入 计入本期 非经常性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损益的金额 2022 年 2021 年 政府补助 8 5 8 罚没收入 11 25 11 理赔收入 38 83 38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113 20 113 其他(注) 81 55 81 合计 251 188 251 注: 本集团根据 2019 年财政部印发的《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本集团开展 的碳排放权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本期碳排放权交易净支出约为人民币 2 百万元。 165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45、 营业外支出 计入本期 非经常性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损益的金额 2022 年 2021 年 对外捐赠 7 52 7 罚没及滞纳金支出 90 43 90 其他 37 168 35 合计 134 263 132 46、 所得税费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当期所得税费用 9,462 7,964 以前年度多提所得税 (2,813) (1,465)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 (123) (126) 合计 6,526 6,373 166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调节表如下: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会计利润 54,325 37,395 按 25%的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021 年度:25%) 13,581 9,349 分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注 1) (4,071) (1,919) 不可抵扣支出的纳税影响 (注 2) 493 255 专项储备的纳税影响 344 163 联营公司收益的税务影响 (341) (177)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及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203) (151) 未确认的可抵扣亏损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纳税影响 (464) 318 以前年度多提所得税 (2,813) (1,465) 所得税费用 6,526 6,373 注 1: 除本集团部分子公司是按附注四、2 所述优惠税率以及境外子公司是按附注四、1 的税率计 算所得税外,本集团根据中国相关所得税规定按应纳税所得的 25%法定税率计算中国所得 税金额。 注 2: 不可抵扣支出主要是本期已计提尚未使用的修理费等预提费用、超出税务上规定可抵税限 额的人工相关费用、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等费用预提及使用的影响净额。 167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47、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47,799 31,022 加:信用减值转回 (77) (17) 固定资产折旧 9,264 8,094 无形资产摊销 899 85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12 471 使用权资产折旧 143 95 毁损报废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的收益 (376) (498) 毁损报废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7 40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1,750 1,151 财务净收益 (302) (37) 投资收益 (1,411) (708)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变动 (123) (126) 存货的减少 /(增加) 967 (2,22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 1,730 (3,42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 增加 (2,519) 5,5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363 40,2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195,870 157,082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156,706 112,88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164 44,202 168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三个月及三个月内的 定期存款 195,870 156,706 期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注) 195,870 156,706 * 金额少于人民币 50 万元。 注: 以上披露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含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的金额。 48、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6,534 4,479 固定资产 772 815 合计 7,306 5,294 注: 本公司以其持有的国华印尼爪哇 70.04%的股权作为质押取得长期借款,详见附注十四、7。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本期新设子公司 本公司本期对全资子公司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增投资额人民币 28.9 亿元。国能(惠 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广东省惠州市,主营业务为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等。 2022 年 2 月,本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国能(清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投资额人民币 1.5 亿元, 注册地在广东省清远市,主营业务为天然气发电等。 169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重要子公司情况 (1)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表决权 是否合并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实际出资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报表 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 北京市 1,889 煤炭销售 2,149 100 - 100 是 煤炭开采及发展, 国华印度尼西亚南苏* 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 63 百万美元 生产及销售电力 432 70 - 70 是 定州发电* (注) 河北省 河北省 1,561 生产及销售电力 1,561 41 - 41 是 神华 (福建) 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 福建省 3,280 生产及销售电力 5,044 100 - 100 是 神华海外开发投资*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5,252 百万港币 投资控股 4,780 100 - 100 是 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铁路装备”)* 北京市 北京市 5,003 提供运输服务 6,300 100 - 100 是 包神铁路*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11,700 提供运输服务 11,700 100 - 100 是 神华 (天津)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天津市 天津市 2,500 融资租赁业务 1,765 51 49 100 是 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准能集团”)*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834 煤炭开采及发展 1,825 100 - 100 是 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新朔铁路”)*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7,405 提供运输服务 10,605 100 - 100 是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直接控制子公司。 注: 定州发电的股东已赋予本公司委任定州发电董事会大多数席位的权利,从而使本公司拥有定州发电的控制权,详见附注三、32。 170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表决权 是否合并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实际出资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报表 煤炭开采及发展、 准格尔能源*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7,102 生产及销售电力 4,120 58 - 58 是 煤炭销售及提供综 神东煤炭集团*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4,989 合服务 4,799 100 - 100 是 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煤炭开采及提供 (以下简称“神宝能源”)*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1,169 运输和装卸服务 662 57 - 57 是 煤炭开采及提供 北电胜利能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2,925 运输和装卸服务 1,837 63 - 63 是 煤炭开采及发展、 锦界能源* 陕西省 陕西省 2,278 生产及销售电力 2,136 70 - 70 是 神东电力* 陕西省 陕西省 3,024 生产及销售电力 4,679 100 - 100 是 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粤电台山”)* 广东省 广东省 4,670 生产及销售电力 3,736 80 - 80 是 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国华沧东”)* 河北省 河北省 1,834 生产及销售电力 935 51 - 51 是 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朔黄铁路”)* 北京市 北京市 15,231 提供运输服务 8,030 53 - 53 是 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黄骅港务”)* 河北省 河北省 6,790 提供港口服务 4,753 70 - 70 是 生产及销售烯烃化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5,132 工品 5,590 100 - 100 是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直接控制子公司。 (3)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表决权 是否合并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实际出资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报表 国能远海航运有限公司 货船运输,无船 (以下简称“远海航运”)* 上海市 上海市 5,180 承运业务 5,948 51 - 51 是 生产及销售电 四川能源* 四川省 四川省 3,101 力,煤炭销售 3,102 66 - 66 是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直接控制子公司。 