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088 公司简称:中国神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非执行董事贾晋中因公请假,委托非执行董事杨荣明出席并代为投票;独立非执行董事 袁国强因公请假,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白重恩出席并代为投票。 三、 本报告的中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按 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3 年中期财务报表出具了审阅报告。 四、本公司负责人吕志韧、总会计师宋静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燕玲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 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受到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本报告中基于对未来政策和 经济的主观假定和判断而作出的前瞻性陈述,可能与实际结果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 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本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及环保、市场竞争、投资、合规、工程 项目管理、国际化经营、宏观经济波动、一体化运营、政策等风险,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董事会致辞 ...................................................................................................................................9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 第五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 ................................................................................................................ 37 第六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1 第七节 重要事项 .....................................................................................................................................48 第八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0 第九节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告 ................................................................................................................ 64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26 附件........................................................................................................................................................227 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神华/本公司/公司 指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指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 指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含本集团) 神东煤炭 指 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神东电力 指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准格尔能源 指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宝日希勒能源 指 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北电胜利 指 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朔黄铁路 指 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新朔铁路 指 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集团 指 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黄骅港务 指 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包神铁路 指 国能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能源 指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煤化工 指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榆林能源 指 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港务 指 国能(天津)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港务 指 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 四川能源 指 国能四川能源有限公司 福建能源 指 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准能电力 指 准格尔能源控制并运营的发电分部 南苏 EMM 指 国华(印尼)南苏发电有限公司 印尼爪哇 指 神华国华(印尼)爪哇发电有限公司 神木电力 指 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台山电力 指 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沧东电力 指 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锦界能源 指 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定州电力 指 国能河北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孟津电力 指 国能孟津热电有限公司 九江电力 指 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惠州热电 指 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燃气 指 国能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寿光电力 指 国能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电力 指 国能广投柳州发电有限公司 北海电力 指 国能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 永州电力 指 国家能源集团永州发电有限公司 胜利能源 指 本公司胜利能源分公司 山东售电公司 指 国能(山东)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JORC 指 澳大利亚矿产资源和矿石储量报告标准 财务公司 指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港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海上市规则 指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上市规则 指 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 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指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公司章程》 指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 指 净利润+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折旧及摊销-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率 指 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总债务资本比 指 [长期付息债务+短期付息债务(含应付票据)]/[长期付息债 务+短期付息债务(含应付票据)+股东权益合计] 元 指 人民币元,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 报告期 指 2023 年 1 月至 6 月 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国神华 公司的英文名称 China Shenhua Energy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英文名称缩写 CSEC / China Shenhu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祥喜先生已于2022年7月29日辞任本公司董事长、执 行董事职务,即日生效。新董事长选任工作正在推进过 程中。 于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 吕志韧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 名 宋静刚 庄园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邮政编码:100011) (邮政编码:100011) 电 话 (8610) 5813 3399 (8610) 5813 3355 传 真 (8610) 5813 1814/1804 (8610) 5813 1814/1804 电子信箱 1088@csec.com ir@csec.com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香港联络处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香港中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54楼B室 (邮政编码:100011) 电 话 (8610) 5813 1088/3399/3355 (852) 2578 1635 传 真 (8610) 5813 1814/1804 (852) 2915 0638 三、 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11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11 公司网址 www.csec.com 或 www.shenhuachina.com 电子信箱 ir@csec.com 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及 www.hkexnews.hk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交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公司香港联络处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交所 中国神华 601088 H股 港交所 中国神华 01088 六、 其他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 名 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事务所(A 股)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二座办公楼八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张楠、王霞 公司聘请的会计 名 称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于《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下 师事务所(H 股) 的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办公地址 香港中环遮打道 10 号太子大厦 8 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姜健成 公司股份过户登 名 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记处(A 股)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公司股份过户登 名 称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记处(H 股) 办公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2022年上半年 变动 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上半年 重述后 重述前 % 营业收入 169,442 165,579 165,579 2.3 利润总额 48,269 54,325 54,325 (1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279 41,162 41,144 (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2,970 40,528 40,510 (18.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349 58,363 58,363 (20.6) 于2022年12月31日 变动 于2023年6月30日 重述后 重述前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80,915 393,900 393,854 (3.3) 资产总计 662,817 621,843 621,701 6.6 负债合计 210,673 162,524 162,456 29.6 总股本 19,869 19,869 19,869 0.0 6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变动 重述后 重述前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1.675 2.072 2.071 (19.2)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1.675 2.072 2.071 (1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元/股 1.659 2.040 2.039 (18.6) 本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59 11.03 11.03 下降 2.44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 8.51 10.86 10.86 下降 2.35 个百分点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元/股 2.33 2.94 2.94 (20.6) 流量净额 期末总资产回报率 % 5.8 7.4 7.4 下降 1.6 个百分点 期末净资产收益率 % 8.7 11.1 11.1 下降 2.4 个百分点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 百万元 57,490 63,537 63,537 (9.5) 单位 于2023年 于2022年 变动 6月30日 12月31日 % 重述后 重述前 每股净资产 元/股 19.17 19.82 19.82 (3.3) 资产负债率 % 31.8 26.1 26.1 上升 5.7 个百分点 总债务资本比 % 9.9 10.8 10.8 下降 0.9 个百分点 报表重述原因说明: 本集团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确 认的资产和负债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同时,对在首 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的相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 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报表重述情况详见本公司 2023 年 4 月 29 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以及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主要 会计政策的变更”。 7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2年 于2022年 2023年 于2023年 上半年 12月31日 上半年 6月30日 重述后 重述前 重述后 重述前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33,279 41,162 41,144 380,915 393,900 393,854 调整: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 3,582 1,331 1,331 2,915 3,083 3,083 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36,861 42,493 42,475 383,830 396,983 396,937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 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 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 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 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201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对外贷出款项的收益 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3 所得税影响额 (9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9) 合计 309 8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三节 董事会致辞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23 年上半年,随着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宏观政策显效发力,国民经济回升向 好,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公司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黄骅港重 要讲话精神,切实发挥国资央企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三个作用”,安全生产、改革 发展、科技创新、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扎实有效进展,生产经营达到预期,好于 预期。 在能源保障上担责任、做示范。坚持以煤炭保能源安全。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实现稳产高产, 煤炭保障能源安全的“压舱石”作用更加突出。坚持以煤电保电力稳定。煤电行业地位进一步稳 固,煤电兜底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坚持以价格为“锚”稳定能源市场。积极落实国家有关煤炭中 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和价格政策,高标准完成年度订货任务,高质量履约兑现,以量足价稳彰显央 企担当。 在生产经营上提质量、稳效益。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 稳。积极应对市场形势,灵活策略、畅通运营,自产煤量连续保持月产高位,外购煤量同比增长。 全力做好煤电保价争量,发电量连续实现两位数增长,电力增收创效态势良好。畅通能源大通道, 铁路煤炭运量占国家铁路煤炭发送量的 26%,自有港出港量占北方港口下水煤销售量的 36%。 开拓大物流运输业务,首次实现“路港航”全流程反向运输。强化资金精益管理,畅通资金内循 环渠道。公司外部带息负债较年初降低 11.4%,整体综合融资成本率同比下降 0.48%。加强专项 治理,所属各级产权单位亏损企业较年初净减少 8 户。 在转型发展上扩投资、促引领。以抓好重大项目为引领,加大核心产业投资力度,巩固一体 化运营优势。启动收购控股股东部分煤炭资产相关工作,新街一井、二井和续建煤电项目按计划 推进,铁路扩能和电气化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累计 19 处煤矿和综采工作 面通过省(自治区)级智能化煤矿建设验收。深度对接地企合作,多方拓展新能源投资机会,完 成 13 个新能源项目立项审批,积极参与抽水蓄能项目,开展氢能布局战略研究。参与设立的两 只低碳基金投资收益稳定,规模持续扩大。 在公司治理上优机制、强管控。编制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实施方案、对标世 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实施方案和上市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方案,确保创一流工作起好步开好 局。优化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机制,召开董事会战略研讨会议,提升董事会规范决策水平和 独董履职效果。加强合规经营管理,持续提升关联/关连交易管理水平。完善经营数据分析和信 息披露体系,及时准确回应投资者诉求。完善 ESG 治理体系,连续两年入选《财富》中国 ESG 影响力榜单,获得 Wind-ESG 评级 A 股排行 AA 评级和最佳实践上市公司等多个奖项。 在政治建设上下功夫、抓落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在铸魂增智上见实效,在正风促 9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干上见实效,以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一流企业建设。实施组织增强工程,深入推进“一支部一品牌、 一品牌一特色”创建工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快人才梯队建设。 当前,世界政治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发展的基础仍不稳固,煤炭等大宗商 品价格持续变化。公司既面临着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紧迫压力,也存在着把握时代机遇、推 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 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坚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 新兴产业规模发展两端发力,高质量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在强基固本中筑牢安全根基。 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着力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坚决守好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二 是在迎峰度夏度冬中保障能源安全。加强煤炭生产组织,巩固月产良好态势。强化煤电机组可靠 性管理,保障顶峰出力水平。推动一体化高位高效运行,确保重点地区、关键时段的能源供应。 三是在精细管理中决胜经营目标。认真研判下半年市场和经营形势,多措并举稳量、稳价、稳份 额、稳收入。深化产融协同,发挥资金优势,强化资本运作,增强价值创造能力。加大智能化技 术应用,厚植数字文化,挖掘数字资产价值。四是在转型发展中增强核心功能。继续推进新街一 井、二井核准工作,投产 6 台合计 470 万千瓦清洁高效煤电机组,进一步提升核心产业一体化创 新创效水平。推动在建新能源项目,加快前期工作项目进程,稳步扩大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推 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技术研发和示范,在氢能、储能、综合能源开发应用等方面加大研发投 入,积极探索新能源和煤基能源耦合发展新模式,打造多能协同低碳产业新生态。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10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上半年本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1 1. 宏观经济环境 2023 年上半年,国内市场需求逐步恢复,生产供给持续增加,就业物价总体稳定,居 民收入平稳增长,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 5.5%。 2. 煤炭市场环境 (1)中国动力煤市场 2023 年上半年,我国能源需求增长,全国煤炭经济运行基本平稳。煤炭增产保供取得 显著成效,煤炭产能继续释放,铁路运输能力持续提升,社会主要环节存煤处于高位,煤炭 价格震荡回落。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国煤下水动力煤价格指数 NCEI(5,500 大卡)中 长期合同价格为 701 元/吨,较上年末下降 27 元/吨;上半年执行中长期合同价格均价约 722 元/吨,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发挥了煤炭价格的“稳定器”作用。 从供给侧看,煤炭有效产能增加,煤炭产量保持增长,有效保障了我国能源安全稳定供 应。上半年晋陕蒙新四省区原煤产量 18.7 亿吨,同比增长 4.6%,占全国原煤总产量的 81.3%。 进口煤炭 2.2 亿吨,同比增长 93.0%。煤炭销售及运力向电煤倾斜,煤炭中长期合同销售规 模显著提升,电煤占全国铁路煤炭发运量的 83.6%。截至 6 月末,全国统调电厂存煤约 2.0 亿吨。 2023年上半年 同比变化(%) 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亿吨) 23.0 4.4 煤炭进口量(亿吨) 2.2 93.0 全国铁路煤炭发运量(亿吨) 13.8 3.2 从需求侧看,2023 年上半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同比增长约 5.1%。商品煤消费量保持 增长,同比增幅约 7.2%。其中发电行业商品煤消费量占总消费量比例约 59.0%,同比增幅 11.2%,呈现较快增长。 (2)国际动力煤市场 2023 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复苏缓慢,能源需求出现阶段性下降,能源价格稳中有降。 主要资源国的煤炭产量保持高位,全球动力煤市场供应紧张情况得到缓和,市场弹性明显增 加。路孚特(Refinitiv)船舶航运跟踪数据显示,2023 年全球海运煤炭贸易规模继续扩大, 1-6 月海运煤炭装运量(不包括国内沿海运输)累计约 6.4 亿吨,同比增长 11.9%。印度尼 1 本部分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本公司对本部分的资料已力求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中全部 或部分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有效性承担任何责任或提供任何形式之保证,如有错失遗漏,本公司恕不 负责。本部分内容中可能存在一些基于对未来政治和经济的某些主观假定和判断而作出的预见性陈述,因 此可能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并无责任更新数据或改正任何其后显现之错误。本文中所载的意见、估算及 其他数据可予更改或撤回,恕不另行通知。本部分涉及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中国煤炭市场网、 中国煤炭资源网、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煤炭运销协会等。 1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西亚煤炭出口约 2.1 亿吨,同比增长 29.3%;澳大利亚煤炭出口约 1.7 亿吨,同比下降 2.2%; 俄罗斯出口 9,280 万吨,同比增长 6.8%;美国出口 4,040 万吨,同比增长 18.6%;南非出口 3,410 万吨,同比增长 8.7%。从煤炭进口国家和地区来看,2023 年上半年,中国内地进口 量显著增长;印度进口 1.1 亿吨,同比增长 8.7%;日本、韩国、欧盟煤炭进口量均同比下 降。截至 2023 年 6 月末,纽卡斯尔 NEWC 动力煤现货价格 137.9 美元/吨,较上年末下降 65.7%。 3. 电力市场环境 2023 年上半年,我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受来水偏枯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部分时段 电力供需偏紧。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43,076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5.0%。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 电量 41,680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8%。其中,火电发电量 29,457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7.5%; 受来水持续偏枯影响,水电发电量 4,504 亿千瓦时,同比下降 22.9%;风力、太阳能发电量 合计 5,599 亿千瓦时。 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继续提升。2023 年上半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 1.4 亿千瓦,其中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 7,842 万千瓦,占新增装机的 55.6%。截至 2023 年 6 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 27.1 亿千瓦,同比增长 10.8%。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 量 13.9 亿千瓦,同比增长 18.6%,占总装机容量的 51.5%,占比同比提高 3.4 个百分点;火 电装机 13.6 亿千瓦,其中煤电 11.4 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 42.1%,同比降低 3.4 个百分点。 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主要电源。全国 6,000 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 小时为 1,733 小时,同比下降 44 小时。其中,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 2,142 小时,同比增 长 84 小时;水电平均利用小时为 1,239 小时,同比减少 452 小时。上半年煤电平均利用小 时为 2,244 小时,同比提高 104 小时。煤电发电量占全口径总发电量比重为 58.5%,煤电仍 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最主要电源,有效弥补了水电出力的大幅下降,充分发挥了兜底保供 作用。 跨省、跨区输送电量保持增长,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2023 年上半年,全 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 26,501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7%,占全社会 用电量的 61.5%,同比提高 0.9 个百分点。其中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为 21,142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5.9%。电力现货市场逐步完善。 4. 下半年展望 2023 年下半年,尽管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发展也面临压力,但我国经济 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的特点也没有改变。随着就业改善、居 民收入增加、内需拉动逐步增强、供给结构优化调整、新动能成长壮大等促进发展的积极因 素累积增多,经济有望继续恢复向好。 1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煤炭行业来看,经济持续恢复向好将支撑煤炭消费平稳小幅增长,季节性波动、极端天 气、突发事件等因素将进一步凸显煤炭的托底保障作用。煤炭供应延续高位,在煤炭中长期 合同的保障下,电煤供应将保持平稳有序。全年煤炭进口量将保持显著增长。预计下半年国 内煤炭市场供需将延续基本平衡的态势,煤炭价格中枢或将略有下降。 电力行业来看,下半年发电装机保持增长,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继续提升。我国全年经 济增长目标将拉动用电需求增长,考虑到去年基数及天气情况,预计下半年用电增速或好于 上半年,迎峰度夏等部分时段、局部地区供应紧平衡。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11 月在北京成立,于 2005 年 6 月在港交所上市, 于 2007 年 10 月在上交所上市。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是煤炭、电力的生产和销售,铁路、港口 和船舶运输,煤制烯烃等业务。煤炭、发电、铁路、港口、航运、煤化工一体化经营模式是 本集团独特的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 本集团拥有神东矿区、准格尔矿区、胜利矿区及宝日希勒矿区等优质煤炭资源,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中国标准下煤炭保有资源量 327.4 亿吨、煤炭保有可采储量 135.3 亿吨。本集 团控制并运营大容量、高参数的清洁燃煤机组,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控制并运营的发 电机组装机容量 40,353 兆瓦。本集团控制并运营围绕“晋西、陕北和蒙南”主要煤炭基地 的环形辐射状铁路运输网络及“神朔—朔黄线”西煤东运大通道,以及环渤海能源新通道黄 大铁路,总铁路营业里程达 2,408 公里。本集团还控制并运营黄骅港等多个综合港口和码头 (总装船能力约 2.7 亿吨/年),拥有约 2.18 百万载重吨自有船舶的航运船队,以及运营生 产能力约 60 万吨/年的煤制烯烃项目。本集团的煤炭开采、安全生产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清洁燃煤发电、重载铁路运输等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营业务范围、经营模式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集团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1)煤电路港航化的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2)优 质、丰富的煤炭资源;(3)专注于公司主业的管理团队和先进的经营理念;(4)在煤炭开 采、安全生产、重载铁路、清洁燃煤发电、煤制烯烃等方面的国内外领先的产业技术和科技 创新能力。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本集团安全生产保持稳定,能源保供夯实有力,资源接续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快 推进,整体保持了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发展态势。但受煤炭价格下行、原材料等成本上涨 等因素影响,本集团上半年经营业绩同比有所下降。 1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收入 169,442 百万元(2022 年上半年:165,579 百万元),同 比增长 2.3%;实现营业利润 48,104 百万元(2022 年上半年:54,208 百万元),同比下降 11.3%;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279 百万元(2022 年上半年:41,162 百万元,已重 述),基本每股收益 1.675 元/股(2022 年上半年:2.072 元/股,已重述),同比下降 19.2%。 本集团 2023 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项目 单位 2023年目标 2023年上半年 完成比例 完成 % 商品煤产量 亿吨 3.094 1.607 51.9 煤炭销售量 亿吨 4.358 2.179 50.0 发电量 亿千瓦时 2,039 1,002.0 49.1 营业收入 亿元 3,500 1,694.42 48.4 营业成本 亿元 2,330 1,086.66 46.6 销售、管理、研发及财 亿元 155 53.52 34.5 务费用合计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 同比增长 10%左右 同比增长 13.9% / 变动幅度 注:以上经营目标会受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年度实际结果可能与目标 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 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23 年上半年 2022 年上半年 变动 (已重述) % 营业收入 169,442 165,579 2.3 营业成本 108,666 98,147 10.7 税金及附加 9,450 9,934 (4.9)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50) (295) (49.2) 投资收益 1,827 1,411 29.5 所得税费用 9,581 6,493 4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349 58,363 (2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34) (16,309) 11.8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9,544) (3,163) 201.7 1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收入同比略有增长,主要原因是: ① 受全社会用电量增长、新投运机组带来电量增长,以及本集团强化机组运行和市场 营销等因素影响,本集团售电量及平均售电价格同比分别增长 18.4%、1.5%。 ② 本集团加大外购煤资源组织,外购煤销售量同比增长 17.0%。 ③ 本集团高效组织煤炭运输,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同比增长 3.6%。 主要运营指标 单位 2023 年上半年 2022 年上半年 变动 % (一)煤炭 1. 商品煤产量 百万吨 160.7 157.6 2.0 2. 煤炭销售量 百万吨 217.9 210.1 3.7 其中:自产煤销售量 百万吨 159.3 160.0 (0.4) 外购煤销售量 百万吨 58.6 50.1 17.0 (二)运输 1. 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 十亿吨公里 150.4 145.2 3.6 2. 黄骅港装船量 百万吨 100.6 103.2 (2.5) 3. 天津煤码头装船量 百万吨 22.6 20.3 11.3 4. 航运货运量 百万吨 72.2 65.8 9.7 5. 航运周转量 十亿吨海里 78.8 64.4 22.4 (三)发电 1. 总发电量 十亿千瓦时 100.20 84.79 18.2 2. 总售电量 十亿千瓦时 94.26 79.60 18.4 (四)煤化工 1. 聚乙烯销售量 千吨 181.3 183.7 (1.3) 2. 聚丙烯销售量 千吨 170.1 174.6 (2.6) 1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 成本构成项目 2023 年上半年 2022 年上半年 金额变动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百万元 % 百万元 % % 外购煤成本 33,395 30.7 30,096 30.7 11.0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16,168 14.9 12,894 13.1 25.4 人工成本 14,574 13.4 12,586 12.8 15.8 修理费 5,875 5.4 4,744 4.8 23.8 折旧及摊销 9,637 8.9 9,175 9.3 5.0 运输费 9,273 8.5 9,357 9.5 (0.9) 其他 19,744 18.2 19,295 19.8 2.3 营业成本合计 108,666 100.0 98,147 100.0 10.7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成本同比有所增长,其中: ① 外购煤成本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外购煤销售量及其采购成本同比增长。 ②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售电量增长,燃煤采购成本增加。 ③ 人工成本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社保缴费政策性增长,以及按进度计提的员工薪酬 增加。 ④ 修理费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受检修计划影响,铁路分部修理费增长。 ⑤ 折旧及摊销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受发电机组投运、煤矿设备购置、铁路及港口建 设等影响,本集团固定资产增加。 ⑥ 其他成本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煤炭及发电子分公司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增长。 (3)其他利润表项目 ① 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自产煤销售收入有所下降,资源税同比减少。 ② 本集团坚持资金精益管理,通过合理改善资金存放结构、推动带息负债压降等措施 提高资金创效能力,财务费用长期保持较低水平。财务费用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本报告期 确认的矿业权相关折现利息增长。 ③ 投资收益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本集团对发电、铁路联营公司及财务公司的投资收 益增加。 ④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上年同期本集团部分煤炭子公司汇算清缴所得税, 以前年度多缴税额抵减了当期所得税。 (4)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集团制定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资金管理政策,在保障持续运营的前提下,维 持优良的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按照公司政策进行投资。 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3 年上半年现金净流入 46,349 百万元(2022 年 上半年净流入:58,363 百万元),同比下降 20.6%。主要原因:受煤炭销售收入下降、生产 16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成本增长等因素影响,本集团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减少。 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3 年上半年现金净流出 18,234 百万元(2022 年 上半年净流出:16,309 百万元),同比增长 11.8%。主要原因:本集团推进在建项目建设,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现金支出增加。 ③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023 年上半年现金净流出 9,544 百万元(2022 年上 半年净流出:3,163 百万元),同比增长 201.7%。主要原因:本集团积极推动带息负债压降, 外部借款余额减少。 (5)研发费用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百万元) 719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百万元) 206 研发投入合计(百万元) 925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例(%) 22.3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5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2,958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3.6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研发投入 925 百万元(2022 年上半年:1,028 百万元),同比下降 10.0%。本报告期研发投入主要用于神东矿区智能矿山项目、高寒地区露天矿轮斗连续采煤 系统,火电机组高温亚临界提效技术研究、多参数工业供汽汽轮机组综合提效关键技术与应 用、二氧化碳捕集与资源化能源化利用,铁路线路全天候智能运维项目、无线 ECP 制动系 统在重载列车上的应用,智能船舶相关技术等研究工作。 2. 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本集团的主要运营模式为煤炭生产→煤炭运输(铁路、港口、航运)→煤炭转化(发电 及煤化工)的一体化产业链,各分部之间存在业务往来。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煤炭、发 电、运输及煤化工分部的利润总额(合并抵销前)占比为 69%、13%、18%和 0%(2022 年 上半年:73%、8%、18%和 1%)。受煤炭价格下降、发电量增长等因素影响,本集团煤炭 分部利润总额占比下降、发电分部利润总额占比上升。 本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分析 项目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金额 占总资产 金额 占总资产 的比例 的比例 百万元 % 百万元 % % 货币资金 191,849 28.9 170,503 27.4 12.5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 现金净流入 应收票据 1,853 0.3 1,132 0.2 63.7 煤炭、电力销售票据 结算增加 应收账款 14,764 2.2 10,968 1.8 34.6 应收售电款、售煤款 增加 预付款项 7,662 1.2 6,809 1.1 12.5 预付煤款增加 存货 15,553 2.3 12,096 1.9 28.6 煤炭库存、备品备件 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 53,744 8.1 49,650 8.0 8.2 对财务公司完成增 资,以及本报告期确 认对联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在建工程 27,674 4.2 22,061 3.5 25.4 在建发电项目持续 投入 无形资产 60,823 9.2 52,589 8.5 15.7 矿业权相关资产增 加 短期借款 3,811 0.6 5,216 0.8 (26.9) 优化内部资金使用, 本报告期偿还短期 借款较多 应付账款 30,788 4.6 37,871 6.1 (18.7) 应付材料款、工程款 设备款等减少 应付职工薪酬 16,280 2.5 8,750 1.4 86.1 按进度计提的员工 薪酬增长 应交税费 8,258 1.2 12,680 2.0 (34.9) 应交所得税、资源税 减少 其他应付款 71,394 10.8 16,886 2.7 322.8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2 年 度 末 期 股 息 尚未支付;截至本报 告披露日,该等股息 已全部支付完毕 一年 内到期 的 3,825 0.6 8,385 1.3 (54.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非流动负债 借款到期偿还 长期应付款 13,359 2.0 8,854 1.4 50.9 长期应付的矿业权 出让收益增加 18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金额 占总资产 金额 占总资产 的比例 的比例 百万元 % 百万元 % % 其他综合收益 1,229 0.2 728 0.1 68.8 主要受外币财务报 表折算差额、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变动影 响 专项储备 18,099 2.7 14,349 2.3 26.1 煤炭、发电子分公司 安全生产费结余增 加 2. 境外资产相关说明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于境外的资产总额为 34,892 百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 为 5.3%,主要为位于印度尼西亚的发电资产以及在中国香港发行美元债券形成的资产等。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本集团不存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的情况。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受限资产余额为 8,209 百万元,主要是本集团煤炭子分公 司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专用账户资金,以及本集团存入金融机构的各类保证金性质的 存款等。 (四) 分行业经营情况 1. 煤炭分部 (1) 生产经营及建设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坚持安全合规增产保供,实现安全生产平稳有序、能源保供坚 强有力。上半年商品煤产量为 160.7 百万吨(2022 年上半年:157.6 百万吨),同比增长 2.0%。 井工矿完成掘进总进尺 19.9 万米(2022 年上半年:22.9 万米),其中神东矿区完成掘进进 尺 19.0 万米(2022 年上半年:21.9 万米)。 把握政策机遇,持续推进煤炭资源接续、证照办理和产能核增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 内蒙古台格庙北区新街一井、二井签订矿业权出让收益合同,新街一井环评报告取得国家生 态环境部批复;神东矿区上湾煤矿、补连塔煤矿扩大区资源获取工作有序推进,签订矿业权 出让收益分期缴纳合同;李家壕煤矿生产能力由 600 万吨/年核增至 800 万吨/年,通过国家 矿山安全监察局现场核验。 19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持续推进智能化矿山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共有 19 处煤矿和综采工作面通过 省(自治区)级智能化煤矿建设验收;已建成井工煤矿智能采煤工作面 37 个、智能掘进工 作面 54 个,露天矿智能采剥面 4 个,智能选煤厂 19 个;露天煤矿无人驾驶生产车辆 76 台。 (2) 煤炭销售 本集团销售的煤炭主要为自有煤矿生产。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充分利用铁路运力,本集 团还在自有矿区周边、铁路沿线从外部采购煤炭,用以掺配出不同种类、等级的煤炭产品后 统一对外销售。本集团实行专业化分工管理,煤炭生产由各生产企业负责,煤炭运输主要由 本公司下属的运输企业负责,煤炭销售主要由本公司下属的销售集团统一负责,客户涉及电 力、冶金、化工、建材等多个行业。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深挖市场潜力,全力提升煤炭销售量。上 半年煤炭销售量 217.9 百万吨(2022 年上半年:210.1 百万吨),同比增长 3.7%,其中外购 煤销售量 58.6 百万吨(2022 年上半年:50.1 百万吨),同比增长 17.0%。本集团对前五大 国内煤炭客户销售量为 94.3 百万吨,占国内销售量的 44.0%。其中,对最大客户国家能源 集团的销售量为 82.2 百万吨,占国内销售量的 38.4%。前五大国内煤炭客户主要为电力、 煤化工及煤炭贸易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受煤炭市场供需关系影响,本集团平均销售价格为 601 元/吨(不含税, 下同)(2022 年上半年:633 元/吨),同比下降 5.1%。 本集团煤炭销售情况如下: ① 按煤源类型分类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变动 销售量 占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占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合计比例 (不含税) 合计比例 (不含税) (不含税) 百万吨 % 元/吨 百万吨 % 元/吨 % % 一、自产煤 159.3 73.1 560 160.0 76.2 591 (0.4) (5.2) 二、外购煤 58.6 26.9 713 50.1 23.8 769 17.0 (7.3) 销售量合计/平均价格 217.9 100.0 601 210.1 100.0 633 3.7 (5.1) (不含税) 注:本公司销售的外购煤包括自有矿区周边及铁路沿线的采购煤、国内贸易煤及进口、转口贸易的煤炭。 20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② 按合同定价机制分类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变动 销售量 占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占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合计比例 (不含税) 合计比例 (不含税) (不含税) 百万吨 % 元/吨 百万吨 % 元/吨 % % 一、通过销售集团销售 206.0 94.5 616 199.0 94.7 651 3.5 (5.4) 1. 年度长协 124.3 57.0 500 104.5 49.7 513 18.9 (2.5) 2. 月度长协 63.7 29.2 821 74.1 35.3 808 (14.0) 1.6 3. 现货 18.0 8.3 693 20.4 9.7 780 (11.8) (11.2) 二、煤矿坑口直接销售 11.9 5.5 347 11.1 5.3 322 7.2 7.8 销售量合计/平均价格 217.9 100.0 601 210.1 100.0 633 3.7 (5.1) (不含税) 注:以上煤炭销售量为本集团不同发热量煤炭产品销售情况的汇总,包含电煤及其他煤炭。 ③ 按内外部客户分类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变动 销售量 占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占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合计比例 (不含税) 合计比例 (不含税) (不含税) 百万吨 % 元/吨 百万吨 % 元/吨 % % 1.对外部客户销售 180.1 82.7 616 175.3 83.4 650 2.7 (5.2) 2.对内部发电分部销售 35.3 16.2 534 32.3 15.4 556 9.3 (4.0) 3.对内部煤化工分部销售 2.5 1.1 452 2.5 1.2 450 0.0 0.4 销售量合计/平均价格 217.9 100.0 601 210.1 100.0 633 3.7 (5.1) (不含税) ④ 按销售区域分类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变动 销售量 占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占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合计比例 (不含税) 合计比例 (不含税) (不含税) 百万吨 % 元/吨 百万吨 % 元/吨 % % 一、国内销售 214.1 98.3 597 208.0 99.0 629 2.9 (5.1) (一)自产煤及采购煤 206.0 94.5 594 199.0 94.7 619 3.5 (4.0) 1.直达 99.4 45.6 455 92.2 43.9 473 7.8 (3.8) 2.下水 106.6 48.9 724 106.8 50.8 746 (0.2) (2.9) (二)国内贸易煤销售 5.5 2.6 599 6.7 3.2 816 (17.9) (26.6) (三)进口煤销售 2.6 1.2 814 2.3 1.1 888 13.0 (8.3) 二、出口销售 0.0 0.0 / 0.3 0.1 1,149 (100.0) / 三、境外煤炭销售 3.8 1.7 836 1.8 0.9 1,063 111.1 (21.4) 销售量合计/平均价格 217.9 100.0 601 210.1 100.0 633 3.7 (5.1) (不含税) 2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 煤炭资源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中国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保有资源量为 327.4 亿吨,比 2022 年 底减少 1.6 亿吨;煤炭保有可采储量为 135.3 亿吨,比 2022 年底减少 3.6 亿吨;煤炭可信储 量为 56.4 亿吨,比 2022 年底减少 2.1 亿吨;煤炭证实储量为 31.4 亿吨,比 2022 年底减少 0.4 亿吨。JORC 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可售储量为 96.4 亿吨,比 2022 年底减少 1.6 亿吨。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煤炭勘探支出(可行性研究结束之前发生的、与煤炭资源勘探 和评价有关的支出)0.8 亿元;煤矿开发和开采相关的资本性支出 75.8 亿元(2022 年上半年: 9.7 亿元),主要用于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单位:亿吨 矿区 保有资源量 保有可采储量 可信储量 证实储量 煤炭可售储量 (中国标准) (中国标准) (中国标准) (中国标准) (JORC 标准) 神东矿区 150.6 85.1 39.4 17.2 64.5 准格尔矿区 36.2 28.7 7.3 12.0 20.9 胜利矿区 19.3 12.9 5.2 0.2 2.3 宝日希勒矿区 12.9 8.3 4.5 1.9 8.5 包头矿区 0.4 0.3 0.0 0.1 0.2 新街台格庙矿区 108.0 / / / / 合计 327.4 135.3 56.4 31.4 96.4 注:1.