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 阅相关议案资料后,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子公司的信用 状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 2、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 风险; 3、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二、关于公司与四方蒙华电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 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发生 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