171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4)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2022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 少数股东 归属于 向少数股东 少数股东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 少数股东的损益 宣告分派的股利 权益余额 准格尔能源 42 710 17 16,512 神宝能源 43 897 - 3,619 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榆林神华”) 50 386 - 2,897 定州发电 60 148 246 1,426 锦界能源 30 882 15 4,013 朔黄铁路 47 1,759 - 19,268 远海航运 49 162 - 3,860 黄骅港务 30 275 - 3,904 粤电台山 20 61 - 1,535 (5)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重要财务信息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非流动 非流动 子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准格尔能源 32,267 15,360 47,627 7,943 699 8,642 31,098 15,859 46,957 9,241 560 9,801 神宝能源 5,035 9,084 14,119 1,776 4,027 5,803 2,757 9,177 11,934 1,827 4,016 5,843 榆林神华 2,500 5,145 7,645 1,276 563 1,839 1,506 5,112 6,618 1,217 436 1,653 定州发电 920 3,864 4,784 2,291 96 2,387 796 3,994 4,790 2,129 100 2,229 锦界能源 7,261 8,450 15,711 1,850 747 2,597 4,693 8,423 13,116 2,196 788 2,984 朔黄铁路 13,702 34,528 48,230 4,481 4,601 9,082 9,328 34,631 43,959 3,955 4,674 8,629 远海航运 3,368 4,985 8,353 433 42 475 2,994 5,129 8,123 530 46 576 黄骅港务 3,188 11,466 14,654 2,032 411 2,443 2,238 11,579 13,817 1,313 1,204 2,517 粤电台山 3,083 7,456 10,539 2,872 - 2,872 2,950 7,844 10,794 3,430 - 3,430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 综合 经营活动 综合 经营活动 子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收益总额 现金净流入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收益总额 现金净流入 准格尔能源 6,903 1,667 1,667 632 6,094 971 971 395 神宝能源 4,175 2,068 2,068 (95) 2,265 651 651 750 榆林神华 2,415 774 774 268 1,602 459 459 499 定州发电 2,229 249 249 345 1,703 36 36 70 锦界能源 6,230 2,917 2,917 2,621 4,639 1,988 1,988 (46) 朔黄铁路 10,298 3,716 3,716 774 10,720 4,234 4,234 379 远海航运 3,031 331 331 222 2,787 430 430 5 黄骅港务 2,604 895 895 326 2,563 853 853 371 粤电台山 5,257 304 304 129 4,165 211 211 486 172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二)、 在联营公司中的权益 1、 重要的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电力供应、煤炭生产 北京国电 北京市 北京市 及销售 43 - 浩吉铁路 北京市 北京市 铁路货物运输 13 - 神东天隆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煤炭生产、销售 - 20 四川广安 四川省 四川省 火力发电 - 20 河北新能源 河北省 河北省 风力发电 - 25 氯碱、聚氯乙烯树脂 亿利化学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等化工生产及销售 - 25 财务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33 7 注 1: 本集团对持有的联营公司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73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 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 2021 年 6 月 30 日 /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 河北 河北 财务公司 北京国电 浩吉铁路 神东天隆 四川广安 新能源 亿利化学 财务公司 北京国电 浩吉铁路 神东天隆 四川广安 新能源 天津远华 亿利化学 流动资产 119,695 34,151 9,622 6,105 1,005 576 1,163 71,579 31,651 8,618 5,476 742 485 648 1,626 非流动资产 65,679 113,647 148,211 7,035 2,319 3,089 3,696 54,158 128,105 147,775 4,819 2,289 2,875 22 3,816 资产合计 185,374 147,798 157,833 13,140 3,324 3,665 4,859 125,737 159,756 156,393 10,295 3,031 3,360 670 5,442 流动负债 59,566 49,526 1,933 ,397 869 63 1,521 102,529 41,107 2,629 2,679 499 255 47 2,404 非流动负债 10 21,030 104,657 ,164 250 30 1,022 18 24,066 101,283 956 247 673 12 682 负债合计 159,676 70,556 106,590 2,561 1,119 793 2,543 102,547 65,173 103,912 3,635 746 928 59 3,086 少数股东权益 24,778 - - - 27,966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698 52,464 51,243 10,579 2,205 ,872 ,316 23,190 66,617 52,481 6,660 2,285 2,432 611 2,356 加:其他股东承诺出资 - - - - - - 100 - - - - - 25,698 52,464 51,243 10,579 2,205 2,872 2,316 23,190 66,617 52,581 6,660 2,285 2,432 611 2,356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10,279 25,312 6,405 ,157 441 18 79 9,276 28,332 6,572 1,332 457 608 269 589 营业收入 2,429 10,455 6,105 ,133 2,329 77 ,325 1,703 46,021 4,340 5,381 2,193 285 510 2,113 净利润 / (亏损) 1,203 487 (328) ,678 (34) 2 2 950 846 (825) 325 189 100 9 60 综合收益总额 1.203 489 (328) ,276 (34) 2 2 950 840 (825) 325 189 100 9 60 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 - 229 - 5 - - - 107 - - - - 174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 不重要的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1 年 6 月 30 日 /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2,564 1,781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合计数 - 净利润 / (亏损) 52 (36) - 综合收益总额 47 (16) (三)、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2021 年 1 月 22 日,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国能新能源基金。国能新能源基金以私募基金 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0.20 亿元。本公司以自有资金 出资人民币 40 亿元,国能新能源基金其他投资方认缴规模共人民币 60.2 亿元。本公司对国能新能 源基金不具有控制,因此未合并国能新能源基金,本公司对国能新能源基金具有重大影响。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人民币 5.64 亿元。本公司对该结构化主体的最大风险敞口 以出资额为限。本公司不存在向国能新能源基金提供财务支持的义务和意图。 2021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国能低碳基金。国能低碳基金以私募基金从事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60.01 亿元。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 民币 20 亿元,国能低碳基金其他投资方认缴规模共人民币 40.01 亿元。本公司对国能低碳基金不具 有控制,因此未合并国能低碳基金,本公司对国能低碳基金具有重大影响。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人民币 1.8 亿元。本公司对该结构化主体的最大风险敞口以出资额为限。 本公司不存在向国能低碳基金提供财务支持的义务和意图。 175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付债券、借款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三、9。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的风险有市场风险 (主要 为外汇风险、利率风险) 、信用风险和流动风险。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 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 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 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 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76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 市场风险 外汇风险 本集团及本公司主要面临外币货币资金、外币应收账款、外币应付账款和外币借款所产生的外汇风 险。产生外汇风险的外币款项主要为美元、日元、欧元、澳元和印尼卢比等。本集团的外币货币资 金、外币应收账款、外币应付账款和外币借款如下: 2021 年 2021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外币金额 折算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人民币金额 货币资金 美元 37 246 30 192 港币 836 716 874 716 澳元 81 380 19 89 印尼卢比 1,556,000 778 1,532,328 711 人民币 337 337 230 230 小计 2,457 1,938 应收账款 美元 22 148 37 239 欧元 75 534 74 534 英镑 3 23 3 23 印尼卢比 846,000 423 1,012,931 470 小计 1,128 1,266 应付账款 人民币 525 525 568 568 美元 60 404 188 1,202 欧元 13 94 12 84 澳元 1 4 1 3 瑞典克朗 -* 3 1 1 英镑 - - 1 7 印尼卢比 1,380,000 690 995,690 462 小计 1,720 2,32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小计 日元 3,745 184 3,732 207 长期借款 欧元 - - -* 2 日元 13,656 671 15,337 850 小计 671 852 * 金额少于 50 万元。 177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假设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本集团当期净利润 增加 / (减少) 的影响如下: 本集团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 项目 汇率变动 对利润的影响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对利润的影响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美元 人民币对外币升值 10% 1 1 121 121 美元 人民币对外币贬值 10% (1) (1) (121) (121) 日元 人民币对外币升值 10% 75 75 103 103 日元 人民币对外币贬值 10% (75) (75) (103) (103) 其他外币 人民币对外币升值 10% (165) (165) (170) (170) 其他外币 人民币对外币贬值 10% 165 165 170 170 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假设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发生变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以变动后的汇率对资产负 债表日本集团及本公司持有的、面临外汇风险的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算得出的汇率变动对净利润的 影响。上述分析不包括外币报表折算差异。上期的分析以同样的基准计算。 利率风险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 (参见附 注九、2) 有关。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及债权投资有关。本 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对于浮动利率金融资产 (剔除银行存款) 及金融负债,假设所有其他变量保 持不变,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如下: 本集团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利率变动 对利润的影响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对利润的影响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利率上浮 1% (422) (422) (455) (455) 利率下跌 1% 422 422 455 455 178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 信用风险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 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 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 改变。 - 附注十一、1 中披露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发电厂、冶金公司和电网公司,占本期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营业收入的 主要部分。由于本集团及本公司与煤炭及电力行业的大客户维持着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为降低信 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 取必要的措施回收逾期债务。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针对金 额重大的金融资产,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确定其信用损失;针对其他金融资产,综合考虑相关账 龄、发生损失情况存在显著差异的不同客户群体类别,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在组合基础上采 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以确保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 备。针对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本集团管理层评估了担保项下相关借款的逾期情况、相关借款人 的财务状况以及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认为自该部分财务担保合同初始确认后,相关信用风 险无显著增加。另外,本集团及本公司绝大部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都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 机构里,管理层相信这些是高质量的信贷机构。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 已经大为降低。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将不能偿还已到期的财务责任。本集团管理流动性的方法是确保经常持有充 足的流动性,在正常和紧迫的情况下,亦可以偿还已到期的负债,不会发生不可接受的亏损或风险 损害本集团的形象。 本集团严密监控现金流量要求使现金收益最优化。本集团编制了现金流量预测和确保持有足够的现 金以应付经营、财务及资本义务,但并不包括不能合理地预计的极端情况的潜在影响,例如自然灾 害。 179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合约非折现现金流 (包括使用合约利率计算的利息支付或,如是浮动则根据于资产负债表日的 现行利率) 和本集团及本公司可以被要求最早支付的日期,下表详列本集团及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 资产负债表日剩余的合约到期日: 本集团 2022 年 6 月 30 日 1 年内到期或须 于要求时 多于 1 年但 多于 2 年但 合约非折现 项目 偿还 少于 2 年 少于 5 年 多于 5 年 现金流合计 账面余额 金融负债: 借款 14,121 4,889 9,431 39,212 67,653 56,888 应付票据 498 - - - 498 498 应付账款 29,575 - - - 29,575 29,575 其他应付款 65,337 - - - 65,337 65,337 长期应付款 521 2,111 2,211 2,560 7,403 6,567 租赁负债 264 294 554 952 2,064 1,647 应付债券 130 130 3,493 - 3,753 3,336 合计 110,446 7,424 15,689 42,724 176,283 163,848 发出的财务担保: 最大的担保金额 17 27 60 16 120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 年内到期或须 于要求时 多于 1 年但 多于 2 年但 合约非折现 项目 偿还 少于 2 年 少于 5 年 多于 5 年 现金流合计 账面余额 金融负债: 借款 11,296 6,430 6,886 41,062 65,674 59,110 应付票据 1,426 - - - 1,426 1,426 应付账款 33,790 - - - 33,790 33,790 其他应付款 5,922 2,228 3,504 - 11,654 11,191 长期应付款 482 2,092 2,191 2,537 7,302 6,4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69 - - - 669 669 租赁负债 28 267 628 1,015 1,938 1,510 应付债券 124 124 3,318 - 3,566 3,172 合计 53,737 11,141 16,527 44,614 126,019 117,341 发出的财务担保: 最大的担保金额 17 17 57 37 128 - 180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 1 年内到期或须 于要求时 多于 1 年但 多于 2 年但 合约非折现 偿还 少于 2 年 少于 5 年 多于 5 年 现金流合计 账面余额 金融负债: 借款 241 398 1,155 136 1,930 1,729 应付账款 8,251 - - - 8,251 8,251 其他应付款 198,878 - - - 198,878 198,878 长期应付款 94 259 271 314 938 836 租赁负债 689 456 791 609 2,545 2,240 合计 208,153 1,113 2,217 1,059 212,542 211,934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 年内到期或须 于要求时 多于 1 年但 多于 2 年但 合约非折现 偿还 少于 2 年 少于 5 年 多于 5 年 现金流合计 账面余额 金融负债: 借款 264 431 1,247 190 2,132 1,930 应付账款 8,961 - - - 8,961 8,961 其他应付款 122,102 1,588 980 488 125,158 119,941 长期应付款 47 264 276 320 907 80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91 - - - 391 391 租赁负债 102 463 1,161 686 2,412 2,054 合计 131,867 2,746 3,664 1,684 139,961 134,079 181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和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本报告期末的 公允价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 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 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2,160 2,160 2. 应收款项融资 - - 163 163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2,323 2,323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2,174 2,174 2. 应收款项融资 - - 376 376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2,550 2,550 182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1 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衍生金融资产中本集团持有的期货的公允价值是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报价计算的,属于公允价 值第一层次。 1.2 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司债券投资,其公允价值是依据银行间市场交易报价确定,属公允价值第二层 次。 1.3 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列入第三层级的金融工具主要是本集团持有的未上市股权投资。本集团对重大投资采用估值技术确 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上市公司比较法,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处于同一行 业的上市公司的公允市场价值、比率乘数及不可流通折扣率。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对于在报告期末 持有的资产、 计入损益的当期 2022 年 计入其他 2022 年 未实现利得或 1月1日 计入损益 综合收益 减少 6 月 30 日 损失的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174 - (14) - 2,160 - 应收款项融资 376 - - (213) 163 - 合计 2,550 - (14) (213) 2,323 - 1.4 本报告期内,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未发生各层级之间的转换。 183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除下述以固定利率计息的中长期金融负债外,本集团 以摊余成本列报的其他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与其公允价值相近。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金融负债: - 固定利率的借款 5,095 5,778 6,348 6,645 - 美元债券 3,336 3,270 3,172 3,261 合计 8,431 9,048 9,520 9,906 以固定利率计息的借款的公允价值属于第二层次,是以合同规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按照市场上具有可 比信用等级的利率进行折现后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固定利率计息的美元债券的公允价值属于第一层次,是按照来自公开市场的报价 (未经调整) 确 定。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集团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 性产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 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 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 织、协调、管理国家能源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 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化工材料及化工产品 (不含危 险化学品) 、纺织品、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 国家能源集团 北京市 办公设备的销售。 132,095 69.52 69.52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国家能源集团。 2、 本集团的子公司情况 本集团的子公司情况参见附注七。 184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 本集团的主要联营企业情况 本集团的主要联营公司情况参见附注七。 4、 本集团的其他关联方 (除关键管理人员外) 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经营分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财务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家能源集团宁波燃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家能源集团江苏燃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福建国海燃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辽宁热力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天津国能海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丰城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太仓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有重大影响 185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5、 关联交易情况 (1) 本集团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 采购商品 / 接受劳务情况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项目名称 注 2022 年 2021 年 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 (a) 1,188 507 生产辅助服务支出 (b) 364 477 运输服务支出 (c) 1,102 1,349 原煤购入 (d) 3,790 7,215 维修保养服务支出 (e) 39 28 煤炭出口代理支出 (f) 3 2 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 (g) 344 280 出售商品 / 提供劳务情况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项目名称 注 2022 年 2021 年 运输服务收入 (h) 3,549 293 煤炭销售 (i) 46,931 38,756 煤化工产品销售 (j) 3,877 2,494 其他收入 (k) 472 1,459 186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交易情况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项目名称 注 2022 年 2021 年 利息收入 (l) 85 186 委托贷款收益 (m) 9 9 利息支出 (n) 403 427 物业租赁 (o) 23 29 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变动净额 (p) (176) 7,523 财务公司票据贴现 (q) 2,118 - 接受贷款 (r) 4,569 2,575 偿还贷款 (s) 4,941 5,501 (a) 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是指自关联方采购与本集团业务有关的材料及设备物件。 (b) 生产辅助服务支出是指支付予关联方的生产支持服务支出,例如物业管理费、水及电费的供 应及食堂费用。 (c) 运输服务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运输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d) 原煤购入是指从关联方采购原煤之费用。 (e) 维修保养服务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机器设备维修保养相关的费用。 (f) 煤炭出口代理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煤炭出口代理服务所发生的代理费用。 (g) 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设备和工程服务所发生的支出。 (h) 运输服务收入是指向关联方提供煤炭运输服务相关的收入。 (i) 煤炭销售是指销售煤炭予关联方的收入。 187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j) 煤化工产品销售是指销售煤化工产品予关联方的收入。 (k) 其他收入是指代理费收入、维修保养服务收入、销售辅助材料及零部件收入、租赁收入、管 理费收入、售水、售电收入及手续费收入等。 (l) 本集团利息收入是指给予关联方贷款所收到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借款利率。 (m) 委托贷款收益是指给予关联方委托贷款所收到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贷款利率。 (n) 利息支出是指吸收关联方存款及关联方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适用利率为现行银行利率。 (o) 物业租赁是从关联方租入物业 (经营租赁) 所发生的租金。 (p) 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是指财务公司增资完成后本集团于财务公司的净存款。 (q) 财务公司票据贴现是指财务公司对本集团提供票据承兑与贴现。 (r) 接受贷款是指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接受委托贷款。 (s) 偿还贷款是指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偿还委托贷款。 (2)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5 6 188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本集团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货币资金 26,950 - 27,126 - 应收票据 252 - 567 - 应收账款 2,602 (279) 3,647 (322) 预付款项 1,435 - 1,252 - 应收股利 57 - - - 其他应收款 700 - 502 - 其他流动资产 - - 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 - 26 - 债权投资 400 - 400 - (2) 应付项目 本集团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短期借款 1,907 1,292 应付账款 2,298 2,690 合同负债 1,503 1,781 应付利息 70 45 应付股利 35,164 24 其他应付款 569 588 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819 3,441 长期借款 15,357 17,739 7、 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关联方有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1)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为生产供应及辅助服务签订了一份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根据该协议,国家 能源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生产类、供应类产品及服务、辅助生产服务及行政管理服务。另一方面,本 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提供生产类、供应类产品及服务、铁路运输、信息技术等辅助生产类产品及服 务以及行政管理类服务。 189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该协议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按照下列的价格政策提供: - 以政府规定的价格 (包括任何相关地方政府的定价) 为准; - 若没有政府规定的价格但是有政府指导价格,则采用政府指导价格; - 若没有政府规定的价格及政府指导价格,则采用市场价格 (包括招标价);或 - 若前三者均没有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则按有关各方彼此协议的价格。该 价格以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成本再加上合理且不高于 5%的利润为基础。 (2)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及本集团的联营企业签订了煤炭互供或销售协议。煤炭互供及销售以现行市 场价格收费。 (3) 本集团 (通过财务公司) 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一份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向 国家能源集团及子公司提供金融财务服务。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的利率 不应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公布的利率下限。财务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发放贷 款的利率不应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型贷款公布的利率上限。上述存款和贷款的利率应参照一 般商业银行按一般商业条款的同种类交易提供的利率而确定。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财务服务所收取 的费用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收的费用标准而确定。 本集团与财务公司签订了一份新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向本集团及子公司提供 金融财务服务。本集团及其子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的利率不应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 款公布的利率下限。财务公司向本集团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不应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 型贷款公布的利率上限。上述存款和贷款的利率应参照一般商业银行按一般商业条款的同种类交易 提供的利率而确定。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财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应收的费用标准而确定。 (4)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互相租赁对方房屋。租金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如 出租方欲将已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5)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租金应由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 地市场价值协商确定。本集团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自行转租。 (6)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一份煤炭出口代理协议。根据该协议,国家能源集团按照市场价或低 于市场价的原则向本公司收取出口代理费,在此前提下,国家能源集团有权收取通过国家能源集团 代理本公司出口煤炭以每吨出口煤炭离岸价格的 0.70%作为代理费用。在从第三方获得出口代理条 件同等或逊于国家能源集团的出口代理条件时,本公司应优先选用国家能源集团作为煤炭产品出口 代理商。 190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7) 本集团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一份煤炭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的子公司被指定为国家能源集团的独 家动力煤代理商及非独家焦煤代理商。销售价格经国家能源集团确认,按当时的现货市场行情定 价。根据该协议,本公司的子公司有权按每吨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销售的煤炭代理销售成本加 5% 利润收取代理费用。本公司的子公司不会对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煤炭销售收取任何代理费用。 (8)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根据该协议,国家能源集团许可本集团在中 国境内非独家使用其许可商标。国家能源集团已同意在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期限内自付费用对其许可 商标的注册进行展期。国家能源集团还同意承担为防范许可商标被第三方侵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十一、 或有事项 1、 发出的财务担保 本集团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就一家本集团持股低于 20%企业的若干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最高担保 额为人民币 120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最高担保额:人民币 128 百万元) 。 管理层相信上述财务担保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 2、 或有法律事项 本集团是若干法律诉讼中的被告,也是日常业务中出现的其他诉讼中的原告。尽管目前无法确定这 些或有事项、法律诉讼或其他诉讼的结果,管理层相信任何由此引起的负债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 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 191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 或有环保负债 截至本报告日止,本集团并未因环境补偿问题发生任何重大支出,并未卷入任何环境补偿事件,亦 未就任何与业务相关的环境补偿进一步计提任何金额的准备 (除复垦费用准备外) 。在现行法律规 定下,管理层相信不会发生任何可能对本集团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负债。然 而,相关政府已经并有可能进一步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环保负债所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较 大,并可能影响本集团对最终环保成本的估计。这些不确定因素包括 (i) 相关地点 (包括但不仅限 于正在营运、已关闭和已出售的煤矿及土地开发区域) 所发生污染的确切性质和程度;(ii) 清除工 作开展的程度;(iii) 各种补救措施的成本;(iv) 环保补偿规定方面的变化;及 (v) 新需要实施环保 措施的地点的确认。由于可能发生的污染程度未知和所需采取的补救措施的确切时间和程度亦未知 等因素,因此未来可能发生的此类费用的确切数额无法确定。因此,依据未来的环境保护法律规定 可能导致的环保方面的负债无法在目前合理预测,但有可能十分重大。 十二、 承诺事项 资本承诺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资本承诺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已批准及已签约 - 土地、建筑物及采矿权 45,794 41,369 4,983 4,660 - 设备及其他 22,586 22,639 1,132 3,122 - 其他 (注) 5,256 5,481 5,256 5,481 合计 73,636 69,489 11,371 13,263 注: 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订立协议,参与设立国能新能源 基金,该协议下的投资额为人民币 40 亿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剩余未投资金额为人民 币 34.36 亿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36 亿元)。 