可信储量、证实储量依据《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2020)统计。 2.包头矿区中国标准下可信储量为 106 万吨。 本集团主要矿区生产的商品煤特征如下: 矿区 主要煤种 主要商品煤的发热量 硫分 灰分 (千卡/千克) (平均值,%) (平均值,%) 神东矿区 长焰煤/不粘煤 4,024-5,877 0.24-1.12 7.21-20.57 准格尔矿区 长焰煤/不粘煤 4,453-4,686 0.46-0.7 26.48-29.56 胜利矿区 褐煤 2,938 0.96 24.72 宝日希勒矿区 褐煤 3,512 0.22 15.82 包头矿区 贫瘦煤 3,218 0.54 52.07 注:受赋存条件、生产工艺等影响,各矿区煤矿生产的主要商品煤的平均发热量、硫分、灰分数值与 矿区个别矿井生产的商品煤或公司最终销售的商品煤的特征可能存在不一致。 2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4) 经营成果 ①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炭分部经营成果 2023年 2022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上半年 上半年 % 营业收入 百万元 135,244 136,252 (0.7) 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下降 营业成本 百万元 92,183 86,741 6.3 安全生产费、剥离费、人工成 本等自产煤生产成本增长;外 购煤销售量及采购成本增长 毛利率 % 31.8 36.3 下降 4.5 个 百分点 利润总额 百万元 31,793 38,137 (16.6) ②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按地区分类的煤炭产品销售毛利 2023 年上半年 2022 年上半年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 毛利率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 毛利率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 国内 127,793 85,483 42,310 33.1 130,758 81,646 49,112 37.6 出口及境外 3,198 3,157 41 1.3 2,285 1,983 302 13.2 合计 130,991 88,640 42,351 32.3 133,043 83,629 49,414 37.1 ③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按煤源类型分类的煤炭产品销售毛利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煤源类型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 毛利率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 毛利率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 自产煤 89,184 47,607 41,577 46.6 94,496 46,431 48,065 50.9 外购煤 41,807 41,033 774 1.9 38,547 37,198 1,349 3.5 合计 130,991 88,640 42,351 32.3 133,043 83,629 49,414 37.1 本集团销售的外购煤包括自有矿区周边及铁路沿线的采购煤、国内贸易煤及进口、转口 贸易的煤炭。外购煤销售成本包括外购煤采购成本以及为达成销售而发生的运输费、港杂费 等。 2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④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单位:元/吨 2023年 2022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上半年 上半年 %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188.0 165.0 13.9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31.2 28.4 9.9 部分露天煤矿剥采比提高,剥离 业务相关成本增长 人工成本 47.6 41.3 15.3 社保缴费政策性增长,以及按进 度计提的员工薪酬增加 修理费 10.3 11.8 (12.7) 主要受检修计划影响 折旧及摊销 19.2 18.8 2.1 其他成本 79.7 64.7 23.2 安全生产费、外委剥离费等增长 其他成本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安全维简费、洗选加 工费、矿务工程费等,占 76%;(2)生产辅助费用,占 14%;(3)征地及塌陷补偿、环 保支出、税费等,占 10%。 2. 发电分部 (1) 生产经营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强化机组运行,发挥煤电支撑调节和兜底保障作用,多措并举 抢发电量。上半年实现发电量 100.20 十亿千瓦时(2022 年上半年:84.79 十亿千瓦时),同 比增长 18.2%;实现总售电量 94.26 十亿千瓦时(2022 年上半年:79.60 十亿千瓦时),同 比增长 18.4%,其中市场化交易电量 91.89 十亿千瓦时,约占总售电量的 97%。落实电价改 革政策,积极争取高电价电量,上半年本集团平均售电价格 418 元/兆瓦时(2022 年上半年: 412 元/兆瓦时),同比增长 1.5%。 持续推动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和节能降耗工作。2023 年上半年,完成台山电力、定州 电力共 2 台机组灵活性改造以及台山电力、九江电力、惠州电力共 3 台机组节能改造。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燃煤发电机组(不含煤矸石)供电标准煤耗为 294 克/千瓦时(2022 年上 半年:297 克/千瓦时),同比降低 3 克/千瓦时。 积极推进新能源发电业务发展。截至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已投运新能源发电项目 50 个,装机容量合计 177.7 兆瓦,其中对外商业运营的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合计 114 兆瓦。截至 本报告披露日,本集团胜利能源露天排土场 150 兆瓦光伏项目已全容量并网发电,年上网绿 电预计可达 2.24 亿千瓦时,该项目是目前国内装机规模最大的露天矿排土场光伏发电项目。 本公司参与设立的北京国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和北京国能绿色低碳发展投资基金已完成 27 个项目投资,基金投资收益稳定。 2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 电量及电价 电源种类/ 总发电量(十亿千瓦时) 总售电量(十亿千瓦时) 售电价(元/兆瓦时) 经营地区 2023 年 2022 年 变动 2023 年 2022 年 变动 2023 年 2022 年 变动 上半年 上半年 % 上半年 上半年 % 上半年 上半年 % (一)燃煤发电 98.25 82.59 19.0 92.35 77.45 19.2 416 409 1.7 陕西 16.15 14.61 10.5 14.84 13.43 10.5 335 346 (3.2) 广东 15.79 14.41 9.6 14.90 13.56 9.9 465 436 6.7 福建 11.51 8.59 34.0 11.00 8.19 34.3 434 422 2.8 河北 11.02 11.47 (3.9) 10.34 10.77 (4.0) 401 398 0.8 四川 8.36 6.78 23.3 7.93 6.39 24.1 447 433 3.2 内蒙古 6.97 6.13 13.7 6.35 5.58 13.8 337 373 (9.7) 广西 6.41 1.48 333.1 6.09 1.40 335.0 438 484 (9.5) 山东 5.53 4.17 32.6 5.26 3.96 32.8 430 458 (6.1) 江西 5.30 5.18 2.3 5.05 4.94 2.2 434 430 0.9 湖南 4.32 3.04 42.1 4.12 2.90 42.1 478 468 2.1 重庆 4.12 3.69 11.7 3.94 3.54 11.3 418 411 1.7 河南 2.01 2.27 (11.5) 1.87 2.12 (11.8) 418 371 12.7 印尼(境外) 0.76 0.77 (1.3) 0.66 0.67 (1.5) 505 524 (3.6) (二)燃气发电 1.62 1.91 (15.2) 1.58 1.86 (15.1) 570 568 0.4 北京 1.62 1.91 (15.2) 1.58 1.86 (15.1) 570 568 0.4 (三)水电 0.28 0.28 0.0 0.28 0.28 0.0 256 255 0.4 四川 0.28 0.28 0.0 0.28 0.28 0.0 256 255 0.4 (四)光伏发电 0.05 0.01 400.0 0.05 0.01 400.0 426 425 0.2 福建 0.03 0.01 200.0 0.03 0.01 200.0 452 425 6.4 广东 0.01 / / 0.01 / / 472 / / 河北 0.01 / / 0.01 / / 328 / / 山东 0.00 0.00 / 0.00 0.00 / 350 349 0.3 陕西 0.00 / / 0.00 / / 326 / / 合计 100.20 84.79 18.2 94.26 79.60 18.4 418 412 1.5 注: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位于山东的光伏电站的发、售电量分别为 474 万千瓦时和 460 万千瓦时; 位于陕西的光伏电站的发、售电量分别为 237 万千瓦时和 235 万千瓦时。 (3) 装机容量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对外商业运营的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 40,353 兆瓦。其中,燃煤 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 39,164 兆瓦,占本集团总装机容量的 97.1%。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 位于广东、河北、福建的对外商业运营的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合计 52 兆瓦。 2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兆瓦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期内新增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 电源种类 总装机容量 装机容量 总装机容量 燃煤发电 39,164 0 39,164 燃气发电 950 0 950 水电 125 0 125 光伏发电 62 52 114 合计 40,301 52 40,353 (4) 发电设备利用率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燃煤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2,509 小时,较去年同期的 2,220 小 时高 289 小时,比全国 6,000 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 2,244 小时1高 265 小 时。 电源种类 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发电厂用电率(%) 2023 年 2022 年 变动 2023 年 2022 年 变动 上半年 上半年 % 上半年 上半年 燃煤发电 2,509 2,220 13.0 5.17 5.33 下降 0.16 个百分点 燃气发电 1,700 2,012 (15.5) 1.55 1.48 上升 0.07 个百分点 水电 2,257 2,268 (0.5) 0.34 0.34 持平 光伏发电 563 272 107.0 / / / 加权平均 2,484 2,213 12.2 5.09 5.23 下降 0.14 个百分点 (5) 售电业务经营情况 2023 年上半年,山东售电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是通过购售电价差获得盈利,主要提供购 售电、配电网、用电设备管理及综合能源利用等多种电力增值服务,报告期内代理销售的非 自有电厂的电量为 3.28 十亿千瓦时,对应的售电收入、售电成本分别为 1,088 百万元和 1,082 百万元。由于业务调整,本集团原位于广东的售电公司不再从事售电业务。 序号 售电公司 售电量 售电均价(不含税) 单位购电成本(不含税) 所在省份 十亿千瓦时 元/兆瓦时 元/兆瓦时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上半年 上半年 上半年 上半年 上半年 上半年 1 山东 3.28 2.96 332 329 330 320 2 广东 / 0.67 / 433 / 369 1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6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6) 资本性支出 2023 年上半年,发电分部资本性支出总额 5,914 百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本公司持 本报告期 截至本报告期末项目累 股比例 投入金额 计投入占总预算比例 (%) (百万元) (%) 1 广东清远电厂一期(2×1,000MW) 51 824 45 2 湖南岳阳电厂项目(2×1,000MW) 95 628 42 3 胜利能源露天排土场光伏项目 50 297 87 (150MW) (7) 经营成果 ①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发电分部经营成果 2023年 2022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上半年 上半年 % 营业收入 百万元 44,190 37,160 18.9 售电量和平均售电价格增长 营业成本 百万元 36,770 31,889 15.3 售电量增长,燃煤采购成本增 加 毛利率 % 16.8 14.2 上升 2.6 个 百分点 利润总额 百万元 5,800 3,945 47.0 ②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售电收入及成本 单位:百万元 售电收入(含售热) 售电成本(含售热) 2023 年 2022 年 变动 2023 年 占 2023 年上 2022 年 占 2022 年 2023 年上半 电源类型 上半年 上半年 % 上半年 半年总售电 上半年 上半年总售 年比 2022 年 成本比例 电成本比例 上半年变动 % % % 燃煤发电 39,717 33,081 20.1 33,603 97.0 29,166 96.3 15.2 燃气发电 1,066 1,059 0.7 995 2.9 1,063 3.5 (6.4) 水电 71 71 0.0 51 0.1 58 0.2 (12.1) 光伏发电 22 / / 10 0.0 / / / 合计 40,876 34,211 19.5 34,659 100.0 30,287 100.0 14.4 注:2022 年上半年,因光伏发电规模较小,其售电收入及成本暂于燃煤发电中列示。 本集团售电成本(含售热)主要由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人工成本、修理费、折旧及摊 销以及其他成本构成,详见本报告附件。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单位售电成本为 367.7 元/ 兆瓦时(2022 年上半年:380.5 元/兆瓦时),同比下降 3.4%,主要原因是燃煤采购价格下 降。 27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③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燃煤电厂售电成本 2023 年上半年 2022 年上半年 成本变动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百万元 % 百万元 % %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25,867 77.0 22,311 76.5 15.9 人工成本 2,243 6.7 2,025 6.9 10.8 修理费 875 2.6 860 2.9 1.7 折旧及摊销 3,121 9.3 2,969 10.2 5.1 其他 1,497 4.4 1,001 3.5 49.6 燃煤电厂售电成本合计 33,603 100.0 29,166 100.0 15.2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燃煤电厂售电成本同比增长 15.2%。其中,原材料、燃料及动 力同比增长,主要原因是发电量增长,燃煤采购成本增加;其他成本同比增长,主要原因是 安全生产费等增长。 2023 年上半年,发电分部共耗用本集团销售的煤炭 33.8 百万吨(2022 上半年:32.1 百 万吨),同比增长 5.3%,占发电分部总耗煤量 44.1 百万吨的 76.6%。 3. 铁路分部 (1) 生产经营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围绕“一体化”能源保供任务,高效组织铁路运输。提高万吨 列车开行数量,优化枢纽站组织作业,强化交接口车流衔接,煤炭运输通道保持安全畅通。 拓新大物流业务,实现矿石利用返空船舶在黄骅港杂货码头上岸,打通反向路港航一体化运 输流程;加强与沿线大中型生产企业和物流企业合作,培育和拓展非煤运输市场,非煤货物 运量稳中有增。持续推动完善集疏运体系建设,神朔铁路 3 亿吨扩能项目、朔黄铁路 4.5 亿 吨扩能改造项目稳步推进,黄万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全面开工。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为 150.4 十亿吨公里(2022 年上半年:145.2 十亿吨公里),同比增长 3.6%;铁路分部收入为 22,123 百万元(2022 年上半年:21,012 百 万元),同比增长 5.3%。以铁矿石、化工品、砂石料等为主的非煤运输业务持续增长,上 半年非煤货物运量约 1,030.4 万吨,同比增长 3.0%。黄大铁路深耕山东区域市场,充分发挥 疏运能力,上半年完成煤炭运量 1,052 万吨,同比增长 19.5%。 28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铁路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23年 2022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上半年 上半年 % 营业收入 百万元 22,123 21,012 5.3 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增长 营业成本 百万元 13,748 11,289 21.8 受检修计划影响,朔黄、神朔、 大准等铁路修理费增长;人工成 本增长 毛利率 % 37.9 46.3 下降 8.4 个 百分点 利润总额 百万元 6,793 7,995 (15.0) 2023 年上半年铁路分部的单位运输成本为 0.084 元/吨公里(2022 年上半年:0.070 元/ 吨公里),同比增长 20.0%,主要原因是修理费、人工成本等增长。 4. 港口分部 (1) 生产经营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港口分部克服到港资源不均衡等影响,优化生产组织布局,全 力保障一体化产业链高效畅通。黄骅港煤炭装船量达 100.6 百万吨(2022 年上半年:103.2 百万吨),同比下降 2.5%,煤炭装船量持续位居全国煤炭港口首位;天津煤码头实现煤炭 装船量 22.6 百万吨(2022 年上半年:20.3 百万吨),同比增长 11.3%。 聚焦打造多功能、综合性、现代化港口。多元业务加快拓展,黄骅港港务先后开通货物 代理、焦炭“散改集”、“无船承运”等多项新业务。智慧港口建设稳步推进,黄骅港务实 现从作业指令自动获取到设备协同运行全“智慧”作业,“5G 智慧港口创新应用项目”成功 入选国家典型案例;天津港务运用柔性管控智慧排产与“直装+配煤”作业模式,港口运行 效能持续提升。港口分部低碳清洁发展水平持续提升,舶岸电应用推广取得较大进展,接驳 率稳定在较高水平。 港口大物流业务快速发展。上半年,受黄骅港务 2 个 5 万吨级通用散杂货泊位试投产及 新增石灰石、铁矿石等货类影响,港口分部完成原油、化肥等非煤货物运量 607.9 万吨(2022 年上半年:271.4 万吨),同比增长 124.0%。 29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港口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23 年 2022 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上半年 上半年 % 营业收入 百万元 3,287 3,237 1.5 营业成本 百万元 1,805 1,641 10.0 福建能源所属国能(福 州)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及黄骅港务的构筑物及 设备增加导致折旧及摊 销增长;人工成本等增 长 毛利率 % 45.1 49.3 下降 4.2 个 百分点 利润总额 百万元 1,210 1,338 (9.6) 5. 航运分部 (1) 生产经营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航运分部坚持一体化经营、国际化布局,在保障一体化产业链 高效运行的同时,积极开拓国际航线,增加外贸煤运量、丰富货运品种,航运业务持续增长。 上半年完成航运货运量 72.2 百万吨(2022 年上半年:65.8 百万吨),同比增长 9.7%;航运 周转量 78.8 十亿吨海里(2022 年上半年:64.4 十亿吨海里),同比增长 22.4%。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航运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23年 2022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上半年 上半年 % 营业收入 百万元 2,579 3,031 (14.9) 平均海运价格下降 营业成本 百万元 2,346 2,499 (6.1) 船舶租赁费减少 毛利率 % 9.0 17.6 下降 8.6 个 百分点 利润总额 百万元 118 442 (73.3) 2023 年上半年航运分部单位运输成本为 0.030 元/吨海里(2022 年上半年:0.039 元/吨 海里),同比下降 23.1%,主要原因是船舶租赁费减少,以及航运货运量增长导致单位固定 成本下降。 30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6. 煤化工分部 (1) 生产经营 本集团煤化工业务为包头煤化工的煤制烯烃项目,主要产品包括聚乙烯(生产能力约 30 万吨/年)、聚丙烯(生产能力约 30 万吨/年)及少量副产品(包括工业硫磺、混合碳五、 工业丙烷、混合碳四、工业用甲醇、精甲醇等)。 2023 年上半年,国内聚烯烃市场供强需弱,包头煤化工统筹安排生产负荷,实行以销 定产,灵活调整产品牌号,提高经营效益。坚持清洁高效、绿色低碳发展。环保设施正常运 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浓度指标均达标,污废水实现零外排,危险废物全部合规处置。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仍处于开工准备阶段,前期工作基本完成。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聚烯烃产品销售量合计 351.4 千吨(2022 年上半年:358.3 千吨), 同比下降 1.9%,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上半年 2022 年上半年 变动 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千吨 元/吨 千吨 元/吨 % % 聚乙烯 181.3 6,456 183.7 7,060 (1.3) (8.6) 聚丙烯 170.1 5,931 174.6 6,891 (2.6) (13.9)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化工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23年 2022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上半年 上半年 % 营业收入 百万元 3,002 3,425 (12.4) 聚烯 烃产品销售 量及 平均 销售价格下降 营业成本 百万元 2,786 2,741 1.6 毛利率 7.2 20.0 下降 12.8 个 % 百分点 利润总额 百万元 32 494 (93.5) (3)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成本 2023 年上半年 2022 年上半年 变动 产量 单位生产成本 产量 单位生产成本 产量 单位生产成本 千吨 元/吨 千吨 元/吨 % % 聚乙烯 179.7 5,930 178.6 5,808 0.6 2.1 聚丙烯 170.1 5,890 173.2 5,795 (1.8) 1.6 煤化工分部耗用的煤炭全部为本集团自产煤,2023 年上半年共耗用煤炭 2.5 百万吨,较 上年同期持平。 3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23 年上半年 2022 年上半年 变动(%) 来源于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 162,914 161,056 1.2 来源于境外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 6,528 4,523 44.3 合计 169,442 165,579 2.3 注:对外交易收入是按接受服务及购买产品的客户所在地进行划分的。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经营煤炭及电力的生产与销售,铁路、港口和船队运输,煤制烯烃等 业务。2023 年上半年,来自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为 162,914 百万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 的 96.1%;来源于境外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为 6,528 百万元,同比增长 44.3%,主要原因是 本集团 2023 年上半年境外煤炭销售量 3.8 百万吨,同比增长 111.1%,相关销售收入增长。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境外已投运项目运营稳定。印尼南苏 EMM、印尼爪哇生产运营 持续安全平稳;印尼南苏 1 号项目建设正常推进,预计 2023 年底前双机投运。美国宾州页 岩气项目生产运营良好,上半年产气 0.64 亿立方米(权益气量)。俄罗斯扎舒兰项目前期 工作有序推进。 (六)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2023 年上半年,本公司股权投资额为 5,735 百万元(2022 年上半年:5,880 百万元), 主要为本公司对部分发电、运输子公司的增资,以及对财务公司等联营企业的增资。 本公司重要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及本公司的权益占比情况,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之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4. 2023 年度资本开支计划完成情况 单位:亿元 2023年计划 2023年上半年完成 煤炭业务 73.77 93.19 发电业务 180.80 59.14 运输业务 95.61 15.38 其中:铁路 82.84 13.58 港口 12.03 1.72 航运 0.74 0.08 煤化工业务 5.61 0.28 其他 5.73 0.14 合计 361.52 168.13 注:由于矿业权获取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本集团 2023 年资本开支计划未包含矿业权相关资本开支。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资本开支总额为 168.13 亿元,主要用于:矿业权获取、煤矿设备 购置,广东清远电厂一期、湖南岳阳电厂项目等建设,铁路设施建设及机车购置等。煤炭业 务中,矿业权相关资本开支 64.64 亿元,其他资本开支 28.55 亿元。 本集团 2023 年资本开支计划可能随着业务计划的发展(包括潜在收购)、资本项目的 进展、市场条件、对未来业务环境的展望及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与审批文件而有所变动。除了 按法律所要求之外,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更新资本开支计划数据的责任。本公司计划通过经 营活动所得的现金、短期及长期贷款,以及其他债务及权益融资来满足资本开支的资金需求。 5.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对被投资方无重大影响的非交易性股 权投资,以及计划用于贴现或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详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之“公允价值 的披露”。 单位:百万元 计入权 本期公 益的累 本期计 本期出 资产 允价值 本期购 其他 期初数 计公允 提的减 售/赎回 期末数 类别 变动损 买金额 变动 价值变 值 金额 益 动 其他权益 2,386 / 113 / / / / 2,499 工具投资 应收款项 502 / / / / / (310) 192 融资 合计 2,888 / 113 / / / (310) 2,691 3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6. 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八)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 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百万元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于2023年6月30日 2023年 2022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序号 公司 上半年 上半年 % (已重述) 1 神东煤炭 4,989 58,660 51,632 9,292 17,872 (48.0) 煤炭销售价格下降;煤 炭生产成本增长;上年 同期汇算清缴所得税, 以前年度多缴税额抵 减了当期所得税 2 朔黄铁路 15,231 47,663 32,498 3,380 3,713 (9.0) 修理费增长 3 锦界能源 3,802 17,434 13,707 2,368 2,908 (18.6) 煤炭销售价格下降;煤 炭生产成本增长 4 宝日希勒 1,169 12,440 7,537 1,422 2,069 (31.3) 煤炭销售价格下降;煤 能源 炭生产成本增长 5 准格尔能 7,102 51,538 42,640 1,484 1,680 (11.7) 煤炭销售价格下降;煤 源 炭生产成本增长 6 包头能源 2,633 14,829 9,252 867 1,315 (34.1) 煤炭销售价格下降 7 北电胜利 2,925 13,368 8,602 1,216 1,272 (4.4) 8 销售集团 1,889 26,588 12,481 584 986 (40.8) 煤炭销售价格下降 9 黄骅港务 6,790 13,753 10,879 800 886 (9.7) 港口装船量有所下降 10 榆林能源 2,420 8,173 4,760 781 778 0.4 注:1. 以上披露的主要子公司的财务数据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或审阅。 2. 神东煤炭 2023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 42,997 百万元,营业利润为 10,966 百万元。 3. 朔黄铁路 2023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 10,597 百万元,营业利润为 4,506 百万元。 本公司取得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之“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 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财务公司有关情况详见本报告“重要事项”章节。 (九)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公司面对的主要风险有安全生产及环保风险、市场竞争风险、投资风险、合规风险、 工程项目管理风险、国际化经营风险、宏观经济波动风险、一体化运营风险、政策风险(详 见本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本报告期内未新增风险因素。 本公司已建立闭环的风险管理体系:每年年初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出主要风险,通过重 大风险季度监控、专项检查、内部审计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年末对主要风险管控情况进行 评价,促进改善决策流程,完善内控制度,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本公司董事会及审计与 风险委员会认为该机制能够评价公司风险管理运行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本公司针对主要风险采取了以下风险应对措施: 1.安全生产及环保方面,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持续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 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科技兴安, 发挥信息化优势,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创新安全监查机制,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 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培训,持续抓好人员素质提升,有效提高应急处突能力;持 续加强环境监测,严守生态红线,大力推行绿色矿山、绿色智慧重载铁路、绿色港口建设,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打造煤电“超低排放”品牌;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加强隐患问题整治与环境应急管理,全力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主动适应能耗“双控”要 求,确保实现各项节能减排目标。 2.市场与销售方面,全面准确掌握市场情况,提高煤炭市场预判的精准度,分区分时制 定煤炭购销机制和价格政策,优化煤炭产品结构,持续提升品牌优势,加大新市场开发、老 市场维护力度,统筹产品储备和产能储备,聚焦煤炭中转、消费市场,积极稳妥布局煤炭储 备基地,深化产运销储用全面协同;进一步拓展电力市场和电力业务增收增效工作,做好风 险预控、安全生产;不断提升自有铁路的集运、疏运能力,推动煤炭核心区专用线建设,加 快线路扩能改造,大力提升非煤运量;深化协同创效和提质增效,增强客户服务能力,进一 步巩固一体化优势。 3.投资管理方面,不断优化投资管理体系,加强项目前期质量管理,严把项目投资决策, 突出对重大项目的风险管控;持续抓好投资计划,扩大有效投资,合理把控项目投资节奏, 加强投资计划的监督,积极、有序、规范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提升投资效率效益。 3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4.合规管理方面,不断优化法律合规风险防范制度体系,分层分类开展合规风险识别和 预警,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合规管理实效,推行“主要业务类型合同范本化”,推进重大案件 “分层挂牌督办”机制,提高重大法律案件的防范与应对能力;加强煤电项目立项审批、证 照办理等事项的合规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运营;加强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跟踪研 究,定期监控境外项目可能面临的合规风险,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5.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强化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技术、技经、安全、质量的统一管理, 加强建设职能管理、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参建队伍管理;严把工程设计、概算、结算关,加 强工程造价控制;实时跟踪和监控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制定有效措施降低或消除工期延长因 素的影响。加强标准化工地建设,不断强化施工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安全应急预案管理。 6.国际化经营方面,进一步加强境外项目投资决策前信息的搜集、分析和研究工作,做 好境外项目资源评价、经济效益评价、技术评估等,确保项目经济和技术的可行性;加强境 外风险排查工作,定期监控境外法律合规风险,多举措防范和化解风险事项;加强复合型人 才的培育和引进,按照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要求,积极稳妥“走出去”。 本集团及本公司主要面临外币货币资金、外币应收账款、外币应付账款和外币借款所产 生的汇率风险。产生汇率风险的外币款项主要为美元、日元、欧元、澳元和印尼卢比等。截 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存在汇率风险的外币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 3,708 百万元,存 在汇率风险的外币应付账款、长期借款等合计人民币 1,433 百万元。本集团积极做好资金、 币种平衡,实时关注汇率变化,合理保持各币种头寸,确保汇率波动风险可控。 7.为应对宏观经济波动风险,本集团将进一步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和相关行业发展趋势 研究,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探索开发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煤化 工产品,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加速新能源规模化发展,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8.为应对一体化运营风险,本集团将不断做强一体化运营核心优势,抓好一体化的综合 协调平衡,紧抓资源接续工作,强化科学调度和计划管理,提升铁路集疏运系统,加强电网 协调,不断增强一体化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韧性。 9.政策研究与应对方面,加强对国家最新产业政策及行业法规的研究,强化政策协同, 抢抓资源接续政策窗口期,推动资源接续、增储增产、煤矿建设、证照办理和产能核增,提 高自主可控能力;聚焦主业,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 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合理匹配各产业投资规模,在扎实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同时, 加速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产业升级和绿色低碳转型。 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已评估出主要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但受各种因素限制,不能 绝对保证消除所有不利影响。 36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第五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 一、公司治理概况 本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和良好的运行机制,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执行良好的企业管治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本公司已按照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 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规定的企业管治政策的要求建立了企业管治制度。 本公司董事会召开、表决、披露程序、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提名、选举程序符合规范 要求。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第 136 条规定及 所适用的相关监管要求行使职权。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经营层是公司的常设执行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第 156 条及所适用的相关监管要求行使职权。《公司 章程》详尽地说明董事长与总经理这两个不同职位各自的职责,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别由 不同人员担任。2022 年 7 月 29 日,王祥喜先生辞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经在任 董事推荐,由执行董事、总经理吕志韧先生召集董事会。 因工作变动原因,黄清先生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辞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总 法律顾问职务。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聘任宋静刚 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除此之外,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内,本公司一直全面 遵守各项原则及《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同时符合其中所列明的绝大多数建议最 佳常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行《企业管治守则》的职权范围请见《公司章程》、董事 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并已在上市地交易所及公司网站公布。 公司董事会已制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列示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并 已对外披露。本公司董事会依据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甄选人选时,将按一系列多元化范畴 为基准,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技能、知识及专业经验方面, 综合人员特点、作用而定。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会共 8 名董事,分别是 2 名执行董事、 2 名非执行董事、3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1 名职工董事,其中 1 名女性董事。董事来源于境 内外的不同行业,成员构成具有多元化的特征,每位董事的知识结构和专业领域于董事会整 体结构中,既具有专业性又互为补充,有益于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本公司已经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设立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 是陈汉文博士(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拥有会计、财务等相关专业资格及经验)、袁国强 博士和白重恩博士,三位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监督及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本报告期内,就本公司 2022 年度股东 周年大会审议的订立新煤炭互供协议、订立新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订立新金融服务协议、 修订现有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及现有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决议案,本公司成立了由 37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袁国强博士、白重恩博士和陈汉文博士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出具了建议独立股东投票赞 成该等议案的意见,详见本公司 2023 年 5 月 17 日于港交所网站披露的通函。 本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按照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 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规程》履行职责。2023 年 8 月 23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已审阅本集团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之中期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的证券交易已依照本公司所遵守的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进行,该标准也适用于本公司的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他们于 2023 年上半年在各自任期内完 全遵守标准守则及本公司相关制度。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无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部所述含义之本公司股份之任何权益。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决议刊登的 会议决议 决议刊登的披露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指定网站的 日期 查询索引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以现 2022 年 度 股 东 场记名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 2023 年 6 月 16 日 周年大会 票方式,审议并批准了全部 12 项议案 2023 年第一次 2023 年 6 月 16 日 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A 股类别股东会 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结合 上交所网站 2023 年 6 月 17 日 网络投票方式审批并批准了 港交所网站 2023 年 6 月 16 日 《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 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023 年第一次 2023 年 6 月 16 日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 H 股类别股东会 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审批并批准了《关于授予董事 会回购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 权的议案》 1.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2.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会、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决议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在港交所网站披露,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38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接受股东参会报名,会议为股东安排了专门环节以有效审议议案,股东积极与会, 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 议,通过安排专门的问答时间实现了股东与管理层的互动交流。 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见证律师及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代表于股东大会上担任监票 人。公司境内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宋静刚 董事会秘书 聘任 黄清 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总法律 离任 顾问 2023 年 1 月 11 日,黄清先生因工作变动辞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总法律顾 问职务,并同时终止担任香港上市规则第 3.05 条规定的本公司授权代表。 2023 年 4 月 28 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宋静刚先生 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聘连任。 四、员工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在职职工总数为 81,843 人,需要承担的离退休职工总 数为 13,859 人。具体如下: 1. 专业构成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 专业类别 职工人数 职工人数 (%) 经营及维修人员 49,502 50,681 (2.3) 管理及行政人员 14,343 14,008 2.4 财务人员 1,559 1,589 (1.9) 研发人员 2,958 2,940 0.6 技术支持人员 8,966 9,064 (1.1) 销售及市场营销人员 687 698 (1.6) 其他人员 3,828 4,049 (5.5) 合计 81,843 83,029 (1.4) 39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教育程度情况 教育程度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 职工人数 职工人数 % 研究生以上 3,883 3,859 0.6 大学本科 35,157 35,213 (0.2) 大学专科 20,443 20,832 (1.9) 中专 8,483 8,709 (2.6) 技校、高中及以下 13,877 14,416 (3.7) 合计 81,843 83,029 (1.4) 本公司制定了基本工资与绩效考评相结合、向一线员工倾斜并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政 策。 本公司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体系,为员工提供适当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班 组管理等培训。 五、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 本公司并无宣派或派付半年度股息(包括现金分 情况说明 红)的计划 (二)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23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向全体股东派发 2022 年度末期 股息每股人民币 2.55 元(含税),总额为人民币 506.65 亿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 上述股息已完成派发。2022 年度末期股息的派发符合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要求。 六、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40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第六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1. 排污信息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内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企业(“重 点单位”)共 36 个(分属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污染重点排污单位和环境风险重点管控 单位),主要是燃煤电厂、煤化工厂及煤矿等,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陕西、河北、福建、 广东等地。 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通过烟囱向大气有组织连续排放。 企业主要为公用火电厂、煤化工自备电厂、矿区供暖锅炉及焦化厂等。执行的排放标准分别 为《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及《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水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COD),通过企业排放口向地表水体连续或间歇 排放。企业主要为煤化工企业和公用火电厂等。执行的排放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2023 年上半年,重点单位(大气环境类)企业排放情况如下: 单位 主要污 排放总 平均排放 核定排放 排放 排放口 超标排 防治污 名称 染物 量(吨) 浓度 总量(吨/ 口数 分布情况 放情况 染设施 (mg/Nm) 年) 量 (小时) 运行率 (个) (%) SO2 805 18.28 4,780 1-2 号机组共用一 0 NOX 1,080 24.54 9,560 个排放口,3-7 号机 0 台山电力 6 100 组每台机组一个排 烟尘 76 1.74 1,620 0 放口 SO2 203 24.96 501.52 0 机组共用 1 个排放 惠州热电 NOX 329 39.49 716.46 1 0 100 口 烟尘 11 1.38 71.65 0 SO2 90 15.29 3,727.2 0 机组共用 1 个排放 柳州电力 NOX 194 33.99 1,863.6 1 0 100 口 烟尘 9 1.86 559 0 SO2 82 4.70 771.2 每台机组 1 个排放 0 北海电力 NOX 352 25.03 712.9 2 口 17 100 烟尘 11 0.83 11.2 0 国能神福(石 SO2 421 22.66 3,675 0 每台机组一个排放 狮)发电有限公 NOX 750 40.77 3,675 2 0 100 口 司 烟尘 83 4.53 309 3 4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 主要污 排放总 平均排放 核定排放 排放 排放口 超标排 防治污 名称 染物 量(吨) 浓度 总量(吨/ 口数 分布情况 放情况 染设施 (mg/Nm) 年) 量 (小时) 运行率 (个) (%) 国能神福(晋 SO2 33 15.86 182 0 机组共用一个排放 江)热电有限公 NOX 90 42.68 260 1 2 99.99 口 司 烟尘 2 0.79 52 0 国能神福(龙 SO2 132 20.42 358 2 机组共用一个排放 岩)发电有限公 NOX 285 44.11 839 1 20 100 口 司 烟尘 19 2.85 360 2 SO2 401 25.20 1,632.2 2 国能(连江)港 每台机组一个排放 NOX 603 40.79 2,282.2 2 1 100 电有限公司 口 烟尘 74 5.02 466.34 0 SO2 184 10.85 2,805 0 每台机组一个排放 九江电力 NOX 558 34.93 3,014 2 0 100 口 烟尘 14 0.82 1,065 0 SO2 251 19.07 895 0 每台机组一个排放 永州电力 NOX 449 34.75 1,080 2 1 100 口 烟尘 13 1.02 110 0 国能重庆万州 SO2 328 19.34 1,291.5 0 每台机组一个排放 电力有限责任 NOX 702 42.86 1,837.5 2 0 100 口 公司 烟尘 27 1.74 367.5 0 SO2 80 12.43 385 0 国能江油热电 机组共用一个排放 NOX 265 39.11 550 1 0 100 有限公司 口 烟尘 39 6 110 0 SO2 330 17.41 924 0 国能四川天明 每台机组一个排放 NOX 794 41.89 1,313 2 0 100 发电有限公司 口 烟尘 56 2.94 174 0 SO2 149 18.68 1,079 0 每台机组一个排放 孟津电力 NOX 316 39.15 1,542 2 0 100 口 烟尘 19 2.55 308 0 SO2 262 15.78 1,347.5 0 每台机组一个排放 寿光电力 NOX 550 33.6 1,925 2 1 100 口 烟尘 29 1.74 192.5 0 SO2 264 22.23 1,842.65 0 每两台机组一个排 沧东电力 NOX 464 12.52 2,632.36 2 0 100 放口 烟尘 53 2.56 292.06 0 SO2 219 11.41 1,814.32 0 每两台机组一个排 定州电力 NOX 351 18.97 2,591.88 2 0 100 放口 烟尘 40 2.2 521.88 0 4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 主要污 排放总 平均排放 核定排放 排放 排放口 超标排 防治污 名称 染物 量(吨) 浓度 总量(吨/ 口数 分布情况 放情况 染设施 (mg/Nm) 年) 量 (小时) 运行率 (个) (%) SO2 255 19.62 1,031.81 0 神东电力店塔 机组共用一个排放 NOX 431 33.89 1,474.02 1 0 100 电厂 口 烟尘 31 2.51 294.80 0 神东电力大柳 SO2 0.04 0.06 47.32 0 机组共用一个排放 塔热电厂 NOX 9 10.08 67.6 1 2 100 口 烟尘 0.06 0.15 13.52 0 神东电力郭家 SO2 29 3.14 420 0 机组共用一个排放 湾电厂 NOX 220 24.94 600 1 0 100 口 烟尘 15 1.71 120 0 SO2 63 17.4 189 0 机组共用一个排放 神木电力 NOX 119 34.08 270 1 0 100 口 烟尘 6 1.66 54 0 SO2 444 13.02 2,459 0 锦界能源(电 每 2 台机组共用一 NOX 1,091 31.14 4,422.18 3 0 100 厂) 个排放口 烟尘 82 2.37 884.45 0 国能亿利能源 SO2 472 48 880 0 每台机组一个排放 有限责任公司 NOX 882 89.7 1,760 4 0 100 口 电厂 烟尘 10 1.05 352 0 SO2 191 24.67 3,840 0 一期、二期各一个 准能电力 NOX 294 38.44 3,840 2 0 100 排放口 烟尘 30 4.22 576 0 SO2 128 10.29 1,016.4 0 每台机组一个排放 胜利能源 NOX 282 25.98 1,271 2 0 100 口 烟尘 26 2.29 290.4 0 SO2 65 10.78 2,695.5 锅炉 4 个排放口, 0 包头煤化工 NOX 177 29.55 1,368.29 5 硫回收装置 1 个排 0 100 烟尘 15 2.51 418.87 放口 0 神华巴彦淖尔 SO2 26 26.12 132 一个焦炉烟囱,一 1 能源有限责任 NOX 147 260.3 900 2 个地面除尘站排放 0 100 公司 烟尘 8 6.5 96 口 0 SO2 0.72 211 燃煤锅炉一个排放 0 包头能源水泉 登记管理, NOX 0.14 104 1 口(3 月份已拆除改 0 100 露天煤矿 未核定 烟尘 0.68 71.76 造) 0 SO2 8 46.11 79.71 每个厂区一个排放 3 包头能源万利 NOX 22 127.45 80.02 3 口 15 100 一矿 烟尘 2 12.95 17.14 9 4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 主要污 排放总 平均排放 核定排放 排放 排放口 超标排 防治污 名称 染物 量(吨) 浓度 总量(吨/ 口数 分布情况 放情况 染设施 (mg/Nm) 年) 量 (小时) 运行率 (个) (%) SO2 20 126.06 59.02 5 台燃煤锅炉一个 0 准格尔能源 NOX 27 165.04 76.16 4 排放口,3 台燃气锅 0 100 烟尘 5 30.98 12.48 炉各一个排放口 0 SO2 19 208.93 42 0 中国神华哈尔 4 台燃煤锅炉一个 NOX 19 201.15 52.5 1 0 100 乌素露天煤矿 排放口 烟尘 3 33.36 8.57 0 国能亿利能源 SO2 11 226 72.13 0 煤矿两个排放口, 有限责任公司 NOX 20 313 90.17 4 0 100 选煤厂两个排放口 黄玉川煤矿 烟尘 3 50 18.03 0 SO2 19 118.57 53.24 0 神东煤炭布尔 燃煤锅炉一个排放 NOX 35 228.19 72.51 1 0 100 台煤矿 口 烟尘 2 12.04 14.5 0 2023 年上半年,重点单位(水环境类)包括包头煤化工、国能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电厂、孟津电力等 3 家企业,均实现污废水零外排,防治污染设施运行率 100%。 