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股份:亚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01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
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材
料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
整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与公司解除劳动
关系、1 名激励对象因成为公司监事,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实施了 2019、2020 年利润分配,
同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
购价格。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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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 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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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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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锐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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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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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 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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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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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锐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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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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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 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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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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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锐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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