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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合股份: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3-02-10  

                        证券代码:603102            证券简称:百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以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为
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中的“新型海洋功能成分饮料、口服液智能工厂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
由 2022 年 12 月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
用途,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6 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1,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42.1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424.00 万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180.8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243.11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容诚验字〔2022〕251Z0001 号)。后因证券登记费减免 6.4 万元,实际发
行费用较之前减少 6.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 60,249.51 万元。

    公司(含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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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总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4,154.90               24,154.90
          新型海洋功能成分饮料、口服液智能
  2                                                 17,800.00               16,595.00
          工厂项目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8,371.72                8,371.72

  4       营销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4,069.50                4,069.50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7,051.99

                   合计                             62,396.12               60,243.11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总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4,154.90                          -
        新型海洋功能成分饮料、口服液智
 2                                                 16,595.00                12,578.66
        能工厂项目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8,371.72                          -
 4      营销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4,069.50                          -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7,051.99                 7,051.99

                 合计                              60,243.11                19,630.65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延期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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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预计达到预定    延期后预计达到预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新型海洋功能成分饮料、口服液智能工厂项目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上述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新型海洋功能成分饮料、口服液智能工厂项目”通过新建功能饮品生
产车间来提高口服液、滴剂、瓶装饮品、袋装饮品等产品的产能,以进一步优化
公司产品矩阵,满足年轻群体对功能饮品的消费需求,从而丰富公司收入结构,
巩固市场竞争地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新型海洋功能成分饮料、口服液智能工厂项目”
的装修施工已完成,部分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已完成,但受 2022 年国
内疫情频发以及国内外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市场需求不稳定,剩余设备的采
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延缓,导致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晚
于预期。因此,在不影响现有业务需求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经审慎研
究,拟将“新型海洋功能成分饮料、口服液智能工厂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
态时间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
原则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
过程中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实施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后续
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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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新型海洋功能成分饮料、口服液智能工厂项目”预计
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
需要,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威海百
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审议决策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程序完备、
合规;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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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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