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承诺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订立协议,参与设立国能低 碳基金,该协议下的承诺投资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剩余未投资金额 为人民币 18.20 亿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19 亿元)。 192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十三、 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报告 (1) 一般性信息 (a) 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 本集团根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确定了煤炭、发电、铁路、港口、航运 和煤化工共六个报告分部。每个报告分部为单独的业务分部,提供不同的产品和劳务,由于 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技术及市场策略而需要进行单独的管理。本集团管理层将会定期审阅不 同分部的财务信息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业绩。 (b) 报告分部的产品和劳务的类型 (i) 煤炭业务-地面及井工矿的煤炭开采并销售给外部客户、发电业务分部和煤化工业务分 部。本集团通过长期煤炭供应合同及于现货市场销售其煤炭。对于长期煤炭供应合 同,本集团每年调整长期煤炭供应合同价格。 (ii) 发电业务-从煤炭业务分部和外部供应商采购煤炭,以煤炭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 及燃气发电并销售给外部电网公司和煤炭业务分部。发电厂按有关政府机构批准的计 划电价将计划电量销售给电网公司。对计划外发电量,发电厂按与电网公司议定的电 价销售,而该议定电价通常低于计划电价。 (iii) 铁路业务-为煤炭业务分部、发电业务分部、煤化工业务分部及外部客户提供铁路运输 服务。本集团向煤炭业务分部、发电业务分部、煤化工业务分部和外部客户收取的运 费费率是一致的并不超过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最高金额。 (iv) 港口业务-为煤炭业务分部及外部客户提供港口货物装卸、搬运和储存服务。本集团根 据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查及批准后的价格收取服务费及各项费用。 (v) 航运业务-为煤炭业务分部、发电业务分部及外部客户提供航运运输服务。本集团向煤 炭业务分部、发电业务分部和外部客户收取的运费费率是一致的。 (vi) 煤化工业务-从煤炭业务分部采购煤炭,以煤炭制造烯烃产品并销售给外部客户。本集 团通过现货市场销售其烯烃产品。 (2) 计量报告分部的利润或亏损、资产和负债的会计政策 为了评价各个分部的业绩及向其配置资源,本集团管理层会定期审阅归属于各分部收入及经营成 果,这些信息的编制基础如下: 分部收入和费用是指各个分部产生的收入、发生费用以及归属于各分部的资产发生的折旧和摊销费 用。 分部资产包括归属于各分部的所有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及应收款项等流动资产, 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资产。分部负债包括归属于各分部的应付款项、银行 借款及其他长期负债等,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负债。 193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 报告分部的利润或亏损、资产和负债的信息 煤炭 发电 铁路 港口 航运 煤化工 未分配项目 分部抵销 合计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项目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对外交易收入 116,528 109,882 37,075 27,148 6,945 2,649 983 399 623 617 3,425 3,260 - 24 - - 165,579 143,979 分部间交易收入 19,724 13,514 85 32 14,067 17,335 2,254 2,898 2,408 2,170 - - 269 108 (38,807) (36,057) - - 分部营业收入合计 136,252 123,396 37,160 27,180 21,012 19,984 3,237 3,297 3,031 2,787 3,425 3,260 269 132 (38,807) (36,057) 165,579 143,979 报告分部营业成本 (86,741) (93,714) (31,889) (22,982) (11,289) (9,813) (1,641) (1,633) (2,499) (2,129) (2,741) (2,353) - - 38,653 35,911 (98,147) (96,713) 报告分部经营收益 (注 1) 37,207 20,976 4,382 3,421 8,233 9,225 1,371 1,436 412 570 504 740 14 (107) (154) (146) 51,969 36,115 报告分部利润总额 38,137 21,324 3,945 2,990 7,995 8,889 1,338 1,401 442 573 494 742 1,884 1,467 90 9 54,325 37,395 其他重要的项目: - 净利息支出 352 297 803 517 416 522 63 71 - - 18 31 510 420 (833) (724) 1,329 1,134 - 信用减值转回 (76) (11) (1) (2) - (3) - - - - - - - (1) - - (77) (17) - 于联营公司投资收益 538 77 144 31 1 - - (1) - - - - 637 318 (46) 283 1,274 708 - 折旧和摊销费用 3,969 3,329 3,308 2,625 2,614 2,496 474 478 144 148 360 366 49 83 - - 10,918 9,525 - 报告分部资本开支(注 2) 3,566 6,673 4,267 4,535 1,360 933 483 315 - - 92 258 12 1 - - 9,780 12,715 煤炭 发电 铁路 港口 航运 煤化工 未分配项目 分部抵销 合计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注 3) 292,454 264,541 146,842 166,429 131,720 139,537 21,137 19,821 8,296 8,065 9,294 8,859 488,665 446,069 (448,194) (446,494) 650,214 606,827 负债总额 (注 3) (118,029) (120,171) (116,530) (134,566) (47,329) (56,285) (6,482) (6,519) (448) (514) (1,542) (2,425) (263,923) (176,717) 349,056 335,821 (205,227) (161,376) 注 1: 分部经营收益是指营业收入扣除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 注 2: 分部资本开支是指在年内购建的预期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分部资产所发生的支出或成本总额。 注 3: 分部资产总额的未分配项目包括递延税项资产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资产。分部负债总额的未分配项目包括递延税项负债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负 债。 194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4) 其他信息 (a) 地区信息 本集团按不同地区列示的有关取得的对外交易收入以及非流动资产 (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 所得税资产,下同) 的信息如下。对外交易收入是按接受服务及购买产品的客户所在地进行 划分。非流动资产是按照资产实物所在地 (对于固定资产而言) 或被分配到相关业务的所在 地 (对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而言) 进行划分。本集团的地区信息 (按客 户所在地区) 列示如下: 截止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来源于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 161,056 141,747 来源于境外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 4,523 2,232 合计 165,579 143,979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位于境内的非流动资产 373,290 373,178 位于境外的非流动资产 5,772 6,147 合计 379,062 379,325 (b) 对主要客户的依赖程度 本集团从单一客户取得的收入均不超过营业收入的 10% 。 2、 重要资本管理 本集团通过维持充足的资本以维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市场的信心,并确保本集团的主体能够持续经 营。 本集团资本结构在经济情况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转变时作出调整。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 集团可能调整分配给股东的股息、向股东返还资本或发行新股以降低债务。 195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本集团使用资产负债率 (以总负债除总资产计算) 来监控资本。本集团的目的是将资产负债率保持 在合理的水平。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 32% (2021 年 12 月 31 日:27%) 。 本集团对于资本管理的方法与往年一致。 十四、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现金: 人民币 -* -* 银行存款: 人民币 171,223 126,973 港元 714 714 美元 329 321 印尼卢比 2 -* 小计 172,268 128,008 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 人民币 14,623 17,783 合计 186,891 145,791 其中:存放于境外的款项总额 909 906 * 金额少于人民币 50 万元。 196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银行存款中限制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煤矿经营 相关保证金,金额共计人民币 4,783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381 百万元)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 3,071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无), 其中存放在财务公司的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 3,071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无) 。 2、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性质分析如下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售煤款 6,154 8,085 售电款 90 217 售热款 - 1 其他 975 967 小计 7,219 9,270 减:信用损失准备 262 320 应收账款净值 6,957 8,950 (2)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6,129 85 - 6,129 8,536 92 (58) 8,478 1至2年 826 11 - 826 225 2 - 225 2至3年 - - - - 37 1 - 37 3 年以上 264 4 (262) 2 472 5 (262) 210 合计 7,219 100 (262) 6,957 9,270 100 (320) 8,950 (3) 本公司本期未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因收回款项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58 百万元。 197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4) 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净额的比例 (%) 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5,077 1 年以内 73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关联方 426 1 年以内 6 云链(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第三方 230 1 年以内 3 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191 1 年以内 3 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187 1 年以内 3 合计 6,111 88 3、 其他应收款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给予子公司款项 527 531 代垫款项 225 163 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 4,945 4,117 其他 708 746 小计 6,405 5,557 减:信用损失准备 495 495 合计 5,910 5,062 (1) 按账龄分析如下: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4,254 67 -* 4,254 4,429 80 (5) 4,424 1至2年 1,182 18 (5) 1,177 266 5 (96) 170 2至3年 110 2 (96) 14 96 2 (96) - 3 年以上 859 13 (394) 465 766 13 (298) 468 合计 6,405 100 (495) 5,910 5,557 100 (495) 5,062 * 金额少于人民币 50 万元。 