2023 年上半年,重点单位(土壤污染及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类)包括包头煤化工、 准格尔能源、准格尔能源炸药厂、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宝日希勒能源、神东电 力店塔电厂、孟津电力、寿光电力、沧东电力、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沧州机车车辆维 修分公司等 10 家企业,产生危险废物共 29,036 吨,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规处置。 请投资者注意:以上数据均为本公司内部自行监测数据,未经地方生态环保部门确认, 可能与地方生态环保监管最终认定数据存在差异。 就现行法律规定下,管理层相信并无可能对本集团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 响的环保或有风险,未来可能发生的或有负债尚无法准确预计。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本集团按照国家、地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各项标准要求,建设脱硫、脱硝、除尘、废 水、固废、噪声等环保处理设施。报告期内,防治污染设施整体有效稳定运行,未发生一般 及以上的环境污染事件。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本集团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验收、环境保护验收等“三同 时”管理,建设项目均按照要求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开展竣工环保验收、水保验收 等相关工作。重点单位均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 4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集团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管理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重点单位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可在当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网站查询。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本集团规范环保在线监测系统管理,根据国家污染源在线监测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制 定《环保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重点单位均完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废水、废气 自动监测及委托监测数据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传至地方环保部门监控平台。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单位名称 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金额 处罚原因 整改情况 (万元) 神东电力郭 2023.5.17 陕 K 府谷环罚 10 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 已整改 家湾电厂 ﹝2023﹞72 号 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 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包头能源水 2023.4.14 包 环 罚 150221 10 露天堆放煤炭未采取 已整改 泉露天煤矿 ﹝2023﹞6 号 有效防扬尘措施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单位名称 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金额 处罚原因 整改情况 (万元) 神东煤炭分 2023.1.3 鄂 环 伊 罚 23.61 其他违法行为类型 已整改 公司 ﹝2023﹞1 号 2023.3.15 陕 K 环 罚 45 下属煤矿排污许可 已续办 ﹝2023﹞11 号 证过期未及时续办 2023.4.10 陕 K 环 罚 45 下属煤矿排污许可 已续办 ﹝2023﹞17 号 证过期未及时续办 榆林能源青 2023.1.10 陕 K 府谷环罚 20 煤矸石委托无处理 已整改 龙寺煤矿 ﹝2023﹞20 号 能力的第三方处置 2023.1.10 陕 K 府谷环罚 1.07 新建危险废物暂存 已整改 ﹝2023﹞28 号 库无环保部门审批 手续 榆林能源郭 2023.1.10 陕 K 府谷环罚 10 临时排矸场未采取 已整改 家湾煤矿 ﹝2023﹞26 号 防扬散措施 4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其他环境信息 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如下: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尘 化学需氧量(COD) 危险废物 万吨 万吨 万吨 吨 吨 重点单位 0.60 1.19 0.08 0 29,036 其他企业 0.51 1.17 0.08 394 3,170 合计 1.11 2.36 0.16 394 32,206 注:自 2022 年起,本集团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全口径统计危险废物排放总量。 3.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保护生态、防止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行动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全面推进绿色矿山、绿色运输、绿色电 力、绿色化工建设。坚持多措并举、源头防治,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落实各项环境 质量保障任务。坚持节约优先、循环利用,统筹推动水资源高效利用。坚持源头减量化、过 程资源化、末端无害化,加强危险废物依法合规处理处置。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土壤污 染管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统筹推进生态修复治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环保资金投入 5.81 亿元(其中:生态建设资金 1.30 亿元)。 (五)在报告期内减少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本集团依法合规做优煤炭安全清洁高效智能开发利用,为社会提供清洁煤炭产品。统筹 安排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进一步挖掘存量火电企业的节能降碳 潜力。努力争取新能源产业资源项目,稳步提升新能源装机占比。探索基于氢能氨能利用的 清洁燃料发展,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实施以电代油、以电代煤等技术和设备改造,推 进全产业链的低碳发展。 2023 年上半年,本集团应用可再生能源电量 4,662 万千瓦时。新增露天矿土地复垦面积 148 万平方米,新增井工矿沉陷区土地治理面积 1,817 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 672 万平方 米。 二、公司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本集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46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家乡村振兴局、国资委工作要求,持续加大资金、技术、人 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帮扶工作稳健有力、帮扶力度稳中有增、帮扶成效只增不减,助 力陕西省米脂县和吴堡县、四川省布拖县等定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 兴取得新成效。 本集团立足各县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培育壮大乡村产业项目,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帮助 培育和增强当地企业竞争力。积极参与乡村建设,持续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坚持生 态优先,支持绿色发展,打造和美乡村。上半年,对 3 个定点县投入帮扶资金 3,835 万元, 实施产业帮扶、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28 个,培训技能人才、基层干部 815 人次,购买、销 售农产品 218.2 万元。 47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七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 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时间 是否有履 是否及 如未能及 如未能及 背景 类型 方 内容 及期限 行期限 时严格 时履行应 时履行应 履行 说明未完 说明下一 成履行的 步计划 具体原因 与首 避免 国 根据双方于2005年5月24日 2005年5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次公 同业 家 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月24日, 履行 开发 竞争 能 及于2018年3月1日签订的 长期; 过程 行相 源 《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 2018年3 中 关的 集 协议》、2023年4月28日签署 月1日, 承诺 团 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 2028年8 公 充协议(二)》,本公司作 月27日 司 为国家能源集团公司下属煤 炭业务的整合平台,国家能 源集团公司承诺不与本公司 在国内外任何区域内的主营 业务(煤炭勘探、开采、洗 选、销售;煤炭综合利用制 品的生产、销售;矿产品的 开发经营;铁路运输;港口 运输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 产业及配套服务)发生竞争, 并授予本公司对可能构成潜 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和资 产的优先交易及选择权、优 先受让权及优先收购权。 2014 年 6 月 27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批准《关于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 诺的议案》,并对外披露《关于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本公司将按计划逐步对原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 14 项资产(“原承诺资产”)启动收购工作(详见 本公司 2014 年 6 月 27 日 H 股公告及 6 月 28 日 A 股公告)。2015 年本公司完成收购宁东 电力 100%股权、徐州电力 100%股权、舟山电力 51%股权三项资产。 由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经本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 48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除该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继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的约定。《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国电集 团有限公司完成后 5 年内,由本公司择机行使优先交易及选择权、优先受让权以收购国家能 源集团公司剥离业务所涉资产,不再执行 2014 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剥离业务是指(1)原 承诺资产(扣除本公司于 2015 年完成收购的 3 项股权资产)中除常规能源发电业务以外的 资产,以及(2)原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的 非上市业务(除原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已于 2007 年承诺注入其下属上市公司内蒙古平庄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资产外)。详见本公司 2018 年 3 月 1 日 H 股公告及 3 月 2 日 A 股 公告。 2023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签署 《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由本公司择机行使优先交易及选择权、优先受 让权以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剥离业务所涉资产的期限,延长至 2028 年 8 月 27 日。详见本 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 H 股公告及 4 月 29 日 A 股公告。 2023 年上半年,本公司启动了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所持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100%股权和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的相关工作。截至本报 告期末,相关工作还在进行中。详见本公司 2023 年 6 月 25 日 H 股公告及 6 月 26 日 A 股公 告。 本公司作为国家能源集团下属煤炭业务整合平台,将根据双方签署的《避免同业竞争协 议》及其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对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和资产择机行使优先交 易及选择权、优先受让权及优先收购权,从而推动逐步减少同业竞争。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一)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2023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 2023 年度 A 股、H 股审计机构。 (二)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9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三)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并无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而就本集团所知,本集团亦无任 何未决或可能面临或发生的重大诉讼或索偿。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是某些非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的原告、被告或当事人。管 理层相信上述案件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 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 团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况。 十、重大关联/关连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关连交易 本公司设有由总会计师直接领导的关联/关连交易小组,负责关联/关连交易的管理工 作;并建立合理划分本公司及子分公司在关联/关连交易管理职责的业务流程,在子分公司 中建立了例行的检查、汇报及责任追究制度,以确保关联/关连交易按照框架协议条款进行。 1. 2023 年日常关联/关连交易上限情况 50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 69.52%股份,为上海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联方及香港 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连人士。2021 年 10 月 22 日,本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了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签订的 2021 年至 2023 年《煤炭互供协 议》(“《煤炭互供协议》”)、2021 年至 2023 年《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产品和 服务互供协议》”)并确定该等日常关联/关连交易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交易上限金额, 协议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届满。因煤炭及服务价格上涨、需求增加等原因,2022 年 6 月 24 日,本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本公司修订《煤炭互供协议》项下 2021 年 至 2023 年本集团向国家能源集团供应煤炭的年度上限及《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项下 2022 年至 2023 年本集团向国家能源集团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年度上限。(请见本公司 2022 年 3 月 25 日 H 股公告和 3 月 26 日 A 股公告,以及本公司 2022 年度报告。) 财务公司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持有 60%股权,因此,财务公司为上海 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联方及香港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连人士。财务公司按其经营范围向 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本公司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 准了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签署的 2021 年至 2023 年《金融服务协议》“《金 融服务协议》”)及其项下日常关联/关连交易 2021 年至 2023 年的年度交易上限。2022 年 10 月 28 日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修订《金融服务协议》部分条款,并修订本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 2022 年、2023 年在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已发生应计利息)的年度上限。 《补充协议》有效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详见本公司 2022 年 9 月 23 日 H 股公告和 9 月 24 日 A 股公告,以及本公司 2022 年度报告。) 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国能保理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 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因此,国能保理公司为上海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联方及香港上 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连人士。2023 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与国能保理公司签署《中国神华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服务协议》(“《保理服务协议》”), 并约定其项下 2023 年至 2025 年交易的年度上限金额,有效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保理服务协议》,国能保理公司同意向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保理服务 (包括有追索权保理、无追索权保理、反向保理等),及相关咨询、代理、资产管理、供应 链金融平台服务等与保理有关的服务。(详见本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 H 股公告和 4 月 29 日 A 股公告。)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铁路局”)是本公司重大附属公司朔黄铁路主要 股东(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铁集团公司”) 是太原铁路局的控股股东,因此,国铁集团公司为香港上市规则所界定的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2022 年 10 月 28 日,本公司与代表国铁集团公司的太原铁路局订立《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 议》,有效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根据该《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 5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议》,本集团与国铁集团(国铁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包括太原铁路局集团(包括太原铁 路局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互相提供运输服务、出售煤炭及提供其他产品及服务。(详见 本公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 H 股公告和 10 月 29 日 A 股公告,以及本公司 2022 年度报告。) 2. 报告期内各协议的执行情况 以下为本报告期内应予披露的主要持续关联/关连交易协议上限及执行情况。本报告期 内,本集团向国家能源集团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关联/关连交易总金额为 54,736 百万元, 占报告期本集团营业收入的 32.3%。 协议名称 本集团向关联/关连方销售商品、 本集团向关联/关连方购买商品、 提供服务及其他流入 接受服务及其他流出 现行有效的 报告期内的 占同类交易 现行有效的 报告期内的 占同类交易 交易上限 交易金额 金额的比例 交易上限 交易金额 金额的比例 百万元 百万元 % 百万元 百万元 % (1)本公司与国家能 99,000 46,421 41.8 29,000 6,394 19.1 源集团公司的《煤炭 互供协议》 (2)本公司与国家能 39,000 8,315 - 17,000 2,391 - 源集团公司的《产品 和服务互供协议》 其中:①商品类 3,710 8.5 517 1.5 ②服务类 4,605 30.8 1,874 12.4 (3)本公司与国铁集 7,400 1,168 1.0 20,000 5,182 6.3 团公司的《持续关连 交易框架协议》 协议名称 交易项目 现行有效的 报告期内的 交易上限 交易金额 百万元 百万元 (4)本公司 ①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综合授信每日最高余额(包 100,000 25,719 与财务公 括贷款、信贷、票据承兑和贴现、担保、保函、透支、开立信 司的《金融 用证等,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服务协议》 ②本集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已发生 75,000 74,945 应计利息) 5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协议名称 交易项目 现行有效的 报告期内的 交易上限 交易金额 百万元 百万元 ③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 400 2 供咨询、代理、结算、转账、投资、信用证、网上银行、委托 贷款、担保、票据承兑等服务)收取的代理费、手续费、咨询 费或其他服务费用总额 ①国能保理公司向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保理服务(包括有追索 2,000 1,150 权保理、无追索权保理、反向保理等)的每日最高余额(含利 (5)本公司与 息、保理服务费等相关融资费用) 国能保理公司 的《保理服务 ②国能保理公司向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其他相关服务(包括但 20 - 协议》 不限于提供咨询、代理、管理等服务)每年收取的服务费(包 括但不限于咨询费、代理费、手续费或其他服务费)总额 上述持续关联/关连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范围,并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独立股东 审批和披露程序。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2022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国家能源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批准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朔黄铁路、准格尔能源、包 神铁路按现有出资股比向财务公司增资共计 20 亿元。详见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1 日于上交 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及 2022 年 11 月 30 日于港交所网站披露的《关连交易—订立财务公司增资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 交易已完成交割。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5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百万元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发生额 发生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控股股东 - - - 874 - 874 财务公司 控股股东的 58,850 15,835 74,685 25,719 (5,174) 20,545 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其他 400 - 400 553 597 1,150 合计 59,250 15,835 75,085 27,146 (4,577) 22,569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1) 本集团向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借入长短期借款; (2) 本集团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 (3) 本集团发放或收到的委托贷款。 上述关联债权债务往来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决策 程序。 关联债权债务清偿情况 目前以上借款、委托贷款正按照还款计划正常归还本金及 利息。 关联债权债务对本集团经营成果 以上借款、委托贷款有助于本集团相关项目建设和生产运 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营的正常开展,对本集团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 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关连交易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财务公司 40%的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 源集团公司持有财务公司 60%的股权,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构成本公司的关联/ 关连交易。财务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 7 名,其中非执行董事 4 名,本公司派出董事 1 名,国 家能源集团公司派出董事 3 名。 1. 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百万元 2,129 1,901 利润总额 百万元 1,816 1,561 净利润 百万元 1,424 1,202 于2023年6月30日 于2022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计 百万元 246,466 221,886 负债合计 百万元 214,890 196,733 所有者权益 百万元 31,576 25,153 注:上表财务数据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5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 财务公司主要风险指标 序号 监控指标 指标要求 于2023年6月30日 1 资本充足率不低于最低监管要求 ≥10.5% 13.97% 2 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25% ≥25% 37.83% 3 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 ≤80% 77.88% 收资本之和的 80% 4 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 ≤100% 0.00% 额 5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 ≤15% 1.78% 的 15% 6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 ≤300% 38.63% 余额的 3 倍 7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 ≤100% 12.97% 资本净额 8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 ≤10% 0.00% 款总额的 10% 9 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70% 38.68% 70% 10 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20% 0.06% 的 20% 3. 存款业务 单位:百万元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每日最高 存款利率 期初 本期发生额 期末 存款限额 范围 余额 本期合计 本期合计 余额 存入金额 取出金额 财务公司 控股股东 75,000 0.3%-3.2% 58,850 217,770 201,935 74,685 的子公司 合计 / / / 58,850 217,770 201,935 74,685 注:“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5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4. 贷款业务 单位:百万元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每日最高 贷款利率 期初 本期发生额 期末 贷款限额 范围 余额 本期合计 本期合计 余额 贷款金额 还款金额 财务公司 控股股东 100,000 1.9744%-4.26% 25,719 1,708 6,882 20,545 的子公司 合计 / / / 25,719 1,708 6,882 20,545 注:“每日最高贷款限额”为本报告期内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每日最高余额(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5.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单位:百万元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业务类型 限额 本期发生额 财务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票据贴现 100,000 852 财务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开具承兑汇票 100,000 715 财务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中间业务 400 2 注:(1)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的本期发生额,为本报告期内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相关服务的总金额。 (2)中间业务的本期发生额,为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的总额。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56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单位: 百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担保方 被担 担保 担保发 担保 担保到 担保 担保是 担保 担保 是否 是否 关联 方 与上市 保方 金额 生日期 起始日 期日 类型 否已经 是否 逾期 存在 为关 关系 公司的 (协议 履行完 逾期 金额 反担 联方 关系 签署日) 毕 保 担保 宝日 控股子 呼伦贝 57.95 2008.08. 2008.08. 2029.08 连带 否 否 0 否 否 不适用 希勒 公司 尔两伊 30 30 .29 责任 能源 铁路有 担保 限责任 公司 本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 (4.83) 担保) 本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 57.95 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本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31.3) 本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3,274.39 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3,332.34 担保总额占企业会计准则下本报告期末归属于本 0.9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0 (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 3,332.34 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3,332.34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见下文 担保情况说明 见下文 注:本报告期末担保总额中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该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乘以本公司持有该子公司 的股权比例。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的担保余额合计 3,332.34 百万元。包括: (1)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持股 56.61%的控股子公司宝日希勒能源对外担保情况为: 在 2011 年本公司收购宝日希勒能源之前,依据《呼伦贝尔两伊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伊敏 至伊尔施合资铁路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保证合同》的约定,2008 年宝日希勒能源作为 保证人之一为呼伦贝尔两伊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两伊铁路公司”,宝日希勒能源 57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持有其 14.22%的股权)之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08 年至 2027 年在 207.47 百万元的最高余额内的贷款人享有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 是否已经到期。上述银团贷款自 2011 年至 2026 年分批到期。担保合同规定,担保方对该债 权的担保期间为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 年,即 2029 年。 由于两伊铁路公司经营情况恶化无法按时支付贷款利息,根据两伊铁路公司股东会决 议,两伊铁路公司获得其股东(包括宝日希勒能源)增资;宝日希勒能源已累计向两伊铁路 公司增资 11.82 百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宝日希勒能源已按股比累计代两伊铁路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98.829 百 万元。宝日希勒能源已对其持有的两伊铁路公司 14.22%股权及代偿金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宝日希勒能源将与其他股东一起继续督促两伊铁路公司改善经营管理。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两伊铁路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90%。 (2)截至本报告期末,按本公司持股比例计算,本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 的担保金额约 3,274.39 百万元,主要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对其全 资子公司中国神华海外资本有限公司发行的 5 亿美元债券的担保。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单位:百万元 产品类型 资金来源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末 逾期未收回金额 发生额 未到期本金余额 委托贷款 自有资金 400 400 0 注:本报告期发生额是指 2023 年上半年内本集团委托贷款单日最高本金余额。 58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单位:百万元 借款方 借款方与 受托人 委托贷 贷款起始 贷款终止 贷款 资金 资金 报酬确定 贷款 本报告 本报告 是否经过 名称 本集团的 款金额 日期 日期 期限 来源 投向 方式 利率 期实际 期收回 法定程序 关系 收益 本金 亿利化学 参股公司 中国银行 400.0 2020/12/24 2023/12/23 3年 自有资金 置换贷款 按季付息 4.75% 9.6 0 是 2020 年 12 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神东电力与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亿利化学”)签订了金额为 4 亿元的委托贷款合同。神东电力对亿 利化学委托贷款占亿利化学全部股东贷款的比例未超过其持股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的有关规定。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概无对单一对象的委托贷款金额超过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资产 5%的情况。本公司未使用募 集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亦无涉及诉讼的委托贷款。本集团未对上述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本集团资金实施集中管理,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委托 贷款主要用于经营或建设所需资金,该部分委托贷款已在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抵销。 59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第八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本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单位:股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9,868,519,955 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16,491,037,955 83.00 2、境外上市外资股 3,377,482,000 17.00 三、股份总数 19,868,519,955 100.00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内,本集团没有进行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购回、出售或赎回 本公司任何证券的行为。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就本公司董事所知,本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已满足香港上市规则第 8.08 条的规定。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60,207 其中:A 股股东(含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158,314 H 股记名股东 1,893 60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 质押、标记或 股东性质 (全称) 增减 (%) 限售条 冻结情况 件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状态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 0 13,812,709,196 69.52 0 无 不适用 国有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HKSCC -1,932,462 3,367,332,445 16.95 0 未知 不适用 境外法人 NOMINEES LIMITED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 0 594,718,004 2.99 0 无 不适用 其他 有限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117,793,031 203,144,217 1.02 0 无 不适用 境外法人 公司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117,112,145 117,814,945 0.59 0 无 不适用 国有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 0 106,077,400 0.53 0 无 不适用 国有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2,958,200 70,142,158 0.35 0 无 不适用 其他 有限公司-分红- 个人分红-005L- FH002 沪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 +25,284,456 31,604,645 0.16 0 无 不适用 其他 有限公司-自有资 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 +14,331,060 30,126,155 0.15 0 无 不适用 其他 一组合 中国工商银行-上 +195,400 28,419,464 0.14 0 无 不适用 其他 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812,709,196 人民币普通股 13,812,709,196 HKSCC NOMINEES LIMITED 3,367,332,445 境外上市外资股 3,367,332,445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94,718,004 人民币普通股 594,718,00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03,144,217 人民币普通股 203,144,217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117,814,945 人民币普通股 117,814,94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6,077,400 人民币普通股 106,077,4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人民币普通股 70,142,158 70,142,158 -个人分红-005L-FH002 沪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 人民币普通股 31,604,645 31,604,645 资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30,126,155 人民币普通股 30,126,155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开 人民币普通股 28,419,464 28,419,464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 不适用 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 明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以上披露内容 外,本公司并不知晓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 H 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 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 A 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主要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及淡仓情况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即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分部第 336 条所规定须存置之股份权益及/或淡仓登记册所示,下表所列之人士拥有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的 权益及/或淡仓: 6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身份 H 股/ 权益性质 所持 H 股/ 所持 H 股/A 股 占本公司 A股 A 股数目 分别占全部已 全部股本 发行 H 股/A 股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 1 国家能源集 实益拥有人 A股 不适用 13,812,709,196 83.76 69.52 团公司 2 BlackRock, 股东所控制的法 H股 好仓 193,904,316 5.74 0.98 Inc. 团的权益 淡仓 78,500 0.00 0.00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分部第 336 条,除上述披露外,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并无 其他人士在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须登记于该条所指登记册的权益及/或淡仓,或为本公司 主要股东。