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股份:亚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5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
整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授予的 7 名激励对象因与公司或下属子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实施了 2019、2020、2021 年利润分配,同时对回购
价格进行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
注销前述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二、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
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财务公司具备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业务范围、
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严格监管。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
开展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同意公司《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关于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独立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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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的《关于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明确了风险处置的组织机构、职责、应急措施及程序等,能够有效防范、降低风
险,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
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与国投财务有
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四、关于确定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VA 考核指标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中,包含完成董事会下达
的年度 EVA 指标,本次拟定的 2022 年 EVA 指标的目标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确定 2022 年的 EVA 考核指标。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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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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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 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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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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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锐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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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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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 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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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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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锐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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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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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 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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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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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锐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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