198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 本公司本期未发生计提、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的情况。 (3)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净额的比例 (%) 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子公司 182 1 年以内 3 国家能源集团岳阳发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150 1 年以内 2 国能创新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子公司 150 3 年以上 2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102 3 年以上 2 国能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100 1 年以内 2 合计 684 11 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均未计提坏账准备。 4、 存货 (1) 存货分类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煤炭存货 52 - 52 52 - 52 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 5,075 (1,679) 3,396 5,009 (1,689) 3,320 合计 5,127 (1,679) 3,448 5,061 (1,689) 3,372 (2) 存货跌价准备 2021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转销 6 月 30 日 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 1,689 - (10) 1,679 199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5、 其他流动资产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委托贷款 (注) 18,853 23,032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1 163 预缴税费款 32 169 其他 12,502 12,452 小计 31,418 35,816 减:减值准备 2,303 2,303 合计 29,115 33,513 注: 本公司委托银行及财务公司借予子公司的委托贷款人民币 13,910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18,431 百 万 元 ) , 贷 款 年 利 率 3.15%至 4.75%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3.20%至 4.75%),本公司委托银行借予子公司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4,943 百 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594 百万元),贷款年利率 3.88%至 4.75% (2021 年 12 月 31 日:3.88%至 4.75%) 。 200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6、 债权投资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委托贷款 (注) 11,135 11,263 减:减值准备 600 600 合计 10,535 10,663 注: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计入债权投资科目的长期委托贷款为本公司委托银行和财务公司借予 子公司的长期委托贷款,贷款利率 3.00%至 4.75% (2021 年 12 月 31 日:3.50%至 4.75%) 。 7、 长期股权投资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对子公司投资 (注) 132,145 - 132,145 126,490 - 126,490 对联营企业投资 41,841 - 41,841 41,078 - 41,078 合计 173,986 - 173,986 167,568 - 167,568 注: 本公司以其持有的国华印尼爪哇 70.04%的股权作为质押取得长期借款。 201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 对子公司投资 对子公司的主要投资增加分析如下: 2021 年 本期 2022 年 公司名称 12 月 31 日 投资增加 6 月 30 日 新朔铁路 8,445 1,384 9,829 铁路装备 6,297 3 6,300 神华 (福建) 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645 1,227 4,872 国能(清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附注六、1) - 150 150 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附注六、1) - 2,891 2,891 合计 5,655 (2) 对联营企业投资 本公司对主要联营企业投资的信息见附注五、10。 202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8、 固定资产 与井巷资产 发电装置 家具、固定 土地及 相关的机器 及相关机器 铁路及港口 装置、汽车 建筑物 井巷资产 和设备 和设备 构筑物 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19,298 9,095 41,030 4,143 17,434 4,236 95,236 2.本期增加额 (1) 购置 - 136 193 - 17 5 351 (2) 在建工程转入 333 - 94 - - - 427 3.本期减少金额 (1) 处置或报废 (3) - (274) - (1) - (278) (2) 其他 (285) - - (2,666) (60) - (3,011) 4.2022 年 6 月 30 日 19,343 9,231 41,043 1,477 17,390 4,241 92,725 二、减:累计折旧 1.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5,915 3,862 35,010 1,548 9,123 4,160 59,618 2.本期增加额 (1) 计提 173 408 915 46 384 25 1,951 3.本期减少金额 (1) 处置或报废 (2) - (209) - (1) - (212) (2) 其他 (142) - - (1,334) - - (1,476) 4.2022 年 6 月 30 日 5,944 4,270 35,716 260 9,506 4,185 59,881 三、减:减值准备 1.2021 年 12 月 31 日 68 13 235 10 16 49 391 2.本期减少金额 (1) 处置或报废 - - (25) - - - (25) 3.2022 年 6 月 30 日 68 13 210 10 16 49 366 四、账面价值 1.2022 年 6 月 30 日 13,331 4,948 5,117 1,207 7,868 7 32,478 2.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13,315 5,220 5,785 2,585 8,295 27 35,227 203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9、 在建工程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中国神华胜利发电厂一期工程 336 - 336 256 - 256 神东中心矿区供水工程(一期) 2 - 2 195 - 195 补连塔区域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 290 - 290 274 - 274 大柳塔煤矿活鸡兔井四盘区开采工程 155 - 155 155 - 155 布尔台区域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 208 - 208 205 - 205 大柳塔三盘区露天开采项目 45 - 45 48 - 48 布尔台煤矿新建西南区工业广场项目 196 - 196 161 - 161 采掘设备购置 418 - 418 - - - 神东燃煤锅炉达标治理项目 2 - 2 2 - 2 其他 2,179 - 2,179 2,193 - 2,193 小计 3,831 - 3,831 3,489 - 3,489 工程物资 65 - 65 135 - 135 合计 3,896 - 3,896 3,624 - 3,624 10、 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情况 使用权资产 井巷资产相关的 发电装置及相关 家具、固定装置、 土地及建筑物 机器和设备 机器和设备 汽车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1 年 12 月 31 日 3 523 2,056 30 2,612 2.本期增加额 17 - - - 17 3.2022 年 6 月 30 日 20 523 2,056 30 2,629 二、减:累计折旧 1.2021 年 12 月 31 日 2 191 13 14 220 2.本期增加额 1 45 50 5 101 3.2022 年 6 月 30 日 3 236 63 19 321 三、账面价值 1.2022 年 6 月 30 日 17 287 1,993 11 2,308 2.2021 年 12 月 31 日 1 332 2,043 16 2,392 204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租赁负债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长期租赁负债 2,240 2,398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596 344 合计 1,644 2,054 (2)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情况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租赁收入 73 69 本公司于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将部分房屋建筑物用于出租,租赁期为 5 年。本该公 司将该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因为该租赁并未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 酬。 205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1、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采矿权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1 年 12 月 31 日 4,237 14,609 1,288 20,134 2.本期增加额 (1) 购置 - - 162 162 3.本期减少额 (158) - (59) (217) 2022 年 6 月 30 日 4,079 14,609 1,391 20,079 二、减:累计摊销 1.2021 年 12 月 31 日 1,114 7,413 214 8,741 2.本期增加额 (1) 计提 50 206 21 277 3.本期减少额 (37) - (12) (49) 3.2022 年 6 月 30 日 1,127 7,619 223 8,969 三、减:减值准备 2022 年 6 月 30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98 - 98 四、账面价值 1.2022 年 6 月 30 日 2,952 6,892 1,168 11,012 2.2021 年 12 月 31 日 3,123 7,098 1,074 11,295 206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 暂时性差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3,396 516 3,213 482 固定资产 (复垦费及其他) 2,242 336 1,773 266 长期应付款折现影响 1,196 179 1,196 179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34 5 68 11 其他 1,954 489 2,583 535 合计 8,822 1,525 8,833 1,473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负债 暂时性差异 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 764 191 764 191 无形资产 (采矿权摊销及其他) 927 139 927 139 其他 82 20 199 50 合计 1,773 350 1,890 380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 负债期末 资产或负债 负债期初 资产或负债 互抵金额 期末余额 互抵金额 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0) 1,175 (327) 1,146 递延所得税负债 350 - 327 (53) 207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与工程建造和设备采购有关的预付款 920 975 预付矿区前期支出 3,795 3,120 拨付下属公司款 840 1,023 长期应收款 6,000 6,000 合计 11,555 11,118 