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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辰实业:关于为下属公司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7-26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18-036
债券代码:122348            债券简称:14 北辰 0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北辰

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地产集团”)拟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

风证券”)及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信托”)合作,通过【天风-

北辰长沙洲际酒店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

融资,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期限 18 年(3+3+3+3+3+3),每 3

年末附原始权益人票面利率调整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优先收购权人优先收

购权,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和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最终

发行方案以证券交易所核准和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为确保专项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地产集团拟与天风证券签订《增信安排

协议》和《差额支付承诺函》,及/或与北京信托签订《差额支付承诺函》,为


                                       1
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预期收益兑现承担相应义务。

    本公司拟出具《担保函》,对上述法律文件中约定的地产集团承诺履行的

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担保期间

自该《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该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预期收益支付

完毕止。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 9

人,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担保事项。鉴于本公司 2018 年 5 月 28 日

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

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18-031),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伟东

    注册资本:268,300.36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 16 号楼 12 层 1208 内 B1201 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

              务;经济贸易咨询;酒店管理;会议服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打字、复印服务;销售日用品、工

              艺品、自行开发的商品房;住宿;游泳;销售食品;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住宿、

              游泳;销售食品;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地产集团 1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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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财务情况:地产集团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新设立,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地产集团经审计总资产 7,083,247.17 万元,总负债

             6,446,666.10 万元,净资产 636,581.07 万元,净利润 100,764.19

             万元。


三、担保函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对天风证券(代表专项计划)及/或北京信托出具的《担保函》中

   的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对前述《增信安排协议》和《差额支付承诺函》等法律文

        件中约定的地产集团承诺履行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期间:自该《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该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的

        本金和预期收益支付完毕止;

    3.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查

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

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

计为 83.6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6.3%。其中,本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 79.8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3
资产的比例为 63.3 %,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3.8 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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