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股份:亚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24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指标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指标有利于调动人员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发
展。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指标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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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 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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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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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锐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23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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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 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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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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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锐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23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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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 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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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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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锐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