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股份:亚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2023-03-31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规定和要求,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核对了公司编制
的《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出具了《关于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以
下简称《专项说明》)。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专项说明》并对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
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严格按
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
34 条的规定要求。未发现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开展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2.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建立
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
司严格按中国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经营,未发现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风险
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开展贷款等金融业务
的风险可控。
3.公司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及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的相关金融
业务情况与信永中和出具的《专项说明》情况一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定
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
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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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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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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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旭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