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88 公司简称:中国神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仔细阅读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摘要相关词汇和定义请见半年度报告的释义章节。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非执行董事 贾晋中 因公请假 杨荣明 独立非执行董事 袁国强 因公请假 白重恩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3 年中期财务报表出具了审阅报告。 1.5 本报告期不存在经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交所 中国神华 601088 H股 港交所 中国神华 0108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宋静刚 庄园 电话 (8610) 5813 3399 (8610) 5813 3355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邮政编码:100011) (邮政编码:100011) 电子信箱 1088@csec.com ir@csec.com 2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2022年上半年 变动 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上半年 重述后 重述前 % 营业收入 169,442 165,579 165,579 2.3 利润总额 48,269 54,325 54,325 (1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279 41,162 41,144 (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2,970 40,528 40,510 (18.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349 58,363 58,363 (2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59 11.03 11.03 下降2.44个百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75 2.072 2.071 (1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75 2.072 2.071 (19.2) 于2022年12月31日 变动 于2023年6月30日 重述后 重述前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80,915 393,900 393,854 (3.3) 资产总计 662,817 621,843 621,701 6.6 负债合计 210,673 162,524 162,456 29.6 总股本 19,869 19,869 19,869 0.0 报表重述原因说明: 本集团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确 认的资产和负债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同时,对在首次 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的相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报表重述情况详见本公司 2023 年 4 月 29 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以及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主要会 计政策的变更”。 3 2.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2年 于2022年 2023年 于2023年 上半年 12月31日 上半年 6月30日 重述后 重述前 重述后 重述前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33,279 41,162 41,144 380,915 393,900 393,854 调整: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 3,582 1,331 1,331 2,915 3,083 3,083 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36,861 42,493 42,475 383,830 396,983 396,937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 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 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 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 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4 2.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60,207 其中:A 股股东(含国家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8,314 H 股记名股东 1,89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 持股比 持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结的股份数量和 例(%) 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69.52 13,812,709,196 0 无 不适用 责任公司 HKSCC NOMINEES 境外法人 16.95 3,367,332,445 0 未知 不适用 LIMITED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其他 2.99 594,718,004 0 无 不适用 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02 203,144,217 0 无 不适用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59 117,814,945 0 无 不适用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国有法人 0.53 106,077,400 0 无 不适用 责任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其他 0.35 70,142,158 0 无 不适用 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005L-FH002 沪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其他 0.16 31,604,645 0 无 不适用 公司-自有资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 其他 0.15 30,126,155 0 无 不适用 合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其他 0.14 28,419,464 0 无 不适用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以上披 露内容外,本公司并不知晓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 H 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 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 A 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2.5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5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上半年经营情况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安全生产保持稳定,能源保供夯实有力,资源接续和重点项目建设加 快推进,整体保持了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发展态势。但受煤炭价格下行、原材料等成本上涨等 因素影响,本集团上半年经营业绩同比有所下降。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收入 169,442 百万元(2022 年上半年:165,579 百万元),同比增长 2.3%;实现营业利润 48,104 百万元(2022 年上半年:54,208 百万元),同比下降 11.3%;归属于 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279 百万元(2022 年上半年:41,162 百万元,已重述),基本每股收益 1.675 元/股(2022 年上半年:2.072 元/股,已重述),同比下降 19.2%。 本集团 2023 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项目 单位 2023年目标 2023年上半年 完成比例 完成 % 商品煤产量 亿吨 3.094 1.607 51.9 煤炭销售量 亿吨 4.358 2.179 50.0 发电量 亿千瓦时 2,039 1,002.0 49.1 营业收入 亿元 3,500 1,694.42 48.4 营业成本 亿元 2,330 1,086.66 46.6 销售、管理、研发及财 亿元 155 53.52 34.5 务费用合计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 同比增长 10%左右 同比增长 13.9% / 变动幅度 注:以上经营目标会受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年度实际结果可能与目标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 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3.2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023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签署《避免 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由本公司择机行使优先交易及选择权、优先受让权以收购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剥离业务所涉资产的期限,延长至 2028 年 8 月 27 日。详见本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 H 股公告及 4 月 29 日 A 股公告。 6 2023 年上半年,本公司启动了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所持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和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的相关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相关 工作还在进行中。详见本公司 2023 年 6 月 25 日 H 股公告及 6 月 26 日 A 股公告。 3.3 资本开支计划完成情况 单位:亿元 2023年计划 2023年上半年完成 煤炭业务 73.77 93.19 发电业务 180.80 59.14 运输业务 95.61 15.38 其中:铁路 82.84 13.58 港口 12.03 1.72 航运 0.74 0.08 煤化工业务 5.61 0.28 其他 5.73 0.14 合计 361.52 168.13 注:由于矿业权获取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本集团 2023 年资本开支计划未包含矿业权相关资本开支。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资本开支总额为 168.13 亿元,主要用于:矿业权获取、煤矿设备购置, 广东清远电厂一期、湖南岳阳电厂项目等建设,铁路设施建设及机车购置等。煤炭业务中,矿业 权相关资本开支 64.64 亿元,其他资本开支 28.55 亿元。 本集团 2023 年资本开支计划可能随着业务计划的发展(包括潜在收购)、资本项目的进展、 市场条件、对未来业务环境的展望及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与审批文件而有所变动。除了按法律所要 求之外,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更新资本开支计划数据的责任。本公司计划通过经营活动所得的现 金、短期及长期贷款,以及其他债务及权益融资来满足资本开支的资金需求。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