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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普集团: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6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确保在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完毕,
       且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以便审议程序及实施期限
       实现合规、有序衔接。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2号文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78,477,758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30.52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395,141,174.16元,扣除发行费用
34,712,005.0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360,429,169.0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536号)。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拓普集团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汽车智能刹车系统项目                                       196,174.00
   2       汽车电子真空泵项目                                          43,340.12
                        合计                                          239,514.12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2018年5月26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其中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
不得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为57,000万元。
   2019年3月25日,公司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人民币20,000万元
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在此期间,公司对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
合理安排,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2019年4月17日,公司已归还募集资金20,000万元,其余用于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37,000万元募集资金将在到期日即2019年6月30日之前归还,届时公
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资金金额较大,且针对募投项目的资金投
放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
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
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在2019年度继续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其中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
月。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
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以上安排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本次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
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鉴于公司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全部归还,且上述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公司2019年度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将于2019年6月30日之后实施。即确保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完
毕,且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后方可实施,以便审议程序及实施期限实
现合规、有序衔接。
四、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经董事会审议程序,
    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持续督导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
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该
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笔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关规定,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