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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神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22-09-24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风险评估报告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由中国神华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持有60%股权,为本公司的关
联方。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
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文件要求,本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的《营业执照》
《金融许可证》等资料,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及风险指标等
信息,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
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2000年10月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0〕210号
文批准设立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原名称为神华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27476R。2020年9月22日,经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京
银保监复〔2020〕637号文批准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经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批准换发了《金融许
可证》,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022H211000001。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250,000万元,其中集团公司占比60.00%;
本公司占比32.57%;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占比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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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占比2.86%;国能包神铁路有限责任
公司占比1.71%。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春峰,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3层7单元301、
302。

   财务公司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对成员单
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
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
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
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
的结算、清算方案的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
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
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
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财务公司按照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
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
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
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规范运
作、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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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条件。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财务公司从制度控制、机制控制等方面,建立内控保障体系。
形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各业务部
门及审计稽核部为依托的组织架构体系。通过部门自律、绩效考评、
内审监督等形式确保各部门、各岗位各司其职,为财务公司有效防
范风险、稳健经营夯实了基础。

   财务公司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
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
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审计、
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基本建成了“体系完整、结构清晰、内容明确、协同一致”的
规章制度体系,使其成为内控体系落地执行的重要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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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持续开
展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监督、评价与整改。通过强化内部控制,有
效防范各种风险,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持
续健康发展,编制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作为建立、执行、评
价及维护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的指导和依据。各部门在其职责
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各业务流程的风险水平进行评估,明
确业务流程各环节中存在的风险点。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
了项目责任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
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
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
度,制定了《结算管理办法》《定期存款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
理办法(试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等关于结算管理、存款
管理、资金流动性管理等各项管理办法与业务制度,明确了相关管
理程序和主要业务规则,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
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
性和盈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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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结算管理办法》
《客户对账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成员单位的存款业务和存款账户进
行规范,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
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
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财务公司全球金融管理服务平台实现
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
据安全性。每日营业终了,通过财务公司业务运营信息系统将结算
业务数据自动导入财务核算系统,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
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财务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为降
低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将支票、预留
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
出单位使用。

   (4)在流动性管理方面,财务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的流动性管
理策略,通过以下措施保障流动性水平保持在安全状态:一是通过
调整业务种类和差异化利率定价优化存款结构,优化资产的品种和
期限结构配置,改善流动性指标。二是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和流动性
监测。财务公司建立了资产负债管理制度体系,对表内外资产负债
进行统一计划、运作、管控,持续加强资金归集、提升核心负债比
例,同时完善流动性风险应急管理方案,并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日常
监测,进一步提升流动性管理精细化水平和管理主动性。三是通过
加强同业合作,扩大综合授信规模,保持资金融通渠道畅通。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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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员单位综合授信管理办法》《自营贷款管理办法》《委托贷款
管理办法》《贷后管理暂行办法》《信用风险管理指引》多项业务
制度及操作规程,涵盖了财务公司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电票贴现
和承兑等业务,构成了信贷业务制度体系。财务公司严格按照相关
规章制度要求开展信贷业务,实行贷前调查、贷中调查和贷后检查,
并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每笔业务均经由信贷部审查、风险管
理与法律事务部风险合规审核、贷审会审议后,提请有权审批人审
批同意并签订合同。后续提还款业务等贷后管理事宜均按照各项规
章制度要求开展,各项业务流程清晰合规,相关文件资料也得到了
及时合理地存档和管理。

   此外,在信贷业务风险控制方面,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一方
面审慎控制新增授信及续贷事宜,合理调配信贷资金投放,逐步将
资金引导流向骨干企业和经营效益较好、还款能力较强企业。另一
方面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和漏洞,持续跟进处
僵治困政策要求和工作进展,根据贷款行业分布、到期情况以及贷
款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对不同贷款企业提出有针
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财务公司继续维持零不良,信贷资产质量处
于可控区间。

   3.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有较为完善的投资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证券
投资业务管理办法》《投资业务市场风险管理办法》《投资业务审
查委员会管理办法》《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等管理制度,实现了研
究和决策分离、决策和交易分离、业务和账务分离、业务链和资金
链分离、风险管控独立。在严控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财务公司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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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健进行投资。

   投资业务纳入财务公司统一的年度预算管理,并在年内严格执
行。财务公司资金部门对所有投资业务设立投资业务台账,按季度
与财务部进行对账,确保账实相符,保护财产安全。

   4.内部审计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审计
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建立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
财务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针对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信
息科技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的要求开展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科技管理
制度和技术规范,严格划分信息系统开发、测试、生产运行与使用
部门职责,严格落实科技项目管理、研发与测试、生产运行与维护、
物理与环境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及信息保护等各
项控制措施。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于2017年6月由北京软通动力
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2018
年1月,系统正式全面上线投运。信息系统涵盖资金结算、网上银
行、财务核算、资金监控、信贷管理、风险管理、客户管理等功能,
从需求管理、信息系统访问控制、业务系统账户权限变更、第三方
信息安全、信息系统数据备份管理、计算机安全检查管理、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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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件产品管理及间连北京金融城域网专网管理等方面构建了较为完
整的业务流程和保障制度。