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6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第九节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告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301583 号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神华”) 中期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中期财务报表是中国神 华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期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中期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 要限于询问中国神华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 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6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审阅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301583 号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中国神华上述中期财务报表没有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中国神华 2023 年 6 月 30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楠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王霞 2023 年 8 月 25 日 6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未经审计) 2023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2022 年 附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191,849 170,503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74,657 58,845 应收票据 五、2 1,853 1,132 应收账款 五、3 14,764 10,968 应收款项融资 192 502 预付款项 五、4 7,662 6,809 其他应收款 五、5 2,562 2,377 存货 五、6 15,553 12,096 其他流动资产 五、7 6,527 6,663 流动资产合计 240,962 211,050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6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未经审计) (续) 2023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2022 年 附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五、8 53,744 49,65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五、9 2,499 2,386 固定资产 五、10 242,139 248,381 在建工程 五、11 27,674 22,061 使用权资产 五、12 1,446 1,676 无形资产 五、13 60,823 52,589 长期待摊费用 3,541 3,6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14 5,181 5,1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五、15 24,808 25,286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1,855 410,793 资产总计 662,817 621,843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7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未经审计) (续) 2023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2022 年 附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16 3,811 5,216 应付票据 五、17 967 1,101 应付账款 五、18 30,788 37,871 合同负债 五、19 5,077 5,597 应付职工薪酬 五、20 16,280 8,750 应交税费 五、21 8,258 12,680 其他应付款 五、22 71,394 16,88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23 3,825 8,385 其他流动负债 五、19 807 1,918 流动负债合计 141,207 98,40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五、24 38,635 38,438 应付债券 五、25 3,312 3,453 租赁负债 五、12 1,355 1,445 长期应付款 五、26 13,359 8,854 预计负债 五、27 10,463 10,764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14 1,243 1,166 其他非流动负债 1,09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9,466 64,120 负债合计 210,673 162,524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8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未经审计) (续) 2023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2022 年 附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负债和股东权益 (续) 股东权益 股本 五、28 19,869 19,869 资本公积 五、29 68,146 68,014 其他综合收益 五、30 1,229 728 专项储备 五、31 18,099 14,349 盈余公积 五、32 11,433 11,433 未分配利润 五、33 262,139 279,5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80,915 393,900 少数股东权益 71,229 65,419 股东权益合计 452,144 459,31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62,817 621,843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9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未经审计) 2023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2022 年 附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十四、1 151,849 147,914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45,776 45,331 应收票据 64 122 应收账款 十四、2 8,198 8,318 应收款项融资 - 12 预付款项 1,673 918 其他应收款 十四、3 9,560 12,464 存货 十四、4 3,204 2,860 其他流动资产 十四、5 17,711 29,925 流动资产合计 192,259 202,53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十四、6 34,255 13,758 长期股权投资 十四、7 201,402 194,90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333 2,223 固定资产 十四、8 33,927 34,944 在建工程 十四、9 3,826 3,657 使用权资产 十四、10 2,110 2,214 无形资产 十四、11 17,301 11,117 长期待摊费用 1,707 1,9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十四、12 1,900 1,835 其他非流动资产 十四、13 14,706 15,455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3,467 282,049 资产总计 505,726 484,582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0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未经审计) (续) 2023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2022 年 附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十四、14 8,248 10,429 合同负债 168 134 应付职工薪酬 十四、15 9,543 6,331 应交税费 2,996 6,099 其他应付款 187,470 130,9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十四、16 817 1,182 其他流动负债 2 2 流动负债合计 209,244 155,15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十四、17 1,275 1,311 租赁负债 十四、10 1,471 1,460 长期应付款 十四、18 9,741 5,207 预计负债 6,835 6,7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十四、12 72 2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394 14,750 负债合计 228,638 169,901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未经审计) (续) 2023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2022 年 附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负债和股东权益 (续) 股东权益 股本 五、28 19,869 19,869 资本公积 77,311 77,218 其他综合收益 262 173 专项储备 12,668 10,109 盈余公积 五、32 11,433 11,433 未分配利润 155,545 195,879 股东权益合计 277,088 314,68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05,726 484,582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未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已重述) 一、营业收入 五、34 169,442 165,579 减:营业成本 五、34 108,666 98,147 税金及附加 五、35 9,450 9,934 销售费用 五、36 203 328 管理费用 五、37 4,580 4,575 研发费用 719 703 财务费用 (收益以“-”号填列) 五、38 (150) (295) 其中:利息费用 1,439 1,329 利息收入 1,422 1,493 加:其他收益 五、39 251 272 投资收益 五、40 1,827 1,411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816 1,274 资产处置收益 51 261 减:信用减值损失(转回以“-”号填列) 五、41 (3) (77) 资产减值损失 五、42 2 - 二、营业利润 48,104 54,208 加:营业外收入 五、43 265 251 减:营业外支出 五、44 100 134 三、利润总额 48,269 54,325 减:所得税费用 五、45 9,581 6,493 四、净利润 38,688 47,832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未经审计) (续)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已重述) (一)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38,688 47,832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二)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279 41,162 2、少数股东损益 5,409 6,67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五、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一)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60 326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86 (14) (二)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7) (5)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72 3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合计 501 62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90 103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未经审计) (续)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已重述) 六、综合收益总额 39,279 48,55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3,780 41,78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499 6,773 七、每股收益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1.675 2.072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未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已重述) 一、营业收入 十四、19 41,698 38,833 减:营业成本 十四、19 23,368 20,426 税金及附加 5,343 5,655 管理费用 1,066 993 研发费用 333 227 财务费用 (收益以“-”号填列) (784) (899) 其中:利息费用 445 454 利息收入 1,196 1,405 加:其他收益 22 30 投资收益 十四、20 1,432 1,147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290 534 资产处置收益 47 3 减:信用减值损失(转回以“-”号填列) 3 (58) 二、营业利润 13,870 13,669 加:营业外收入 69 118 减:营业外支出 28 83 三、利润总额 13,911 13,704 减:所得税费用 3,580 3,920 四、净利润 10,331 9,784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6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未经审计) (续)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已重述) (一)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10,331 9,784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9 (6)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420 9,778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7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6,304 181,711 收到的税费返还 24 1,61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53 4,5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1,581 187,91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9,493) (72,8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523) (14,83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995) (36,5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21) (5,2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5,232) (129,5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五、46(1) 46,349 58,363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8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 (续)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5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551 1,15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50 721 收到已到期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 32,854 6,74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840 8,62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6,238) (12,089)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89) (225) 存放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 (33,581) (10,568) 存放于金融机构的限制用途资金的净额 (1,766) (2,05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074) (24,937)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34) (16,309)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9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 (续)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69 124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369 124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639 10,95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 54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64 11,62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037) (13,07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452) (1,60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2,175) (25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9) (1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08) (14,784)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9,544) (3,163)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80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 (续)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82 27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五、46(1) 18,853 39,1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1,458 156,70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五、46(2) 150,311 195,870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8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5,282 43,994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73 7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355 44,75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901) (8,42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890) (5,68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526) (14,7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20) (1,6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437) (30,4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十四、21(1) 11,918 14,327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8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 (续)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655 10,65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133 1,1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6 188 收到已到期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 32,000 6,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894 18,03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750) (2,470) 投资支付的现金 (26,839) (9,153) 存放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 (31,824) (9,071)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47) (1,40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860) (22,096)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66) (4,059)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8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 (续)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80 27,05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80 27,05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5) (9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375) (4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2) (24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2) (7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68 26,3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4 4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十四、21(1) 2,664 36,62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4,937 142,41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十四、21(2) 117,601 179,038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8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未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金额 19,869 68,014 728 14,349 11,433 279,461 393,854 65,391 459,245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46 46 28 74 二、本期期初余额 19,869 68,014 728 14,349 11,433 279,507 393,900 65,419 459,31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501 - - 33,279 33,780 5,499 39,279 (二)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 子公司少数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369 369 (三) 利润分配 1. 对母公司股东的分配 五、33 - - - - - (50,665) (50,665) - (50,665) 2. 对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分配 - - - - - - (555) (555) (四) 专项储备 1. 本期提取 五、31 - - - 4,630 - - 4,630 600 5,230 2. 本期使用 五、31 - - - (880) - - (880) (148) (1,028) (五) 其他 - 132 - - - 18 150 45 195 四、本期期末余额 19,869 68,146 1,229 18,099 11,433 262,139 380,915 71,229 452,144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8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未经审计) (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金额 (已重述) 19,869 74,667 (531) 10,992 11,433 260,260 376,690 68,761 445,451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24 24 9 33 二、本期期初余额 (已重述) 19,869 74,667 (531) 10,992 11,433 260,284 376,714 68,770 445,48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已重述) - - 624 - - 41,162 41,786 6,773 48,559 (二)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 子公司少数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124 124 (三) 利润分配 1. 对母公司股东的分配 五、33 - - - - - (50,466) (50,466) - (50,466) 2. 对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分配 - - - - - - - (463) (463) (四) 专项储备 1. 本期提取 - - - 2,896 - - 2,896 495 3,391 2. 本期使用 - - - (1,536) - - (1,536) (119) (1,655) (五) 其他 - 13 - - - 13 26 53 79 四、本期期末余额 (已重述) 19,869 74,680 93 12,352 11,433 250,993 369,420 75,633 445,053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86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未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金额 19,869 77,218 173 10,109 11,433 195,903 314,705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24) (24) 二、本期期初余额 19,869 77,218 173 10,109 11,433 195,879 314,68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89 - - 10,331 10,420 (二) 利润分配 1. 对股东的分配 五、33 - - - - - (50,665) (50,665) (三) 专项储备 1. 本期提取 - - - 3,037 - - 3,037 2. 本期使用 - - - (478) - - (478) (四) 其他 - 93 - - - - 93 四、本期期末金额 19,869 77,311 262 12,668 11,433 155,545 277,088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87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未经审计) (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金额 (已重述) 19,869 77,202 (73) 7,704 11,433 179,823 295,958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1 1 二、本期期初余额 (已重述) 19,869 77,202 (73) 7,704 11,433 179,824 295,95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已重述) - - (6) - - 9,784 9,778 (二) 利润分配 1 对股东的分配 五、33 - - - - - (50,466) (50,466) (三) 专项储备 1 本期提取 - - - 1,937 - - 1,937 2 本期使用 - - - (1,293) - - (1,293) (四) 其他 - 10 - - - - 10 四、本期期末金额 (已重述) 19,869 77,212 (79) 8,348 11,433 139,142 255,925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刊载于第 89 页至第 225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88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是于 2004 年 11 月 8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 称“中国”) 境内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22 号。 本公司是由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神华集团”) 经国务院批准独家发起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神华集团以其与煤炭生产、铁路及港口运输、发电等相关的核心业务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净 资产投入本公司。上述净资产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后净资产 为人民币 186.12 亿元。于 2004 年 11 月 6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国资委”) 以国资产权 [2004] 1010 号文《关于对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境内外上市资 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对此评估项目予以核准。 经国资委国资产权 [2004] 1011 号文《关于对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神华集团投入本公司的上述净资产按 80.5949%的比例折为 本公司股本 150 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未折入股本的人民币 36.12 亿元计入本公司的资本 公积。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下简称“本集团”) 接管了神华集团的煤炭开采、发电及运输业务。 于 2005 年,本公司发行 3,089,620,455 股 H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以每股港币 7.50 元通过 全球首次公开发售形式出售。此外,神华集团亦将 308,962,045 股每股人民币 1.00 元的内资普通股 转为 H 股。总数为 3,398,582,500 股的 H 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 于 2007 年,本公司发行 1,800,000,000 股 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36.99 元。 该 A 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17 年 8 月 28 日,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神华集团收到国资委《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7〕146 号,以下简称“146 号文”),同意中国国电集团公 司 (以下简称“中国国电”) 与神华集团实施联合重组,神华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国电。2017 年 11 月 27 日,神 华集团完成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更名完成后,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国家能源集团。 89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本集团许可经营范围包括煤矿开采和煤炭批发经营。本集团一般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煤炭的洗 选、加工;矿产品的开发与经营;专有铁路内部运输;电力生产;开展煤炭、铁路、电力经营的配 套服务;船舶的维修;能源与环保技术开发与利用、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 务;化工产品、化工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以煤炭为原 料,生产、销售甲醇、甲醇制烯烃、聚丙烯、聚乙烯、硫磺、C4、C5。 本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细情况参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列报要求。此外,本集 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 年修 订) 》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参见附注三、9) 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 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 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 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 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 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90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 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本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 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采用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外的 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在编制本合并财务报表时对这些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进行了折算 (参见附注三、8) 。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 (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 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 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择 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 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9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 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 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 (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 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5.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将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 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集团为企业合并发生 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 值计量。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 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 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 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不摊销,以成本减已计提累计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三、19) 在资产负 债表内列示。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9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 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 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时。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 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该子公司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 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 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 (取得控制权的日期) 起将被购买子公司 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其自购买日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 金流量表中。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 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 确认该损失。 子公司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以 “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在合并利润 表中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 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 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 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9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 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 何收益或损失,也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接下述原则判断是否为一揽子交 易: -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 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按照不丧失控制权 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 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 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 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8.1 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即期汇率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或根据公布的外 汇牌价套算的汇率。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 似的当期平均汇率。 9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 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 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参见附注 三、16) 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 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 (含汇率变动) 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 收益。 8.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 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 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 项目按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的现金流量,采用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 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期初数和上期实际数按照上期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9、 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条款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收入准则”) 确认的未包 含重大融资成分应收账款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则按照 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 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 9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 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 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 同条款 (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 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 期信用损失。 9.1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 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 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 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 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 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 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 他基本信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 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9.1.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 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 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中的一年内到 期的发放贷款及垫款、一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债权投资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银行债券 投资 (以下简称 “应收款项”) 。 该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确认减值时、重分类或终止 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96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本集团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 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 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 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 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 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 (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集团转 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9.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 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 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 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 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97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9.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对该等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 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和银行理财产 品,于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9.1.4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制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做出,且相关投资 从发行者的角度复核权益工具的定义。 本集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的“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列示。该等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 等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 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 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98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9.2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集团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 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 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 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括考虑 续约选择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 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 分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 流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 履行期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 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 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 损益。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 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 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 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99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9.2.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 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 集团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主要考虑如下因素: - 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 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 生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信用利差、针对借款人的信用违约互换价格、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小于其摊余成本的时间长短和程度、与借款人相关的其他市场信息 (如借款人 的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的价格变动) ; -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 不利变化; -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9.2.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 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 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 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100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9.2.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 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 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 额的现值; -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 预计付款额,减去本集团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 额的现值; -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 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 额。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 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 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 息。 9.2.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 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9.3 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 该金融资产 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 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10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 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 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 (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 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 集团承担的义务 (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 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 (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 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 集团承担的义务 (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 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 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针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与分类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 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理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 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因资产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在收到时确认为负债。 9.4 金融负债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 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0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9.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 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 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9.4.2 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 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 量,终止确认或按照实际利率法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摊余成本参见附注三、 9.1.1。本集团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 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除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部分、及租赁负债 (以下简称“应 付款项”),以及应付债券、借款。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 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 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 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 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 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9.4.2.1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 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 产而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作为此类金融负债发行方的,在初始确认后 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 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10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9.5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 本集团 (借入方) 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 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 承担的新金融负债)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9.6 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 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回购本公司股份时,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为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 备查登记。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股东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库存股注销时,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库存股成本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 公积 (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库存股成本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 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 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9.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 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 相互抵销。 10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0、 存货 10.1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煤炭存货、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以及在建开发产品和已完工开发产品。存货 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 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 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10.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10.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 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 计算。 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 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0.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0.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0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当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其划分为持有 待售类别。 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 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 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 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 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 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减记账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 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并在划 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 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 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部分自 划分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再采用权益法核算。 106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2、 长期股权投资 12.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2.1.1 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 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 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 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 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 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2.1.2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 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 资成本之和。 