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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成渝:关于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暨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决定撤回相关申报材料的公告2018-11-15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临 2018-043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 成渝 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暨终止
      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决定撤回相关申报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召开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议有效期
为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自动失效。本公司拟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
决定撤回相关申报材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7年3月6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7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2017年9月18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结合
实际情况对本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进行调整;
2017年11月14日,本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
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
期为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
    2017年12月29日,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
并于2018年1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72685号);2018年2月9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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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685号),要求本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
和解释;2018年3月23日,本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
研究和讨论,并按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此后,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4
月26日及2018年9月14日将更新后的申报文件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四川省国资委的批准以及香港证券及期货
 事务监察委员会执行人员授出的清洗豁免,但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终止的原因
     由于在申报过程中,我国资本市场环境等发生了较大变化,且本次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为上述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根据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劵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自动失效。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与中介机构等多方进行反复沟通后, 本公司决定终
 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报文件。
三、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到期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到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鉴于相关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变化
 和公司最新经营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经审议
 通过,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
 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承诺事项及投资说明会相关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公告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后1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18年 11月 15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00以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
 投资者进行交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到期终止2017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事项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临2018-044)。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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