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四方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01-08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四方股份
股票代码:6011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 号院 6 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 号院 6 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杨奇逊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 号院 6 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王绪昭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 号院 6 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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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以下简称“《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
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四
方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
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方股份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及相关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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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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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四方股份/公司/本公司/上
指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四方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持北京四方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
时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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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名称: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 19 日
3、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 号院 6 号楼
4、 法定代表人:高秀环
5、 注册资本:7,098.80 万元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22075X9
7、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 主要股东:磐信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6.5567%),
华北电力大学(持股 7.8887%),聚智英才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股 5.2057%),以及杨奇逊(持股 5.8716%)、王绪昭(持股 4.6537 %)等 88 名自然人股
东
9、 经营期限: 1999 年 4 月 19 日至 2049 年 4 月 18 日
10、 经营范围:委托加工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企业管理服务。
1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 号院 6 号楼
12、 联系电话:82181064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杨奇逊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王绪昭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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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居留权
高秀环 女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杨奇逊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王绪昭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张伟峰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张涛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祝朝晖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刘志超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赵瑞航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郗沭阳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方集团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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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减持
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北
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2),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6,263,44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在任
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8,131,72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四方股份股票,减持数
量合计不超过 32,526,88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4%,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16,263,44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其他增持或减持四方股份股票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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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407,429,7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418,199,546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1.4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366,771,1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1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377,540,946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6.43%。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2016
年 11 月 16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40,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98%,减持价格区间为 9.78 元/股至 10 元 /股;于 2022 年 1 月 6 日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15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减持价格为 17.06 元/股;
上述两次减持合计 40,65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占总股本
间 (股)
的比例
9.78 元/股
2016 年 7 月 18 日
四方集团 大宗交易 ~10.00 元/ 40,500,000 4.98%
~2016 年 11 月 16 日
股
四方集团 大宗交易 2022 年 1 月 6 日 17.06 元/股 158,600 0.02%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 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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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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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
买卖四方股份股票的行为。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
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规定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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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其他备查文件。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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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 9 号
份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四方股份 股票代码 601126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 信息披露义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 号
人名称 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院 6 号楼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407,429,706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0.10%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持有数量:366,771,106 股
务人拥有权益
持有比例:45.10%
的股份数量
在上市公司中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时间:2016 年 7 月 18 日~2016 年 11 月 16 日,2022 年 1 月 6 日
份 变 动 的 时 间 方式:大宗交易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 否□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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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 是 否 在 二 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否√
的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否 需 取 得 批 是□ 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准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
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
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高秀环
日期:2022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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