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我 们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 经营需要,遵循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