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 阅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现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 间,能够客观、独立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继续聘 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