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股份: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01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
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
表决董事 8 名,实际收到 8 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由董事长姜林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2年3月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2年3月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
1
号:2022-009)。
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引起的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变更及
《公司章程》中第六条、第二十条相关内容的修订,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中其
他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备案登记
结果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
案等事宜。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2年3月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2年3月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江苏琼宇仁方律师事务所关于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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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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