12.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2.2.1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由 本公司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不划分是否属于投 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 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 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附注三、6 进行处理。 107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2.2.2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参见附注三、12.3) 的被投资单位。对联营企业的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 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本集团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应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 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 团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 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 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 成对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 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 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 额。 108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2.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 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 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 资单位是否存在重大影响时,通常考虑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 - 是否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 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 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 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及 - 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 12.4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三、19。 12.5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3、 固定资产 13.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 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 于该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附注三、14 确定初始成本。本集团在固定资产报废时承担 的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相关的支出,包括在有关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中。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 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109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3.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除井巷资产按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或使用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费用购置的固定资产 (参见附注三、18) 外,本集团将其他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 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分别为: 类别 折旧年限 (年) 土地及建筑物 10 - 55 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和设备 5 - 40 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设备 8 - 35 铁路及港口构筑物 6 - 45 船舶 25 煤化工专用设备 8 - 20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及其他 5 - 35 本集团永久持有的土地不计提折旧。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 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3.3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三、19。 13.4 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本集团会予以终止确认。 - 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 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0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4、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三、19)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 理,计入当期损益。 15、 勘探及评价支出 勘探及评价活动包括矿物资源的探寻、鉴定技术可行性及评价可分辨资源的商业可行性。勘探及评 价开支包括与以下活动有关的直接成本: - 研究及分析历史勘探数据; - 从地形、地球化学及地球物理的研究搜集勘探数据; - 勘探钻井、挖沟及抽样; - 确定及审查资源的量和级别; - 测量运输及基础设施的要求;及 - 进行市场及财务研究。 于勘探项目的初期,勘探及评价开支于发生时计入损益。当项目具有技术可行性和商业可行性时, 勘探及评价开支 (包括购买探矿权证发生的成本) 按单个项目资本化为勘探及评价资产。 勘探及评价资产根据资产性质被列为固定资产 (参见附注三、13) 、在建工程 (参见附注三、14) 或无 形资产 (参见附注三、17) 。 16、 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资产的 成本。 除上述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11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在资本化期间内,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 销): -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本集团以专门借款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当 期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本集团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 部分的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 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是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 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资本化期间是指本集团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及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当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款费 用停止资本化。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本集团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17、 无形资产 17.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及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 (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及减 值准备 (参见附注三、19) 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 产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后按直线法或工作量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 销。土地使用权在 30 年至 50 年内按直线法摊销,采矿权则依据探明及可能的煤炭储量按工作量法 计提摊销,软件在 10 年内按直线法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1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7.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 当期损益: -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 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 无形资产; -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8、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本集团按照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费用,用于维持矿 区生产、设备改造相关支出、煤炭生产和煤炭井巷建筑设施安全支出等相关支出。本集团按规定在 当期损益中计提上述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用于费用 性支出时,按实际支出冲减专项储备;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按照形成固定资 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相关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19、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 产、使用权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 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 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11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 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 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 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0、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 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1、 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 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与 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 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 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 调整。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 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1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2、 土地复垦义务 本集团的土地复垦义务包括根据中国有关规定,与复垦地面及矿井相关的估计支出。本集团根据所 需工作的未来现金支出款额及时间作出详尽计算,估计本集团在最终复垦和闭井方面的负债。估计 支出按通胀率调整后,并按可以反映当时市场对货币时间价值及负债特定风险的折现率折现,以使 准备的数额反映预计需要支付的债务的现值。本集团将与最终复垦和闭井义务相关的负债计入相关 资产。相关预计负债及资产在有关负债产生期间确认。资产按探明及可能的煤炭储量以工作量法摊 销。如果估计发生变化 (例如修订开采计划、更改估计成本或更改进行复垦活动的时间),本集团将 对相关预计负债及资产的账面价值按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则用适当的折现率进行调整。 23、 职工薪酬 23.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 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 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3.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离职后福利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 本及归属期间。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 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 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2)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的利息净额,包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 (3)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所产生的变动。 11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本集团将上述第 (1) 和 (2) 项计入当期损益;第 (3) 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 回至损益。 23.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 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 -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 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4、 收入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 入。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 与煤炭销售相关的收入; - 电力销售收入; - 铁路、港口、航运以及其他服务收入; - 煤化工产品销售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 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 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 入。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 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本 集团电力、热力、燃料、煤化工产品及原材料销售收入于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港口及 运输于服务提供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 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 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 确认收入:(1)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 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 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 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116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对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服 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 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 之外的其他因素。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 (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 项单独列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4.1 特许经营权 本集团采用获取特许经营权的方式,与地方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国有企业 (合同授予方) 签订发电项目 相关的特许经营协议。根据特许经营协议,本集团兴建发电厂 (建造期间) ,之后一般在 25 至 30 年 的特许经营期内运营 (运营期间) 。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本集团需要将有关的发电厂无偿或以极低 对价移交至各地方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国有企业 (移交)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在运营期间,本集团可 以收取上网电费。若本集团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 的,或在本集团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 有关差价补偿给本集团的,本集团在发生相关建造成本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金融资产处理 (参见附注三、9) ;若合同规定本集团在 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 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集团在发生相关建造成本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 - 特许经营权。 对于特许经营权形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规定判 断,对于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按照建造 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项目运营期间,本集团 对于特许经营权建造过程中确认的金融资产,后续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为基础确认相关特许经 营权利息收入,并相应确认运维收入等。 117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4.2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 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 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 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 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5、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 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 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 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 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 (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采用与该 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摊 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 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 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118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6、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中 明确规定的补助对象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 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 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 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 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 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退回,在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19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7、 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包括其他综合收益) 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 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 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 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 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如果单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 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该项 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 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 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 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120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8、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 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进行如下评估: -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 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 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 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 资产; - 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 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 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选择不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并 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合并为租赁。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对由新冠肺炎直接引 发、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或以后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本集团选择简化方法 (“租金减让简化方法”) 进行会计处理,不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 更,也不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 可; - 减让仅针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2 年 6 月 30 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 影响满足该条件,2022 年 6 月 30 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 - 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本集团对所有属于租金减让简化方法 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选择应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2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 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 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或工作量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 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按附注三、19 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 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 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 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 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了短期租赁及选择应用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情形外,对于其他租赁变更,当租赁变更增加了一项 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且增加的对价与增加的使用权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 当,则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核算;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在租赁 变更生效日,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的租赁付款 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12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选择应用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 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等后续计量。发生租金减 免的,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 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负债;延期支付租金的,本 集团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 (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了选择应用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情形外,当短期租赁发生租赁变更或者因租赁变更之外的原因导 致租赁期发生变化的,本集团将其视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选择应用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 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 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集团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 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 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 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集团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集团将该 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 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 和。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 认和减值按附注三、9 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2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除了选择应用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情形外,对于融资租赁发生变更,当租赁变更增加了一项或多项 租赁资产的使用权,且增加的对价与增加的使用权资产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 当,则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核算;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 本集团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 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 价值;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选择应用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 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 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 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集团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 资租赁款。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 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 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了选择应用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情形外,对于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起 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 额。 选择应用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 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 收取租金的,本集团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 的应收款项。 29、 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 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12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0、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 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 不构成本集团的关联方。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a) 本公司的母公司; (b) 本公司的子公司; (c) 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d) 对本集团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e) 与本集团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企业或个人; (f) 本集团及本集团所属企业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g) 本集团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h) 本集团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i) 本公司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 (j) 与本公司母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 (k) 本集团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 企业。 除上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被确定为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以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以下企业或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 也属于本 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l)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企业或者一致行动人; (m)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监事及与 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n)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月内,存在上述 (a),(c) 和 (l) 情形之一的 企业; (o)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月内,存在上述 (h),(i) 和 (m) 情形之一的 个人;及 (p) 由上述 (h),(i),(m) 和 (o)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12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1、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经营分部,是指集团内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 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及 - 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生产过程的性质、 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影 响等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 则后确定报告分部。 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 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32、 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 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 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 认。 本集团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做的重要判断: 对国能河北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定州发电”) 的控制 本公司持有定州发电 41%的股东权益和表决权,定州发电 59%的股东权益和表决权由另外 2 家非关 联方企业分别持有 19%和 40% 。定州发电的具体信息见附注七 (一) 、1。 本公司董事评价本公司是否有能力主导定州发电的相关活动来判断本公司是否对其有实际控制。本 公司拥有定州发电权益的最大份额,且定州发电的其他权益持有人没有能力根据章程细则独立或联 合起来对定州发电行使控制。历史上,本公司通过委任高级管理人员、批准年度预算及确定员工薪 酬等对定州发电的经营进行控制。考虑上列因素,本公司董事认定本公司拥有主要表决权来主导定 州发电的相关活动即本公司对定州发电有实际控制。因此,定州发电于所列期间的的财务报表由本 公司合并。 126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本集团主要估计金额的不确定因素如下: (1) 金融资产减值 如附注三、9.2 所述,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复核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以评估预期信 用损失情况。在考虑预期信用损失时,需要利用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及未来情况预测的 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对发生信用损失的各种可能性和预计损失率做出估计,上述相关信息更 新导致发生信用损失的各种可能性和预计损失率的变化,作为估计变更处理,增加或转回的 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 长期资产减值 如附注三、19 所述,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 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全部收回,有关 资产便会视为已减值,并相应确认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 (或资产组)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 (或资产组) 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由于本集团不能获得资产 (或资产组) 的公开市价,因此 不能准确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 (或资产组) 生产 产品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 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 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3)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和摊销 如附注三、13 和 17 所述,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 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审阅使用寿命和剩余探明及可 能的煤炭储量,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 计变更处理。 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定。 127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探明及可能的煤炭储量是指本集团根据 JORC 规程中对于实测具有开采经济价值的煤炭资源 的规定而确定 (JORC 是指于 2012 年 12 月生效的澳洲报告矿物质资源量及矿产储量的规程) 。 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煤炭储量的估 计涉及主观判断,因此本集团煤炭储量的技术估计往往并不精确,仅为近似数量。在估计煤 炭储量可确定为探明和可能储量之前,本集团需要遵从若干有关技术标准的权威性指引。探 明及可能储量的估计会考虑各个煤矿最近的生产和技术资料,定期更新。此外,由于价格及 成本水平逐年变更,因此,探明及可能储量的估计也会出现变动。这些变动视为估计变更处 理,并按预期基准反映在相关的折旧及摊销率中。 尽管技术估计固有的不精确性,这些估计仍被用作计算折旧和摊销。 (4)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人民币 5,181 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人民币 5,145 百万元),并列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主要 取决于未来的实际盈利及暂时性差异在未来使用年度的实际税率。如未来实际产生的盈利少 于预期,或实际税率低于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将被转回,确认在转回发生期间的合 并利润表中。此外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由于无法确定相关可抵扣税务亏损和可抵扣时间性 差异的回收期,故本集团对于可抵扣税务亏损人民币 8,019 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 币 8,621 百万元),以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人民币 14,441 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9,349 百万元),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实际产生的盈利多于预期,或实际税率高于 预期,将调整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在该情况发生期间的合并利润表中。 (5) 土地复垦义务 如附注三、22 所述,本集团根据未来现金支出款额及时间作出的详尽计算,估计最终复垦和 闭井方面的负债。估计支出按通胀率调整后,并按可以反映当时市场对货币时间价值及负债 特定风险的折现率折现,以使准备的数额反映预计需要支付的债务的现值。本集团考虑未来 生产量及发展计划、煤矿地区的地质结构及煤矿储量等因素来厘定复垦和闭井工作的范围、 支出金额和时段。由于这些因素的考虑牵涉到本集团的判断和预测,实际发生的支出可能与 预计负债出现分歧。本集团使用的折现率可能会因市场对货币时间值及负债特定风险的评估 改变,例如市场借贷利率和通胀率的变动,而作出相应变动。当估计作出变更 (例如采矿计 划、预计复垦支出、复垦工作的时段变更),复垦费用将会按适当的折现率作出相应调节。 128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3、 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本集团于 2023 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保险合同》(财会 [2020] 20 号) (“新保险准则”) 及相关实施问答 - 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 处理”的规定; (a) 《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保险合同》(财会 [2020] 20 号) (“新保险准则”) 及相关实施问答 新保险准则取代了 2006 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 26 号——再保险合同》,以及 2009 年印发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09] 15 号)。 本集团未发生保险相关交易,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b)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 31 号) (“解释第 16 号”) 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 根据该规定,本集团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 额 (或可抵扣亏损) 、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 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本集团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 了追溯调整。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 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 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129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i) 变更对本集团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3 年 6 月 30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 下: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 (减少)报表项目金额 本集团 本公司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1 8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74 46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63 (38) 少数股东权益 54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 影响汇总如下: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 / (减少) 报表项目金额 本集团 本公司 所得税费用 (43) 14 净利润 43 (1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 - 130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ii) 变更对比较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净利润及 2022 年年初及年末 股东权益的影响汇总如下: 本集团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年末 2022 年年初 净利润 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调整前之净利润及股东权益 47,799 459,245 445,451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 豁免的影响 33 74 33 调整后之净利润及股东权益 47,832 459,319 445,484 本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年末 2022 年年初 净利润 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调整前之净利润及股东权益 9,798 314,705 295,958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 豁免的影响 (14) (24) 1 调整后之净利润及股东权益 9,784 314,681 295,959 13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 影响汇总如下: 本集团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03 142 5,145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98 68 1,166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279,461 46 279,507 少数股东权益 65,391 28 65,419 本公司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30 5 1,835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 29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195,903 (24) 195,879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 影响汇总如下: 本集团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得税费用 6,526 (33) 6,493 本期利润 47,799 33 47,832 本公司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得税费用 3,906 14 3,920 本期利润 9,798 (14) 9,784 13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iii) 对上述的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后,2022 年 1 月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金额 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2,886 145,791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27,126 17,783 应收票据 3,349 270 应收账款 10,258 8,950 应收款项融资 376 - 预付款项 7,893 841 其他应收款 2,307 5,062 存货 12,633 3,372 持有待售资产 294 - 其他流动资产 8,314 33,513 流动资产合计 208,310 197,79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400 10,663 长期股权投资 47,644 167,56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174 1,989 固定资产 237,801 35,227 在建工程 26,201 3,624 使用权资产 1,710 2,392 无形资产 50,908 11,295 长期待摊费用 4,104 2,551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76 1,14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585 11,118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8,603 247,575 资产总计 606,913 445,374 13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本集团 本公司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248 - 应付票据 1,426 - 应付账款 33,790 8,961 合同负债 6,864 90 应付职工薪酬 5,941 3,714 应交税费 19,638 6,782 其他应付款 11,191 119,94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283 1,242 其他流动负债 1,367 - 流动负债合计 91,748 140,73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9,193 1,619 应付债券 3,172 - 租赁负债 1,510 2,054 长期应付款 7,881 802 预计负债 6,898 4,15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27 54 非流动负债合计 69,681 8,685 负债合计 161,429 149,415 股东权益: 股本 19,869 19,869 资本公积 74,667 77,202 其他综合收益 (531) (73) 专项储备 10,992 7,704 盈余公积 11,433 11,433 未分配利润 260,284 179,8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76,714 - 少数股东权益 68,770 - 股东权益合计 445,484 295,95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06,913 445,374 13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四、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 6%、9%、13% 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 缴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计征 1%、5%、7% 资源税 按煤炭销售金额计征 8%、9%、9.5%、10%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15%至 30% (注) 注: 除下述境外子公司及附注四、2 所述享受优惠税率的分、子公司外,本公司及各境内分、子 公司法定所得税率为 25% 。 本集团的主要境外子公司本期的所得税率列示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税率 神华澳大利亚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神华澳大利亚”) 30% 国华 (印度尼西亚) 南苏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华印度尼西亚南苏”) 22% 神华国华 (印尼) 爪哇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华印尼爪哇”) 22% 神华国华 (印尼) 天健美朗发电有限公司 22% 神华国际 (香港) 有限公司 8.25%、16.5%* 神华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6.5% 中国神华海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神华海外开发投资”) 16.5% 神华美国控股有限公司 21% * 此税率为二级制税率,不超过 200 万港币的应评税利润按 8.25%征收,超过 200 万港币的部分按 16.5%征收。 