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股份: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2022-12-14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
公司拟在现有经营范围中增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
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普通阀门和旋塞制
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高性能纤维及
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机制造”,
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对经营范围的
表述统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原经营范围 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汽车零件、塑料制品、压力容器、电子产品的生产制造、 汽车零件、塑料制品、压力容器、电子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
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实 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实业投资;自
业投资;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
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阀门和旋塞销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
造)、储能技术服务、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高性能纤维及
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
造、电机制造(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落实中央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
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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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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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第十二条 公司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总法律顾问 第十二条 公司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总法律顾问全面领导
全面领导公司法律管理工作,统一协调处理经营管 公司法律合规管理工作,统一协调处理经营管理中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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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中的法律事务,全面参与重大经营决策,领导公 合规事务,全面参与重大经营决策,领导公司法律合规机构
司法律事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开展相关工作,享受不低于本企业总师或总助级待遇。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加速中国工业的发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加速中国工业的发展,研究、
展,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燃料系统和其他汽车 开发、生产、销售储能系统和其他汽车零部件,力争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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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力争使公司的产品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 的产品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平,使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
平,使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效益。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零件、塑料
制品、压力容器、电子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零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实业投资;自营或代理各
件、塑料制品、压力容器、电子产品的生产制造、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隔热和
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隔音材料制造、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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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业投资;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阀门和旋塞研发、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
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造)、储能技术服务、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高性能纤维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智能车载
设备制造、电机制造(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下列职权须有效落实: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下列职权须有效落实:
(一)审议决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 (一) 审议决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
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重大举措;
(二)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三)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 (七)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八)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5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 (九) 决定公司因本章程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第(三)项、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的事项; (十)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对外捐赠等事项;
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一)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二) 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十二)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含总法律顾问);根
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法 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经营绩效考核、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经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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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绩效考核、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 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适时推行职
(十三)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适时 业经理人制度,深化三项制度改革;
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深化三项制度改革; (十四) 制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年度和
(十四)制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与经理层成员签订 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科学合理确定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
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科学合理确定经理层 结果;
成员业绩考核结果; (十五) 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高级管理人
(十五)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高级 员薪酬分配方案,建立健全与经理层成员激励相配套的约
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建立健全与经理层成员激 束机制;
励相配套的约束机制; (十六) 推行市场化选人用人,以及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
(十六)推行市场化选人用人,以及建立具有市场竞 关键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
争力的关键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灵活开展多种 激励;
方式的中长期激励; (十七) 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明确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十七)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明确工资总额决定 并确定工资总额预算、清算结果;
机制,并确定工资总额预算、清算结果; (十八)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八)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九)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九)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二十)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二十)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二十一)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
(二十一)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事务所;
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十二) 负责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并将公司法治建设情况
(二十二)负责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并将公司法治建 作为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设情况作为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十三) 制订公司中长期激励计划、员工持股方案;
(二十三)制订公司中长期激励计划、员工持股方 (二十四) 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案; (二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检查总经理和其他
(二十四)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方 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对总经
案;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制;
(二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检查总经理 (二十六) 批准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 (二十七) 制订董事会工作报告;
立健全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制; (二十八) 决定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基本
(二十六)批准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 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报告等,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
(二十七)制订董事会工作报告; 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二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 决定合规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
予的其他职权。 (二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
职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含专门委员会)审议事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含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涉及法
6 项涉及法律问题的,总法律顾问或法律事务机构负 律问题的,总法律顾问或法律合规机构负责人应列席会议
责人应列席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 并发表法律意见。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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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总
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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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战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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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战 规划、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略和发展规划、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经营计划和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投资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总法律顾问;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
负责人; 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 (八)组织推行市场化选人用人,以及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
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关键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
(八)组织推行市场化选人用人,以及建立具有市场 激励;
竞争力的关键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灵活开展多 (九)拟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和合规管理基本制度,经董
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 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应对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重大合规风险事件,批准合规管理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各
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部门和所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
(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
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
法规履行职责,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
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
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党委前置研
董事会作出决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形成意见,不
究讨论形成意见,不等同前置决定,不能代替其他治理主体
等同前置决定,不能代替其他治理主体决定。
决定。
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要把关
9 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要把关到位,重
到位,重点看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
点看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贯
针政策,是否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
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是否有利于促进
战略,是否有利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
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
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维
值,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党组织
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党委研究讨论或
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总法律顾问或法律合规机构
审议事项涉及法律合规问题,总法律顾问或法律合
负责人应列席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
规机构负责人应列席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序号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决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 (一)审议决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
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重大举措;
(二)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三)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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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
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及上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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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 (九)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司股份的事项; (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外捐赠等事项;
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一)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二)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十二)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含总法律顾问);根
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法 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经营绩效考核、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经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营绩效考核、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适时推行职业
(十三)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适时 经理人制度,深化三项制度改革;
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深化三项制度改革; (十四)制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年度和任
(十四)制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与经理层成员签订 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科学合理确定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结
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科学合理确定经理层 果;
成员业绩考核结果; (十五)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高级管理人员
(十五)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高级 薪酬分配方案,建立健全与经理层成员激励相配套的约束
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建立健全与经理层成员激 机制;
励相配套的约束机制; (十六)推行市场化选人用人,以及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关
(十六)推行市场化选人用人,以及建立具有市场竞 键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
争力的关键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灵活开展多种 励;
方式的中长期激励; (十七)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明确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并
(十七)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明确工资总额决定 确定工资总额预算、清算结果;
机制,并确定工资总额预算、清算结果; (十八)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八)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九)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九)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二十)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二十)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二十一)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
(二十一)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事务所;
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十二)负责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并将公司法治建设情况作
(二十二)负责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并将公司法治建 为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设情况作为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十三)制订公司中长期激励计划、员工持股方案;
(二十三)制订公司中长期激励计划、员工持股方 (二十四)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案; (二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检查总经理和其他管
(二十四)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方 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对总经理和其
案;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制;
(二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检查总经理 (二十六)批准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
和其他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 (二十七)制订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制; (二十八)决定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
(二十六)批准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 度、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报告等,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
(二十七)制订董事会工作报告; 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决
(二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 定合规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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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
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
可举行。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和董事会秘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
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含 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含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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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总法律顾 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总法律顾问或法律合规机构负
问或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应列席会议并发表法律 责人应列席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
意见。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 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备案登记结果
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
事宜。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亚普股份公司章程(修订稿);
3、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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