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股份:亚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8-25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
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签订《技
术开发合同》,接受国投集团委托,进行新一代电池包壳体研究与智能制造项目
的研究开发工作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
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
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构成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的事项,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
姜 涟
________________
周 芬
________________
朱永锐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
姜 涟
________________
周 芬
________________
朱永锐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
姜 涟
________________
周 芬
________________
朱永锐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