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四方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21-03-19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作为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
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
发布的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我们一致认为:
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 13,459.67 万元,
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24%。上述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
理利用的需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同时及时履
行了相关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
除上述担保外,2020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等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
用公司资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