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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风动力: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23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8-012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并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416 会议室,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3 月 22 日 10:30 时)。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方志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
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
益数量的议案》
    鉴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12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部分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 万股,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27 人调整为 216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31.6 万股调整为 126.6 万股。
    除前述部分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本次应获授的权益未获得授
予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18 年第一
次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
进行核实后,认为: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
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
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