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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风动力: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09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9-06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
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7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召开。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方志先生主持。会议
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
      除限售的议案》
    监事会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2018 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已达成设定的考核指标,根据《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对第一个限售期共计 420,800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公司 185 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等手续。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