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集团:拓普集团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3-16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5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3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北仑区育王山路 268 号公司总部 C-105 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16,621,9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65.026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审议案逐项表决,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邬建树先生主
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明臻先生出席会议;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16,620,115 99.9997 1,835 0.0003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16,621,715 99.9999 235 0.0001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湖南拓普)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16,621,715 99.9999 235 0.0001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拓普电子)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16,621,715 99.9999 235 0.0001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16,621,715 99.9999 235 0.000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新增闲置募 15,72 99.9883 1,835 0.0117 0 0.0000
集资金委托理财 9,807
额度的议案
2 关于新增闲置募 15,73 99.9985 235 0.0015 0 0.0000
集资金补充流动 1,407
资金额度的议案
3 关于对全资子公 15,73 99.9985 235 0.0015 0 0.0000
司(湖南拓普) 1,407
增资的议案
4 关于对全资子公 15,73 99.9985 235 0.0015 0 0.0000
司(拓普电子) 1,407
增资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 15,73 99.9985 235 0.0015 0 0.0000
章程》的议案 1,407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 1、2、3、4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第 5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蔡诚、李嘉言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