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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风动力: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5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9-09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
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现
场会议地址: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416 会议室,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10 月 24 日 9:00 时)。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
长赖国贵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 2019 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 2019 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19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全年业务情况的预测,同意在公司年初审议批准的 2019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基础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金额为 1,999 元,即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 4,503 万元。
    公司董事赖国贵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新财务报表格式是根据财政部相关
文件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
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四)《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制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19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
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
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
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
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
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登记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
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
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
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
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
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
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