   财务公司在建立信息系统控制制度中,做到了权责分配和职责
分工明确、流程清晰、操作规范,授权和审批程序科学合理,并将
授权审批纳入了财务公司《内部授权管理办法》。

   6.风险管理

   财务公司建立了“一个基础,三道防线”的风险管理体系,形
成了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框架。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了风险管理委
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经营层设置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部门,有专
职风险控制工作人员,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的组织保障。同时,
通过章程、议事规则、部门职责的梳理,进一步理清风险防控“三
道防线”的职责。董事会为风险管理最终责任人,高级管理层承担
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业务条线承担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在
日常工作中实现对风险的识别与管控;风险管理条线运用风险管理
的手段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按照公司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流程,
开展日常监测和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
查,督促整改落实;内审部门承担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履责情
况的审计责任,对一二道防线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再监督和评价,确
保风险可控在控。

   财务公司打造了以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为核心,市场风险、流动
性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管理指引为基础,信贷、
票据、资金业务审核细则为保障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形成了公司
风险治理层面、风险管理主体框架层面、风险管理执行层面的上、
中、下三层的风险管理制度框架,实现管理和业务领域全覆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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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风险管理部门是财务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负责风险管理委
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相关流程和制度,对重要风险指标进行
监测,对内部控制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中
的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可能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各部
门和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总体而言,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在资金、
信贷、投资等各类业务管理方面,财务公司都建立了相应的业务风
险控制程序,较好地控制了各类风险,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
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总资产1840.47亿元,净资产
245.06亿元,其中: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76.68亿元,同业款
项339.21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1,590.57亿元。2022年1-6月累计
实现营业收入19.0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5.61亿元,实现税后净利
润12.02亿元。主要财务数据请详见下表:

   表1:

       项目      单位       2022年16月      2021年112月

   营业收入      百万元          1,901         2,998

   利润总额      百万元          1,561         2,770


                             9
   净利润      百万元           1,202               2,113




   表2:

     项目      单位         2022年6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百万元         184,047              143,734

   负债合计    百万元         159,541              120,427

  所有者权益   百万元          24,506              23,307

   注:上表财务数据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二)风险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
条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
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2年6月30
日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管理、信贷业务、投资业务、内
部审计、信息系统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2年6月末,
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10
序号               监管指标                  于2022年6月30日

  1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13.56%

  2    不良资产率不应高于4%                         0%

  3    不良贷款率不应高于5%                         0%

                                           +∞(无关注次级可疑损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应低于100%
  4
                                                失类资产)

                                           +∞(无关注次级可疑损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应低于100%
  5
                                                失类贷款)


  6    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56.10%


  7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不得高于20%                0.06%

       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63.46%
  8
       70%


  9    拆入资金比例不得高于100%                     0%


 10    担保比例不得高于100%                       30.01%

       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          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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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的80%


 12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4.39%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          23.80%
 13
       的3倍
                               11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              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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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额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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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的10%




  (四)其他事项

    2022年1-6月,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支
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重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
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及严重违
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
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未受到过监管部门行
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本公司存放资金也不存在安全隐患。

       四、本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本
集团)严格按照《金融服务协议》及其项下年度交易上限与财务公
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一)与财务公司存款业务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期发生额
每日最高存 存款利率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款限额         范围
                                       本期合计   本期合计


                                  12
                                        存入金额   取出金额

            0.455%-
  27,900                  27,126        134,478    134,654        26,950
             3.30%

   注:“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金融服务协议》项下本集团2022年在财
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二)与财务公司贷款业务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期发生额

 贷款额度 贷款利率范围 期初余额 本期合计           本期合计      期末余额


                                        存入金额   取出金额

 100,000    2.30%-3.95%    21,397        4,645      5,032        21,010

   注:“贷款额度”为《金融服务协议》项下财务公司2022年向本集团提
供贷款的每日最高余额(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三)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业务类型                 总额                      实际发生

     票据贴现                100,000                     2,118

   开具承兑汇票              100,000                      571

     中间业务                  300                          14

                                   13
   注: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财务公司2022年向本集团提供的综合授信
(包括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等)的每日最高余额为100,000百万元。

       五、风险评估及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本公司制订了《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及在《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了风险
控制措施并将予以严格执行,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
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本公司将及时取得财务公司
定期财务报告,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如出现重大风险,
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良好,从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
       六、风险评估意见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发生
业务往来。
    经查阅财务公司相关资料,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
照》《金融许可证》,严格按中国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
理办法》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
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根据本公司对财
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以及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
状况的评估和监督,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
险。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3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