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2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扬州
市扬子江南路 508 号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 号门)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05,104,3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9.432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郝建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网
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4 位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并向
公司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1 位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并向
公司请假;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18 年
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05,011,100 99.9770 93,200 0.023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18 年
度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05,011,100 99.9770 93,200 0.023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王炜先生为 405,002,605 99.9749 是
3.01 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赵伟宾先生 405,002,603 99.9749 是
3.02 为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比例(%)
数
关于聘请天职国 11,100 10.6424 93,200 89.3576 0 0.0000
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1
伙)担任 2018 年
度公司财务审计
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请天职国 11,100 10.6424 93,200 89.3576 0 0.0000
际会计师事务所
2 (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 2018 年
度公司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案
选举王炜先生为 2,605 2.4976 0 0.0000 0 0.0000
3.01 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赵伟宾先生 2,603 2.4957 0 0.0000 0 0.0000
3.02 为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2、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及特别决议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仁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飞龙、康辉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江苏仁方律师事务所关于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