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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风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19-06-25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
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经讨论后发
表如下意见:
    关于新增关联交易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新增关联交易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我们审阅。经认真审议,我们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关联董事赖国贵先生和赖民杰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从公司业务需要出发,为满足生产经营
需要,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
源合理配置,发挥协同效应,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
亦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严重依赖。新增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李彬     何元福     曹悦
                                                         2019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