13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本集团享受税收优惠的主要子、分公司的税率列示如下: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公司名称 优惠税率 (注) 优惠税率 (注) 国能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包神铁路”) 15% 15%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 15% 15% 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锦界能源”) 15% 15%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神华包头煤化工”) 15% 15%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准格尔能源”) 15% 15% 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神东煤炭集团”) 15% 15%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以下简称“神东煤炭分公司”) 15% 15% 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电胜利能源公司”) 15% 15%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乌素露天煤矿 15% 15% 注: 2020 年 4 月 23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延续西部大开 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西部 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鼓励类产业的企业继续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1 年 1月 18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40 号发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2020 年本) 》, 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目录中新增本公司相关煤炭子分公司适用的鼓励类产业。本公司 设在西部地区的符合西部大开发鼓励类项目的煤炭子分公司适用 15%优惠税率,有效期至 2030 年。 136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现金: 人民币 - - 银行存款: 人民币 109,813 104,996 美元 5,428 5,044 港币 820 706 澳元 417 400 印尼卢比 714 512 小计 117,192 111,658 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 人民币 74,657 58,845 合计 191,849 170,503 其中:存放于境外的款项总额 2,933 2,886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银行存款中限制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煤矿及港 口经营相关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煤矿企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基金,共计人民币 8,123 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6,357 百万元)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银行存款中包括三个月 以上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 33,415 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2,688 百万元) 。 137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1,294 1,132 商业承兑汇票 559 - 合计 1,853 1,132 本集团的应收票据均为一年内到期。 (2)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终止确认金额 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179 4,562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2022 年 12 月 31 日:无) 。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应收票据作为本集团开具应付票据的质押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无) 。 138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性质分析如下: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售电款 9,298 6,475 售煤款 2,843 1,802 售热款 349 280 其他 3,493 3,632 小计 15,983 12,189 减:信用损失准备 1,219 1,221 应收账款净值 14,764 10,968 (2)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 信用损失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信用损失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14,374 90 (65) 14,309 10,646 87 (68) 10,578 1至2年 263 1 (15) 248 165 1 (10) 155 2至3年 54 1 (5) 49 30 1 (3) 27 3 年以上 1,292 8 (1,134) 158 1,348 11 (1,140) 208 合计 15,983 100 (1,219) 14,764 12,189 100 (1,221) 10,968 (3) 本集团本期未发生应收账款核销。 139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4) 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 账龄 净额的比例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第三方 1,605 1 年以内 11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方 1,567 1 年以内 11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第三方 1,277 1 年以内 9 PT PLN(Persero)Kantor Pusat 第三方 1,050 1 年以内 7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第三方 819 1 年以内 5 合计 6,318 43 注: 本集团对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均未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5)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 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逾期天数 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除下表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 账款,本集团对账面原值为人民币 1,214 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245 百万元) 已经发 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单项评估,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已确认信用损失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1,116 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116 百万元) 。 2023 年 6 月 30 日 违约损失率 (%) 2023 年 6 月 30 日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准备 未逾期 0.4 11,574 (43) 逾期 1 年以内 1 2,799 (22) 逾期 1 至 2 年 6 258 (15) 逾期 2 至 3 年 10 51 (5) 逾期 3 年以上 21 87 (18) 合计 14,769 (103) 140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违约损失率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准备 未逾期 0.4 6,446 (26) 逾期 1 年以内 1 4,196 (42) 逾期 1 至 2 年 6 160 (10) 逾期 2 至 3 年 10 26 (3) 逾期 3 年以上 21 116 (24) 合计 10,944 (105) (6) 本集团本期计提信用损失准备为人民币 2 百万元,本期因收回款项转回的信用损失准备金额为人民 币 4 百万元。 (7)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将部分电费收费权进行质押作为本集团银行借款的担保。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保理协议,将取得的人民币 200 百万元应收电费款项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并取得相应的价 款;本年因保理业务而发生相关资产转让费约为人民币 10 万元。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7,024 89 - 7,024 6,471 93 - 6,471 1至2年 528 7 - 528 214 3 - 214 2至3年 95 1 (1) 94 86 1 (1) 85 3 年以上 212 3 (196) 16 235 3 (196) 39 合计 7,859 100 (197) 7,662 7,006 100 (197) 6,809 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煤款、运费及商品款等款项。 (2) 本集团本期未发生计提、转回减值准备的情况,本期预付账款核销的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8 万 元。 14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 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预付款项 单位名称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 账龄 净额的比例 (%) 未结算原因 SANDVIK MINING AND CONSTRUCTION G.M 第三方 306 1 年以内 4 交易尚未完成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方 271 1 年以内 4 交易尚未完成 五寨县祥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方 216 1 年以内 3 交易尚未完成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经营分公司 关联方 213 1 年以内 3 交易尚未完成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方 204 1 年以内&1-2 年 2 交易尚未完成 合计 1,210 16 注: 本集团对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均未计提坏账准备。 5、 其他应收款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代垫款项 966 782 押金及保证金 240 90 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 429 1,115 其他 1,863 1,330 小计 3,498 3,317 减:信用损失准备 936 940 合计 2,562 2,377 (1) 按账龄分析如下: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 信用损失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信用损失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1567 45 (167) 1,400 1,590 48 (273) 1,317 1至2年 739 21 (156) 583 506 15 (40) 466 2至3年 374 11 (27) 347 440 14 (134) 306 3 年以上 818 23 (586) 232 781 23 (493) 288 合计 3,498 100 (936) 2,562 3,317 100 (940) 2,377 14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 本集团本期核销信用损失准备金额人民币 3 百万元。 (3) 本集团本期计提信用损失准备人民币 2 百万元,转回信用损失准备金额人民币 3 百万元。 (4)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 账龄 净额的比例 (%)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119 1 年以内及 1 至 2 年 5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102 3 年以上 4 珠海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第三方 101 3 年以上 4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方 83 1 年以内 3 1 年以内,2 至 3 年及 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 79 3 年以上 3 合计 484 19 注: 本集团对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均未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6、 存货 (1) 存货分类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煤炭存货 8,655 - 8,655 6,385 - 6,385 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 7,777 (2,151) 5,626 6,698 (2,207) 4,491 房地产开发产品及房地产开发成本 1,285 (13) 1,272 1,236 (16) 1,220 合计 17,717 (2,164) 15,553 14,319 (2,223) 12,096 (2) 存货跌价准备 2022 年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 2,207 2 (58) 2,151 房地产开发产品及房地产开发成本 16 - (3) 13 合计 2,223 2 (61) 2,164 14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7、 其他流动资产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委托贷款 (注 1) 400 400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355 2,554 预缴税费款 378 573 服务特许权应收款 (附注五、15(注 1)) 2,223 2,073 贷出款项 4,500 4,500 其他 405 297 小计 10,261 10,397 减:减值准备 3,734 3,734 合计 6,527 6,663 注 1: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委托贷款为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神东电力”) 委托 中国银行借予本集团联营公司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亿利化学”) 的长期 委托贷款人民币 400 百万元,贷款年利率 4.75%,贷款期限为 3 年,将在 2023 年 12 月 24 日 到期。该利率为固定利率,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利率不变。 14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8、 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下 宣告发放 2022 年 确认的 其他权益 现金股利 2023 年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12 月 31 日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投资损益 调整 或利润 6 月 30 日 期末余额 联营公司: 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国电”)* 24,555 - - 673 93 - 25,321 -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10,602 2,000 - 569 - - 13,171 - 浩吉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浩吉铁路”)* 6,460 - - 73 1 - 6,534 - 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神东天隆”) 2,363 - - 365 228 (286) 2,670 -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四川广安”) 425 - - 52 - - 477 - 国华 (河北) 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河北新能源”) 731 - - 20 - - 751 - 亿利化学 615 - - (38) - (50) 527 - 其他 2,868 55 - 14 (16) (37) 2,884 (63) 小计 48,619 2,055 - 1,728 306 (373) 52,335 (63) 结构化主体: 北京国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国能新能源基金”)* 759 334 (35) 55 - (1) 1,112 - 北京国能绿色低碳发展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国能低碳基金”)* 272 100 (50) 33 - (58) 297 - 小计 1,031 434 (85) 88 - (59) 1,409 - 合计 49,650 2,489 (85) 1,816 306 (432) 53,744 (63)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重要联营企业。 14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369 1,359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公司* 796 721 内蒙古三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67 143 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9 8 国电四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70 70 其他 88 85 合计 2,499 2,386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重要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46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0、 固定资产 与井巷资产 发电装置 家具、固定 相关的机器 及相关机器 铁路及港口 煤化工 装置、汽车 建筑物 井巷资产 和设备 和设备 构筑物 船舶 专用设备 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2 年 12 月 31 日 62,633 18,862 76,709 124,323 151,113 7,595 13,351 19,971 474,557 2.本期增加额 (1) 报表折算差异 52 - - 65 - - - 4 121 (2) 外购 576 - 219 67 257 - 6 371 1,496 (3) 在建工程转入 790 - 570 587 46 - - 115 2,108 (4) 重分类 (676) - 669 - 2 - - 5 - (5) 其他 14 - - - - - - - 14 3.本期减少金额 (1) 处置及报废 (172) - (1,733) (55) (183) (2) (1) (32) (2,178) 4.2023 年 6 月 30 日 63,217 18,862 76,434 124,987 151,235 7,593 13,356 20,434 476,118 二、减:累计折旧 1.2022 年 12 月 31 日 17,083 8,518 58,150 47,876 62,084 2,518 8,241 14,846 219,316 2.本期增加额 (1) 报表折算差异 29 - - 33 - - - 3 65 (2) 计提 891 575 1,745 2,787 2,762 159 351 375 9,645 (3) 重分类 - - 1 (1)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1) 处置或报废 (71) - (1,488) (32) (155) (2) - (16) (1,764) 4.2023 年 6 月 30 日 17,932 9,093 58,408 50,663 64,691 2,675 8,592 15,208 227,262 三、减:减值准备 1.2022 年 12 月 31 日 2,326 69 903 2,080 994 - 449 39 6,860 2.本期增加额 (1) 其他 3 - - - - - - - 3 3.本期减少金额 (1) 处置或报废 (99) - (30) (8) (8) - - (1) (146) 4.2023 年 6 月 30 日 2,230 69 873 2,072 986 - 449 38 6,717 四、账面价值 1.2023 年 6 月 30 日 43,055 9,700 17,153 72,252 85,558 4,918 4,315 5,188 242,139 2.2022 年 12 月 31 日 43,224 10,275 17,656 74,367 88,035 5,077 4,661 5,086 248,381 147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不存在暂时闲置的重大固定资产。 本集团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尚有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3,363 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 币 3,421 百万元) 的建筑物之权证或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中。本公司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及有效地占用或使用 上述建筑物。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86 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826 百万元) 的固 定资产已作为本集团银行借款的抵押担保。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固定资产中包含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人民币 881 百万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926 百万元)。 11、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神华国华清远 2*1000MW 机组电厂新建工程 3,106 - 3,106 2,282 - 2,282 神华国华湖南岳阳电厂新建工程 2,497 - 2,497 1,869 - 1,869 神华国华广投北海能源基地 1、2 号码头工程 1,275 - 1,275 1,147 - 1,147 胜利一号露天煤矿排土场光伏发电项目 646 - 646 349 - 349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 639 - 639 783 - 783 牵引供电系统扩容改造工程 576 - 576 574 - 574 其他 16,560 (1,116) 15,444 15,319 (1,116) 14,203 小计 25,299 (1,116) 24,183 22,323 (1,116) 21,207 工程物资 3,503 (12) 3,491 866 (12) 854 合计 28,802 (1,128) 27,674 23,189 (1,128) 22,061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尚有部分电厂及铁路项目正在办理相关政府部门批复手续,本公司认 为本集团将可获得有关所需批复。 148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其中: 2022 年 外币报表 2023 年 工程投入占 利息资本化 本期利息 本期利息 预算数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减值准备增加 折算差异 6 月 30 日 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累计金额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神华国华清远 2*1000MW 机组电厂新建工程 7,956 2,282 824 - - - - 3,106 45% 45% 194 73 1.90% 自筹及贷款 神华国华湖南岳阳电厂新建工程 7,237 1,869 628 - - - - 2,497 42% 42% 84 38 1.78% 自筹及贷款 神华国华广投北海能源基地 1、2 号码头工程 1,900 1,147 128 - - - - 1,275 72% 72% 40 11 1.76% 自筹及贷款 胜利一号露天煤矿排土场光伏发电项目 880 349 297 - - - - 646 87% 87% 5 6 1.50% 自筹及贷款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 17,151 783 38 (182) - - - 639 26% 26% 25 4 1.76% 自筹及贷款 牵引供电系统扩容改造工程 2,701 574 2 - - - - 576 30% 30% - - - 自筹及贷款 其他 14,203 3,174 (1,926) (7) - - 15,444 639 12 1.25%-2.80% 自筹及贷款 合计 21,207 5,091 (2,108) (7) - - 24,183 987 144 149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 工程物资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兴建发电机组的有关工程物资 3,140 276 建设煤矿的有关工程物资 148 385 建设铁路的有关工程物资 168 58 其他 47 147 小计 3,503 866 减:减值准备 12 12 期 / 年末净值 3,491 854 12、 租赁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租赁情况 使用权资产 与井巷资产 发电装置及相关 家具、固定 土地及建筑物 相关的机器和设备 机器和设备 装置、汽车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2 年 12 月 31 日 789 524 1,000 196 2,509 2.本期增加额 42 - - - 42 3.本期减少额 (1) - - (130) (131) 4.2023 年 6 月 30 日 830 524 1,000 66 2,420 二、减:累计折旧 1.2022 年 12 月 31 日 426 282 60 65 833 2.本期增加额 75 46 24 9 154 3.本期减少额 - - - (13) (13) 4.2023 年 6 月 30 日 501 328 84 61 974 三、账面价值 1.2023 年 6 月 30 日 329 196 916 5 1,446 2.2022 年 12 月 31 日 363 242 940 131 1,676 150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租赁负债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长期租赁负债 1,592 1,742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37 297 合计 1,355 1,445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费用 176 146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65 43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119 101 (a) 短期租赁 本集团租用车辆、房屋及设备,部分租赁期小于 12 个月。该等租赁为短期租赁 (参见附注 三、28) 。 (b) 基于租赁标的使用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集团的部分租赁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形式的租赁,主要与设备和车辆的使用量挂钩。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本集团可变租赁付款额如下: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使用量增加 1%对 可变付款额 年租金的估计影响 基于使用量确定的租赁付款额的租赁 65 1 15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情况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租赁收入 57 20 本集团于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将部分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用于出租,租赁期为 1 - 6 年。本集团将该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因为该租赁并未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 风险和报酬。 13、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采矿权 探矿权 其他 合计 (注 1) (注 2) 一、账面原值 1.2022 年 12 月 31 日 28,612 33,625 4,000 8,254 74,491 2.本期增加额 (1) 购置 471 6,464 - 187 7,122 (2) 其他转入 - - 2,000 - 2,000 3.本期减少金额 (1) 处置 - - - (9) (9) 4.2023 年 6 月 30 日 29,083 40,089 6,000 8,432 83,604 二、减:累计摊销 1.2022 年 12 月 31 日 6,001 11,315 - 3,835 21,151 2.本期增加额 (1) 计提 310 388 - 190 888 3.本期减少金额 (1) 处置 - - - (9) (9) 4.2023 年 6 月 30 日 6,311 11,703 - 4,016 22,030 三、减:减值准备 1.2023 年 6 月 30 日 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64 127 - 360 751 四、账面价值 1.2023 年 6 月 30 日 22,508 28,259 6,000 4,056 60,823 2.2022 年 12 月 31 日 22,347 22,183 4,000 4,059 52,589 15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注 1: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尚有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3,158 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 民币 3,130 百万元) 的土地使用权之权证或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中。本公司认为本集团有权合 法及有效地占用或使用上述土地。 注 2: 本集团无形资产的其他主要为软件。 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 暂时性差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7,929 1,459 7,983 1,469 长期资产 (复垦费及其他) 5,546 846 5,156 787 本集团内销售的未实现利润 5,575 1,394 5,715 1,429 未支付的预提工资等费用 2,665 409 2,667 410 长期应付款折现影响 1,196 179 1,196 179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154 33 154 33 租赁负债 339 74 110 24 其他 5,017 1,281 5,340 1,299 合计 28,421 5,675 28,321 5,630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负债 暂时性差异 负债 固定资产 (折旧及评估增值) 3,187 669 3,164 666 无形资产 (采矿权摊销及其他) 1,158 197 1,158 197 使用权资产 455 82 225 35 其他 2,391 789 2,214 753 合计 7,191 1,737 6,761 1,651 15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 抵销后递延所得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 抵销后递延所得 负债期末 税资产或负债 负债年末 税资产或负债 互抵金额 期末余额 互抵金额 年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4 5,181 485 5,145 递延所得税负债 (494) (1,243) (485) (1,166)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可抵扣亏损 8,019 8,62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4,441 9,349 合计 22,460 17,970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2023 年 2022 年 年份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94 589 2024 年 340 340 2025 年 949 1,152 2026 年 2,531 3,032 2027 年 3,500 3,508 2028 年 305 - 合计 8,019 8,621 15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与工程建造和设备采购有关的预付款 6,349 5,939 预付矿区前期支出 2,000 4,000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83 315 商誉 351 351 服务特许权应收款 (注 1) 16,011 14,967 小计 25,094 25,572 减:减值准备 (注 2) 286 286 合计 24,808 25,286 注 1: 根据本集团部分子公司与印度尼西亚国家电力公司之间签订的购电协议 (以下简称 ”特许经 营权协议”),这些子公司将在印度尼西亚兴建发电厂,并自其投入商业运营起为印度尼西亚 国家电力公司供电 25 - 30 年。项目均采用”特许经营权”模式,协议到期后,发电厂的所有 权将转移至印度尼西亚国家电力公司。服务特许权应收款是指应收与特许经营权协议相关 的服务费用,即双方商定的无论电力使用程度如何都能确保的最低付款额。考虑到付款计 划的长度,应收款项按未来保证收取的现金的现值以实际利率进行折现计算。 注 2: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商誉的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208 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08 万元) 。 16、 短期借款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3,811 5,216 短期借款年利率为从 1.65%至 3.40% (2022 年 12 月 31 日:1.65%至 3.50%) 。 15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7、 应付票据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967 1,101 18、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明细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材料款 6,844 8,245 应付工程款 6,773 8,997 应付设备款 4,935 5,896 应付煤款 1,933 1,848 其他 10,303 12,885 合计 30,788 37,871 (2)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除应付工程款及设备款外,无个别重大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 账龄自应付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19、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列示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销货合同相关的合同负债 5,077 5,597 156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 有关合同负债的定性分析 本集团的合同负债主要来自于销货合同。 本集团的销货合同通常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部分销货合同履行履约义务的 时间晚于客户付款的时间,从而形成销货合同相关的合同负债。 (3)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超过一年的合同负债。 (4)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由销货合同相关的合同负债形成的待转销项税及由融资 租赁未来应收租金包含的增值税税额形成的待转销项税,分别约为人民币 597 百万元及人民币 210 百万元。 20、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022 年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短期薪酬 8,210 20,244 (12,980) 15,474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470 2,635 (2,357) 748 辞退福利 70 12 (24) 58 合计 8,750 22,891 (15,361) 16,280 (2) 短期薪酬列示 2022 年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933 14,584 (8,179) 12,338 职工福利费 - 862 (862) - 社会保险费 601 1,451 (1,080) 972 其中:医疗保险费 549 1,320 (953) 916 工伤保险费 35 103 (102) 36 生育保险费 17 28 (25) 20 住房公积金 26 1,085 (1,054) 57 工会经费及教育费附加 1,555 508 (335) 1,728 其他 95 1,754 (1,470) 379 合计 8,210 20,244 (12,980) 15,474 157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 设定提存计划 2022 年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基本养老保险 303 1,699 (1,473) 529 失业保险费 61 50 (49) 62 企业年金缴费 106 886 (835) 157 合计 470 2,635 (2,357) 748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分别按员工 基本工资的 16%、0.8%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本集团参加国家能源集团企业年金方案,根据该 等方案,本集团按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 8%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 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年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21、 应交税费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2,149 2,034 企业所得税 3,451 5,510 个人所得税 94 946 城市维护建设税 102 129 教育费附加 99 77 资源税 1,037 2,257 水土流失 / 保持补偿费 444 656 耕地占用税 487 562 其他 395 509 合计 8,258 12,680 158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2、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保证金 1,435 1,403 代扣代缴款 425 359 客户及其他押金 139 164 应付利息 83 127 应付股利 55,949 6,904 预提费用 7,682 1,279 其他 5,681 6,650 合计 71,394 16,886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除保证金外,无个别重大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 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附注五、24) 2,778 7,414 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附注五、27) 566 126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附注五、26) 244 548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附注五、12) 237 297 合计 3,825 8,385 159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4、 长期借款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31,724 36,143 保证借款 (注 1) 2,689 2,321 质押借款 (注 2) 877 957 抵押借款 6,123 6,431 小计 41,413 45,852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2,778 7,414 合计 38,635 38,438 注 1: 上述保证借款由四川省财政厅和本公司之母公司提供担保。 注 2: 上述质押借款由本集团的部分电费收费权及股权做质押,质押借款的质押资产类别参见附 注五、3 及附注十四、7。 上述借款年利率为从 2.15%至 5.39%,SOFR+2.40% 以及 LPR-1.00%至 LPR+0.10% 。 25、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明细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美元债券 3,312 3,453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 合计 3,312 3,453 160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2022 年 按面值计提 折溢价 2023 年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总额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净额 12 月 31 日 利息金额 调整 汇率变动 本期偿还 6 月 30 日 15/25 神华资本美元债券 1000 美元 / 张 3,061 20/01/2015 10 年 3,016 3,453 62 -* 110 (313) 3,312 * 金额少于人民币 50 万元。 上述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 3.88%,实际年利率为 4.10% 。 26、 长期应付款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采矿权价款 (注) 11,321 7,046 递延收益 1,359 1,352 其他 923 1,004 小计 13,603 9,402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244 548 合计 13,359 8,854 注: 上述应付采矿权价款为应付采矿权价款的现值。应付采矿权价款于合同执行期间按年支付。 16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7、 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主要是预提复垦费用,预提复垦费用是根据管理层的合理估计而厘定。然而,由于要在未 来期间才可以清楚知道目前所进行的开采活动对土地造成的影响,预提金额可能因未来出现的变化 而受影响。本公司董事会相信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预提的复垦费用是充分适当的。由于预提金额是 必须建立在估计的基础上,所以最终的复垦费用可能会超过或低于估计的复垦费用。 预提复垦费用 其他 合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9,072 1,818 10,890 本期增加 209 - 209 本期减少 (61) (9) (70) 2023 年 6 月 30 日 9,220 1,809 11,029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173 393 566 长期部分 9,047 1,416 10,463 28、 股本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6,491 16,491 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 3,378 3,378 合计 19,869 19,869 所有 A 股及 H 股在所有重大方面享有相等之权益。 16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9、 资本公积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注) 67,712 67,712 其他资本公积 434 302 合计 68,146 68,014 注: 股本溢价中为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本溢价。此外,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的差额已调整股本溢价。 30、 其他综合收益 本期发生额 本期 税后归属于 2022 年 所得税后 母公司 税后归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发生额 所有者 少数股东 6 月 30 日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80 246 246 - 526 其中:权益法下不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26 160 160 - 48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642 86 86 - 728 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转入 其他综合收益 (688) - - - (688)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48 345 255 90 703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7 (17) (17) - 60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371 362 272 90 643 合计 728 591 501 90 1,229 16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1、 专项储备 2022 年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他类似费用 14,349 4,630 (880) 18,099 32、 盈余公积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11,433 11,433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提取净利润的 10%作为法定盈余公积,直至余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为止。此项公积金需在向股东分派股息前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已于 2009 年达到注册资本的 50% 。因此,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并未提取利润分配 至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作弥补往年的亏损 (如有),或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按股东现时持有股权的百 分比分配新股,或提高现时持有股票的面值,但有关转股后的余额不得少于转为资本前注册资本的 25% 。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盈余公积均为法定盈余公积。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未提取任意公积 金。 16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3、 未分配利润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2 年 注 2023 年 (已重述) 调整前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 279,461 260,26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 46 24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279,507 260,284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279 41,162 减:分配股利 (1) 50,665 50,466 其他 18 13 期末未分配利润 (2) 262,139 250,993 (1) 分配股利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可供分配予公司股东的留存利润为按照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计算的较低值。 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中批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末股息,每股 人民币 2.55 元,合计人民币 506.65 亿元。截至本报告日,该股息已全部支付。 (2)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中包含了本公司的子公司提取的法 定盈余公积余额人民币 29,631 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9,631 百万元) 。 16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4、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62,138 104,067 158,363 92,861 其他业务 7,304 4,599 7,216 5,286 合计 169,442 108,666 165,579 98,147 注: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 169,385 百万元 (2022 年 1 - 6 月:人民币 165,559 百万 元) 。 (2) 营业收入明细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主营业务收入: 162,138 158,363 煤炭收入 110,984 113,976 发电收入 40,770 34,133 运输收入 7,657 7,106 煤化工收入 2,727 3,148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 162,138 158,363 其他业务收入 7,304 7,216 合计 169,442 165,579 166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 营业成本明细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外购煤成本 33,395 30,096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16,168 12,894 人工成本 14,574 12,586 修理费 5,875 4,744 折旧及摊销 9,637 9,175 运输费 9,273 9,357 其他 19,744 19,295 合计 108,666 98,147 (4) 试运行销售产生的收入和成本明细 本集团试运行销售产生的收入和成本如下: 属于日常活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 63 营业成本 - 73 167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5、 税金及附加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资源税 6,967 7,259 城市维护建设税 581 619 教育费附加 566 600 房产税 229 248 土地使用税 316 401 其他 791 807 合计 9,450 9,934 36、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本集团销售机构发生的费用及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 168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7、 管理费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人工成本 3,442 3,429 折旧及摊销 357 273 租赁费 85 92 修理费 6 12 其他 690 769 合计 4,580 4,575 38、 财务费用 (收益以“-”号填列)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贷款及应付款项利息支出 1,567 1,597 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16 10 减:已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144 278 利息收入 (1,422) (1,493) 净汇兑收益 (255) (187) 其他 88 56 合计 (150) (295) 本集团本期用于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 1.25%至 2.45% (2022 年 1 - 6 月:1.08%至 2.45%) 。 169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9、 其他收益 计入本期 非经常性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损益的金额 2023 年 2022 年 税收返还 38 38 31 财政资助拨款 124 112 124 其他 89 122 89 合计 251 272 244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40、 投资收益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816 1,274 债权投资的投资收益 9 8 债务重组损益 - 134 其他 2 (5) 合计 1,827 1,411 41、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以“-”号填列)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应收账款 (2) (77) 其他应收款 (1) - 合计 (3) (77) 170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42、 资产减值损失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存货跌价损失 (附注五、6(2)) 2 - 合计 2 - 43、 营业外收入 计入本期 非经常性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损益的金额 2023 年 2022 年 政府补助 -* 8 -* 罚没收入 26 11 26 理赔收入 36 38 36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39 113 39 其他 (注) 164 81 164 合计 265 251 265 * 金额少于人民币 50 万元。 注: 本集团根据 2019 年财政部印发的《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本集团开展 的碳排放权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本期碳排放权交易净支出约为人民币 9 百万元。 17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44、 营业外支出 计入本期 非经常性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损益的金额 2023 年 2022 年 对外捐赠 4 7 4 罚没及滞纳金支出 29 90 29 其他(附注五、43) 67 37 58 合计 100 134 91 45、 所得税费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已重述) 当期所得税费用 8,379 9,462 以前年度少提/(多提)所得税 1,161 (2,813)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 41 (156) 合计 9,581 6,493 17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调节表如下: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已重述) 会计利润 48,269 54,325 按 25%的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022 年度:25%) 12,067 13,581 分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注 1) (3,744) (4,071) 不可抵扣支出的纳税影响 (注 2) 259 493 专项储备的纳税影响 440 344 联营公司收益的税务影响 (472) (341)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及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663) (236) 未确认的可抵扣亏损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纳税影响 533 (464) 以前年度少提/(多提)所得税 1,161 (2,813) 所得税费用 9,581 6,493 注 1: 除本集团部分子公司是按附注四、2 所述优惠税率以及境外子公司是按附注四、1 的税率计 算所得税外,本集团根据中国相关所得税规定按应纳税所得的 25%法定税率计算中国所得 税金额。 