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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普股份: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2022-12-14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
       公司拟在现有经营范围中增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
 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普通阀门和旋塞制
 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高性能纤维及
 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机制造”,
 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对经营范围的
 表述统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原经营范围                                             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汽车零件、塑料制品、压力容器、电子产品的生产制造、 汽车零件、塑料制品、压力容器、电子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
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实       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实业投资;自
业投资;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
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阀门和旋塞销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
                                                       造)、储能技术服务、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高性能纤维及
                                                       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
                                                       造、电机制造(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落实中央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
 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序号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
 1
       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第十二条 公司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总法律顾问    第十二条 公司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总法律顾问全面领导
       全面领导公司法律管理工作,统一协调处理经营管   公司法律合规管理工作,统一协调处理经营管理中的法律
 2
       理中的法律事务,全面参与重大经营决策,领导公   合规事务,全面参与重大经营决策,领导公司法律合规机构
       司法律事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开展相关工作,享受不低于本企业总师或总助级待遇。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加速中国工业的发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加速中国工业的发展,研究、
       展,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燃料系统和其他汽车   开发、生产、销售储能系统和其他汽车零部件,力争使公司
 3
       零部件,力争使公司的产品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   的产品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平,使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
       平,使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效益。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零件、塑料
                                                      制品、压力容器、电子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零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实业投资;自营或代理各
       件、塑料制品、压力容器、电子产品的生产制造、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隔热和
       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隔音材料制造、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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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业投资;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阀门和旋塞研发、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
       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造)、储能技术服务、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高性能纤维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智能车载
                                                      设备制造、电机制造(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下列职权须有效落实: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下列职权须有效落实:
       (一)审议决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     (一) 审议决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
       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重大举措;
       (二)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三)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   (七)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八)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5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   (九) 决定公司因本章程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第(三)项、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的事项;                                       (十)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对外捐赠等事项;
       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一)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二) 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十二)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含总法律顾问);根
       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法   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经营绩效考核、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经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2
    营绩效考核、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 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适时推行职
    (十三)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适时   业经理人制度,深化三项制度改革;
    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深化三项制度改革;         (十四) 制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年度和
    (十四)制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与经理层成员签订   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科学合理确定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
    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科学合理确定经理层   结果;
    成员业绩考核结果;                             (十五) 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高级管理人
    (十五)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高级   员薪酬分配方案,建立健全与经理层成员激励相配套的约
    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建立健全与经理层成员激   束机制;
    励相配套的约束机制;                           (十六) 推行市场化选人用人,以及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
    (十六)推行市场化选人用人,以及建立具有市场竞   关键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
    争力的关键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灵活开展多种   激励;
    方式的中长期激励;                             (十七) 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明确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十七)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明确工资总额决定   并确定工资总额预算、清算结果;
    机制,并确定工资总额预算、清算结果;           (十八)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八)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九)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九)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二十)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二十)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二十一)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
    (二十一)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事务所;
    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十二) 负责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并将公司法治建设情况
    (二十二)负责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并将公司法治建   作为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设情况作为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十三) 制订公司中长期激励计划、员工持股方案;
    (二十三)制订公司中长期激励计划、员工持股方     (二十四) 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案;                                           (二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检查总经理和其他
    (二十四)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方   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对总经
    案;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制;
    (二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检查总经理   (二十六) 批准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   (二十七) 制订董事会工作报告;
    立健全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制;     (二十八) 决定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基本
    (二十六)批准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               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报告等,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
    (二十七)制订董事会工作报告;                   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二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   决定合规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
    予的其他职权。                                 (二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
                                                   职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含专门委员会)审议事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含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涉及法
6   项涉及法律问题的,总法律顾问或法律事务机构负   律问题的,总法律顾问或法律合规机构负责人应列席会议
    责人应列席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                 并发表法律意见。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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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总
    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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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战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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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战     规划、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略和发展规划、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经营计划和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投资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总法律顾问;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
       负责人;                                         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       (八)组织推行市场化选人用人,以及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
       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关键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
       (八)组织推行市场化选人用人,以及建立具有市场     激励;
       竞争力的关键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灵活开展多     (九)拟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和合规管理基本制度,经董
       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                             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应对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重大合规风险事件,批准合规管理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各
           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部门和所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
                                                        (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
       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
                                                        法规履行职责,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
       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
                                                        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党委前置研
       董事会作出决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形成意见,不
                                                        究讨论形成意见,不等同前置决定,不能代替其他治理主体
       等同前置决定,不能代替其他治理主体决定。
                                                        决定。
           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要把关
 9                                                          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要把关到位,重
       到位,重点看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
                                                        点看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贯
       针政策,是否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
                                                        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是否有利于促进
       战略,是否有利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
                                                        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
       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维
                                                        值,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党组织
       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党委研究讨论或
                                                        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总法律顾问或法律合规机构
       审议事项涉及法律合规问题,总法律顾问或法律合
                                                        负责人应列席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
       规机构负责人应列席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序号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决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       (一)审议决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
       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重大举措;
       (二)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三)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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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
       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及上市方案;


                                                  4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   (九)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司股份的事项;                                 (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外捐赠等事项;
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一)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二)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十二)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含总法律顾问);根
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法   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经营绩效考核、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经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营绩效考核、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适时推行职业
(十三)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适时   经理人制度,深化三项制度改革;
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深化三项制度改革;         (十四)制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年度和任
(十四)制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与经理层成员签订   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科学合理确定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结
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科学合理确定经理层   果;
成员业绩考核结果;                             (十五)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高级管理人员
(十五)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高级   薪酬分配方案,建立健全与经理层成员激励相配套的约束
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建立健全与经理层成员激   机制;
励相配套的约束机制;                           (十六)推行市场化选人用人,以及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关
(十六)推行市场化选人用人,以及建立具有市场竞   键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
争力的关键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灵活开展多种   励;
方式的中长期激励;                             (十七)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明确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并
(十七)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明确工资总额决定   确定工资总额预算、清算结果;
机制,并确定工资总额预算、清算结果;           (十八)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八)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九)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九)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二十)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二十)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二十一)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
(二十一)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事务所;
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十二)负责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并将公司法治建设情况作
(二十二)负责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并将公司法治建   为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设情况作为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十三)制订公司中长期激励计划、员工持股方案;
(二十三)制订公司中长期激励计划、员工持股方     (二十四)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案;                                           (二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检查总经理和其他管
(二十四)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方   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对总经理和其
案;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制;
(二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检查总经理   (二十六)批准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
和其他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   (二十七)制订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制;         (二十八)决定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
(二十六)批准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               度、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报告等,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
(二十七)制订董事会工作报告;                   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决
(二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 定合规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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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
                                                     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
    可举行。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和董事会秘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
    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含   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含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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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总法律顾     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总法律顾问或法律合规机构负
    问或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应列席会议并发表法律       责人应列席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
    意见。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     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备案登记结果
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
事宜。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亚普股份公司章程(修订稿);
    3、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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