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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风动力: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9-11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9-082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9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416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9,748,4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9.343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
事长赖国贵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周雄秀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规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79,748,43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募集资金投
1.00      资项目延期、调         7,699,96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整规模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未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和涉及优先股
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阮曼曼、袁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