注 2: 不可抵扣支出主要是本期已计提尚未使用的修理费等预提费用、超出税务上规定可抵税限 额的人工相关费用等费用预提及罚款支出。 17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46、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已重述)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38,688 47,832 加:资产减值损失计提 2 -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以“-”号填列) (3) (77) 固定资产折旧 9,641 9,264 无形资产摊销 872 89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31 612 使用权资产折旧 154 143 毁损报废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的收益 (90) (376) 毁损报废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的损失 8 7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4,411 1,750 财务费用 (收益以“-”号填列) (167) (302) 投资收益 (1,827) (1,411)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变动 41 (156) 存货的(增加) / 减少 (3,470) 96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减少 (6,967) 1,73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 增加 / (减少) 4,525 (2,5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349 58,36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150,311 195,870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131,458 156,70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853 39,164 17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三个月及三个月内的 定期存款 150,311 131,458 期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注) 150,311 131,458 注: 以上披露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含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的金额。 47、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023 年 2022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8,123 6,357 固定资产 86 826 合计 8,209 7,183 17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本期新设子公司 单位名称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 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府谷结算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销售集团府谷结算”) 陕西省 榆林市 0.5 亿元 煤炭销售、运输代理 100 雁宝国华(陈巴尔虎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雁宝国华新能源”) 内蒙古自治区 呼伦贝尔市 0.25 亿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66 国能胜华新能源(锡林郭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胜华新能源”) 内蒙古自治区 锡林郭勒盟 1.8 亿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50 国能(英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英德新能源”) 广东省 清远市 0.5 亿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 国能包神东月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包神东月铁路”) 内蒙古自治区 鄂尔多斯市 34.1 亿元 铁路运输业 65 2、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023 年 5 月,本集团将其子公司神华(莆田)湄洲湾港电有限公司清算注销,自注销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023 年 6 月,本集团将其子公司呼伦贝尔神华洁净煤有限公司清算注销,自注销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176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重要子公司情况 (1)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表决权 是否合并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实际出资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 报表 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 北京市 1,889 煤炭销售 8,049 100 - 100 是 煤炭开采及发 展,生产及销售 国华印度尼西亚南苏* 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 63 百万美元 电力 316 70 - 70 是 定州发电* (注) 河北省 河北省 1,561 生产及销售电力 632 41 - 41 是 神华 (福建) 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 福建省 3,280 生产及销售电力 5,316 100 - 100 是 神华海外开发投资*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5,252 百万港币 投资控股 4,780 100 - 100 是 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铁路装备”)* 北京市 北京市 6,203 提供运输服务 6,300 100 - 100 是 包神铁路*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11,700 提供运输服务 12,472 100 - 100 是 神华 (天津)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天津市 天津市 4,665 融资租赁业务 2,869 51 49 100 是 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 称“准能集团”)*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1,658 煤炭开采及发展 1,825 100 - 100 是 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 称“新朔铁路”)*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10,605 提供运输服务 10,888 100 - 100 是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直接控制子公司。 注: 定州发电的股东已赋予本公司委任定州发电董事会大多数席位的权利,从而使本公司拥有定州发电的控制权,详见附注三、32。 177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表决权 是否合并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实际出资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报表 煤炭开采及发展、 准格尔能源*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7,102 生产及销售电力 4,120 58 - 58 是 煤炭销售及提供综 神东煤炭集团*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4,989 合服务 4,799 100 - 100 是 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煤炭开采及提供 (以下简称“神宝能源”)*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1,169 运输和装卸服务 662 57 - 57 是 煤炭开采及提供 北电胜利能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2,925 运输和装卸服务 1,837 63 - 63 是 煤炭开采及发展、 锦界能源* 陕西省 陕西省 3,802 生产及销售电力 14,774 100 - 100 是 神东电力* 陕西省 陕西省 3,024 生产及销售电力 4,679 100 - 100 是 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粤电台山”)* 广东省 广东省 4,670 生产及销售电力 3,736 80 - 80 是 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国华沧东”)* 河北省 河北省 1,834 生产及销售电力 935 51 - 51 是 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朔黄铁路”)* 北京市 北京市 15,231 提供运输服务 8,030 53 - 53 是 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黄骅港务”)* 河北省 河北省 6,790 提供港口服务 4,753 70 - 70 是 生产及销售烯烃化 神华包头煤化工*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5,132 工品 5,590 100 - 100 是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直接控制子公司。 178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表决权 是否合并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实际出资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报表 国能远海航运有限公司 货船运输,无船 (以下简称“远海航运”)* 上海市 上海市 5,948 承运业务 3,033 51 - 51 是 生产及销售电 四川能源* 四川省 四川省 3,101 力,煤炭销售 2,047 66 - 66 是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直接控制子公司。 179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4)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2023 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 少数股东 归属于 向少数股东 少数股东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 少数股东的损益 宣告分派的股利 权益余额 准格尔能源 42 629 - 18,060 神宝能源 43 617 - 3,286 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榆林神华”) 50 390 - 2,375 定州发电 59 109 - 1,798 朔黄铁路 47 1,599 - 16,125 远海航运 49 45 - 3,472 黄骅港务 30 251 - 3,518 粤电台山 20 126 27 1,725 (5)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重要财务信息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子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准格尔能源 36,303 15,235 51,538 8,172 726 8,898 34,459 15,481 49,940 7,750 1,138 8,888 神宝能源 4,544 7,896 12,440 2,161 2,742 4,903 5,055 7,728 12,783 4,778 2,679 7,457 榆林神华 2,910 5,263 8,173 2,826 587 3,413 1,628 5,359 6,987 2,529 567 3,096 定州发电 912 3,673 4,585 1,508 55 1,563 857 3,835 4,692 1,799 75 1,874 朔黄铁路 12,668 34,995 47,663 10,752 4,413 15,165 9,347 34,601 43,948 10,347 4,585 14,932 远海航运 2,691 4,875 7,566 434 46 480 2,455 5,012 7,467 427 44 471 黄骅港务 2,172 11,581 13,753 2,498 376 2,874 1,769 11,875 13,644 3,257 328 3,585 粤电台山 4,965 7,196 12,161 3,542 - 3,542 3,028 7,577 10,605 2,521 - 2,521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已重述) 经营活动 综合 经营活动 综合 现金净流入 子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收益总额 现金净流入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收益总额 /(流出) 准格尔能源 7,239 1,486 1,486 251 6,903 1,690 1,690 632 神宝能源 4,300 1,422 1,422 2,701 4,175 2,069 2,069 (95) 榆林神华 2,671 781 781 20 2,415 781 781 268 定州发电 2,177 183 183 250 2,229 249 249 345 朔黄铁路 10,597 3,381 3,381 1,740 10,298 3,716 3,716 774 远海航运 2,580 91 91 598 3,031 331 331 222 黄骅港务 2,510 811 811 874 2,604 895 895 326 粤电台山 6,168 631 631 130 5,257 304 304 129 180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二)、 在联营公司中的权益 1、 重要的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电力供应、煤炭生 北京国电 北京市 北京市 产及销售 43 - 浩吉铁路 北京市 北京市 铁路货物运输 13 - 神东天隆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煤炭生产、销售 - 20 四川广安 四川省 四川省 火力发电 - 20 河北新能源 河北省 河北省 风力发电 - 25 氯碱、聚氯乙烯树 脂等化工生产及销 亿利化学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售 - 25 财务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33 7 注 1: 本集团对持有的联营公司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8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 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2023 年 6 月 30 日 /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 河北 河北 财务公司 北京国电 浩吉铁路 神东天隆 四川广安 新能源 亿利化学 财务公司 北京国电 浩吉铁路 神东天隆 四川广安 新能源 亿利化学 流动资产 140,916 32,076 11,674 8,149 1,762 567 1,135 119,695 34,151 9,622 6,105 1,005 576 1,163 非流动资产 106,912 107,244 150,249 8,308 2,221 2,923 3,666 65,679 113,647 148,211 7,035 2,319 3,089 3,696 资产合计 247,828 139,320 161,923 16,457 3,983 3,490 4,801 185,374 147,798 157,833 13,140 3,324 3,665 4,859 流动负债 214,878 36,446 9,304 2,874 1,348 351 1,629 159,566 49,526 1,933 1,397 869 463 1,521 非流动负债 22 15,032 100,350 488 250 135 1,064 110 21,030 104,657 1,164 250 330 1,022 负债合计 214,900 51,478 109,654 3,362 1,598 486 2,693 159,676 70,556 106,590 2,561 1,119 793 2,543 少数股东权益 - 28,305 - - - - - - 24,778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2,928 59,537 52,269 13,095 2,385 3,004 2,108 25,698 52,464 51,243 10,579 2,205 2,872 2,316 32,928 59,537 52,269 13,095 2,385 3,004 2,108 25,698 52,464 51,243 10,579 2,205 2,872 2,316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13,171 25,321 6,534 2,670 477 751 527 10,279 25,312 6,405 2,157 441 718 579 营业收入 3,094 53,291 7,899 5,580 3,508 263 1,573 2,429 10,455 6,105 7,133 2,329 277 2,325 净利润 / (亏损) 1,423 1,582 584 1,790 261 80 (152) 1,203 487 (328) 2,678 (34) 92 52 综合收益总额 1,423 1,585 584 2,908 261 80 (152) 1.203 489 (328) 4,276 (34) 92 52 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 - 286 - - 50 - - - 229 - - 25 18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 不重要的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2023 年 6 月 30 日 /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2,884 2,564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合计数 - 净利润 14 52 - 综合收益总额 (2) 47 (三)、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2021 年 1 月 22 日,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国能新能源基金。国能新能源基金以私募基金 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0.20 亿元。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 资人民币 40 亿元,国能新能源基金其他投资方认缴规模共人民币 60.2 亿元。本公司对国能新能源 基金不具有控制,因此未合并国能新能源基金,本公司对国能新能源基金具有重大影响。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人民币 10.13 亿元。本公司对该结构化主体的最大风险敞口以出 资额为限。本公司不存在向国能新能源基金提供财务支持的义务和意图。 2021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国能低碳基金。国能低碳基金以私募基金从事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60.01 亿元。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 民币 20 亿元,国能低碳基金其他投资方认缴规模共人民币 40.01 亿元。本公司对国能低碳基金不具 有控制,因此未合并国能低碳基金,本公司对国能低碳基金具有重大影响。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人民币 2.77 亿元。本公司对该结构化主体的最大风险敞口以出资额为限。 本公司不存在向国能低碳基金提供财务支持的义务和意图。 18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付债券、借款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三、9。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的风险有市场风险 (主要为 外汇风险、利率风险) 、信用风险和流动风险。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 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 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 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 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8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 市场风险 外汇风险 本集团及本公司主要面临外币货币资金、外币应收账款、外币应付账款和外币借款所产生的外汇风 险。产生外汇风险的外币款项主要为美元、日元、欧元、澳元和印尼卢比等。本集团的外币货币资 金、外币应收账款、外币应付账款和外币借款如下: 2022 年 2022 年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外币金额 折算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人民币金额 货币资金 美元 69 497 128 893 港币 890 819 789 705 澳元 83 399 84 395 印尼卢比 1,579,646 714 1,151,856 512 人民币 224 224 246 246 小计 2,653 2,751 应收账款 美元 65 466 1 10 印尼卢比 1,303,097 589 899,888 400 小计 1,055 410 应付账款 人民币 91 91 95 95 美元 8 61 11 74 欧元 8 63 10 71 瑞典克朗 -* - 2 1 英镑 - - -* 4 印尼卢比 1,194,690 540 929,134 413 小计 755 65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小计 日元 3,422 172 3,664 192 长期借款 欧元 - - - - 日元 10,068 506 11,660 611 小计 506 611 * 金额少于 50 万元。 18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假设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本集团当期净利润 增加 / (减少) 的影响如下: 本集团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 项目 汇率变动 对利润的影响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对利润的影响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美元 人民币对外币升值 10% (108) (108) 1 1 美元 人民币对外币贬值 10% 108 108 (1) (1) 日元 人民币对外币升值 10% 81 81 75 75 日元 人民币对外币贬值 10% (81) (81) (75) (75) 其他外币 人民币对外币升值 10% (246) (246) (165) (165) 其他外币 人民币对外币贬值 10% 246 246 165 165 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假设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发生变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以变动后的汇率对资产负 债表日本集团及本公司持有的、面临外汇风险的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算得出的汇率变动对净利润的 影响。上述分析不包括外币报表折算差异。上期的分析以同样的基准计算。 利率风险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 (参见附 注九、2) 有关。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及债权投资有关。本 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对于浮动利率金融资产 (剔除银行存款) 及金融负债,假设所有其他变量保持 不变,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如下: 本集团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利率变动 对利润的影响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对利润的影响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利率上浮 1% (326) (326) (422) (422) 利率下跌 1% 326 326 422 422 186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 信用风险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 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 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 改变。 - 附注十一、1 中披露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发电厂、冶金公司和电网公司,占本期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营业收入的 主要部分。由于本集团及本公司与煤炭及电力行业的大客户维持着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为降低信 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 取必要的措施回收逾期债务。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针对金 额重大的金融资产,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确定其信用损失;针对其他金融资产,综合考虑相关账 龄、发生损失情况存在显著差异的不同客户群体类别,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在组合基础上采 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以确保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 备。针对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本集团管理层评估了担保项下相关借款的逾期情况、相关借款人 的财务状况以及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认为自该部分财务担保合同初始确认后,相关信用风 险无显著增加。另外,本集团及本公司绝大部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都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 机构里,管理层相信这些是高质量的信贷机构。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 已经大为降低。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将不能偿还已到期的财务责任。本集团管理流动性的方法是确保经常持有充 足的流动性,在正常和紧迫的情况下,亦可以偿还已到期的负债,不会发生不可接受的亏损或风险 损害本集团的形象。 本集团严密监控现金流量要求使现金收益最优化。本集团编制了现金流量预测和确保持有足够的现 金以应付经营、财务及资本义务,但并不包括不能合理地预计的极端情况的潜在影响,例如自然灾 害。 187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合约非折现现金流 (包括使用合约利率计算的利息支付或,如是浮动则根据于资产负债表日的 现行利率) 和本集团及本公司可以被要求最早支付的日期,下表详列本集团及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 资产负债表日剩余的合约到期日: 本集团 2023 年 6 月 30 日 1 年内到期或须 于要求时 多于 1 年但 多于 2 年但 合约非折现 项目 偿还 少于 2 年 少于 5 年 多于 5 年 现金流合计 账面余额 金融负债: 借款 8,050 2,352 5,583 36,903 52,888 45,224 应付票据 967 - - - 967 967 应付账款 30,788 - - - 30,788 30,788 其他应付款 71,394 - - - 71,394 71,394 长期应付款 244 3,987 4,177 4,835 13,243 11,664 租赁负债 322 279 506 1,157 2,264 1,592 应付债券 127 3,392 - - 3,519 3,312 合计 111,892 10,010 10,266 42,895 175,063 164,941 发出的财务担保: 最大的担保金额 18 28 57 - 103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 年内到期或须 于要求时 多于 1 年但 多于 2 年但 合约非折现 项目 偿还 少于 2 年 少于 5 年 多于 5 年 现金流合计 账面余额 金融负债: 借款 14,259 3,295 9,829 31,373 58,756 51,068 应付票据 1,101 - - - 1,101 1,101 应付账款 37,871 - - - 37,871 37,871 其他应付款 16,886 - - - 16,886 16,886 长期应付款 548 2,416 2,531 2,930 8,425 7,468 租赁负债 360 316 530 1,214 2,420 1,742 应付债券 132 132 3,413 - 3,677 3,453 合计 71,157 6,159 16,303 35,517 129,136 119,589 发出的财务担保: 最大的担保金额 17 18 60 16 111 - 188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 1 年内到期或须 于要求时 多于 1 年但 多于 2 年但 合约非折现 偿还 少于 2 年 少于 5 年 多于 5 年 现金流合计 账面余额 金融负债: 借款 375 699 591 - 1,665 1,553 应付账款 8,248 - - - 8,248 8,248 其他应付款 187,470 - - - 187,470 187,470 长期应付款 33 3,394 3,555 4,115 11,097 9,752 租赁负债 541 492 1,121 2 2,156 1,867 合计 196,667 4,585 5,267 4,117 210,636 208,890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 年内到期或须 于要求时 多于 1 年但 多于 2 年但 合约非折现 偿还 少于 2 年 少于 5 年 多于 5 年 现金流合计 账面余额 金融负债: 借款 450 178 1,057 105 1,790 1,677 应付账款 10,429 - - - 10,429 10,429 其他应付款 130,974 - - - 130,974 130,974 长期应付款 115 1,810 1,896 2,195 6,016 5,298 租赁负债 684 454 733 444 2,315 2,059 合计 142,652 2,442 3,686 2,744 151,524 150,437 189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和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本报告期末的 公允价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 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 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2,499 2,499 2. 应收款项融资 - - 192 192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2,691 2,691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2,386 2,386 2. 应收款项融资 - - 502 502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2,888 2,888 190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1 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衍生金融资产中本集团持有的期货的公允价值是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报价计算的,属于公允价 值第一层次。 1.2 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司债券投资,其公允价值是依据银行间市场交易报价确定,属公允价值第二层 次。 1.3 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列入第三层级的金融工具主要是本集团持有的未上市股权投资。本集团对重大投资采用估值技术确 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上市公司比较法,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处于同一行 业的上市公司的公允市场价值、比率乘数及不可流通折扣率。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对于在报告期末 持有的资产、 计入损益的当期 2023 年 计入其他 2023 年 未实现利得或 1月1日 计入损益 综合收益 减少 6 月 30 日 损失的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386 - 113 - 2,499 - 应收款项融资 502 - - 310 192 - 合计 2,888 - 113 310 2,691 - 1.4 本报告期内,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未发生各层级之间的转换。 19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除下述以固定利率计息的中长期金融负债外,本集团以 摊余成本列报的其他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与其公允价值相近。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金融负债: - 固定利率的借款 4,728 4,601 6,641 6,525 - 美元债券 3,312 3,036 3,453 3,265 合计 8,040 7,637 10,094 9,790 以固定利率计息的借款的公允价值属于第二层次,是以合同规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按照市场上具有可 比信用等级的利率进行折现后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固定利率计息的美元债券的公允价值属于第一层次,是按照来自公开市场的报价 (未经调整) 确 定。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集团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 性产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 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 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 织、协调、管理国家能源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 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化工材料及化工产品 (不含危险 化学品) 、纺织品、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办公 国家能源集团 北京市 设备的销售。 132,095 69.52 69.52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国家能源集团。 2、 本集团的子公司情况 本集团的子公司情况参见附注七。 19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 本集团的主要联营企业情况 本集团的主要联营公司情况参见附注七。 4、 本集团的其他关联方 (除关键管理人员外) 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经营分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家能源集团宁波燃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家能源集团江苏燃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福建国海燃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电河南燃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九江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丰城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上海申能燃料有限公司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有重大影响 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肇庆)热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天津国能海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19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5、 关联交易情况 (1) 本集团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 采购商品 / 接受劳务情况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项目名称 注 2023 年 2022 年 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 (a) 485 1,188 生产辅助服务支出 (b) 621 364 运输服务支出 (c) 872 1,102 原煤购入 (d) 7,388 3,790 维修保养服务支出 (e) - 39 煤炭出口代理支出 (f) - 3 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 (g) 414 344 出售商品 / 提供劳务情况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项目名称 注 2023 年 2022 年 运输服务收入 (h) 3,808 3,549 煤炭销售 (i) 46,421 46,931 煤化工产品销售 (j) 3,710 3,877 其他收入 (k) 797 472 19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交易情况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项目名称 注 2023 年 2022 年 利息收入 (l) 363 85 委托贷款收益 (m) 9 9 利息支出 (n) 369 403 物业租赁 (o) 2 23 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变动净额 (p) 15,835 (176) 财务公司票据贴现 (q) 852 2,118 接受贷款 (r) 2,308 4,569 偿还贷款 (s) 6,885 4,941 财务公司开具汇票 (t) 715 - (a) 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是指自关联方采购与本集团业务有关的材料及设备物件。 (b) 生产辅助服务支出是指支付予关联方的生产支持服务支出,例如物业管理费、水及电费的供 应及食堂费用。 (c) 运输服务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运输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d) 原煤购入是指从关联方采购原煤之费用。 (e) 维修保养服务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机器设备维修保养相关的费用。 (f) 煤炭出口代理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煤炭出口代理服务所发生的代理费用。 (g) 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设备和工程服务所发生的支出。 (h) 运输服务收入是指向关联方提供煤炭运输服务相关的收入。 (i) 煤炭销售是指销售煤炭予关联方的收入。 19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j) 煤化工产品销售是指销售煤化工产品予关联方的收入。 (k) 其他收入是指代理费收入、维修保养服务收入、销售辅助材料及零部件收入、租赁收入、管 理费收入、售水、售电收入及手续费收入等。 (l) 本集团利息收入是指存于关联方款项所赚取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利率。 (m) 委托贷款收益是指给予关联方委托贷款所收到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贷款利率。 (n) 利息支出是指关联方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适用利率为现行银行利率。 (o) 物业租赁是从关联方租入物业 (经营租赁) 所发生的租金。 (p) 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是指财务公司增资完成后本集团于财务公司的净存款。 (q) 财务公司票据贴现是指财务公司对本集团提供票据承兑与贴现。 (r) 接受贷款是指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接受委托贷款。 (s) 偿还贷款是指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偿还委托贷款。 (t) 财务公司开具汇票是指财务公司向本集团开具承兑汇票。 (2)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0 5 196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本集团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货币资金 74,657 - 58,845 - 应收票据 766 - 36 - 应收账款 2,627 (275) 2,503 (277) 预付款项 766 - 920 - 应收股利 - - 10 - 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股利) 633 - 484 - 其他流动资产 400 - 4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89 - 110 - (2) 应付项目 本集团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短期借款 3,135 3,968 应付账款 2,321 3,114 合同负债 1,267 1,129 应付利息 27 12 应付股利 35,366 144 其他应付款(不含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 963 953 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8 5,335 长期借款 18,399 17,831 197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7、 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关联方有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1)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为生产供应及辅助服务签订了一份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根据该协议,国家 能源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生产类、供应类产品及服务、辅助生产服务及行政管理服务。另一方面,本 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提供生产类、供应类产品及服务、铁路运输、信息技术等辅助生产类产品及服 务以及行政管理类服务。 根据该协议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按照下列的价格政策提供: - 以政府规定的价格 (包括任何相关地方政府的定价) 为准; - 若没有政府规定的价格但是有政府指导价格,则采用政府指导价格; - 若没有政府规定的价格及政府指导价格,则采用市场价格 (包括招标价);或 - 若前三者均没有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则按有关各方彼此协议的价格。该 价格以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成本再加上合理且不高于 5%的利润为基础。 (2)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及本集团的联营企业签订了煤炭互供或销售协议。煤炭互供及销售以现行市 场价格收费。 (3) 本集团与财务公司签订了一份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向本集团及子公司提供金融财 务服务。本集团及其子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的利率不应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公布 的利率下限。财务公司向本集团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不应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型贷款 公布的利率上限。上述存款和贷款的利率应参照一般商业银行按一般商业条款的同种类交易提供的 利率而确定。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财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应收的费用标准而确定。 (4)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互相租赁对方房屋。租金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如 出租方欲将已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5)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租金应由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 地市场价值协商确定。本集团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自行转租。 (6)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一份煤炭出口代理协议。根据该协议,国家能源集团按照市场价或低 于市场价的原则向本公司收取出口代理费,在此前提下,国家能源集团有权收取通过国家能源集团 代理本公司出口煤炭以每吨出口煤炭离岸价格的 0.70%作为代理费用。在从第三方获得出口代理条 件同等或逊于国家能源集团的出口代理条件时,本公司应优先选用国家能源集团作为煤炭产品出口 代理商。 198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7) 本集团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一份煤炭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的子公司被指定为国家能源集团的独 家动力煤代理商及非独家焦煤代理商。销售价格经国家能源集团确认,按当时的现货市场行情定 价。根据该协议,本公司的子公司有权按每吨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销售的煤炭代理销售成本加 5% 利润收取代理费用。本公司的子公司不会对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煤炭销售收取任何代理费用。 (8)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根据该协议,国家能源集团许可本集团在中 国境内非独家使用其许可商标。国家能源集团已同意在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期限内自付费用对其许可 商标的注册进行展期。国家能源集团还同意承担为防范许可商标被第三方侵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9) 本集团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保理公司”)签订了一份保理服务协 议。根据该协议,国能保理公司向本集团提供保理服务及与保理有关的服务。国能保理公司向本集 团提供保理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收取的费用不高于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向本集团提供同种类服务 所收取的服务费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当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 难以询得时,不高于基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融资费用。国能 保理公司向本集团提供其他相关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不高于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向本集团提供同 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当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 费用难以询得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利润率 10%左右)确定。 十一、 或有事项 1、 发出的财务担保 本集团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就一家本集团持股低于 20%企业的若干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最高担保 额为人民币 103 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最高担保额:人民币 111 百万元) 。 管理层相信上述财务担保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 2、 或有法律事项 本集团是若干法律诉讼中的被告,也是日常业务中出现的其他诉讼中的原告。尽管目前无法确定这 些或有事项、法律诉讼或其他诉讼的结果,管理层相信任何由此引起的负债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 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 199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 或有环保负债 截至本报告日止,本集团并未因环境补偿问题发生任何重大支出,并未卷入任何环境补偿事件,亦 未就任何与业务相关的环境补偿进一步计提任何金额的准备 (除复垦费用准备外) 。在现行法律规定 下,管理层相信不会发生任何可能对本集团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负债。然而, 相关政府已经并有可能进一步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环保负债所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较大, 并可能影响本集团对最终环保成本的估计。这些不确定因素包括 (i) 相关地点 (包括但不仅限于正在 营运、已关闭和已出售的煤矿及土地开发区域) 所发生污染的确切性质和程度;(ii) 清除工作开展的 程度;(iii) 各种补救措施的成本;(iv) 环保补偿规定方面的变化;及 (v) 新需要实施环保措施的地点 的确认。由于可能发生的污染程度未知和所需采取的补救措施的确切时间和程度亦未知等因素,因 此未来可能发生的此类费用的确切数额无法确定。因此,依据未来的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可能导致的 环保方面的负债无法在目前合理预测,但有可能十分重大。 十二、 承诺事项 资本承诺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资本承诺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已批准及已签约 - 土地、建筑物及采矿权 38,306 39,638 4,730 4,586 - 设备及其他 49,470 48,042 4,323 2,564 - 其他 (注) 6,633 7,060 6,261 6,688 合计 94,409 94,740 15,314 13,838 注: 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订立协议,参与设立国能新能源基 金,该协议下的投资额为人民币 40 亿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剩余未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33 亿元) 。 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承诺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订立协议,参与设立国能低碳 基金,该协议下的承诺投资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剩余未投资金额为 人民币 17 亿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18 亿元) 。 200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十三、 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报告 (1) 一般性信息 (a) 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 本集团根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确定了煤炭、发电、铁路、港口、航运 和煤化工共六个报告分部。每个报告分部为单独的业务分部,提供不同的产品和劳务,由于 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技术及市场策略而需要进行单独的管理。本集团管理层将会定期审阅不 同分部的财务信息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业绩。 (b) 报告分部的产品和劳务的类型 (i) 煤炭业务-地面及井工矿的煤炭开采并销售给外部客户、发电业务分部和煤化工业务分 部。本集团通过长期煤炭供应合同及于现货市场销售其煤炭。对于长期煤炭供应合 同,本集团每年调整长期煤炭供应合同价格。 (ii) 发电业务-从煤炭业务分部和外部供应商采购煤炭,以煤炭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 及燃气发电并销售给外部电网公司和煤炭业务分部。发电厂按有关政府机构批准的计 划电价将计划电量销售给电网公司。对计划外发电量,发电厂按与电网公司议定的电 价销售,而该议定电价通常低于计划电价。 (iii) 铁路业务-为煤炭业务分部、发电业务分部、煤化工业务分部及外部客户提供铁路运输 服务。本集团向煤炭业务分部、发电业务分部、煤化工业务分部和外部客户收取的运 费费率是一致的并不超过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最高金额。 (iv) 港口业务-为煤炭业务分部及外部客户提供港口货物装卸、搬运和储存服务。本集团根 据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查及批准后的价格收取服务费及各项费用。 (v) 航运业务-为煤炭业务分部、发电业务分部及外部客户提供航运运输服务。本集团向煤 炭业务分部、发电业务分部和外部客户收取的运费费率是一致的。 (vi) 煤化工业务-从煤炭业务分部采购煤炭,以煤炭制造烯烃产品并销售给外部客户。本集 团通过现货市场销售其烯烃产品。 20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 计量报告分部的利润或亏损、资产和负债的会计政策 为了评价各个分部的业绩及向其配置资源,本集团管理层会定期审阅归属于各分部收入及经营成 果,这些信息的编制基础如下: 分部收入和费用是指各个分部产生的收入、发生费用以及归属于各分部的资产发生的折旧和摊销费 用。 