14、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明细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材料款 3,620 3,394 应付工程款 1,734 1,975 应付设备款 244 546 应付煤款 215 328 其他 2,438 2,718 合计 8,251 8,961 (2)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除应付工程款及设备款外,无个别重大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账 龄自应付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208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5、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021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短期薪酬 3,391 8,022 (4,860) 6,553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323 819 (835) 307 合计 3,714 8,841 (5,695) 6,860 (2) 短期薪酬列示 2021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685 5,796 (2,965) 5,516 职工福利费 - 307 (307) - 社会保险费 132 558 (359) 331 其中:医疗保险费 99 494 (298) 295 工伤保险费 25 43 (41) 27 生育保险费 8 21 (20) 9 住房公积金 11 415 (422) 4 工会经费及教育费附加 544 201 (152) 593 其他 19 745 (655) 109 合计 3,391 8,022 (4,860) 6,553 209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 设定提存计划 2021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基本养老保险 236 518 (535) 219 失业保险费 36 19 (19) 36 企业年金缴费 51 282 (281) 52 合计 323 819 (835) 307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公司分别按员工 基本工资的 16%、0.8%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本公司参加国家能源集团企业年金方案,根据该 等方案,本公司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 8%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 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附注十四、17) 343 311 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244 54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附注十四、18) 47 47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附注十四、10) 596 344 合计 1,230 1,242 210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7、 长期借款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1,729 1,930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343 311 合计 1,386 1,619 上述借款年利率为从 1.80%至 4.41%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5%至 4.41%) 。 18、 长期应付款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采矿权价款 (附注五、28(注)) 719 719 其他 117 130 小计 836 849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47 47 合计 789 802 211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9、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7,063 18,644 26,095 15,112 其他业务 1,770 1,782 1,646 1,312 合计 38,833 20,426 27,741 16,424 注: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 38,760 百万元 (2021 年 1 - 6 月:人民币 27,672 百万 元) 。 (2) 营业收入明细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主营业务收入: 煤炭收入 31,883 20,487 发电收入 652 930 运输收入 4,528 4,678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 37,063 26,095 其他业务收入 1,770 1,646 合计 38,833 27,741 212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 营业成本明细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3,092 3,010 人工成本 5,950 3,872 折旧及摊销 2,196 1,830 修理费 1,340 1,362 运输费 559 479 其他 7,289 5,871 合计 20,426 16,424 20、 投资收益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68 25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534 550 债权投资的投资收益 445 527 合计 1,147 1,327 213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9,798 8,189 加:信用减值损失 (58) - 固定资产折旧 1,948 1,630 无形资产摊销 277 31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48 233 使用权资产折旧 101 31 毁损报废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的收益 (111) (17) 毁损报废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的损失 1 26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646 265 财务净收益 (899) (644) 投资收益 (1,147) (1,327)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变动 (82) (2) 存货的增加 (143) (9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727 3,94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减少) 2,921 (3,5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27 9,0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179,038 149,751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142,410 105,60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628 44,142 214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2022 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三个月及三个月内的 定期存款 179,038 142,41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注) 79,038 142,410 * 金额少于人民币 50 万元。 注: 以上披露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含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的金额。 十五、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2021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69 4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43 11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 准备转回 58 12 对外贷出款项的收益 9 10 债务重组损益 13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 (69) 所得税影响额 (124) (5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57) (6) 合计 634 464 215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十六、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0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 的有关规定 而编制的。 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03 2.071 2.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10.86 2.039 2.039 十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2 年 2021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 (已重述)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41,144 26,026 369,378 376,690 调整: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 费用调整 1,331 474 3,134 3,163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42,475 26,500 372,512 379,853 注: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调整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 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 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 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 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216 中国神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签名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 载有公司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阅报告原件 备查文件目录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 稿 在上交所、港交所网站公布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吕志韧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 年 8 月 26 日 217 2022 1 2 2022 2022 2022 2021 % % 2.978 1.576 52.9 165,579 143,979 15.0 4.029 2.101 52.1 1,805 847.9 47.0 54,325 37,395 45.3 2,966 1,655.79 55.8 63,537 46,175 37.6 1,869 981.47 52.5 132 53.11 40.2 41,144 26,026 58.1 / 2.071 1.310 58.1 10% 21.4% 58,363 40,219 45.1 4 5 2022 2021 2022 2021 % % 157.6 152.4 3.4 157.6 152.4 3.4 210.1 240.8 (12.7) 145.2 150.0 (3.2) 94.7 94.5 0.2 103.2 109.4 (5.7) 34.3 33.0 3.9 20.3 22.8 (11.0) 13.4 12.7 5.5 65.8 59.3 11.0 14.5 11.5 26.1 64.4 53.0 21.5 0.7 0.7 – 84.79 77.04 10.1 79.60 72.04 10.5 108.9 103.2 5.5 183.7 190.2 (3.4) 46.3 47.4 (2.3) 174.6 180.9 (3.5) 2.4 1.8 33.3 9 10 2022 2021 2022 2022 % % 208.0 100.0 238.0 (12.6) 61.57 35.66 69.3 33.3 75.9 (8.7) 171.86 42.67 68.0 32.7 93.7 (27.4) 80.69 18.43 30.9 14.9 39.2 (21.2) 64.87 13.60 21.0 10.1 19.5 7.7 15.38 4.83 18.8 9.0 9.7 93.8 0.44 – 162.3 78.0 189.9 (14.5) 4.83 0.92 7.9 3.8 10.8 (26.9) 7.16 0.12 29.5 14.2 34.9 (15.5) 8.3 4.0 2.4 245.8 326.11 97.80 12 2022 2021 ( ) ( ) ( ) % / % / % % / ( ) 210.1 100.0 633 240.8 100.0 499 (12.7) 26.9 . 