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四川成渝:四川成渝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3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2022年度
           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各位独立董事就《关

于二○二二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各位独立董事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就上述议案中涉及的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在制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时,董事会

认真研究和讨论了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股东相关

意见、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二)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该议案还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

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2022 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0.10

元(含税),并将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

司 2009 年 7 月 A 股上市后,自 2009 年度至 2021 年度连续进行了现

金分红。2012 年 8 月,公司为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要
求,于《公司章程》中就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修

订,依法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要求,公司于《公司

章程》中就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

序等相关事宜进行了修订,并获 2014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

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 3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于《公司章程》中拟定了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该议案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本公司 2017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现金

分红政策,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