分部资产包括归属于各分部的所有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及应收款项等流动资产, 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资产。分部负债包括归属于各分部的应付款项、银行 借款及其他长期负债等,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负债。 20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 报告分部的利润或亏损、资产和负债的信息 煤炭 发电 铁路 港口 航运 煤化工 未分配项目 分部抵销 合计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期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1 月 1 日至 项目 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6 月 30 日止期间 对外交易收入 113,659 116,528 44,081 37,075 6,899 6,945 980 983 821 623 3,002 3,425 - - - - 169,442 165,579 分部间交易收入 21,585 19,724 109 85 15,224 14,067 2,307 2,254 1,758 2,408 - - 309 269 (41,292) (38,807) - - 分部营业收入合计 135,244 136,252 44,190 37,160 22,123 21,012 3,287 3,237 2,579 3,031 3,002 3,425 309 269 (41,292) (38,807) 169,442 165,579 报告分部营业成本 (92,183) (86,741) (36,770) (31,889) (13,748) (11,289) (1,805) (1,641) (2,346) (2,499) (2,786) (2,741) - - 40,972 38,653 (108,666) (98,147) 报告分部经营收益 (注 1) 31,345 37,207 6,522 4,382 6,952 8,233 1,254 1,371 99 412 37 504 (64) 14 (320) (154) 45,825 51,969 报告分部利润总额 31,793 38,137 5,800 3,945 6,793 7,995 1,210 1,338 118 442 32 494 2,499 1,884 24 90 48,269 54,325 其他重要的项目: - 净利息支出 518 352 905 803 298 416 73 63 - - 11 18 630 510 (996) (833) 1,439 1,329 - 资产减值损失 (3) - 8 - - - - - - - - - (3) - - - 2 -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以“-” 号填列) 1 (76) (7) (1) - - - - - - - - 3 - - - (3) (77) - 于联营公司投资收益 391 538 30 144 2 1 - - - - - - 1,337 637 56 (46) 1,816 1,274 - 折旧和摊销费用 3,898 3,969 3,460 3,308 2,721 2,614 530 474 144 144 382 360 63 49 - - 11,198 10,918 - 报告分部资本开支 (注 2) 9,319 3,566 5,914 4,267 1,358 1,360 172 483 8 - 28 92 14 12 - - 16,813 9,780 煤炭 发电 铁路 港口 航运 煤化工 未分配项目 分部抵销 合计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已重述) (已重述) (已重述) (已重述) (已重述) (已重述) 资产总额 (注 3) 320,065 290,709 160,287 150,632 134,520 124,892 19,998 19,831 7,517 7,417 8,085 8,642 505,963 489,271 (493,618) (469,551) 662,817 621,843 负债总额 (注 3) (128,027) (128,036) (135,567) (131,621) (57,169) (53,174) (7,153) (7,931) (457) (424) (1,920) (3,206) (262,478) (201,295) 382,098 363,163 (210,673) (162,524) 注 1: 分部经营收益是指营业收入扣除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 注 2: 分部资本开支是指在年内购建的预期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分部资产所发生的支出或成本总额。 注 3: 分部资产总额的未分配项目包括递延税项资产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资产。分部负债总额的未分配项目包括递延税项负债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负 债。 20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4) 其他信息 (a) 地区信息 本集团按不同地区列示的有关取得的对外交易收入以及非流动资产 (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 所得税资产,下同) 的信息如下。对外交易收入是按接受服务及购买产品的客户所在地进行 划分。非流动资产是按照资产实物所在地 (对于固定资产而言) 或被分配到相关业务的所在地 (对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而言) 进行划分。本集团的地区信息 (按客户所 在地区) 列示如下: 截止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来源于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 162,914 161,056 来源于境外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 6,528 4,523 合计 169,442 165,579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位于境内的非流动资产 391,280 382,176 位于境外的非流动资产 6,884 6,119 合计 398,164 388,295 (b) 对主要客户的依赖程度 本集团从单一客户取得的收入均不超过营业收入的 10% 。 2、 重要资本管理 本集团通过维持充足的资本以维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市场的信心,并确保本集团的主体能够持续经 营。 本集团资本结构在经济情况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转变时作出调整。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 集团可能调整分配给股东的股息、向股东返还资本或发行新股以降低债务。 20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本集团使用资产负债率 (以总负债除总资产计算) 来监控资本。本集团的目的是将资产负债率保持在 合理的水平。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 32%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重述 26%) 。 本集团对于资本管理的方法与往年一致。 十四、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现金: 人民币 - - 银行存款: 人民币 104,713 101,216 港元 805 700 美元 554 665 印尼卢比 1 2 小计 106,073 102,583 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 人民币 45,776 45,331 合计 151,849 147,914 其中:存放于境外的款项总额 360 277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银行存款中限制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煤矿经营 相关保证金,金额共计人民币 6,248 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801 百万元)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 28,000 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8,176 百万元),其中存放在财务公司的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 28,000 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8,176 百万元) 。 20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性质分析如下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售煤款 6,102 7,353 售电款 121 170 其他 2,237 1,057 小计 8,460 8,580 减:信用损失准备 262 262 应收账款净值 8,198 8,318 (2)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 信用损失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信用损失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8,162 95 - 8,162 8,238 95 - 8,238 1至2年 31 1 - 31 31 1 - 31 2至3年 2 1 - 2 47 1 - 47 3 年以上 265 3 (262) 3 264 3 (262) 2 合计 8,460 100 (262) 8,198 8,580 100 (262) 8,318 (3) 本公司本期未发生信用损失准备的变动。 206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4) 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净额的比例 (%) 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4,387 1 年以内 55 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1,756 1 年以内 21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关联方 742 1 年以内 9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191 1 年以内 2 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 187 1 年以内 2 合计 7,263 89 3、 其他应收款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给予子公司款项 205 387 代垫款项 86 83 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 8,620 11,354 其他 937 925 小计 9,848 12,749 减:信用损失准备 288 285 合计 9,560 12,464 (1) 按账龄分析如下: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 信用损失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信用损失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8,614 87 -* 8,614 11,658 92 - 11,658 1至2年 447 5 -* 447 300 2 (4) 296 2至3年 29 - (4) 25 149 1 (97) 52 3 年以上 758 8 (284) 474 642 5 (184) 458 合计 9,848 100 (288) 9,560 12,749 100 (285) 12,464 * 金额少于人民币 50 万元。 207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 本公司本年计提信用损失准备人民币 3 百万元。 (3)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净额的比例 (%) 国能创新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子公司 150 3 年以上 2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102 3 年以上 1 黄骅港务 子公司 71 3 年以上 1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66 1 年内 1 国能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65 1 年内 1 合计 454 6 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均未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4、 存货 (1) 存货分类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 4,727 (1,523) 3,204 4,396 (1,536) 2,860 (2) 存货跌价准备 2022 年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 1,536 - (13) 1,523 208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5、 其他流动资产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委托贷款 (注) 8,922 21,165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0 61 预缴税费款 46 69 其他 12,457 12,364 小计 21,445 33,659 减:减值准备 3,734 3,734 合计 17,711 29,925 注: 本公司委托银行及财务公司借予子公司的委托贷款人民币 2,752 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16,049 百万元),贷款年利率 2.56%至 4.79% (2022 年 12 月 31 日:3.10%至 4.79%),本 公司委托银行借予子公司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6,170 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116 百万元),贷款年利率 2.56%至 4.75% (2022 年 12 月 31 日:2.56%至 4.75%) 。 209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6、 债权投资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委托贷款 (注) 34,855 14,358 减:减值准备 600 600 合计 34,255 13,758 注: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计入债权投资科目的长期委托贷款为本公司委托银行和财务公司借予子 公司的长期委托贷款,贷款利率 2.56%至 4.75% (2022 年 12 月 31 日:2.56%至 4.75%) 。 7、 长期股权投资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对子公司投资 (注) 156,384 - 156,384 153,191 - 153,191 对联营企业投资 45,018 - 45,018 41,717 - 41,717 合计 201,402 - 201,402 194,908 - 194,908 注: 本公司以其持有的国华印尼爪哇 70.04%的股权作为质押取得长期借款。 210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 对子公司投资 对子公司的主要投资增加分析如下: 2022 年 本期 2023 年 公司名称 12 月 31 日 投资增加 6 月 30 日 呼伦贝尔神华洁净煤有限公司 53 (53) - 国家能源集团岳阳发电有限公司 413 561 974 国能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296 176 12,472 国能数智科技开发(北京)有限公司 68 80 148 国能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 7,882 65 7,947 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5,094 50 5,144 国能国华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39 268 807 神华国华(印尼)天健美朗发电有限公司 1,010 191 1,201 神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862 735 1,597 神华(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275 1,104 2,379 国能(清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50 16 166 合计 3,193 (2) 对联营企业投资 本公司对主要联营企业投资的信息见附注五、8。 21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8、 固定资产 与井巷资产 发电装置 家具、固定 相关的机器 及相关机器 铁路及港口 装置、汽车 建筑物 井巷资产 和设备 和设备 构筑物 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2 年 12 月 31 日 19,939 10,133 43,397 1,477 17,429 4,500 96,875 2.本期增加额 (1) 购置 - - 39 - 46 2 87 (2) 在建工程转入 676 - 188 - - - 864 (3) 重分类 (665) - 665 - 2 (2) - 3.本期减少金额 (1) 处置或报废 (28) - (1,229) (1) (151) - (1,409) 4.2023 年 6 月 30 日 19,922 10,133 43,060 1,476 17,326 4,500 96,417 二、减:累计折旧 1.2022 年 12 月 31 日 6,025 4,570 36,604 296 9,721 4,208 61,424 2.本期增加额 (1) 计提 186 395 920 37 365 30 1,933 3.本期减少金额 (1) 处置或报废 (23) - (1,172) (1) (140) - (1,336) 4.2023 年 6 月 30 日 6,188 4,965 36,352 332 9,946 4,238 62,021 三、减:减值准备 1.2022 年 12 月 31 日 88 34 210 10 116 49 507 2.本期减少金额 (1) 处置或报废 (4) - (30) - (4) - (38) 4.2023 年 6 月 30 日 84 34 180 10 112 49 469 四、账面价值 1.2023 年 6 月 30 日 13,650 5,134 6,528 1,134 7,268 213 33,927 2.2022 年 12 月 31 日 13,826 5,529 6,583 1,171 7,592 243 34,944 21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9、 在建工程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中国神华胜利发电厂一期工程 387 - 387 354 - 354 神东 2022 年采掘设备购置 191 - 191 217 - 217 大柳塔煤矿活鸡兔井四盘区开采工程 164 - 164 159 - 159 自动闭塞更新改造工程(三显示升级改造为 四显示) 177 - 177 125 - 125 神朔铁路 3 亿吨扩能改造工程 229 - 229 214 - 214 补连塔区域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 235 - 235 205 - 205 布尔台煤矿新建西南区工业广场项目 240 - 240 225 - 225 其他 2,099 - 2,099 2,106 - 2,106 小计 3,722 - 3,722 3,605 - 3,605 工程物资 104 - 104 52 - 52 合计 3,826 - 3,826 3,657 - 3,657 10、 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情况 使用权资产 井巷资产相关的 发电装置及相关 家具、固定装置、 土地及建筑物 机器和设备 机器和设备 汽车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3 年 6 月 30 日 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5 523 2,056 30 2,644 二、减:累计折旧 1.2022 年 12 月 31 日 12 282 113 23 430 2.本期增加额 5 46 50 3 104 3.2023 年 6 月 30 日 17 328 163 26 534 三、账面价值 1.2023 年 6 月 30 日 18 195 1,893 4 2,110 2.2022 年 12 月 31 日 23 241 1,943 7 2,214 21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租赁负债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长期租赁负债 1,867 2,059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396 599 合计 1,471 1,460 (2)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情况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租赁收入 94 73 本公司于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将部分房屋建筑物用于出租,租赁期为 5 年。本该公 司将该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因为该租赁并未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 酬。 21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1、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采矿权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2 年 12 月 31 日 4,581 14,593 1,300 20,474 2.本期增加额 (1) 购置 17 6,459 4 6,480 3.本期减少额 - - (21) (21) 2023 年 6 月 30 日 4,598 21,052 1,283 26,933 二、减:累计摊销 1.2022 年 12 月 31 日 1,174 7,813 272 9,259 2.本期增加额 (1) 计提 52 191 32 275 3.2023 年 6 月 30 日 1,226 8,004 304 9,534 三、减:减值准备 1.2023 年 6 月 30 日 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98 - 98 四、账面价值 1.2023 年 6 月 30 日 3,372 12,950 979 17,301 2.2022 年 12 月 31 日 3,407 6,682 1,028 11,117 21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 暂时性差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781 423 2,795 424 固定资产 (复垦费及其他) 2,739 411 2,508 376 长期应付款折现影响 1,196 179 1,196 179 尚未支付的预提工资费用等 2,501 375 2,501 375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4 1 4 1 租赁负债 54 8 30 5 其他 4,014 825 4,014 825 合计 13,289 2,222 13,048 2,185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负债 暂时性差异 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 764 191 764 191 无形资产 (采矿权摊销及其他) 927 139 927 139 使用权资产 295 44 184 29 其他 100 20 100 20 合计 2,086 394 1,975 379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 负债期末 资产或负债 负债期初 资产或负债 互抵金额 期末余额 互抵金额 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2) 1,900 (350) 1,835 递延所得税负债 322 72 350 29 216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与工程建造和设备采购有关的预付款 417 1,055 预付矿区前期支出 2,000 2,000 拨付下属公司款 691 802 长期应收款 11,598 11,598 合计 14,706 15,455 14、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明细 2023 年 2022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材料款 3,237 4,561 应付工程款 1,925 2,283 应付设备款 309 248 应付煤款 180 146 其他 2,597 3,191 合计 8,248 10,429 (2)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除应付工程款及设备款外,无个别重大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账 龄自应付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217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5、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022 年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短期薪酬 6,009 8,548 (5,362) 9,195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320 1,026 (1,000) 346 辞退福利 2 9 (9) 2 合计 6,331 9,583 (6,371) 9,543 (2) 短期薪酬列示 2022 年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189 6,300 (3,421) 8,068 职工福利费 - 347 (347) - 社会保险费 193 593 (398) 388 其中:医疗保险费 160 525 (331) 354 工伤保险费 24 52 (52) 24 生育保险费 9 16 (15) 10 住房公积金 3 438 (431) 10 工会经费及教育费附加 558 236 (154) 640 其他 66 634 (611) 89 合计 6,009 8,548 (5,362) 9,195 218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 设定提存计划 2022 年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基本养老保险 237 649 (636) 250 失业保险费 36 21 (21) 36 企业年金缴费 47 356 (343) 60 合计 320 1,026 (1,000) 346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公司分别按员工 基本工资的 16%、0.8%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本公司参加国家能源集团企业年金方案,根据该 等方案,本公司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 8%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 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附注十四、17) 278 366 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110 10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附注十四、18) 33 115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附注十四、10) 396 599 合计 817 1,182 219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7、 长期借款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1,553 1,677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278 366 合计 1,275 1,311 上述借款年利率为从 1.80%至 4.41% (2022 年 12 月 31 日:1.80%至 4.41%) 。 18、 长期应付款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采矿权价款 (附注五、26(注)) 9,728 5,195 其他 46 127 小计 9,774 5,322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33 115 合计 9,741 5,207 220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9、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9,874 21,948 37,063 18,644 其他业务 1,824 1,420 1,770 1,782 合计 41,698 23,368 38,833 20,426 注: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 41,604 百万元 (2022 年 1 - 6 月:人民币 38,760 百万 元) 。 (2) 营业收入明细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主营业务收入 煤炭收入 34,366 31,883 发电收入 780 652 运输收入 4,728 4,528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 39,874 37,063 其他业务收入 1,824 1,770 合计 41,698 38,833 221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3) 营业成本明细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3,701 3,092 人工成本 6,981 5,950 折旧及摊销 2,166 2,196 修理费 1,596 1,340 运输费 634 559 其他 8,290 7,289 合计 23,368 20,426 20、 投资收益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06 168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290 534 债权投资的投资收益 362 445 其他 (326) - 合计 1,432 1,147 222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已重述)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0,331 9,784 加:信用减值损失(转回以“-”号填列) 3 (58) 固定资产折旧 1,879 1,948 无形资产摊销 275 27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32 348 使用权资产折旧 104 101 毁损报废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的收益 (55) (111) 毁损报废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的损失 3 1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2,606 646 财务费用 (收益以“-”号填列) (784) (899) 投资收益 (1,432) (1,147)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变动 (22) (68) 存货的增加 (344) (14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减少 (337) 72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 / 增加 (641) 2,9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18 14,3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117,601 179,038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114,937 142,4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64 36,628 223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2023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三个月及三个月内的 定期存款 117,601 114,93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注) 117,601 114,937 注: 以上披露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含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的金额。 十五、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2 3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01 24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 准备转回 - 58 对外贷出款项的收益 9 9 债务重组损益 - 13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3 2 所得税影响额 (97) (12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9) (57) 合计 309 634 224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十六、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0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 的有关规定而 编制的。 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59 1.675 1.6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8.51 1.659 1.659 十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2 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 2023 年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止期间 (已重述) 6 月 30 日 (已重述)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33,279 41,162 380,915 393,900 调整: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 费用调整 3,582 1,331 2,915 3,083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36,861 42,493 383,830 396,983 注: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调整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 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 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 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 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225 中国神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载有公司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阅报告原件 备查文件目录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 原稿 在上交所、港交所网站公布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吕志韧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 年 8 月 25 日 226 中国神华2023年上半年运营数据概览 表1 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表2 财务指标 2023年 2023年 完成比例 2022年 目标 上半年完成 % 2023年 上半年 变化 上半年 (重述后) % 商品煤产量 亿吨 3.094 1.607 51.9 煤炭销售量 亿吨 4.358 2.179 50.0 营业收入 百万元 169,442 165,579 2.3 发电量 亿千瓦时 2,039 1,002.0 49.1 利润总额 百万元 48,269 54,325 (11.1) 营业收入 亿元 3,500 1,694.42 48.4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 百万元 57,490 63,537 (9.5) 营业成本 亿元 2,330 1,086.66 46.6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百万元 33,279 41,162 (19.2) 销售、管理、研发及 亿元 155 53.52 34.5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1.675 2.072 (19.2) 财务费用合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 百万元 46,349 58,363 (20.6)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同比增长 同比增长 变动幅度 10%左右 13.9% 现金流量净额 表4 运营数据 表5 商品煤产量 2023年 2022年 变化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变化 上半年 上半年 % 百万吨 百万吨 % 商品煤产量 百万吨 160.7 157.6 2.0 产量合计 160.7 157.6 2.0 煤炭销售量 百万吨 217.9 210.1 3.7 按矿区 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 十亿吨公里 150.4 145.2 3.6 神东矿区 93.3 94.7 (1.5) 黄骅港装船量 百万吨 100.6 103.2 (2.5) 准格尔矿区 36.4 34.3 6.1 天津煤码头装船量 百万吨 22.6 20.3 11.3 胜利矿区 14.4 13.4 7.5 航运货运量 百万吨 72.2 65.8 9.7 宝日希勒矿区 15.5 14.5 6.9 航运周转量 十亿吨海里 78.8 64.4 22.4 包头矿区 1.1 0.7 57.1 总发电量 十亿千瓦时 100.20 84.79 18.2 按区域 总售电量 十亿千瓦时 94.26 79.60 18.4 内蒙古 112.2 108.9 3.0 聚乙烯销售量 千吨 181.3 183.7 (1.3) 陕西省 45.6 46.3 (1.5) 聚丙烯销售量 千吨 170.1 174.6 (2.6) 山西省 2.9 2.4 20.8 表9 国内煤炭销售量 表10 资本开支完成情况 2023年 占国内 2022年 2023年 上半年 销售量比例 上半年 变化 2023年计划 上半年完成 百万吨 % 百万吨 % 亿元 亿元 国内销售 214.1 100.0 208.0 2.9 煤炭业务 73.77 93.19 按区域 华北 72.5 33.9 69.3 4.6 发电业务 180.80 59.14 华东 66.7 31.2 68.0 (1.9) 运输业务 95.61 15.38 华中和华南 35.6 16.6 30.9 15.2 其中 :铁路 82.84 13.58 东北 21.7 10.1 21.0 3.3 港口 12.03 1.72 其他 17.6 8.2 18.8 (6.4) 航运 0.74 0.08 按用途 电煤 172.1 80.4 162.3 6.0 煤化工业务 5.61 0.28 冶金 7.6 3.5 7.9 (3.8) 其他 5.73 0.14 化工(含水煤浆) 23.5 11.0 29.5 (20.3) 其他 10.9 5.1 8.3 31.3 合计 361.52 168.13 表12 煤炭销售价格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变化 占销售量 平均价格 占销售量 平均价格 平均价格 销售量 合计比例 (不含税) 销售量 合计比例 (不含税) 销售量 (不含税) 百万吨 % 元/吨 百万吨 % 元/吨 % % 销售量合计/平均价格(不含税) 217.9 100.0 601 210.1 100.0 633 3.7 (5.1) 一、按合同定价机制分类 (一)通过销售集团销售 206.0 94.5 616 199.0 94.7 651 3.5 (5.4) 1.年度长协 124.3 57.0 500 104.5 49.7 513 18.9 (2.5) 2.月度长协 63.7 29.2 821 74.1 35.3 808 (14.0) 1.6 3.现货 18.0 8.3 693 20.4 9.7 780 (11.8) (11.2) (二)煤矿坑口直接销售 11.9 5.5 347 11.1 5.3 322 7.2 7.8 二、按内外部客户分类 (一)对外部客户销售 180.1 82.7 616 175.3 83.4 650 2.7 (5.2) (二)对内部发电分部销售 35.3 16.2 534 32.3 15.4 556 9.3 (4.0) (三)对内部煤化工分部销售 2.5 1.1 452 2.5 1.2 450 0.0 0.4 表3 分部业绩 煤炭 发电 铁路 港口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对外交易收入 113,659 116,528 44,081 37,075 6,899 6,945 980 983 分部间交易收入 21,585 19,724 109 85 15,224 14,067 2,307 2,254 分部收入小计 135,244 136,252 44,190 37,160 22,123 21,012 3,287 3,237 分部营业成本 (92,183) (86,741) (36,770) (31,889) (13,748) (11,289) (1,805) (1,641) 利润总额 31,793 38,137 5,800 3,945 6,793 7,995 1,210 1,338 于2022年 于2022年 于2022年 于2022年 于2023年 12月31日 于2023年 12月31日 于2023年 12月31日 于2023年 12月31日 6月30日 (已重述) 6月30日 (已重述) 6月30日 (已重述) 6月30日 (已重述)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分部资产总额 320,065 290,709 160,287 150,632 134,520 124,892 19,998 19,831 分部负债总额 (128,027) (128,036) (135,567) (131,621) (57,169) (53,174) (7,153) (7,931) 表6 发电业务 于2022年 2023年 于2023年 于2023年 平均利用 售电标准 12月31日 上半年新增 6月30日 6月30日 燃煤电厂 所在电网 地理位置 总发电量 总售电量 小时 煤耗 售电电价 总装机容量 装机容量 总装机容量 权益装机容量 亿千瓦时 亿千瓦时 小时 克/千瓦时 元/兆瓦时 兆瓦 兆瓦 兆瓦 兆瓦 准能电力 华北电网 内蒙古 19.7 17.8 2,981 345 371 660 – 660 381 神东电力 西北/华北/ 内蒙古 128.9 119.1 2,572 317 374 5,014 – 5,014 4,528 陕西地方电网 胜利能源 华北电网 内蒙古 26.2 24.0 1,983 337 314 1,320 – 1,320 1,320 沧东电力 华北电网 河北 54.3 51.7 2,153 292 401 2,520 – 2,520 1,285 定州电力 华北电网 河北 55.9 51.7 2,218 307 401 2,520 – 2,520 1,021 台山电力 南方电网 广东 136.4 129.4 2,665 302 468 5,120 – 5,120 4,096 惠州热电 南方电网 广东 21.5 19.5 3,250 298 443 660 – 660 660 福建能源 华东电网 福建 115.1 110.0 2,392 292 434 4,810 – 4,810 3,406 锦界能源 华北电网 陕西 97.6 90.4 2,624 310 321 3,720 – 3,720 3,720 寿光电力 华北电网 山东 55.3 52.6 2,739 280 430 2,020 – 2,020 1,212 九江电力 华中电网 江西 53.0 50.5 2,647 276 434 2,000 – 2,000 2,000 四川能源 四川电网 四川 83.6 79.3 3,215 293 447 2,600 – 2,600 1,666 孟津电力 华中电网 河南 20.1 18.7 1,677 295 418 1,200 – 1,200 612 柳州电力 广西电网 广西 19.4 18.4 2,769 313 450 700 – 700 490 北海电力 广西电网 广西 44.7 42.6 2,237 302 433 2,000 – 2,000 1,040 永州电力 湖南电网 湖南 43.2 41.2 2,160 284 478 2,000 – 2,000 1,600 南苏EMM PLN 印尼 7.6 6.6 2,548 366 505 300 – 300 210 燃煤电厂合计/加权平均 982.5 923.5 2,509 301 416 39,164 – 39,164 29,247 其他发电业务 燃气发电 16.2 15.8 1,700 191 570 950 – 950 950 水电 2.8 2.8 2,257 / 256 125 – 125 62 光伏发电 0.5 0.5 563 / 426 62 52 114 77 表13 煤炭资源储量 保有资源储量(中国标准下) 保有可采储量(中国标准下) 煤炭可售储量(JORC标准下) 于2023年 于2022年 于2023年 于2022年 于2023年 于2022年 矿区 6月30日 12月31日 变化 6月30日 12月31日 变化 6月30日 12月31日 变化 亿吨 亿吨 % 亿吨 亿吨 % 亿吨 亿吨 % 神东矿区 150.6 151.6 (0.7) 85.1 85.7 (0.7) 64.5 65.5 (1.5) 准格尔矿区 36.2 36.5 (0.8) 28.7 29.0 (1.0) 20.9 21.3 (1.9) 胜利矿区 19.3 19.4 (0.5) 12.9 13.1 (1.5) 2.3 2.4 (4.2) 宝日希勒矿区 12.9 13.1 (1.5) 8.3 10.8 (23.1) 8.5 8.6 (1.2) 包头矿区 0.4 0.4 – 0.3 0.3 – 0.2 0.2 – 新街台格庙矿区 108.0 108.0 – / / / / / / 中国神华合计 327.4 329.0 (0.5) 135.3 138.9 (2.6) 96.4 98.0 (1.6) 航运 煤化工 未分配项目 抵销 合计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821 623 3,002 3,425 – – – – 169,442 165,579 1,758 2,408 – – 309 269 (41,292) (38,807) – – 2,579 3,031 3,002 3,425 309 269 (41,292) (38,807) 169,442 165,579 (2,346) (2,499) (2,786) (2,741) – – 40,972 38,653 (108,666) (98,147) 118 442 32 494 2,499 1,884 24 90 48,269 54,325 于2022年 于2022年 于2022年 于2023年 12月31日 于2023年 于2022年 于2023年 12月31日 于2023年 于2022年 于2023年 12月31日 6月30日 (已重述)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已重述)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已重述)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7,517 7,417 8,085 8,642 505,963 489,271 (493,618) (469,551) 662,817 621,843 (457) (424) (1,920) (3,206) (262,478) (201,295) 382,098 363,163 (210,673) (162,524) 表7 煤炭分部营业成本 表8 发电分部营业成本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变化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百万元 百万元 % 成本 售电量 单位成本 成本 售电量 单位成本 单位成本变化 百万元 亿千瓦时 元/兆瓦时 百万元 亿千瓦时 元/兆瓦时 % 外购煤成本 33,395 30,096 11.0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5,000 4,478 11.7 售电成本 34,659 942.6 367.7 30,287 796.0 380.5 (3.4)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26,649 942.6 282.7 23,199 796.0 291.4 (3.0) 人工成本 7,757 6,654 16.6 人工成本 2,292 942.6 24.3 2,079 796.0 26.1 (6.9) 修理费 1,662 1,867 (11.0) 修理费 910 942.6 9.7 881 796.0 11.1 (12.6) 折旧及摊销 3,085 2,959 4.3 折旧及摊销 3,217 942.6 34.1 3,060 796.0 38.5 (11.4) 运输成本 25,578 25,778 (0.8) 其他 1,591 942.6 16.9 1,068 796.0 13.4 26.1 其他成本 15,706 14,909 5.3 其他业务成本 2,111 1,602 营业成本合计 92,183 86,741 6.3 营业成本合计 36,770 31,889 表11 运输及煤化工分部营业成本 铁路 港口 航运 煤化工 2023年 2022年 2023年 2022年 2023年 2022年 2023年 2022年 上半年 上半年 变化 上半年 上半年 变化 上半年 上半年 变化 上半年 上半年 变化 百万元 百万元 % 百万元 百万元 % 百万元 百万元 % 百万元 百万元 % 内部运输业务成本 8,632 7,045 22.5 1,209 1,076 12.4 1,573 1,690 (6.9) / / /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1,205 1,161 3.8 179 169 5.9 283 300 (5.7) 1,577 1,588 (0.7) 人工成本 2,784 2,470 12.7 235 209 12.4 12 13 (7.7) 293 219 33.8 修理费 2,207 1,211 82.2 121 110 10.0 26 12 116.7 165 172 (4.1) 折旧及摊销 1,633 1,634 (0.1) 345 287 20.2 87 94 (7.4) 371 349 6.3 外部运输费 371 286 29.7 / / / 1,007 1,104 (8.8) / / / 其他 432 283 52.7 329 301 9.3 158 167 (5.4) 100 138 (27.5) 外部运输业务成本 4,048 3,165 27.9 455 443 2.7 773 809 (4.4) / / / 主业成本小计 12,680 10,210 24.2 1,664 1,519 9.5 2,346 2,499 (6.1) 2,506 2,466 1.6 其他业务成本 1,068 1,079 (1.0) 141 122 15.6 / / / 280 275 1.8 营业成本合计 13,748 11,289 21.8 1,805 1,641 10.0 2,346 2,499 (6.1) 2,786 2,741 1.6 表14 港口下水煤结算量 表15 铁路运输周转量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变化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变化 百万吨 百万吨 % 十亿吨公里 十亿吨公里 % 自有港口 94.2 96.7 (2.6) 自有铁路 150.4 145.2 3.6 黄骅港 72.4 77.4 (6.5) 包神铁路 4.4 4.8 (8.3) 天津煤码头 21.8 19.2 13.5 珠海煤码头 – 0.1 (100.0) 神朔铁路 27.0 26.2 3.1 甘泉铁路 1.1 0.4 175.0 第三方港口 12.4 10.1 22.8 大准铁路 15.7 14.9 5.4 下水煤结算量合计 106.6 106.8 (0.2) 巴准铁路 1.7 1.3 30.8 准池铁路 6.3 6.5 (3.1) 表16 航运货运量 朔黄 - 黄万铁路 92.3 89.6 3.0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变化 黄大铁路 1.9 1.5 26.7 百万吨 百万吨 % 国有铁路 29.3 26.7 9.7 本集团内部客户 46.5 41.9 11.0 外部客户 25.7 23.9 7.5 周转量合计 179.7 171.9 4.5 航运货运量合计 72.2 65.8 9.7 內蒙古自治區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 C7 包頭 外西溝 Baotou Waixigou 大同東 Datong E C4 A5 F1 點岱溝 A2 Diandaigou 塔然高勒 韓家 村 Tarangaole C5 Hanjiacun C8 C6 東勝 B3 C10 Dongsheng 准格爾 Zhunge’er 浩勒報吉 Haolebaoji 巴圖塔 Batuta 朔州 神東站 Shuozhou A6 A1 Shendong 神池南 B4 Shenchi South B6 神木北 C1 Shenmu North 瓦塘 Watang 山西省 SHANXI 陝西省 SHAANXI 黃河 YELLOW RIVER 靖邊 吳堡 Jingbian Wubu 煤礦 COAL MINE 電廠 POWER B1. 滄東電力 B2. 定州電力 A1. 神東礦區 A2. 准格爾礦區 A3. 勝利礦區 Shendong Mines Zhunge’er Mines Shengli Mines Cangdong Power Dingzhou Power A4. 寶日希勒礦區 A5. 包頭礦區 B5. 北京燃氣 B6. 錦界能源 Baorixile Mines Baotou Mines Beijing Gas Power Jinjie Energy A6. 新街台格廟勘查區 (前期工作階段) B9. 孟津電力 B10. 四川能源 Xinjie Taigemiao Exploration Area Mengjin Power Sichuan Energy (preliminary work in progress) B13. 壽光電力 B14. 柳州電力 Shouguang Power Liuzhou Power B17 永州电力 B18. 胜利能源 Yongzhou Power Shengli Energy 鐵路 RAILWAY 港口 PORT C1. 神朔鐵路 C2. 朔黃鐵路 C3. 黃萬鐵路 D1. 黃驊港 Shenshuo Railway Shuohuang Railway Huangwan Railway Huanghua Port C4. 大准鐵路 C5. 包神鐵路 C6. 巴准鐵路 D2. 天津煤碼頭 Dazhun Railway Baoshen Railway Bazhun Railway Tianjin Coal Dock D3. 珠海煤碼頭 C7. 甘泉鐵路 C8. 准池鐵路 Zhuhai Coal Dock Ganquan Railway Zhunchi Railway C9. 黃大鐵路 C10. 塔韓鐵路 ① 於2023年6月30日之分佈圖,僅做示意 註: Huangda Railway Tahan Railway ② 以審圖號GS(2019)1818號地圖為基礎編制 Note: ① This map as at 30 June 2023 is for illustrative purpose only. ② Prepared on the basis of the map with the approval number of GS(2019)1818. 豐寧 Fengning 承德 Chengde 張家口 Zhangjiakou ION 北京 BEIJING B5 大秦鐵路 Daqin Railway 東 秦皇島港 East Qinhuangdao Port 唐山 Tangshan 天津市 TIANJIN D2 曹妃甸港 河北省 萬家碼頭 Caofeidian Port HEBEI Wanjia Dock C3 王佐 Wangzuo B1 定州 D1 B2 Dingzhou 黃驊南 Huanghua South 肅寧 Suning 東營 Dongying C2 C9 大家洼 B13 Dajiawa 西藏 Tibet B3. 准能電力 B4. 神東電力 Zhunge’er Power Shendong Power B7. 台山電力 B8. 惠州熱電 Taishan Power Huizhou Thermal B11. 福建能源 B12. 南蘇EMM Fujian Energy EMM Indonesia B15. 九江電力 B16. 印尼爪哇 Jiujiang Power Indonesia Java 中國 CHINA B19. 北海电力 Beihai Power 圖例 Legend 航運 SHIPPING 省界線 E1. 航運公司 Provincial Boundary Shipping Company 國有或地方鐵路線 B12 State-owned or Local Railway B16 自有運營鐵路 Self-owned Railway (in operation) 煤化工 COAL CHEMICAL 自有礦區 Self-owned mines F1. 包頭煤化 工 Baotou Coal Chemical 主要航線 Main Shipping Route 主要資產分佈圖 Assets Distribution Map 2023 A4 大雁礦區 Dayan Mines 黑龍江 Heilongjiang 吉林 內蒙古自治區 Jilin 塔本陶勒蓋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Tavan Tolgoi B18 A3 甘其毛都 Ganqimaodu 遼寧 Liaoning 北京 Beijing 天津 Tianjin 河北 Hebei 寧夏 青海 Ningxia 山東 山西 Qinghai Shandong Shanxi B9 甘肅 Gansu 江蘇 陝西 Jiangsu 河南 Shaanxi Henan 安徽 E1 Anhui 上海 Shanghai 湖北 Hubei 四川 B10 Sichuan 浙江 B15 Zhejiang 重慶 Chongqing 湖南 江西 長江 Jiangxi Yangtze River Hunan 釣魚島 Diaoyu Islands 福建 B11 貴州 Fujian Guizhou B17 台灣 Taiwan 雲南 B14 廣東 Yunnan Guangdong B8 廣西 Guangxi B7 D3 香港 Hongkong B19 澳門 Macau 海南 Hai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