199.0 94.7 651 229.6 95.3 512 (13.3) 27.1 1. 104.5 49.7 513 99.2 41.2 412 5.3 24.5 2. 74.1 35.3 808 103.1 42.8 614 (28.1) 31.6 3. 20.4 9.7 780 27.3 11.3 489 (25.3) 59.5 11.1 5.3 322 11.2 4.7 231 (0.9) 39.4 . 175.3 83.4 650 212.1 88.0 506 (17.4) 28.5 32.3 15.4 556 26.4 11.0 458 22.3 21.4 2.5 1.2 450 2.3 1.0 322 8.7 39.8 3 2022 2021 2022 2021 2022 2021 2022 2021 116,528 109,882 37,075 27,148 6,945 2,649 983 399 19,724 13,514 85 32 14,067 17,335 2,254 2,898 136,252 123,396 37,160 27,180 21,012 19,984 3,237 3,297 (86,741) (93,714) (31,889) (22,982) (11,289) (9,813) (1,641) (1,633) 38,137 21,324 3,945 2,990 7,995 8,889 1,338 1,401 2021 2022 2021 2022 12 31 2022 2021 2022 2021 6 30 12 31 6 30 ( ) 6 30 12 31 6 30 12 31 292,454 264,541 146,842 166,429 131,720 139,537 21,137 19,821 (118,029) (120,171) (116,530) (134,566) (47,329) (56,285) (6,482) (6,519) 6 2021 2022 2022 2022 12 31 /( ) 6 30 6 30 / / 18.0 16.3 2,731 335 435 660 – 660 381 / / 112.5 104.0 2,241 318 379 5,014 – 5,014 4,528 21.8 19.9 1,649 340 316 1,320 – 1,320 1,320 57.1 54.5 2,267 295 398 2,520 – 2,520 1,285 57.6 53.2 2,286 302 398 2,520 – 2,520 1,021 122.9 116.3 2,401 309 439 5,120 – 5,120 4,096 21.2 19.3 3,211 304 419 660 – 660 660 85.9 81.9 2,059 294 422 3,810 1,000 4,810 3,378 92.0 85.3 2,472 310 339 3,720 – 3,720 2,604 41.7 39.6 2,065 280 458 2,020 – 2,020 1,212 51.8 49.4 2,590 279 430 2,000 – 2,000 2,000 67.8 63.9 2,081 303 433 3,260 – 3,260 2,102 22.7 21.2 1,891 294 371 1,200 – 1,200 612 14.8 14.0 2,114 317 484 700 – 700 490 30.4 29.0 1,519 285 468 2,000 2,000 1,600 EMM PLN 7.7 6.7 2,558 366 524 300 – 300 210 / 825.9 774.5 2,220 304 409 36,824 1,000 37,824 27,499 19.1 18.6 2,012 186 568 950 – 950 950 2.8 2.8 2,268 / 255 125 – 125 62 0.1 0.1 338 / 425 – 24 24 12 – – 5 / 349 – 6 6 4 13 JORC 2022 2021 2022 2021 2022 2021 6 30 12 31 6 30 12 31 6 30 12 31 % % % 152.9 153.9 (0.6) 86.7 87.2 (0.6) 41.7 42.7 (2.3) 36.8 37.2 (1.1) 29.3 29.6 (1.0) 18.4 18.8 (2.1) 19.5 19.6 (0.5) 13.2 13.3 (0.8) 1.4 1.5 (6.7) 13.2 13.3 (0.8) 11.0 11.1 (0.9) 11.2 11.3 (0.9) 0.5 0.5 – 0.3 0.3 – – – / 108.0 107.6 0.4 / / / / / / 330.9 332.1 (0.4) 140.5 141.5 (0.7) 72.7 74.3 (2.2) 2022 2021 2022 2021 2022 2021 2022 2021 2022 2021 623 617 3,425 3,260 – 24 – – 165,579 143,979 2,408 2,170 – – 269 108 (38,807) (36,057) – – 3,031 2,787 3,425 3,260 269 132 (38,807) (36,057) 165,579 143,979 (2,499) (2,129) (2,741) (2,353) – – 38,653 35,911 (98,147) (96,713) 442 573 494 742 1,884 1,467 90 9 54,325 37,395 2021 2022 2021 2022 2021 2022 2021 2022 2021 2022 12 31 6 30 12 31 6 30 12 31 6 30 12 31 6 30 12 31 6 30 ( ) 8,296 8,065 9,294 8,859 488,665 446,069 (448,194) (446,494) 650,214 606,827 (448) (514) (1,542) (2,425) (263,923) (176,717) 349,056 335,821 (205,227) (161,376) 7 8 2022 2021 2022 2021 % / / % 30,096 41,522 (27.5) 30,287 796.0 380.5 21,882 720.4 303.8 25.2 4,478 3,894 15.0 23,199 796.0 291.4 16,382 720.4 227.4 28.1 6,654 3,968 67.7 2,079 796.0 26.1 1,355 720.4 18.8 38.8 1,867 1,604 16.4 881 796.0 11.1 734 720.4 10.2 8.8 2,959 2,512 17.8 3,060 796.0 38.5 2,570 720.4 35.7 7.8 25,778 28,699 (10.2) 1,068 796.0 13.4 841 720.4 11.7 14.5 14,909 11,515 29.5 1,602 1,100 86,741 93,714 (7.4) 31,889 22,982 11 2022 2021 2022 2021 2022 2021 2022 2021 % % % % 7,045 7,833 (10.1) 1,076 1,365 (21.2) 1,690 1,638 3.2 / / / 1,161 1,249 (7.0) 169 187 (9.6) 300 209 43.5 1,588 1,246 27.4 2,470 2,243 10.1 209 178 17.4 13 7 85.7 219 160 36.9 1,211 1,912 (36.7) 110 217 (49.3) 12 19 (36.8) 172 215 (20.0) 1,634 2,111 (22.6) 287 365 (21.4) 94 92 2.2 349 355 (1.7) 286 274 4.4 / / / 1,104 1,185 (6.8) / / / 283 44 543.2 301 418 (28.0) 167 126 32.5 138 99 39.4 3,165 1,481 113.7 443 162 173.5 809 491 64.8 / / / 10,210 9,314 9.6 1,519 1,527 (0.5) 2,499 2,129 17.4 2,466 2,075 18.8 1,079 499 116.2 122 106 15.1 / / / 275 278 (1.1) 11,289 9,813 15.0 1,641 1,633 0.5 2,499 2,129 17.4 2,741 2,353 16.5 14 15 2022 2021 2022 2021 % % 96.7 121.0 (20.1) 77.4 99.3 (22.1) 145.2 150.0 (3.2) 19.2 21.6 (11.1) 0.1 0.1 – 4.8 4.4 9.1 10.1 13.8 (26.8) 26.2 27.1 (3.3) 106.8 134.8 (20.8) 0.4 0.3 33.3 – 0.1 (100.0) 14.9 14.8 0.7 16 1.3 1.3 – 2022 2021 6.5 5.9 10.2 % 89.6 95.4 (6.1) 41.9 42.2 (0.7) 1.5 0.7 114.3 23.9 17.1 39.8 26.7 23.9 11.7 65.8 59.3 11.0 171.9 173.9 (1.2) 甘其毛都 Ganqimaodu 內蒙古自治區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C7 包頭 外西溝 Baotou Waixigou 大同東 Datong East C4 A5 F1 點岱溝 A2 Diandaigou 塔然高勒 韓家村 Tarangaole C5 Hanjiacun C8 C6 東勝 B3 C10 巴圖塔 Dongsheng 准格爾 Batuta Zhunge’er 浩勒報吉 Haolebaoji 朔州西 神東站 Shuozhou West A6 A1 Shendong 神池 神池南 B4 Shenchi Shenchi South B6 神木北站 C1 Shenmu North 瓦塘 Watang 山西省 SHANXI 陝西省 SHAANXI 黃河 YELLOW RIVER 靖邊 吳堡 Jingbian Wubu 煤礦 COAL MINE 電廠 POWER B1. 滄東電力 B2. 定州電力 A1. 神東礦區 A2. 准格爾礦區 A3. 勝利礦區 Shendong Mines Zhunge’er Mines Shengli Mines Cangdong Power Dingzhou Power A4. 寶日希勒礦區 A5. 包頭礦區 B5. 北京燃氣 B6. 錦界能源 Baorixile Mines Baotou Mines Beijing Gas Power Jinjie Energy A6. 新街台格廟勘查區(前期工作階段) B9. 孟津電力 B10. 四川能源 Xinjie Taigemiao Exploration Area Mengjin Power Sichuan Energy (preliminary work in progress) B13. 壽光電力 B14. 柳州電力 Shouguang Power Liuzhou Power 鐵路 RAILWAY 港口 PORT C1. 神朔鐵路 C2. 朔黃鐵路 C3. 黃萬鐵路 D1. 黃驊港 Shenshuo Railway Shuohuang Railway Huangwan Railway Huanghua Port C4. 大准鐵路 C5. 包神鐵路 C6. 巴准鐵路 D2. 天津煤碼頭 Dazhun Railway Baoshen Railway Bazhun Railway Tianjin Coal Dock D3. 珠海煤碼頭 C7. 甘泉鐵路 C8. 准池鐵路 Zhuhai Coal Dock Ganquan Railway Zhunchi Railway C9. 黃大鐵路 C10. 塔韓鐵路 ① 於2022年6月30日之分佈圖,僅做示意 註: Huangda Railway Tahan Railway ② 以審圖號GS(2019)1818號地圖為基礎編制 Note: ① This map as at 30 June 2022 is for illustrative purpose only. ② Prepared on the basis of the map with the approval number of GS(2019)1818. 豐寧 Fengning 承德 Chengde 張家口 Zhangjiakou 北京 BEIJING B5 大秦鐵路 Daqin Railway 秦皇島港 Qinhuangdao Port 唐山 Tangshan 天津市 TIANJIN D2 曹妃甸港 河北省 Caofeidian Port HEBEI 新疆 C3 Xinjiang B1 D1 B2 黃驊 C2 Huanghua 定州西 肅寧北 東營 Dingzhou West Suning North Dongying C9 大家洼 B13 Dajiawa 西藏 Tibet B3. 准能電力 B4. 神東電力 Zhunge’er Power Shendong Power B7. 台山電力 B8. 惠州熱電 Taishan Power Huizhou Thermal B11. 福建能源 B12. 南蘇EMM Fujian Energy EMM Indonesia B15. 九江電力 B16. 爪哇7 號 Jiujiang Power Java 7 中國 CHINA B17. 永州電力 B18. 勝利能源 Yongzhou Power Shengli Energy 圖例 Legend 航運 SHIPPING 省界線 E1. 航運公司 Provincial Boundary Shipping Company 國有或地方鐵路線 B12 State-owned or Local Railway B16 自有運營鐵路 Self-owned Railway (in operation) 煤化工 COAL CHEMICAL 自有礦區 Self-owned mines F1. 包頭煤化工 Baotou Coal Chemical 准班輪航線 Quasi-liner Shipping Route 主要資產分佈圖 Assets Distribution Map 2022 呼倫貝爾 Hulunbeier A4 黑龍江 Heilongjiang 吉林 內蒙古自治區 Jilin 塔本陶勒蓋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Tavan Tolgoi B18 A3 遼寧 Liaoning 北京 Beijing 天津 Tianjin 河北 Hebei 寧夏 青海 Ningxia 山東 山西 Qinghai Shandong Shanxi B9 甘肅 Gansu 江蘇 陝西 Jiangsu 河南 Shaanxi Henan 安徽 E1 Anhui 上海 Shanghai 湖北 Hubei 四川 B10 Sichuan 浙江 B15 Zhejiang 重慶 Chongqing 湖南 江西 長江 Jiangxi Yangtze River Hunan 釣魚島 Diaoyu Islands 福建 B11 貴州 Fujian Guizhou B17 台灣 Taiwan 雲南 B14 廣東 Yunnan Guangdong B8 廣西 Guangxi B7 香港 Hongkong D3 澳門 Macau 海南 Hai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