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股份: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25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无委托出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 2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俊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
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20 年度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
到有效的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不存在重大缺陷。
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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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4、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1,817,861,148.05 元(母公司),
其中 2020 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 380,279,253.11 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0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3 月 9 日,公司总股本 514,224,5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59,957,150.00 元(含税),占母公司 2020 年
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的 94.66%,占 2020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 71.11%;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未来
发展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5、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
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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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04)。
6、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
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1-005)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7、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申请授
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8、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预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开展金
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9、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10、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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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亚普股份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亚普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亚普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0)。
1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0)。
以上第 1、3、4、6、7、9、11、12 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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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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